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电脑数据贪污——漳浦一保险公司副经理栽了 谢晋安等/文 王林洋摘自《福州晚报》 2000年 第35期   利用电脑高科技手段,修改电脑数据资料,采用假名、冒用他人姓名、让一些已去世的人继续领社会保险等方法,贪污公款21万元的原漳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副经理陈阳和,被漳浦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陈阳和今年25岁,1995年参加工作,工作不到4年,即被任命为漳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副经理。新官上任的陈某,地位高了,社会应酬也多了,开始沉湎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但是每月七八百元的工资毕竟过于寒酸,无法满足他在社会上“潇洒”的需要。于是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自己掌握的电脑技术知识,利用公司委托中国银行代发离退休金机会,私自修改自己编写的用于发放退休金等款项电脑数据库,冒名、假名增加退休人员名单28个,从中国银行办理28本存折。至1999年11月间,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骗取退休金等款项219069.9元。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陈阳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贪污罪,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