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作者:卡尔·波普尔 第十三章 马克思的社会学决定论   集体主义者……热心进步,同情穷人,痛恨邪恶,激励英雄行为,这些一直为日后的自由主义所缺乏。然而,他们的科学却建立在一种深刻的误解之上……因此,他们的行动极具破坏性和反动性。人的心灵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他们的精神分裂了,他们再也没可供选择的机会。 ——沃尔特·李普曼   “利用情绪,不把精力浪费在摧毁它们的无益努力上。”一直是反抗自由的策略。人道主义者的一些最弥足珍爱的观念,常常受到其死敌的高声喝彩,后者就这样打着同盟者的幌子,渗透到人道主义者的阵营,制造分裂和严重的混乱。这种策略常常获得极大的成功,正如事实所表明的,许多真诚的人道主义者仍然崇敬柏拉图的“正义”观念、中世纪“基督教的”权威主义、卢梭的“普遍意志”观念,或者费希特和黑格尔“民族自由”观念。然而,只是在黑格尔主义把自身确立为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运动的基础之后,这种渗透、分裂人道主义者阵营并制造混乱的方法,这种建造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的、因而具有双重效应的知识第五纵队的方法,才获得极大的成功:至于马克思主义,则被看成历史主义的最纯粹的、最发达的和最危险的形式。   详细研究马克思主义、黑格尔左派及其法西斯主义的副本之间的相似性,是件诱人的事情。然而,如果忽略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则绝对不公平。虽然它们的知识源泉近乎相同,但对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激励,则不应有任何疑义。而且,同右派黑格尔分子相反,在把理性的方法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最迫切的问题上,马克思作了诚挚的尝试。这种尝试的价值没有为这一事实所减损,即正如我将要表明的,它以往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成功。科学要经历不断的尝试和错误才能进步。马克思毕竟进行过尝试,虽然他在主要理论上犯了错误,但他的尝试没有白费。他以各种方式开拓了我们的眼界,使我们的目光更敏锐。退回到前马克思的社会科学,是不可想象的。所有现代的著作家都受惠于马克思,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点。对于那些像我一样不赞同马克思的理论的人,情况显得尤其如此;我欣然承认,例如我对柏拉图和黑格尔的研究,就打上了受马克思影响的印记。   如果不承认马克思的真诚,我们就不能公正地对待他。马克思的开放的心灵、敏锐的现实感、不信空言、尤其是不信道德方面的空言,使他成了世界上反对伪善和法利赛主义的最有影响的战士之一。他有着帮助被压迫者的强烈欲望;他充分意识到,需要在行动上而不只是在言词中证实自身。尽管马克思的主要才能是在理论方面,但是为铸造他认为是科学的战斗武器,以改进大多数人的命运,他付出了巨大辛劳。我认为。他追求真理的真诚和他在理智上的诚实,使他与他的许多追随者完全不同(尽管不幸的是,他没有彻底摆脱在黑格尔辩证法的氛围中养成的腐朽影响,这种辩证法被叔本华描述为能够“摧毁一切理性”),马克思对社会科学和社会哲学的兴趣,基本上是一种实践的兴趣。他在知识中找到了一种推动人进步的手段。   那么,为何还要攻击马克思呢?虽然他有许多功绩,但是我认为,他是一位错误的预言家。他是历史进程的预言家,他的预言并没有实现;但这不是我的主要责难。更为重要的是,他误导大批有理智的人相信,历史预言是探讨社会问题的科学方式。在那些试图推进开放社会的事业的人的队伍中,马克思要对历史主义的思想方法的破坏性影响负责。   然而,马克思主义真的打上了纯粹历史主义的印记吗?在马克思主义中就不存在一些社会工艺学的因素吗?俄国在社会工程中从事冒险而又常常取得实验成功的事实,使得许多人断定,马克思主义作为支撑俄国实验的科学或信条,应该是一门社会工艺学,或者至少要赞成它。然而,没有一个熟知马克思主义史的人会犯这种错误。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纯粹的历史理论,一种旨在预测经济和政治的发展的未来进程,尤其是预测革命的未来进程的理论。因为如此,在俄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马克思主义当然就不再为它的政策提供依据。马克思实际上禁止一切社会工艺学,并把它斥责为乌托邦广他的俄国信徒一开始就发现,自己对社会工程领域中的宏伟任务,完全缺乏准备。正如列宁很快明白的,马克思主义不能对实际的经济问题提供帮助。“我并不知道有哪位社会主义者探讨过这些问题”,列宁在夺取政权后这样说,“在布尔什维克或孟什维克的文献中,并没有关于这类问题的记载。”在经历一段不成功的实验时期,即所谓“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之后,列宁决定采取各种实际上意味着有限他暂时地回到私人企业的措施。这些所谓的新经济政策,以及后来的各种实验——五年计划等——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宣布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是列宁在引进新经济政策之前发现的自己所处的特殊情境,还是他所取得的成就,如果不适当地考虑到这一点,就都不能获得应有的评价。马克思的宏大的经济研究,甚至没有触及到一项建设性的经济政策(例如,经济计划的问题)。正如列宁所承认的,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一个论及社会主义的经济词句——且不论“从按劳取酬到按需分配之类的无用的口号。原因在于,马克思的经济研究完全是从属于其历史预言的。然而我们还必须多谈点。马克思特别强调,他的纯历史主义的方法与一切以合理计划的观点进行经济分析的尝试是对立的。他把这种尝试斥责为乌托邦和不合逻辑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不研究所谓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该领域中所取得的成就。在准备建设工作方面,他们甚至比一些“资产阶级经的历史主义,我已经指出,我确实主张,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是十分贫乏的。   马克思本人也许赞同对批评他的方法作这样一种实际的探索,因为他是发展后来被称作“实用主义”的观点的首批哲学家之一。他之所以被引向这一立场,我认为,是由于他确信,一种科学的背景为实际政治家——这种实际政治家当然也意味着社会主义的政治家——所迫切需要。他教导说,科学能够产生实际的结果。应该随时关注成果,关注理论的实际结果!他们甚至谈论有关其科学结构的某些事情。一门不产生实际结果的哲学或科学,只不过解释了我们生活的世界;然而它能够而且应该做得更多些;它应该改变世界。马克思写道:“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也许正是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使他预期到后来实用主义者所主张的重要的方法论理论,即科学的最富特征的工作,木是获得既往事实的知识,而是预见未来。   这种对科学预测的强调,实质上是一种重要的、方法论的发现,不幸的是,它把马克思引入了歧途。因为一个似是而非的论据(只有当未来被提前决定——只有当未来像从前一样存在于过去之中、被嵌入过去之中——科学才能够预见未来)把马克思引向固执于这一虚假的信仰,即严格的科学方法必须建立在严格的决定论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关于自然界和历史发展的“无情规律”的说法,清楚地表明了拉普拉斯氛围和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然而,相信“科学的”和“决定论的”术语如果不是同义的,至少也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现在要被说成是一个尚未完全消失的时代的迷信之一。由于我主要对方法问题感兴趣,我感到高兴的是,当讨论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时,并没有必要加入有关决定论的形而上学问题的争论。因为不论这些形而上学争论的结果如何,例如,量子理论关于“自由意志”方面,我想要说的是,事情早就解决了。没有哪种决定论,不论它被表述为自然界的齐一性原理,还是被表述为普遍的因果规律,能够再被作为科学方法的必要假定来考虑。因为物理学——一切学科中最先进的科学——不仅表明,没有这种假定,它照样能够从事研究,而且还表明,在某种程度上,它还同这些前提有矛盾。对一门能够进行预测的学科而言,决定论并不是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因此,科学方法不能被说成支持采取严格的决定论。没有这一假定,科学也能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当然,马克思不能因为坚持了相反的观点就应受到责难,因为他那时的最优秀的科学家都持有同样的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把马克思引向歧途的,并不是决定论的抽象的、理论的原理,勿宁说是该原理对其科学论观点、对其关于社会科学的目的和可能性观点的实际影响。如果“决定”社会发展的抽象的“原因”观念不导向历史主义,它就不会如此十分有害。诚然,这种观念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对社会制度采取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同每个人、尤其是决定论者对机械和电子设备所采取的显然是工艺学的态度形成奇怪的对比。也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相信,在一切科学中,社会科学能够为我们实现揭示未来所储藏着的秘密这一古老的梦想。对科学的算命术的这种信仰,并不仅仅建立在决定论的基础之上;它的其他基础包括,混淆了科学预测和宏大的历史预言,前者有如我们在物理学和天文学中所了解的,后者则在广泛的战线上预言社会的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两种预测是根本不同的(正如找在其他地方试图表明的),前者的科学特征并不为支持后者的科学特征提供证据。   马克思关于社会科学的目的的历史主义观点极大地搅乱了实用主义,后者一开始曾使他强调科学的预测功能。这迫使他不得不修正自己的早期观点,即科学必须,而且能够改变世界。因为只要存在社会科学,因而存在历史预言,历史的主要过程就应该是被预先决定的,无论是善良意志还是理性,都无权改变它。以合理的干预这一方式留给我们的,只是通过历史预言去肯定发展的即将来临的过程,去清除途中的糟糕障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够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正是这些观点导致马克思把所有那些人斥责为“乌托邦主义者”,这些人以社会工程学的目光考察社会制度,认为社会制度服从于人的理性和意志,能够成为理性设计的一个可能领域。在马克思看来,这些“乌托邦主义者”试图用人类脆弱的双手,去驾驶逆历史的自然潮流和风暴而上的社会巨轮。他认为,一位科学家所能够做的一切,只是提前预报风暴和旋涡。因此,他们能提供的实际服务,只限于提出警告,下次风暴将构成威胁,使巨轮偏离正确的航线(正确的航线当然是向左转!),或者是劝告乘客,最好集合到船的哪一侧。马克思在宣告即将来临的社会主义的太平盛世中,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真正任务。只有借助于这种宣告,他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教导才能有助于创造一个社会主义世界,而通过使人意识到即将来;临的变化,意识到历史的游戏中分派给他的角色,科学社会主义的教导才能够推进社会主义世界的到来。这种科学社会主义不是一种社会工艺学;它不教授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途径和手段。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理论和实验的关系的观点,表明了其历史主义的观点的纯洁性。   马克思的思想在许多方面都是其时代的产物,当时那场巨大的历史地震,即法国革命令人记忆犹新(1848年的革命使它获得复苏)。他感到,这种革命不能靠人的理性来设计和筹划。然而,它可以用一种历史主义的社会科学预测;透彻认识社会形势可以揭示其原因。从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和J.S.穆勒的历史主义的密切相似(类似于其前辈黑格尔和孔德的历史主义哲学的相似),可以看出这种历史主义态度所具有的这一时期的十分典型的特征。马克思并没有深入思考过“J.S.穆勒之类的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他把他们视为“枯燥无味的、无头脑的调和论”的典型代表。虽然在某些地方,马克思实际上对“慈善经济学家’穆勒的“现代倾向”,表明了某种尊敬,在我看来,也有足够详尽的证据驳斥这事实,即认为马克思直接受到穆勒(或者匆宁说孔德)关于社会科学方法的看法的影响。因而马克思的观点和穆勒的观点的一致,是件非常引人注目的事情。所以,当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中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揭示现代社会的……运动规律。”他可以说是在传达穆勒的纲领:“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必须是寻找规律,依照这种规律,一切社会状况制造出继之而起并取代名的状况。”穆勒十分明确地区分了他称作“两种社会学研究”的可能性,第一种与我所说的社会工艺学极为相当,第二种与历史主义的预言相当,他袒护后者,把它描述为“社会的一般科学,另一种社会研究的结论应该因之而受到限制和控制。”或者更专门的依照穆勒的科学方法的观点,这种社会的一般科学是建立在因果律原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把这种对社会的因果分析描述为“历史的方法”。穆勒的“社会的状态”具有“从一个时代到另一时代的……可以变化的特性”,正好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埋藏”相当,当然,尽管它比自己的辩证法对手更为朴实(穆勒认为,“人类事物必须遵循的”运动形态“应该是”两种可能的天文学运动中的“二者之一”,即或者是“一种沿轨运动”,或者是“一种弹道运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并不肯定历史发展的规律的简明性;正如曾经有过的那样,它接受穆勒的两种运动的组合——即类似于某种波浪式运动或螺旋式运动的东西)。   在马克思和穆勒之间存在不少相似性;例如,二者都对放任的自由主义不满,二者都试图为实施基本的自由观念提供更好的基础。然而,在他们对社会学方法的直法中,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穆勒认为,社会的研究归根结底应该还原为心理学;依照人性、“精神的规律”、尤其是人性的进化,就能够解释清楚历史发展的规律。“人种的进化”,他说,“是社会科学的方法得以……确立的基础,它远比从前流行的模式……优越。”这种社会学原则上可以被还原为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尽管由于无数个体的互动引起的复杂性,这种还原可能相当困难——已经广为许多思想家所主张;诚然,它属于常常简单地受到赞同的各种理论之一。我将把这种社会学的研究称作(方法论的)。动理主义。我们现在可以说,穆勒信仰心理主义。但马克思却向它挑战。他宣称,“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对心理主义指出了疑问,也许是马克思作为社会学家的最大成果。这样,他就为更深刻地认识社会学规律的专门领域,至少是认识局部自主的社会学,开辟了道路。   在下述篇章中,我将解释马克思方法的一些观点,并力图着重强调他那些在我看来具有持久价值的观点。因此,接下我将讨论马克思对心理主义的攻击,讨论他支持不可还原为心理学的自立社会科学的论证。最后,我将试图指明其历史主义的致命弱点和破坏性后果。 第十四章 社会学的自主性   马克思有一句著名格言,扼要阐述了他反对心理主义,即反对把一切社会生活的规律最终还原为“人性”的心理学的规律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本章和下面两章的职能主要是阐明这句格言。我首先应该表明,在展开我所谓马克思的反心理主义时,我展开的是一种我本人赞同的观点。   作为一个基本的例证,作为我们考察的第一步,我们应该提及所谓异族通婚的问题,即解释婚姻规律在各种不同的文化中的广泛分布的问题,这些规律显然是设计来防近亲繁殖的。穆勒及其心理主义的社会学流派(后来又有许多精神分析学家加入),曾试图通过诉诸“人性”,例如某种对乱伦的本能厌恶(也许通过自然选择或“压抑”加以发展),来解释这些规则储如此类的解释也只能是朴素的或普通的解释。然而,如果接受马克思格言中表达的观点,人们就会询问,是否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也即是说,是否勿宁说这种明显的本能是教育的产物,是那些要求异族通婚和禁止乱伦的社会规则和传统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显然,这两种研究恰好与一个古老的问题相符合:即社会是“自然的”,还是“约定俗成的”(详细讨论见第5章地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中,要决定两种理论何者正确,是以本能解释传统的社会规则,还是以传统的社会规则解释明显的本能,是件困难的事情。然而,通过实验是能够解决这类问题的,因为在类似的情况下已经表明,本能显然厌恶蛇。就这种厌恶不仅由人所展示,而且也由一切类人猿和大多数猴子所展示而言,本能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然而,实验似乎表明,这种惧怕是约定俗成的。不仅在人类中,而且在例如黑猩猩中,本能似乎都是教育的产物,因为无论是婴儿还是小黑猩猩,如果没有教他们惧怕蛇的话,都不会展示这种所谓的本能。这个事例应该被看做一个警告。我们在此面临一种厌恶,它显然是普遍的、甚至是超乎人类的。虽然从某种习惯不具有普遍性这一事实出发,我们也许会反驳所谓习惯的存在是以本能为基础的(然而即使这种论点也是危险的,因为有许多社会习惯在强化本能的压抑),但我们还是明白,相反的论点当然是不正确的。一定行为的普遍发生并不构成该行为具有本能特性或者根源于“人性”的决定性证明。   这类思考也许表明,假定一切社会规律原则上都根源于“人性”的心理学,是多么的朴质。但这种分析仍然十分粗糙。为再向前推进一步,我们可以尝试对心理主义的主题作更直接的分析,其理论主张是,社会是相互作用的精神的产物,因而社会规律最终应该还原为心理学的原则,因为社会生活的事件(包括各种习俗),必然是个人的精神引起的动机的结果。   与这种心理主义的理论相反,自主性社会学的捍卫者可能提倡制度主义的观点。他们指出,首先,没有任何行动仅仅靠动机能够解释;如果动机(或者任何其他。心理学的或行为主义的概念)一定要在这种解释中使用,那么,它们应该通过参照普通的情境、尤其是参照环境来获得补充。在人的行为的条件下,这种环境广泛地具有一种社会性质;因此,如果不参照我们的社会环境、不参照社会制度及其运行的方式,我们的行动就不能获得解释。所以,制度主义者可能认为,将社会学还原为对行为的心理学的或者行为主义的分析,是不可能的;相反,每种此类分析都预先假定了社会学,因而社会学整体上并不依赖于心理学的分析。社会学,或者至少是其中的某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应该是自主的。   与上述观点相反,心理主义的追随者可能会反驳,他们非常愿意承认环境因素(无论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的重要性;然而,与自然环境相反,社会环境的结构(他们可能喜欢用时髦的“模式”一词)是人造的;因此,它必须依据人性、依据心理主义的理论才能获得解释。例如,经济学家称作“市场”的这种富有特征的制度——其运行是他们研究的主要目的。归根结底就派生于“经济人”的心理,用穆勒的话来说,派生于“追求财富的‘心理’现象”。此外,心理主义的追随者认为,各种制度在我们的社会中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是由于特殊的人性的心理结构,这些制度一经建立,它就呈现出一种成为我们环境的传统的和相对固定的组成部分的趋势。最后——这是他们的关键论点——传统的起源和发展应该能够依照人性来解释。当将各种传统和制度追溯到其起源时,我们应该看到,它们的引入可以用心理学术语来解释,因为它们是人出于这种或那种目的、在受一定动机的影响下而被引入的。在时间的流程中,即使这些动机被忘却,那么,容忍这些制度的健忘和意愿——其动机是含糊的——也是以人性为基础的。所以,正如穆勒所说的:“一切社会的现象都是人性的现象。”“社会现象的规律只木过是、或者可能是人的行为和情感的规律”,也即是说,是“个体人性的规律。当被集合到一起时,人并不变成另一种实体……”   穆勒的这后一句评论展示了心理主义的最值得赞扬的方面之一,即它明智地反对集体主义和整体观,拒绝接受卢梭和黑格尔的浪漫主义——一种普遍意志或民族精神,抑或一种集团精神——的影响。我认为,只是就它坚持我们所谓与“方法论的集体主义”相反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而言,。动理主义才是正确的;它正确地指出,集体的“行为”和“行动”,诸如国家或社会集团,应该还原为人类个体的行为和行动。但是,如果认为选择这一种个人主义的方法就意味着选择一种心理学的方法,则是错误的(正如本章下面将会表明的),尽管乍看起来,它可能显得令人十分可信。撇开心理主义值得称赞的个人主义的方法不论,从穆勒的一些进一步论证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心理主义就是这样在十分危险的基础上运行的。因为它们表明,心理主义是被迫采纳历史主义的方法的。将我们的社会环境的事实还原为心理学的事实,这种尝试迫使我们去思考起源和发展。在分析柏拉图的社会学时,我们曾有机会对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可疑的长处进行测定(参阅第5章)。在批评穆勒时,我们现在试图给它以沉重的一击。   无疑,迫使穆勒采纳历史主义方法的,是他的心理主义;他甚至模糊地意识到历史主义的无聊和贫乏,因为他试图通过指出由许多个人精神的互动的无限复杂性所引发的困难,来说明这种无聊。他说:“当它强迫规定”“……在人性中已经指出充分的基础之前,不许把任何抽象…引入社会科学时,我不认为任何人会主张,从人性的原则和我们人的立场的一般环境出发,能够优先决定人的发展所必须接受的秩序,从而预见迄今为止一般的历史事实。”他所提出的理由是,“在经历系列的最初几个阶段之后,前此施及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响…比其他任何影响变得越来越有优势”(换言之,社会环境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影响)。“行动和反作用的系列漫长得……连人的才能也计算不过来……”   这种论证,特别是穆勒对“系列的最初几个阶段”的评论,对历史主义的心理学翻版的缺点作了引人注目的揭露。如果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规则、我们的社会环境和一切制度的各种规律,等等,最终都可以解释为、还原为“人的行为和情感”,那么,这种研究所强加给我们的,就不仅仅是历史的——因果性的发展观念,而且是这种发展的最初几步的观念。因为强调社会规则或者制度的心理学起源只不过意味着,它们可以被追溯到一种状态,当时这些规则或制度的引入只依赖于;心理因素,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独立于一切已经建立的社会制度的。所以,不论心理主义喜欢与否,它木得不起用社会的起源的观念,起用人性和人类心理的观念,因为它们是先于社会存在的。换言之,穆勒对社会发展“系列的最初几步”的评论,并不像有的人或许会认为的,是一次偶然的失足,而是对他不得不接受的绝望观点的恰当表达。它之所以是一种绝望观点,是由于这种以社会之前的人性解释社会的基础的理论——某种“社会契约”论的心理学翻版——并不只是一种历史的神话,而且还是,就像它所是的那样,一种方法论的神话。因为我们有很多理由相信,人(或许还有人的祖先)在社会上是优先于人性的,例如,可以认为,语言就预先假定了社会的存在。所以,穆勒的上述观点几乎不值得认真讨论。然而,这就意味着,各种社会制度,随之而来的还有典型的社会规则或社会学的规律,应该是优先于一些人喜欢称之为“人性”的东西、优先于人的心理学而存在。如果有某种尝试还值得的话,那么,更有希望进行尝试的,应该是依照社会学而不是其他方法对心理学进行还原或解释。   这使我们回复到本章开头的马克思的格言。人——即人的精神、需求、恐惧和期待、人类个体的动机和志向——如果有区别的话,与其说是社会生活的创造者,勿宁说是它的产物。应该承认,我们社会环境的结构在一定意义上是人造的;其制度传统既不是上帝的作品,也不是自然的作品,而是人的行动和决策的结果,是能够由人的行为和决策改变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全都是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是可以依照需求、希望或动机来解释的。相反,甚至那些作为自觉的和有意识的人类行动的结果出现的东西,作为一条规则,也都是这种行动的间接的、无意识的和经常是不必要的副产品。“只有很少一部分社会制度是有意识的设计出来的,而大部分制度,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已作为人类行动的无需设计的结果‘生成了”’;我们还可以补充,甚至这少数几种被有意识地和成功地设计出来的制度,(譬如说,一所新创立的大学,或者一个工会),大部分也不是按计划建成的——还是由于其有意识的创造引起无意识的社会反应。因为它们的创造不仅影响了许多其他的社会制度,而且也影响“人性”——希望、恐惧和野心,首先是那些比较直接相关者的,往后常常是社会的全体成员的。这种情况的结果之一是,社会的道德价值——所有成员都认可的、或者几乎是所有成员都认可的——与社会的制度和传统密切联系在一起,它们不能幸免于社会的制度和传统的毁灭(正如我在第9章中讨论激进革命者的“清洗”时所指出的)。   所有这一切都在支持社会发展的较古老的时期,即支持封闭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如果制度的自觉设计真的发生,它就是一件特别异常的事件。今天,由于我们逐渐提高了对社会的认识,即由于对我们的计划和行动的无意识的反应进行了研究,事情可能开始变得不一样;总有一天,人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开放社会的创造者,因而也是自己的大部分命运的创造者(马克思抱有这一希望,正如下一章将表明的)。然而,所有这些只是个程度的问题,尽管我们可以学会预见我们行动的一些无意识的结果(一切社会工艺学的主要目的),但总是有不少结果是我们预见不到的。   我认为,心理主义被迫起用心理学的社会的起源的观点,这本身就构成反对心理主义的决定性论据。然而,它并不是惟一的论据。也许对心理主义的最重要的批评是,认为它不能理解解释性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   该任务并不像历史主义者所认为的,是预言历史的未来进程。相反,是发现和解释社会领域中很不明显的依赖性。是发现以社会行动的方式存在的种种困难——正如曾经所说的那样,是研究社会材料所具有的不易操作、富有弹性或易破损等特性,以及它对我们铸造和加工这些材料的尝试所作的抵制。   为使我的观点更清楚,我将扼要描述一种理论,该理论受到广泛的赞同,但却假定了我认为正好与社会科学的真实目的相反的目的;我称之为“社会密谋理论”。它主张,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在于这一种人或集团,他们对这些现象的发生感兴趣(有时是一种首先必须揭示的隐秘的利益),并计划和密谋要促成它。   当然,这种对社会科学的目的的看法,源自一种错误的理论,即认为社会中发生的一切——特别是战争、失业、贫困、匮乏等人们照例不喜欢的事件——是一些有权的个人或集团直接设计的结果。这个理论受到广泛的赞同;它甚至比历史主义还要古老(正如其原始的有神论的形式所表明的,它是密谋理论的派生物)。在其现代的形式中,与现代的历史主义和某种“自然法”的现代态度类似,它是宗教迷信的世俗化的典型结果。相信荷马史诗中众神的密谋可以解释特洛伊战争的历史,这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众神已经被抛弃。但它们的位置被有权的人或集团的填补——罪恶的压制集团的诡计要对我们所遭受的一切灾难负责——诸如博学的犹太教长老、独裁分子、资本家或者帝国主义者之类。   我意思并不是,密谋从未发生过。相反,它们都是典型的社会现象。例如,每当人们相信密谋理论能够夺权时,它就变得重要。真诚相信他们知道如何创造人间天堂的人,多数都喜欢采纳密谋理论,并卷入一场反对并不存在的密谋者的反动密谋。因为对他们没能创造天堂的惟一解释,是恶魔的邪恶意图在作祟,这些恶魔对地狱有极大的兴趣。   密谋发生了,就应该获得认可。然而,引人注目的事实是,虽然密谋在发生,但它不能证明,密谋理论就是那些最终成功的几乎不可能的理论。密谋者很少能够实现自己的密谋。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成就与渴望有如此大差别?因为无论有没有密谋,这是社会生活中常有的情形。社会生活不仅仅是对立集团之间的优势的一种较量——一种在多少富有弹性或易受损的机制和传统的框架之中进行的行动——撇开一切自觉的反对行动不论,它在这个框架中创造了许多未曾预见的反作用,有些这类反作用甚至是预见不到的。   试图分析这些反作用,并尽可能的预见它们,我认为是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正如已经指出的,分析有意识的人类行动的无意识的社会反应——这些反应的重要性既被密谋理论也被心理主义忽略了——正是从事这项任务。一项严格地按照意识进行的行动,并不会给社会科学制造难题(除了可能需要解释为什么在这种特例中没有无意识的反应发生之外)。为了使无意识的行动的观念更清楚,可以拿一项最原始的经济行为作例子。如果有一个人急于想买一幢房子,我们可以稳妥地假定,他不希望房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然而他作为一个购买者出现在市场上这一事实,就可能使市场价格上涨。类似的评价也适用于销售者。还可从一个不同的领域举个例子,如果有一个人决定投保人寿保险,他当然不愿有意去鼓励一些人把资金投向保险证券。然而他还是会这样做。我们在此清楚地看到,并不是我们的一切行动的结果都是有意识的;因此,社会密谋理论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它等于宣布,一切结果,甚至那些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任何人所预期的结果,都是那些对它感兴趣者的有意识的行动的结果。   上述假定的例子驳斥心理主义并不像驳斥密谋理论那般容易,因为人们可能认为,正是销售者对购买者出现在市场上的认识,以及他们所寄予的获得较高价格的希望——换言之,心理学的因素——对所描述的反应作了解释。当然,这是很正确的;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这种认识和希望并不是人性的最终素材,反之,它们能够依照社会的境况——市场的境况获得解释。   这种社会的境况几乎不能被还原为动机和“人性”的一般规律。诚然,一定的“人性的品格”的干预,诸如我们容易为宣传所动,有可能导致对上述提及的经济行为的偏离。而且,如果社会的境况不同于所设想的境况,那么,消费者如何能够通过购买行动,间接有助于商品的降价;例如,通过使其批量生产获得更多的利润。虽然这种结果偶尔推进了他作为一名消费者的利益,即使在极其相似的心理条件下,它也可能引发恰恰相反的结果。这似乎表明,那些能够导致这类极其不同的不必要的或无意识的反应的社会境况,应该由一门社会科学来研究,这门社会科学并不受制于某种偏见,即像穆勒所说的:“在人性的充足的基础能够被指出之前,很有必要不把任何抽象引入社会科学。”它们应该由一门自主的社会科学来研究。   继续进行这种反对心理主义的论证,我们就会认为,我们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够依照它们所发生的境况来解释的。当然,它们从不能只依照这种境况就可获得全面的解释;例如,在解释一个人穿过街道、他要躲避路上行驶的汽车这种情形时,就可能要超出上述所说的境况,而应该涉及他的动机是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还是试图避免疼痛等。但是,与我们可称作“境况的逻辑”对其行为的详细决定相比,这一部分“心理学的”解释常常并不重要。而且,在描述境况时,要囊括一切心理学的要素是不可能的。对境况、境况的逻辑的分析,在社会生活中和在社会科学中一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实际上是经济分析的方法。至于经济之外的例子,我可以提到“权力的逻辑”,我可以用它来解释权力政治的运作和一定的政治制度的运行。将境况逻辑运用到社会科学的方法,并不是建立在任何关于“人性”的合理性(或其他)的心理学假定的基础之上。相反:当我们谈到“合理的行为”或“不合理的行为”时,我们同时在指依照境况的逻辑或不依照该境况的行为。实际上,按其(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动机对行动所作的;心理学分析预先假定了——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我们先前展开的某种在可疑的境况中被视为合理的标准。   我反对心理主义的论证不应被误解。当然,它们并不想表明,心理学的研究和发现对社会科学家很不重要。相反,它们意味着,心理学——个体的。心理学——即使不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也是社会科学之一。没有谁会否定关于心理事实的政治学(诸如渴望权力)的重要性,以及各种不同的神经过敏现象与它的联系。然而,“渴望权力”无疑是一个社会范畴,也是一个心理学范畴:我们不应该忘记,例如,如果我们研究这种渴望在婴儿时的初次表现,那么,我们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的背景之下,例如在我们的现代家庭的背景之下研究它(爱斯基摩人的家庭也许会产生十分不同的现象)。另一个对社会学很重要的事实,以及它提出的严重的政治的和制度的难题是,在一个部落的或者接近部落的“共同体”的避难所中生活,对许多人而言,有某种情感上的必要(特别是对年轻人而言,也许依照个体发育的发展与种系发育的发展之间的平衡,他们木得不通过一个部落的或“美洲印第安人的”阶段)。不要把我对。心理主义的攻击当成对一切心理学思考的攻击,从我(在第10章)所造的这一概念的使用来看,这种心理学思考被视为“文明的胁变”,即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未能满足的情感的结果。这个概念涉及一定的不安定的情感,因此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但是同时,它也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因为它不仅把这些情感描述为不幸和不安等,并使它们与一定的社会境况有关,与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的对比有关(许多心理学概念,诸如野心或爱,有着类似的情形)。我们也不应该忽略,心理主义通过提倡一种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反对方法的集体主义,已经获得巨大的优点;因为它导致支持一种重要理论:即主张一切社会现象,尤其是一切社会制度的运行,应该永远被理解为产生于人类个体的决策、行动和态度等,我们永远不满足于依照所谓“集体”(国家、民族和种族等)作出的解释。心理主义的错误在于其前提,即这种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意味着一种把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则都还原为心理学现象和心理学规律的纲领。有如我所看到的,这个前提的危险性在于它倾向于历史主义。心理主义是不可靠的,应该要求有一门理论研究我们行动的无意识的社会反应,要求有一种我所描述的社会境况逻辑,这点已被指明。   在捍卫和展开马克思的社会问题不能还原为“人性”问题的观点时,我承认自己实际上已经超越马克思提出的论证。马克思未尝谈论过“心理主义”,他也没有系统地批评过它;穆勒也没有思考过本章开头所援引的马克思的格言。勿宁说这句格言的力量是以黑格尔主义的形式直接针对唯心主义的。然而,只有涉及社会的心理学本性问题,就可以说穆勒的心理主义与马克思所反对的唯心主义理论是一致的。不过很凑巧,把马克思引至本章所开述的观点的,恰恰是黑格尔主义的另一个因素——黑格尔的柏拉图式的集体主义、黑格尔的国家和民族比那将一切都归功于它们的个人更“真实”的理论的影响(事例之一是,人们甚至从一种荒诞的哲学理论中,有时也能吸取有价值的提示)。因此,从历史上看,马克思发展了黑格尔的某些社会比个人优越的观点,并将它用作反对黑格尔其他观点的论据。然而,由于我把穆勒看成一位比黑格尔更有价值的对手,我并没有拘泥于马克思观点的历史,而是尝试以一种反对穆勒的论证形式去展开这些观点。 第十五章 经济的历史唯物主义   看到马克思被这样描述为一切心理学的社会理论的反对者,很可能会令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感到惊讶。他们认为,马克思早就教导说,经济动机在人的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影响;通过指明“人的难以抑制的需要是获得生存的工具”,马克思成功地解释了经济动机的无比强大的威力。因为他证明,诸如利润动机或阶级利益的动机的范畴,不仅对个人的行动,而且也对社会集团的行动,具有基本的重要性;他也指明了如何把这些范畴用来解释历史的过程。诚然,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表现在这一理论上,即认为经济动机成其是阶级利益是历史的推动力,“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或“历史唯物主义”的名称——一个马克思和恩格斯试图籍以概括其教导的本质的名称——所暗含的恰恰是这一理论。   这类观点是极其普通的;但是我毫不怀疑,他们曲解了马克思。那些赞美马克思持有这类观点的人,我称之为庸俗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曾用“庸俗经济学家”这一名称暗指某些他的反对者)。惯常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通过揭示贪婪和贪求物利的隐秘动机,让社会生活的邪恶的秘密暴露出来,这种隐秘动机驱使着隐藏在历史的舞台背后的各种力量,为满足自身追求利润的卑鄙欲望,狡诈地和有意识地在广大群众之中制造战争、萧条块业。饥荒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社会苦难(庸俗马克思主义有时也严肃地关注把马克思的主张和弗洛伊德、阿德勒等的主张调和起来的问题;如果他没有从中选择一种的话,他也许认定,饥荒、爱和贪求权力是马克思、弗洛伊德和阿德勒这三位现代人的哲学的伟大创造者所揭示的人类本性中三大隐秘的动机……)。   无论这类观点是否具有持久性和吸引力,它们似乎与马克思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应该承认,马克思有时也谈论诸如贪婪和利润动机等心理学的现象,但却从不是为了解释历史。无宁说他是把它们解释为社会体系——一种在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由各种制度构成的体系——的腐化影响的征兆,解释为腐化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解释为历史的反应而不是其推动力。无论正确与否,他发现,在广大群众中,诸如战争、萧条和饥荒等现象,不是出自“大企业”或“帝国主义战争贩子”的狡诈诡计的结果,而是各种行为的不必要的社会后果,是由系身于社会体系之网络的行为者导引的不同结果。马克思把历史舞台上的人间演员(包括所谓“大”人物)都看做是被经济线路——被他们无法驾御的历史力量——不可抗拒地推动着的木偶。他教导说,历史的舞台被设置在“必然王国”之中(但是总有一天,这些木偶会摧毁这个体系,并赢得“自由王国”)。   马克思学说中的这一理论已经被他的大多数追随者放弃——也许是出于宣传方面的理由,也许是因为他们并不理解他——一种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密谋理论已经广泛地取代了独创的、原初的马克思的理论。这是一种可悲的理智上的堕落,这种堕落从《资本论》降到了《二十世纪的神话》的水平。   然而,通常被称作“历史唯物主义”的,才是马克思本人的历史哲学。它构成了这几章的主题。在现在这章中,我将提纲挈领地解释一下它对“唯物论”或经济因素的强调;之后我再更详细地讨论阶级战争和阶级利益的作用,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体系”观。   对马克思经济的历史主义的说明,可以很便利地与我们对马克思和穆勒所作的比较联系起来。马克思和穆勒一样坚信,社会现象应该从历史方面获得解释,我们应该尝试将一切历史时期理解为先前发展的历史产物,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他与穆勒的分歧点在于穆勒的心理主义(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相对应)。在马克思的教导中,这种心理主义已被他称之唯物主义的东西所取代。   人们关于马克思的唯物论所谈的许多内容,都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经常被重复的一种主张是,马克思并不承认超乎人类生活的“较低等的”或“物质的”方面之外的任何东西,这是一种特别荒谬的曲解(这只不过是重弹另一种老调,即认为大多数古代箴言,例如赫拉克利特的“他们像野兽一样只知道填饱肚子”的箴言,都是对自由的捍卫者的反动诽谤)。然而,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根本不能被称作一位唯物主义者,即使他受到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强烈影响,即使通常把自己称作一位唯物主义者,而唯物主义者的主张又与他的许多理论相一致。因为在马克思那里,有许多文字几乎很难能够被解释为唯物主义的。我认为,真实的情况是,例如,他并不像恩格斯或者列宁那样,关心纯哲学的问题,他所感兴趣的主要是问题的社会学方面和方法论方面。   在《资本论》中有一段著名的话,马克思在那里说“在他(指黑格尔——引者)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它的倾向是明显的。马克思试图表明,“头脑”,即人的思维本身,并不是人类生活的基础,而不过是一种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一种类似的倾向也在这段话中获得表达:“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但是,人们也许并不充分认可,这几段话不仅没有展示一种唯物主义的激进形式;相反,它们指示了一种身心二元论的肯定倾向。也可以这样说,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实践的二元论。虽然精神在理论上对马克思说来,显然只是物质的另一种形式(或者另一个方面,或许是一种派生现象),但在实际上,它与物质是不同的,因为它是物质的另一种形式。上述援引的文字指明,虽然正如曾经有过的情形那样,我们的双脚必须站在物质世界的牢固的基础之上,我们的头脑——马克思认真思考的人的头脑——却只关心思想或观念。依我看来,除非我们认可这种二元论,否则马克思主义及其影响就不好评价。   马克思热爱自由,热爱真正的自由(不是黑格尔的“真正的自由”)。这是就我所能认清他遵循着黑格尔的自由与精神相伴随的著名公式而言,是就他相信我们只有作为精神存在才是自由的而言。同时,他实际上承认(作为一名实践的二元论者),我们既是精神,同时又是肉体,更现实点说,肉体是这两者的基础。这就是他为什么转而反对黑格尔、以及为什么他说黑格尔把事情颠倒了。然而,虽然他承认物质世界及其必然性是基本的,他并不感到“必然王国”有什么可爱,因为他称之为一个受物质需求束缚的社会。正如一切基督教的二元论一样,他非常珍爱精神方面;在他的著作中,甚至有不少憎恶和鄙视物质的迹象。接下来的论述将表明,对马克思的观点的这种解释可以获得他自己的文本的支持。   在《资本论》第3卷的一段话中,马克思十分聪明地把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尤其是把它的经济方面,即生产和消费方面,描述为人类新陈代谢的一种扩大,即人同自然界的物质交换的扩大。他明确的表述,我们的自由必须总是受到这种新陈代谢的必然性的限制。他说,一切在促使我们变得更加自由方面所能够取得的成就,都是“合理的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他通过得出一个实际结论结束了这整个—段话,这一结论清楚地表明,他的推一目的同样是为一切人开辟通往非唯物论的自由王国的道路:‘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   我认为,这段话并没有为我称之为马克思的实践生活观的二元论留下问题。与黑格尔一样,他认为自由是历史发展的目的。与黑格尔一样,他将自由王国等同于人的精神生活的王国。但是他承认,我们不是纯粹的精神存在;我们既不是完全自由的,也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因为我们总是不能使自身彻底从新陈代谢的必然王国中,因而从生产的罗网中解放出来。我们所能取得的一切成就,只是改善令人精疲力竭的、有损于人的尊严的劳动环境,使它们更适宜于人使平等,并把苦役减小至这一程度,使我们大家都能够自由支配我们生命中的某一部分。我认为,这就是马克思的“生活观”的核心观念;我认为就其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似乎最具有影响而言,也是很重要的。   现在,我们必须将这一观点与上述讨论的方法的决定论(见第13章)结合起来。依照这一理论,对社会的科学探讨,以及科学的历史预测,只是就社会是由它的过去来决定而言,才是可能的。然而这意味着,科学只能研究必然王国。如果人真能够变得拥有完全的自由,那么,历史的预言,随之而来还有社会科学,就都会完结。诸如此类的“自由的”精神活动,如果它存在的话,就只存在于科学研究的彼岸,因为它必须永远是寻求原因、寻求决定因素。因此,只是我们的思想和观念是由“必然王国”、物质、尤其是我们生活的经济条件和我们的新陈代谢所引起、决定或必需而言,它才能研究我们的精神生活,只是借助于一方面对它们所派生的物质条件,即派生它们的人所生活的经济条件的思考,另一方面对它们被采纳的物质条件,即选择它们的人的经济条件的思考,思想和观点才能够从科学上获得探讨。因此,从科学的或因果律的观点看,思想和观念应该作为“建立在经济条件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来探讨。与黑格尔相反,马克思认为,历史的线索,甚至观念史的线索,应该在人与他的自然环境、物质世界的关系的发展中去寻找;也即是说,在他的经济生活中,而不是在他的精神生活中去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马克思的历史主义的印记,描述为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或与穆勒的。心理主义相对立的经济主义。但是,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的经济主义等同于那种意味着对人的精神生活采取一种蔑视态度的唯物主义,这表明是一种完全的误解。马克思对“自由王国”,即对人从物质自然界的束缚中获得局部的但却公平的解放的看法,勿宁可以被描述为唯心主义的。   这样来考虑的话,马克思的生活观似乎是很连贯的;我认为,在它对人类活动的部分是决定论的、部分是自由主义的看法中,已被发现的这类明显的矛盾和困难,就消失了。   从马克思的历史观来看,它具有我所称作的二元论和科学决定论的色彩是显然的。科学的历史——马克思认为它与作为整体的科学是一致的——应该探索人据以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各种规律。其中』心任务应该是解释生产条件的发展。社会关系只有同它们与之密切相关的生产过程的程度相适应,才具有历史的和科学的意义;这种生产过程或者影响它,或者受它的影响。“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样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总之,这就是马克思的人的历史观。   类似观点也由恩格斯表达过。在恩格斯看来,现代生产资料的扩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随之而来,自由成为可能,即能够从自身中解放出来。“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就人还在受经济支配而言,严格说来他还处于桎梏之中。当“…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人自由王国的飞跃。”   如果我们现在重新将马克思的历史主义观点与穆勒的观点进行比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的经济主义能够很容易解决我所指明的穆勒的心理主义面临的致命困难,我记住了这种能够用经济的优先性去取代心理学观点的理论。这种观点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找不到对应物。用经济的优先性去取代心理学的优先性,绝不会造成类似困难,因为“经济”包含了人的新陈代谢、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即使在人类之前的时代,这种新陈代谢是否一直从社会上被组织起来……除了社会的科学应该与社会的经济条件——马克思通常称作“生产条件”——的发展史相符合这点之外,他没有假定更多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在插入语中,“生产”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是在广义上被使用,它涵盖了包括分配和消费在内的整个经济过程。