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魔鬼还是天使? 行雨 1999年 第47期 33版   在距离新世纪仅有一步之遥的1999年中,虽然各类的计算机病毒以及Y2K让IT界受到了很大的威胁,但是对于RIAA(美国录音产业协会,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以及五大主流唱片公司的CEO们而言,这些威胁都比不上他们已经遇上的、比Y2K还要令人头痛万分的科技恶魔:MP3。   关于MP3,你应当不会太陌生。根据Searchterms.com的统计,MP3已经是各大搜寻引擎搜索率高居第二位的搜寻字眼(Key Word)。究竟它是拯救音乐市场的救世主,还是音乐工业的终结者?对于音乐市场又有什么影响呢?它能彻底颠覆当今的流行音乐产业吗? #1压缩的魅力   MP3并不神奇,它是Motion Picture Experts Group1, audio layer 3的简写,代表一种音乐档案的压缩格式,在1991年由德国的一家研究机构提出,压缩比例可高达1:10~1:12之间。虽然说MP3终究是一种破坏性的压缩,但是因为取样与编码的技术优异,失真度并不高,并可以维持类CD的音质。虽然一些音乐发烧友对MP3的音质嗤之以鼻,但对一般音乐爱好者的“未经训练的耳朵”来说,MP3已经算是可以接受的了 。   现在市面上通行的DAT规格的音乐CD,一分钟约需要10MB大小的储存空间,换句话说,也就是一首你喜爱的流行歌曲就是一个50MB左右的档案。这在目前带宽极为有限的网络上,想通过网络传输音乐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你可以想象一封附件是50MB的电子邮件吗?可是压缩成MP3格式之后却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大小,也就是5MB左右。对于在Internet上四处寻觅的网虫们来说,花很短的时间就能从网上下载一首自己喜爱的音质又不坏的(也只能说是不坏了)歌曲,MP3真是一位诱人的音乐天使。   因为易于流通传播,加上忽略著作权的免费特性,MP3自然而然就成为RIAA的心腹大患与唱片业者的头号公敌。根据RIAA近日提供的报表指出,MP3的出现不但严重削减了年龄在15~24岁之间的青年人购买群体,更让唱片工业每年约损失50亿美元。也许你可以不相信这个略有偏见的官方统计数字,但是它的确揭示了某种现象,至少可以表明,音乐业界对MP3已不能等闲视之。 #1Internet上的MP3   1997年11月,隶属于Z Company、以美国圣地亚哥为大本营的MP3.com(http://www.mp3.com)开始正式运作。起初主要搜集网络上MP3档案,以及提供相关应用程序软件、音乐新闻的MP3.com,不久之后,便迅速调整经营方向开始转型,在庞大的网络音乐市场上,为歌手直接销售CD。令大家有一点意外的是,MP3.com竟然因此成为正在萌芽的网络上音乐事业的中心。在音乐市场举足轻重的MP3.com,每天大约都有20万人次进站浏览。   千万不要认为MP3.com只是一个单纯提供音乐下载的小网站。现在它旗下拥有大约1万多个音乐工作者,而且每天还以惊人的速度成长(最高纪录是一天签下55人),只要填写一些简单必要的表格,你就等于迅速和网络音乐品牌签订了契约,成为签约歌手。目前该网站数据库中拥有的MP3格式歌曲数量也超过5万多首(当然,也是持续成长中)。   虽然如歌手Julian Lennon、Chuck D、Tom Petty或是Hip-hop乐团Public Enemy,甚至包括以专辑「小碎药丸」红透全球另类摇滚乐界的女歌手Alanis Morissette等,都对MP3即将大幅度地释放音乐创作能量、或者打破创作桎梏等等可能充满浪漫的想象,并且也尝试透过MP3.com或是AT&T的a2b音乐网站来让网友下载。不过MP3终究是一种在网络上传播音乐的方式。   目前歌手提供给MP3音乐网站的歌曲,几乎都还是处于免费供应的阶段。而网站提供让人免费下载的服务,并靠着网络广告以及销售音乐CD来获利,这些利润的总收入再依一定的比例与歌手分成。例如招牌最大的MP3.com,网站与歌手的分成比例是各拿50%,而新成立的Riffage.com则是15:85。除了实际的金钱收入之外,网站还可以提供一些消费者的原始资料与传销歌曲的报告等等供歌手参考,以便精确掌握喜欢并下载、购买他们音乐的歌迷们到底在全球的哪个角落。EMusic、a2b、liquid audio的情况则较不相同,他们只和特定的歌手或乐团签约,选择摆脱“免费”与“盗版”之间暧昧不清的关系,仅少量提供免费下载服务,改为销售合法的内容(Licensed content),因此,压缩编码方式和一般MP3略有不同,通常是增加了加密的手续,因此也必须用专用的播放软件来播放欣赏。   随着竞争者愈来愈多,MP3音乐网站提供给歌手的服务也不断增加,包括可在布告板上张贴演唱会海报、成立讨论群组、建立歌手或歌迷的个人网页、允许销售音乐CD以外的任何东西,而且可以自行定价。最重要的是,这种种帮助歌手与歌迷直接发展互动关系的服务,全部免费! #1MP3的版权保护措施   三星和Diamond均已表示,将与美国RIAA的SDMI (Secure Digital Music Initiative)紧密合作,共同探求可用于MP3播放机的MP3加密规格,但至今仍未有定案。另一方面,Diamond在4月底曾私下与InterTrust Technology Corp达成协议,Diamond在即将出货的MP3播放机中将加入InterTrust专利的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技术,防止MP3的盗版争端。而最惹人争议的是MP3在Secure Download标准上仍存在很大分歧,这包括后来的Liquid audio和a2b音乐格式,而YEPP所用的SecuMAX是三星和KMPA(Korean Music Publisher Association)、KEPA (Korean Entertaiment Publisher Association)以及韩国本土唱片公司所制定的格式,技术仍未受到广泛采用。三星表示,现阶段它们仍没有方法可令YEPP测试下载了的MP3是合法还是非法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YEPP的SecuMAX只适用于南韩本土。 #1在网络上建立音乐品牌   如果我们暂时抛开对MP3的偏见以及对这种压缩格式的错误应用带来的负面印象,MP3只是让数字音乐在网络上实现流通可能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以后也许还会出现其它不同或更好的工具(也许一分钟的音乐档案可以压缩成只有1K也说不定)来竞争或取代MP3,但作为一种“流通的工具”,在实际意义上是完全相同的。“流通”一定会带来商机,只不过如何定位、运用这个商机,完全各凭本事。网络音乐传播既然可以省去传统音乐传播途径中宣传、包装、发行等等冗长过程,而提供音乐工作者与歌迷之间最直接的沟通渠道,那么他们的未来在哪里?   现在各大MP3音乐网站想做的,绝对不只是在网络上直销音乐CD或MP3音乐那么简单,他们有更大、更强烈的企图:在网际网络这个新兴媒体上扮演“数字音乐传播者(Digital Music Distributor)”的角色。渐渐建立自己的网络音乐品牌(Online Record Label),然后把唱片工业的这个中间过程彻底省略掉。   正视MP3吧,无论它是恶魔还是天使,你可以为它的便利而欢呼,也可以凭着自己“受过训练的专业耳朵”来对它大加抨击,也可以对它暧昧的“免费”抡起大棒,但也许我们都得承认,MP3是一种潮流,一种网络时代的时尚,甚至,是数字音乐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