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电脑与网络 方晓滨 1999年 第13期 33版 #1 我们的事务所 我们无锡英特律师事务所是在1995年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的,1996年8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就使用上了Internet,应该说在国内同行业中是比较早的。当然,最初对电脑的应用还相当简单,不过是用来打打字,处理一些公文。但经过这几年电脑技术的发展,以及我们自己在法律应用方面的探索,电脑和网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伙伴。 现在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计算机系统采用了多台台式机,使用Windows95联成对等网。(因为不断更新,所以机器档次也从P133到PII300不等)。像Windows95这样的对等式网络,优点是不需要专用服务器,所有电脑之间不但可以方便地互相交换文件,而且可以方便地共享打印机、扫描仪等外设。另外通过安装SyGate软件,可以使局域网中的电脑同时上网。 对律师来说,保存过去的文档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为了将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我们使用了外置的ZIP,一张软盘100多兆的空间足够保存我们各自的文件。 律师们在办公室的时间并不是很多,因为他们经常要出外了解案情,有时也要在家里处理一些事务,所以一般他们在家里都有一台电脑,有些律师也配置了笔记本电脑。这样,他们同单位局域网的联系就很方便了。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直接同局域网中的某台电脑相连进行数据交换;也可以利用E-mail让单位里的电脑同自己家中的电脑进行沟通。这样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几乎已经淘汰了小容量的软盘。 #1 我常使用的软件 日常的文书处理,我们同大多数人一样,经历了从DOS到Windows,从WPS到Word的历程。现在我们日常使用的软件主要是Microsoft Office系列,另外还使用了其他的一些办公类软件,如Lotus Organizer等。Organizer以日历为核心的设计,十分便于我们律师安排自己的工作计划,我们的体会是它比Microsoft Outlook的效率更高。 为了更好地利用Internet,我们使用了大量的网络软件,主要以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为主。如浏览用的IE和Navigator、收发电子邮件的Foxmail、编写主页用的Dida、上传主页则用WS-FTP等,举不胜举。另外我们的各种专业报表也是通过专门的软件来管理的。 律师的日常办公需要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往我们主要是依靠各类大部头的法律大全,不仅费用比较高,而且由此带来的繁琐也可想而知。现在使用法规光盘,为我们检索法律文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如一次我们办理一件涉及世界银行贷款的案件,在浩如烟海的大部头书中很难迅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材料,而利用光盘,只要在检索条件中输入“世界银行”几个字,就能立刻调出相关的大量国际公约、法规和规章,再从这些文件中查找就方便多了。 #1 我与Internet 使用Internet实际上也成为我们现代化办公的一个标志。早在1996年8月,Chinanet刚开展业务时,我们就在当地电信局开了账户,可以说是国内较早使用Internet的律师事务所了。 我们早在1997年就加盟了“中国知名律师事务所500家”的站点(http://www.lawfirm500.com.cn),在上面建立了自己的主页进行对外宣传,现在更利用网上的免费主页申请了自己的独立站点:http://intllaw.163.net。同时每个律师也申请了自己的免费E-mail信箱,通过E-mail可以同自己的单位和客户进行更方便的联系。如我个人对外联系就经常使用:fxb@990.net 和 chinalawyer@990.net 两个信箱。 在网上制作了主页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进行宣传,让人们能经常来访问自己的站点,增加知名度。对此我们除了在“雅虎”中文版、“搜狐”等著名中文搜索引擎中进行登记以外,还经常在各主要BBS和新闻组的相关栏目中进行适当的宣传,解答网友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在使用Internet以前,我们同外界的联系主要是电话和传真。市内的电信费用尚可接受,但如果往美国发上十几页的传真那可是笔不小的开销。Internet为我们在通讯方面省下了大量的办公费用。现在我们同港、台地区或国外的同行联系几乎全是通过E-mail进行(网络免费传真并不安全,还容易丢失),只有部分重要的文件才进行传真。我们下一步的计划就是使用IP电话了。法规光盘虽然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法规方面的信息,但许多法规以外的东西还要在网上去寻找。如各种国际公约的原文、各种法律组织等。为此我们便在网上积极寻找相关的站点,并同对方站点建立伙伴关系,这样除了可以互相学习,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外,还可以相互促进各自业务的开展。(^133301a^) #1 方晓滨档案 1990年毕业于上海科技大学生物工程系 1994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5年进入无锡英特律师事务所(原无锡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成为专职律师 主要工作领域:国际贸易、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 其个人主页fxb.yeah.net在网上为广大网民提供法律支持 作为较早涉足Internet的律师,去年被《电脑报》评为1998年十大网事的事件中有两件同方晓滨相关。 1.“恒升”诉王洪名誉权案。 方晓滨最早是通过北京《生活时报》的郑直记者了解到“恒升”事件的。郑记者通过“雅虎”查到了他的主页,并给他发来E-mail咨询几个法律问题。方晓滨很快就针对此案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同王洪进行了联系。后来恒升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告王洪、《生活时报》等侵犯其名誉权。为帮助王洪打好这场官司,方晓滨除了继续为王洪进行咨询外,还为王洪在北京寻找愿意免费为他代理的律师。后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http://www.nease.net/~angelo)拔刀相助,给了王洪支持。 2.“罢网”事件。 “罢网”事件同方晓滨联系起来也很偶然,同样是该活动的发起人给他发的E-mail。方晓滨说当收到“罢网”的倡议书后,他想到这样几个问题:(1)目前一些电信单位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甚至自己部门规章的行为;(2)消费者的权益不容侵犯;(3)“罢网”应该合法地进行,不能被某些外来力量所利用。因此他便主动向活动发起者提出,愿意为“罢网”活动提供法律援助。为此他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并应邀担任了该站的法律顾问(http://home.hn.cninfo.net/home/struggle),主持其法律专栏。现在“罢网”活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影响也日益扩大。方晓滨说,他们希望通过“罢网”活动能对中国电信的改革起到推动的作用。 网络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方晓滨的工作与生活中,网络不仅仅是他办公的工具,而已成为了研究的对象和工作环境。Internet对方晓滨而言更像一个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