然而,后面这些从未引起过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的过多关注。他们的主要兴趣仍是该词的狭义上的生产。这恰好构成朴素的历史的一生成的态度的又一例证,构成信奉科学只应该寻求原因的又一例证,这种信仰认为,即使在人造事物的领域中,科学也只应该问:“是谁创造了它?”“它是由什么构造的?”而不是问:“谁将使用它?”“制造它用什么?”   如果我们现在继续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对它获得深入描述的如此丰富的内容,作出批判和评价,那么,我们应该区分两个不同的方面。第一方面是历史主义,主张社会科学的领域应该和历史的或进化论的方法相一致,尤其是和历史相一致。我认为,这种主张应该消除。第二个方面是经济主义(或“唯物主义”),即主张社会的经济组织、我们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组织,对一切社会制度、尤其是对它们的历史发展而言,是基本的。我认为,这种主张是很正确的,只要我们是在通常含混的意义上对待“基本的”这一术语,而不是过分地强调它的话。换言之,根本无需怀疑,实际上一切社会研究,无论是制度研究还是历史研究,如果它们是以一种关注社会的“经济条件”的眼光进行的话,都可以是有益的。甚至一门诸如数学之类的抽象科学的历史也不例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经济主义在社会科学的方法上,可以说是代表了一种极其有价值的进步。   但是,如我在前面所说的,我们不应该过于认真对待“基本的”这一术语。马克思本人无疑是这样做的。由于他所受的黑格尔式的教养,马克思受到“实在”与“表象”的古典的区分、以及“本质”和“非本质的”相应区分的影响。他倾向于在“实在”与物质世界(包括人的新陈代谢)的同一中,在“表象”与思想或观念的世界的同一中,揭示他自己对黑格尔(和康德)的改造。所以,一切思想和观念都必然通过将它们还原为基础的本质实在,即还原为经济条件,才能获得解释。这种哲学观点当然并不比一切其他形式的本质主义好多少。它在方法论领域中的反应,必然引起一种对经济主义的过分强调。因为,尽管马克思的经济主义的普遍重要性可能几乎不被估计过高,但在一切特定的情境中,对经济条件的重要性估计过高是很容易的。例如,某些经济条件的知识不少对数学问题的历史有帮助,但是,对该目的而言,数学问题的知识本身则更为重要;甚至根本无需涉及它们的“经济背景”,也能够写出一部优秀的数学问题史(在我看来,科学的“经济条件”或“社会关系”,本身就是论题,它既容易被做过头,也易于沦为陈词滥调)。   然而,这仅只是过分强调经济主义所面临的危险性的一个小小事例。经济主义经常一扫无遗地被人解释为这一种理论,即认为一切社会发展都依赖于经济条件的发展,尤其依赖于生产的物质手段的发展。可是这种理论显而易见是错误的。在经济条件和观念之间存在一种互动,但后者并不是简单地单方面依赖于前者。如果可能的话,我甚至会断言,正如从下述思考中可以看到的,一定的“观念”——那些构成我们的知识的观念——比生产的较为复杂的物质手段更基本。试想某一天,如果我们的经济体系(包括全部的机器设备和社会组织)被毁灭了,但是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却还能保存下来。在这个例子中,它要获得重建(在一种较小的范围内,经过无数人饿死之后),可想而知用不了多少时间。然而,试想有关这些事物的一切知识都消失了,而这些物质的东西却保存着。这好比是一个野蛮的部落占据了一个高度工业化却又废弃了的国家所发生的情形。它很快就会导致文明的物质遗迹的完全消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本身提供了一个实例,清楚地证明这种言过其实的经济是站不住脚的。直至俄国革命前夕,马克思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思想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对经济条件发生了影响。但是随着革命的发生,情况却变得十分困难,主要是因为,正如列宁本人所承认的,没有了进一步建设性的观念(参见第13章)。因而提出了一些新观念,它可以扼要地以这句口号来概括:“社会主义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加上广泛引进最现代的电气设备。”这种新观念成为一种发展的基础,该发展改变了六分之一世界的整个经济和物质的背景。在反对巨大差别的斗争中,无数物质困难被克服,无数的物质牺牲被付出,为的是改变、或者无宁说是从空白中建立生产的条件。这种发展的驱动力是对一种观念的热情。这个事例表明,在一定的条件下,观念可以使一个国家的经济条件发生革命性的变革,而不是这些条件形成观念。用马克思的术语讲,我们可以说,他低估了自由王国的力量,低估了它征服必然王国的机遇。   俄国革命的发展和马克思的经济现实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及其意识形态的表现之间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可以最清楚地从下述一段话中看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马克思写道,“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和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在马克思看来,期望通过运用法律和政治的手段实现一切变革,是徒劳的;一场政治革命只能导致一批统治者让位给另一批统治者——一种纯粹的扮演统治者的个人的交换。惟有基本的本质和经济现实的进化,才能产生一切根本的或真正的变化——社会革命。惟有当这种社会革命成为一种现实,惟有那时,政治革命才具有任何意义。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政治革命只不过是先前发生的或真正的变革的外在表现。依据这一理论,马克思断言,每次社会革命都是以下述方式发展的。生产的物质条件成长和成熟起来,直至它们开始与社会和法律的关系发生冲突,它们就像衣服那样再也撑不下,直至炸裂。“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写道,“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上层建筑内部)“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我认为,从这一陈述可以看出,不能把俄国革命与马克思所预言的社会革命等同起来;实际上,俄国革命无论如何与它没有相似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朋友、诗人H.海涅,对这类问题作了完全不同的思考。他写道“记住吧,你这骄傲的行动者”,“你不过是思想家的不自觉工具,他经常在谦卑的隐退之中,命令你去执行无法规避的任务。罗伯斯庇尔只不过是卢梭的手而已……”我们看到,用马克思的话讲,海涅是一位唯心主义者,他把自己对历史的唯心主义解释应到法国革命。这是马克思用来支持其经济主义的最重要的事例之一,而这一事例似乎并不怎么适合于这个理论——尤其是如果我们现在要将它与俄国革命进行比较的话。然而,尽管有这种异端,海涅仍然是马克思的朋友;因为在那些幸福的日子里,在那些为开放的社会而斗争的人之中,因异端而放逐仍不十分普遍,容忍仍被容忍着。   我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批评,当然不应该解释为,它表达了我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比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有任何偏好;我希望我已经澄清,在这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冲突中,我同情的是马克思。我所试图表明是,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也许有它的价值,但是不应该过于认真对待;我们不过应当把它看做一种最有价值的揭示,它向我们表明,考虑事情必须照顾到它们与经济背景的关系。 第十六章 阶级   在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不同的阐述中,他(和恩格斯)的一个陈述占有重要地位:“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一陈述的倾向很明确。它意味着,历史是由阶级战争而非民族战争推动,人的命运是由阶级战争而非民族战争决定(与黑格尔和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观点相反)。在对历史发展(包括民族战争在内)的因果性解释中,阶级利益应该取代所谓的民族利益,后者实际上只是民族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除此之外,阶级斗争和阶段利益还能够解释一些传统史学一般不想尝试的现象。在这类现象中,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无比重要的事例,是生产率不断增长的历史趋势。即使传统史学也许会记录这种趋势,但它用军事力量的基本范畴根本不能够解释这一现象。然而,在马克思看来,阶级利益和阶级战争却能够完全解释它;诚然,《资本论》的很大一部分都在分析这一机制,在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时期,生产率的增长是由那些力量借助这一机制实现的。   阶级战争的理论是如何与上面讨论过的制度主义的社会学自主性理论联系起来的呢?乍看起来,似乎这两种理论处于公开的冲突之中,因为在阶级战争的理论中,基本的角色是由阶级利益所扮演的,它明显是一种动机。但是我并不认为,在马克思的这部分理论中,存在任何严重的不一致性。我甚至认为,没有谁理解马克思,尤其是不理解他反对心理主义的主要成就,马克思并不认为心理主义能够与阶级斗争的理论相调和。我们无需像庸俗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假定,阶级利益应该从心理学上获得解释。在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中,可能就有几段话具有一点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味道。然而,无论他在哪里严肃使用任何阶级利益之类的词句,在自主性社会学的领域之内,马克思一直是意指一件事物,而不意指一种心理学范畴。他一直是意指一件事物、一种情形,而不是意指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或一种对某件事物感兴趣的情感。对一个阶级有益的,只不过是这种事物、这种社会制度或情形。一个阶级的利益只不过是推动其力量和繁荣的一切。   马克思认为,阶级利益在这种制度的、或者“客观的”意义上(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对人的精神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用黑格尔的行话,我们可以说,某个阶级的客观利益在其成员的主观精神中变得自觉起来;它促使他们具有阶级旨趣和阶级觉悟,促使他们遵之而行动。在我所援引的格言中(第14章开头),马克思这样描述过阶级利益作为一种制度的或客观的社会情形,以及它对人的精神的影响:“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我们只需给这句格言补充一个评论,即,更准确地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意识是由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阶级境况决定的。 马克思多次提示过,这种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正如我们在上一章中从他那里获悉的,只有我们能够从生产解放自身,我们才是自由的。然而现在我们必须明白,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现存社会中,我们甚至在这一领域也是不自由的。他问道,我们如何才能够从生产过程中解放自身呢?惟有迫使他人替我们从事肮脏的工作。因此,我们被迫把他们用作实现目的的手段;我们必须贬低他们。只有以奴役他人为代价,通过将人类分裂为阶级,我们才能购买更大程度的自由;统治阶级获得自由,是以牺牲被统治阶级和奴隶为代价的。然而,这一事实具有一种后果,即统治阶级的成员必须为自身的自由付出新的奴役的代价。如果他们想维护自身的自由和地位,就必须要压迫被统治者并与他们斗争;由于他们不这样就不再属于统治阶级,他们只能如此。因此,统治者是由他们的阶级境况决定的;他们不能摆脱自己与被统治者所处的社会关系;由于他们要受到社会的新陈代谢的制约,也受到被统治者的制约。因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全都陷入罗网之中,被迫相互斗争。马克思认为,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斗争引到科学方法的研究和科学的历史预言的研究之中来的,正是这种制约、这种决定;它使科学地研究社会的历史同阶级斗争的历史一样成为可能。这张阶级所陷入和被迫彼此进行斗争的社会罗网,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谓的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社会体系。   依据这一理论,社会体系或阶级体系是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为统治者籍以剥削和斗争被统治者的方式依赖于这些条件。任何一种特殊的社会体系都是与某个特殊的经济发展时期相适应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特征都可以由其社会的阶级体系来表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谈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的原因。“手推磨”,马克思写道,“产生的是封建主义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赋予社会体系以一定特征的阶级关系是不依赖于单个人的意志的。因此,社会体系很像一架庞大的机器,个人被身系其中和碾碎。“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马克思写道,“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社会体系。   虽然这种社会体系有自身的逻辑,它的运行却是盲目的和不合理的。那些系身于这架机器的人,一般说来也是盲目的或者说是近乎如此。他们甚至不能预见自己行为的一些最重要的反应。一个人有可能令许多人得不到某种广泛适用的物品;他也可能恰好买了一件不值钱的东西,从而在关键时刻避免了价格的微跌。另一个人可能心地善良地把财富分配掉,有助于阶级斗争的减弱,但也可能因此造成被压迫者延缓获得解放。由于不能预见我们行为的更遥远的社会反应,由于我们每个人都系身于这一网络,我们不可能认真尝试对付它。我们显然不能够从外部影响它;但是如果像我们现在这样盲目的话,我们甚至也不能够为从内部对它进行改造而作出任何计划。社会工程学是不可能的,因此社会工艺学也是无用的。我们不能把自己的阶级利益强加给社会体系;相反,社会体系却把令我们信以为自己的利益强加给我们。它通过强迫我们依据自己的阶级利益去行动,就能做到这点。谴责不公正,谴责社会环境的不道德,并因之而对个人、即使是对个体的“资产阶级”或“资本家”进行惩罚,是徒劳的,因为迫使资产阶级这样做的是环境体系。希望环境可以通过改造人而获得改造,也是徒劳的;相反,如果人所生活的体系优良的话,他们也会变得更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担既然这样,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值了”(他的真实的历史任务)。“作为价值增值的狂热追求者,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他同货币贮藏者一样,具有绝对的致富欲。但是,在货币贮藏者那里表现为个人的狂热的事情,在资本家那里却表现为社会机制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制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他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   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社会体系藉以决定个人行为的方式;无论这些个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是资产阶级或资本家,还是无产者。它成了上述所谓“社会境况的逻辑”的一个例证。正如马克思以黑格尔式的风格所表述,在很大程度上,资本家的一切行为只是一种“通过他才有了意志和意识的资本的职能”。然而,这只不过意味着,社会体系也决定了资本家的思想;因为思想或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行动的工具,也即,如果它们获得公开表达的话,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行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直接是以影响社会的其他成员的行动为目的。这样,通过决定人的思想,社会体系、尤其是阶级的“客观利益”就在其成员的主观精神中成了自觉的意识(正如我们前面以黑格尔的行话所言)。阶级斗争和同一阶级的成员之间的竞争都是实现这一过程的手段。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已经揭示,为什么说社会工程学和社会工艺学最终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依赖的因果之链使我们受制于社会体系,而不是相反。但是,虽然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社会体系,资产阶级和工人却注定有助于它的变革,有助于我们最终从社会体系的羁绊中获得解放。通过驱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资本家迫使他们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就这样,即使是资产阶级的成员,也必须在历史的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推动社会主义的最终来临。   从随后的论证来看,对通常译为“有阶级意识的”和“阶级意识”的马克思主义术语,在此有必要附带作一点语言学的评论。首先,这些术语表明了上述分析的过程的结果,由此客观的阶级境况(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在其成员的心中有了意识,或者用一种完全摆脱黑格尔的语言来表述同一思想,可以说成,由此阶级的成员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境况。有了阶级意识,他们不仅知道自己的地位,而且也知道自己的真正的阶级利益。但是除此之外,马克思所用的这个原初的德语词汇还揭示,翻译中通常遗漏了某种含义。这个术语来源于并暗示着一个普通的德语词汇,该词汇已经成为黑格尔行话的组成部分。虽然可以把它直译为“自我意识”,但是该词汇即使在通常的用法上,也具有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和权力的意思,也即具有为自身感到骄傲、完全肯定自身、甚至是自我满足的意思。因此,译成“有阶级意识的”一词,在德语中不只是意味着此,勿宁说意味着“肯定自己的阶级或为自己的阶级骄傲”,以及通过需要团结的意识来制约它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几乎专门只把它用于工人阶级,而很少用于“资产阶级”。具有阶级意识的无产阶级一指的是这一种工人,他不仅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境况,而且也为阶级而骄傲,充分有自身阶级的历史使命,并坚信自己的坚强斗争能够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工人阶级如何知道这一定会发生呢?因为有了阶级意识,他们必然成了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来临的预言,本身就是历史过程的组成部分,由此阶级境况“变成了意识”,并使他本身在工人阶级的精神中获得确立。   我对马克思阶级理论(就其强调历史主义)的批评,遵循了上一章所采取的路线。“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公式之所以有价值,在于它提示,我们应该注意阶级斗争在权力斗争和其他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由于柏拉图对阶级斗争在希腊城邦历史上所扮演角色的卓越分析,在往后时代几乎不被采纳,这一提示就显得更有价值。然而,我们当然不应该重新过于认真地对待马克思的“一切”一词。如果考虑到阶级内部本身的问离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即使是阶级问题的历史也不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斗争的历史。诚然,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中,利益的歧异发展得如此严重,以致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应该被视为一种危险的过分简化,只要我们承认富人和穷人的问题一直具有基本的重要性的话。中世纪历史上的伟大主题之———教皇和国王之间的斗争——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发生间离的一个实例。把这种争执解释成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争执,显然是错误的(当然,我们可以拓宽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以便它能够涵盖这种类似的情况,同时再缩小“历史”概念,直至最终马克思的理论成为琐碎的真正——一种十足的同义反复;然而,这会使它丧失一切意义)。   马克思公式的危险性之一是,如果过于认真地对待它,就有可能误导马克思主义者把所有的政治冲突,都解释成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斗争(或者解释成有人试图掩盖“真实的问题”,掩盖基本的阶级冲突入结果是,有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把第一次大战之类的战争,解释成革命者或“没有掌握”核。动权力的人和保守分子联盟或“拥有”国家的人之间的战争——一种可以被用来为任何侵略作辩护的解释。这只是马克思的无所不包的历史主义抽象中隐含着危险性的一个实例。   另一方面,马克思试图用所谓“阶级境况的逻辑”来解释工业体系的制度运行,尽管有一定的夸张成份,也忽视了这种境况的某些重要方面,在我看来还是令人钦佩的;至少他对工业体系的那个阶级所作的社会学分析,是令人钦佩的,马克思所着重思考的工业体系,是一百多年以前的“无约束的资本主义”(我将这样称呼它)的体系。 第十七章 法律和社会体系 我们现在准备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批判中可能是最关键的论点;这就是马克思的国家观,以及(对某些人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一切政治都是无能的观点。 一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可以通过将上述两章结合起来加以描述。在马克思看来,法律或司法行政体系——由国家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必须被理解为建立在经济体系的现实生产力基础之上。并反映这种生产力的上层建筑。”当然,这并不是经济或物质的现实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关系在意识形态和观念的世界中呈现自己的惟一方式。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上层建筑的另一个事例,是占优势的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相反,道德体系不是国家政权强制的,而是受统治阶级所创造和控制的意识形态制约。这种区别大致上是一种说服和强制的区别(正如柏拉图所说的);动用强制的是国家、法律或行政体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它是统治者强加给被统治者的一种“镇压的特殊力量”。《共产党宣言》也说:“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列宁提供了一种类似的描述:“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总之,国家正是统治阶级从事斗争的机器的组成部分。   在继续展开这种国家观的结果之前,应该指出,它在某些方面是制度主义的理论,而在另一些方面又是本质主义的理论。就马克思试图弄清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实际功能而言,它是制度主义的。然而,就马克思既不探讨这些制度可能适用的(或者被适用的)丰富目标、也不揭示为使国家适用于这些目标——马克思本人也许认为这些目标是称心的——应该作何种必要的制度改革而言,它是本质主义的。马克思并没有提出国家、法律制度或运行着的政府应该具有什么职能的要求或方案,而是问:“何谓国家?”;也即是说,他试图发现法律制度的本质的功能。前面已经指明,这种典型的本质主义的问题很难以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回答;然而,这个问题无疑将马克思的本质主义的研究和形而上学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后者将观念和规范的领域解释为经济现实的表现。   这个理论的结果如何呢?其最重要的结果是,一切政治、一切法律和行政的制度,以及一切政治斗争,从不具有基本的重要性。政治都是无能的。它们从不能根本改变经济现实。一切开明的政治活动的主要的(如果不是推一的)任务是要弄清,司法的——行政的幕后的改变,能否与社会现实中,也即生产方式和阶级间的关系中的变化步调一致,这样,如果能够避免政治滞后于这些发展,这种困难就肯定产生。或者换言之,任何一种政治发展既然都是肤浅的、不受深层次的社会体系的现实制约的,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势必不具有重要性,并且永远木能真正帮助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否则,政治发展只能反映经济背景和阶级境况中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具有火山爆发和或许能够预见的全面革命的特征,由于它们产生于社会体系,因而它们的残暴可以被爆炸性的力量的天抵抗所减缓,但是这种革命性的政治发展既不是由政治行动所引起,也不能够被政治行动所压制。   这些结果再一次表明马克思的历史主义的思想体系的统一性。然而试想一下,很少有哪种运动像马克思主义一样能够激励政治行动的兴趣,那么这种政治基本上是无能的理论主张在某种程度上就显然自相矛盾(当然,马克思主义者也许认为,这种评论受到两种论证中任何一种的赞同。一种论证是,在所有陈述的理论中,政治行动有其功能;因为,即使工人的政党不能通过这种行动来改进大批的被剥削的劳苦大众,它的战斗可以唤醒阶级意识,从而为革命作准备。这恐怕是激进派的论证。另一种论证为温和派所用,即认为,可以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中政治行动可能是直接有帮助的;即存在这样一些时期,其中两大对立的阶级的力量近乎达到平衡。在这种时期中,政治努力和能量在实现工人的十分重要的改进方面可能很关键——显然,如果不明白这点,因而不寻找问题的根源,第二种论证就牺牲了这一理论的某些基本的立场)。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只要工人的政党继续扮演指定的角色,并强烈地坚持工人的主张,该党是几乎不会犯任何重大的政治错误的。因为政治错误实际上不能影响现实的阶级境况,甚至影响不了其他任何事物最终依赖的经济现实。   这个理论的另一个重要结果是,从原则上看,一切政府,即使是民主的政府,都不过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一种专政。《共产党宣言》说:“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依照这种理论,我们所谓的民主,在特定的历史境况下只不过碰巧是阶级专政的最方便的形式(这种理论并不符合上面提到的温和派的阶级平衡理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恰好是资产阶级的专政,因此,在社会革命之后,它首先将成为无产阶级的专政。但是,只要旧的资产阶级的抵抗一经破除,这种无产阶级的国家必然丧失功能。因为无产阶级革命导致了一个单一阶级的社会,所以也会导致一个根本不存阶级专政的无阶级的社会。因而当国家被剥夺了一切功能之后,就必然消失。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二   我并不是要捍卫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他的一切政治都是无能的理论,尤其是他的民主观,在我看来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致命的错误。然而,也必须承认,在这种严酷而天真的理论背后,存在一种严酷而压抑的经验。在我看来,尽管马克思不能理解他如此强烈地渴望和预见的未来,但我仍然认为,甚至他的错误理论也成为他热切地从社会学上洞察其自身的时代状态、不屈的人道主义和正义感的证据。   虽然具有抽象和哲学的特征,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无疑为他自身的历史时代提供了一种启蒙的解释。他的这一观点至少是站得住脚的:所谓的“工业革命”一开始主要是作为一场物质生产资料,即机器的革命发展的;这场革命接着导致一种社会的阶级结构的变革,从而导致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政治革命和其他法律体系的变革,只是作为第三步来临。虽然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兴起”的这一解释受到一些历史学家的挑战,这些历史学家能够揭示资本主义的深藏着的意识形态的基础(虽然它对马克思的理论具有摧毁性,但或许个是没有受到马克思的怀疑),然而,这种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作为一种最早的近似值。以及在这一领域中为其后继者提供的服务,它所具有的价值是匆庸置疑的。虽然马克思所研究的一些发展受到法律措施的审慎推进,并且确实只有通过立法程序才能成为可能(正如马克思本人所说的),但是马克思是第一位这样的思想家,他不仅讨论了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对立法程序的影响,还讨论了法律措施作为阶级斗争的武器、尤其是作为创造“剩余人口”(随之也创造工业无产者)的手段所具有的职能。   显然,从马克思的许多段话中可以看出,这些观点使他确信,司法的一行政的体系不过是建立在社会体系,即经济体系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我认为,这种理论尽管无疑被后来的经验所驳斥,但它不仅仍然有趣,而且还包含着真理的颗粒。   然而,这种受其历史经验影响的理论,并不仅仅是马克思关于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的关系的一般观点;他关于自由主义和民主的观点——马克思只不过把它们看做掩饰资产阶级专政的面罩——尤其提供了一种对他的时代的社会境况的解释,正如不幸的经验所证实的,这个时期只是显得适应过了头。因为特别是在他的青年时代,马克思所生活的是一个最无耻和残酷的剥削的年代。伪善的辩护士们居然还以人类自由的原则。人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人有自由订立一切他认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契约的权利等为借口,为这种无耻的剥削进行冷嘲热讽的辩护。   这一时期的无约束的资本主义还以“一切都对以平等自由竞争”为口号,在1833年之前成功地抵制了任何劳动立法,劳动立法的实际执行则经历了更多的年月。结果是人们过着令人难以置信的痛苦。这里有两个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的事例:“威廉·伍德,9岁,‘从7岁零10个月就开始做工’……他每周天天早晨6点上工,晚上9点左右下工。”“一个7岁的孩子意劳动15个小时!”马克思对1863年童工调查委员会的一份官方报告发出感叹!另一些儿童被迫在早上4点开始工作,或是工作一个晚上直至早上6点,对年仅6岁的儿童来说,被迫一大工作15个小时是常事——“玛丽·安沃克利同其他60个女工一起连续干了26.5 小时一间屋挤30个人……医生基斯先生被请来的时候已迟了,他直率地向验尸陪审团作证说:‘玛丽·安·沃克利致死的原因,是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时间过长……’为了教医生讲话得体,验尸陪审团却说:‘死者是中风死的,但是也有理由担心,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过度,等等……”’这就是1863年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工人阶级的状况。马克思对这些罪恶的愤然抗议(这些罪恶在当时是被容忍的,有时甚至不仅受到职业的经济学家,而且也受到宗教人士的辩护),将永远确保马克思在人类的解放者中占有一席之地。   从这种经验看,我们无须怀疑,马克思没有深入地思考自由,他在议会民主中只看到披着面纱的资产阶级专政。对他来说,把这些事实解释成支持他对法律和社会体系的关系的分析,是很容易的。依照法律体系,平等和自由至少是近似地确立了。然而,这在现实中意味着什么呢?诚然,我们不应该谴责马克思坚持,经济事实才是“真实的”,法律体系只不过是一种上层建筑、一具掩饰这种现实的面纱、一种阶级支配的工具。   法律体系和社会体系之间的对立,在《资本论》中获得最清晰的展开。在《资本论》理论篇之一(在第对章中得到全面的讨论)中,马克思通过把法律体系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的这一前提加以简朴和理想化.讨论了对资本本义经济体系所作的分析。自由、法律面前的平等、正义,一切都被假定为获得每个人的赞同。在法律面前绝没有特权阶级。而且,他还假定,在经济领域中,甚至不存在任何种类的“掠夺”;他假定,一切商品——包括在劳动市场中出售给资本家的劳动力——要以“恰当的价格”交换。价值对一切这类商品是“恰当的”,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即一切商品都是依照商品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平均劳动量的比例进行买卖(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商品是依照自己的真实的“价值”进行买卖)。当然,马克思知道,这一切都是一种过分的简化,因为他的意见是,工人几乎从没有这样公平地被对待过;换言之,他们通常是受欺骗。从这些理想化的前提进行论证,他试图表明,即使在如此良好的一种法律体系之下,经济体系也会以工人阶级不能够欣赏自由的方式运行着。尽管有这些“正义”,他们也不会比奴隶好多少。烟为只要他们穷,他们就只能在劳动市场上出卖自身、妻子和孩子,以换取自己的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品。也就是说,对他们的全部劳动力而言,他们最多只能得到仅够维持生存的资料。这就表明,剥削不仅仅是掠夺。它仅靠法律手段是不能消除的。(蒲鲁东的“财产就是盗窃”的背叛就更肤浅了。)   由于这一结果,马克思被导致认为,工人不能对法律体系的改进抱太多的期望,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这种法律体系虽然允诺,富人和穷人同样有在公园的凳子上睡觉的自由,但它也威吓他们,如果“没有看得见的支持手段”而试图生存,将同样会受到惩罚。就这样,马克思实现了可被称为形式的自由和实质的自由(用黑格尔式语言来说)的划分。形式的或法律的自由——尽管马克思对它的评价并不低——对于我们要确保那种马克思视为人类历史发展目标的自由,是很不充分的。真正相关的是现实的,即经济的或实质的自由。这只有通过摆脱苦役的平等解放才能实现。因为这种解放,“这种劳动日的缩短是基本的前提。” 三   对马克思的分析我们还应该说什么呢?我们还会相信政治或法律体系的框架,对于补救这种境况,在本质上就是无能的吗?还会相信,只有一场全面的社会革命、一种全面的“社会体系”的变革,才有办法吗?抑或我们还会相信,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体系的辩护士所强调的(我认为是正确的),巨额的利润产生于自由市场的机制,并由此推断出真正自由的劳动市场对一切相关的人而言,是具有最大的利润的市场吗?   我认为,马克思对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体系”的不公正和不人道的描述,是无可责疑的;然而,它们可以依据前一章中我所说的自由的修论来解释。我们看到,只要自由不受限制,它就会击溃自身。不受限制的自由意味着,一位强者可以自由地威胁一位弱者,并剥夺他的自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求国家对自由作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便每个人的自由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谁会听凭别人的摆布,但是大家都有受到国家保护的权利。   现在我相信,这些当初意味着应用于野蛮的势力领域的关于物质威胁的思考,如今也必须被应用于经济领域。即使国家保护公民免受经济力量的误用而击溃我们的目标,在这样的国家,经济上的强者仍然有威胁经济上的弱者的自由,并剥夺弱者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无约束的经济自由可能正好像不受限制的物质自由一样自我击溃,经济力量可能近乎和物质暴力一样危险;因为那些拥有剩余食品的人无需使用暴力,就可以驱使那些因饥饿而被迫‘迫由”接受奴役的人。假定国家将其活动限制为暴力镇压(和保护财产),一小部分经济上强大的人就可以用这种方式剥削那些大部分经济上薄弱的人。   如果这一分析是对的,那么,补救的性质就清楚了。它必须是一种政治的补救——一种与我们用来反对物质暴力的补救相似的补救。为了保护经济上的弱者免受经济上的强者的剥削,我们应该建立各种受国家的权力强制的制度。国家应该看到,对它而言,没有谁出于惧怕饥饿或经济毁灭,需要接受一种不公正的安排。   当然,这意味着,必须放弃不干预、无约束的经济体系的原则。如果我们想让自由变得安全可靠,那么我们就应该要求,不受限制的经济自由的政策应该被有计划的国家的经济干预所取代。我们应该要求,无约束的资本主义让位给一种经济干预主义。这恰好是已经发生的事情。马克思所描述和批判的经济体系,已经在一切地方终止存在。它不仅被一种国家开始丧失功能并最终“显示出消亡迹象”的体系所取代,而且被各种不同的干预主义体系所取代,在这些干预主义体系中,国家在经济领域的功能远远超越了保护财产和“自由契约”的范围(这一发展在下一章中将进行讨论)。 四   我希望把这里已经达到的论点,描述为我们的分析中最核心的论点。只是在这里,我们才开始明白历史主义和社会工程学的冲突的重要性,以及这种冲突对开放社会的朋友之政策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并不只要求成为一门科学。它远不止是作出一种历史的预言。马克思主义要求成为实际的政治行动的基础。它批判现存的社会,并断言,它能够指引通往更美好的世界的道路。然而,依照马克思本人的理论,例如,我们就不能够随意通过法律变革改变经济的现实。政治只不过能够“缩短和减少产前的阵痛”。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贫乏的政治纲领,它的贫乏在于,它把政治权力在权力等级中的位置归因于第三等级的结果。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力量在于机器的进化;其次具有重要性的是经济的阶级关系的体系;最不重要的影响是政治的影响。   我们在分析中已经达到一种隐含在这一立场中的、直接对立的观点。它把政治权力视为基本的。从这种观点看,政治权力能够控制经济权力。这意味着政治活动领域的一种极大的扩大。我们可以问,我们希望获得什么和怎样获得它。例如,为保护经济上的弱者,我们可以推广一种合理的政治纲领。我们可以制定法律限制剥削。我们可以限制工作日,然而我们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运用法律,我们可以给工人(如果是全体公民当然就更好)提供伤残、失业和养老保险。这样,我们就使建立在对工人不提供帮助的经济立场之上的剥削形式成为不可能,在这种剥削形式中,工人为了不挨饿,必须向一切屈服。当我们能够通过法律确保一种每个人都愿意工作的生存状态时,我们没有理由不能不这样做,那时保护公民不受经济恐惧和经济威胁的自由,就将接近完善。从这个观点看,政治权力是经济保护的关键。政治权力及其控制就是一切。不应该承认,经济权力可以支配政治权力;如果必要的话,经济权力应该受政治权力的打击和控制。   从这一已达到的观点看,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对政治权力的轻蔑态度不仅意味着,他忽略了发展一种使大多数弱者过得更好的最重要的潜在手段的理论,而且意味着,他忽略了对人的自由所构成的最大的潜在危险。他朴素地认为,在无阶级社会中,国家权力会丧失功能并“消失”,这清楚地表明,他从未把握住自由的悖论,他从未理解国家权力在为自由和人道服务中所能够和必须履行的职能(然而,马克思的这种看法证明了这一事实,虽然他有阶级意识的集体主义要求,但他最终是一位个人主义者)。这样,马克思的观点就和自由主义的信仰相类似,即认为,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都“机会均等”。我们当然需要这种“机会均等”。但是这是不够的。它并不能防止那些天赋低下、值得同情、或者不幸的人,成为受那些天赋较高、缺少同情心、或者幸运的人剥削的对象。而且,从我们已经达到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者所轻蔑地描述的“纯粹形式的自由”,变成了其他一切的基础。这种“形式的自由”,即民主、人民评判和解散政府的权利,是我们能够保护自己不受政治权力误用的已知的惟一手段;它是被统治者对控制者的控制。由于政治权力能够控制经济权力,政治民主也成了被统治者控制经济权力的惟一手段。如果没有民主的控制,世界上就再也找不出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切政府出于与保护公民的自由完全不同的目的,而滥用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 五   马克思所忽略的是“形式的自由”的基本作用,他们认为形式的民主是不充分的,并试图以他们通常所说的“经济的民主”来补充它;这个含糊和十分肤浅的词语掩盖了这一事实,即“纯粹形式的自由”是民主的经济政策的惟一保证。   马克思发现了经济权力的重要性;可以理解,他夸大了它的地位。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无处不看到经济权力。他们这样进行论证:有钱的人就有权力;因为如果必要的话,他可以收买枪支,甚至是匪徒。但是,这是一个兜圈子式的论证。实际上,它包含着一种允诺,即有枪的人就有权力。如果有枪的人意识到这一点,那么不用多久,他就会既有枪又有钱。然而,在无约束的资本主义条件下,马克思的论证只适用于一定的范围;因为一种统治只发展控制枪支和匪徒而不控制金钱权力的制度,是很容易受到这种金钱权力的影响。在这样的国家里,一个不受控制的财富匪帮就可能进行统治。但是我认为,马克思是第一个承认,并不是所有国家都会这样的,例如,历史上也有过各种时期,那时一切剥削都是掠夺,是直接建立在铁拳的威力的基础之上的。今天,没有谁会支持这一朴素的观点,即“历史的进步”一劳永逸地终结了这些剥削人的更直接的方式,一旦获得形式的自由,我们就不会再受这种原始的剥削形式的支配。   这些思考足以驳斥这种教条式的理论,即认为经济权力比物质权力或国家权力更基本。但是,也还存在其他的思考。正如不同的作者所正确地强调的(在他们之中有B.罗素和W.李普曼),只有国家的积极干预——靠物质制裁支持法律所保护的财产——才使财富成为一种潜在权力的来源;因为,一个人如果没有这种干预,很快就会丧失财富。因此,经济权力完全依赖于政治和生活的权力。罗素曾例举历史的事件以证实这种财富的依赖性,有时甚至这种依赖是无效的:“国家中的经济权力”,他写道,“虽然最终源于法律和公众意见,即很容易获得一定的独立性。它能够通过腐败影响法律并通过宣传影响公众意见。它能够使政治家承担干预自由的责任。它能够威胁要引起金融危机。然而对它所能取得的成功存在很多的限制。凯撒因其债权人的帮助夺得了权力,这些债权人发现,除了让凯撒成功,根本没有希望得到偿还;但是,当凯撒取得成功之后,他就有了足够的权力拒绝向他们偿付。查理五世向福格尔家族借钱以购买皇位,但是当他当上皇帝之后,他便厉声地申斥他们,他们也就丧失了自己借出的钱。”   认为经济权力是万恶之源这一教义必须被抛弃。应该代之以对一切形式的不受控制的权力所构成危险的理解。钱之类的东西并不特别危险。只有当它能够或者直接地、或者通过奴役那些为了生存必须出卖自身的经济上的弱者而收买权力时,钱才变得危险。   我们甚至应该以比以往马克思所用的更加唯物主义的术语来思考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明白,对物质权力和物质剥削的控制仍然是核心的政治问题。为了建立这种控制,我们应该建立“纯粹形式的自由”。一旦我们达到这点,并学会了如何将它们用于政治权力的控制,那么一切都会取决于我们。我们不应该再斥责任何人,也不应该叫嚷什么反对隐藏在幕后的邪恶的经济恶魔。因为在一种民主制度中,我们掌握了控制这些恶魔的钥匙。我们能够制服它们。我们应该明白这点,并使用这些钥匙。我们应该建立各种制度,对经济权力进行民主控制,并保护我们不受经济剥削。   有关收买选票——或直接地或通过收买宣传——的可能性,许多都被马克思主义者所指出。然而,更深入的思考表明,我们在此可以为上述分析的政治权力的情形提供一个适当的例证。一旦我们实现了形式的自由,我们就能够以各种方式控制贿选。有各种法律对选举的费用作了限定,有关这类更严厉的法律的引入完全视我们而定。法律体系能够建成为保护自身的强大武器。此外,我们可以影响公众意见,在政治问题上坚持一种更为严厉的道德准则。这一切我们都能做到;然而我们首先应该明白,这种社会工程学是我们的任务,它处于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们不应该等待奇迹般的经济地需会为我们创造一个新的经济世界,使我们大家都必须要做将要做的一切,去展现这个新世界,去脱掉陈旧的政治外套。 六   当然,实际上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完全依赖于政治权力是无能的理论。只要他们有机会行动或计划行动,他们通常会像其他人一样假定,政治权力可以被用来控制经济权力。但是,他们的计划和行动从不是建立在一种对其起源理论的明晰的驳斥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对一切政治的最基本的问题的深思熟虑的观点之上:即对控制者和国家所代表的权力的危险积聚进行控制的问题。他们从不明白民主作为惟一已知的实现这种控制的手段的具有的全面意义。   结果是,他们从不明白增强国家权力的政策所固有的危险性。虽然他们多少不自觉地放弃了政治是无能的理论,但却仍然保留了这一观点,即认为国家权力只反映不重要的问题,只是当它被资产阶级掌握时才是恶的。他们并不明白,一切权力,政治权力至少像经济权力一样,都是危险的。因此,他们仍然保留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公式。他们并不理解这一原则(参见第8章),一切大规模的政治必须是制度化的,而不应该是个人的;当他们叫嚷扩大国家权力时(与马克思的国家观相反),他们从未考虑过,不良的个人也许有一天会掌握这些扩大的权力。只要他们继续考虑国家干预,这就会构成其理由的一部分,即为什么他们计划赋予国家在经济领域实际上拥有无限制权力。他们仍然保留了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和乌托邦的信仰,即只有一种打上新印记的“社会体系”才能增进问题的解决。   在前面章节(第9章)中,对于这种马托邦和罗曼蒂克的探讨社会工程的方式,我提出过批评。但是,我想在这里补充,经济干预,即使是这里所提倡的零星的方法,将趋于增强国家的权力。因此,干预主义是十分危险的。这并不成为反对它的论据;国家权力从来就是一种危险的、却又是必要的恶。然而,也应该告诫,如果我们放松自己的戒备,如果在我们通过干预主义的“计划”赋予国家以更多权力时,没有增强民主制度,那么,我们就可能丧失自由。如果自由丧失了,包括“计划”在内的一切也就丧失了。因为如果人民没有权力强制这些计划,为什么还会有这些有关人民的财富的计划实行呢?只有自由才能保证安全。   因此我们看到,不仅存在一种自由的悖论,而且存在一种国家计划的悖论。如果我们计划得太多,如果我们赋予国家以太多的权力,那么自由就会丧失,那将是计划的终结。   这些思考使我们转而诉诸零星的、反乌托邦的或反整体论的社会工程学方法。它们使我们转而要求,各种措施应该是设计来同具体的恶作斗争,而不是建立理想的善。国家干预应该限制在保护自由所实际必需的方面。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的解决是一种最低限度的解决;我们应该充满戒备;我们不应赋予国家以超乎保护自由所必需的权力。