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与电子出版物的对话 1996-10-11 地点:重庆 主要参与人员: 雷 军 北京金山软件公司总经理 王明君 电子工业出版社副社长 杜红超 郑州洪涛软件所总经理 陈义彬 杭州托迪斯多媒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旭 北京理德商用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闫苏平 北京伟地计算机有限公司贸易策划部经理 张 屹 成都连邦软件专卖店总经理 丁仲华 清华松岗软件合作/发行部经理 谭运明 河南先博多媒体有限公司区域经理 对话整理:本报记者 黎和生 借'96重庆·电脑电子书市召开的机会,本报组织了一场“电子出版物、软件发展座谈会”。相聚在美丽的山城,大家兴致极高,几乎侃遍了软件与电子出版物领域的每一个热点问题。笔者甚觉难得,故整理出来与读者诸君共飨。 话题一:CAI、游戏软件是不是电子出版物? 提问者:杜红超 最近,我将新闻出版署关于电子出版物的定义再温习了一遍,发觉不是电子出版物的软件为数不多。你看“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系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和数据库结构将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并可复制的大众传播媒体”,现有的CAI软件、游戏都符合出版物条件,我真有些搞不懂了。 雷军:通俗地说,软件=程序+文档,所以,通过计算机阅读的电子出版物显然不可能不是一种程序,加上它附带的使用、安装说明等文档,其实就是一个软件。故,电子出版物是软件的一个分支。 闫苏平:据我们所知,上面已有将CAI、游戏划出电子出版物管理的设想,也就是说,以后这两类软件需要出版号不能上市。 丁仲华:软件要象书一样出版了。 杜红超:前段时间,京城几家计算机媒体也在讨论这件事,软件界对这种划分颇有怨言。 王明君:对软件、出版物的管理是一件很头疼的事。由于软件的管理相对灵活,一些软件商就不太注意软件的政治性,以致于今年北京就出了几件有损领土主权、民族感情的政治事件。天津光荣公司四位员工的抵制军国主义产品《提督的决断》也很能说明问题。 我是赞成将游戏、CAI这类文化成份很重的软件划入电子出版物的。 CAI、游戏是否电子出版物可能会争论下去,他并不重要,只要有关部门的管理能做到:既使这个产业的走向有利于国家稳定的大局,又利于产业本身的繁荣,归哪个部门管都一样。一定要注意软件产品的特殊性,千万注意别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老毛病。 主题二:一元钱可以买新中文之星、Windows 95吗? 提问者:雷军 软件越来越不值钱了,你到中关村去走一遭,那些大字识不了一箩筐的民工就象卖白菜一样在卖软件。为了调查我公司软件被盗情况,我曾经假扮一用户跟一农民模样的人去看“货”,那些我们认为不得了的杰作如中文之星2.0、Win 95等,在盗版者的光盘里随处可见。有张叫什么特区的光盘,内含30多个著名软件,喊价30元,我价都没还就“买”走了,花了这么多人力、物力的中文之星2.0、Win 95算下来也就不到1元钱,我还忍心“砍”下去几分钱吗? 陈义彬:国家要规范我们软件商,我们没有意见,对盗版者是不是还要加大“规范”力度才是。 张 屹:正版软件消费总的事说有了很大改观,连邦这两年的高速发展便证明了这一点,这同时也说明有关部门在打击盗版方面功不可没。 张 旭:我同意张屹总经理的看法,我们的《理德轻松排版》是今年才出来的产品,现在卖得比较好,正版软件正在为更多用户所接受。 张 屹:《电脑报》在指导正版消费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希望媒体都加大宣会传力度。同时,软件商家们也要积极配合,搞好售后服务。 (共识):盗版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任重而道远。正版事业正在走向繁荣,这是大趋势,软件界不可妾自菲薄。 话题三:一套软件定多少价钱才合适? 提问者:闫苏平 老实说,我们伟地公司一直在研究河南先博多媒体的光盘定价。他们打着“三张光盘90元”的行销旗帜逢展必到,每次都收获大把钞票,让同行眼红。 陈义彬:一张光盘30元,这和盗版盘一个价,真有钱可赚吗? 谭远鹏:30元这个定价是低得不能再低了,但我们先博人也不是慈善家,这几年队伍一天天庞大,员工们的生活也好起来。 闫苏平:正因为先博靠30元的低价发展了,有人把这种低价行销行为称为“先博现象”。但如果大家都卖了30元,先博的东西还能卖吗? 黎和生:我也研究过所谓“先博现象”。的确,先博的某些产品比起同类来,制作上略显简单。品种虽多,内涵嫌浅,是属快餐型的光碟产品。 王明君:就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我看快餐型的产品还有市场。先博的许多产品是和我们电子工业出版社合作出版的,我们得到的反馈是“还不错”。 张 旭:先博走的是一条直销路,经销商不大可能与之使用。我个人以为,这种定价是一种短期的市场行为。先博总不可能把销售人员派到每一个城市去。 黎和生:我们《电脑报》主张低价政策的,但我们也经常告诫用户,没有利润,软件商就不可能役入开发;没有开发,最终受损的还是用户。因此,软件商追求的一种有合理利润的定价政策。 台湾智冠49元的低价政策在大陆成功了,杭州托迪斯68元的价格也卖得热火,金山公司96元的《金山影霸》创下了软件日销售记录……,这些都能说明软件价格既不是一味偏低好,也不是非要人为拉出个高额回报才行。 (共识):笼统的说某个软件该定多少价都不合现实,软件商可根据自己的开发成本、经销商折扣、税率、一般销售量权衡之,大家以为,利润在15%~30%为合理利润。虽然,在利润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销售量愈大,收益就越高。 话题四:光碟开发商与出版社是包办婚姻,还是自由恋爱? 提问者:丁仲华 按新闻出版署的文件精神,我们这些光碟开发商其实就是领取稿酬的作者而已,无权出版,也无权发行。为了将自己的产品“合法”地推向市场,我们不得违心地与出版社合作,从他们那里领到一个出版号,从本已不大的蛋糕中再切下一块给出版社。出版社凭手中的“权”硬要我们一杯羹,我认为这纯粹是一种包办婚姻。 杜红超(笑):你把署里面说成是封建家长了。 陈义彬:对与出版社合作,我们托迪斯有一此感受。由于出版社的电脑从业人员相对较少,对电子出版物制作技术缺乏了解,合作起来确实有些扭扭捏捏。 不过,出版社也有自身发行渠道广、行业管理较规范的优势,如果双方门当户对,包办婚姻也有爱情甜果可吃的。 王明君:署里面现在已批了36家出版社可以出版电子出版物,大家至少还有对象可自由选择吗!我认为,这种合作是一种自由恋爱,以后可选对象会更多。 丁仲华:自由选择度小了,就会导致近亲繁殖。 黎和生:我相信国家还会陆续批一些。据说,署里还有意批几家搞得早、搞得好的光碟制作商呢。 王明君:国家对新闻出版一向很重视,管得不好就会出乱子,因此,现阶段批得少可以理解。 闫苏平:我们感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是比较开通的,他们也了解民族电子出版产业还十分弱小这一现实,对有些管理条款,他们就抱很现实的态度。 张 屹:软件发行、制作自有自己的渠道,我就听说有书店要代销软件公司的产品屡屡被拒绝的事。为什么?因为它的销售人员不懂电脑,给他的东西销不出去,一两年也结不了帐,谁还愿合作。出版社与电子出版物制作商之间是不是也有这个理儿。 (共识):包办婚姻也好,自由恋爱也好,重要的是要繁衍生息下去。包办婚姻可能导致离婚,但不结婚就会导致绝种。所以,电子出版物这一行业的同仁们,要有为产业献身的精神。出版社呢,也要加快培养和引进电脑人才,要让“包办婚姻”走向“自由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