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黑客案 范军 1998年 第39期 17版   7月13日“黑客”杨威被抓获,专案组还从其住处和工作室搜缴作案工作微机两台,并发现了相当数量被破译的合法注册用户的密码。   今年6月16日,当上海某网络公司(简称为H公司,以下同)安全技术人员在对网络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网络服务器上记录异常,继而发现服务器上存在当时不应有的工作纪录,经调查,确认所属的“中文公共信息网”已遭“黑客”入侵。   H公司通信科立即将此事报告公司领导, 并通报上海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处。公司同时组成的调查小组,对系统进行周密的检查。通过调查,公司技术人员发现:此“黑客”从1998年4月起,共9次侵入网络操作系统,并先后成功登录网络中的8台服务器。此外,“黑客” 破译了大部分工作人员和多个合法用户的大量账号和密码,其中包括两台服务器上超级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此外,H公司调查小组还查到“黑客”通过攻击网络而私自开设的4个非法用户名及使用纪录。据此分析判断,这名“黑客”已经具备对H公司所属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网络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的能力。   由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和计算机管理监察处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听取H公司调查小组的汇报、确认证据准确无误后,使用高新技术手段对“黑客”的入侵途径进行反跟踪和系统记录数据分析,终于发现其踪迹,于7月13日将“黑客”杨威抓获,并从其住处和工作室搜缴作案工作微机两台,从中发现了相当数量被破译的合法注册用户的密码。   据杨威交代,早在1996年下半年他就借助大学校园网成功攻击了上海科技网,随后又利用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的机会着手对H公司所属网络进行攻击,并于1998年3月初登录成功。此后,他把攻击网络的技术及制作非法账号和密码的方法演示、传授给他高中同学,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使用。   在这次“黑客”事件中,杨威非法使用H公司所属网络2000多个小时,网络直接经济损失达1.6万元人民币。 #1  据了解,“黑客”杨威今年22岁,系复旦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98届毕业生, 在杨威的老师和同学眼中,杨威的“平时表现很好”,“为人随和、热心”。成绩也名列前茅,并获得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复旦大学数学系副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顾老师告诉笔者,杨威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中:父亲早亡,母亲也离开了他。他从小与祖父母同住,家庭经济状况极其一般,甚至可说是拮据。不过,这些不幸似乎并没有影响到杨威的性格和成长,他热爱计算机,成绩优秀,与同学们的关系亦十分融洽。顾老师说,这次出事,说明杨威这个孩子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对法律无知,也可以说聪明没用在刀口上。   杨威念本科时所在班级的班长、现留校在人事处工作的杨占喜,曾与杨威在同一个专业学习。杨占喜介绍说,杨威人很聪明, 成绩也一直很好,数学系98届总共73名学生,考试他总是能够进入前10名。   说到使用计算机,杨占喜告诉笔者,杨威从低年级就开始打工了,比大多数同学要早。杨占喜说,同学们直到去年才知道杨威与别人不同的人生境遇,才知道杨威打工真是为了赚钱付学费。大学四年,除了赚出自己的学费以外,杨威每个月还要从收入中取出一部分孝敬祖父母,但他自己很节省。杨威出事以后,同学们都为他可惜,遗憾。   杨威的另一位同学、在读研究生兼任数学系本科生辅导员林伟,曾与杨威一起参加数学模型竞赛并夺奖,跟他也相当熟悉。林伟告诉记者, 杨威特别喜欢电脑,早就取得了国家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的资格证书,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技术能力。 #1  现有的法律条文在“国内第一例”最富特征的“黑客”案面前,还是显得“模糊”了些,另外H公司所属网络还没有得到一个法律上认可的等级证书,这使得本案的量刑出现困难。   记者在采访时一直想见到杨威本人,可遗憾的是,由于杨威目前仍处于预审阶段,不得探视,唯一可能与他进行少量接触的只有律师。记者还得知,此事披露后,法新社等一些国外媒体也曾打电话要求采访,但都被回绝了。  采访中记者得知,H公司向管理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制订一部防范电脑“黑客”的(地方)法规。现有的法律条文在“国内第一例”最富特征的“黑客”案面前,还是显得“模糊”了些,特别是缺乏对“黑客”侵犯信息网络的具体处罚办法,从而使得有关部门面临无法可依的难题。而由上海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处编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仅在总则的第5、6条和法律责任的第20条有所提及,其处罚相对较轻。   另一使人颇觉尴尬的事实是,目前包括H公司所属网络都还没有得到一个法律上认可的等级证书。根据《新刑法》的一些条文,只有攻击达到一定等级的网络的“黑客”才会受到严惩。为此,H公司正加紧呼吁此事得到迅速解决。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记者与杨威的一位同学交谈时对方无意中说出的一件事:大概是今年初吧,有一天杨威在使用被他破译的某单位账号上网时被该单位发现了,打电话来质问他是怎么得到账号的。当时,杨威在寝室里说起这件事,同学们还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番,讨论点对策什么的。由于这事距今比较久了,具体的细节已记不大清,也不知道杨威是怎么回答那个用户的,但有一点十分肯定,那就是当时大家包括杨威自己都不觉得那样的做法是犯罪,聊起来根本没当回事。这位同学说,现在回想起来,杨威的动机可能是“显能”和“贪小”……   杨威案件给人的触动无疑是强烈的,不论他有多少值得同情之处,法律总是无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