这些评论可以提出一些问题,但它们并不能指出一条问题的途径。甚至可以设想,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国家获得新的经济权力——与公民的权力相比,国家这些权力总是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将成为不可抗拒的。这样,我们就既未明白自由能够被保存,也未表明它如何才能够被保存。   在这种条件下,记住我们在第7章中对控制政治权力和自由的悖论问题所进行的思考,是有用的。 七   我们所作的区别存在于个人和制度之间。我们指出,当日常的政治问题需要一种个人的解决时,一切长期的政策——尤其是一切民主的长期的政策——就应该依照非个人的制度来构想。我们指出,尤其重要的是,控制统治者和检查他们的权力的问题,主要的是一个制度的问题——总之,是设计各种不同制度防止即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类似的思考将用于控制国家的经济权力的问题。我们所防备的是统治者的权力的增强。我们必须防备一些个人及其专横。有些制度类型可能将专横的权力授予一个人;但另一些制度类型却会否认个人拥有这种权力。   如果我们从这种观点来考虑劳动立法,那么我们就会同时发现这两种制度类型。其中有些法律没有赋予什么权力给国家的执行机构。可以设想,需要肯定的是,例如,反对童工的法律可能就会被公务员误用来威胁和支配无知的公民。然而,如果与那些立法中固有的危险性相比较(它将自由处理权,例如引导劳动的权力,授予统治者),这种危险性几乎并不严重。同样,一项法律确定公民误用财产将受到没收惩处,其危险性与一项法律赋予统治者或国家的公务员以征收公民财产的自由处理权,是几乎没法相比的。   因此,我们区分了国家籍以推行经济干预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设计一种保护制度的“法律框架”(例如,限制动物拥有者或土地拥有者的权力的法律)。第二种方法是授权给国家机构,让它们(在一定限度内)视实现统治者所承担的目标之必需而随时采取行动。我们可以把第一种程序为“制度化的”或“间接的”干预,把第二种程序描述为“个人的”或“直接的”干预(当然,居间的事例也存在)。   从民主控制的观点看,勿庸置疑,这两种方法中的哪一种更可取。就一切民主的干预而言,只要可能的话,明显的政策必然是使用第一种方法,并把第二种方法的使用限制在和一种方法不适应的情形中。(这种情形是存在的)典型的事例是财政预算——它表达了财政大臣对平衡和正确的收支状况的判断力和感觉。可以设想,尽管非常不合需要,一项相反的措施能被迫具有相同的特征。   从零星社会工程学的观点看,这两种方法之间的差别是很重要的。只有一种,即制度化的方法,使依照讨论和经验进行调整成为可能。它淮一使将试错的方法应用于我们的政治行动成可能。它具有长期性;然而,对框架中其他部分的变化等而言,为了替未预见到的不合需要的结果留有余地,永久性的法律框架可以被逐渐改造。当我们的心中为一定的目标缠绕时,它只允许我们通过经验和分析,发现我们实际上正在做什么。它们都是短期的决策,是暂时、日复一日变化着的,或者充其量是年复一年变化着的决策。作为一条规则(财政预算是个极端的例外),它们甚至不能被公开讨论,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另一方面是由于采纳决策所依赖的原则是含糊的。即使它们全然存在,它们通常也不能被制度化,而是内在的局部传统的构成被制度化。   然而,并不仅仅是在这个意思上,第一种方法可以被描述为合理的,第二种方法则被描述为木合理的。它也表现在完全不同的和十分重要的意思上。法律框架可以被单个公民知道和了解;它应该被设计来能够这样获得理解。它的职能是可以预测的。它把确定性和安全的因素引入社会生活。当它受到改变时,在整个变化时期,对于那些拟定期望它经久不变的计划的个人,会留有余地。   与这种方法相反,个人干预的方法必然把一种正在发展的大可预测的因素引入社会生活,随之而发展一种情感,即社会生活是不合理的和不安全的。一旦自由处理权变成一种可接受的方法,它的使用可能迅速增多,因为调整将是必要的;调整自由处理的短期决策,几乎不能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执行。这一倾向必然极大地加剧制度的不合理性,在各方面造成一种存在一些幕后的隐蔽的权力的印象,使他们易于轻信社会的密谋理论,其结果是——搜寻异端并造成民族、社会和国家的敌对情绪。   虽然如此,为制度化的方法选择可能之所的明确政策,一般却很难为人接受。之所以不能接受它,我想可以归结为不同的理由。其一是,它需要一定的分离,以便从事重新设计“法律框架”的长期任务。然而,政府却现挣现吃地活着,自由处理权就属于这种生活类型——且不……这两种方法的区别的重要性并不被理解。理解它的途径受到柏拉图、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追随者的阻碍。他们从未看到,“谁将是统治者?”这一古老的问题,应该被“我们如何才能驯服他们?”这一现实的问题所取代。 八   如果我们现在回顾一下马克思的政治无能理论和历史力量的权力理论,那么,我应该承认,它是一座庄严的大厦。它是马克思的社会学方法的直接结果,是马克思的经济历史主义的直接结果,是马克思经济体系的发展或人的新陈代谢的发展决定其社会和政治的发展之理论的直接结果。马克思时代的经验、他的人道主义的尊严、以及给被压迫者带来预言的慰藉的需要、他们取胜的希望甚或确定性,所有这一切,在一种可以和柏拉图与黑格尔的整体论的体系相媲美、甚至优于它们的宏大的哲学体系中统一了。只是由于他不是一位反动派这一偶然性,哲学史才不会怎么注意他,并假定他主要是一位宣传家。一位《资本论》的评论者写道:“乍看起来……我们能够断定,作者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中的伟大人物之一,也即是说,在‘唯心主义’一词的坏的意义上。然而实际上,他比任何前辈都更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这位评论家击中了要害。马克思是伟大的整体论体系的构建者中的最后一位。我们应该小心地把它搁置一旁,不要用另外的伟大体系去取代他的体系。我们要的不是整体论。它是零星社会工程学。   至此,我可以结束我对马克思的社会科学方法、经济决定论和预言式历史主义的哲学所作的批评性分析。然而,对方法的最终检测必然是其实际结果。因此,我现在开始继续对他的方法的主要结果——一个无阶级社会即将来临的预言——作更详细的审查。 第十八章 社会主义的来临 一   经济的历史主义是马克思用于分析我们社会中即将发生的变化的方法。在马克思看来,每种特殊的社会体系之所以必须摧毁自身,只不过由于它必须创造出产生下一个历史时期的力量。如果在工业革命刚刚发生前夕,就能够对封建制度进行足够深入的分析,定能导致发现将要摧毁封建主义的力量,并预测即将来临的时期,即资本主义的最重要的特征。同样,分析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可能使我们能够发现那些正在摧毁它的力量,并预测摆在我们面前的新历史时期最重要的特征。因为肯定没有理由相信,在一切社会体系中,资本主义会永远延续。相反,生产的物质条件,随之而有人的生活方式,从未像它们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变化得如此迅速。通过这样改变自身的基础,资本主义必然要改造自身,并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一个新的时期。   依照马克思的方法,上述讨论过的原则、那些将要摧毁和改造资本主义的基本的或本质的力量,都必须在物质的生产资料的进化中去寻找。一旦这些基本的力量被发现,就能够追踪它们对阶级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对司法的和行动的体系的影响。   对基本的经济力量和我们称作“资本主义”时期危及自身生命的历史趋势的分析,已由马克思的《资本论》——他毕生的伟大著作——所进行。他探讨的历史时期和经济体系,是西欧、尤其是大约从18世纪中叶至1867年(《资本论》发行第1版的一年)的英国的历史时期和经济体系。正如他在序言中解释的,“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为的是预言它的命运。其次的目的是驳斥资本主义的辩护士,驳斥那些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规律描述为似乎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的经济学家,例如伯克就宣称:“商业的规律是自然的规律,因而是上帝的规律。”马克思将那些他认为是社会仅有的不可抗拒的规律,即社会的发展的规律,与这些所谓的不可抗拒的规律进行对照;他力图表明,经济学家所宣布为永恒的和不可改变的规律,实际上只不过是暂时的规律,必然要和资本主义本身一道被摧毁。   马克思的历史预言可以被描述为一种严密编织的论证。然而,《资本论》只是阐发了我称之为这一论证的“第一步”,阐发了对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力量及其对阶级关系的影响的分析。导致一场社会革命不可避免的结论的“第二步”、导致预见一个无阶级社会,即社会主义之诞生的“第三步”,都只是概略提到。在本章中,我首先要对我称作马克思主义论证的三个步骤作更详细的解释,然后再详细讨论其中的第三步。在接下的两章中,我将讨论第二步和第一步。这样颠倒这些步骤的秩序,对于一场详细的批评性讨论,被证明是适宜的;实际上,它的益处在于,这样做便于无偏见地假定论证中每步前提的真实,便于完全集中于这一问题,即结论是否以这种从前提中引出的特殊步骤达到了。以下便是这三个步骤。   马克思的论证的第一步是,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方法。他发现,与技术改进和他称作生产资料的不断增长的积累相联系,存在一种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趋势。从这里开始,论证将引向结论,即在阶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领域内,这种趋势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在越来越少的人手中;也即是说,达到这一结论,即存在一种财富和苦难同时增长的趋势;对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是财富的增长,而对被统治阶级,即工人,是苦难的增长。这第一步骤将在第20章(即“资本主义及其命运”)中被讨论。   在该论证的第二步中,第一步的结果获得认同。从这一结果出发,两个结论被推出;首先,除少量统治的阶级和大批受剥削的工人阶级之外,其他一切阶级必然要消失,或是变得不重要;其次,这两个阶级之间不断增长的张力,必然要导致一场社会革命。这一步骤将在第19章(即“社会革命”)中获得分析。   在该论证的第三步中,第二步的结论依次获得认同;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在工人取得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之后,将存在一个只由单一阶级组成的社会,因而存在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一个没有剥削的社会;也即是说,社会主义社会。 二   现在,我将继续讨论第三步,即讨论社会主义来临的最终预言。   这一步的主要前提(它们在下一章将受到批判,但在这里获得认同)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导致除两个阶级——一小部分的资产阶级和庞大的无产阶级——之外的一切阶级的消失;苦难的增长已迫使后者反叛它的剥削者。结论是,首先,工人必须赢得斗争,其次,通过消除资产阶级,他们必然建立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因为只有一个阶级仍然存在。   现在我准备赞同从这类前提(连同几个我们无需怀疑具有不太重要性的前提)推出的第一个结论。不仅是资产阶级的数量小,而且它们的物质存在、他们的“新陈代谢”都依赖于无产阶级。剥削者、寄生虫没有被剥削者就会饿死;无论如何,如果他摧毁了被剥削者,那么他就结束了自封作为寄生虫的生涯。因此,他不能取胜;他充其量能够进行延续的斗争。另一方面,工人并不因为自身的物质生存而依赖于剥削者;一旦工人反叛,一旦他决定向现存的秩序挑战,剥削者就不再具有本质的社会功能。工人无需危及自身的存在就能够摧毁他的阶级敌人。因此,只能存在一种可能的结果:资产阶级将消失。   然而,第二结果是怎样推出的呢?真的是工人的胜利必然导致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吗?我认为并不是这样。从两个阶级中只能有一个阶级仍然存在这个事实看,并不能推出,将存在一个无阶级的社会。阶级并不像个人,即使我们承认,只要存在两个在战斗中联合的阶级,它们就近乎表现得像个人一样。依照马克思自身的分析,一个阶级的联合或团结,是其阶级意识的组成部分,它们转而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世界上并不存在这样的理由,一旦反对共同阶级敌人的斗争的压力消失了,组成无产阶级的个人还会保持阶级联合。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现在似乎必然将从前联合的无产阶级分裂成新的阶级,并发展成一场新的阶级斗争(辩证法的原则会提示,一种新的对立、一种新对抗,很快就会发展。然而,当然,辩证法充满着含糊,并且完全适应于解释一切事物,因此,它也能够解释作为对立面发展的辩证法的必然综合的无阶级社会)。   当然,最可能的发展是,那些在胜利之时实际上掌权的人——那些幸免于权力之争和各种清洗的革命领袖及其僚属——将组成新社会的统治阶级,一种新型的官僚制度的寡头政治;很可能他们会试图掩盖这一事实。通过尽可能地保留革命的意识形态,利用这些思想情感,而不是浪费时间力图摧毁它们(依照帕累托对全体统治者的劝告),他们能够很方便地做到这点。很可能出现的情形是,只要他们同时利用对反革命的发展的恐惧,他们就能够充分利用革命的意识形态。这样,革命的意识形态就能出于辩护的目的为他们服务;作为他们动用权力的一种辩解、一种稳定权力的手段——总之,作为一种新的“人民的鸦片”。   依照马克思自身的前提,诸如此类事情属于可能会发生的事件。然而,作历史预言,或者解释一些革命的既往历史,并不是我这里的任务。我只不过想表明,马克思的结论、无阶级社会来临的预言,并不能从这些前提推出。马克思论证的第三步应该被宣布为不具有结论性。   我不赞同的远不止此。尤其是我不认为,能够预测社会主义不会来临,或者能够说马克思论证的前提根本不可能引入社会主义。例如,持续的斗争和胜利的热情就可能有助于增强团结的情感,使之强烈得能够延续到建立防止剥削和权力的滥用的法律(民主控制统治者的制度,是消除剥削的惟一保障)。在我看来,建立这种社会的时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人对社会主义和自由的理念的忠诚,而与其阶级的直接利益正相反。这些都是不能轻易预见到的事情;所能肯定说出的一切是,阶级斗争并不永远能够在被压迫者之间产生持久的团结。存在一些类似团结和十分忠诚于共同事业的事例。但是,也存在一些这样的团体和工人,他们甚至在与其他工人的利益和与被压迫者的团结的理念处于公开冲突时,还在追求自己的特殊集团的利益。剥削无需随资产阶级一道消失,因为很可能工人的集团会获得各种特权,这些特权同剥削不幸的集团是一回事。   我们看到,在经历一场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之后,可能的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还会继续下去。肯定也存在运用历史的预言方法的一些可能性。尤其应该强调由于我们不喜欢某些可能性,就忽视它们,是最不科学的。痴心妄想显然是一件不能避免的事情。但是,不应将之误作为科学思维。我们也应该承认,对大多数人而言,所谓的科学预言,只不过提供了一种逃避的形式。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由当前的责任向未来乐园的逃避。它通过过分强调,个人在当前它所描述为势不可挡的和恶魔般的经济力量面前,所处的孤立无援状态,提供这种乐园作适当的补偿。 三   如果我们现在更密切地注视这些力量,注视我们自己当前的经济体系,那么,我们就能够发现,我们的理论批判已经被经验证明。然而,我们必须防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偏见——“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是惟一的选择和“资本主义”的惟一可能的继承者——错误解释经验。无论马克思还是其他人都没有表明,在无阶级社会的意义上,在一种“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的意义上,社会主义是那种无情剥削的经济体系的惟一的可能选择,马克思于一个世纪前(1845年)首次描述了这个体系,并为“资本主义”。诚然,如果有谁试图证明,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淮一可能的继承者,那么,我们只要通过指出历史事实,就可以驳斥他。因为放任主义早就从地球上消失了,但是它却没有被马克思理解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体系所代替。只是在占地球六分之一的俄国,我们看到一种按照马克思的预言建立的经济体系,在那里,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拥有,然而其政治权力却与马克思预言相反,根本没有表现出消亡的倾向。但是在整个世界上,有组织的政治权力已开始执行广泛的经济功能。无约束的资本主义已经让位于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让位于我们自身的政治干预主义和国家的经济干预的时期。干预主义具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有俄国的类型;有法西斯的极权主义形式;有英国、美国以及瑞典所领导的“小民主国家”的民主干预主义,在后者那里,民主干预的技术已经达到尽其可能的最高水平。导致这种干预的发展,在马克思自身的时代,是从英国工厂的立法开始的。它以引进每周48小时工作制取得首次关键性的进步,后来又取得引进失业保险和其他形式的保险的进步。将它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革命的十点纲领作一对比,一眼就能够看出把现代民主国家的经济体系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是何等的荒谬。如果我们省略这一纲领的极不重要的观点(例如,“4.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那么,我们可以说,在民主国家,绝大多数这类观点都已经完全或是在相当的程度上付诸实践;与这些观点一起,许多马克思从未设想过的更重要的步骤,已经以社会安全为指向而被采取。我只需提及马克思纲领中的下述观点:2.高额的累进或累积税。(已实行)。3.废除一切遗产继承权。(通过广泛重征遗产税已实现。无论它多么合符意愿,至少受到怀疑。)6.国家集中控制通讯和运输手段。(出于军事的理由,早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中欧就已经不计较利益后果地实行这一条。它也已被大多数小民主国家实现。)7.增加国家拥有的工厂和生产设备的数量和规模……(在小民主国家已实现;无论它是否有利,至少一直受到怀疑。)10.在各种公共的(即国立的)学校里为所有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废除具有现存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前一项要求在小民主国家,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是在一切地方,已经实现;后一项要求早已超越。)   马克思纲领中的一系列观点(例如,“1.剥夺地产”),在民主国家中还没有实现。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主义者正确地认为,这些国家还没有建立“社会主义”。然而,只要他们从这点推出,这些国家在马克思的意义上仍然是“资本主义的”,那么,他们只是证明他们的前提——没有进一步的选择——具有教条式的特征。这点表明,它是如何被先前设想的体系的聪目光芒弄花了眼的。马克思主义对未来不仅是一种坏的指导,而且它还使它的追随者不能认清眼前在他们自身的历史时期发生的有时甚至是通过他们自身的合作完成的事物。 四   然而,人们可能会问,这一批判不就是千方百计地反驳大规模的历史预言的方法吗?我们能够做到这点。只要我们使自己的前提充分有力,我们总能够达到我们想要的一切结论。但是,对几乎每一种大规模的历史预言而言,情形总是如此,我们将不得不作出这类假设,即我们不可能将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这类道德的和其他的要素还原为经济的要素。而马克思却是第一位认为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推理的人。他的整个预言方法依赖于这一假设,即意识形态的影响不需要作为独立的和不可预测的要素来对待,但它们却可以被还原为、并依赖于能够观察的经济条件,因此是可以预测的。   有时一些非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承认,社会主义的来临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发展的问题;马克思的“我们能够缩短和减少”社会主义来临的“产前阵痛”的陈述充满着含糊,以致可以被解释为他主张,与将发展的时间缩短到最小值的恰当的政策相比,一项错误的政策甚至可以使社会主义的降临迟几个世纪。这种解释甚至可能使马克思主义者承认,革命的结局是不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自身;也即是说,依赖于我们的目标。忠实和真诚,以及我们的智慧,换言之,依赖于道德的或“意识形态”的要素。他们补充道,马克思的预言是道德激励的一个巨大源泉,因此有可能推进社会主义的发展。马克思实际上试图表明的是,只存在两种可能性:要么是一个恐怖的世界将永远继续下去,要么是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会最终出现;几乎不值得我们浪费时间去认真思考第一种选择。因此,马克思的预言完全获得了证实因为较明白的人都懂得,他们能够达到第二种选择,较为肯定的是,他们能够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关键性飞跃,但却不能作出更明确的预言。   正是这一论证承认,不可还原的道德的和意识形态的要素对历史过程具有影响,随之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具有不适用性。至于这一论证试图捍卫马克思主义的那一部分,我们必须重申,谁也没有表明过,只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可能性。我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即我们没有必要在思考一个很不满意的世界的永久构成上浪费时间。但是,选择既无需我们思考一个更美好世界的预言式的降;临,也不需要靠宣传、其他非理性的手段、甚或是暴力帮助它诞生。例如,它可以是直接改进我们生存的世界的技术的发展,是零星的工程学、民主干预的方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者自然会主张,这种干预是不可能的,因为历史不能依照改进世界的合理计划来创造。但是,这种理论具有一种十分奇怪的结果。因为,如果事物不能通过理性的运用来改进,而非理性的历史力量本身却又能够创造一个更美好和更合理的世界,那么它的确是一个历史的或政治的奇迹。   所以,我们又返回到这一立场,即在科学预言的范围内尚未落败的道德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要素,对历史进程发挥了深远的影响。这类不可预测的要素之一,恰恰是社会工艺学和政治干预在经济事务中的影响。社会工艺学家和零星的工程学家可以设计新制度的建设,也可以设计旧制度的革新;他们甚至可以设计造成这些变化的方法和手段;然而历史并不因他们这样做,就变得更加可以预测。因为他们既不能设计社会整体,也不可能知道是否他们的设计能被实行;实际上,如果没有大的修改,它们几乎很难被实行,这部分是因为在建设期间我们的经验提高了,部分是因为我们必须妥协。因此,当马克思坚持“历史”不能在纸上设计时,他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制度可以被设计;并且它们正在被设计。只有通过逐步的设计捍卫自由、尤其是免受剥削的各种制度,我们才能希望达到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五   为表明马克思历史主义理论的实际的政治意义,我想通过评论其历史预言对近代欧洲历史所具有的效应,来证实这三章中每一章对其预言式论证的三个步骤所作的讨论。因为这些效应曾是深远的,在中欧和东欧,这要归因于两个马克思主义大党,即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所发挥的影响。   对这样一个社会革新的任务,这两个政党都完全没有准备。俄国共产党——它在权力的领域首次发现了自我——在前进中完全没有意识到面前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巨大的牺牲和痛苦。中欧的社会民主党——它的时机来得晚一点——多年以来一直在逃避共产党如此乐意地让他们担负的责任。他们很正确地怀疑,是否除俄国人民(它受到沙皇专制的最残酷的压迫)之外,其他国家的人民没有谁能够经受革命、内战。以及起初常常是不成功的漫长时期所要求他们的痛苦和牺牲。而且,在从1918年到1926年的关键年代,俄国实验的结果呈现给他们的是那么不确定。诚然,肯定不存在评判其前景的基础。有人可能会说,中欧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的分裂是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分裂,他们一些人对俄国实验的成功抱有一种合理的信念,另一些人更有理由对它表示怀疑。当我说“不合理的”和“更有理由”时,我是用他们自身的标准,即用马克思主义评判他们。因为依照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应该是工业化的最终结果,而不是相反;它应该首先在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发生,只是在很久以后才会在俄国发生。   然而,这一评论并不是要为社会民主党的领袖辩护,他们的政策完全是由马克思的预言、由他们对社会主义一定来临的绝对信仰决定的。但是在这些领袖那里,这一信仰却又时常与对其自身的直接职能和任务的怀疑。与对直接摆在面前的事情的失望结合在一起。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学了组织工人,并以对自身任务的真实美妙的信仰和人类的解放鼓舞他们。可是,他们对自己的前提的实现并没有准备。他们把教科书学得烂熟,他们深知“科学社会主义”的一切内容,他们懂得,为未来准备处方是不科学的乌托邦主义。马克思本人对孔德的一位追随者——他在《实证主义者评论》中批评马克思忽略了实践的纲领——不是进行了嘲弄吗?马克思轻蔑地说道:“……《实证主义者评论》一方面责备我形而上学地研究经济学,另一方面责备我——你们猜猜看!——只限于批判地分析既成的事实,而没有为未来的食堂开出调味单(孔德主义的吗?)。”因此冯克思主义的领袖们知道,最好不要在诸如技巧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样尽无遗地论述了他们的实践的纲领。当他们国家的工人联合时,当有机会承担政府的责任和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奠定基础时,当他们的钟声敲响时,他们就让工人孤立无援。领袖们并不知道做什么。他们等待所允诺的资本主义的自杀。在经历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崩溃之后,当事情彻底失败时,当一切都处于消融之中、失信和受辱的风险对他们本身大为减弱时,那时他们就希望成为人类的救星(诚然,我们必须记住这一事实,即共产党在俄国的成功之所以毫无疑问成为可能,部分是因为在他们夺取政权之前,利用了已经发生的恐怖)。然而,当大萧条——他们首先把它作为允诺的崩溃来欢迎——正在继续时,他们开始明白,工人不断厌倦以历史的解释来灌输和欺骗;这并不足以告诉他们,依照马克思的一贯正确的科学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一定是资本主义在即将发生的崩溃之前的最后一站。领袖们逐渐开始明白了这种等待和期望大的政治奇迹的政策的可怕后果。可是这已为时晚矣。他们的时机已经丧失。   这些评论是非常粗略的。然而,它们对马克思社会主义来临的预言的实际后果,却提供了一些启示。 第十九章 社会革命   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第二步把这一假定作为其密切相关的前提,即资本主义必然导致财富和苦难的同步增长;在人数日减的资产阶级方面,是财富的增长,在人数日增的工人阶级方面是苦难的增长。这一假定在下一章中将受到批判,但在这里是受到赞同的。由它所推出的结论可以被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资本主义的阶级结构的发展的预言。它断言,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外的一切阶级,尤其是所谓中间阶级,注定要消失,结果是增加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张力,后者不断变得具有阶级意识并联合起来。第二部分是这一预言,即这种张力可能消除不了,它将导致一场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   我认为,这两个结论都不能从前提推出。我的批评将主要与上一章提出的观点相类似,即是说,我将试图表明,马克思的论证忽视了一系列可能的发展。 一   让我们首先考虑第一个结论,即马克思的这一预言: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其阶级意识和团结必然会增强)之外,一切阶级注定要消失,或者说变得不重要。应该承认,这个前提——马克思的财富和苦难同步增长的理论——的确为一定的中间阶级、较弱小的资本家和小资产阶级的消失作了准备。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这些资本家老兄的确可能被降落到工薪阶级——它对马克思来说与无产阶级是相同的——的地位。这一运动是财富的增长、越来越多的资本积累、积聚和集中在越来越少的人手中的组成部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一种类似的命运与“中间等级的下层”相碰撞。“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所有这些阶级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里来了,有的是因为他们的小资本不足以经营大工业,经不起较大的资本家的竞争;有的是因为他们的手艺已经被新的生产方法弄得不值钱了。无产阶级就是这样从居民的所有阶级中得到补充的。”尤其就手工业所及而言,这一描述当然是极其准确的;许多无产者来自农民,这也是正确的。   然而,尽管马克思的观察值得令人惊叹,他所描述的图景却不完美。他所探讨的运动是一场工业运动;他的“资本家”是工业资本家,他的“无产者”是工业工人。尽管实际上许多工人来自农民,但这并不意味着,例如,农场主和农民都会逐渐降落到工业工人的地位。即使是农业劳动者,通过共同的团结情感和阶级意识,也并不必然会与工业工人联合起未。马克思承认,“农业工人在广大土地上的分散,破坏了他们的反抗力量,与此同时,资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却增强了城市工人的反抗力量。”这几乎难以令人想起以一种阶级意识整体达成的统一。相反它表明,至少存在一种分裂的可能性,农业工人有时可能过于依赖他的主人——农场主或农民——而不会与工业无产阶级一道去创造共同的事业。然而,农场主或农民却很容易选择支持资产阶级,而不支持马克思本人所提到的工人;像《共产党宣言》这样的纲领(它的第一项要求就是“剥夺地产”),就几乎难以设计来抵制这种趋势。   这表明,农村中间阶级不会消失、农村无产阶级不会与工业无产阶级融合,至少是可能的。然而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马克思自身的分析表明,对资产阶级而言,煽动工薪阶级的分裂是至关重要的;正如马克思本人所看到的,这至少能够以两种方式达成。一种方式是创造一个新的中间阶级,创造一个有特权的工薪阶级群体,他们会感到比体力工人优越,但同时又依赖于统治者的怜悯。另一种方式是利用社会的最低阶层——马克思将之命名为“流氓无产阶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各种罪犯吸纳的基础,这些罪犯可能准备把自身出卖给阶级敌人。正如马克思所承认的,苦难的不断增长必然趋于扩大这一阶级的人数;这是一种几乎很难归功于一切被压迫者的团结的发展。   然而,甚至工业工人这一阶级的团结也不是苦难不断增长的必然结果。应该承认,苦难的不断增长必然会造成反抗,它甚至可能造成叛乱。但是,我们论证的前提是,在社会革命取得胜利之前,苦难不可能减缓。这意味着,从事反抗的工人在他们改善自身命运的无结果的尝试中,会一次次被击败。但是,这种发展不需要使工人具有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意识,即为自己的阶级自豪并坚定自己的使命;相反,它可以使它们具有这一意义上的阶级意识,即意识到实际上他们隶属于一支失败的队伍。如果工人在实现过程中没有发现优势,即他们的人数和潜在的经济权力在不断增长,情况可能就会如此。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如果除工人自身和资本家阶级之外,一切阶级都必然表现出一种消失的趋势,那么,这就是可能会出现的情形。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由于这种预言无需兑现,很可能甚至工业工人的团结也会被失败主义所侵蚀。   因此,与马克思的预言——它坚持认为必然会发展一种简单明了的两个阶级之间的分裂——相反,我们发现,即使依照他本人的假定,下述阶级结构也可能发展:(1)资产阶级,(2从土地所有者,(3)其他土地所有者,(4)农村工人,(5)新中间阶级,(6)工业工人,(7)流氓无产阶级。(当然,这些阶级的一切其他组合也可能发展。)而且,我们还发现,这种发展可能会侵蚀工业工人的统一。   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论证中第二步的第一个结论并不能推出。正如我对第三步所作的批评那样,在此我也应该说,我并不企图以另一种预言代替马克思的预言。我并没有断定,这个预言不能兑现,或者我所描述的可选择的发展会实现。我只是断定,它们可能会实现(诚然,这种可能性几乎很难被激进的马克思主义派的成员所否定,这些成员把对变节、行贿和缺乏阶级团结的谴责用作特别喜爱的伎俩以替不符合预言进程表的发展辩解)。可能发生的类似事情对每个人都必须是清楚的,这些人目睹了导致法西斯主义的发展,其中我所提及的各种可能性发挥了作用。然而,仅是这种可能性,就足以摧毁马克思论证的第二步中所达到的第一个结论。   这当然也影响到第二个结论,影响到即将来临的社会革命的预言。但是,在我能够对这一预言所籍以达到的方式进行批评之前,有必要详细讨论它在整个论证中扮演的角色,以及马克思对“社会革命”一词的使用。 二   当马克思谈论社会革命时,他所意指的含义乍看起来似乎是足够清楚的。他的“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或多或少意味着从资本主义的历史时期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的迅速转变。换言之,它是两个主要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转变时期的指称,这一时期将延续到工人的最终胜利。当被问到“社会革命”一词是否意味着两个阶级之间残酷的内战时,马克思回答说,并不必然意味着这样,然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不幸得很,避免内战的前景并不十分明朗。他也许会进一步补充,从历史预言的观点看,这一问题似乎也许并不是很不相关,而是无论如何具有次等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坚持认为,社会生活是残酷的,阶级战争要求每天都有牺牲。真实相关的是结果,即社会主义。达到这种结果是“社会革命”的根本特征。   现在,如果我们可以把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视为已经确立的,或者视为直觉上肯定了的,那么,这种对“社会革命”一词的解释,也许会令人满意。然而,由于我们必须把社会革命的理论用作科学论证的一部分,凭籍它我们试图确立社会主义的来临,这一解释的确就非常令人不满意了。如果在这一论证中,我们试图把社会革命描述为向社会主义转变,那么,这一论证就变得像医生的论证那样拐弯抹角,医生在被要求为其预言病人的死亡作论证时,不得不供认,他既不了解病症,也木了解疾病的其他情况——只是它一定会变成“致命的疾病”(如果病人没有死,那么它就还不是“致命的疾病”;如果革命没有导致社会主义,那么它就还不是“社会革命”)。我们也能赋予这一批评以简单的形式,即在这一预言式论证的三个步骤之中,没有一个步骤是我们必须假定为只可从后一步骤中推导出来的。   这些思考表明,对马克思论证的恰当重构而言,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对社会革命的描述并不涉及社会主义,它只是承认,社会革命在这一论证中尽可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一个实现这些条件的描述似乎就是这种描述。社会革命是大量的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夺取全部政权的一种尝试,如果暴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必需,则动用不辞暴力的彻底的解决办法,以反抗反动派企图重新恢复政治影响的任何努力。这一描述避免了所提及的各种困难;假定第三步无疑具有似是而非的程度,只要第三步是有效的,这一描述就与论证的第三步相符合;正如将要指明的,这一描述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尤其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倾向,对于暴力在这一历史阶段是否实际上会被使用,该倾向避免作出明确的陈述。   然而作为一种历史预言,尽管上面提出的描述对暴力的使用不明确,但重要的是要明白,从道德的或者法律的观点看,情况并不如此。如果从这种观点考虑,这里所提出的对社会革命的描述,无疑使它具有暴动的意思;因为是否实际上使用暴力的问题,并不比意图重要。如果为实现运动的目标所必需的话,我们已经假定了一种不辞暴力的彻底的解决办法。应该说,如同暴动不仅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观点、而且符合日常事物的观点一样,一种不辞暴力的解决办法对社会革命的特征具有关键性。因为如果一个人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决定使用暴力,那么我们可以说,不论暴力是否实际上在特殊情形中被使用,他已对一切意图和目的采取了一种残暴的态度。应该承认,在试图预见这个人的未来行动时,我们将不得不也像马克思主义那样不明确,主张我们不知道他实际上是否诉诸武力。(因而在这点上,我们的描述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但是,如果我们不试图作历史的预言,而是试图以一种日常方式描述他的态度,那么这种明确性的缺乏显然就消失了。   现在,我想更明确地指出,从实际政治的观点看,我认为正是这种可能发生暴力革命的预言,是马克思主义中最具伤害性的因素;我想,在我进行分析之前,如果能简略地解释一下我所持观点的理由,可能会好一些。   我并不是在任何情境和条件下都反对暴力革命。我赞同一些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基督教思想家的看法,他们教导说,在专制的条件下,如果确实不可能有其他可能性,诛戮暴君是可以接受的,暴力革命也可以被认为是正当的。但是我也认为,任何这类革命必须把建立民主作为其惟一的目的;我并不是用民主去意指某种诸如“人民的统治”或“大多数人的统治”之类含糊的东西,而是指一套制度(其中尤其是普选,即人民有解散政府的权利),该制度承认公众对统治者的控制、他们可以由被统治者解雇;对被统治者而言,无需使用暴力、即使是违背统治者的意志,也能实现改革。换言之,暴力的使用只是在专制的条件下才是正当的,专制使改革没有暴力就不行,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造成一个事务的国家,它使改革没有暴力也能进行。   我并不相信,除达到这一目标之外,我们还能尝试用暴力手段达到别的什么。因为我坚信,这种尝试可能会冒摧毁一切合理改革的前景的风险。暴力的连续使用可能最终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因为它易于造成一种强者的统治,而不是理性的非情绪化的统治。一场除摧毁专制之外还试图尝试达到别的目的的革命,正如它可能达到自己现实的目的一样,至少可能造成另一种专制。   在政治辩论中,只存在我认为是正当的对暴力的更深一层的使用。我是指,一旦民主实现了,就可以反抗一切对民主宪章和民主方法之使用的攻击(不论来自国内还是国外)。任何这类攻击,尤其是如果它来自掌握政权的政府,或者它被这种政府容忍,都应该受到全体忠诚的公民的反抗,甚至是使用暴力。实际上,民主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理想,即一个试图滥用权力和把自身建成专制(或是它容忍其他人建立专制)的政府,其本身在法律上就是不合法的,公民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把这种政府的行为视为犯罪、把它的成员视为一群危险的犯罪分子。但是我认为,这种对推翻民主的企图的暴力反抗应该毫不含糊地受到保护。不应有任何怀疑,反抗的惟一目的是为挽救民主。威胁要利用这种情形建立一种反专制,正如起初试图引进一种专制一样是犯罪;这种威胁的使用,即使是以威慑敌人、挽救民主的公正意图促成,结果只能算是一种捍卫民主的坏方法;诚然,这种威胁在危险时刻能够扰乱民主的捍卫者的队伍,因而可能帮助敌人。   这些评论指明,一项成功的民主政策,需要捍卫者遵守一定的统治。有些这类统治在本章的后面将会列出;在此我只能指明,为什么我把马克思主义对暴力的态度,看做马克思一切分析中应该探讨的最重要的观点之一。 三   依照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革命的解释,我们可以把他们区分为两种主要派别,即激进派和温和派(只是粗略地而非精确地相对于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而言)。   马克思主义者经常讨论暴力革命是否是“正当的”这一问题,他们说,他们不是道德家,而是科学家,他们并不讨论应是什么的直思,而只讨论所是什么和将是什么的事实。换言之,他们将自身限定为预见什么将会发生这一问题的历史预言家。然而,我们可以假定,我们在劝说他们讨论社会革命的正当性方面已经成功。在这种情形下,我相信我们会发现,一切马克思主义者原则上都会同意这一老观点,即暴力革命只是因为它们直接反对专制,才是正当的。从现在开始,这两派的意见有了不同。   激进派认为,在马克思看来,一切阶级统治必然是一种专政,即一种专制。因此,一种真正的民主只能通过建立无产阶级的社会,通过(如果必要的话)用暴力推翻资本家专政,才能实现。温和派不同意这种观点,但却认为,民主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所以,通过和平的和渐进的改革,能够造成社会革命。然而,即使这个温和派也认为,这种和平的发展是不确定的;它指出,如果在民主的战场上面临被击败的前景,可能诉诸武力的恰是资产阶级她们辩解道,在这种情形下,工人在反击和用暴力手段建立自己的统治时,是正当的。这两派都声称代表马克思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在某一方面两者都是正确的。例如,正如上述提及的,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由于他的历史主义的探讨,在某种程度上是模棱两可的。而且,他似乎在自己的一生中改变了观点,以激进的立场开始,后来则采取一种较温和的立场。   我将首先审查激进派的立场,因为在我看来,这是淮一符合《资本论》和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总倾向的立场。因为《资本论》的主要理论是,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对抗必然会增长,根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所以,资本主义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改进。最好是援引《资本论》的基本论断,马克思在其中最终概括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他写道:“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荣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检核。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从这一基本论断来看,可以勿需置疑,马克思《资本论》的教导的核心是,改造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并预言它将被暴力推翻;这是一种符合激进派的理论。这个理论也能够符合我们的预言式论证。因为我们不仅赞同第二步的前提,而且也赞同它的第一个结论,那么,依照我们从《资本论》所援引的论断,社会革命的预言确实能够推出(正如上一章所指出的,工人的胜利也能够推出)。诚然,似乎很难设想一个完全联合的和有阶级意识的工人阶级,如果他们的苦难不能用任何其他手段减缓,他们最终不会进行一次具有决定性的推翻社会秩序的尝试。但是,这当然不能挽救它的第二个结论。因为我们已经表明,第一个结论是无效的;只从这个前提、从财富和苦难同步增长的理论出发,是不能得出社会革命的不可避免性的。正如我们在对第一个结论的分析中所指出的,我们所能说的是,暴动可能是难以避免的;但是,由于我们既不能肯定阶级联合,也不能肯定工人中有一种发达的阶级意识,我们就不能把这种暴动等同于社会革命(他们都无需取得胜利,因而假定他们代表社会革命,与第三步是不相符的)。   同至少很符合预言式论证的激进派立场相反,温和派立场完全摧毁了这种论证。然而,正如前面说过的,它也有马克思的权威作支持。马克思活得够长,他看到了改革的实行,这种改革依照他的理论是根本不可能的。可是,他从不认为,工人命运的这些改善同时驳斥了他的理论。他关于社会革命的模棱两可的历史主义观点,允许他把这些改革解释成社会革命的前奏,甚或是解释成它的开端。正如恩格斯告诉我们的,马克思得出了这一结论,即无论如何,“英国是惟一可以完全通过和平的和合法的手段来实现不可避免的社会革命的国家。当然,他从来没有忘记附上一句话:他并不指望英国的统治阶级会不经过‘维护奴隶制的叛乱’而屈服在这种和平的和合法的革命面前。”这份报告与马克思逝世前三年写的一封信是符合的:“我们党……认为英国革命并不是必然的,然而——依照历史的先例——却是可能的。”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在这些陈述的第一个陈述中,“温和派”的理论获得了清楚的表达;这个理论是,如果统治者不屈服,暴力就不可避免。   在我看来,这些温和的理论摧毁了整个预言式的论证。它们意味着,妥协和资本主义的渐进改革都是可能的,因而不断减缓阶级对抗也是可能的。但是,预言式论证的惟一基础是阶级对抗不断增强的假定。为什么通过妥协实现的渐进改革,一定会导致资本主义体系的彻底毁灭;为什么工人——他们凭经验懂得通过渐进的改革能够改善自己的命运一即使不能创造“全面的胜利”,即让统治者屈从,他们也不宁愿固守这种方法;为什么他们不愿同资产阶级妥协,与其说通过达成易于导致暴力冲突的要求去让自己的一切所得冒险,也不让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这一切根本没有逻辑的必然性。只要我们假定,“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只要我们假定,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有效,或是它至少使改进成为不可能,到那时我们就能够预言,工人将不得不进行推翻整个体系的尝试。所以,对“社会革命”的进化论解释,把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的马克思主义的论证摧毁了;所留给马克思主义的,只是历史主义的探讨。如果某个历史预言还在进行尝试,那么它一定是建立在一种全新的论证的基础上。   如果我们试图依照马克思后来的观点和温和派的观点去构建这种修正过的论证,并尽可能地保存原初的理论,那么我们就达成一种完全建立在这一要求之上的论证,该要求主张,工人阶级现在代表、将来还代表人民的大多数。这一论证将这样进行。资本主义将受到“社会革命”——我们现在只不过用它来意捐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推进——的改造。这场革命可以用渐进的和民主的方法进行,它也可能是暴力革命,甚至在不同的交替时期它既是渐进的又是暴力的革命。这一切将取决于资产阶级的反抗。但是无论如何,尤其是如果发展是和平的发展,它必将以工人都获得《共产党宣言》所说的“统治阶级”的地位而告终;他们必须“争得民主”;因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自觉的独立的运动”。   重要的是要明白,即使在这种温和的修正过程中,预言也是站木住脚的。理由就是这样。如果渐进改革的可能性被承认,痛苦不断增长的理论就必须放弃;但是随之而来,断言工业工人某一天将必然构成“绝大多数”这一论据的伪装就会消失。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个断言实际上是从马克思的苦难不断增长的理论推出的,因为这个理论从未对农场主和农民予以足够的注意。