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3M商标的三名案犯被判刑 王正三 1997-01-01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伪造商标罪判处严重侵犯美国“3M”商标的宁波华达公司董事长许尚炎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总经理金成用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副总经理王志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这是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中侵权企业领导人首次被判刑。   宁波华达磁电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脑软磁盘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从1993年起,正式投入“华达牌”电脑软磁盘的生产。虽然其质量并不差,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国际软磁盘市场价格连续下跌等原因,致使华达公司投入生产的资金无法回笼、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甚至连员工的工资都难以保障。在此情况下,公司领导不是积极采取措施,而是采取不正当手法,未经3M商标注册使用权人许可,私自伪造3M商标标识10万余套,情节严重,终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