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情缘 庄子平 1998年 第12期 30版   记得第一次玩电脑游戏是在刚上大学时,大一的第一个学期,我们有一门基础课叫“Basic语言”,为配合教学,每周都有几天的上机时间。那时学校的机房里清一色都是PC8088,没有硬盘,内存也小得可怜。一开机,一片荧绿的单色屏幕上就会出现OK,那便是机器内置的Basic了。就是这样的微机,在当时从未接触过电脑的我的眼里也是那样的神秘,我当时甚至不知道电脑除了能编Basic程序还能干什么。   在一个下午的自由上机时间,我正在电脑前编一个Basic画图程序。突然,邻桌的一台机器里发出了一阵我从没听过的声音——一段清脆单调但又很悦耳的音乐!我顺声望去,很惊讶地呆住了:那台计算机的屏幕上已不再是一行行的字母数字,而是一幅画,一幅迷宫一样的画。画面上的迷宫里散布着许许多多的小豆子,有一个张着大嘴巴的小东西在迷宫里来回穿梭,所到之处小豆子便被吃得干干净净!我简直被眼前的景象弄傻了,看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坐在电脑前,正玩儿得手忙脚乱的同学:“这是你……你编的程序?”“什么程序,这是游戏!”说着,他递给我一个塑料夹一样的东西,夹里似乎有一个黑色的塑料片,而且中间还有一个挺大的洞。   “愣着干嘛?拿去玩啊!”   “玩?这是什么?”   “嗨!你是新生吧?怎么连这都不知道?这是磁盘,瞧,那是驱动器,你把磁盘放进驱动器里,再按下“Ctrl+Alt+Del”键重启进入Dos系统,然后再键入文件名……”   不记得那天是怎样离开机房的,也记不清那个同学的模样了。但那个今天看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游戏,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以至于现在,每当我从电视里看到“玛丁啉”的广告──那个吃了过多食物引起消化不良的大嘴巴时,我便会想起这件终生难忘的事。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真正地迷恋上了电脑。所有能买到或借到的电脑书我一概不会放过:从Dos3.1到Dos3.3,从计算机硬件原理到计算机常用软件操作;我都如饥似渴地生吞活剥地学习着,虽然这些内容早已超出我的专业所要求的范围。可以说当年那个吃豆子的游戏,激发了我对电脑的热爱,并把我带进了神奇的PC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游戏不愧为是我学习电脑的启蒙老师!   工作了,由于我在微机方面的特长,被分在了单位的微机室,这使得我有更充裕的时间接触电脑。从286、386、486到奔腾,电脑的性能日新月异(以至于我现在想起当年的PC8088,都会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并且电脑游戏也早已跨越了“吃豆子”时代,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漂亮,越来越人性化。我想,哪怕是最古板的人,大概也不会置当今的电脑游戏于不顾吧──至少你在Win95中的“扫雷”里当过几回工兵吧!   然而,现在还有相当一些人对玩电脑游戏颇有微词,说它浪费时间,说它不务正业……可我对这些说法不以为然。当我玩《生化捍将2》时,苦于听不懂剧中的英语对话而无法破解其中的谜题,硬是强化了自己三个月的英语听力训练。没有参考任何攻略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听懂了对话,找出了答案,打通了游戏。当我玩《凡尔赛之宫廷疑云》时,我从这款游戏中学到了很多法国十七世纪的历史、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等知识。凡此种种,我不禁要问:何为正业?!   如果说电脑注定要成为我一生一世的情人,那么电脑游戏就是我永生不弃的红娘。我和你有缘,因为是你牵起了我与电脑的红线,我与你有缘,因为我永远都会和你相随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