然而,只要假定使中间阶级降落到无产阶级的水平、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无效,那么我们就应该准备发现,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中间阶级将继续存在(或者出现了一个新的中间阶级),它会与其他非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反对工人的权力要求;没有谁能够肯定地说出这种争夺的结果将是什么。诚然,统计学家从未表明过工业工人的人数相对于人口中其他阶级的增长趋势。反之,如果放开生产工具的积累还在继续的事实不论,却存在相反的趋势。这一事实独自驳斥了修正过的预言式论证的有效性。所留下来的是这一重要的观察(可是它并不符合历史主义预言的狂妄标准),即在被压迫者的压迫下,或者在阶级斗争(如果这一术语被选用的话)的压迫下,社会改革已被广泛实行,也即是说被压迫者的解放主要已由被压迫者自身实现。 四   无论在激进的还是在温和的各种解释中,预言式论证都是站不住脚和无法弥补的。然而,就全面理解这种情形而言,它并不足以驳斥修正过的预言;对审查暴力问题上的模棱两可的态度,它也是必要的,我们在激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和温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都能够观察到这种态度。我判断,这种态度对‘挣得民主”是否能够成功的问题,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因为无论温和的马克思主义派在哪里赢得普选或接近赢得普选,理由之一似乎是,他们吸引了大部分的中间阶级。这应该归功于他们的人道主义,归功于他们支持自由和反对压迫。然而,他们对暴力的态度的系统性的模棱两可不仅趋于使这种吸引中立化,而且也直接促进了反民主者、反人道主义者和法西斯主义者的利益。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存在两种密切相关的模棱两可,从这种观点看,二者都重要。其一是建立在历史主义探讨之上的对暴力的模棱两可态度。另一是像《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者藉以谈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模棱两可的方式。这意味着什么?它可能意味着,并且它有时也是这样被解释的,工人政党有着与每个民主政党同样无害的和显然易见的目的,即争取绝大多数并组成政府。然而,它也可能意味着,并且这点经常被其所指的马克思主义者暗示,工人政党一旦掌握政权,就会使自身牢固地占据这个位置;也即是说,它将以这种方式利用它的得票多数,使得其他人很难以普通民主的手段重新获得权力。这两种解释之间的差异是极其重要的。如果一个在特定时期处于少数派的政党计划压制其他政党,不论是用暴力还是用得票多数的手段,那么,它就通过暗示承认,当前大多数政党有权同样这样做。这就丧失了一切抱怨压迫的道德权利;诚然,这等于用卑鄙手段欺骗了当前统治政党中那些试图用武力压制对手的集团。   我可以简略地把这两种模棱两可称作暴力的模棱两可和夺取权力的模棱两可。二者不仅根源于历史主义探讨的含糊,而且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只要国家在本质上是一种阶级的专制,那么,一方面,暴力是容许的,另一方面,所能做的必然是以无产阶级专政去代替资产阶级专政。对形式的民主的过分担心只不过表明缺乏历史感;正如列宁所说的,“民主……只是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的阶段之一。”   在激进派和温和派的策略理论中,这两种模棱两可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模棱两可的系统使用能够使他们扩大未来的追随者得到补充的领域。这是一种策略优势,然而,这种策略优势在关键时刻可能容易导致失利;每当激进派的成员认为采取暴力的钟声已经敲响时,它就会导致分裂。激进派籍以系统使用暴力的模棱两可的方式,由下述引自帕克斯最近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剖析,可以得到说明。“由于现在美国共产党不仅宣称,它现在不提倡革命,而且宣称,它从未提倡过革命,从共产国际的纲领(1928年起草)援引几句话,也许是适当的。”帕克斯接着从其他地方援引了如下出自这个纲领的几段文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不意味着通过议会多数和平地‘控制’现代的资产阶级国家……夺取政权……是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摧毁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党……面临着引导群众直接进攻资产阶级国家的任务。这点通过……宣传……以及……群众行动可以做到。这种群众行动最终包括……联合武装起义的总攻……后一种形式(它是最高的形式)……应该依照战争的规则进行……”从这些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纲领的这一部分是十分模棱两可的;然而,这并不能够防止该党系统运用暴力的模棱两可,如果策略形势需要的话,又可撤至对“社会革命”一词作非暴力的解释;它并不顾及《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结论性的文字(1928年纲领保留了它):“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   然而,温和派系统地使用暴力和夺取政权的模棱两可的方式,甚至更重要。它在上述援引的马克思的较温和的观点的基础上,尤其被恩格斯所发展,并成为一种极大的影响到后来发展的策略理论。我记住的这个理论可以描述如下: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它的话,我们马克思主义者非常愿意有一种通往社会主义的和平的和民主的发展。然而,作为政治的现实主义者,我们预见到这种可能性,即当我们处于接近赢得多数时,资产阶级不会平静地袖手旁观。他们宁可摧毁民主。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应该退缩,而应该反击,并夺取政权。由于这种发展是一种可能的发展,我们应该为它提供工人准备;否则,我们将背叛自己的事业。这里是恩格斯论述这个问题的一段话:“就目前来说……法律……的运行是如此有利于我们,以致当它还在持续时而我们却将它放弃,那当然是疯狂。它是否不属于资产阶级,仍有待观察……该阶级为了以暴力压倒我们首先会放弃它。放第一枪吧,资产阶级的绅士们!无需怀疑,他们会是首先开火的人。总有那样一个美好的日子……资产阶级会目睹着迅速增长的社会主义的力量…偿感到厌倦,他们就要诉诸非法和暴力了。”因此,所发生的除了留下系统的模棱两可还会有什么呢。而且,这种模棱两可还被用作一种威胁;因为在后面的文字中,恩格斯还以下述方式告诫“资产阶级的绅士们”:“如果……你们破坏宪法,……那么,社会民主党就可以自由采取行动,也可以自由制止反对你们的行动——它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然而,不管将来做什么,它今天几乎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有意思的是可以看出,这一理论如何极大地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初概念,这个原初概念曾经预言,革命将作为资本主义对工人压迫的不断增强的结果而来临,而不是作为成功的工人运动对资本家压迫的不断增强的结果而来临。这一显著的路线变化,表明了现实的社会发展的影响,这种社会发展是苦难不断减少的表现之一。然而,恩格斯的新理论在策略上是荒谬的,它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它把革命的,更确切地说,把反革命的主动性留给了统治阶级。原初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导说,工人的革命将在萧条最严重的时刻,即在政治体系被经济体系的崩溃削弱的时刻,在一种能特别有利于工人的胜利的形势下,才会爆发。但是,如果“资产阶级的绅士们”应邀开了第一枪,可以想像,难道他们会愚蠢到不会明智地选择自己的时机吗?他们不会为自己即将进行的战争作准备吗?而且由于,依照这一理论,他们掌握政权,这种准备难道不意味着动员各种力量,以反对工人几乎不存在的胜机吗?通过修正这种理论,以便工人不会等到另一方面的攻击而试图解放自己,就不会遇上这种批评,因为依照它自身的前提,对那些掌权者而言,把准备做在前头总是容易的——如果工人准备棍棒,他们就准备步枪,如果工人准备步枪,他们就准备大炮,如果工人准备大炮,他们就准备俯冲式轰炸机,等等。 五   然而,这种批评,正如实际上所是和经验所证实的那样,只不过是表面的。这一理论的主要缺陷存在于更深之处。我现在要提供的批评试图表明,无论是这一理论的前提,还是它的策略后果,都只能如此,它们可能恰好造成资产阶级的反民主的运动——这种反动是该理论预见到却又(模棱两可地)表示憎恶的:资产阶级的反民主因素的增强以及最终是内战。我们知道,这可能导致失败,导致法西斯主义。   简略地说,我想起的批评是,一旦它们被重要的政党所采纳,恩格斯的策略理论,更一般地说,暴力和夺取政权的模棱两可,就会使民主的运动成为不可能。我把这个批评建立在这一争论的基础上,即只有各主要政党都对民主的职能持一种可以用某些规则概括如下的观点时,民主才能够运行(也可参阅第7章第2节):   (1)虽然普选制度是最重要的,却不能把民主完全描述为多数人的统治。因为多数人可能以专制的方式进行统治(那些不足6英尺高的多数人可能会决定,高于6英尺的少数人应该支付全部赋税)。在一个民主的国家,统治者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民主的准则是这样:在一个民主国家(也即是说政府),可以不经流血而为被统治者解散。因此,如果掌权者不能维护这些制度——它能够确保少数人有实现和平变革的可能性——那么,他们的统治就是一种专制。   (2)我们只需要区分两种形式的政府,即拥有这种制度的民主政府和一切其他的专制政府。   (3)一部具有连贯性的民主宪法只排斥法律体系的一种变化类型,即一种危及其民主特征的变革。   (4)在民主国家,对少数人的全面保护不会扩大到那些违法者,尤其不会扩大到那些煽动其他人用暴力推翻民主者。   (5)一项捍卫民主的构架体系的政策必然永远是从这一前提出发,即在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中总会存在各种反民主的倾向。   (6)如果民主被摧毁了,一切权利就都会被摧毁。即使一定的为被统治者所欣赏的经济利益能够维持,它们也只是在表面上维持。   (7)由于民主承认非暴力的改革,它就为一切合理的改革提供了一个无价的战场。如果在一切爆发在该战场上的特殊战斗中,维护民主不被引为头等考虑,那么,一切存在的潜在的反民生倾向(它诉诸那些被我们在第10章称作在文明的胁变下蒙受苦难的人),就可能造成民主的崩溃。如果对这些原则的这一理解尚未被发展,那么就必须为它们的发展而斗争。相反的政策也许会证明是致命的;它可能造成最重要的战斗——追求民主本身的战斗——的失利。   与这种政策相反,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策可以被描述为一种使工人怀疑民主的政策。恩格斯说:“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木亚于君主国。”然而,这种观点必然会产生下述政策:   (a)谴责民主不能够防止一切罪恶,而不承认民主者应该受斥难、不承认反对者通常并不比多数派少(每个反对党都拥有它应得的多数)。   (b)教育被统治者不要把国家视为自己的,而是视为隶属统治者的东西。   (c)告诉他们只存在一种改进事情的方式,即彻底夺取政权的方式。然而,它忽略了民主的一项实际上很重要的职能,即它能够制衡权力。   这种政策等于从事开放社会的敌人的工作;它为他们提供了一支不自觉的第五纵队。《共产党宣言》模棱两可地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与之相反,我断定,只要它作为第一步被接受,那么,争得民主也会丧失。   这些就是恩格斯的策略理论、以及根源于社会革命理论的模棱两可的总结果。最终,它们不过是柏拉图以寻问“谁将统治国家?”(见第7章)的方式提出政治问题的最后结果。对我们来说,十分紧迫的是要明白,与“权力如何被行使”和“行使多大权力”的问题相比,“谁应该行使权力?”的问题几乎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应该明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切政治问题都是制度问题,是法律构架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通往更平等的进步只能靠对权力的制度控制来保证。 六   正如在上一章一样,我现在要通过指明马克思的预言影响近来历史发展的方式,举例说明第二步。一切政党在其反对者的不受欢迎的活动中,都有某种“既得的利益”。他们依赖于反对者而生存,因而易于揣摸、强调、甚至是期盼他们。只要他们能够这样做而不涉及对反对者负责的话,他们甚至会鼓励反对者犯政治错误。这点连同恩格斯的理论一道,导致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期盼反对者制造的反民主的政治行动。他们不仅不竭力同这种活动作斗争,而是庆幸的告诉自己的追随者:“看这些人在做什么。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民主。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和平等!等算账的一天到来时,请记住它吧。”(这是一个既可以意指选举的日子,也可以意指革命的日子的模棱两可的词语。)如果这种让某党的反对者暴露自身的政策被扩大到反民主的活动,只能导致灾难。这是一种在民主制度面临现实的和不断增长的危险之时,光说不练的政策。这是一种嘴上高谈战争、行动上却按兵不动的政策;它教给法西斯主义者一种无价的方法,这就是嘴上高谈和平、行动上却搞战争。   勿庸置疑,上述提及的模棱两可就这样成了那些企图摧毁民主的法西斯主义集团的帮凶。因为我们应该估计到这一可能性,即可能存在这样的集团,它们在所谓资产阶级中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将依赖于工人政党所采取的政策。   例如,让我们更缜密地思考一下革命的威胁或者政治性冲击的威胁——与工资的争执等相反——在政治斗争中的运用。正如上述所解释过的,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手段是被用作进攻武器,还是仅仅为了防御民主。在一个民主的国家,作为纯粹的防御武器,它们是正当的,当这些手段按照防御性的和无歧义的要求被坚决使用时,它们曾经被成功地这样使用过。(请记住卡普暴动的迅速失败。燃而,如果被用作一种防御性武器,它们必然会导致反对者营垒中反民主倾向的增强,因为他们明确要让民主无法运行。而且,这种使用必然会使这种武器对防御无效。如果当狗甚至还是好端端的时候,你却使用鞭子抽它,那么,当你需要它去阻拦坏人时,它也是不干的。民主的防御应该在于,让那些尝试反民主的实验的人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这种代价比民主妥协的代价要大得多……工人使用一切非民主的压迫,只能导致一种类似的、甚至是一种反民主的、反动的压迫——导致煽动一场反民主的运动。这种反民主的运动对于统治者,较之它对于被统治者,当然要严重得多和危险得多。工人的任务是坚决同这种危险的运动作斗争,在它还不明显的开端,就终止它。然而,他们现在如何以民主的名义作斗争呢?他们自身的反民主的行动必然会为自己的敌人、为那些民主的敌人提供机会。   如果人们愿意的话,可以对上述所描述的发展的事实作不同的解释;它们可能导致这一结论,即民主是“不好的”。这确实是一个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曾经下过的结论。在他们认为是民主的斗争——他们在阐述自己的策略理论时,已经丧失这一斗争——被击败之后,他们说:“我们太宽大了、太人道了——下次我们将发动一场真正的流血革命!”这好似一个输掉拳击赛的人下结论:拳击是不好的——我应该使用棍棒……实际上,马克思主义者向工人教授阶级战争的理论,但却向反动的资产阶级的顽固分子教授阶级战争的实践。马克思谈论战争。他的反对者注意听着;接着他们开始谈论和平,并指责工人好战;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否认这种指责,因为阶级斗争是他们的口号。法西斯主义者却行动。   到目前为止,分析主要涵盖一定的更“激进的”社会民主党,他们把自己的政策完全建立在恩格斯的模棱两可的策略理论的基础之上。由于缺乏上一章讨论过的实际纲领,对社会民主党而言,恩格斯的策略的灾难性后果被加剧了。然而,在一定的国家和一定的时期,尤其在其他工人政党刚如社会民主党和劳动党)遵守民主统治的地方共产党也采取了这里所批评的策略。   然而,就共产党有一个纲领而言,上述立场与他们是不同的。共产党的纲领是:“照搬俄国!”这使他们在革命理论和断言民主只不过意味着资产阶级专政方面,更为明确。依照这一判断,如果这种隐蔽的专政变成一种公开的专政,变得对一切人都明显,就不可能丧失太多的什么,还会赢得某种东西;因为这只会使革命更快到来;他们甚至希望,中欧的极权专政会加速问题的解决。毕竟,由于革命必然要到来,法西斯主义只是引起革命的手段之一;由于革命显然被长期延误了,情况就尤其这样。撇开其落后的经济条件不论,俄国已经进行了革命。在较先进的国家,只有民主所创造的空洞希望还在阻止革命。因此,通过法西斯主义者摧毁民主,由于促成工人对民主方法的最终觉醒,只能引起革命。随之而来,马克思主义的激进派感到,它发现了法西斯主义的“本质”和“真实的历史作用”。从本质上看,法西斯主义是资产阶级的最后站台。因此,当法西斯主义夺取政权时,共产党不要投入战斗(没有谁期望社会民主党去斗争)。因为共产党肯定,无产阶级革命被延期了,法西斯主义的插曲——它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加速所必需——支撑不了几个月。因而共产党要求不要采取行动。他们是无害的。对法西斯主义夺取政权,从来不存在“共产主义的危险”。正如爱因斯坦曾经强调的,在共同体的一切有组织的集团中,只有教会,或者勿宁说只有一部分教会,才认真提供反抗。 第二十章 资本主义及其命运   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资本主义正在经受着内在矛盾的阵痛,这些矛盾威胁着要造成它的毁灭。对这些矛盾和它们强加给社会的历史运动的详细分析,构成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第一步。这一步在他的整个理论中不仅是最重要的,它也是马克思花费最多精力的一步,因为实际上《资本论》的整个三卷(原版超过2200页)都用于阐释它。它也是论证中最不抽象的一步,因为它建立在对他的时代的经济制度——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描述性的分析之上,并受到统计学的支持。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要转为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结论,马克思完全是从现代社会的经济的运动规律得出的。”   在继续详细解释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第一步之前,我想以很简要的形式描述一下它的主要思想。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竞争迫使资本家仓促行动。它迫使资本家积累资本。这样做,他就违背了自身的长期的经济利益(因为资本的积累易于造成他的利润下降)。但是,虽然违背他自身个人的利益,他却在为历史发展的利益而工作;他不知不觉地为经济进步和社会主义而工作。这应归于这一事实,即资本的积累意味着:(a)不断增长的生产率;财富的不断增长;财富集中有少数人手中;(b)穷人和苦难的木断增长;工人的工资仅够维持生计或者不至饿死,由于工人过剩,即所谓“产业后备军”的存在,使工资维持在最低可能的水平。贸易周期会随时阻挠过剩的工人被不断发展的工业吸收。即使资本家想这样做,这也是他们无法改变的;因为他们的利润率下降,会使他自身的经济地位不太稳定,以致难以采取任何有效的行动。这样,尽管资本主义积累促进了通往社会主义的技术、经济和历史的进步,它却变成一种自杀性的和自我矛盾的选择。 一   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第一步的前提,是资本主义竞争和生产资料积累的规律。结论则是财富和苦难同步增长的规律。我将从解释这些前提和结论开始讨论。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的,如果能够以低于竞争者所能予以接受的价格出售生产的商品,“竞争斗争”就能够进行。马克思解释说,“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为大规模的生产一般能够使用较专门的和大批的机器;这就提高了工人的生产率,并允许资本家生产和低价出售产品。“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竞争的结果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垮台,他们的资本……转入胜利者手中……”(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这一运动通过信贷体系得到更快的加速。)   依照马克思的分析,所描述的这一过程,即因竞争而来的积累,有两个不同的方面。其一是,资本家为了生存,不得不积累或积聚越来越多的资本;这实际上意味着,投入越来越多的资本,以购买越来越多和越来越新的机器,从而不断地提高工人的生产率。资本积累的另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到不同的资本家和资本家阶级的手中;随之而来的是资本家人数的减少,即一种马克思称作资本的集中的运动(与纯粹的积累或积聚不同)。   现在,在马克思看来,竞争、积累和不断增长的生产率这三个术语指明了一切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趋势;当我把马克思论证的第一步的前提描述为“资本主义竞争和积累的规律”时,它们正是我所暗指的趋势。然而,第四和第五个术语,即积聚和集中则指明另一种趋势,它构成马克思论证第一步的结论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描述了一种财富不断增长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趋势。但是,结论的另一部分,即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只是通过一种非常复杂的论证达成。但在开始解释这论证之前,我首先应该解释这第二个结论本身。   正如马克思所使用的,“不断增长的苦难”这一术语可以意味着两种不同东西。它可以用来描述苦难的范围,即指,苦难蔓延的人数在增长;它也可以用来指人民受苦难的强度在增长。无疑马克思认为,苦难在范围和强度上都在增长。然而,这远不是马克思需要用来表达的观点。为了预言式论证的目的,对“不断增长的苦难”这一术语作宽泛的解释是适当的(即使不是较好的);它是这一种解释,即在它看来,当苦难的范围增长时,苦难的强度可能增长,也可能不增长,但无论如何不会呈现任何明显的下降。   但是,有一种进一步的和更为重要的评论需要作出。对马克思而言,不断增长的苦难基本上涉及一种对雇佣工人的不断的剥削,这种剥削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而且表现在程度上。此外,它涉及失业者——马克思称作(相对的)“过剩人口”或“产业后备军”——在痛苦和人数上的增长。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失业者的职能必然是给雇佣工人造成压力,因而有助于资本家竭力从雇佣工人那里获得利润,以剥削他们。“产业后备军”,马克思写道,“隶属于资本,就好像它是由资本出钱养大的一样。过剩的工人人口不受实际增长的限制,为不断变化的资本增殖需要创造出随时可供剥削的人身材料。”又说,“产业后备军在停滞和半繁荣时期加压力于现役劳动军,在生产过剩和亢进时期又抑制现役劳动军的要求。”对马克思而言,不断增长的苦难本质上就是对劳动力的不断增长的剥削;因为失业者的劳动力如果不受剥削,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就只能充当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不付报酬的助手。这个论点是重要的,因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经常把失业指为证实苦难趋于增长这一预言的经验事实之一;然而,只有当失业与对雇佣工人的不断增长的剥削,即与长时间的工作以及较低的实际工资一同发生时,它才能被认为证实了马克思的理论。   这可能足以解释“不断增长的苦难”一词。但是,仍有必要对马克思认为已经发现的不断增长的苦难的规律作出解释。我以此意指马克思的整个预言式论证因之而定的理论;即这一种理论,它认为资本主义不可能去减轻工人的苦难,因为资本主义积累的机制使资本家经受强大的经济压力,如果不想屈从于这种压力,他们不得不将它转移给工人。这就是为什么即使资本家想这样做,他们也不可能妥协、不可能满足工人的一切重要需求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资本主义不能被改革,而只能被摧毁”的原因。显然,这条规律是马克思论证的第一步的关键性结论。另一个结论,即财富不断增长的规律是一件无害的事情,只要财富的增长为工人所分享是可能的。马克思关于它是不可能的这一论点,因而将是我们进行批评分析的主题。但是,在对马克思支持这一论点的论证继续进行描述和批评之前,我要扼要地评论这一结论的头一部分,即财富不断增长的理论。   马克思所观察的财富的积累和积聚的趋势,几乎很难受到责疑。他的生产率不断增长的理论在主要方面也是难以反对的。虽然一个企业增长生产率所发挥的利润效果可能有限,但是机器改进和积累的利润效果是无限的。然而,考虑到资本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趋势,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无疑,存在一种这样发展的趋势,我们可以同意,在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体系下,这种趋势的力量几乎不存在。作为对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一种描述,对马克思的这部分分析很难再说些什么。但是,当作为一个预言来考虑时,它就很难站得住脚。因为我们知道,现在有许多立法能够干预的手段。税收制度和遗产税就能够用来抑制财富集中,并且它们就是这样被使用的。虽然也许效果不大,但是反托拉斯的立法也可以被使用。要评价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力量,我们必须考虑这种大的改进趋势的可能性。正如在上一章一样,我们必须宣布,马克思把财富集中或资本家人数减少的预言建立在这一论证的基础之上,是没有说服力的。   在解释了马克思论证的第一步的主要前提和结论、并处理了头一个结论之后,我们现在可以完全关注马克思的另一个结论,即苦难不断增长的预言式规律的由来。在马克思尝试确立这一预言时,有三种不同的思想倾向必须区分。在本章接下来的四部分中,它们将以下述标题得到探讨:二、价值理论;三、过剩人口对工资的影响;四、贸易周期;五、利润率下降的影响。 二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它通常被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视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石——在我看来是其很不重要的部分之一;诚然,我为何继续探讨它而不立即进入到下部分的推一理由是,它普遍被认为是重要的,如果我因为与这种意见不同就不讨论这一理论,我也就不能维护自己的理由。我想即刻澄清,在坚持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多余部分时,我是在维护马克思,而不是攻击他。因为,勿庸置疑,许多指出价值理论本身十分脆弱的批评家,在主要方面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如果可以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关键的历史政治政府能够完全不依赖于这种争论纷坛的理论而得到发展,即使他们错了,这也只能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所谓劳动价值论的观念其实非常简单,它是马克思出于自己的目的、从他在其前辈(他尤其提到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那里发现的提示中改造而来的。如果你需要一个木匠,你必须按时间为他计算酬劳。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一定的工作会比另一个人的更贵,他会指出,在这件工作中投人了更多的劳动。除劳动之外,你当然必须支付买木料的费用。然而,如果你稍微更缜密地探究一下这件事情,那么,你会发现,你间接地向涉及养林、砍伐、运输和锯解等的劳动支付了费用。这一思考提示了一种普遍的理论,你必须粗略地按照其中所含劳动量的比例,向为你付出的劳动或你要购买的任何商品支付费用。   我之所以说“粗略地”,是因为实际价格是波动的。但是,在这些价格的背后,总是存在,或者至少是呈现出某种更稳定的东西,即一种实际价格围绕它发生振动的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被命名为“交换价值”,或者更简单地说,被命名为事物的“价值”。用这种普遍的观念,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定义为商品生产(或者商品再生产)所必需的平均劳动量。   下一个观念,即剩余价值理论近乎同样简单。它也是马克思从其前辈那里改造而来(恩格斯断定——也许是错误的,但我将遵循他对这一问题的描述——马克思的主要来源是李嘉图)。剩余价值理论,在劳动价值论的界限内,是一种回答这一问题的尝试:“资本家是如何谋取利润的?”如果我们假定,资本家工厂中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都以真实的价值,即依照其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出售,那么,资本家能够谋取利润的惟一方式,是付给工人比其生产的全部价值更低的工资。因此,工人收到的工资代表一种与他付出的劳动量并不相等的价值。我们因而可以把他的工作时间分为两部分,即他用来生产与其工资相等的价值的时间,以及他用来为资本家生产价值的时间。所以,我们可以把工人生产整个价值分为两部分,后者被称作剩余价值。这种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并且是他的利润的惟一基础。   至此为止,故事是够简单的。然而现在提出了一个理论难题。为了解释一切商品进行交换的实际价格,总价值理论被引进;还可以假定,资本家在市场上获得产品的全部价值,即一种与用在产品上的总量时间相一致的价格。然而,看起来似乎是,工人并不能获得他在劳动市场上出卖给资本家商品的全部价格。似乎是工人受骗了,或是遭窃了;无论如何,似乎工人没有被按价值理论所假定的一般规律,即没有被按(至少在一种初始的近似值上)受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一切实际价值付给报酬。(恩格斯说,这个问题已被属于马克思称作“李嘉图学派”的经济学家了解;他断言广他们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导致这一学派的解体。)这个难题看起来似乎有一个相当明确的解决办法。资本家拥有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这种优越的经济权力可以用于威胁工人达成违反价值规律的协议。但是,这种解决办法(我认为它对这种情形完全是一种似乎有理的描述)彻底摧毁了劳动价值理论。因为它现在证明,一定的价格,即工资,并不符合、甚至在一种初始的近似值上也不符合它们的价值。这就开放了一种可能性,即基于同样的理由,其他价格也可能是这样。   这就是马克思为从废墟中拯救劳动价值论登台亮相时的情形。靠着另外的简单而又明确的观念的帮助,马克思成功地表明,剩余价值论不仅与劳动价值论一致,而且它能够从后者严格地推演出来。为了达成这种推演,我们只有被迫询问自身:确切地说,什么是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商品?马克思的回答是:不是他的劳动时间,而是他的整个劳动力。资本家在劳动市场上购买或租借的是工人的劳动力。让我们暂且假定,这种商品以其真实的价值被出售。它的价值是什么呢?依照价值的定义,劳动力的价值是劳动力的生产或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平均量。但是,显然这只不过是生产工人(及其家庭)的生存资料所必需的时间。   因此,马克思达成下述结论。工人的整个劳动力的真实价值等于生产他维持生存的资料所需要的时间。劳动力被以这种价格出卖给资本家。如果工人能够比这工作更长,那么,他的剩余劳动就属于其劳动力的买主或雇主。也即是说,劳动生产率越高,工人每小时就能生产得越多,维持他的生存的生产所需要的时间就越短,剥削他的时间就越多。这表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基础是高度的劳动生产率。如果有一天工人只能生产他自己的日常需要,那么,不违背价值规律剥削就不可能存在;它就只有通过欺骗、盗窃或谋杀才可能。但是一旦通过引进机器,劳动生产率提高到如此的程度,以致一个人能够生产远远超过他所需要的东西,那么,资本主义剥削就成为可能。就每种商品(包括劳动力)都以它的真实价值进行买卖而言,剥削在“理想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才成为可能。在这样的社会,剥削的不公正并不在于这一事实,即工人出卖的劳动力没被支付“公平的价格”,而是在于这一事实,他是这样的贫穷,以致他不得不出卖劳动力,而资本家却富裕得足以大量购买劳动力,并从它获得利润。   通过这样引出剩余价值政府,马克思一度从废墟中拯救了劳动价值政府;撇开这一事实,即我把整个“价值问题”(在价格围绕“客观的’真实价值振动的意义上暗做是不相干的不论,我非常愿意承认,这是第一流的理论成就。然而,马克思所做的大大超过了拯救“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最初推进的理论。他令人惊讶地提出了剥削理论和解释为何工人的工资趋于围绕维持生存(或不至饿死)的水平而振动的理论。马克思的最大成就是,他现在能够对趋于接受自由主义的合法外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事实,提出一种解释,即一种与他的法律体系的经济理论相一致的解释。因为这一新的理论使他得出这一结论,即一旦新机器的引进成倍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有产生新的剥削形式的可能性,这种形式用自由市场代替了野蛮的力量,并建立在对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自由的“形式的”遵守之上。他断定,资本主义体系不仅是一种“自由竞争”的体系,而且它还靠“剥削其他人的但却在形式的意义上是自由的劳动来维持”。   对我而言,要在这里详细说明马克思对价值理论所作的一系列事实上令人惊讶的运用,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也是不必要的,因为我对这一理论的批评将会指明能够把价值理论从所有这些探讨中清除的方式。我现在就要引申这种批评;其主要论点是:(a)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并不足以解释剥削;(b)为这种解释所必需的附加假定过于充足,以致价值理论被证明是多余的;(c)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或形而上学的理论。   (a)价值理论的基本规律是这一种规律,即一切商品(包括工资)的价格实际上是由其价值决定的,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至少在初始的近似值上与它们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是相称的。现在这种“价值规律”(正如我所能称它的)即刻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显然,既不是商品的买方,也不是卖方能够一眼看出,它的生产需要多少小时,即使他们能够看出,这也不能解释价值规律。因为很清楚,买方只不过尽其可能买得便宜,卖方则尽其可能地要价。似乎是,这应该是一切市场价格理论的基本假定之一。为了解释价值规律,我们的任务将是表明,买方为何不可能低于商品的“价值”成功地买到东西,卖方不可能高于商品的“价值”成功地出售东西,这个问题多少清楚地被那些坚信劳动价值论的人看到,他们的答复就是如此。为了简化的目的,为了获得一种初始的近似值,我们可以假定完全自由的竞争。鉴于同一理由,让我们只把这种商品视为能够以实际上不受限制的量被制造(只要劳动是有效的)。现在让我们假定,这种商品的价格高于它的价值;这将意味着,在这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它将鼓励各种制造商生产这种商品,而竞争就会降低价格。相反的过程则会导致以低于其价值出售的商品的价格的增长。因此,将会发生价格振动,这些振动将趋于围绕商品的价值这个中心。换言之,它是一种供求机制,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这种供求机制趋于对价值规律施加压力。   类似这样的思考经常可以在马克思那里发现,例如,在《资本论》第3卷中,他试图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制造部门的所有利润而言,存在一种达成近似值,以及使自身接近一定的平均利润的趋势。在第1卷中,它们也被用来特别指明,为什么工资被保持在较低的、近乎维持生计的水平,或者被保持在同样可以说仅够不至饿死的水平。显然,如果工资低于这种水平,工人实际上就会饿死,劳动力在劳动市场上的供应就会消失。但是,只要人还活着,他们就会生产;马克思试图详细指明(正如我们在第四部分将会看到的),资本主义积累的这种机制为什么必然会创造过剩人口,即产业后备军。因此,只要工资能够保持在不至饿死的水平,在劳动市场上,就总会有不仅是足够的,而且是过剩的劳动力的供应;依照马克思,阻止工资提高的就是这种过剩的供应:“产业后备军…加压力于现役劳动军……因此,过剩人口是劳动供求规律借以运动的背景。它把这个规律的作用范围限制在绝对符合资本的剥削欲和统治欲的界限之内。”   (b)现在,这段话表明,马克思本人了解以一种更具体的理论支持价值规律的必要性;这种理论要能表明,在任何特定情形下,供求的规律如何造成必须予以解释的结果切如不至饿死的工资。然而,如果这些规律足以解释这些结果,那么,我们就根本不需要劳动价值理论,不论它是否具有一种站得住脚的初始的近似值(我并不认为它具有这种近似值)。而且,正如马克思了解的,供求的规律对解释一切这类并不存在自由竞争的情形都是必要的,因而他的价值规律在其中显然不起作用;例如,在垄断能够用作使价格不断保持高于“价值”的地方就是如此。马克思把这种情形视为例外,这很难说是正确的观点;然而也能出现这种情形,垄断不仅表明供求的规律对补充他的价值规律是必要的,而且它们也能更一般地运用。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像马克思那样假定一种自由的劳动市场和一种长期存在的过剩的劳动供应,显然,供求的规律对解释一切“剥削”现象——也即更确切的说,解释马克思观察到的与企业家的财富并存的工人的苦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充分的(马克思的这种过剩供应的理论在下述第四部分将得到更全面的讨论)。正如马克思表明的,十分明显,工人在这种情形下不得不工作较长的时间以换取较低的工资,换言之,不得不承认资本家“占有自己劳动成果的最佳部分”。这种尝试性的论证——它构成马克思自身的论证的一部分——甚至无需提及“价值”一词。   因此,价值理论证明是马克思的剥削理论的完全多余的部分;这独自地提出了价值理论是否真实的问题,但是,假定我们接受过剩人口理论的话,在消除价值理论之后,仍然保留的马克思剥削理论的那部分我疑是正确的。在国家不能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情形下,过剩人口的存在必然导致不致饿死的工资,导致引发生活水平的差异,无疑是真实的。   (并非如此清楚、且马克思亦未予以解释的情形是:为什么劳动的供应会继续超过需求。因为,如果“剥削”劳动是如此有利可图,那么,资本家如何不被迫借助竞争通过雇佣更多的劳动提高利润?换言之,他们为何不在劳动市场上彼此竞争,因而将工资提高到他们开始不再有足够的利润的水平,以便不再能谈论剥削呢,马克思兴许会回答——参见下述第五部分——“因为竞争迫使他们把越来越多的资本投向机器,因此,他们不可能提高他的用作工资的那部分资本。”然而,这个回答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即使他们把资本用于机器,只要通过购买劳动去建造机器,或是通过引起其他人购买此类劳动以便提高劳动的需求,他们才能做到这点。基于这种理由,似乎马克思观察到的“剥削”现象,正如他所认为的那样,不能归因于完全的竞争的市场机制,而应归因于其他因素——尤其应归于低生产率和不完全的竞争市场的混合状态。)然而,对这一现象的详细和令人注意的解释似乎仍不存在。   (c)在告别这种价值理论及其在马克思的分析中所发挥的作用之前,我想对它的另一方面作一点简明评论。所谓在价格背后存在某种东西,存在一种价格只是其“表现形式”的实在或真实的价值。这一总的观念——它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十分清楚地表明了柏拉图唯心主义区分隐密的本质或真实的实在与偶然的表象或虚妄的表象的影响。必须指出,马克思极力要摧毁客观的“价值”的这种神秘特征,然而他没有成功。他试图变得实在,只把某种可观察的和重要的东西——劳动时间——作为以价格形式呈现的实在来接受;不能怀疑生产一件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即马克思的“价值”是件重要的东西。这样,我们是否能够把这些劳动时间称作商品的“价值”,当然就成了一个纯粹的词句问题。尤其当我们与马克思一样假定劳动生产率不断增长时,这一术语可能具有极大的误导性和奇特的非现实性。因为马克思本人指出过,随着生产率的增长,一切商品的价值也会减少;因此,随着工资和利润的“价值”,即用于它们的时间的减少,实际工资和实际利润,即工人和资本家各自消费的商品却可能增长。所以,每当我们发现实际的进步,诸如缩短工时以及工人生活标准的极大改善(即使以黄金计算,与现金高收入根本无关系),那么工人可能同时会痛苦地抱怨,马克思的“价值”、他们的收入的真实的本质或实在消失了,因为商品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已经减少(某种类似的抱怨可能会由资本家提出)。所有这些都获得马克思本人认可;它表明,价值这一术语具有何等的误导性,它如何几乎不能代表工人的真实的社会经验。在劳动价值论中,相拉图的“本质”完全变得与经验分离…… 三   在消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之后,我们当然能够仍旧保留马克思对过剩人口给雇佣工人的工资所造成的压力的分析[ 参见第二部分中(a)的结尾」。不容否认,只要存在自由的劳动市场和过剩人口,即广泛和长期的失业(可以无需怀疑,失业在马克思以来的时代发挥了作用),那么,工资就不能够增长到高于不至饿死的水平;在同一前提下,随着上述积累理论的发展,尽管没能在主张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方面得到证实,马克思断言在一个高利润和财富不断增长的世界里,不至饿死的工资和苦难的生活是工人的永恒命运,这点是正确的。   我认为,即使马克思的分析有缺陷,他解释“剥削”现象的努力却值得最大的尊敬[ 正如在上述部分(b)的结尾所提到的,迄今为止似乎根本不存在实际上令人满意的理论」。当然,应该指出,当马克思预言他所观察到的条件如果不被革命所改造、就注定是永恒的时,他是不正确的;当他预言这些条件会越来越糟时,就更不正确了。事实已经驳斥了这些预言。而且,如果他能够承认他的分析只对一种无约束的、非干预主义的体系有效,即使如此,他的预言式论证也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依照马克思自身的分析,只是在一种劳动市场是自由的体系条件下——即在一种完全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中,苦难不断增长的趋势才发挥作用。然而,一旦我们承认工会康体议价和罢工的可能性,那么,这一分析的前提就不再适用,整个预言式论证就会坍塌。依照马克思自身的分析,我们不得不期望,这种发展要么受到压制,要么相当于一场社会革命。因为集体议价能够通过建立一种劳动的垄断反对资本;它能够避免资本家为保持低工资的目的使用产业后备军;这样,它就能够迫使资本家自身满足于较低的利润。我们在此看到为什么“工人们,联合起来!”的号召,从马克思的观点看,确实只是对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可能的惟一回答。   然而,我们也看到,为什么这种号召必然展现了国家干预的总问题,它为什么可能导致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终结,导致一种干预主义的新制度(它可以朝非常不同的方向发展)。因为资本家认为工会必然危及劳动市场上的竞争自由,他们要反击工人实行联合的权利,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非干预主义面临着这一困难(它构成自由的悻论的一部分):国家应该维护何种自由?无论采取哪一种决定,它在经济环境的领域,都只能导致国家干预。导致有组织的政治权力、国家和工会的使用。在任何条件下,不论这种责任是否被自觉接受,它都只能导致国家的经济责任的扩大。这意味着,马克思的分析赖以建立的种种假定都必须消失。   因此,苦难不断增长的历史规律的推衍是无效的。所保留下来的是一种一百多年前就流行的对工人的苦难的动人描述,一次借助于我们可以像列宁那样称作马克思的“现代社会的运动的经济规律”(也即一百多年前的无约束的资本主义的运动的经济规律)对它进行解释的勇敢尝试。然而,就它被意指一种历史预言,就它被用来推断一定的历史发展的“不可避免性”而言,这种推衍是无效。 四   马克思的分析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事实,即从他的时代直到我们今天,过剩人口实际上一直存在着(正如我先前所说的,这是一个几乎尚未得到令人真实满意的解释)。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尚未讨论马克思支持其论点的论证:一直制造过剩人口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机制本身,它需要过剩人口降低雇佣工人的工资。然而,这种理论不仅是本质上有独创性和有趣;它同时包含了马克思的贸易周期和总萧条的理论(一种明显影响了马克思的预言的理论):由于资本主义必须产生难以忍受的苦难,资本主义体系一定会崩溃。为了尽可能充分地说明马克思的理论,我对它稍略作了一点改动(即引进了两种机器的区分,一种用于生产的纯粹扩张,另一种用于生产的强化)。可是,这种改动无需引起马克思主义读者的怀疑;因为我并不想从根本上批判这一理论。   修改过的过剩人口和贸易周期理论可以概括如下。资本积累意味着资本家将一部分利润用于新的机器;这可以被表述为,他只有一部分实际利润存在于消费品之中,而其他部分存在于机器之中。这些机器可以依次要么被用于工业的扩张,要么被用于建新工厂等,或者它们可能通过提高现存工业的生产率而被用于强化生产。前一种机器使增加就业成为可能,后一种机器具有使工人过剩——在马克思时代这一过程被称作“使工人闲散”——的结果(今天它有时被称作“技术性失业”)。现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机制,正如修改过的马克思主义的贸易周期理论所设想,大略就是这样运行的。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假定,鉴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存在一种对工业的普遍解释,那么,一部分产业后备军将会被吸收,劳动市场的压力将有所缓解,工资将会表明一种上升趋势。一个繁荣期就会开始。然而,工资上升之时,强化生产和先前不能赢利的一定的机器改进,由于低工资,就会变得可以赢利(即使这种机器的成本将开始上涨)。因此,机器所引起的更多这种“使工人闲散”的机器就会被生产出来。只要这些机器还处于生产过程中,繁荣就会继续,或是增长。但是,一旦新的机器本身开始进行生产,情形就会改变(依照马克思,这种变化被利润率的下降所加重,在下述第五部分将被讨论)。工人被“安置为闲散”,即注定要挨饿。然而,许多消费者的消失必然会导致国内市场的崩溃。结果是,在扩展工厂中,大量的机器变得闲置起来(首先是效率不高的机器),这将导致失业的进一步增加和市场的进一步崩溃。现在很多机器被闲置的事实意味着,很多资本变得无价值,不少资本家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金融危机就会发展起来,这将导致资本商品的生产的完全停滞,等等。然而,当萧条(或者像马克思那样称之为“危机”)发展时,复苏的条件又开始成熟。这些条件主要在于产业后备军的增长以及工人随之准备接受不至饿死的工资。凭借非常低的工资,生产变得即使以萧条的市场上的低价格也能够赢利;一旦生产起动资本家就重新开始积累、购买机器。由于工资非常低,资本家发现,使用这种使工人闲散的新机器(也许当时发明了),尚不能赢利。首先他宁愿购买可扩大生产计划的机器。这逐渐导致就业的扩大和国内市场的复苏。繁荣再次来临。因此,我们又回到自己的出发点,周期结束,过程重又开始。   这就是修改过的马克思主义的失业理论和贸易周期理论。正如我所允诺的,我将不对它进行批评。贸易周期理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们当然还对它了解得不够(至少我不了解)。很可能所概括的理论是不全面的,尤其是,诸如局部建立在信用创新和储备结果之上的金融体系的存在方面,并没有予以充分的考虑。然而,无论这会怎样,贸易周期并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地经常讨论的事实,把其重要性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强调,是马克思的最大的功绩之一。