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自序 有些人,有些事   后来,我长大了。   许多童年故事都以这句话作结,我却想以这句话作为《喜欢》的开场。   我已经长大了,仍对一切美好的事物着迷,心里还藏着一对孩童的眼睛,那是一双易感的、好奇的、落泪的眼睛。一方面容易动心,一方面又善于隐藏的我,是一半女人一半孩子的我。对于生命总有许多迷惑,有时发呆,有时忽然微笑起来,我真的已经长大了吗?但我还记得小时候多么喜欢故事;还记得少年时多么浪漫而又寂寞,我开始尝试少年小说的创作,于是有了《珍珠眼泪》、《十五岁生日》和《我真的想知道》。   后来,我长大了,才发现,有些事,原来不是说过去就能过去的。   记得失去爱情那一年,从春到夏天,从夏天到冬天,有秩序的重整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复元。我在各地的巡回讲座曾经向那么多读者,诉说爱情的美好失恋后应该满怀感激,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甚至,为了向己证明一切都过去了,我温和礼貌的与分手的情人相约喝午茶,云淡风清的笑谈往日的点点滴滴。我没有支离破碎,我度过了,假若这是一波涛淘涌的津渡,我骄傲的以为自己撑篙溯流而上了。   直到一年后的一个深夜,我轻快膏打计算机键盘,书写一个爱情故事,收音机惯常开着,让歌曲或音乐充满空间。我忽然听见一个女歌手很有情感的唱着:如果那时真的让爱留下来也许现在只会变得更孤独情愿笑着流过泪不让生命荒芜也许我们都该庆幸这样结束我的手指停住,我心中那块被剜去的伤口,痛澈神魂,不能再支撑。我掩住脸,在寂静的夜里,哀哀痛哭。   我的哭泣,已经八是无了某个人,而是为着对往昔的迷恋与痛惜,往事一去不回了,我却不甘心,还不想放手前使我一直陷在冰冷的溪水里,载浮载沉。我再不想挣扎了,不想假极自己很坚强,我需要的是时间,更多岁月过雨,我从往事中明瞭了自己,明了了爱的课题,终于可以再爱。   《嗨,这么巧》的若葵;《在冬天,握住一只小手》的桂华;《再见启德再见》的春溪,都是如此。   爱得更从容,也更自由。   有些人,真的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   多年以前,当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总有一些在乎的人。他们的一言一笑都牵动着我们的情绪,因为可以相见,我们何等维跃;因为必须离别,我们神伤痛楚。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超出想象的勇敢,也超出想象的脆弱。多年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他不常说话,独来独往,不为什么理由的对我很好,大家都说他很性格,很难亲近,我却总觉得他很容易受伤的样。当他的眼睛看着我,那里面祈请的震颤光芒令我隐隐不安,我的言语和行动变得小心,很怕稍一不慎,就伤了他。   后来,我们即将分别时,他坦白了自己的情感,说,他喜欢我。我终于明白,他不顾一切的付出,如此勇敢,因为他喜欢我。他眼中的期待将他悬荡在欢喜与悲伤之间,如此脆弧,也是因为他喜欢我。将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等你快要忘记我的时候,我就来了。他这么说。   我不想忘记他,忘记他并不能令我比较快乐。记得他,记得自己曾经被真心诚意,戒慎恐惧的喜欢过,虽然没有真实深刻的爱恋,却有着更纯粹的美好。这伤美好温暖的感觉,甚至能够支撑我们走过生命中的冰原。   《天使的咒语》的祥祥;《若要落车,请早扬声》的阿杰;《如果长颈鹿要回家》的阿晨;《喜欢》的邱迟,都是如此。   