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美术 惕 吾 摘 1994-07-29 计算机艺术大体分为三大类:即二维(平面)艺术、三维(立体)艺术、四维(三维动画)艺术。其特点是通过计算机这一现代制作工具来表达艺术家和设计师的制作意图及绘制作品,并使其比用其它工具表现来得迅速方便,易携带、易修改、可保密、能复制。另一特点是制作变幻莫测,可将手绘、摄影、摄像等原件迅速组合转换成表现力更丰富的作品或设计图稿。因此,大大缩短了艺术家、设计师从构思到表现这一过程的时间,成百倍地提高制作效率,无形中将艺术生命延长了几十乃至上百倍。电脑美术对于实用美术设计更是如虎添翼,在表现平面绘画、摄影、摄像叠加、广告图字合成等特殊效果时效果尤佳,技艺日臻成熟。 计算机艺术中的二维、三维、四维等艺术表现手段和电脑处理技术现在都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艺术家和设计师提供了新的换笔机会。计算机不再是科学家的专有工具,艺术家同样可以用计算机制造出独具魅力的艺术佳作。(惕 吾 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