但是,尽管所有这些都应该承认,我们也可以批判马克思试图建立在贸易周期理论之上的预言。首先,他断定:萧条将不仅在范围上、而且在工人受苦的强度上变得不断恶化。然而,他并没有提供论证支持这点(也许除了即将予以讨论的利润率下降的理论之外)。如果我们看看现实的发展,那么我们必定会说,结果是可怕的,尤其是失业的心理结果,即使在那些工人现在办了失业保险的国家也是如此,更勿庸置疑在马克思的时代工人的痛苦相对说来更为恶劣。然而,这并不是我的主要论点。   在马克思的时代,没有谁思考过现在被称作“反周期政策”的国家干预的技术;诚然,这种思想对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体系一定是完全陌生的。(然而,即使在马克思的时代之前,我们也发现了怀疑、甚至是探讨大萧条时期英国银行的信贷政策的智慧的开端。)但是,失业保险意味着干预,因而意味着国家的责任的增长,它有可能导致反周期政策的实验。我并不认为,这些实验应该必然是成功的(尽管我认为,这一问题可能最终证明并不如此困难,尤其是瑞典,在该领域已经指明什么可以做)。我要着重强调,不可能通过零星的措施消除失业这一信仰,就像众多认为飞行问题永远无法解决的物理学证明(甚至由生活在马克思之后的人提供)一样,站在了教条主义的同一平面上。当马克思主义者都像他们有时所认为的那样,说什么马克思证明反周期政策和类似的零星措施是无用的时,他们只不过没有谈真理;马克思探讨了无约束的资本主义,他却从未梦想过干预主义。因此,他从本探讨过对贸易周期进行系统干预的可能性,他也没有为这种干预的不可能性提出证明。令人奇怪的是发现,抱怨资本家对人类苦难不负责任的同一种人,却根据这种教条主义的判断,很不负责地反对我们能够不学会如何减轻人类痛苦(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如何变成社会环境的主人)、以及如何控制行为的一些木必要的社会反应的实验。然而,马克思主义的辩护士并没有怎么意识到这一事实,即他们以其自身所属的利益的名义反对进步;他们不明白,一切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的运动都具有危险性,它不久就会代表一切所属的利益,只存在理智的投资和物质的投资。   另一个观点也必须在这里陈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认为,失业基本上是具有维持低工资和使剥削雇佣工人更容易的功能的资本主义机制的零部件;对他而言,苦难不断增加一直涉及雇佣工人的苦难不断增加;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密谋的总观点。然而,即使我们假定,这种观点在其时代是正当的,作为一种预言,它无疑已被后来的经验所驳斥。自马克思的时代以来,雇佣工人的生活标准在各地都已提高;正如帕克斯在他对马克思的批评中所强调的,由于价格比工资下降得更迅速,雇佣工人的实际工资甚至在萧条时期也趋于增长(例如,在最近一次大萧条时期就是如此)。这是对马克思的明显驳斥,尤其是自从它证明,失业保险的主要负担不是由工人,而是由企业主承担,因此,企业主通过失业只会直接受到损失,而不像马克思的图式所说的能够间接获利。 五   就讨论所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甚至没有一种理论认真尝试过要证明这一在马克思论证的第一步中最为关键的论点;即,积累使资本家随着巨大的压力,在面临自身毁灭的痛苦之时,他被迫将这种压力转嫁给工人;所以,资本主义只能被摧毁而不能革新。在马克思的旨在确立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的理论中,包含着证明这种观点的企图。   马克思所说的利润率与利率是一致的;它措资本家的年平均利润对整个投人资本的百分比。马克思认为,这种利润率的下降是由于资本投人的迅速增长;因为这些资本必定积累得比利润上涨要快。   马克思试图用来证明这一论点的论证,再一次表明具有很大的创造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竞争迫使资本家进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投资。马克思甚至承认,通过这种生产率的提高,他们为人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资本主义的文明方面之一是,同以前的形式(诸如奴隶制。农奴制等)相比,它以一种对发展生产力和在更高的基础上重建社会的社会条件更有利的方式和环境榨取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它甚至创造了一些要素……因为在任何既定的时间内所生产的有用商品的量依赖于劳动生产率。”然而,对人类的这种帮助并不仅仅是资本家毫无意图地提供的;考虑到下述理由,他们通过竞争被迫采取的这种行动也违背了其自身的利益。   一切工厂主的资本可以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被投入土地、机器、原料等。另一部分被用作工资。马克思称第一部分为“不变资本”。第二部分为“可变资本”;然而,由于我认为这种术语容易误导,我将称这两部分为“不动资本”和“工资资本”。依照马克思,资本家只有通过剥削工人,换言之,通过使用工资资本,才能获利。不动资本是一种资本家被迫通过竞争进行维护、甚至是不断增加的死荷重。然而,这种增加并不伴随有相应的利润的增长;只有工资资本的扩大才具有这种有益的结果。但是,生产率提高的总的趋势意味着,资本的物质部分相对于工资部分增加了。所以,如果不考虑利润的增长,那么总资本也就增长了;即是说,利润率必然要下降。   现在,这一论证经常受到责疑;诚然,在马克思之前,它就受到过含蓄的攻击。撇开这些不论,我认为,在马克思的论证中,可能存在某种东西代其是如果我们把它与马克思的贸易周期理论联系起来的话(在下一章中,我将扼要地重新提到这一观点)。然而,我在这里要责疑的是这一论证对苦难不断增长的理论的支持。   马克思是这样看待这一联系的。如果利润率趋于下降,那么资本家就面临毁灭。他所能做的必然是“向工人报复”,即增加剥削。他要做到这点,只能通过延长工时;加快工作进度;降低工资;提高工人的生活费用(通货膨胀);剥削更多的妇女和儿童。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建立在竞争和赢利是冲突的事实之上——在此发展到一个顶点。其次,它们迫使资本家把剥削提高到一种不堪忍受的程度,随之造成阶级之间的张力。因此,妥协是不可能的。各种矛盾不能消除。它们最终必然封杀资本主义的命运。   这就是马克思的主要论证。然而,它们具有结论性吗?我们应该记住,增长的生产率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真正基础识有工人能够生产出比他自身及其家庭所需要的更多的东西,资本家才能占有剩余劳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增长的生产率意味着增加的时间,归根结底意味着每小时能够生产出更多数量的商品。另一方面,它又意味着利润的极大增长。这点是马克思所承认的。他并木认为利润会减少;他只认为总资本比利润增长得更快,所以利润率会下降。   但是,如果情况如此,就没有理由认为,资本家会因经济压力而痛苦,以致不论他愿意与否,他并不得不将这种压力转嫁给工人。可能实际情况是,他不愿意看到利润率下降。然而,只要资本家的收入不仅不会下降、相反会增加的话,就不存在现实的危险。对平均每位成功的资本家而言,情形都会是这样:他看到自己的收人在快速增多,他的资本乃是增长得更快;也即是说,他的储蓄比他所消费的收入部分增长得更快。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必须迫使他采取绝望措施的情形,或者是一种不能与工人达成妥协的情形。相反,在我看来,它是很能够容忍的。   当然,这种情形包含了一种危险的因素,这是事实,那些对不变利率或上升利率的假定作过思索的资本家,可能会遇到麻烦;诸如此类的事情确实不利于贸易周期、加重萧条。然而,这与马克思预言的扫除一切的结果几乎毫不相干。   这就是我分析马克思为证明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而提出的第三步、并且是最后一步论证所得出的结论。 六   为了表明马克思的预言是如何完全错误的、而同时他对无约束资本主义的地狱的强烈抗议和他的“工人们,联合起来!”的要求又是如何正当,我将从《资本论》中他讨论“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一章中援引几段话。“……在真正的工厂中……需要大量的还没有脱离少年期的男工。少年期一过,便只剩下极少数的人能够被原生产部门继续雇用,而大多数的人通常要被解雇。他们成了流动过剩人口的一个要素,这个要素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而增大……资本消费劳动力是如此迅速,以致工人到了中年通常就已多少衰老了……‘曼彻斯特保健医官李医生证实,该市富裕阶级的平均寿命是38岁,而工人阶级的平均寿命只有17岁。在利物浦,前者是35岁,后者是15岁……’……榨取工人子女以奖励工人生育子女……”“劳动生产力越高……他们的生存条件……也就越没有保障……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从而使劳动失去内容……并且把工人的妻子儿女都抛到资本的札格纳特车轮下…积累的每一次扩大又反过来成为发展这些方法的手段。由此可见,不管工人的报酬高低如何,工人的状况必然随着资本的积累而日趋恶化。”“社会的财富即执行职能的资本越大,它的增长的规模和能力越大…过剩人口也就越多……”“产业后备军的相对量和财富的力量一同增长。但是……这种后备军越大……他们的贫困同他们所受的劳动折磨成反比(马克思亲自校订过的法文版中是“成正比”——中译本译者注)。……官方认为需要救济的贫民也就越多。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马克思刻画的他那个时代的经济可怕图是简直太真实了。然而,他的苦难伴随着积累而增长的规律却不能相信。自他的时代以来,生产资料的积累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已经达到这一程度,即使是马克思也几乎不能想到。然而,童工、工作时间、劳累的痛苦以及工人生存的无保障却并没有增加;它们已经下降。我并不是说,这个过程应该继续。并不存在进步的规律,一切都依赖于我们自身。但是,实际的情形可以用帕克斯的一句话来作简洁而又公正的概括:“低工资、长工时以及童工,并不像马克思预言的,是资本主义成熟时期的特征,而只是它的婴儿期的特征。”   无约束的资本主义已经一去不复返。自马克思的时代以来,民主的干预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改进的劳动生产率——资本积累的结果——实质上使消除苦难成为可能。这表明,尽管无疑犯过一些重大错误,但还是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将鼓励我们相信,我们还能取得更大的成就。因为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去做却又还没有做。只有民主的干预能够使它成为可能。这有赖于我们去实现它。   对我的论证的力量,我不抱任何幻想,经验表明,马克思的预言是虚假的。然而,经验永远能继续解释。诚然,马克思本人和恩格斯对辅助性前提(被设计来解释苦难不断增长的原因)的详细解释,并未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发挥作用。依照这一前提,利润率下降的趋势,以及随之而来的苦难的不断增长,受到殖民地剥削的结果(或者像通常所说的“现代帝国主义”)的抵制。依照这一理论,殖民地的剥削是一种将经济压力转移给殖民地无产阶级——一个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比国内工业无产阶级更脆弱的集团——的一种方法。马克思写道:“至于投在殖民地等处的资本,它们能够提供较高的利润率,是因为在那里,由于发展程度较低,利润率一般较高,由于使用奴隶和苦力,等等,劳动的剥削程度也较高。为什么……送回本国的较高的利润率,……不应当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因而不应当相应地提高一般利润率呢,这是不能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隐藏在这种“现代”帝国主义理论背后的主要观点,可以追溯到160多年以前的亚当·斯密,他说过,殖民地的贸易“必然对维持利润率有益”。)恩格斯在发展这一理论方面比马克思要前进一步。由于他不得不承认,在英国,占优势的趋势不是苦难的增长,而是相当大的改进,他提示,这可以归因于英国“剥削全世界”这一事实;他讽刺地抨击“英国无产阶级”,他们不但没有经受他所期望的痛苦,却“实际上日益资产阶级化了”。他继续说:“这一所有民族中最资产阶级化的民族,看来想把事情最终弄到这样的地步,即除了资产阶级,它还要有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化的无产阶级。”现在,恩格斯这种阵线的变化至少像我们在上一章提及的他的另一种变化一样明显;这种变化是在一种证明是减少苦难的社会发展的影响下造成的。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使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化”,谴责它把工人降落为贫民。恩格斯现在却谴责资本主义体系——它仍在受谴责——将工人变成资本家。然而,在恩格斯的抱怨中,最精彩的一笔是这一义愤,它迫使恩格斯把英国人——他们表现得如此轻率以致证伪了马克思的预言——称作“所有民族中最资产阶级化的民族”。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从这个所有民族中最资产阶级化的民族中,我们应该期望苦难和阶级张力发展到一种不堪忍受的程度;相反,我们听到的却是相反的情形发生了。然而当善的马克思主义者听到资本主义体系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邪恶把善良的无产阶级变为恶劣的资产阶级时,他们简直火冒三丈;完全忘记了马克思所表明的资本主义体系的邪恶仅仅在于这一事实,即它用正好相反的方法在运动。所以,在列宁对现代英帝国主义的罪恶原因和可怕结果的分析之中,我们读到:“原因是:(1)这个国家剥削全世界;(2)它在世界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3)它拥有殖民地垄断权。后果是:(1)英国一部分无产阶级已经资产阶级化了;(2)英国一部分无产阶级受那些被资产阶级收买或至少是领取资产阶级报酬的人领导。”在把“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化了”这一可爱的马克思主义称号赋予一种可惜的趋势之后——它之所以可憎主要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所设想的世界发展的趋势——列宁显然相信,它已经变成马克思主义的趋势。马克思本人认为,全世界通过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必要的历史时期是越快越好,因此,他趋于支持帝国主义的发展。然而列宁得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结论。由于英国占有殖民地是国内工人追随“被资产阶级收买的领导”而不是共产党的原因,他在这个殖民地帝国看到一种潜在的板机或导火索。殖民地的革命一旦使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在国内生效,国内的革命就会接通而来。因此,殖民地是烈火蔓延之地……   我并不认为,辅助性前提——我已概括了它的历史——能够拯救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因为这一前提本身受到经验驳斥。有一些国家,例如斯堪的那维亚各民主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更不用说美国,撇开殖民地的剥削对那里没有影响、或者无论如何对支持这一前提根本不重要不论,民主的干预主义能够保障工人维持一种高标准的生活。而且,只要我们用丹麦、瑞典、挪威和捷克和斯洛伐克这些并不“剥削”殖民地的国家,与诸如荷兰和比利时之类的“剥削”殖民地的国家作一比较,我们并不能发现,工业工人从殖民地的占有中获了利,因为所有这些国家的工人阶级的情形有着惊人的类似。此外,尽管苦难通过殖民化被强加给土著是文明史上最黑暗的篇章之一,并不能够断定,自马克思的时代以来,他们的苦难已趋于增长。情况恰好相反;许多事情获得了很大的改进。如果辅助性前提和原初的理论都正确,那么在这些地方,苦难的不断增长就必须予以特别注意。 七   正如我在前几章讨论马克思论证的第二步和第三步一样,我现在想通过指明它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策略的一些实际影响,来证明马克思预言式论证的第一步。   社会民主党在明显的事实的压力下,不言而喻地放弃了苦难的强度在增长的理论;但是他们的整个策略仍然建立在这一假定之上,即苦难的范围在不断增长的规律是有效的,也即是说,工业无产阶级在人数上的优势必然在继续增长。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把政策毫无二致地建立在代表工业无产阶级的利益的基础之上,同时坚决相信,他们正代表着,或说不久即将代表着“绝大多数人”。他们从不怀疑《共产党宣言》的这一断言,即“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自觉的、独立运动”。因此,他们信心十足地等待着阶级意识和工业工人的保障将使他们赢得大选的多数的那一天。“究竟谁将最终获胜——是少数剥削者,还是绝大多数工人,是匆庸置疑的”。他们没有看到,工业工人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形成多数,更无需说“绝大多数”,统计资料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显示他们在人数上增加的趋势。他们并不明白,只要民主的工人政党准备与其他政党(例如,某些代表农民或中间阶级的政党)进行妥协或者是合作的话,它们的存在就完全是正当的——他们没有看到,如果他们试图作为绝大多数人的惟一代表统治国家,他们就必须改变自己的整个政策,停止主要地或毫无二致地代表工人。当然,并不存在什么可以代替这种政策的改变,以便能够朴素地断言,这样的无产阶级政策(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不过使“农村生产者接受其地区中心城镇的知识分子的领导,保证他们在那里的工人中成为其利益的自然受托管理者……”   共产党的立场则不同。他们严格地坚持苦难不断增长的理论,坚信一旦暂时的工人资产阶级化的原因被消除,苦难就不仅在范围上、而且在强度上都会增长。这种信念对马克思所说的他们政策的“内在矛盾”有很大帮助。   这种策略情形似乎很简单。由于马克思的预言,共产党肯定知道,苦难很快就会增长。他们也知道,这个政党如果不为工人斗争、不与工人一道去改善他们的命运,它就不能赢得工人的信任。这两个基本假定显然决定了他们的一般策略的原则。让工人要求获得应得的份额,在工人为面包和栖身地而不断战斗的每一个特殊时期都支持他们。与工人一道为实现他们的实际需求而顽强战斗,无论这些需求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这样,你就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同时,工人将会了解,对他们而言,企图通过这些微小的战斗改善自己的命运是不可能的,只有总体的革命才能带来这种改善。因为所有这些微小的战斗注定是不能成功的;我们从马克思那里知道,资本家是根本不会继续妥协,”苦难最终必然会增长。因此,工人日常同压迫者战斗的惟一结果——然而是一种有价值的结果,是其阶级意识的提高;这是一种只有在战斗中才能赢得的联合起来的情感,并伴随有一种绝望的认识,即只有革命才能从苦难中解救他们。当这个阶段达到时,那么,最后摊牌的钟声就敲响了。   共产党所贯彻执行的就是这一理论。首先,他们支持工人改变自己命运的战斗。然而,与所有期望和预言相反,这种战斗成功了。各种要求得到认可。显然,理由是他们曾经太温和了。所以,人们应该提出更多的要求。然而,各种要求又得到认可。随着苦难的减少,工人变得不怎么抱怨,更愿意为工资讨价还价,而不愿为革命密谋。   现在,共产党发现他们的政策必须调转过来。必须采取某些措施让苦难不断增长的规律起作用。例如,必须挑起殖民地的骚乱(即使那里根本就不存在革命成功的时机),为了抵制工人资产阶级化的一般目的,必须采取一种煽动各种灾祸的政策,然而,这种新政策摧毁了工人的信任。除那些没有经历过现实政治斗争的人之外,共产党丧失了全部成员。他们恰恰丧失了那些被描述为“工人先锋队”的成员;他们的不言自明的原则是:“事情越坏,他们就越好,因为苦难必然预示着革命。”这就使工人怀疑——这一原则运用得越好,工人持有的怀疑就越恶化。因为他们都是现实主义者;谁要赢得他们的信任,谁就必须努力改善他们的命运。   因此,这项政策必须重新调转过来;我们必须为工人命运的直接改善而战斗,与此同时,相反的情形却出现。   随之而来,这一理论的“内在矛盾”就造成最后阶段的混乱。这是一个很难知道谁是叛徒的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变节可能就是忠而又忠的变节。人们之所以追随共产党,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正确地,我对这点有所担心)向人们呈现为推一具有人道主义目标的生气蓬勃的运动,而主要是因为它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理论之上的运动,人们不是告别它,就是牺牲自己精神上的正直;因为他们现在必须学会盲目地信仰某些权威。最终,他们必然都变得神秘——敌视合理的论证。   似乎威胁着要造成其衰落的,只有资本主义正在经历着内在矛盾的痛苦…… 第二十一章 对预言的评价   构成马克思历史预言之基础的论证,是无效的。他想从观察当代经济的趋势出发,推出预言式的结论,这种创造性的尝试已经失败。它所失败的原因,不在于论证的经济基础不充分。马克思对当代社会的社会学的和经济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片面的。然而,撇开其偏见不论,就它们都具有描述性而言,则是优秀的。作为一名预言家,马克思失败的原因,完全在于历史主义的贫乏,在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即,即使我们观察今天所表现的历史趋势或倾向,我们也不可能知道,它明天是否会有同样的表现。   我们应该承认,马克思透彻地看到许多事情。如果我们只考虑他的预言,即如马克思所了解的,无约束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持续得太长,其辩护士认为它会永远持续是错误的,那么,我们就应该说他是正确的。他主张,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转变成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阶级斗争”,即工人的联合造成的,这也是对的。然而,我们不应该走过了头。说什么马克思以另一种名义即社会主义,预言了新制度即干预主义。真实情况是,他根本没有暗示前面将存在什么。他所说的“社会主义”完全不同于任何形式的干预主义,甚至不同于俄国的形式;因为他坚决认为,即将来临的发展会消除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而干预主义却无处不在扩大这种影响。   既然我是在批评马克思,并在某种程度上赞扬民主的零星的干预主义(尤其是第17章第7节解释的制度上的干预主义),我想澄清的是,我非常同情马克思减少国家影响的期望。无疑,干预主义的最大危险——尤其是一切直接干预的危险——是导致国家权力和官僚制度的增强。大多数干预主义者都没有留意到这点,或是对之视而不见,这就更增加了危险性。然而,我认为,一旦坚定地正视这种危险,控制它是可能的。因为,这不过是一个社会工艺学和社会零星工程学的问题。然而,由于它构成对民主的威胁,因此,重要的是要尽快解决它。我们应该不仅要为安全作计划,还要为自由作计划,原因莫过于,只有自由才能确保安全。   然而,让我们返回到马克思的预言。他认为已经发现的历史趋势之一,似乎是它比其他事情更具有持久的特征;我指的是生产资料积累的趋势,尤其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趋势。诚然,似乎这一趋势会持续一段时间,当然,如果我们能够继续保持文明发展的话。然而,马克思并木只是承认这一趋势及其“文明的方面”,他还认清了它固有的危险。尤其是,尽管有几位前辈,例如傅立叶,马克思却是最早强调“生产力的发展”(他在其中看到资本的历史使命和正当性)和信贷制度(它似乎刺激了工业主义的迅速发展,即贸易循环的来临)之间是有联系的人之一。   马克思本人的贸易循环理论(上章的第4节讨论过)或许可以解释如下:即使自由市场的固有规律真的能够造成一种充分就业的趋势,那么,每次逼近就业,即劳动短缺,都会刺激越来越多的发明家创造并引进新的节省劳动的机器,从而把失业和萧条提高到(短暂的繁荣之后的)新的波峰,就也是真的。这个理论是否包含真理,以及包含多少真理,我并不知道。正如我在上章说过的,贸易循环理论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主题,也是我不想涉及的主题。然而,由于马克思的论点,即生产率的提高是有助于贸易循环的因素之一,在我看来很重要,请允许我引申一些十分明确的思考以支持它。   下述所排列的可能发展当然很木完备;然而,它的建构方式是,每当生产率提高时,至少下述发展之一,有时可能是多种发展,必然会开始,并且必然会推进到足以平衡生产率的提高的程度。   (A)投资增加,也即是说,这种资本商品被作为加强生产其他商品的力量而生产(由于这会导致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资本商品不可能长期独自平衡其结果)。   (B)消费增加——生活水平提高: (a)整个人口的生活水平提高; (b)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例如,一定阶级的生活水平提高)。   (C)劳动时间减少。 (a)每天的劳动时间减少; (b)非产业工人的人数增加,以及尤其是 (b1)科学家、医生、艺术家和商人等增加。 (b2)失业工人的人数增加。   (D)生产商品而非消费商品的数量增加。 (a)消费商品被摧毁; (b)资本商品没被使用(工厂闲置); (c)消费商品(A)类(例如武器)以外的商品被生产; (d)劳动被用作摧毁资本商品(以及因此而降低生产率入   我是这样来排列这些发展的——当然这种排列也能得到详细说明——直到虚线即(C,b1)为止,这些发展一般被认作是合乎需要的。而从(C,b2)往下,出现的是那些通常被认作不合需要的发展;它们预示着萧条,军火制造和战争。   现在很清楚,由于(A)类不能独自恢复商品平衡,尽管它可能是非常重要的要素,某一种或几种其他发展必然介入。而且,似乎有理由假定,如果没有制度作保障,把合乎需要的发展推进到足以平衡提高了的生产率的程度,一些不合乎需要的发展就会开始。然而,所有这些,或许除了军火生产之外,都具有可能导致(A)类锐减的特征,这必然使形势严重恶化。   虽然上述这些思考可以解释极权国家在战胜失业方面的成就,但我并不认为,它们能够“解释”(就这词的任何意义上说)军火或战争。虽然它们或许可以将某些事情归功于这种解释(其中信贷和货币可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不认为它们能够“解释”贸易循环;因为,例如(A)类的减少可能相当于贮藏了那些本来要投资的储备——一个被广泛讨论的重要因素。马克思主义的利润率下降的规律(如果这个规律根本站得住脚)也能对贮藏的解释提供某种暗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假定一个快速积累时期能够导致这种下降,就有可能阻挠投资、鼓励贮藏、减少(A)类。   然而,所有这些都不是贸易循环理论。贸易循环理论有不同的任务。其任务是解释,自由市场制度作为一种高效率的平衡供求的工具,为何不能防止萧条产即生产过剩或消费不足。换言之,我们必须表明,市场的买卖,像一种我们的行动不想要的社会反应一样严造成了贸易循环。马克思主义的贸易循环理论的着眼点即在此;这里所概括的对生产率提高的总趋势之结果的思考,至多只能补充贸易循环理论。   对这一切有关贸易循环的思考所取得的成绩,我并不想作评判。然而,我显然明白,即使在现代理论看来它们迄今已被完全取代,然而它们还是很有价值的。单是马克思广博地涉及这一问题的事实,就应该让他享有极高的荣誉。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他这方面预言的大部分已被证实;生产率提高的趋势在继续,贸易循环在继续;或许正是贸易循环的继续导致了干预主义的反对措施,从而导致对自由市场制度进一步限制;这一发展证实了马克思的预言,即贸易循环必然是造成无约束的资本主义制度崩溃的因素之一。对此,我们必须补充另一条成功的预言,即工人的联合在这个过程中是另一个重要因素。   从所例举的这些重要的、很大程度上是成功的预言来看,说历史主义贫乏有根据吗?即使马克思的历史预言只取得局部的成功,我们当然也不能随便取消他的方法。对马克思成功的深入观察表明,导致他成功的并不是他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而一直是制度学分析的方法。因此,引出资本家被迫通过竞争提高生产率这一结论的,并不是历史主义的分析,而是一种典型的制度学分析。马克思建立贸易循环理论和剩余人口理论的基础,是一种制度学分析。甚至阶级斗争的理论也是制度学的;是控制财富和权力的分配之机制的组成部分,是使广泛意义上的集体议价成为可能的机制的组成部分。在这种制度学分析中,没有可供典型的历史主义的“历史发展规律”、阶段、时期或趋势发挥任何作用的余地。另一方面,在马克思较为雄心勃勃的历史主义结论中,他的“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和“不能逾越的历史阶段”,没有一条证明是成功的预言。只是就马克思分析过各种制度及其功能而言,他才是成功的。相反的情形也是真的:马克思的较为雄心勃勃和横扫一切的历史预言,没有一条属于制度学分析的范围。无论在哪里通过这种分析进行支持它们的尝试,推衍都是无效的。诚然,同马克思本人的高标准相比,这些横扫一切的预言都停留在一种十分低的理智水平上。它们当然不仅是一堆充满幻想的思维,而且也缺乏政治想象力。粗略地说,马克思具有他那个时代的工业家,即“资产阶级”的信念,即信仰进步的规律。诚然,黑格尔、孔德,以及马克思和穆勒的这种朴素的历史主义的乐观主义,并不比柏拉图和施宾格勒的悲观主义的历史主义缺少迷信色彩。它对预言家是一种很坏的精神素质,因为它必然束缚历史的想象力。诚然,有必要承认,在人类事务中一切都可能发生,这是一切无偏见的政治学观点的原则之一;尤其是,认可能违背所谓人类进步的趋势或者任何其他所谓“人性”的规律的基础上,并不能把可以设想的发展驱逐掉。H.A.L.费舍尔写道:“进步的事实被明白而又慷慨地记录在历史的页码上燃而进步并不是一种自然的规律。一代人所获得的基础,可能被另一代人丧失。”   依照一切都可能发生的原则,值得指出,马克思的预言可能也能实现。像19世纪进化论的乐观主义这样的信念,可能成为强大的政治力量;它能够有助于促成预言过的事情。因此,即使一种正确的预言,也不一定就能作为一种理论及其科学特征的证明轻易被人接受。勿宁说它是理论的宗教特征的结果,是对宗教信仰能够在人之中唤起力量的证明。在马克思主义中,宗教的因素尤为明显。在工人苦难深重和落魄的时候,马克思的预言为他们提供了坚信自己的使命、坚信自己的运动能够为全人类准备美好未来的令人鼓舞的信仰。回顾1864年至193o年的事情经过,我认为,若不是马克思放弃研究社会工艺学这一某种程度上的偶然事实,欧洲的事务可能已经发展成非集体主义型的社会主义。就俄国和中欧的马克思主义者而言,为社会工程学和设计自由所作的详尽准备,或许导致了明显的成功,令开放社会的一切友人感到信服。然而,这并不是对科学预言的证明。它或许是宗教运动的结果——信仰人道主义、以及为改造世界的目的而批判运用我们的理性的结果。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同。马克思信条中的预言因素在其追随者的心中占了优势。它将其他事情推到一旁,排除了冷静而批判的判断力,摧毁了我们用理性能够改变世界的信念。马克思的教诲中所剩下的只有黑格尔的神谕哲学,这种哲学以马克思主义的面具威胁要涣散争取开放社会的斗争。 第二十二章 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给自己确定的任务是要揭示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它不是要揭示对技术人员有用的经济规律。它既不分析经济条件——这些条件允许实现诸如公平价格、财富的平均分配、安全、生产等的合理计划,以及首先是自由之类的社会主义目标;也不试图分析和澄清这些目标。   然而,尽管马克思强烈反对乌托邦工艺学,反对任何为社会主义目标作道德辩护的企图,但是他的著作不言自明地包含着一种道德理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讽刺毕竟是一种道德谴责。这种体系受到谴责,是因为其中内在地包含着残酷的不公,这种不公与完全是“形式上的”公正和正义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体系受到谴责,是因为它通过迫使剥削者奴役被剥削者,这两种人的自由都给剥夺了。马克思不反对财富,也不赞美贫穷。他憎恶资本主义,不是因为它积累财富,而是由于它的寡头垄断的特性;他憎恶它,是因为在这个体系中,财富意味着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政治权力。劳动力被当作商品;这意味着,人必须在市场上出卖自身。马克思憎恶这种体系,是因为它与奴隶制类似。   通过这样强调各种社会制度的道德方面,马克思强调我们对自己行为的更远的社会反应负有责任;例如,那些有助于延长社会不公的制度之寿命的行为。   然而,虽然《资本论》事实上主要是一篇论述社会伦理学的论文,这些伦理观念从来没有被这样表述过。它们只是通过暗示表述出来,但并不因此而缺乏力度,因为这些暗示是很明显的。我认为,马克思避免一种明确的道德理论,是因为他憎恶说教。出于对那帮经常宣讲圣水却自己喝酒的道德学家的极端不信任,马克思不愿意明确阐述他的伦理观念。人道和正派的原则在他看来是无需讨论的问题,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入他攻击道德学家,是因为他把他们看做一种他认为是不道德的社会秩序的馅媚的辩护主;他攻击自由主义的颂扬者,是因为他们自我满足;是因为他们把自由等同于当时存在于毁灭自由之社会体系中的形式上的自由权。因此,通过暗示,他承认自己热爱自由;尽管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对整体论存在偏见,但他肯定不是一个集体主义者,马克思的信仰基本上是一种开放社会的信仰。   马克思对于基督教的态度既与这些信念密切相关,也与这一事实相关,即,为资本主义剥削作伪善的辩护是那个时代官方基督教的特征。(他的态度与同时代的基督教伦理学的伟大改革者克尔凯戈尔的态度不同,后者揭露了当时的官方基督教道德是反基督教和反人道的伪善。)这种基督教的典型代表是高教会的牧师J.詹森,一个愿人幸福的人所著的《论济贫法》一书的作者,一个马克思所揭露的剥削的最粗俗的辩护士。唐森一开始就赞美说:“饥饿不仅是和平的、无声的和持续不断的压力,而且是刺激勤勉和劳动的最自然的动力,会唤起最大的干劲。”在唐森的“基督教的”世界秩序中,一切都依赖于(如马克思所观察的)让饥饿在工人阶级中永存;唐森认为,这的确是人口增长原则的神圣目的;因为他继续说:“这似乎是一个自然规律:穷人在一定程度上是轻率的,所以,总是有一些人去担任社会上最卑微、最肮脏和最下贱的职务。于是,人类的幸福基金大大增加,比较高雅的人们……可以自由地不受干扰地从事那些适合于他们的不同性情的职业。”而这位“高雅的教士谄媚者”(马克思这样称呼他)还补充说:通过帮助饥饿者,救贫法趋于“要破坏上帝和自然在世界上所创立的这个制度的和谐与优美、均称与秩序。”   如果这种“基督教”从我们地球的较好的部分的表面消失了,那么,它在极大的程度上应该归功于马克思所带来的道德改革。我并不是指,早在马克思对英国发生任何影响之前,英国教会对穷人的态度的改革没有开始;但是他影响了这一发展,尤其在欧洲大陆,社会主义的兴起在英国也强化了它的这种效果。他对基督教的影响或许可以与路德对罗马教会的影响相比。两者都是一种挑战,两者都在他们的敌对营垒中导致了一种反改革,导致对他们的伦理标准的修正和重估。如果说基督教今天走向了一条与它30年前追寻过的道路不同的道路,那么,它应该把许多都归功于马克思的影响。基督教会能够听到克尔凯戈尔的声音,部分地也应归功于马克思的影响。克尔凯戈尔在《审判书》中把自身的活动描述如下:“谁的工作是创造一种矫正的理念,谁就只好准确地深入地去研究现存秩序的腐败部分——从而以尽可能袒护的方式去强调它的对立面”(他补充道:“既然如此,一个表面上聪明的人很容易提出反对与这个矫正的理念相反的袒护——他会使公众相信这就是它的全部真理’)。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说,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它的伦理的严谨和它对行动而不是纯粹词句的强调,或许就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矫正理念。这点解释了它的巨大的道德影响。   在马克思的一些早期著作中,要求人必须在行动中证明自身,这是特别明显。这种态度——它可以被描述为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最后一条中得到最明显的阐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然而,有许多其他话也表明了同样的“行动主义”的倾向;尤其是那些马克思把社会主义说成是“自由王国”的话,人在其中将成为“他自身的社会环境的主人”的王国。马克思把社会主义设想为这样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们基本上摆脱了现在决定我们生活的那些不合理的力量,人的理性能够积极地控制人的事务。根据所有这一切来判断,根据马克思的一般道德和情感态度来判断,如果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即“我们是做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呢?还是满足于做一个命运的预言家?”我相信他会做一个创造者,而不只是做一个预言家。   但是,就像我们已经知道的,马克思著作中的这些强烈的“行动主义”倾向受到了他的历史主义的抑制。在历史主义的影响下,他主要地成了一个预言家。他确定,至少在资本主义之下,我们必须服从“各种无情的规律”,服从这一事实,即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去“缩短和减轻其进化的自然阶段的分娩的痛苦”。在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和他的历史主义之间,存在一条很宽广的鸿沟,这条鸿沟被他的这一理论进一步扩大了,即认为我们必须服从历史的纯粹不合理的力量。因为,自从他把为了设计未来而运用我们的理性的一切尝试斥之为乌托邦,理性就可能不再参与带来一个更合理的世界。我认为,这样一种观点是不可能成。的,并且必然会导致神秘主义。然而,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不认为这座桥会是坚固的,但似乎还是有为这种鸿沟架桥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我把这座桥——关于它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只能找到一些粗略的计划——称为他们的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愿意承认,他自身的伦理观念在任何意义上是终极的和自明的,他们宁愿按照一种把它们解释为社会环境的产物或反映的理论,来看待他们的各种人道主义的目标。他们的理论可以描述如下。如果一个社会改革者或者一个革命者认为,他是由于憎恶“不义”和热爱“正义”而受到激励,那他基本上就是一种幻想的牺牲品(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例如旧秩序的辩护土)。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正义”和“不义”的道德观念是社会和历史的发展副产品。然而,它们却是一种重要的副产品,因为它们是发展推动自身的机制的一部分。要说明这一点,至少总有两种“正义”(或者“自由’域“平衡”)的观念,这两种观念的确有很大区别。一种是统治阶级所理解的“正义”观念,另一种是被压迫阶级所理解的同一观念。当然,这两种观念都是阶级境况的产物,但是它们却同在阶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都必须为两方提供他们所需要的问心无愧,以便进行战斗。   这种道理理论可以被概括为历史主义的,是因为它坚持认为,一切道德范畴都依赖历史境况;在伦理领域,这通常被描述为历史相对主义。从这一观点看,提出“这样做对吗?”,就不是一个完备的问题,完备的问题应该是:在15世纪封建道德的意义上,这样做对吗?或许是问:在19世纪无产阶级道德的意义上,这样做对吗?这种历史相对主义曾被恩格斯阐释如下:“今天向我们宣扬的是什么样的道德呢?首先是由过去好几个世纪传下来的基督教的封建的道德,这种道德主要地又分成天主教和新教的道德,其中又不乏不同分支,从耶稣会天主教和正统新教的道德,直到松弛的‘进步’道德。除这些道德之外,我们发现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伴随着资产阶级道德,我们还发现未来的无产阶级的道德……”   但是,这种所谓的“历史相对主义”绝没有穷尽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历史主义特征。我们试想一下,我们能够询问那些持这种理论的人,譬如马克思本人:为什么你以你做的方式行事呢?为什么你认为,例如为停止你们的革命活动而接受资产阶级的新娘,是令人厌恶的和可增的呢?我并不认为马克思会乐意回答这样的问题;他可能会试图回避它,或许断言,他只是按他所喜欢的去做,或者按他所感受的被迫去做。然而所有这些并没有触及到我们的问题。在其生活的实际决定中,马克思肯定遵从着一种非常严谨的道德准则;他也肯定要求他的合作者有高超的道德水准。无论应用于这些事物的术语是什么,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找出一个马克思可能会为这一问题提供的回答:“为什么你以这种方式行事?”例如,为什么你要帮助被压迫者?(马克思本人并不属于这个阶段,无论从他的出生、成长还是从他的生活方式来看。)   如果要这样来追问的话,我想,马克思可能会以下列术语来阐明他的道德信仰,这些术语构成了我所称作的其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核心。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家(他可能说过),我知道,我们的道德观念是阶级斗争的武器。作为一个科学家,我可以考虑它们,却不采纳它们。然而,作为一个科学家,我也发现,在这种斗争中我不可能置身事外;任何态度,即使超然的态度,都意味着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站在了某一方。因此,我的问题假设了这种形式:我站在哪一方呢?当我选择了某一方时,那么我当然也就是依据我的道德作了决定。我将不得不采纳一种必然与我决定支持的阶级的利益有联系的道德体系。但是,在作出这个基本的决定以前,我毕竟没有采纳任何道德体系,如果我能够使自身摆脱我的阶级的道德传统的话;不过这对于要在彼此竞争的道德体系之间作出任何自觉的和合理的决定来说,当然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现在,既然一个决定只是相对于某种先前采纳的道德规范才是“道德的”,那么,我的基本决定就可能根本不是“道德的”的决定。但它却能够是一个科学的决定。因为作一个社会科学家,我能够认清什么将要发生。我能够认清,资产阶级连同它的道德体系,必然要消失,而无产阶级,连同它的新的道德体系,必然要胜利。我知道这种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企图抵抗它是狂妄的,正像试图抵抗万有引力定律是狂妄的一样。这就是我的基本决定赞成无产阶级及其道德的原因。这个决定只是建立在科学预见之上,建立在科学的历史预言之上。虽然它本身不是一个道德决定——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任何道德体系上——但它会导致对一种特定道德体系的采纳。总之,我的基本决定不是(如你们所怀疑的卜种帮助被压迫者的情感上的决定,而是不向社会发展的规律提供徒劳的抵抗的科学的和合理的决定。只是在我作了这种决定之后,我才准备采纳并充分利用那些道德情感,对于那种无论如何要来临的事物来说,它在战斗中是必要的武器。这样,我就把即将来临的时期这一事实作为我的道德标准来采纳了。这样,我就解决了一个明显的悖论:即一个更加合理的世界无需通过理性设计而来临。因为按照我现在采纳的道德标准,未来的世界必然会更好,因而更合理。我也就在我的行动主义和历史主义之间架起了一座桥。因为很显然,我发现了决定社会运动的自然规律,但是我不能把社会时代的自然阶段从世界上一笔勾销。然而,我能够做的却只是这些。我尽管积极地缩短和减轻它分娩的痛苦。   我认为,这就是马克思的回答,正是这种回答在我看来代表了我称之为“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最重要的形式。恩格斯写下面这段话时所暗示的正是这种理论:“在现时代内,代表着推翻现时代、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肯定包含着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按照这种概念,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革命的终极原因不是对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不应该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兆……”一位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谈到这一理论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把各种社会主义的渴望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发展的经济规律之上,而不是依照道德的根据为之辩护时,宣布了社会主义是一种历史必然性。”这是一种被广泛坚持的理论;但是它很少被清楚和明白地阐释过。因此,批判它比乍看起来明白了它更为重要。   首先,很显然,这一理论基本上依赖于正确预言历史的可能性。如果这点受到责疑——那么这个理论就会丧失其大部分力量。但是,出于分析它考虑,我首先假定,历史的预知是一个已确定的事实;我只是约定这个历史的预见是有限的;譬如说,我将约定我们已经预见了今后500年,这是一种甚至不会限制于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的最大胆的主张的约定。   现在,让我们先考察一下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主张,即认为赞成或反对一种有争议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决定本身就不是一种道德的决定;基本决定不是建立在任何道德的考虑或情感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历史预言之上。我认为,这种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为了使这点变得更清楚,必须尽量澄清隐含在这种基本决定中的行为的命令或行为原则。这就是如下原则:要么采纳未来的道德体系!要么采纳那些其行为对产生未来有极大作用的人所坚持的道德体系!现在对我来说似乎很清楚,即便按照我们能够确切的知道500年后将会是怎样这一假定,对我们来说,也根本没有必要采纳这样一种原则。举例来说,至少可以设想,伏尔泰的一些人道主义的学生在1764年预见到,譬如说法国到1864年的发展,但他们可能并不喜欢这种前景;至少可以设想,他可能会断定这种发展是令人厌恶的,他将木会去把那种拿破仑三世的道德标准采纳为他自己的标准。他可能会说,我要忠于我的人道主义标准,我要把它们教给我的学生;或许它们在这个时期还会存活,或许总有一天它们会胜利。至少同样可以设想(目前我不想过多作判断),某人今天准确地预见到我们将走向奴隶制时代,我们将复归于囚禁社会的牢笼,甚或我们即将复归于野兽,但是,他不可能采纳这个即将到来的时代的道德标准,而是为使他的人道主义理想的存活作出他能及的贡献,或许是希望在某个朦胧的未来复活他的道德。   至少这一切都是可以设想的。它也许不是要做的“最聪明的”决定。但是,这样一个决定既不被预知,也不被社会学的或心理学的规律所拒绝,这个事实表明,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的第一个主张是站不住脚的。无论我们接受未来的道德是否是因为它是未来的道德,这本质上恰恰是一个道德问题。基本决定不能派生于任何未来的认识。   在前几章中,我提到过道德实证主义(尤其是黑格尔的道德实证主义),这是一种只有现存的标准、没有道德标准的理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和善的;因此,强权就是公理。这个理论的实际方面就是如此。对现存的事物状态作道德批判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状态本身决定着事物标准。我现在考虑的这个历史主义的道德不过是道德实证主义的另一种形式。因为它坚持即将到来的强权就是公理。未来在这里代替了现在——仅此而已。而这个理论的实际方面就是如此。对即将到来的事物状态作道德批判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状态决定着事物的道德标准。当然,“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区别在这里只是一个程度问题。人们可以说未来从明天开始,也可以说500年后开始,或者说从100年后开始。在他们的理论结构中,不存在道德保守主义、道德现代主义和道德未来主义之间的区别。在涉及道德情感方面,它们之间也没有多少选择。如果道德未来主义者批评站在现存权力一边的道德保守主义者怯懦,那么,道德保守主义者也可以反过来这样指责道德未来主义者;他也可以说道德未来主义者怯懦,因为他站在了将存的权力一边,站在了明天的统治者一边。   我深信,如果马克思考虑过这些含义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拒斥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无数的评论和行动证明,它不是一个科学的判断,而是一种道德的冲动:希望帮助被压迫者,希望解放尊严扫地的被剥削的和苦难的工人,这把他引向了社会主义。