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反垄断 洪立 1999年 第45期 08版   自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实施以来,美国最大的反垄断案有: #1一、美孚石油公司案   约翰·洛克菲勒开的这家公司被指控以收购竞争对手、迫使铁路公司向对手实行歧视性待遇等措施来垄断石油业。美孚石油公司也控制了大约九成的市场份额。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这家公司罪名成立,最后它被拆散成34家公司,其中包括目前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埃克森、莫比尔、Chevron和Amoco等公司。这些后来的新公司股票价值实际上都上涨了,使得洛克菲勒比以前更加有钱。 #1二、美国烟草公司案   被控以杀价竞争等方式垄断香烟业,独霸美国烟草市场95%的份额。 1911年被判有罪,拆成16家公司,存活下来的最大两家是R.J.雷诺兹和英美烟草公司。 #1三、美国钢铁公司案   被控因规模庞大而形成对钢铁贸易的垄断,控制了2/3的市场。1920年最高法院作出裁决:规模本身并不构成垄断。因此案失利,联邦政府的反垄断大案沉寂了约20年之久。 #1四、美国铝公司案   美国政府从1945年初开始,一直将这家公司告到二战结束后,旨在终止这家公司对铝品市场的垄断。最后政府把战时铝制品的生产厂卖给雷诺兹铝业及凯泽铝业公司,扶植起一个竞争性的市场。 #1五、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案   1969年, IBM被控垄断计算机市场,手段是:将软硬件捆绑在一起、宣布尚不存在的机器的生产计划、使顾客推迟了与竞争对手签合同、为大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津贴等。当时IBM的市场占有率为65%。这是美国政府在微软案前与计算机有关的最大一起反托拉斯官司,前后共打了13年。1982年,司法部撤消了此案。 #1六、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案   1974年,AT&T被控利用其在市话服务上的垄断势力排斥长话及电话设备的竞争对手。 双方在1982年IBM官司结束的同一天达成调解,AT&T保持长话业务,但同意在1984年把市话业务让独立出去的7家本地电话公司经营。 #1七、英特尔公司案   199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宣布:Intergraph公司诉Intel垄断罪名不成立。Intergraph公司位于亚拉巴马州,是一家生产工作站和计算机图形芯片的厂商。原先政府起诉英特尔非法行使垄断势力,不让包括Intergraph在内的3家电脑制造商取得重要的技术资料。今年3月8日,Intel与FTC达成庭外和解,但是Intergraph随即上诉(本报今年第11期曾进行报道)。这次,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认定,Intel的行为无明显的反托拉斯倾向,同时还驳回了Intergraph对Intel非法垄断微处理器市场的指控,因为Intergraph尚未进入这一领域与Intel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