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的网上服务 李晓明、李继灿 1998年 第24期 07版   李继灿:晓明,今天我们来聊聊大家关心的“网上服务”吧。   李晓明:可以。广义地看,人们在Internet上获得的是服务,而不仅仅是信息。信息的提供只是服务的种类之一。随着Internet的发展和进步,这种情形将越来越明显。从表现形式和实现要求的不同来划分,我们将形形色色的Internet服务归结为“信息服务”、“交易(商贸)服务”、“合作(协议)服务”和“计算服务”四类。既然是服务,就总有明确的提供者(服务方)和享用者(客户方)。我在后面经常要用到这两个词。   李继灿:你对网上服务一共分为4大类:信息服务、交易(商贸)服务、合作服务(协议)服务和计算服务。这种分类很有特点,也比较清晰。下面,就请你为读者分别介绍这些服务吧。   ●信息服务的主要方式有:有目的浏览、按内容查询、借助于“代理”程序   李晓明:我先谈信息服务。这是最普通、最流行的一种Internet服务。服务方将信息“发布”在Internet上,即放在服务器上;客户方通过客户机获取服务器上的信息。和早期的Internet比起来,现代Internet的巨大优势是信息获取的方式无比简捷、直观,“享用”不再是 枯燥无味,而是赏心悦目。这就是手段和形式的变化也能触发事物发生质的飞跃的一个极好范例。   李继灿:信息服务的提供 /获取方式是多样的吧。   李晓明:对。从服务方来看,它所提供的信息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信息在一段时间里保持不变(或者说信息的内容特点是使得它没有必要时时变化),例如公司情况介绍、产品宣传等。动态信息随相关情况的发展不断变化,例如航班动态、被观察的某一场景(例如“深蓝”和卡斯帕罗夫的比赛)、股市行情等。从客户来看,获取信息的方式很多。最简单的是有目的访问,跟踪浏览。例如我关心Java的情况,就经常首先直接访问JavaSoft公司的站点,从那里发现感兴趣的内容后顺着超链接浏览下去。   李继灿:早期,在网上查询资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情啊。现在网上提供的基于内容一级的查询功能是不是很方便?   李晓明:按内容查询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这应该感谢那些不遗余力开发搜索软件并维护有关索引数据库的公司。例如我想了解大熊猫的有关资料,就可以以“大熊猫”为关键词,让搜索软件提供它所能找到的所有与大熊猫有关站点的地址和简单信息。然后通过这些地址和信息,一步步查找下去。   李继灿: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查询方式”?   李晓明:有哇,我们还可借助于所谓“代理”程序。例如,对我所关心的内容,我可以让“代理”程序定期自动地上网查找,将新情况通报给我。例如我关心我母校哈工大高科技园区发行的股票“哈高科”的股市行情,但又没有时间守在计算机前观察。于是可以告诉代理程序,每隔5分钟去查看一下,什么时候指数到10了,立刻响铃通报我。   ●交易程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认证、授权、个人隐私保护、防火墙技术等   李继灿:除了大量经常地信息服务之外,对商家而言,可能非常感兴趣的该数交易服务(商贸)服务了吧。   李晓明:那当然。世界各国耗费了(或正在耗费)巨资设了这么一个Internet。如果仅是提供上述信息服务,即使有些信息可以收费,总经账还是算不过来的。什么样的信息该收费,什么样的不该收费,也很难讲清楚。另外Internet是国际性的,这个信息费如何收法也是个问题。从积极开拓的意义看,有了这么一个网络,除了可以做信息提供的载体外,能不能在上面直接从事商业活动,进一步开发其价值?回答是肯定的。在Internet上,我们可以定购商品,还可以从事一些银行的活动(例如将某人在银行存款户头上的一些钱转到他的股票户头上)。前段时间,包括《电脑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广泛报导了这样一条消息:在中国银行和世纪互联通讯技术公司之间首次通过网络完成了国内第一笔电子交易。   李继灿:在交易服务方面,有哪些是必须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呢?   李晓明:凡是涉及到直接商业活动的,都要特别注意安全性和保密性。首先,安全保障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人们不希望自己的信用卡号码在从客户向服务器传送的中间被别人截获,于是这种信息最好要被加密。我银行的户头只有我能操作。于是,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机构必须要能保证对客户方用户身份的鉴别,这就是所谓“认证”问题。   其次,是授权问题。并不一定所有身份明确的人都可以得到某种服务。   另外,还有一些私人的交易服务。比如,人们有时买了一件东西,不希望今后有其他人知道,也就是说希望这个买卖过程不留痕迹,这就是所谓“隐私权”问题。日常生活中,现金交易就能达到这种效果。网络上怎么做?人们现在在谈论“电子现金”。为做到这些,需要有一些特殊的技术和措施。   当然,加密也很重要啊。这其中,最常用的是数字签名技术。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防火墙。这是一种信息保障的综合技术,可以在不同的层次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监测与控制。   ●合作服务的主要方式有:电子邮件、网上对话、白板、网上会议   李继灿:下面该谈谈第三类合作(协议)服务了吧。   李晓明:前面两种服务的直接表现形式都是人与机器的交互。信息网络也可以支持不在同一场所的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我们统称为“合作”。电话网就是一个我们熟知的例子。交互式远程教育、视话会议、群组工作等都是合作的例子。随着技术的进步,今后的许多职业,上班都不一定要到一个公共的“物理场所”,大家通过“虚拟办公室”等设施就可以完成工作内容。Internet为这种工作方式及生活方式的革命性改变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认为,Internet对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影响将反映在这种服务的无处不在的提供上。从某种角度讲,其他种类的服务都可看作是这种服务的特殊情况。纵观IBM、Microsoft等公司的Internet战略,无一不将焦点聚在这种服务工具和设施的提供上。美国政府下一代Internet计划的核心也是要建设起能够这种服务的基础设施。   李继灿:在合作服务类中,主要有哪些服务呢?   李晓明:首先是电子邮件。应该说,这是最成熟,也使用得最广的一种网络服务,尽管“实时性”不算最好,但在许多场合足够好。电子邮件的应用已形成了一种“文化”,它已成为世界上至少几千万人生活的一部分。为适应这些人的需要,不少旅馆也增加了电子邮件服务。他们不仅每天定期地察看自己的邮箱,而且将电子邮件看作是最主要的通信交流手段。可以说,会用电子邮件将是文化素质高低的一个一个标志。   第二是网上对话,包括文字的与语音的。目前网上语音对话还不够成熟。   第三是白板,可以在网上进行“示教”活动。   第四是网上会议,人人都在盼望的一种境界,但现在还不能普遍使用。   最后一类服务,即计算服务。如果说“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和“合作服务”有机地构成了一种自然的序列的话,这里要谈的“计算服务”不在此序列中,而且相对也比较深奥,我们就不在这里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