我并不怀疑,马克思的教导之有影响的秘密正是这种道德呼吁。这种呼吁的力量为他从不抽象地宣扬道德而大为加强。他不假装有什么权力这样做。他似乎在问自己:假如这不是一个很低的标准,谁能达到他自身的标准呢?正是这种感受,导致他在伦理问题上信赖少说为佳,导致他试图在预言的社会科学中寻找一种比他自身感觉到的更可信的道德问题的权威。   当然,在马克思的实践伦理中,像自由、平等之类的范畴发挥了主要的作用。他毕竟是那些严肃地对待1789年的理想的人之一。他看到像“自由”这样的概念如何受到了无耻的歪曲。这就是他口头上不宣扬自由而在行动上宣扬自由的原因。他想要改进社会,而改进对他意味着更加自由,更加平等,更加公正,更加安全、更高的生活标准,尤其是缩短劳动日(这能立刻给工人某些自由)。正是他憎恶伪善,不愿谈这些“崇高的理想”,加之他的惊人的乐观主义和他对这一切在不远的将来都会实现的信念,导致他把自己的道德信仰隐藏在历史主义的阐释的背后。   我敢断言,如果马克思看到它寓示着承认本来的强权就是公理,他肯定不会以道德未来主义的形式为道德实证主义辩护。但是也有另一些人,他们对人道并不具有充满感情的热爱,却为这些含义而成了道德未来主义者,即成了想站在胜利一方的机会主义者。道德未来主义在今天已广为传播。它的更深刻的、非机会主义的基础可能是这一信仰,即善“最终”必定会战胜邪恶。但是,道德未来主义者忘了,人们不可能活到证明当前事件的“最终”结果。“历史将是我们的法官!”这是什么意思呢?成功将作出判决。对成功和未来强权的崇拜是许多人的最高标准,这些人从不承认现在的强权是公理(他们恰恰忘了,现在是过去的未来)。所有这一切基础就是道德乐观主义和道德怀疑主义之间的一种半心半意的调和。相信人们的良心似乎很困难。抵抗站在胜利一方的冲动似乎也很困难。   所有这些批判性的评论与这一假设是一致的,即我们能够预见,譬如说下一个50年的未来。但是,如果我们放弃这个完全虚假的假设,那么,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就会丧失它的一切似真性。我们必须放弃它。因为没有预言式的社会学会帮助我们选择道德体系。我们不能为了这种选择把我们的责任转移给其他任何人,甚至不能转移给“未来”。   当然,马克思的历史主义道德理论只是他关于社会科学方法和社会学决定论的观点的结果,这是一种在今天变得非常时髦的观点。据说我们所有的意见,包括我们的道德标准,都依赖社会及其历史状况。它们是社会或一定阶级境况的产物。教育被界定为一种特殊的过程,共同体试图藉助这一过程将“它的包括那些使他们据以生活的标准在内的文化”向其成员“传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占统治地位的秩序的相对性”受到强调。科学也依赖于科学工作者的社会地位,等等。   这种强调我们意见的社会学依赖性的理论,有时被称作社会学主义;如果这种历史的依赖性被强调,就称作历史学主义。(当然,历史学主义不能与历史主义相混淆。)无论社会学主义还是历史学主义,就它们支持社会或历史对科学认识的决定来说,在后面两章中将得到讨论。就社会学主义依赖于道德理论来看,在这里应该补充几点评论。但是在详细展开之前,我想澄清一下我对这些黑格尔化的理论的意见。我认为他们是以神谕哲学的行话为外衣咦叨琐碎的事情。   让我们审查一下这种道德的“社会学主义”。人及其目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是社会的产物。这点相当真实。但是,同样真实的是,社会是人及其目的的产物,这将不断变得如此。主要的问题是: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这两个方面,哪一个更重要呢?应该强调哪一个呢?   如果我们把社会学主义与相似的“自然主义”观点——即认为人及其目的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相比较,那么我们就会更好的理解社会学主义。我们必须再次承认这是相当真实的。但是也可以十分肯定,人的环境在一种个断增加的程度上是他及其目的的产物(在一种有限的程度上,同样的东西甚至可以被说成是他的遗传)。我们必须再一次询问:两方面哪一个更重要?更富有成果?如果我们以如下更加实际的形式提出问题,回答要容易一些。我们现在活着的一代人,我们的精神,我们的意见,大部分是我们的父母以及他们抚育我们的方式的产物。然而,下一代人在同样的程度上,将是我们自身的产物,是我们的行动以及我们抚育他们的方式的产物。今天对我们来说,这两个方面哪一个更重要呢?   如果我们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会发现,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精神、我们的意见大部分只依赖于我们的早期教育——而非全部。如果它们全部依赖于我们的早期教育,如果我们不能进行自我批评,不能从我们自身事物的方式和从我们的经验中学习什么,那么,上一代人的抚育我们的方式当然就会决定我们抚育下一代人的方式。但是完全可以肯定,情况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可以将批判职能集中于以某种方式抚育下一代的难题上,我们曾认为这种方式比我们自身被抚育的方式更好。   对社会学主义如此强调的境况,可以以一种极其类似的方式来讨论。我们的精神,我们的观点在某一方面是“社会”的产物,这当然是真实的。我们环境的最重要的部分是其社会的部分;尤其是思想,基本上是依赖于社会交流;语言,作为思想的媒介,是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几乎不能否定,我们能够审查思想,能够批判它们,改进它们,而且,我们能够按照我们的改变和改进了的思想,进一步变革和改进我们的物质环境。我们的社会环境同样具有真实性。   所有这些考虑完全不依赖于形而上学的“自由意志的问题”。即使非决定论者也承认对遗传、环境影响、尤其是社会影响有一定的依赖性。另一方面,决定论者必然同意,我们的观点和行动不是完全地和惟一地由遗传、教育和社会影响决定的。他不得不承认,存在一些其他的因素,例如:在人的一生中积累的较“偶然的”经验,这些经验也发挥了它们的影响。不管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只要他们保持在他们自己的形而上学的界限内,就不会影响我们的问题。但是,关键在于,他们可以侵犯这些界限;例如,形而上学的决定论可以鼓励社会学的决定论或“社会学主义”。但是,在这种形式下,这种理论可能会遭遇到经验。而经骏则表明,它肯定是虚假的。   举个美学领域的例子(美学与伦理学有一定的相似性),贝多芬在某种程度上肯定是音乐的教育和传统的产物,许多对他感兴趣的人都会对他的工作的这一方面留下印象。然而,更重要的方面在于,他也是音乐的产物,从而是音乐的传统和教育的产物。我并不想与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者争吵,他们坚持认为,贝多芬所作的每一小节音乐都由遗传与环境的影响的某种结合决定。这样一种判断从经验上看完全是不重要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人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他的作品的每个单独一节。重要的事情在于,每个人都承认,贝多芬所写的作品既不能用他的前人的音乐作品解释,也不能用他生活的环境来解释,既不能用他的耳聋来解释,也不能用任何一组向经验调查敞开的特定的环境影响或外部条件来解释,或者用一切我们可能知道的贝多芬的遗传来解释。   我不否认,在贝多芬的作品中存在一定的有趣的社会学的方面。例如,众所周知,从小型的交响乐队到大型的交响乐队的转变,在某些方面是与社会的一政治的发展有联系的。各种乐队不再是王子的私人爱好,至少部分受到了对音乐的兴趣有了很大提高的中产阶级的支持。我很愿意欣赏这类社会学的“解释”,我承认这些方面可以值得科学研究(毕竟,我自身在本书中,例如在讨论柏拉图时,尝试了类似的事情)。   那么,更准确地说,我攻击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一切这类的夸张和抽象化。如果我们以上述暗示的方式“解释”贝多芬的交响乐,我们就什么也没有解释。如果我们把贝多芬描述为代表处于解放自身的过程中的资产阶级,即使这是真的,我们也就什么也没说。这样一种功能肯定与坏的音乐制作是联结在一起的(如我们从瓦格纳那里看到的)。我们不能以这种方式,或者全然以仔何一种方式解释贝多芬的天才。   我认为马克思自己的观点同样可以用作对社会学决定论的经验反驳。因为,如果我们技照这一理论来思考这两种理论——行动主义和历史主义,以及它们同马克思体系的至尊的斗争,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历史主义是一种更适合于保守的辩护士、而不适合于革命者甚或是改革者的观点。黑格尔所用的历史主义具有这种倾向。马克思不仅从黑格尔那里接过了它,而且最终允许它驱逐了他自己的行动主义,因此,这件事可以表明,人在社会斗争中所站在的一方,无需总要决定他的理智决定。像在马克思的情况中一样,这些人并不像受偶然的因素(诸如前人的影响)或受短视决定一样,受到马克思所支持的真实的阶级利益的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学主义可能增进我们对黑格尔的理解,但是马克思本人的例子揭露出,它是一种未经证明的抽象。一种类似的情形是,马克思对其自身的道德观念的低估;因为勿庸置疑,他的宗教影响的秘密在于其道德呼吁,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主要是作为一种道德批判才有效。马克思指出,一种社会体系竟然会如此不公;如果这个体系是恶的,那么一切从其中得到利益的个人的公正就是一种纯粹可耻的公正,是纯粹的伪善。因为我们的责任将延伸到这个体系,延伸到我们允许坚持的各种制度。   正是马克思的这种道德激进主义解释了他的影响;这本质上就是一种充满希望的事实。这种道德激进主义依然存活着。我们的任务是使它继续存活着,防止它走马克思的政治激进主义道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死了。它的社会责任感和它对自由的热爱必然继续存在。 第二十三章 知识社会学   合理性,在一种诉诸普遍的和不受个人影响的意义上说,具有至高的重要性……不仅在它易于流行的时代是如此,而且在那些它受到蔑视和被作为人的徒劳梦想而拒绝的不幸的时代,则更是如此——这些人缺乏对他们不同意之点进行搏杀的英雄气概。 ——罗素   毋庸置疑,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哲学是他们的时代——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的特有产物。像赫拉克利特与柏拉图的哲学,以及孔德和穆勒、拉马克和达尔文的哲学一样,它们是变革的哲学,它们都是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给那些生活于其中的人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和无疑有点儿吓人的印象的见证人。柏拉图通过试图抑制一切变化来反抗这种情形。比较近代的社会哲学家则呈现出极其不同的反应,因为他们接受、甚至是欢迎变革;然而,这种对变革的热爱在我看来似乎有点矛盾。因为他们放弃了抑制变革的希望,但作为历史主义者,他们仍试图预言它,从而对它进行合理的控制;而这当然看似一种要驯服它的企图。因此,对历史主义者来说,变革似乎并没有完全失去它的恐怖。   在我们自身这个变化仍然更加急速的时代,我们甚至发现不仅有预言变革的欲望,而且还有通过集中的大规模计划来控制它的欲望。这些整体论的观点(我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批判过它)代表了柏拉图和马克思的理论之间的一种调和。柏拉图要抑制变化的意志,和马克思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理论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黑格尔式的“综合”,提出了这一要求,即由于变化不能完全被抑制,那它至少应该被“设计”,并受到其权力大为扩张的国家的控制。   乍看起来,类似这样的态度似乎是一种理性主义;它与马克思的人在其中首次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的“自由王国”的梦想是密切相关的。但在事实上,它却与一种明确反对理性主义的理论(尤其是反对人类的合理统一的理论;见本书第24章)结成了紧密的联盟,这一联盟与我们时代的非理性主义的和神秘的倾向是密不可分的。我想起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即我们的意见,包括我们的道德的和科学的意见,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更概括一点说,是由我们时代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状况决定的。在“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的名义下,这种理论最近已经发展(尤其是由M.舍勒和K.曼海姆)为一种科学知识的社会决定论。   知识社会学主张,科学的思想,尤其是关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思想,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受社会制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主要受到无意识的或潜意识的要素的影响。这些要素仍然逃避了思想家的观察的眼睛,因为它们构成了思想家居住的场所,即他的社会居所。思想家的这种社会居所决定了在他看来无疑是真实的或自明的全部意见和观念的整个体系。在他看来,它们在逻辑上通常是真实的,例如,就像“一切桌子都是桌子”这句话。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假设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把他同一位生活在不同社会居所的思想家进行比较,就能够看到他已经提出了假设;因为他也从一个显然没有疑问的假设系统出发,但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设系统;它可能非常不同,以致在这两个系统之间,根本不存在理智之桥可以沟通,也没有调和的可能。每个这种受社会决定的不同的假设系统,都被知识社会学家称之为一种总体意识形态。   知识社会学可以被视为康德认识理论的黑格尔式翻版。因为它继续遵循了康德批判我们可以称之为“消极的”认识理论的路线。我以此意指休谟以来(包括休谟在内)的经验主义者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粗略地被描述为,主张认识通过我们的感官而流入我们,错误是由于我们干扰了感官提供的材料,或者是由于其中发展出来的联想;避免错误的最好方式,就是完全保持被动和接受状态。与这种接受式的认识理论我通常称之为“心灵的戽斗理论”)相反,康德认为,认识不是我们感官接受材料的集合,就像一座博物馆那样,而主要是我们自身的精神活动的结果;如果我们想要获得认识,我们自身必须积极地参与探索北较、统一和概括之中。我们可以称这种理论为“积极的”认识理论。与此相联系的是,康德放弃了一种站不住脚的科学的理想,这种科学不带任何预设前提(下一章将表明,这种理想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他十分清楚地指出,我们不能从无开始,我们必须备有一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来探讨我们的任务,这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是无需经过科学的经验方法验证就为我们拥有的;这样一种系统可以称之为“范畴装置”。康德相信.发现一种真实的和不变的范畴装置是可能的,它代表着我们的理智工具的必然不变的框架,即人类的“理性”。康德理论的这一部分黑格尔放弃了,与康德相反,黑格尔不相信人类的统一。他认为人的理智工具是不断变化的,它是人的社会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人的理性的发展必须与其社会(即他所属的国家)的历史发展相吻合。黑格尔的这个理论,尤其是他关于一切认识和一切真理在受历史决定的意义上都是“相对的”这一学说,有时被称作“历史学主义”(与历史主义不同,上一章已经提到)。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显然是与它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它近乎等同,惟一的差别在于,在马克思的影响下,它强调历史的发展并不产生一种如黑格尔所说的相同的“民族精神”,反倒是依照他们的阶级、社会地位或社会居所,在一个民族中产生出那些人所持有的好几种有时是相反的“总体意识形态”。   然而,与黑格尔的相似之处还有很多。我上面说过,依据知识社会学,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之间木可能有理智之桥或调和。但是,这种激进的怀疑主义实际上并不意味着如它所渲染的那样严重。存在一条摆脱它的道路,这条道路与黑格尔消解矛盾的方法很类似,这些矛盾曾使他在哲学史上变得很突出。黑格尔所体现的精神是,在观点各异的哲学的漩涡上自由地保持平衡,他把它们全都还原为最高综合和其体系的纯粹成份。类似地,知识社会学家认为,只是松散地位诸社会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自由平衡的理智”,是能够避免整体意识形态的陷阱的;它甚至能够洞识并揭示各种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隐密的动机和其他激励他们的决定因素。因此,知识社会学认为,通过用自由平衡的理智去分析各种不同的潜藏的意识形态及其在潜意识中的定位,就可以达到最高程度的客观性。通向真知之路似乎就是揭示潜意识的各种假设,就像一种心理疗法,或者如果我们可以说的话,像一种社会疗法。只有那些被进行过社会分析或者对自身作过社会分析的人,以及那些摆脱了这种社会情结,即摆脱了他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人,才能获得客观知识的最高综合。   在上一章中讨论“庸俗马克思主义”时,我提到过一种在现代哲学的组群中能被看到的倾向,即揭示潜藏在我们行动背后的动机的倾向。知识社会学、精神分析和那些揭示对手的理论“无意义”的哲学,都同属于这个组群。我相信,这些观点的普及,就在于它适于应用,并能使那些洞识事物和洞识无知者的愚昧的人得到满足。假如不是因为所有这些思想易于通过建立我所说的“强制的独断主义”而摧毁任何讨论的理智基础,这种愉悦是无害的(的确,这是一种与总体意识形态非常相似的东西)。黑格尔主义通过宣称矛盾是容许的、甚至是丰富的,而达成了这种愉悦。但是,如果矛盾不需要避免,那么,任何批评和讨论就都不可能了,因为批评总是要指出矛盾,或者是被批评的理论中的矛盾,或者是理论与某些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精神分析的情形与此类似:精神分析学家总是通过表明它们源自于批评者的压抑,来为各种反对意见辩解。研究意义的哲学家也只需要指出他们的反对者所持的观点是无意义的即可了事,这总是正确的,因为“无意义”可以这样来定义,以致任何关于它的讨论按定义都是无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与此类似,他们习惯于用阶级偏见来解释反对者的异议。知识社会学家则用总体意识形态来解释。这种方法既便于掌握,对那些掌握它的人也是绝妙的嘲弄。但是它们显然是摧毁了合理讨论的基础,它们最终必然导致反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   撇开这些危险不论,我尚不明白,为何我必须完全放弃掌握这些方法的嘲弄。因为正如精神分析学家是精神分析最适用的对象一样,社会分析学家以一种几乎难以抗拒的殷勤请求将他们自己的方法应用于自身。因为他们对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描述,不就是对其自身的社会群体的一种绝妙描述吗?难道还不明白,如果总体意识形态的理论是对的,相信自己的群体摆脱了偏见,相信这个当选的群体确实是惟一可能具有客观性的群体,这不正是各种总体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吗?因此,如果总是假定这个理论是真理,那么,那些掌握它的人为了确立其自身的观点的客观性而对这一理论进行修补,从而不自觉地欺骗自己,这难道不是可以预期的吗?这样一来,对于他们的通过社会学的自我分析达到较高程度的观客性、以及他们的社会分析能够消除总体意识形态之类的要求,我们还能认真对待吗?然而,我们甚至还可以询问:这整个理论是否没有朴素地表达这一特殊群体的阶级利益,没有表达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阶级利益呢?尽管用像其母语一样的黑格尔式的语言来谈论是何等的坚实。   知识社会学家在社会治疗中,也就是说,在排除其自身的总体意识形态中所取得的成就是多么微小,只要我们思考一下他们与黑格尔的关系,就尤为明白了。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只是在重申黑格尔;相反,他们不仅认为,他们已经超过了他,而且还认为,他们已经成功地们识了他,对他进行了社会分析;他们现在不是从任何特殊的社会居所,而是客观地从卓越的高度看黑格尔。自我分析中的这种明显的失败,足以说明问题。   然而,除一切嘲笑之外,还有一些更严肃的反对意见。知识社会学不仅具有自毁性,不仅是一种十分令人满意的社会分析的对象,而且还表明,它令人惊讶地不能准确地理解自己的主题,即知识的社会方面,或者勿宁说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它把科学或知识看做是个别科学家心灵或“意识”中的过程,或者看做是这样一种过程的产物。如果以这种方式来考虑,那么,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确实必然会变得完全是无法理解的,甚或是不可能的;阶级利益和类似的隐密的动机不仅在社会或政治的科学中发挥作用,而且在自然科学中也如此。任何一个略知自然科学史的人都明白,情感的执着使许多争论显得更为突出。政治偏见对政治理论的影响,决不比某些自然科学家为了其理智的裔孙所表现出的偏见的影响更强烈。如果科学的客观性像天真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所假定的那样,要建立在个别科学家的公正或客观性之上,那么我们就只好与它道别。确实,我们必须采取比知识社会学更激进的怀疑的方式;因为勿庸置疑,我们全都饱受过我们自身的偏见系统(或“总体意识形态”,如果喜欢用这个词的话)之苦;我们把许多东西都当作是自明的,无批判地接受它们,甚至天真而狂妄地认为,批评是完全不必要的;科学家在这一规则面前也不例外,即使他们可能在自己特有的领域中表面上清除了自身的一些偏见。但是他们没有用社会分析或一切类似的方法清除自身,他们没有想到要爬到一个更高的台阶,在那里他们能够理解自身的意识形态的愚昧,对它进行社会分析并删除它。因为通过使其思想更“客观”,他们不可能获得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我们通常用这个术语所指的东西是依赖于不同的基础的。它是一个科学方法的问题。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客观性与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是紧密相联的,与这一事实也是紧密相联的,即科学和科学的客观性不会(也不能)产生于个别科学家追求客观性的企图,而是产生于许多科学家的合作。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被描述为科学方法的主体际性。但是科学的这一社会方面几乎完全被那些自称为知识社会学家的人忽略了。   关于这一点,自然科学方法的两个方面具有重要性。它们一起构成了我所命名的“科学方法的公共特征”。第一,要有某种探讨自由批评的方式。科学家可以完全自信地提出他的理论,这是无可争辩的。但这并不必然影响到他的科学家同僚;它倒是向他们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知道,科学的态度意味着批判一切,即使是权威也不能阻止。第二,科学家们试图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我要提醒读者,是在谈自然科学,但也包括一部分现代经济学在内。)他们试图非常严格地说某种同一的语言,即使他们使用的是不同的母语。在自然科学中,通过承认经验是其争论的公平的仲裁者,已经达成这点。当说到“经验”时,我想到的是具有“公共”特征的像观察、经验和实验之类的东西,与较为“私人”的审美或宗教意义上的经验相反;如果每个遍上麻烦的人都能重复它,那么这种经验就是“公共的”。为了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科学家们试图以一种能够对其进行检验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理论,即用这种经验来反驳或证明。   这就是构成科学的客观性的东西。每个学过理解和验证科学理论的技巧的人,都能重复这种实验并为自身做出判断。尽管如此,总会有一些人会成达局部的、甚至是任性的判断。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还不会严重阻碍各种社会机制的运作——这些社会机制是被设计来促进科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例如实验室、科学期刊、讨论会,等等。科学方法的这个方面表明,由被设计来使公共控制成为可能的机制以及由舆论的公开表达能够达成什么,即使这被限制在一种专家圈内。只有当政治权力被用来压制自由的批评,或者当它不能保护自由的批评时,它才能损害这些机制的功能,而一切科学的、技术的和政治的进步都依赖于这些机制。   为了进一步说明科学方法的这个仍然被可悲地忽视的方面,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一观念,即认为用其方法而不是其结果来表征科学是恰当的。   我们首先可以假定,一个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以梦想或自动写作的方式写了一本书。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假定,几年之后,作为新近的和革命性的科学发现的结果,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他从未看过那本书〕写出了一本完全相同的书。或者换一个说法,我们假定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看到”一本科学方面的书,这本书在当时还不可能被某位科学家写出来,因为事实上许多相关的发现在那个时代还不为人所知。现在我们要问:说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写了一本科学的书,这合适吗?我们可以假定,如果当时服从称职的科学家的评判,该书一定会被描述为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是幻想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说,这本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书出现在一个不是写作科学著作的时代,因为它不是科学方法的结果。我将把这种结果——它尽管与某些科学结果一致但却不是科学方法的产物——称作一种“天启科学”。   为了把这些思考应用于科学方法的公开性的问题,我们假定鲁宾逊·克鲁苏在荒岛上成功地建立了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以及天文观察站,等等,而且依据观察和实验,成功地写了大量论文。我们甚至可以假定,他有无限的时间任其使用,完全成功地建构和描述科学的系统,这些系统与当前我们自身的科学家所接受的结果实际上是一致的。当思考这种克鲁苏的科学的特征时,乍看起来,一些人可能倾向于断定,它是一门实在的科学,而不是“天启科学”。毫无疑问,与那本启示给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科学著作相比,它更像科学,因为鲁宾逊·克鲁苏运用了许多科学的方法。然而,我认为这种克鲁苏的科学仍然属于一种“天启的”类型;其中有一种科学方法的因素是缺乏的,因此,克鲁苏达到了我们的结果这一事实,与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所具有的情形一样,是近乎偶然的和神奇的。因为只有他本人检验他的结果;只有他本人纠正那些构成其特有的精神史之必然结果的偏见;没有人帮助他清除那种奇怪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是这一事实的结果,即它们大多数是通过比较无关的探索而达成的。至于他的文章,他只不过试图向某些尚未做过它的人解释自己的工作,以便他能获得清晰的理性的交往的训练,这种训练也构成科学方法的一部分。在某一点上——比较不重要的一点——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是特别明显的;我指的是克鲁苏发现了“私人等式”(因为我们必须假定他创造了这种发现),发现了影响其天文观察的富有特征的个人反应时间。当然,可以设想,他在其反应时间中发现了变化,这样他就被引导到考虑它。然而,如果我们将这种发现反应时间的方式与它在“公共”科学中被发现的方式——通过各个观察者的结果之间的矛盾——加以比较,那么,鲁宾逊·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就变得明显了。   总结这些思考,可以说我们称作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是个别科学家的公正的产物,而是科学方法的社会的或公共的特征外别科学家的公正,并不是这种社会的或机制上有组织的科学之客观性的源泉,而是其结果。   无论康德主义者还是黑格尔主义者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即假定我们的预设前提(因为它们在积极地‘制造”经验中,一开始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既不能被决策改变,也不能被经验驳斥;他们凌驾于并超越了检验理论和构造理论的科学方法,好像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思维的基本预设前提。然而,这是一种建立在对科学中理论和经验之间关系的误解之上的夸张说法。当爱因斯坦指出,按照经验,我们可以怀疑和修正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预设前提,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一切科学的必要预设前提的观念,以及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从属于其“范畴装置”的观念时,它成了我们时代最大成果之一。因此,知识社会学所发动的对科学的怀疑性攻击,依照科学方法的观点就瓦解了。   然而,它并不是通过立刻消除我们的全部偏见,就能做到这点;它只能逐一地消除它们。适当的经典事例还是爱因斯坦发现的我们关于时间的偏见。爱因斯坦并不打算去发现偏见;他甚至不打算去批评我们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他的问题是一个具体的物理学的问题,即重新草拟一种已经瓦解的理论,因为按照这个理论,各种实验似乎是相互矛盾的。爱因斯坦和大多数物理学家都知道,这意味着该理论是虚假的。而且他发现,如果我们在某一点上——它曾被每个人认为是自明的并因此而逃避了注意——改变它,那么,困难就能够被消除。换句话说,他正是使用了科学批评、发明和淘汰理论、以及试错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会导致放弃我们的一切偏见;相反,我们能够发现这一事实,即只是在我们消除了偏见之后我们才拥有它。   但是,肯定必须承认,在任何特定的时刻,我们的科学理论不仅依赖于实验等等(它构成了该时刻),而且也依赖于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偏见,因此,我们已经变得不认识它们(虽然一定的逻辑方法的运用可能有助于我们查验它们)。无论如何,在涉及这一硬壳方面,我们可以说,科学能够了解和破除它的一些硬壳。这个过程可能从不会完善,但是并不存在必须在它面前突然却步的固定障碍。任何假设原则上都可以批评。任何人都可以是批评的对象,这点构成了科学的客观性。   科学的结果是“相对的”(如果全然可以使用这个词的话),这仅是就它们是科学发展的一定阶段的结果、以及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易于被超越来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真理是“相对的”。如果一个论断是真的,那么它就永远是真的。它只不过意味着,大多数科学成果都具有假说的特征,即对于语句来说,证明不具有结论性,因而随时都有可能被修改。这些思考(我要其他地方对它作过更全面的讨论)虽然对于社会学家的批评是不必要的,但或许可以有助于推进对其理论的理解。为了反驳我的主要批评,对合作、主体际性和方法的公开性在科学批判和科学进步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他们也提出了一些看法。   的确,社会科学尚未完全获得这种方法的公开性。这部分是因为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的毁灭理智的影响,部分也许是因为他们未能使用科学客观性的社会手段。因此,它们实际上是“总体意识形态”,或者换句话说,某些社会科学家不能、甚至木愿意讲述一种共同的语言。但是,这个理由不是阶级利益,治疗方法既不是黑格尔的辩证综合,也不是自我分析。向社会科学惟一敞开的道路,是忘记一切有关的言语之争,借助一种在所有科学中基本上都是同一的理论方法,解决我们时代的实际问题。我所指的是试错、发明能够在实践中检验的假设、以及使它们从属于实践检验的方法。所需要的是一门其成果可以由零星的社会工程来检验的社会工艺学。   这里为社会科学提出的治疗方法,与知识社会学所提出的方法是截然对立的。社会学主义认为,这并不是它们的非实践的特征,相反,在社会的和政治的知识领域中,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过多地纠缠在一起了,因而造成了这些科学的方法论上的困难。因此,在一部论述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与‘严密的’知识相反,政治学知识的特殊性在于这一事实,即知识和意志,或者理性要素和非理性的集合,本质上是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的。”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知识”和“意志”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分的担一事实未必导致任何危险的纠缠。不作努力,不产生兴趣,科学家就不可能知道什么,在科学家的努力中,通常甚至都有一定量的个人利益卷入。工程师主要从实践的观点来研究事物。农夫也是如此。实践不是理论知识的敌人,而是它的最有价值的诱因。虽然对科学家来说,一定量的距离正在发生变化,但许多事例表明,对科学家来说,不被感兴趣因而并非总是重要的。对他来说,保持与现实和实践的接触才是重要的,因为那些忽视它的人不得不通过堕落到经院哲学而付出代价。因此,我们的发现的实际应用是这一种媒介,通过立我们能够在社会科学中消除非理性主义,而并不试图把知识与“意志”区分开来。   与此相反,知识社会学希望通过使社会科学家意识到无意识地包围着他们的社会力量和意识形态,来改革社会科学。然而,关于偏见的主要麻烦在于,根本就没有这样一条清除它们的捷径。我们何以知道在尝试使我们自身摆脱偏见方面取得了进步呢?那些最相信已经摆脱了偏见的人,实际却是最有偏见的,难道不是一种共同的经验吗?认为对偏见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或其他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自身摆脱它们,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许多从事这类研究的人都充满了偏见;不仅自我分析不能帮助我克服我们观点中的无意识的决定,它甚至往往会导致更微妙的自欺。因此,在同一本论述知识社会学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下面一段涉及自身活动的话:“存在一种不断增长的倾向,它趋于意识到我们至今仍无意识地受其控制的各种因素……那些惧怕我们对决定因素的不断增长的认识,可能会麻痹我们的决策并威胁‘自由’的人,可以放心了。因为只有不知道最本质的决定因素、却又在不为他所知的决定因素的压力下直接行动的人,才真正是被决定的。”这显然是在重复黑格尔的一种宝贝观念,恩格斯也天真地重复过它,他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是一种反动的偏见。因为那些在著名的决定因素(例如,政治专制)的压力下行动的人,能通过他们的认识而获得自由吗?只有黑格尔才会告诉我们这样的谣言。但是,知识社会学保存了这个特殊的偏见,这足以清楚地表明,绝不可能存在使我们摆脱意识形态的捷径(一旦成为黑格尔主义者,就永远是黑格尔主义者)。自我分析不能代替那些为建立民主机制所必需的实践行为,而惟有这种机制能够保障批判思想的自由和科学的进步。 第二十四章 神谕哲学及对理性的反叛   马克思是一位理性主义者。他赞同苏格拉底、康德,把理性作为人类统一的基础加以信仰,但是,他认为我们的观点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这加速了这一信仰的衰落。如同黑格尔的理论认为我们的观念取决于国家利益和传统一样,马克思的理论破坏了理性主义者对理性的信仰。因此,由于受到来自左和右两个方面的威胁,理性主义者对于社会、经济问题的态度在历史主义预言和神谕的非理性主义正面进攻之下,就难以招架了。这就是为什么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冲突已成为我们时代理智上、甚至道德上的最主要的问题。 一   因为“理性”和“理性主义”这两个名词是含混不清的,所以粗略解释一下它们在这里的用法是必要的。首先,它们在广泛的意义上被加以使用,即不仅包括理智活动,而且包括观察与实验。我们有必要记住这些话,因为“理性”和“理性主义”常被在一种不同的、比较狭隘的意义上来使用,不是与“非理性主义”相对,而是与“经验主义”相对。如果人们这样使用,理性主义对理智的褒扬就超过了观察和实验,因此最好称之为“唯理智论”。不过,当我在这里谈到“理性主义”时,我总是在包括“经验主义”和“唯理智论”这个意义上使用此术语的。这就如同科学既使用实验方法,又离不开思考一样。其次,我使用这个词是要大致表明这样一种态度:为寻求一种尽可能多地解决问题的方法,要诉诸理性,即清晰的思想和经验,而不是情感和激情。当然,这种解释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所有诸如“理性”或“激情”之类的术语都是含混的。我们拥有“理性”或“激情”,不是在我们拥有某些生理器官,比如脑和心脏这个意义上来说的,也不是从我们具有某些种“官能”,比如说话能力或咬牙切齿的能力这个意义上来说的。因此,为了更为精确起见,最好要按照实用的态度或行为来阐释理性主义。尔后,我们可以说,理性主义是一种愿意听取批判性论证和在经验中学习的态度。它基本上是这样一种态度。即承认“我可能错,你可能对,通过努力,我们可以更接近真理”。这是一种不轻易放弃希望的态度。这种希望就是,通过诸如论证和仔细观察之类的方式,人们可以在许多重要问题上达成某种一致、并且在他们的要求和利益冲突之处,常常也可以讨论各种要求和建议,或许借助仲裁可能达成一种即使不为所有人接受也为大多数人接受的、以平等性为基础的妥协。简言之,理性主义的态度,或许我可以称之为“合理的态度”,和科学的态度相同,和为寻求真理我们需要合作这样一种信念一致,和我们可以借助于论证、及时获得类似客观的东西这样一种观念也如出一辙。   更全面地分析这种合理的态度与科学态度的相似性,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上一章,我试图借助于科学的鲁宾逊的故事来说明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做与之极其相似的思考,可以显示合理的社会特征。这与理智才能或聪明等截然不同。理性如同语言一样,可以说是社会的产物。一个鲁宾逊式的个人(幼年栖身于孤岛)可能会有足够的智慧可以驾驭许多困难的情境。但他既不会发明语言,也不会发明论证的艺术。的确,我们常常与自己争论。不过,我们习惯于此。只是因为我们已学会与其他人争论,并且因为我们以这种方式懂得,重要的是争论本身而不是与之争论的人(这最后一种考虑当然会在我们与自己争论时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理性如同语言一样来自于与他人的交流。   理性主义态度考虑论证本身而不是争论的人,这一事实具有影响深远的意义。它使我们认为必须要把我们与之交流的每个人都当作论证及合理的知识的来源。因而,它才建立了所谓的“人类理性的统一。”   从某一个观点来说,我们对“理性”的分析可以说和对黑格尔及黑格尔学派人士的分析有点相似。他们认为,理性是一种社会产物,实际上是团体(例如,国家或阶级的团体)的化身及精神的一个范围。他们在伯克的影响之下,强调我们受惠于社会遗产,并且近乎完全依赖于它。诚然,其中有某种相似性,但也有许多差异。黑格尔及其追随者是集体主义者。他们认为,由于我们的理性得自“团体”——或得自于诸如国家这一类的某一团体,“团体”就是一切,个人则微不足道。或者说,个人拥有所有价值都来源于集体这个所有价值的载体。与此截然相反,这里所呈现的立场不认为有集体的存在。比如,如果我说我们的理性来源于“团体”,那么我一向是指我们的理性得自于具体的个人——虽然可能是许多不知名姓的个人,得自于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理智的交流。因此,谈到理性的(或科学方法的)“团体”理论,我更为确切地是指理论是个人间的理论,而决不是集体主义的理论。当然,我们从传统那里获取了许多东西。传统很重要,但“传统”也不得不被分析为具体的个人关系。如果我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可以去除把每个传统奉若神明,或把传统视为自身具有价值这样一种态度,代之以视具体情况、根据传统对个人的影响来判断传统有益或有害的态度。我们因而能够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通过示范和批评)可以对那些传统的发展或抑制尽一份力量。   这里所采取的立场与通常的源于柏拉图的把理性视为一种“能力”观点大相径庭。这种能力可能会为不同的人不同程度地拥有和发展。确实,在这种方式下,理智的禀赋可能会有不同,它们可以成为构成理性的因素,但并不需如此。聪明人可能会很不讲理的。他们可能会坚持自己的偏见,不想从别人那里听到任何有价值的事情。然而,依照我们的观点,我们不仅从他人那里得到理性,而且我们也不能以让别人承认自己权威地位的方式在理性上超过别人。权威主义和我们所说的理性主义不能调和,因为包括批评性的论证以及听取批评的艺术是做到有理性的基础。我们所指的理性主义与现代柏拉图式的美丽新世界的梦想断然不同,在这样的世界里,理性的增长为某种优良的理性所控制或设计。像科学那样,理性以相互批评的方式增长;“设计”其增长的惟一可能的方式是发展维护那些批评自由的制度,也就是说思想自由。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柏拉图的理论是属于权威主义的,他本人主张在其国家守卫者中间严格限制人类理性的增长(这在第8章中特别提到过),但他通过写作方式却向我们的个人理性理论谄媚。因为他的早期的对话录中描写了以一种非常具有理性的精神进行的争论。   如果我们区分开真正的理性主义和虚假的或伪理性主义,我如何使用“理性主义”这个词就会更加明确了。我所说的“真正理性主义”是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它明白一个人的种种局限,它是那些知道自己常犯错误、甚至要依赖他人获取知识的人所表现出来的理智的谦虚。它还是这样一种认识:我们不必对理性期望过高。虽然争论是学习的惟一方式,但它几乎木能解决问题——不是看得一清二楚,而是比以前看得更加清楚。   我称之为“伪理性主义”的是柏拉图的理智直观论。它是对一种优越的理智才能的不谦逊的信仰,它声称受到天启、确知无疑、具有权威。根据柏拉图的理论,意见——即使是“真正的意见”,如我们在《蒂迈欧篇》中所读到的那样——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理性”(或“理性直觉”),“只有上帝和极少数人”才具有。这种权威主义的唯理性论或对人具有的发明手段或正确的方法的信念,它不能区分一个人智力与他对他人在所知事情上的依赖,这种伪理性主义常被叫成“理性主义”,但它和我们所称的理性主义是完全相反的。   我对于理性主义态度的分析无疑是很不完善的,并且我愿意承认有点含混。但它足以达到我们的目的。用同样的方式,我现在要描述非理性主义,同时指出非理性主义者是何以能为之辩护的。   非理性主义态度可以沿以下途径来发展。虽然非理性主义者可能会认识到理性和科学论证是我们揭示事物本质的有力工具或是达到某种非理性目的的手段,但他们坚持“人的本性”主要不是理性的。他们认为,人既优越于理性动物,又逊色于理性动物。为了看到人的逊色之处,我们只需考虑能够参与论证的人数是如何之少就可以了;按非理性主义者的观点,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总要不得不诉诸情感或激情,而不是诉诸他们的理性。但人也比仅仅作为一个理性的动物要优越得多,因为关系到人生的事情都是超越理性的。即便是少数认真对待理性和科学的科学家,也是仅仅因为他们热爱理性而被束缚在理性主义态度之中。因此,即便是在这些少数情况中,也是人的情感构成而不是其理性决定了他的态度。而且,是他的直觉及他对事物性质的根据的直觉洞察、而不是他的推理,使得他成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因此,理性主义甚至不能对科学家的显而易见的理性活动提供充分的解释。但是,由于科学领域对做出理性主义解释十分有利,我们会看到:当理性主义试图涉及其他领域的人类活动时,理性主义就会遭到更加明显的失败。同时,这种情况被证明是确实的,所以非理性主义者会继续他们的论证。撇开人性较低层面,我们来关照人性最高层次的一面,也就是人的创造力这一事实。正是那些少数具有创造力的人才真正重要的,才是创造艺术作品或思想的人,才是宗教的创立者,才是伟大的政治家。这些少数优秀的个人让我们窥见了人的真正伟大之处。但虽然这些人类领袖知道如何利用理性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决不是理性的人。他们植根于较深的层次——植根于他们的本能与冲动,植根于他们组成的社会本能与冲动。创造性完全是非理性的,是一种神秘的机能…… 二   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话题由来已久。虽然古希腊哲学毫无疑问是作为一项理性主义事业开始的,但甚至在其开端就具有神秘主义色彩。正是对这种已失落的部落主义的统一和庇护的渴望,才在基本上从理性主义的方法中表现出神秘主义的成份。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第一次公开冲突,爆发在中世纪,表现为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的抗争。(有趣的是,理性主义在原来的罗马各省兴盛,而来自于“蛮荒”之国的人们则涌现出许多杰出的神秘主义者。)在17、18和19世纪,当理性主义、唯理性主义和“唯物主义”高涨时,非理性主义者不得不对此费些心机来与之争论。一些批评家(值得注意的是伯克)通过展示其局限,揭露其伪理性主义的骄妄主张和危险(他们没有把它与我们所讲的理性主义区分开来),已博得了所有真正理性主义者的感恩之情。但这股潮流现已转向,“深具意义的暗示和寓言……”(如康德所言)已成为当今的时尚。神谕的非理性主义(尤其是由于柏格森和大部分法国哲学家和知识分子的努力)已经形成习惯,忽视或最多是叹惋诸如理性主义者这样的劣种的存在。对他们来说,理性主义者——或“唯物主义者”,他们常这么说——特别是理性主义科学家,是精神上的贫困者,追求没有生气的、十分机械的活动,全然不知人类命运及其哲学中的较深层次的问题。理性主义者通常把非理性主义斥为一派胡言,以此加以回击。这种分歧在以前从未像在现在这么大。哲学家间外交关系的断绝竞导致国家外交关系的断绝,其意义由此可见一般。   这个问题上,我完全站在理性主义一边。我说的确是实话,以至于甚至在我感到理性主义有过激之处时我也对其表示赞同,认为这一方面的过失(只要我们把柏拉图的伪理性主义拒斥在外)与另一方面的过失比较起来,实际上是无害的。我个人认为,过分的理性主义可能会被证明为有害的方式是:它要破坏自己的立场,因此加剧非理性主义的反应。正是这种危险才使我更为仔细地审查过分的理性主义,宣扬一种谦逊的、自我批判的、承认某些局限的理性主义。因此,我将区分两种理性主义的立场,我称之为“批判的理性主义”和“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全面理性主义”必然会带来什么结果(这种区别与前面“真正”或“虚假”的理性主义的区别不同,即使我所说的真正的“理性主义”常常就是批判的理性主义)。   未加批判的或全面的理性主义,可以被描述为这样一种人所持的态度。他说:“我不准备接受任何无法通过论证或经验来支持的事物”。我们可以以如下原则的形式来对此进行表述,即任何不能为论证和经验支持的假设就应该被人抛弃人们很容易注意到这条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它本身也不能为论证和经验支持,从而自己也应该被加以抛弃(这与说谎者的悖论的理性主义因此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并且由于纯粹的逻辑论是相似的,也就是说与断言自身为假的语句相似)。未加批判证可以显示出这一点,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因而可以被其自身选择的武器——论证击败。   这种批评可以推及其它。因为所有的论证必须从假设开始,要求所有的假设建立在论证的基础上显然是不可能的。许多哲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即我们决不应该从假设出发,不要对任何事情做关于“充足理由”的假设。甚至一些的要求认为我们应该从一小组假设(“范畴”)出发,在这种形式上两者都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们本身就依赖于一个真正大的假设:可以从没有假设开始,或仅从少数假设开始,并且仍然保留有价值的结果。