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传真业务简介 山东 陈金岭 1995-10-06 1.如何申请。用户若想使用用户传真业务,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已购买带有邮电部进网许可证的传真机,还应带准用证,向当地电信营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传真机型号、用途及技术性能指标,办理装机和使用手续。由于传真机发送的图文信号与电话传送的普通语音信号对线路要求不同,为确保国家公用电话网的畅通,传真机的安装、调试开通由当地电信部门负责。 2.使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①用户发送传真时,若是长途直拨用户,可直接拨叫对方;若是人工挂号则由话务员帮助接通对方电话。②听到对方的传真接收信号后,用户即可发送图文资料。③当无人值守时,用户应将传真机置于自动接收功能状态,以便设备自动接收。 3.收费标准。收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开通费(一次性收取)包括用户手续费(每部每次150元)、装机调试费(每部每次200元)。 (2)移机费包括移机手续费(每部每次8元)、移机安装费(每部每次80元)。 (3)自购机入网费(一次性收取),包括用户传真机型号入网检测费(每部600元)、用户传真机终端机检测费(每部300元)。 (4)基本月租费,每月每部100元。 (5)通信费,按所通达的国际、国内受话地点和通话时间分别计费,收费标准与国内直拨、国际直拨相同,即基本收费时间以一分钟为计算单位,话费根据通达地点资费收取,基本收费时间为1分钟,通话超过1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计算,尾数不足1分钟的,也按1分钟计算。 4.注意要点。主要有:①用户传真机移机、拆机、改接其他电话线路或市内电话更名,用户均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②用户不应私自装设或移动传真机,私自变更规定电平输出,如被发现,电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山东 陈金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