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左右为难的网上扫黄 胡德志(译) 1997-01-01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通讯正派法》,旨在限制Internet上的黄色和淫秽材料。去年,费城的一个联邦法院裁定这项法律违反了宪法,理由是其限制了成年人的言论自由。围绕该法,最高法院、国会、政府都各说了各的理儿──   今年2月,美国波斯顿公共图书馆向读者免费提供进入Internet的服务。结果这一举动引起了强烈的反对。一些家长吃惊地发现他们的孩子在电脑网络上进入了他们绝对不该进入的地方。家长、市议会和市长都对图书馆的这项举动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图书馆表示,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人们的言论自由,同时对孩子行为负责的应该是家长自己。不过图书馆理事会的理事们赞同公众的观点,最后迫使图书馆在电脑上安装了过滤装置。   1977年以来,美国已有5个反儿童色情材料的联邦法律付诸实行。这些法律禁止人拥有18岁以下的儿童性活动的图片。然而在电脑网络上这种照片却成千上万。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位律师说,Internet技术可以使儿童随意到电脑网络上找到类似《花花公子》杂志上那种露骨性描写的材料。   在社会舆论的呼吁下,美国国会在1996年通过《通讯正派法》。这个法律规定:如果在电脑网络上放入可以被儿童找到的所谓成人材料就是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可以是两年的徒刑和二万五千美元的罚款,该条例还规定:如果以性为内容的材料在电脑网络上只能以信用卡或者成年人使用的密码才能接触到的话,就可以放入网络。   美国图书馆协会、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美国电脑网、美国报业编辑协会、苹果电脑公司等组织和公司对这项法律提出了异议,他们表示这项法律将限制人们接触有关安全性生活、同性恋或者监狱里的强奸现象等问题的讨论。反对使用信用卡和个人密码的人说,这样做费用太高。批评这项法律的人还表示,对于所谓不正派 的模糊解释可能很快被用来禁止在电脑网络上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力。   去年费城的一个联邦法院裁定这项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美国政府于是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近以7:2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原判。最高法院说:国会通过的这项法律不适当地限制了成年人的言论自由。法官斯蒂文斯表示:诚然,我们曾经多次承认政府对保护儿童不受有害产品伤害的意愿,但是这种意愿并不能成为理由借此对向成年人发表的言论进行不必要的压制。政府不能把成年人降低到只能接触儿童适合接触的东西这种水平上。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就有关国际电脑互联网问题做出的裁决。支持《通讯正派法》的国会参议员考茨表示,最高法院已经进入一个从未涉足的领域,并且剥夺了儿童受到身心健健保护的权力。而支持最高法院决定的一位官员则说,国会必须允许Internet发展,而不是扼杀它。   最高法院否决国会的新法律之后,克林顿政府和国会有关人士都表示将继续努力制定有关规章和法律制止电脑网络上的色情和淫秽材料毫无控制的局面,克林顿总统表示:我们决不能允许色情的东西侵蚀这种美好的新东西和虐待我们的孩子。电脑信息行业由于担心政府和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主动表示将对电脑网络上的内容进行限制。他们承认尽管国会通过的《通讯正派法》被高最法院否决了,但是这也促使电脑信息行业进行自律。   Internet和电脑行业的代表们表示,他们将努力促进人们获得电脑过滤软件的能力,同时他们还要把那些对儿童没有危险的网址标出来。不过美国电脑网的总裁卡斯表示,这些过滤装置并不足以不让孩子接触到色情的东西,他说:这些工具并不是良好家教的替代品,而是家长进行教育的补充。   电脑网络服务行业表示,家长实际上可以使用电脑过滤装置不让孩子接触到成人材料,同时又不影响成年人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三年前负责管理电脑网络上反淫秽材料的联邦特工还只有几个人,现在这支队伍已经发展到一百多人,他们分别隶属于联邦调查局、美国海关、邮局和地方警察。美国海关还在今年6月专门成立了在电脑网络上反儿童淫秽材料的小组。然而,一些主张限制儿童色情内容的人认为,政府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曾经在美国司法部领导儿童淫秽事务起诉工作的福罗里斯在这个职位上干了三年后辞职。他抑怨说现在的努力是漫不经心的。但是反对对电脑网络进行监督的人表示,执法人员到电脑网络上四处打探,这实在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他们认为使用电脑网络过滤软件应该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