(实际上,这种避免一切预先假设的原则不是如一些人想的那样是一个完美的意见,而是说谎者悖论的一个形式。)   现在,所有这一切有点儿抽象,但人们可以用一种较非正式的方式重述一下与理性主义相关的问题。理性主义的态度以其对论证和经验的重视为特征。但不论是逻辑论证还是经验,都不能确立理性主义态度。只有对那些愿意考虑论证和经验和已经因此而采取这种态度的人,才可能被它打上烙印。也就是说,如果任何论证或经验要想有效,首先必须采取理性主义的态度,因而它不可能以论证或经验为基础(这种考虑与那种是否存在有利于人们采取理性主义态度的有说服力的合理论证毫无关系)。   但这意味着那些采取理性主义态度的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未经推理就已采取了某些也可以被称为非理性的建议,或决定或信仰或习惯或行为。不论它可能是什么,我们可以称之为对理性的非理性的信仰。理性主义是远非全面和独立的。这点经常为理性主义者们所忽视。因此,当非理性主义者用理性主义找麻烦时,他们常在自己的领域里受到自己最喜爱的武器的攻击。实际上,它逃脱不了一些理性主义敌人的注意。那就是,人们总是拒绝接受论证,不论是全部论证还是某种论证。这样一种态度可以因其不在逻辑上自相矛盾而得到实现。这使他们注意到,那些相信理性主义是独立的、可以通过论证建立的非批判的理性主义者必然是错误的。非理性主义在逻辑上优于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   那么,为什么不采取非理性主义呢?许多人开始是理性主义者,但因发现过于全面的理性主义不攻自破时,便醒悟过来。他们实际上已真正地向非理性主义投降了(如果我所言还有几分正确的话,怀特海就是这种情形)。但这样一种令人莫名其妙的行为,是多此一举。虽然未加批判的及全面的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全面的非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得住脚的,这决不是我们应该采取后者的原因。因为还有其他站得住脚的态度,尤其是批判理性主义的态度。它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基本的理性主义态度建立在非理性的决定或对理性的信仰之上。因此,我们的选择是开放的。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某种非理性主义形式,甚至是一些激进的或全面的形式。但我们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批判的理性主义形式,即一种坦率地承认其局限性及其以非理性决定为基础的形式(这样,就是先于非理性主义的一种选择)。 三   我们面临的选择并不只是一种有关理智的事情或一种感受问题。它是一种道德上的抉择(在第5章讲的意义上)。我们是否采取某些多少有点儿激进色彩的非理性主义形式,或我们是否选择对我称之为“批判理性主义”的非理性主义做出最小程度的让步,这个问题将深深影响我们对于其他人和对于社会生活问题的整个态度。我们已经说过,理性主义与对人类统一的信仰密切相关,非理性主义未被任何一致性规则所束缚。它可以和任何信仰包括天下一家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不过,它可以很容易地与一种迥然不同的信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支持人们相信上帝选民的存在,支持把人分为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分为天然的主人和天然的奴隶。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了在非理性主义与批判理性主义之间的选择,是包含有道德抉择在内的。   如我们在第5章看到的,现在又可以在我们对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的分析上看到,论证并不能决定这样一种基本上的道路抉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选择不能为任何一种论证所帮助,相反,当我们面对一种更加抽象的道德选择时,它对于我们仔细分析我们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所可能带来的结果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只有能以一种具体和实际的方式洞察到那些结果,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到我们做出的抉择的实质。否则,我们的抉择是盲目的。为了说明这点,我引用萧伯纳《圣女贞德》中的一段话。说这番话的人是监狱的神职人员。他坚决要求处死贞德。但当他看到她在火刑柱上时,他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我无意要伤害她。我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如果知道,我就会把她从他们手中抢过来。你不知道。你没有明白:当你不知道时,光说是多么容易。你会因这些话而发疯……但当你看到你做的事时,当你被它蒙蔽了你的眼睛、塞住了你的鼻孔、撕拆着你的心的时候,那时……那时……啊,上帝,快把这幅是像从我面前抹去。”当然,在萧伯纳的剧中,还有其他人物很清楚他们在做什么,然而却决定去做。还有一些人,他们做了过后也不会后悔。有些人不愿意看到他们的同类在火刑柱上被烧死,其他人却不这样。这一点(它为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乐观主义者忽略提重要的,因为它表明:对一种抉择结果的理性分析并不能使我们的抉择理性化,结果不能决定我们的选择;作出抉择的只能永远是我们。不过,对具体结果的分析及其从我们所谓的想象中获取的知识,使盲目的选择和睁着眼睛作出的决定有所不同。因为我们很少利用自己的想象,我们经常作出盲目的选择。我们为神谕哲学这种用萧伯纳的话来说即用言语使我们发疯的强有力的形式所痴迷,就尤为如此。   对一种道德理论的结果作理性的和想象的分析,这与科学方法有某种相似性。因为在科学中,我们不会因为一种抽象理论不验自明而去接受它。我们而是要在检验了那些可以因实验更直接地证明的具体实际的结果之后,才决定去接受或拒绝接受它。但其中有一个基本区别。就科学理论而言,我们的决定依赖于实验的结果。如果这些结果证实了某种理论,我们可以在找到一种更加完善的理论之前接受它。如果它们与该理论相抵触,我们就拒绝接受它。但就这一种道德理论来说,我们只能把它的结果与我们的良心对立起来。我们良心的裁决依赖于我们自己,而实验的结果却不这样。   对于结果的分析可以影响我们的抉择而非决定我们的抉择,这点我希望已表述清楚了。在描述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这两种我们必须作出抉择的结果时,我要提醒读者我是有一些偏袒的。就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两种关于道德决定的选择来说——在许多意义上,这是伦理学领域最基本的决定,我尽量做到公允,虽然我没有隐瞒我的倾向。然而我将对把两种选择的考虑陈述出来。这些选择结果对我来说清清楚楚,并且我本人因此而受到了影响,拒绝接受非理性主义而接受了对理性的信仰。   首先,让我们考察非理性主义的结果。非理性主义者坚持情感和激情而非理性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虽然非理性主义者的观点可能会是正确的,但我们应尽自己的所能去修补它,尽力使理性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理性主义者又可能会说这种态度是毫无希望的、不切实际的(如果他愿意屈尊讨论的话)。因为这种态度未考虑到“人性”的弱点,未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微弱的理性能力以及他们对情感和激情的明显依赖。我坚信,这种对情感和激情的非理性化的强调,最终会导致的结果,我只称之为犯罪。原因之一是这种态度最好也只是对人的非理性的一种屈从,最坏则是对人类理性的一种藐视。它必然会导致把暴力和武力作为任何争端的最后裁决者。因为如果争端一起,那么这就意味着那些在原则上有助于解决争端的、建设性情感的激情,如尊敬、热爱,如为共同事业献身等,就显得无能为力了。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除了诉诸暴力,非理性主义者还有什么可以选择的呢?这种倾向被另外一种可能是更加重要的态度所加强。这种态度我认为也植根于非理性主义中。它就是对人与人不平等性的强调。   当然,不可否认,个体的人如同世上其他事物一样,在许多方面很不平等。毋庸置疑,这种不平等性很重要,许多方面也是可取的。(恐惧大生产和集体化的发展,可能会对人类产生影响,破坏人的不平等性或个体性,这是我们时代的梦魔之一。)但所有这一切没有对这个问题产生影响,即我们是否应该决定尤其是在政治问题上平等对人,或尽量平等待人。也就是说,如同对待平等权利及平等待遇的平等要求一样地平等待人。而且,它对于我们是否应该建立政治制度也没影响。“法律面前的平等”不是一个现实,而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决定基础上的政治要求。它与“人生而平等”的理论毫不相干。这个理论可能是错误的。我不是想说采取这种不偏不倚的人道主义态度是选择理性主义的决定的直接结果,但是,不偏不倚的倾向与理性主义密切相关,很难能被排斥在理性主义信仰之外。另一方面,我也木是想说非理性主义者不能始终如一地采取一种平等的或公平的态度。即使他这么做到如此一致,他也不是非得一致不可。但我想强调这样一个事实:非理性主义者的态度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和反对平等主义的态度纠缠在一起。这与它强调情感或激情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不能对每个人都抱同样的感情。在感情上,我们把人分成亲疏远近。这种把人分为敌友的形式是人类一项非常明显的感情区分。这种区分甚至在基督教戒律中得到了认可,“爱你的敌人”,甚而至于恪守这一戒律的最优秀的基督徒(这样的基督徒不多,这可以从比较出色的基督徒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也不能对所有的人施与平等的爱。我们不能“抽象地”去爱,我们只能爱那些我们认识的人。因此,即使是诉诸我们最美好的情感爱与同情,我们也只能把人类分成木同等级。如果诉诸次要的情感和激情,情况更是如此。把人类分成敌人和朋友,分成属于我们部落的,属于和我们一致的及和我们格格不久的,分成信仰者和不信者,分为同者与外国人,分成阶级同志与阶级敌人,分成领导者和被领导者,这些都是我们的“自然”反应。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那种认为我们的思想和观点取决于我们的阶级境遇和国家利益的理论,必然会导致非理性主义。我现在要强调与之相反的事实也是正确的。放弃对理性主义态度,放弃对理性论证及其他人观点的尊重,强调人性较“深”层次,所有这些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观点,即思想仅仅是那些非理性的深层次东西的表面化现象。我相信,这种观点几乎总是产生一种态度,即重视思想家个人,而不是他的思想。它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信念,我们用血缘关系,从民族遗产,从阶级的角度来思维。这种观点可能会以一种唯物主义形式或一种高级的精神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从种族角度来思维”可能会被上帝的选民的思想所代替,或被那些从“受神的恩惠角度来思维”的受到鼓舞的灵魂的思想所代替。由于道德上的原因,我拒绝受这些差异的影响;因为所有这些理智上骄妄的观点的根本性的共同点,是他们不根据思想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评价。他们这样通过放弃理性把人类分成朋友和敌人,分成与神共同占有理性的少数人和不分享神的理性的多数人(如柏拉图所言),分成少数与自己亲近的人和多数与自己疏远的人,分成会说表达人类的情感和激情的无法转译的语言的人和不会说这种语言的人。一旦我们作了这样的区分,政治上的平等主义实际上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了。   现在,在政治生活中,即涉及人统治人的问题领域里,采取反平等主义的态度就是我所说的犯罪。因为它为这样一种态度提供了辩护,即不同类别的人有不同的权利:主人有权利去奴役奴隶,一些人有权利去把另外一些人当作工具使用。最终,它必会像在柏拉图哲学中一样,被用来说明谋杀也是正当的。   有些非理性主义者热爱人类,并且并非所有形式的非理性主义都导致犯罪的产生。我并没有忽视这一事实。但我认为,那种宣扬不是理性而是爱应该支配一切的人,为那些以仇恨支配一切的人开辟了道路。(我相信,当苏格拉底提出,对论证的猜疑或仇恨与对人的猜疑或仇恨相关时,他看到了这个问题的某些方面。哪些不能同时看到这种联系的人,相信情感上的爱直接支配一切,就会认为爱本身当然不会增加公正性的。它也不能消弭冲突。爱本身可能不会解决冲突,这点可以通过一个无害试验得到说明。这个试验可以作为更多严肃试验的代表而获得通过。汤姆喜欢看戏,而迪克喜欢跳舞。汤姆恳切地要求去跳舞,而迪克为了汤姆的缘故要去看戏。这种冲突不可以用爱来解决。相反,爱越强烈,冲突就越剧烈。只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调动情感并最终使用暴力,另一种是调动理性、公正及合乎情理的妥协。所有这些都不是想说我不喜欢爱与恨的差异,不是想说人生中没有爱也值得生活(我很愿意承认基督教关于爱的思想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纯情感形式)。但我坚持,情感甚至爱都不可以代替由理性所控制的制度的支配作用。   当然,这不是反对爱的支配的作用的惟一论证。爱一个人意味着想使他快乐(顺便说一下,这是托马斯、阿奎那关于爱的定义)。在所有的政治理想中,让人们快乐可能是最危险的一种。为了使人们了解我们对其幸福极为重要、为了如以往那样去拯救他们的灵魂,它千篇一律地导致人们企图把自己的“较高”价值尺度强加给他人。它还产生了乌托邦主义和浪漫主义。我们都确信,每个人在我们的美丽、完美的梦想世界中都是快乐的。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彼此相爱,那将是人间天堂。但如我在以前(第9章里)说过,企图缔造人间天堂的结果无一例外地构造了地狱,它导致了不宽容。它导致了宗教战争,以及用宗教法庭来拯救灵魂。我相信,这是建立在对于我们的道德责任完全误解的基础之上。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是我们的责任。可使别人快乐不可能是我们的责任,因为这不决定于我们,因为这常常意味着侵犯那些我们对之示以善意的人的隐私权。采用渐进的方法来解决政治问题(这与乌托邦主义者相反)与这样一种决议相一致,即向苦难开战必须被认为是一种责任,而关心他人幸福的权利必须被认为是局限在朋友圈子里的一种特权。就其而言,我们可能会有某种权利想要把我们的价值尺度强加给别人——比如我们喜欢音乐(我们甚至可以感觉到有责任为他们打开一个新的价值世界。我们相信这会令他们感到幸福人这种权力是存在的,因为他们可以不接受,因为友谊是可以终止的。但使用政治手段把我们的价值尺度强加给他人是另外一回事。痛苦、灾难、不义及其防范,这些都是公共道德中永远存在的问题,都是大众政策的“议程”(边沁会这么说)。这种“较高”的价值应该主要被视为“非议程”,而该被留在自由发展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可能会说:帮助你的敌人;帮助那些困苦中的人,即使他们恨你;但仅仅去爱你的朋友。   这只是反对非理性主义的事实的一部分,也只是诱使我所采取的相反态度,也即批判理性主义的结果的一部分,后者那种强调论证和实验的态度、连同其“我可能错而你可能对,通过努力我们会更接近真理”这一主张,更近乎于科学态度。这点在前面已经讲过。它还附带有这么一种思想,每个人都容易犯错误;这些错误可能会被自己或他人发现,或在别人的帮助下由自己发现,因此,它意味着每个人都不该成为自己的裁判。它提出了公正的思想(这与前一章分析的“科学的客观性”思想有关)。它对于理性的信仰不仅仅是对我们自身理性的信仰,而且甚至更是对他人理性的相信。因而,一个理性主义者即使他们相信自己在理智上优越于他人,他也会拒绝号称权威。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的智识优越于他人(这点对他而言很难判断),也只是在他从别人的批评中,从对自己及他人错误所作的认识的范围内,情况如此。并且他知道,只要一个人认真对待他人及其论证,他就可以从中学到东西。这样,理性主义就和下列思想连在一起:别人也有权利被人倾听,有权利为自己的论点辩护。这就意味着认可人们对容忍的要求,至少是认可那些本身并不是不宽容的人要求容忍的权利。一个人如果采取先听另外一个人的论证的态度,他就不会去杀人。(康德把“金科玉律”建立在理性思想之上时,是正确的。确实,人们不可能证明任何伦理原则的正确性,或以我们为科学陈述辩护的方式为它辩护。伦理学不是科学。虽然不存在伦理学理性化的科学基础,但存在着科学的伦理基础和理性主义的伦理基础。)同时公平的思想产生了责任的思想。我们木仅必须倾听论证,我们还有责任就我们的行为影响了他人的部分进行回应、回答。通过这种方式理性主义最终承认,有必要建立社会制度来保护批评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人的自由这个思想联系起来了。它树立起类似于道德义务的东西,以维护这些社会制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意义上的下列要求联系在一起:实际的社会工程——当然是渐进工程、社会的理性化要为自由规划、理性所控制。这种联系靠的不是“科学”、不是“柏拉图”式的伪理性权威,而是了解自身局限、从而尊重他人、不强迫别人(甚至为他人幸福也是如此)的苏格拉底式的理性。而且,采用理性主义意味有一种共同的交流媒介,一种理性的共同语言。它建立了某种类似于道德义务的东西来使用这种语言,建立了保持其清晰标准的义务并保留它作为论证的工具。也就是说,清清楚楚地使用它、把它作为理性交流的工具、当作重要信息的工具,而不是“自我表达”的方式。这是我们大多数教育家使用的错误浪漫主义的术语(这是现代浪漫主义歇斯底里的特征。这种歇斯底里把黑格尔关于“理性”的集体主义与关于“情感”的极端个人主义结合在一起。因此,强调语言作为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而不是交流的方式。当然,两种态度都是反理性的)。它又意味着承认人类是由一种事实来统一的,那就是虽然我们的母语不同,但就其是理性的这一点而言,它们是可以互译的。它承认了人类理性的统一。关于理性主义的态度与愿意使用通常所说的“想象”的态度之间的关系,还应该再说几句。人们常认为想象与情感、从而与非理性主义有密切关系,认为理性主义则倾向于没有想象的枯燥的经院哲学。我不知道是否这样一种观点有某些心理基础。我宁愿去怀疑它。不过,我的兴趣是在制度上的,而非心理学上的。从制度的观点来看(及从方法上的观点来看),似乎理性主义必须鼓励使用想象,因为它需要想象,而非理性主义则与此相反。实际上,理性主义是批判性的,而非理性主义必须倾向于独断主义积要没有认证,除了全部接受或全面否定,别无选择)。这对于上述倾向起了导向作用。批判主义总是要求一定程度的想象,而独断主义却压抑它。同样,科学研究与技术发明和创新不使用想象是不可理喻的。人必须在这些领域中提供新东西(相反,在神谕哲学理论领域里,没完没了地重复那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语言,这似乎就达到了目的。)至少想象在平等主义和公平的实际应用中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当实际应用时,尤其是当涉及人类冲突时,理性主义那种”我可能错而你可能对”的基本态度要求想象真正地起作用。我承认,爱与同情有时可以导致同样的努力。不过,我认为人的本性使我们不可能去爱许多人,不可能与之同甘共苦。在我看来,那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因为那样即会有损我们帮助别人的能力或会降低这些感情的强度。但想象所支持的理性可以使我们明白,那些远在天边的人、那些我们没有见过的人和我们一样,明白他们之间的彼此关系就如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抽象的人类整体的直接情感态度,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在爱某些具体的个人中,才能体现出爱人类。但通过运用思想和想象,我们可能会乐于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我相信,所有这些思考表明,理性主义和人道主义的联系是密切的,当然比相应的非理性主义与反平等、反人性的态度的纠缠更接近。我相信,这个结果可以由实验证实,一个理性主义者的态度似乎经常与基本的平等主义、人道主义的观点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非理性主义体现在大多数至少有所谓的反平等主义倾向的情况中,即使它也与人道主义有一定的联系。我的观点是:非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联系的基础根本不是稳固的。 四   我已经试着分析了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那些结果。它们促使我作出自己的决定,我想重申,这种决定主要是一种道德上的决定。这是一种与理性密不可分的决定。非理性主义也运用理性,但它却无任何责任感。它随心所欲地运用或舍弃理性。这就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两种观点的差异所在。但我相信,我可以视为道德上淮一正确的态度是承认我们所以能理性地对待别人和我们自己,是因为我们得益于与他人的沟通。   从这种方式来考虑,我对非理性主义的反击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攻击了,一些唯理性主义者认为我们的理性主义相对于他们的趣味而言是陈腔滥调,并在倾心于新近流行的一种神秘的理智时尚。这种时尚是他们在对中世纪神秘主义赞美中发现的。这些唯理性主义者恐怕没有尽到对其同道的责任。他可能想到自己及其优越于我们所处的“科学时代”和“工业化时代”(它把没有人脑介入的劳动分工及其“机械化”、“物质化”带入人类思维领域)的难以揣摸的趣味。不过,这类人员暴露了自己不懂得近代科学中蕴藏的道德力量。下面我引用的A.凯勒尔的一段话说明了我所攻击的那种态度。我认为,那段话是对科学的浪漫离奇的敌视之典型表述:“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人的灵魂重新获得了神秘主义和宗教方面的能力,并且通过发明新的神话来抗议生活的物质化和机械化。当人的心灵必须适应人作为技术人员和司机的要求时,它就受到了伤害;当它为诗人和预言家所支配时,心灵就会得到复苏,遵从于许多梦想的引导。这些梦想看起来与理性智慧和科学计划同样富于睿智和可信性,但却比它们更令人鼓舞和刺激。革命的神话是对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缺乏想象的陈词滥调和骄矜自足以及古老衰败文化的一种反叛。这是已失去一切安全和正在着手于梦想而非具体事实的人所做出的冒险之举。”在分析这段话时,我首先要顺便提到典型的历史主义的特征及其道德未来主义(“进入新时代”、“古老衰败的文化”)。但比了解这段文字魔术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问一问它所说的内容是否真实。我们的灵魂是否反对生活的物质化和机械化?是否反对我们战胜中世纪饥饿、瘟疫的痛苦而取得的进步?人的心灵在为技术人员支配时就痛苦,而在被奴隶或农奴驱使时就要快活些,这是不是事实?我不想贬低纯粹机械性工作、以及令人感到没有意义及摧残工人创造力的苦役所造成的问题的严重性。但惟一切实可行的希望不在于回到奴隶制和农奴制下,而在于努力使机器取代机械性的苦役。马克思坚持提高生产率是使劳动人性化和进一步缩短劳动日的惟一合理的希望。这是正确的。(而且,我并不认为,作为一名技术人员,他的心灵就会痛苦。我怀疑,“技术人员”、包括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的心灵经常是快乐的,并且他们与神秘主义者一样具有冒险精神。)对于与我们同时代的预言家、梦想家、领袖们所声称的梦想的引导,谁能相信它能“与理性的智慧和科学计划同样富于睿智和可靠性”呢?为了更明白我们这里面对的是什么,只需看一看“革命的神话”就可以了。这是一种荒谬离奇的歇斯底里和由部落解体及文明压力所产生的激进主义的典型表达方式(正如我在第10章描述的那样)。这种提议创立神话以取代基督徒责任的“基督教”是一种部落基督教。它是拒绝背负人类十字架的基督教。要提防这些假先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追求的是部落主义失去的统一。回到他们所宣扬的封闭社会就是回到牢笼和野兽中去。   考虑一下这种浪漫主义的信徒可能会对这种批评做如何的反应,这可能是有益处的。人们很难提出论证,因为他们不可能与理性主义者讨论如此深刻的问题。因此,最为可能的反应就是其专横的退缩,并声称那些灵魂没有重获神秘能力的人与灵魂具有这种能力的人之间无共同语言。这种反应与心理分析学家的反应(在上一章中提到)相似。那些心理分析学家击败对手,不是通过应对论证,而是通过指出对手的压抑阻碍了自身接受心理分析。这种反应也与社会分析学家的反应相似。那些社会分析学家指责对手的整个意识形态阻碍了自身接受知识社会学。如我在前面认为的那样,这种方法对使用的人而言是件有趣的事。但这里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势必会导致把人不合理地分为远近亲疏。每种宗教里都有这种区分。在伊斯兰教、基督教或对理性主义的信仰中,这种区分的危害相对较小,因为它们把每个人都看成是潜在的皈依者。心理分析学的情形也可以说成是如此,它把每个人都视为潜在的治疗对象(只是就心理分析而言,其治疗费用构成了一个严重的障碍)。但当我们涉及知识社会学时,这种区分的危害性就会变得不那么小了。社会分析学家声言,只有某些知识分析可以去除其整体的意识形态,可以摆脱“用阶级的眼光去思考”的束缚。他因而就放弃了人的理性的潜在统一思想,并把自己的身心交给了非理性主义。当我们涉及这种理论的生物学或自然主义的翻版时,涉及从我们“从血统的角度思维”或“从种族的角度思想”这个信条出发时,情形就更为糟糕。当同一种思想披着宗教神秘主义的外衣,因其更加扑朔迷离而至少同样具有危害性。同理,这种思想不以诗人或音乐家的神秘主义形式出现、而以黑格尔式的神秘理智主义形式出现时,情况也是如此。那些信奉黑格尔式的神秘理智主义的人使自己及追随者们相信,由于受到特殊的恩宠,他们的思想被赋予了“神秘主义及宗教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不为其他人拥有,因而他们自称“从神的恩宠的角度去思考”。这种以温和的方式提及没有得到上帝恩宠之人的断言、这种对人类潜在的精神统一的攻击,在我看来与它相信自己是谦逊、虔诚及信奉基督教的一样,是自负的、渎神的及反基督教的。   与逃遁到梦想中的神秘主义及逃遁到冗词中的神谕哲学的不负责任相反,现代科学强化了对我们理智的实验训练。科学理论可以被其实际结果检验。科学家在自己的领域里对其所说的一切负责。你可以通过他的成果了解他,从而把他与假先知区别开来。认识科学这个层面的为数不多的人中有一个叫J.麦克墨雷的基督教哲学家(我完全不同意他对历史预言的观点,这点可在下一章中见到)。他说:“科学本身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恢复了理论与实际之间断裂的统一性。”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神秘主义把科学视为冒犯的原因,而神秘主义却要以创立神话的办法来逃避现实。麦克墨雷在另一个地方说:“科学在其自己的领域中是基督教的产物及其到目前为止最充分的表现……它不分民族、民族或性别的共同发展的能力。它预测和控制的能力在欧洲都是已经为人所见的基督教的表现形式。”对此论述,我完全赞成。因为我也相信:我们西方文明及其理性主义、对人的理性统一及开放社会的信仰、特别是它的科学观,都得助于苏格拉底和基督教对人人皆兄弟的信仰、对理智的诚实及责任的信仰卜种常常用来反对科学的道德的论证是许多科学成果已被应用于为非作歹,比如应用于战争。但这种论点几乎不值得认真考虑。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被误用,不能被误用的。另一方面,很明显是非理性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应对全部的敌对及侵略负有责任。在十字军东征之前及其后,世上曾有许多侵略性的宗教战争。但我不知道有为“科学”目的和由科学家煽动的战争)。   在所引用的麦克墨雷的那一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所强调的是:他能认识到的是在其自己独特研究领域中的科学。我认为,这种强调特别具有价值。因为现在人们常听到一种论调。它通常与艾丁顿和金斯的神秘主义有关,认为现代科学与19世纪科学相反,已变得更谦逊了,因为它认识到了世界的秘密。不过,我认为这个观点完全不对头。比如,达尔文和法拉第像任何人一样谦逊地寻求真理,并且我不怀疑他们比上面提到的两位当代伟大的天文学家谦逊得多。虽然这些人在自己特定研究领域中很伟大,但我认为他们没有通过把他们的行动延伸到哲学神秘主义领域而证明他们的谦逊性。然而,更为一般地讲,科学家正变得越发谦逊,这倒是事实。因为科学是通过发现错误而发展的,而且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知道得越多,我们就更清楚地了解到我们所不知的范围。(科学的精神就是苏格拉底的精神。)   虽然我主要关心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之间冲突的道德方面,但我感到应该简要地涉及该问题较具有“哲学性的”方面。不过,我想清楚地指出:我这里认为这个方面不重要。我想到了这么一个事实,即批判现实主义者能够以另外一种方式扭转对非理性主义的局势。他可能会争辩说,以尊重更为深奥的世界秘密及其对这些秘密的洞察而自矜的非理性主义者(这与只揭示世界表层问题的科学家相反)实际上既不尊重、又不了解其奥秘,而只是以廉价的合理化来满足自己。因为如果不企图把不合理的事物合理化,那什么是神话呢?谁更尊重神秘呢?是那些为逐步发现奥秘真谛、总愿意服从现实并一向知道他最显著的成就不过是后人的基石的科学家,还是那些因为不害怕任何试验而自由地维护任何事物现状的神秘主义者?虽然具有这种令人疑惑的自由,但神秘主义者永远无休止地重复同一件事情。(它总是失去的部落天堂的神话,是对背负人类文明十字架的歇斯底里似的拒绝。)所有的神秘主义者如F.卡夫卡这个神秘主义诗人绝望地写到:“请说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是不可理喻的及我们以前知道的东西。”非理性主义者仅试图把不能被合理化的东西加以合理化,而且头脑中汇集了所有的错误认识。正是因为它是特殊的、惟一的及具体的个体,所以理性的方法,而不是抽象的一般不能处理完。科学可以描述景物的一般类型,如人的类型,但它不能穷尽每一个单个的景物或单个的个人。一般、典型不仅仅是理性的范围,而且它也主要是理性的产物。这是就其是科学抽象的产物而言。但独特的个体及其独特的行为、经验和他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不能完全被合理化。看起来似乎正是这种独特的个体性的非理性王国使人际关系变得重要。大多数人感到:如果他们本身及其生活丝毫无独特性而只是一个阶级的人们在各个方面的典型化、以至于他们只是重复同属这个阶级的其他人的行为和经历,那么,使他们生活具有价值的东西就被毁坏了。正是我们经历的独特性在这意义上讲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价值,如独特的风物、日落、面部表情。但自从柏拉图时代起,神秘主义把这种关于独特的个体及我们与个体独特的关系方面的非理性情感,传递给不同的领域,即抽象的一般的领域,这恰好是属于科学范畴的领域。这是所有神秘主义的一个共同特征。毫无疑问,神秘主义要传递的正是这种情感。众所周知,神秘主义这个术语、神秘主义统一、美的神秘直觉、神秘主义的爱,在不同时代都是从个人间关系范畴间、特别是从性爱经验中借用过来的。这种情感被神秘主义传递给抽象的一般、本质、理念与形式。在这种神秘主义态度的后面,也有部落失去的统一、回归族长式家庭的保护之下的愿望及将神秘主义的种种限制变成我们这个世界的限制这个愿望。维特根斯坦说:“把世界作为一个有限制的整体的情感是神秘主义的情感。”但这种本体论及抽象的非理性主义是误置的。“世界”及“整体”和“性质”,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理性的产物和抽象(这使得神秘主义哲学家与不使用推理、不使用抽象、而在想象中创造具体的个体和独特感觉的艺术家大不相同)。总之,神秘主义者企图使不合理的事物合理化;同时,它在错误的地方寻求神秘。它所以如此,是因为梦想着集体、梦想着选民的联合,因为它不敢面对那些艰巨而又实际的任务,即必须正视明白每个个人的目的在于他自己的人。   在我看来,19世纪科学与宗教的冲突被别的冲突取代了。因为“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是前后矛盾的,所以问题不可能是知识与信仰间的选择,而只是两种信仰间的选择。新出现的问题是:哪一个是正确的信仰,哪一个是错误的信仰?我已经尽力表明的是:我们面临的选择是信仰理性及人类个体与信仰神秘的、把人与集体连在一起的能力之间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同时是承认人类统一的态度与把人分成敌友、主仆态度之间的选择。   对于解释“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这两个名词、说明我决定支持理性主义的动机、阐述为什么我在如今如此流行的非理性及神秘主义的唯理智中看到了我们时代的理智病,上面已用了较大篇幅。这是一种不需要大惊小怪的病,而且它还是病在肌肤(除极少数例外,科学家尤其不会被这种病缠身。虽然这种病是肤浅的,但却是危险的,因为它对社会及政治思想产生了影响)。 五   为了说明我们时代这种理智病的危险,我将对当今最有影响力的两个非理性主义权威进行扼要的批判。第一位是A.N.怀特海。他以其数学著作及与当代最伟大的理性主义哲学家的伯特兰·罗素的合作而著称。怀特海也自认为是理性主义哲学家。不过,对怀特海影响很大的黑格尔也是这么认为的。怀特海确是深知受到黑格尔影响的少数几个新黑格尔主义者之一(他们也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毫无疑问,虽然受到康德思想的强烈抵抗,怀特海还是认为他之所以有勇气去建立极为蔑视论证的形而上学的庞大体系,是因为自己受到了黑格尔的影响。   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怀特海在其《过程与实在》一书中提供的少数合理论证之一,即他赖以为其思辨哲学方法(他称之为“理性主义”的方法)进行辩护的论证。他写道:“人们对思辨哲学之所以持的反对意见是认为它过于炫耀。理性主义被认为是在具体科学范围内取得进展所采取的方法。但是,人们认为这种有限的成功不能鼓励制定表述事物一般性质的计划的企图。对于这种批评的证言之一就是不成功;欧洲思想被认为由各种废弃的、无法调和的形而上学问题混杂在一起……(但)以同样的标准来看科学,科学也不是成功的。我们不能比保持17世纪的笛卡尔哲学更多地保持十七世纪的物理学……这种适当的试验不是终局性的实验,而是在进步的实验。”这种论证的本身当然是一种十分合理、甚至是令人信服的。但它是有效的吗?反对这种论证的一个显著观点就是当物理学发展了,形而上学并不发展。在物理学中有“对于进步的适当试验”,即实验、实际的检验。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现代物理学胜过17世纪的物理学。现代物理学经得起许多完全战胜旧体系的实际的检验。对于思辨哲学体系明显的反对意见,就是他们所谓的进步纯属想象。这种反对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培根、休谟和康德。比如,我们在康德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读到下列关于形而上学发展的论述:“毫无疑问,有许多人像我一样不能够看到虽然关于这个主题的许多东西都已发表了,但科学只是取得了微不足道的进步。诚然,我们可以试图完善形而上学的定义或给有缺陷的证明提供论证支持,进而修补形而上学七拼八凑的被褥,或赋予它以一种新的样式。但这不是世界所需要的。我们厌恶形而上学的断言。我们要拥有确定的标准,由此把真理与……辩证的狂想区分开来。”怀特海可能知道这种传统的、明确的反对意见。他在上面引用的那段话底下,他似乎记得康德的思想。他写道:“开始于16世纪,在培根那里得到最终表述的反对意见,就是哲学思辨的无用性。”因为正是这种实验,实际上的哲学无用性为培根加以反对,怀特海似乎在这里记得我们的观点。但他并没有继续探求下去。他没有回答那种明显的反对意见,就是实际的无用性摧毁了他思辩哲学如科学一样为其所取得的进步所证明的论点。相反,他满足于转移到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即“没有无理性的、独立的事实”这个著名的问题以及科学都要运用思想,因为它必须概括、解释事实。他把对形而上学体系的辩护建立在这种思想之上:“因此,我们要理解当下的缺乏理性的事实,就需要形而上学的解释……”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但这当然是与他开始运用的论证截然不同的论证。在科学及哲学里,适当的检验就是……进步,这就是我们从怀特海那里最先听到的。但对于康德的反对的应答并非是唾手可得的。怀特海的论证一旦步入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轨道,也就游移到诸如(柏拉图)集体主义道德理论之类的问题:“道德观念与普遍性观念密不可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只有在两者一致时才能被消除……”   这是一个理性论证的例子。不过,理性论证确实较少。怀特海从黑格尔那里学到了如何避免康德的批评,即思辨哲学仅仅为站不住脚的论证提供支持。这种黑格尔式的方法是十分简单的。我们可以容易地使这种支持无效,条件是避免论点、论据结合在一起。黑格尔的哲学不进行争论,而只是制定律则。必须承认,与黑格尔相反,怀特海不装成一幅揭示最终真理的样子。他没有把自己的哲学描述成无可争议的教条。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不是一个教条主义哲学家。他甚至强调自己哲学的不完美性。但如同所有的新黑格尔主义者那样,他采取了不用论证来构建哲学的武断方法。我们要么就接受它,要么就舍弃它。但我们不能讨论它。(我们实际上面对着“无理性的事实”,不是培根所称的经验的无理性事实,而是人的形而上学的妙想的无理性事实。购了说明这种非此即彼、不容中庸的方法,我将从《过程与实在》中引用一段话。不过,我必需提醒读者:虽然我是精心选择这一段话的,但如不读这本书本身,它们就形不成任何意见。   全书的最后一部分,标题是《最后的解释》,包括两章:《理想的对立》(例如,本章中有“永恒与流转”一节,就是柏拉图体系中的一部分;我们已经以“变化与静止”为标题涉及过它。)和《上帝与世界》。我从后一章中引述。这一段由两个句子引出:“最终的总结只能以一组正反论题来表示。这些正反论题的显而易见的自相矛盾取决于对不同的存在范畴的忽略。在每一个论题中,都存在着把对立转变为对照的意思上的转移。”这就是引子。它使我们为接受“明显的矛盾”打下基础,并告诉我们这“依赖”于某种忽略。这似乎表明,避免这种忽视,就会避免矛盾。但这是怎么实现的,或更确切地说,作者心中想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是不得不要么接受它,要么舍弃它。现在,我引用没有丝毫论证的宣称的“正反论题”或“明显矛盾”:“世界是永恒的、上帝是转流的和世界是流转的、上帝是永恒的,两种说法同样正确——说上帝是多、世界是一与说上帝是一、世界是多同样正确。”我现在不想批评这种对希腊哲学狂想的重复。我们可能实际上对承认此与被同样为真采取了想当然的态度。但我们被许诺有一“明显的自我矛盾”。我想知道哪里能出现自我矛盾。因为对我来说,即使是矛盾的出现也不是明显的。比如,自我矛盾应该是这句话:“柏拉图是快乐的且柏拉图不快乐。”以同样的“逻辑形式”(也就是说,那些用适当的名称代替“柏拉图”,用一个表示性的词代替“快乐”的所有句子)出现的句子也是自我矛盾的。但下面的句子明显不是矛盾:“说柏拉图今天快乐与说柏拉图今天不快乐,同样是正确的。”(因为柏拉图已死,此与彼同样为“真”。)没有相同或相似形式的其他句子可以称作自相矛盾,甚至于它恰巧为假也如此。这仅仅是表明了为什么我对“明显的自我矛盾”这个问题的逻辑方面感到困惑。我感到此书全书都是这样令我不知所云。我就是不知道该书的作者想通过它表达什么意思。很可能,这是我的过错而不是他的过错。我不是上帝的选民。恐怕许多其他人也与我处在同样的境况。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本书的方法是非理性的。它把人类分成两个部分:少数的上帝选民及多数的迷途之人。不过,像我这样迷惑的人,我只能说,依我看,新黑格尔主义者看起来不再像缝着几块新补丁的七拼八凑的被褥,不再如康德所描述的了。它现在看起来如同从这个被褥上撕下来的几捆补丁。   我将这个问题留给仔细研读怀特海著作的人。如果他可以找到评价这种进步的标准,那么就让他去决定这个问题是否经得起“真正的检验”,与康德抱怨的停滞所困扰的形而上学体系相比,是否体现出了进步。我也将让这个人去判断:如果用康德对形而上学的另外一段评述之语作为这些论述的结尾,是否适当?这段话是:“就一般形而上学和我对其价值所作的种种表述,我承认自己所做的阐述可能在某个地方条件不成熟及不够谨慎。但我不愿隐藏一种事实,那就是我只是厌恶地、甚至以类似于憎恨的情感看待那些时下流行的充满智慧著作中的那种膨胀的虚饰。因为我满足于所选择的错误方式,满足于已接受的方法必定会永无休止地增加愚昧与错误,满足于即使完全消除所有这些幻想的成就也不可能像具有令人沮咒的成果的假科学那么有害。”   我这里想要涉及的第二个当代非理性主义的例子是A.J.汤因比的《历史研究》。我想说清楚的是,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认为这本书十分伟大、有趣,比我所知道的其他当代非理性主义者和历史主义者的著作要好。我没有资格来评论汤因比作为历史学家的功过是非。但与其他当代人历史主义及非理性主义哲学家相比,他有许多富于刺激性、挑战性的事情值得人们评说。至少我发现他如此,并且我在他那里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建议。我不指责他在自己历史研究领域里的非理性主义。因为他在比较支持或反对某一历史解释的证据时,总是毫不犹豫地使用论证的基本理性方法。比如,我记得他对《福音书》作为历史记录的真实性进行的比较历史研究,否定了它的真实性。虽然我不能判断他的证据,但这个方法的合理性是没有问题的,并且这更值得赞赏,因为他对基督教正教的普遍同情,这使得他难以为非正统基督教的观点辩护。我也同意他书中表达的许多政治倾向,尤其是赞同他对现代民族主义、部落主义及与之相关的“拟古主义”(即文化上反动的倾向)。   虽然上述那些优点,我选择汤因比的伟大著作指责其为非理性的原因是:只有当我们在一部成功之作中看到这个学说的影响,我们才会充分认识它的危险。   我所说的汤因比的非理性主义表现方式各异。其中之一就是他屈从于我们这个时代广泛流行和很是危险的时尚。我指的时尚是不严肃对待论证、只看表面价值。至少是浅尝辄止,反把论证视作深层次非理性动机和倾向的自我表现形式。这是在上一章中批判的社会分析的态度,是同时在思想者的社会环境中寻找无意识动机和决定因素、而不是首先检验论证本身有效性的态度。   在前两章中,我已经试图要说明:这种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是正当的。在作者不能提供论证或所提供论证明显地不值得考虑时,情况尤为如此。但如果大家不想对严肃的论证采取严肃的态度,那么我相信我们的指责其非理性主义是正确的、甚至对这种做法采取同样的态度以进行回击也是正确的。因此,我认为我们有充分的权利做出如下的社会分析判断:汤因比没有严肃地对待严肃论证,是20世纪唯理智论的典型;这种唯理智主义通过遁入宗教神秘主义而表达了它对理性及合理解决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幻灭、甚至是失望。   我把汤因比对待马克思作为拒绝进行论证的例子。我做这种选择的原因如下:第一,它是我及本书读者所熟知的内容;第二,它是我在大多数方面都与汤因比不谋而合的话题。他对马克思政治和历史影响的主要评价,与我用更缺乏想象力的方法得出的结论相同。的确,这是其论述体现了历史直观的一个话题。如果我反对汤因比而捍卫马克思的理性,那么我就会被别人怀疑是马克思的辩护者。这是我不敢苟同之处:汤因比没有把马克思看成一个理性的人和为其说教提供论证的人。的确,汤因比对马克思及其理论的论述,表现出汤因比的著作给人的一般印象,即论证是一种不重要的说话形式,人类的历史是情感、激情、宗教、非理性哲学及可能还是艺术和诗的历史,但它与人类理性和人类科学的历史无关(在其关于人类文明生命周期的历史主义研究的最初六卷著作中,竟未有提到伽利略、牛顿、哈维、巴斯德等人的名字)。   关于汤因比和我在对马克思一般看法上的共同点,我要提醒读者回想一下我在第1章提到的被选择人民和阶级间的相似性。在其他不同的地方,我对马克思关于历史必然性、尤其是社会革命的不可避免性的理论做了批判性的评述。这些思想被汤因比以一贯出众的才华连结在一起。他写道:“马克思主义中明显的犹太思想是关于暴力革命的天启观点。这种暴力革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由神自身决定的律则。它就是要把现在无产阶级和少数统治者的地位一下子颠倒过来,把被选择的人民从这个世界的最底层上升到最高层。马克思使‘历史必然性’的女神代替了耶和华全知全能神的地位,西方世界的无产阶级取代了犹太民族。他的弥赛亚王国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传统犹太天启思想通过这种乏味的虚饰而突出出来。它实际就是哲学大师以现代面貌出现的前期犹太法师马长比的犹太教。”如果这段措辞精彩的话只是一个精彩的类比,则我肯定不会与之有太大的分歧。但如果它是对马克思主义(或其一部分)的分析,那么我必须加以反对。马克思毕竟写了《资本论》、研究了自由资本主义并为社会科学做出了严肃而重要的贡献。即使许多方面已过时,也是功不可没。的确,汤因比的这段话是严肃的分析。他相信他的类比和比喻有助于对马克思的严肃认识。在这一段的《附录》(我从中只引用了一个重要的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与基督教”这个题目之下,他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对如此描述马克思主义而提出的反对。这个《附录》本身毫无疑问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肃讨论,这点可以从这么一个事实中看得出来,即第一段的开头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可能会反对……”并且第二段的开头是“为了答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这几句话的反驳……”但如果我们仔细地探求这个讨论,我们就会发现它甚至未论及马克思主义的合理论证和主张,并不用说仔细研究了。关于马克思的理论及理论真假问题,我们未听到一个字。在《附录》中提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一个有历史渊源的问题。因为汤因比所认定的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们不会像任何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对一个观点提出异议。这个观点就是:马克思主张把旧思想、旧社会主义建立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之上。相反,马克思主义者反对(我引用汤因比的话)的观点是:“在马克思哲学的总结性描述中,我们只是把它分析为犹太的、黑格尔的和基督教的构成要素,而没有提及马克思理论最显著的部分即社会。马克思主义者将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活方式,它是不能被追溯到基督教、犹太及其前马克思的任何渊源,是马克思体系中的一个最早的因素。”这是汤因比借马克思主义者之口提出的反对,虽然任何马克思主义者、即使他除了《共产党宣言》什么也没有读过,肯定也会知道马克思本人早在1847年就对马克思之前的七或八种社会主义做了区分,其中有他们所称的“宗教社会主义”或“基督教社会主义”;他还知道马克思从未梦想过发现社会主义,而只是使之合理化,或如恩格斯表述的那样,马克思完成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然而,汤因比忽略了所有这一切。汤因比写道:“为了回复马克思主义在这些方面的反对,我们愿意承认社会主义所代表的理想的人道和建设性,承认这种理想在马克思意识形态中所起作用的重要性。但我们不能同意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最初的发现这个观点。就我们这一方面而言,我们将指出: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被人们知道以前,基督教社会主义就已被实践、传播。当轮到我们发动进攻时,我们将坚持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基督教传统……”我当然不会否认这种演化关系,而且每个马克思主义者也能够在丝毫无损于自己信仰的情况下承认它。因为马克思的教义不是说马克思是人道、建设性理想的发明者,而是说他是一个通过纯粹理性的手段来说明社会主义将会到来及如何到来的科学家。   我要问,汤因比对马克思主义在与其理性主张无关的方面的讨论,这如何解释?我可以看到的推一解释是:马克思的理性主张对汤因比来说,没有意义。场因比只是对它如何作为一种宗教而起源这个问题感兴趣。我最不愿意去否认它的宗教特征。从历史根源及环境的观点去论述哲学或宗教的方法,在前几章中讲到的历史主义(与历史循环论无关)态度至少可以称得上是片面的。这种方法容易导致非理性主义,这点可以从汤因比对我们称之为理性的人类生活重要领域给予的忽视(如果不是蔑视的话)中看得出来。   汤因比在对马克思影响的评价方面,得出结论:“历史的裁决是:基督教社会意识的复苏已成为卡尔·马克思的伟大的积极成就。”我当然对此没有太多的反对意见。也许读者还记得我也强调过马克思对基督教的道德影响。结果,我不认为汤因比充分地考虑到这种伟大的道德思想,即被压迫者应该解放自己,而不是坐等剥削者的施舍。当然,这只是观点上的分歧,我不想剥夺汤因比保持自己观点的权利。这种权利,我认为是正当的。但我要提请大家注意“历史的裁决是”这个语句及其蕴涵的历史循环主义的道德理论及道德未来主义。因为我认为我们不能、也不必逃避为我们自己所决定的这些事情。