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的《教学软件评审标准及其说明(试行稿)》摘要 济南信息工程学校 吴安栋 1992-09-25 这个新《标准》及其《说明》是在1987年11月我国中华学习机教育软件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定的《教育软件评审标准(试行)》及对该标准的《说明(试行)》基础上,根据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几年来教学软件评审工作的实践及研究,并参照国内外软件行业软件评测标准、教学软件的评价标准,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之后设计完成的。 新的《标准》与旧的《标准》相比,在名称上将原“教育软件”改用今“教学软件”,使其更名实相符。在内容上,大类的划分与评比时得分比例有了调整,更加符合当今软件评测的趋势__原“使用方便性”今改用“易用性”,得分由20分降为15分;原“程序设计技巧”改用“软件设计水平”,得分由原10分提高到20分,突出了软件编制的内部质量及其在实际运行时反映出的外部效果二者之统一即软件设计水平,这一水平还反映在对不同的软、硬件环境均可有一定兼容性,以利于异地推广;原“软件商品化程序”今改为“文档资料”,体现出文档资料是面向用户的软件产品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其地位不容忽视。该项占5分。 这个新《标准》各部分内容的标题是__1.教学性要求(50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际教学应用价值;2.可靠性(10分):坚固性、容错性;3.易用性(15分):易学性、灵活性、用户界面友好性;4.软件设计水平(20分):内在结构、外在表现、教学软件的兼容性程序;5.文档资料(5分):文档资料的齐全、完整、正确、规范、通俗、易读及与程序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