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苹果的魅力文化 孟斯明 1998年 第40期 05版   苹果最新一代消费型电脑iMac首日推出,马上创下连番纪录,全球个人电脑市场如沐春风,因为经过一年多的1000美元以下的低价PC流血竞赛之后,电脑用户及大众消费者找到了电脑产品在价钱以外的另一种价值观和满足感。   苹果电脑一向以擅长掀起革命见称,iMac即使不能称为一次革命(Revolution),也应该是一项演进(Evolution),把几乎僵化了的个人电脑制造模式,赋予生活艺术的元素,使之重新得到存在的意义。 #1我思故有iMac   缔造iMac奇迹的苹果电脑原创办人兼临时CEO乔布斯(Steve Jobs、^400501b^)对iMac的想法,更带有哲学的味道,他把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改为iMac的广告文案:“I think,therefore iMac”,文案与原句虽只差一字,意境固然不同,但同样的隽永,引用在强调“Think different”的革命浪漫的苹果主义上,更显现iMac那段“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创造历程,乔布斯从来就是与众不同的理想家。如果他只是一个平平庸庸的企业管理人,必然没法为苹果电脑在劣势下,争取到这么的一个独特的市场空隙,最多只能七拼八凑走进一条“贱卖机器”的路线,强行把苹果电脑推到毫无胜算的杀价战场上,与众多廉价而没有方向的个人电脑产品纠缠,最后一齐覆没。^400501a^   幸好,iMac多了一层深思熟虑的定位,把一部本质是大众价位的“一千美元”电脑,增添了一份生活色彩。iMac的i,代表Internet,iMac开宗明义是告诉大众消费者,这部电脑是让你最直截了当地上网,毫无困难的接触信息世界。反观时下的一千美元(或以下)个人电脑,只是杀气腾腾的标榜低价、易用,生产者没有清晰的了解十之八九的电脑新买家及入门者,他们买电脑唯一的原因,就是进入网络信息世界,共同分享Internet上的生活情趣。一味向大众列出大堆设备、功能、保养的说明,还不如开门见山的告诉他们:这是你们最快、最直接、最物有所值的上网工具! #1苹果电脑的魅力方程式   当然,强调简易上网的产品很多,包括专用型的单功能电脑,售价更可能低于500美元,但这些更加实用的信息器材,没有在外形设计方面下功夫,横看直看也与一部电脑无大分别。你可能认为iMac的夸张透明,内泛彩蓝的蛋形外观是媚俗之作,甚至觉得以1299美元的高于“一千美元”价位水平发售,配搭内置233MHz 750 Power PC处理器,4GB硬盘、32MB RAM和56K Modem的“内涵”,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混合。iMac何不索性就是一部单功能上网机?若要配齐时下个人电脑的设备,iMac又何以没有软驱(floppy disk drive)?   苹果电脑由AppleⅡ开始,就有数不清令人挑剔之处,但真正经典的苹果电脑,永远就是魅力盖过一切。对于苹果电脑而言,做一部功能齐备,连造价也低于对手的产品不难;时下五大个人电脑牌子不正好是这种“机器”的制造者?但要打造一部有魅力的经典型号,就不是人人可以胜任,即使乔布斯本人,在过去20多年的电脑专业生涯中,也有过极痛苦的失败例子,这就是用了七年时间,投入超过2.5亿美元的NeXT电脑。NeXT由1985年至1992年终止生产为止,总共只售出五万部而已,与iMac未正式推出前,已接15万部订单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1e=mc2与i=Internet   NeXT更加深思熟虑,但理想化的色彩太过浓烈,NeXT的小写e也与iMac的小写i一样具有特殊意义,这是乔布斯一贯打造魅力产品的思维方式。NeXT的e代表教育(education)、卓越(excellance)、专门(expertise)、独特(exceptional)和刺激(excitement)。也许,你马上可以联想到NeXT为何失败,因为当时的乔布斯对电脑产品想得太多、太大了。e=mc2?   NeXT曾被乔布斯幻想成一夜推翻世界的革命工具。尽管NeXT也曾经魅力四射,成为少数技术与理想偏执迷的象征,但市场产品毕竟是不能容下一个无所不能的宇宙。这次,乔布斯总结了失败的经历,以及与年月增长的智慧,推出简单明快的i=Internet,就恰到好处地把iMac变成经典的市场产品。放弃了惊世革命,但抓着与时并进的演绎,iMac不单有望挽救苹果电脑,更启发了个人电脑市场的新方向。   iMac的魅力所在,除了i=Internet的点题够鲜明之外,最叫人动容的是iMac明确表现出它是为讨好使用者而设计的产品。反观市场上的一大堆平庸的个人电脑,就仍然是“生产者角度”的主观产品,使你感受到制造商只是理性而冷酷的计算成本,打造一部没有“人味”和“生活感”的机器,于是所有牌子也变得没有差异化,更遑论风格和特质,大家毋须看电脑的实物,只看功能表、价钱单不就可以决定?iMac置身其中,自然魅力四射。   1984年苹果推出的Macintosh,曾被喻为最精致的电脑,皆因它容易安装、使用和维修,Macintosh的亲切感与生活感,成为它的魅力所在。美国电脑科学家兼专栏作者David Gelernter在他的“Machine Beauty”一书中指出,苹果电脑是真美,美在有力而简单,使用者可以现实生活的直觉,就能在苹果电脑体内找到要走的路。换言之,这份美;又可称之为魅力之美,就是让你在苹果电脑产品中,直接对照出你的生活,双方容易共处。iMac的魅力其实是回归到苹果电脑最基本的、最原始的精神状态,这也是乔布斯返朴归真,由e=mc2的无边宇宙,重上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