如果我们不能通过这种裁决,历史也不能。   关于汤因比对马克思的评论,我们就谈这些。关于其历史主义或历史相对主义更一般的问题,可以说他对这点很了解,虽然他没有将其作为所有思想的历史决定性原则、而只是作为可以应用于历史思想的有限原则来加以阐述。因为他解释了他把“所有历史思想不可避免地与思想家所处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有关……这一规律’作为“出发点”。这是一条任何人类天才都不能逃脱的人性法则。这种历史主义与知识社会学的相似性极为明显。因为“思想家所处的时间、地点”明显不是别的,而只是“历史环境;”而这与知识社会学所以说的“社会环境’湘似。这种差异,如果有的话,只能是汤因比把他的“人类法则”局限于历史思想,我对此感到是一个有点儿奇怪、甚至是无意的限制。因为存在一条不适用于一般思想、而只适用于历史思想的“任何人类天才都逃脱不了的人类法则”,这有点儿是不可能的。   在上两章中,我已涉及了历史主义和社会学主义所包含的无可非议但却十分琐屑的真理核心。我在这里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然而,至于批评,值得指出来的是:如果汤因比的命题摆脱了历史思想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不是悖论,因此就几乎不能被认为是“合理”。(它是说谎者悖论的又一形式。因为如果没有什么天才人物可以不体现其社会环境形式的特点,那么这种联系本身只能仅仅是对其作者的社会环境形式、即我们当今的相当形式的表达。)这个观点不仅有形式逻辑的意义。因为它表明了历史主义或历史分析可以被应用于历史评论本身。这在一种思想受到理性论证的批评之后,的确是一种可行的处理方法。由于历史主义受到如此的批评,我现在冒着历史分析判断之嫌,指出历史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虽有些过时,但却是典型的产物。更为确切地说,它是我们时代社会科学典型落后的产物。它是对干涉主义典型的反应,是对理性化和工业合作时期的典型反映。这个时期也许比其他任何历史时期更需要对社会问题使用理性方法。不能达到这些要求的社会科学因此喜欢通过处心积虑地攻击这种科学对社会问题的适应性来为自己辩护。总结我的历史分析判断,我敢说汤因比的历史主义是一种辩解性的反理性主义。它产生于对理性的绝望,极力想遁入过去和对于未来的预言。如果稍有区别的话,则历史主义必须被理解为历史的产物。   这种判断为汤因比著作的许多特点所证实。一个例子是他强调彼岸对此岸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影响了今世的发展进程。比如,他谈到穆罕默德“悲剧性的世俗成功”时,说这种提供给先知在这个世界上采取行动的机会是“一种他的灵魂不能起而应之的挑战。承认……他将放弃高贵荣耀的先知角色,而满足于有所作为的政治家的普通角色”。(换言之,穆罕默德向耶稣抵制的诱惑屈服过。)因此,罗耀拉从普通士兵转变为圣人得到了汤因比的赞许。但人们可能会问:这个圣人不能也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吗?(但如果它是耶稣会的问题,那么似乎一切都不同了:这种领导方式具有十足的彼岸性。)为了避免遭受误解,我想澄清的是:我个人把许多圣人都排在多数或几乎全部我认识的政治家之上,因为我一般不为政治成功所动。我引用这一段话是把它仅仅作为我的历史分析判断的证明:现代历史先知的这种历史主义是逃避哲学。   汤因比的反理性主义在许多其他地方是很突出的。比如,在对宽容的理性主义概念的攻击中,他使用了范畴以代替论证,如与“低贱”相反的“高贵”。那一段涉及了以理性借口为由“消极”躲避暴力与彼岸性的正直非暴力之间的对立,说明这两种情况“在意思上……彼此相对”。下面是我记得的一段话:“至少,非暴力行为体现出的只是与犬儒式的对以前从事的令人厌恶的暴力行为的幻灭,不是高贵的和富有建设性的……这种不光彩的非暴力行为的例子是西方世界奉行的从17世纪到现在的宗教宽容。”人们很难抵制住这种复仇的诱惑,用汤因比自己的话去问:是否这种对西方民主或宗教宽容的不光彩的攻击,比对于理性犬儒式的幻灭更高尚、更富于建设性?它是不是反理性主义的臭名昭著的例子?这种反理性主义已经是(不幸的是,现在还是)在西方世界流行、特别是从黑格尔时代到今天一直被令人厌恶地实践着。   当然,我对汤因比的历史分析不是严肃的批评。它只是一种恶意的反击,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的基本批评是在于这些不同的方面。如果由于我浅涉历史主义而使得这种廉价方法成为时尚,则我真地要感到抱歉。   我不希望被人误解。我对宗教神秘主义没有敌意(仅对好战的反理主义的唯理智论有敌意)。任何企图压制宗教神秘主义者,我将首先起来进行反击。我并不是在宣扬宗教的不宽容。但我主张信仰理性、主张理性主义、人道主义或人文主义,和其他的教义一样,也有权利要改善人类的事物,尤其是国际犯罪的控制及和平的建立。场因比说:“人文主义者以其全力献身于……使人类的事务在人的控制下。然而……除非在超人的并以人性为其部分的统一基础上达天堂的巴比伦通天之塔。这是非常奇特和偏颇的……。”如果我对他的了解没有错的话,汤因比认为人文主义者根本没有机会将国际事物置于人类理性的控制之下。他诉诸柏格森的权威,主张只有归顺于一个超人的整体,才能拯救我们。他更主张,没有理性的途径、没有“现世的途径”能够废弃部落式的民族主义。我并不在意他将人文主义者对理性的信仰称为“现在的”,因为理性政治的原则本来就是认为不可能在世上建立天堂。不过,人文主义的种种行为已经证明它是一种信仰。我虽然和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相信基督教所提倡的神的父爱对建立人的互爱有很大的贡献,但我也相信那些破坏信仰理性的人,对这种目标不会有多大的贡献。 第二十五章 历史有意义吗? 一   在本书接近结束时,我希望再次提醒读者,这些章节不打算写成像历史主义通史之类的东西,它们只是这部历史零星的旁注,而且是相当私人性的注解。此外,它们形成了一种社会和政治哲学的批判性导论。而它与这些章节密切相关,是因为历史主义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的、道德的(或者非道德的)哲学,而且从我们的文明开始起,它就一直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因此,不讨论社会、政治和道德的基本问题,是难以评论历史主义的历史的。但是,不管承认与否,这种讨论必然包含一种强烈的个人因素。这并不意味本书中的大部分纳粹是一种意见的问题,在不多的表述我自己对道德和政治问题的建议或判断的地方,我总是让这种建议或判断的个人性质显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讨论题材的选取是一件个人选择的事情,而不像在科学论文中那样。   然而,在某些方面,这种差异是一种程度的问题。甚至一门科学也不只是“一堆事实”,它至少是一种搜集,因此要依赖于搜集者的兴趣与观点。在科学中,观点通常是由一种科学的理论所决定,这也就是说,我们从无限的事实和事实的无限表象中选取那些引起我们兴趣的事实和事实表象,它们多多少少与先行的科学理论有关。从这些思考中,科学方法中的某派哲学家已经总结道,科学总是在循环论证,而且,就像艾丁顿指出的:“我们发现自己永远在追逐自己的尾巴。”因为在理论形式上,我们只能得到我们自己已经投入其中的事实经验。但这不是一种站得住脚的论据。虽然我们通常确实是只选择那些已经与某些先行理论有关的事实,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只选择那些证明、重复理论的事实,科学的方法毋宁是在探求那些可以反驳理论的事实。这就是我们所说检验理论——看看我们是否能够发现理论中的缺点。而且,尽管事实的搜集是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并且只要理论能经得住这些检验就能得到确定,但这些事实并不只是先行理论的空洞重复。只有当事实没有推翻理论的预言,反而确证了预言,它们才证明了理论。因此我认为,推翻或否证一种理论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构成了检验理论的可能性,这才是理论的科学特性;事实上,一切理论的检验都是企图否证在这种理论帮助下得出的预言,为科学方法论提供一条线索。这种科学方法规被科学史所证明。科学史表明,科学的理论常被实验推翻,而推翻理论恰是科学进展之轮。我们不能赞成科学是循环的那种主张。   但在这种主张中有一点是真的,即,一切有关事实的科学描述都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它们总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这种情形最好通过与探照灯加以比较而得以描述。(我通常称把“科学的探照灯理论”与“心灵的戽斗理论”进行对比。)要使事物变得可见,要依赖探照灯的位置、我们所指的方向、灯光强度、色彩等。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被照的物体。同样,一种科学的描述在较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我们的观点、我们的兴趣,而这些通常与我们希望检验的理论或假设有关,尽管它也建立在所描述的事实基础上。实际上,理论或假设可被称为是一种观点的结晶。因为如果我们试图形成我们的观点,那么,这种形成通常就是被称为“工作上的假设”,这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暂时的假定,它的功能就是帮助我们选择和安排事实。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这种意义下,没有任何理论或假设不是“工作假设”,无一例外。因为没有一种理论是终极的理论,同时每一种理论都在帮助我们选择和安排事实。一切描述都具有选择的特性,这使得它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对的”。不过惟有在这种意义下,如果我们的观点不同,我们就不能够提供这种、而是他种描述。这也可能影响我们对描述的真理性的信仰,但是它并不会影响描述的真假问题,在这种意义下,真理并不是“相对的”。   大致说来,一切描述都具有选择性的理由是因为,构成我们世界的事实表象具有无限的丰富性和多样的可能性。为了描述这无限的丰富性,我们只能用有限的语汇来处理。因此,我们可以随意描述:我们的描述总是不完整的,仅仅是一种选择,并且所描述的事实总是事实中的一小部分。这表明,要避免一种有选择性的观点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想这样做也不足取;因为即使能这样做的话,我们也不会得到一种更“客观”的描述,而仅仅是一堆完全互不关连的陈述。当然,观点是不可避免的,躲避观点的天真的想法只能导致自我欺骗,导致不加批判的运用一种不自觉的观点。叔本华认为在历史的描述中,历史有“无限的主题”,这种说法倒更具真理性。因此,历史和科学一样,我们不可能避免一种观点。吉坚信能避免,惟有导致自欺和缺乏批判的态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被允许否证任何事物,或轻易就能获得真理。任何特别的对于事实的历史描述,不论判定其真假如何困难,总是要么为真要么为假。   这样一来,历史的立场就与自然科学(例如物理学)的立场相类似了。然而,如果我们把“观点”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和在物理学中所起的作用作比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一种巨大的差异。众所周知,在物理学中,“观点”通常是由一种物理理论来提供的,并且能够被新的事实来检验。而在历史中,事情就不这样简单了。 二   让我们稍仔细地考虑一下理论在自然科学,如物理学中所起的作用。这里,理论有几个相关的任务。它们既帮助科学的统一,又帮助解释和预测事件。关于解释和预测的问题,我也许可引用我自己著作中说过的话:“给某一事件以因果性的解释,意味着推演出一种陈述(此陈述将被称作‘预测’),此陈述描述了该事件,它与某种单称或特称语句(我们称之为初始条件)一起,作为演绎出某些普遍规律的前提。例如,如果我们发现一条线只能负一磅的重量,而我们要对这条线断了作因果性的解释,那么我们只能说它承受了两磅的重量。如果我们分析这种因果性解释,那么就会发现其中有两种不同的构成因素:(1)我们对自然的普遍规律的特性设定了某种假设。在上述情况中,也许是‘当某条线所受的张力,超过那条线所能承受的最大张力时,它就会断。’(2)我们对问题中的特殊事件设定了某些特别的陈述(初始条件)。在上述例子中,我们可以有两种陈述:‘这条线最大的张力是一磅’和‘这条线上承受了两磅的重量’。这样我们就有两种不同的陈述语句,它们合在一起构成一完整的因果性解释,即:(1)具有自然规律特性的全称陈述,(2)与问题(即初始条件)相关的特殊情况的特称陈述。现在,在初始条件(2)的帮助下,我们能够从普遍规律(1)推演出下列特称陈述(3):‘这条线将会断’。我们也可以称结论(3)为一种特殊的预测。初始条件(或更严格地说,通过它们所描述的情况)通常被称为该事件的原因,预测(或更严格地说由预测所描述的事件)作为结果:例如,我们会说“将两磅的重量放在只能承受一磅重量的线上是线断的原因”。   从这种对因果性的解释的分析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些东西。首先,我们不能以一种绝对的方式谈原因和结果。一个事件是另一个事件的原因,另一个事件是这一事件的结果,是相对于某种普遍的规律的。然而,这些普遍的规律是如此的平常(比如在我们的例子中),以至于我们把它们看成是理所当然的规则,而不刻意使用它们。其次,为了预测某些特殊事件而运用的理论,另一方面也是这种理论在解释这个事件。因为我们把所预测的事件与实际观察到的事件作比较来检验一种理论,我们的分析也就表明了理论如何能够被检验。不论我们用一种理论是为了解释,还是为了预测或检验,都依赖于我们的兴趣,依赖于我们所约定或假定的各种命题。   因此,在所谓的理论的或普遍性的科学(比如,物理学、生物学、社会学等)中,我们最感兴趣的是普遍的规律或假设。我们希望知道它们是否为真,因为我们从未能够直接地确定它们的真理性,我们就采取了排错法。我们对特殊事件的兴趣,例如,对我们通过原始条件和预测所描述的实验的兴趣,多少是受到限制的。我们之所以对它们感兴趣主要是把它们作为某种目的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我们能够检验普遍的规律,而普遍的规律本身才是我们感兴趣的,并且使我们的知识得以统一。   在应用科学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不同的。一个运用物理学来建造桥梁的工程师,其主要兴趣在于预测:(通过原始条件)所描述的某种桥梁是否能承受某种负荷。对他来说,普遍的规律是一种目的的方法,并把普遍的规律视为理所当然的。   因此,在检验普遍的假设和在预测特殊的事件方面,纯粹的和应用的科学兴趣是各不相同的。但是有一种深层的兴趣,那就是解释一种特殊的或独特的事件。如果我们希望解释这样一种事件,例如,一次确定的车祸,那么我们通常会默默地假定大量常见的普遍规律(如,在某种张力下,骨头会断裂,或者是,任何机车在某种方式下与人体碰撞都将产生足够的使骨头断裂的张力等),因此主要的兴趣是在原始的条件或在原因方面,正是与这些常见的普遍规律结合在一起,才能解释所考察的事件。因此,我们通常会假设性地提出某些原始条件,然后试图找到一些证据以发现这些假设性地提出的原始条件是否为真。也就是说,我们通过新的预测(在其他并且是平常的普遍规律的帮助下)来检验这些从原始条件中得出的特殊的假设,而这些新的预测会遇到可观察的事实。   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很少有必要去为普遍的规律操心,这些规律就在解释之中。操心也只是发生在当我们观察到一些新的或奇怪的事件时,如一种意外的化学反应。如果这种新的事件导致了新假设的形成和验证,那么对它的兴趣主要产生于某些普遍性的科学观点。但是一般说来,如果我们对一些特别的事件和对它们的解释感兴趣,我们就会把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普遍规律规为理所当然的。   现在,这种对特殊事件和它们的解释感兴趣的科学可以被称为“历史科学”,而与普遍性的科学相区别。   这种历史观清楚地表明,为什么那么多历史和历史方法的研究者强调,吸引他们的是特殊的历史事件,而不是任何所谓的历史的规律。从我们的观点看,不可能有历史规律。普遍化完全属于另一类不同的兴趣,与对特殊事件及其因果性解释的兴趣(这就是历史)大相径庭。那些对规律感兴趣的人,就必然转向了普遍性的科学(如,社会学)。我们的观点还清楚地表明,为什么历史常常被描述为“实际所发生的过去的事件”。这个描述很好地表明了历史研究者的特殊兴趣,与普遍性的科学研究者的兴趣相反,不过我们将提出某些反对它的理由。而且,我们的观点解释了为什么在历史中,我们要比在普遍性的科学中更多地遇到其“无限的主题材料”这些问题。因为普遍性的科学中的理论和普遍规律既引人一种“观点”,也引入一种一致,因为对任何普遍性的科学来说,它们产生了它的问题、它的兴趣中心以及研究重点、逻辑结构和陈述等。但在历史中,我们没有如此统一的理论,或者说,我们没有大量的可以自然而然运用的普通的普遍规律,它们实际上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完全不能给主题材料创造一种秩序。例如,如果我们指出波兰1772年的第一次分裂是因为它不能抵抗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的联合力量,那么我们已经不自觉地运用了一些日常的普遍规律,如“对两个同等装备和指挥的军队来说,如果一方占有人数上的优势,那另一方就永远不会取胜”。(对我们的目的来说,无论是用“永远”还是“很难”,都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条规律也许被描述为军事力量社会学的一条规律,但是因为它太常见,以至对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就不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或者引不起他们的注意。如果我们用凯撒的野心和精力来解释他渡卢比孔河的决定,那么,我们是在用一些非常常见的心理学概括,而它们将很难引起一个心理学家的注意。[ 事实上,大多数的历史解释都不是太多地运用了日常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规律,而是不自觉地运用了我在第14章中曾经描述的“情境逻辑”,也就是说,除了描述个人的兴趣、目的和其他情境因素(如对某人有用的信息政十的原始条件,不自觉地并且最接近地假定了日常的普遍规律,即神智健全的人通常或多或少是按理性行动的] 。 三   因此,我们看到,那些历史解释所运用的普遍规律既没有结历史提供一种选择性的、统一的原则,也没有为历史提供‘观点”。在一种非常有限的意义上,封闭的历史可以为一种事物的历史提供这样一种观点,比如,权力政治学史、经济关系史、技术史或数学史就是这样的例子。但是,一般来说,我们需要进一步的有选择性的原则和观点,它们同时也是兴趣的中心。而这些原则和观点是由先行的观念所提供的,这些先行观念在某些方面与普遍规律相似,例如,像下列这个观念:“伟人”的个性,或者“民族性”,或者道德观念,或者经济条件等对历史而言是重要的。然而,有必要看到,许多“历史理论”(它们也许最好被称作“难理论”)在其性质上与科学理论有很大的不同。在历史(包括像历史地理学这种历史性质的自然科学)中,我们所使用的事实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而不能随意被重复或补充。它们是根据一种先行的观点来收集的,所谓的“历史资料”仅仅记录了那些引起足够兴趣而加以记录的事实,因此,资料通常只包含那些适合一种先行理论的事实。同时,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事实可资利用,通常就不可能检验这个或任何其他的后继理论。于是,这些不可检验的历史理论便被直接指责为循环论证,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指责曾经被不公正地加到科学理论身上。与科学理论正相反,我将把这些历史理论称为“一般性解释”。   各种解释是重要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种观点。而且我们已经看到,观点总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历史中,一种能够被检验,因此具有科学特性的历史却很难得到。因此,我们绝不能认为,一般性解释与我们的所有记录相符就能够得以证实。我们必须记住它的循环性以及这样的事实:总有一些其他的(也许是不相容的)解释与同样的记录相符,而且,我们难以像物理学那样,能够得到新的资料来进行判决性的实验。历史学家经常看不到和自己的解释一样的也适合事实的任何其他解释。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即使在物理学领域中,尽管有大量的可靠的事实,也需要不断进行判决性实验,因为旧的实验完全和两种相互竞争的、不相容的理论相符合(试想一下日蚀实验,它需要在牛顿和爱因斯坦的重力理论之间作出选择),那么,我们就会放弃这种朴素的信念:任何一组确定的历史记录只能够以惟一的方法加以解释。   但是,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一切解释都具有同等的价值。首先,总有一些解释确实与认可的记录相左;其次,如果要避免被记录证伪的话,总有一些记录需要或多或少的似真的辅助性假设;再者,有一些解释不能与某些事实相关,而其他的解释却能与此相关并给予“解释”。因此,即使在历史解释的领域中也可以有大量的进步。进一步讲,在上述的多少是普遍的“观点”和那些特殊的或单一的历史假设之间,也许存在着各种中间过程,它们在历史解释中发挥着假设性的初始条件,而非普遍规律的作用。这些假设常常能够得到充分的检验,因此与科学的理论相当。但有些特殊的假设与那些普遍时难理论十分相似,我曾经把它们叫做解释,并且可以相应地归类于那些“特殊的解释”。因为有利于这种特殊的解释的证据,在性质上与某些普遍的“观点”一样,正是一种循环论证。例如,我们仅有的力量也许就是给自己关于某种事件信息,而这些信息只适合于他自己的特殊的解释。而我们试图得出的关于这些事实的大部分特殊的解释,在它们必须适合解释(这种解释用在最初的事实选择上)的意义上讲,是循环论证。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给予这种资料一种解释,而这种解释超出我们力所能及之外(例如,我们对柏拉图著作的解释就是这样),那么,我们的解释也许就具有某些与科学假设相似的外部特征。但是从根本上讲,我们必须记住的事实是,能够被轻易运用的证明某种解释的证据,如果它能够解释我们所知的一切,则这种证据是非常可疑的,因为我们只有找到反例,我们才能检验一种理论。(而不同的“暴露哲学”的赞同者几乎总是忽视这一点,尤其是那些心理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分析者,他们常常受安逸的诱导而认为他们的理论无所不能。)   我前面说过,各种解释也许是不相容的,但是,只要我们把它们仅仅看做是观点的结晶,那么它们就不是不相容的了。例如,人类是稳定进步(朝着开放社会或某种其他目标)的这种解释就与人类逐渐退化或倒退这种解释不相容。但是人们把人类历史看做进步史的“观点”就不必然与那种把人类历史看做是退步史的观点不相容,这就是说,我们既能够写一部朝向自由的进步人类史(例如,包括反对奴役的过程),又能写另一部倒退和压迫的人类史(也许包括白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影响这类事情)。这两种历史不仅并不冲突,而且它们可以相互补充,就像从不同角度看同一风景而看到两种景色一样。这样考虑问题极具重要性。因为每一代人都有其自身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有其自身的兴趣和观点,这导致每一代人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考察和再阐释历史,并且和前代人的方式相互补充。总而言之,因为我们对历史感兴趣,并且也许因为我们希望学习一些东西来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才研究历史。但是,在一种无用的客观性观念的影响下,如果我们对从自己的观点中提出历史问题感到犹豫,那么历史就不能服务于这两种目的。我们不应认为,如果我们的观点是有意识地并且是批判性地应用于问题,就将次于这样一种作者的观点:他天真的相信他不是阐释历史,而是达到了一种客观性的水平,这种客观性使他能够揭示“那些过去实际发生过的事件”。(这就是为什么我相信,在本书中,所能发现的那些甚至是显而易见的个人评论也是正当的,因为它们与历史的方法相一致。)主要的事情是要意识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尽可能有意识地避免陈述事实时的无意识及产生的非批判性的偏见。在其他一切方面,解释必须为自身辩护。解释的丰富性和阐明历史事实的能力,解释的魅力和阐明当今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解释的价值。   总之,不可能有“事实如此”这样的历史,只能有历史的各种解释,而且没有一种解释是最终的,每一代人都有权形成自己的解释。他们不仅仅有权形成自己的解释,而且有义务这样做,因为的确有一种寻求答案的紧迫需要。我们想知道我们的困难如何与过去相关,我们想看到一条道路,我们可以沿着它找到我们感受到讲且所选择的主要使命的答案。如果理性的和公正的方法不能作出回答,这就确实需要产生各种历史的解释。在这种需要的压力下,历史主义者用“我们正在走的是哪条路?从本质上讲,历史注定要我们扮演的角色是什么?”这种非理性的、表面上是实际的问题,来取代“什么是我们选择的最紧迫的问题?它们如何产生?而且沿着什么样的途径我们才可以着手解决它们?”这种理性的问题。   但是,我否认历史主义者有权用自己的方法解释历史,这样公正吗?难道我没有说过:任何人都有这种权力吗?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历史主义者的种种解释是一种例外。那些我们所需要的、公正的各种解释,那些我们决心采用的这种或那种解释,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能够比作一架探照灯。我们用它来照射我们的过去,并且希望用它的光芒照亮现在。与此相反,历史主义者的解释也可以比作探照灯。而是一架对准我们自己的探照灯。尽管我们并不是不可能看清我们周围的任何事物,但它使这变得困难,并且使我们的行动瘫痪。换个说法就是,历史主义者没有认识到正是我们自己在选择和安排历史事实,而他们却相信“历史本身’域“人类历史”,通过其内在的规律,决定着我们自己、我们的问题、我们的未来,甚至我们的观点。历史主义者没有认识到历史的解释应该符合一种需要,这种需要来自我们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和选择;相反,他们却相信,我们解释历史的欲望反映了一种深层的直觉,那就是,通过思考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人类命运的秘密和本质。历史主义试图找到那条人类注定要走的“路”,它试图发现“历史的线索”(如J.麦克默雷所说)或“历史的意义”。 四   但是,有这样一条线索吗?历史有意义吗?   我不希望在这里陷入“意义”的意义问题之中,我自然而然地认为大多数人都足够清楚地知道,当他们说到“历史的意义”或“生活的意义或目的”时,它们意味着什么。在这个意义上,正是在以这种意义来问历史的意义时,我认为,历史没有意义。   为了说明这种意见的理由,我必须首先谈谈,当人们问起历史是否有意义时,他们心目中的“历史”是什么。到目前为止,我自己谈及历史时,好像它不需要任何解释似的。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我希望澄清一点,大多数人所说的那种意义上的“历史”根本就不存在。这起码是我说历史没有意义的一个理由。   大多数人是如何使用“历史”一词的呢?(我们会说,这是一本关于欧洲历史的书,我的“历史”正是这种意思,而不是我们说这是欧洲历史时的意思。)他们在中学和大学里学过历史,他们读历史书,他们看到在“世界历史”或“人类历史”的名义下,历史被看成什么,于是,他们习惯于把历史看成是大致上还算确定的一系列事实。他相信,这些事实构成了人类史。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事实的领域具有无限的丰富性,因此就必须有所选择。例如,我们能够根据我们的兴趣,来写艺术史、语言史、饮食习惯史或者伤寒热史(参见秦塞尔所著的《老鼠、虱子和历史》)。当然,它们都不是人类历史(它们合在一起也不是人类历史)。当人们说人类历史时,在他们心目中存在的是埃及史、巴比伦史、波斯史、马其顿史和罗马帝国史,等等,一直延续到我们今天。换言之,当他们谈到人类的历史时,他们的意思以及他们在学校所学到的是政治权力的历史。   没有人类的历史,只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无数的历史。政治权力的历史是其中之一,而它被提高至世界历史。但是我认为,这是对一切得体的人类概念的冒犯。再也没有比把贪污史、抢劫史或放毒史当作人类史更糟糕的事。因为权力政治学的历史不是别的,而是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它当然包括某些掩盖它们的企图)的历史。这就是在学校中讲授的历史,有些最大的罪犯被颂扬为历史的英雄。   但是,在具体的人类历史这种意义上,真的没有普遍的历史这类事物吗?不可能的。我相信这必然是一切人道主义者,尤其是一切基督徒的回答。如果存在着什么具体的人类历史的话,那也必然是全人类的历史,它将必然是全体人类希望、斗争和受苦的历史。因为没有一个人比他人更重要。很显然,这种具体的历史是写不出来的。而我们必须有所抽象、省略和选择。但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得到许多历史,在其中,我们就能获得那曾经被渲染为人类历史的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的历史。   但为什么恰好选择了权力的历史,而不是宗教史或诗歌史呢?这里有几个原因,其中之一是权力影响我们每个人,而诗歌只影响少数人。另一个原因是人有权力崇拜的倾向。毫无疑问,权力崇拜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洞穴时代的遗迹之一,也是人类的一种奴性。权力崇拜起源于恐惧,是一种应当受到轻视的情绪。权力政治学为什么成为“历史”核心的第三个原因是那些掌权的人要别人崇拜他们,而他们因此可以实现他们的愿望。许多历史学家是在皇帝、将军和独裁者的监督下写作的。   我知道,这些观点将遇到来自众多方面的强烈反对,包括某些基督教的辩护者。尽管在《新约》中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支持这个教义,但它却经常被认为是基督教条的一部分,这种教义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身,历史是有意义的,而历史的意义就是上帝的意志,因此历史主义被认为是宗教的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坚信,不论从理性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的观点看,还是从基督教自身的观点看,这种观点纯粹是一种偶像崇拜和迷   在这种有神论的历史主义背后有什么东西呢?和黑格尔一样,历史主义把历史——政治的历史——看做一个舞台,或者说看做一出冗长的莎士比亚戏剧,而观众要么认为“伟大的历史人物”,要么认为抽象的人类是戏剧的英雄。然后他们问道:“谁写了这个剧本?”当他们回答说“上帝”,他们便认为他们给出了一个虔诚的答案。但是,他们错了。他们的回答简直是亵渎神明,因为剧本不是上帝写的(他们当然知道这点),而是历史学教授们在将军和独裁者的监督下写的。   我并不否认从基督教的观点来解释历史就像从任何其他观点来解释历史一样,都是正当的,而应该强调的是,我们西方人的种种目标和目的,例如,人道主义、自由、平等,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基督教的影响。但是同时,对自由的历史的淮一理性的、也是惟一的基督教的态度是,我们自己承担自由的历史的责任。在同样意义上,我们承担起创造我们生活的责任,惟有我们的良心才能对我们加以裁决,而不是世俗的成功。那种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身和他的审判的理论,与那种认为世俗的成功是我们行动的最终判断和证明的理论彼此难以区别,它与那种认为历史将作出裁决(也就是说,未来的强权即公理)的教条是一回事,它与那种我称之为“道德未来主义”是一样的。主张上帝在通常被称作“历史”的事物中显现自身,在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的历史中显现自身,实在是亵渎神明。因为在人类生活领域中所真正发生的事,是很少被这种残酷的、同时又带有雅气的事件涉足的。那些被遗忘的、不知名的个人,他们的忧伤和快乐、痛苦和死亡,这才是迄今为止人类体验的真实内容。如果历史能告诉我们这些内容的话,那么我当然不应该说在其中看到上帝的指示是亵渎神明。但这样的历史不会、也不可能存在。一切现存的历史,伟人的历史和权力的历史,至多是一场肤浅的喜剧,是一场在现实之后的权力所表演的小丑歌剧(就像荷马的小丑歌剧,奥林匹斯诸神的权力存在于人类斗争的场是背后)。我们最坏的本能就是对权力、对成功的偶像崇拜,它使我们相信这就是实在。在这种不仅是人造的,而且是人伪造的“历史”中,一些基督徒竟然看到了上帝之手。当他们把上帝放入他们渺小的历史解释中时,他们竟然懂得和知道了上帝的旨意。神学家K.巴思在他的《信条》中说:“正相反,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当我们说‘上帝’的时候,我们所思和所知的一切并没有接近或理解上帝……而是我们自己所构思和自我创造的偶像之一,不论是‘精神’还是‘自然’,‘命运’或是‘观念’……”(与这种态度相一致,巴思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己的新教教义”是“难以让人接受的”,并且是对基督神圣仪式的冒犯。)然而,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这不仅形成了一种狂妄自大的企图,更是一种反基督教的态度。因为基督教教导我们,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认为世俗的成功不是决定性的。“基督在罗马总督派拉多手下受难”,我再次引用巴思的话:“那么派拉多是如何受信条影响的呢?马上可以得出的答案是:这是个时间问题。”因此,那些成功的人代表了那一时期的历史权力,他们在这里起到暗示这些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纯粹技术性的作用。那么,这些事件都是些什么东西呢?它们与权力一政治的成功、与“历史”无关,它们也木是犹太人反抗罗马征服者的不成功的、非暴力的民族主义革命(按照甘地的方式)的经历。这些事件不是别的,只是一个人的受难。巴思坚持“受难”一词指的是基督的一生,而不是仅指他的死。他说:“耶稣受难。因此,他没有统治,没有胜利,也没有成功……除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外,他一无所成。他与他的人民和信徒的关系也同样如此。”我引用巴思的话旨在表明,不仅仅我有这种“理性主义”或“人道主义”观点,而且在这种观点看来,崇拜历史成功与基督教的精神显得格格木人。基督教所关心的不是强大的罗马征服者的历史行为,而是(用克尔凯戈尔的话说就是)“一些渔夫给了世界什么”。然而,一切对历史的有神论解释都试图在记录下来的历史中,比如,在权力史中、在历史的成功中,看到上帝意志的显现。   对这种“上帝在历史中显现的教义”的攻击,很可能会收到这样的答复:基督的成功在他死后,通过受难,基督在人世间的不成功的生命最终作为最伟大的精神胜利而向世人展示,而这就是成功;他的教义之果显示和证明了成功,“最后者将为最先者,最先者将为最后者”的预言也由成功加以确证,这就是成功。换言之,这是基督教会的历史成功,通过它,上帝的意志而得以昭示。但是,这是一条危险的防线。教会世俗的成功是对基督教一种有力的证明这种意思,显然表现出信心不足。早期的基督徒是没有这种世俗的鼓励的(他们相信必须以良知判断权力,而不是相反)。那些相信基督教义的成功史就显示出上帝意志的人应该问问自己,这种成功究竟是不是基督教精神的成功?同时,当教会受迫害的时候,而不是胜利的时候,这种精神是否就不成功呢?而且,哪一种教会更纯洁地体现了这种精神?是受难者的教会,还是得势的宗教裁判所的教会?   似乎有许多人会承认这一点,就像他们坚信基督教的信息是信则灵一样,但是他们又相信这个信息是一种历史主义的信息。这种观点的一个杰出代表就是J.麦克默富,他在《历史的线索》一书中,发现基督教教义的本质就在历史的预言中,他看到基督教的创立者就是“人性”辩证法的发现者。麦克默雷认为,根据辩证规律,政治的历史一定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世界的社会主义共同体。人性的基本规律不会被打破……正是那些虔信者将得到世界”。但是这种历史主义用确定性代替希望,必然导致道德未来主义。“规律不可能被打破”,这样,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确信,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将产生同样的后果,最终甚至连法西斯主义都必将导致那种共同体,因此,最终的结果不是根据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也不必为我们的责任担忧。如果我们被告知,在科学的基础上,我们能够确信“最后者将为最先者,最先者将为最后者”,这难道不是用历史预言代替良心吗?这种理论难道不是在危险地靠近(当然与作者初衷相反)这个训戒:“要警醒啊!要记住基督教的创始人告诉你们的东西,因为他是人性的伟大心理学家和伟大的历史预言家。及时加入虔信者的行列吧!因为根据无情的人性科学规律,这是走向天堂的必由之路!”这种历史的线索意味着对成功的崇拜,它意味着,虔信者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将站在胜利的一边。它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把我曾经描述为马克思的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转换为人性心理学和宗教预言的语言。这种解释所蕴含的意思是它在事实中看到了基督教的最伟大的成就:基督教的创始人是黑格尔的先驱者——是一个卓越的、公认的先驱者。   我的观点是,成功不应该受到崇拜,它不能是我们的审判者,而我们也不应该被它所迷惑。我尤其要表明,我的这种与我所信以为真的基督教义相一致的态度,不应该被误解。这些观点并不是打算用来支持我在上一章所批评的“来世”态度。我并不清楚基督教是否是来世的,但它确实教导我们说,证明人的信仰的惟一途径就是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实际的(而且是世俗的)帮助。对权力、荣耀和财富这些所谓世俗成功采取一种极度的冷漠,甚至蔑视的态度,完全可能与这种企图相结合,这种企图就是尽力在这个世界上朝人们已经确定的目标前进,而且具有明确的创造成功的目的,这不是为了历史的成功或通过历史来证明,而是就成功论成功。   在克尔凯戈尔对黑格尔的批评中,可以发现对这些观点的有力支持,特别是支持了历史主义和基督教的不相容性。尽管克尔凯戈尔从来没有完全摆脱他所受的黑格尔教育传统,但是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更清楚地认识到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意味着什么。克尔凯戈尔写道:“在黑格尔以前,有些哲学家试图解释……历史。然而当上帝看到这些企图后也只能微笑,但上帝不直接发笑,因为上帝对他们还有一种通人情的、真实的诚意。但是黑格尔啊?这里,我需要荷马的语言。上帝是如何狂笑啊!一个如此可恶的小教授,他竟然看透了一切事物和一切事物中的必然性。还是他,现在在他的手摇风琴上把~切都给演奏出来:听啊!奥林匹斯的诸神!”接着,克尔凯戈尔谈到了无神论者叔本华对基督教的辩护者黑格尔的攻击:“读叔本华的书让我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快乐。他所说的完全是真的,他——作为一个德国人应该如此——做到了谁有德国人才能做到的那种直率。”而且,克尔凯戈尔自己的表述也像叔本华的表述一样直率,他继续说道,黑格尔主义(他称之为“这种卓越的精神的腐败”)是“一切放荡形式中最令人厌恶的”,他说它是“自负的霉素”、“理智的卖淫”和“光荣无耻的坠落”。   的确,我们的伦理教育和我们的知识教育一样,都坠落了。它因为追求浮华而败坏,它用人云亦云的方式取代了对(所说所做的)事物的批判性的评价。它被历史舞台上(我们是其中的演员)华丽的浪漫观念所败坏。而我们被训练成眼睛朝上来表演。   要教育人在与其他个体的比较中,对自身的重要性作一种理智的评价。但是,荣誉和命运的伦理学彻底搅乱了整个问题,这种道德一直存在于建立在经典基础之上的教育系统中,这些经典有关于权力历史的浪漫观念,而且,它们的浪漫的部落道德可以追溯到赫拉克利特,这种教育系统的根本基础就是权力崇拜。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再次用一下这种分类)的合理结合——即“真正重要的是人类个体,但我并不认为我有多么重要”这种观点——被抛弃,而代之以一种理所当然的自我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浪漫结合。也就是说,自我的重要性、自我情感生活的重要性和其“自我表现”等被浪漫地夸大了,随之而来的是团体、集体和“个性”之间的紧张。这取代了其他个体、其他的人,而且不允许有合理的个人关系。这种态度所蕴含的策略就是“要么统治他人,要么屈服于他人”;要么成为一个与命运搏斗并且赢得荣誉的伟人和英雄(赫拉克利特说:“越是伟大的奋斗会带来越大的声誉。”)要么归属于“大众”,把自己交给领袖并且为集体的更伟大的事业而牺牲。这种夸大自我和集体之间紧张的重要性中,有一种神经质的、歇斯底里的因素。我不怀疑这种歇斯底里,这种对文明的紧张反应是那种强烈要求英雄崇拜的伦理学、统治和服从的伦理学的情感基础。   这一切的基础中有一个真正的难点。但十分清楚的是(就像我们在第9章和第24章所看到的),政治家应该集中精力与罪恶作斗争,而不应该为“积极”或“更崇高”的价值,如幸福等而奋斗,而从原则上讲,教师却有不同的立场。尽管教师不应该把他的“更高的”价值标准强加给他的学生,但他应该努力激励他们对这些价值的兴趣。他应该关心他的学生的灵魂(当苏格拉底告诉他的朋友要关心自己的灵魂,他是在关心他们)。因此,在教育中的确存在着某些浪漫的或审美因素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不应归于政治学。但是,尽管从原则上讲这是真实的,但它不适合于我们的教育体制。因为它预先假定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有一种友谊的关系,就像第24章所强调的,这是一种双方必须都自由终止的关系(苏格拉底选择他的同伴,他们也选择了他)。在我们的学校中,正是学生的数量使得这一切变得不可能。因此,试图强加种种更高的价值,这不仅是不成功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更高的价值对有些事物所导致的伤害,要比人们心目当中的理想造成的伤害更具体、更公开。无论如何,那些信任我们的人不应受到伤害,这个原则应该被公认为教育的基本原则,就像它是医学的基本原则一样。对我们的教育体制来说,“不伤害”(因此,“给年青人最迫切需要的东西,以使他们独立于我们,并能够自我选择”)是极有价值的目标。这个目标尽管听起来是不过分的,但它的实现却有些遥远。但是,“更高的”目标,诸如“个性的全面发展”之类,却是时尚,这些目标是典型的罗曼蒂克而且实在是荒谬的。   在这些罗曼蒂克观念的影响下,个人主义仍然被等同于自我主义(柏拉图就是这样),利他主义被等同于集体主义(即,用团体的自我主义取代个体的自我主义人但是,这对清楚地形成主要问题是一种阻碍,这个问题就是,在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中,如何对自己的重要性获得一种理智的评价。在这些观点影响下,我们感到,必须追求超越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我们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并为此牺牲,而这种东西说到底就是负有“历史使命”的集体。我们被告知要作出牺牲,同时又保证,我们这样做法将得到极大的回报。这些观点告诉我们,我们将要作出牺牲,但我们因此也将得到荣誉和声望。在历史的舞台上,我们将成为“主角”和英雄,小的冒险就能取得大的奖赏。在一个只考虑少数人,而没有人关心平民百姓的时期,这是一种令人怀疑的道德。这是政治和知识贵族的道德,只有他们有进入历史教科书的机会。它不可能是那些赞同公正和平等主义的人的道德,因为历史的声望本身不可能是公正的,它只可能被非常少的人得到。而无数的、和那些少数人一样有价值的人,总是被历史遗忘,或许他们才更有价值。   也许应该承认,赫拉克利特的伦理学,这种认为只有后代人才能给予更高奖赏的学说,在许多方面也许比那种教我们现在追求奖赏的道德学说要优越一点。但它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藐视成功和奖赏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不需要谁来发明,这些不是新的东西,至少在基督教的早期,它就被讲授。我们今天的工业和科学的合作又再宣讲这种伦理学。所幸的是,那种罗曼蒂克式的、历史主义的追求名誉的道德似乎正在衰退。“无名战士”就展现了这一点。我们开始认识到,默默无闻地牺牲,也许比公开的牺牲一样有意义,或者甚至更有意义。我们的伦理教育必须适应这一点,必须教育我们做好我们的工作,即使牺牲也是为了这种工作本身,而不是为了得到赞扬或避免受到责备(事实上,我们都需要某种激励、希望、赞扬、甚至责备,但这完全是另一码事)。我们必须在我们的工作中,在我们自己所做的一切中,而不是虚幻的“历史意义”中来证明自己。   我主张,历史没有意义。但这个主张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为历史所做的一切在政治权力史中显得束手无策,或我们必须把它当作一种残忍的玩笑来看待。因为我们能够从这些权力政治学问题出发解释历史,我们所选择的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我们的时代中。我们能够从我们为开放社会,为理性的统治,为公正、自由、平等,为控制国际犯罪而奋斗的角度来解释权力的政治学的历史。尽管历史没有目的,但我们能够把我们的目的赋予其上;而且,尽管历史没有意义,但我们能够给予它以意义。   在这里,我们再次遇到自然和约定的问题。无论是自然还是历史都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无论是自然的或是历史的事实都不能为我们作出决定,它们不能决定我们将要选择的各种目的。正是我们把目的和意义赋予自然和历史。人类不是平等的,但我们能够决定为平等的权利而奋斗。像国家之类的人类各种机构不是合理的胭我们能够决定为使它们更合理而奋斗。从整体上讲,我们自己和我们的日常语言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但我们能够努力成为更理性一点,我们能够训练我们自己把语言当一种理性的交流工具来用,而不是(我们浪漫的教育家所说的)自我表现的工具。历史本身——当然,我指的是权力政治学的历史,而不是指不存在的人类发展史——既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但我们能够决定把这两者都给予它。我们能够为开放的社会、反抗它的敌人(他们总是根据帕累托的劝告而悄悄地坚持他们的人道主义的感情)而奋斗,我们能够据此来解释历史。最后,我们可以以同样的方式谈“生活的意义”,正是由我们来选择我们生活的目的将是什么,我们选择我们的目的。   我相信,这种事实和选择的二元论是重要的。事实之类没有意义,只有通过我们的选择,它们才获得意义。历史主义只是许多想克服这种二元论的企图之一种,它起源于恐惧,因为它怯于承认:甚至对我们自己选择的标准而言,我们也承担着最终的责任。但是在我看来,这样一种企图正好表现出通常被描述为迷信的东西。因为它假定,我们能够在我们没有播种的地方收获,它试图使我们相信,我们只要与历史同步,一切都将,并且必然是一帆风顺,不需要我们作重要的决定(它试图把我们的责任转移到历史身上,最终转移到超越我们自己的恶魔般的权力游戏身上。它试图把我们的行动建立在这些权力背后的意图基础之上),而这些背后的意图只有在神秘的灵感和直觉中才向我们展现。因此,它把我们的行动和我们自己放在这样一种人的水平之上,这种人从占星术和梦中获得灵感,在彩票中选择他的幸运数。就像赌博一样,历史主义起源于我们对我们行动的理性和责任的绝望。它是一种贬值的希望和贬值的信仰,它试图用一种起源于伪科学,关于星相、“人性”或历史命运的伪科学的确定性来取代希望和信仰,而这种希望和信仰起源于我们的道德热情和对成功的轻蔑。   我断言,历史主义不仅在理性上是站不住脚的,它也和任何倡导良心重要性的宗教相冲突。因为在强调我们对我们的行为的最终责任方面,这种宗教必然赞同理性主义对历史的态度。的确,我们需要希望,不带希望地行动和生活是我们力所不及的。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太多,我们也不必赐予太多。我们不需要确定性。尤其是宗教不应该成为梦幻和愿望的替代物,它既不应该像持有彩券,也不应该像持有保险公司的保单。宗教中的历史主义因素是一种偶像崇拜和迷信因素。   对事实和选择的二元论的强调还决定了我们对“进步”之类观念的态度。如果我们认为历史是进步的,或者认为我们必定是进步的,那么我们就犯了和那些相信历史是有意义的人一样的错误,他们相信历史的意义能够从历史中发现,不需要我们赋予它。而进步就是朝着某种目的,朝着人之为人的存在的目的。但历史木可能做到这点,只有我们人类个体能够做到。通过保卫和巩固那些自由和进步所依赖的民主制度,我们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当我们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进步取决我们、取决于我们的警醒、取决于我们的努力、取决于我们目标概念的清晰、取决于现实主义的目标选择,那么,我们就将做得更好。   我们不做预言家,我们要成为自己命运的创造者。我们必须学会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并且尽量留意我们自己的错误。当我们抛弃了权力的历史是我们的审判者这种观念时,当我们已经不再担心历史是否将为我们作证明时,也许就是我们可以成功控制权力之日。这样的话,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证明历史,而历史正需要这样的证明。   本书第1版第1卷的最后手稿完成于1942年10月,第2卷的手稿完成于194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