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网络文学与网络写手 文厨 2000年 第42期   以我个人的看法:网络文学在某种意义上是玩票性质的具有网络特性的文字。有人说,传统文学是上天堂,网络文学是下厨房。以此来看,如果传统文学是雅,那么且不妨就叫网络文学为俗。至于其俗能否与金庸琼瑶等所谓“大俗”相媲美,这似乎并不重要。既然是玩票,那就玩玩罢,硬要给它带上一顶桂冠,反而有点沐猴而冠。有道曰:你升你的天堂,我下我的地狱,我们本没有必要苛求太多。对于网络文学,可以说活跃在网上的写手固然不泛沽名钓誉之徒,但绝大多数还是一种较为自由、随意的状态,也就是说是玩。在网络抛抛砖头,以灌夫骂街姿态自居者有之。或纯为宣泄,欲抒不平之气发愤愤之慨。因为这是个相对宽松相对自由的场所,即使巧借网恋干逼几滴清泪,也无非想求得网上小虫们多点击几下。毕竟就算是沽名钓誉之徒也绝非有盖过鲁迅超赶托翁的宏伟志向。即然我有话要说,只要有一人看,就有一个读者,必会有交流,何乐而不为。硬要为他们竖一面牌子,让他们弘扬所谓“网络文学革命”,完成所谓“网络文学使命”,还真难为这些“小学生的天真、中学生的文笔、大学生的感觉”的写手们,他们承受不起这人类文明的重负。在聊天室里他们自吹自擂还行,玩得这么酷!真会吓坏这帮小虫虫们!所以私下觉得,不如且把他们看作是扶不起的刘阿斗,这样倒还能体现出些“此间乐,不思蜀”真性情来。你做你的文学大师,我做我的网络小虫。   说到这儿,我不得不提及网络文学中的网络特性。我一直是反对那种把纸上的文字变换成比特放在网上的称为网络文学的。这样鲁迅堪称是一等一的网络文学大师。玩网络文学的虫虫们,多是青年的新生代,有人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吃着奶油巧克力喝着可口可乐伴着肯爷麦叔长大的,也有其一定的道理。也就是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蜜水中长大的,硬要让他们去熏陶“苦菜花”,“我爱我们的祖国啊,可谁爱我呢?”,这是扯蛋!不如无喱头、金庸来得爽!所以咱起名想怎样就怎样,痞子蔡、李寻欢,狗屎……咋的?咱写,就会在行文中夹杂洋屁,用新生代的网络话语,摆网上的时髦感觉、流行风尚,你一看就知道是网上窜的!高兴看就看,悉听尊便。网恋啊、搞笑啊,开涮啊,小女人啊,中毒深了,想改还真不容易!某种意义上说,我不敢说网络文学是一种文化现象,但这种现象是自有其特征的,我们硬要拔高它,反而适得其反。让其自生自灭,倒或会如山野涧边的小树苗,也许长出少许个子丑寅卯,也说不定。硬要给予强奸,棒杀它,反倒坏事。固然想人为地给予拔苗助长,或引或导,反倒会好心办坏事。   故窃以为,网络文学有其玩票的性质,有其网络的特性,就让其自由生长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罢!但砸坏了小苗不用可惜,任其玩味自己的硬伤,或许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最后我不能不慎重地补充一句:网络文学是无偿的,或说是更加的廉价。总体来说,写手们是一种无偿的耕耘与劳作,这倒很验证文学是贫穷的!但纵然如此,写手们仍自得其乐,玩得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