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之星》在美国被侵权 1998年 第11期 05版   北京方正新天地软件公司的《中文之星》最近在美国遭到侵权。一家叫作AlestronInc.的公司在网上以《中文之星》的名义,贩卖与其竞争的软件。此前,一家名为WSDInc的公司在未得到新天地公司授权之前,即公开登报销售《中文之星》软件。新天地公司已在美国对侵权的美国公司进行了起诉。与WSDInc公司的官司已经结案,第二个官司正在进行中。美国当地法庭要求新天地公司提供《中文之星》声誉价值的证据。   日前,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通过与学术界和有关专家进行研讨,结合对传统产业和信息业的比较研究,以新天地公司和我国最大的软件联销组织——连邦公司的市场数据为基本依据,对《中文之星》品牌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中文之星》当前的品牌价值为12.20亿元人民币。   《中文之星》是我国著名的中文平台软件,新天地公司为《中文之星》前后7个版本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的开发经费和2000多万元的广告经费,创造了近2亿元人民币的产值,在中国及日本、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拥有数以万计的用户。《中文之星》在美国被侵权使人们不得不思考一系列的问题:中国应当怎样创立和发展自己的民族品牌?又应当怎样保护民族品牌?对软件品牌的价值应当怎样进行评估?   对《中文之星》品牌的价值评估仅仅是对软件品牌定位的开头。有关专家呼吁,我们的企业在注重技术创新、市场营销和产品服务的同时,也应尽快重视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