巨人又遭败绩──Sun和微软的法律纠纷告一段落 2001年 7期 Sun微系统公司1月23日宣布,微软公司同意解决Sun公司关于Java技术的诉讼案问题。   Sun公司CEO Scott McNealy表示:“很明显,这是我们的Java技术许可持有者的胜利,也是我们客户的胜利。”   Java技术是有史以来发展最快的应用平台,小到蜂窝电话大到企业级服务器都可运行在Java平台上。在Java技术风生水起之后,微软认识到它需要向它的开发商和客户提供使用Java技术的产品。但因为Java也可以用于开发那些不依赖于Windows的应用程序,因此也威胁到微软的垄断地位。   微软的反应是在1996年从Sun取得了Java技术的许可,根据这份许可,微软要提供与Java技术兼容的产品。但微软却没有履行承诺,而开始销售那些只能在Windows上运行的非兼容性的Java应用程序。因此Sun反复要求微软停止销售这种与Java技术非兼容的产品,但遭到拒绝。   1997年,Sun与微软在美国San Jose市U.S.区法庭对簿公堂。经过长达3年的漫长讼战,法官同意作出裁决,包括:法庭将正式提出永久地禁止微软公司使用JAVA COMPATIBLE(Java兼容性)商标。微软无权销售Java技术,也无权使用任何其他的Sun的知识产权。但为了对那些按照微软以往的办法采用了Java技术的开发商提供保护,Sun同意给予微软公司仅为7年的有限许可。此外,微软同意向Sun支付2000万美元。   “也许,总有一天,微软公司将加入到Java社团中来,并从中大大受益。”Sun公司副总裁Sueltz得意的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