在心中藏着一个名字,像朵永不凋谢的攻瑰。                       〈一九揪揪年一月台北盆地〉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一章 如果长颈鹿要回家   他看见悬浮的铁轨上,绮绮用一条月光色的链子牵着长颈鹿,慢慢走回家,她一边走一边唱着一首快乐的歌……   “其实,当初并没想要介绍你们认识的。”   绮绮回美国去以后,她的表姐带几分歉意与遗憾的说。   阿晨没说什么,他微微地笑,觉得退了冰度的啤酒简直难以下咽。和绮绮的相遇就是在啤酒屋里。   挑染了鲜红色短发的年轻女孩鼓着腮帮子,一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的食指不时在啤酒杯里搅和两下,好生无聊似的。阿晨特意挑了个远一点的位子坐下,不想被忧郁的气氛感染,他假设这女孩因为忧郁所以显得心不在焉。   “是我女朋友的表妹,有点滑稽的女生,从国外回来的,说没看过啤酒屋,就跟着来了。”小邱凑过来向他解释。   小邱的女朋友是本来就认识的,阿晨失恋以后还替他介绍过女朋友,买卖虽然不成,可仁义还是在的。   “绮绮!喂!绮绮!介绍阿晨给你认识。”表姐一贯热情洋溢的喊着。   阿晨觉得微笑点头好象还不够,不知不觉发现自己伸出了手。绮绮犹豫了三秒钟,右手离开了啤酒杯递给阿晨,带着一朵甜美合宜的笑。阿晨应该考虑要不要握那只啤酒手的,可是他无法抗拒这样的笑意,于是,握住她的,刚刚从啤酒里拔出来的手。   “哈啰!阿晨。”绮绮的声音很孩子气,但不像是刻意撒娇。   她握住阿晨的手,忽然集中起了注意力,盯着他的手背看,好象那上头有一只猫头鹰或者是藏宝图的样子。连阿晨的好奇心也萌生起来,他觉得自己也该看一看。绮绮忽然抽出手,以极迅捷的速度,用指尖刮过他的手背,拈起什么东西,浸泡在啤酒杯里。   “干嘛啊?”表姐嚷嚷着。   “我的鱼跑出来了,现在,我把它捉回去了。”绮绮说。   “哇哈哈… ”小邱笑得好高兴,靠近阿晨:“够古怪吧。”   阿晨用力盯着绮绮的啤酒杯,看不见一条鱼的踪迹,可是,绮绮又继续在啤酒里绕行她的手指头了。阿晨于是知道她一直都在跟她的鱼玩着,纵使,也许那条鱼是别人看不见的。   那夜他们一群人玩到很晚,阿晨住木栅,被分配送住政大的绮绮回家。上车以前,绮绮停下来看阿晨的嘉年华车窗上挂的迷你T恤,小衣裳上写了几行字:等我长大以后我要变成凯迪拉克绮绮用英文询问清楚这几句话的意思以后,笑得伏在行李箱上起不来:“Oh!MyGod!”她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好棒的车!你长大以后一定会变成凯迪拉克的… ”她拍着车门,像跟一个准备联考的孩子说话一样。跑跑跳跳的上了车。   快接近政大的时候,她指着远处的灯光问:“那里是不是动物园?”   “你想去看一看吗?”   他车上的小T恤,是失恋后一个人开车去垦丁,逛进一家个性商店买的,挂了快一年了,没人有过这么激烈的反应,绮绮的反应让他忽然升起一股知己之情,整个人也变得体贴柔软起来了。   车子驶过动物园门前,绮绮问:“我们可以进去吗?”她的声音小小的。   “关门了,我们进不去。”阿晨发现自己的嗓门也压得好小,好吃力。   “我们可以爬墙进去。”   “不行!动物都下班了,我们又没付加班费,它们不给看的。”他像跟小孩说话一样的跟绮绮说。   “这是捷运吗?是不是捷运?”绮绮的注意力已然转移。   “这是捷运,可是太晚了,没有车了。”   “哇… ”她的叹息声很特别:“好大的弯道哦,一定很好玩,我最喜欢有捷运和地铁的城市了。”   “你一定最喜欢台北,因为我们有全世界造价最贵的捷运。”   “那好棒哦。”   好棒?从没听过任何人对这件事有这样的反应,这个女生显然不知民间疾苦,也不懂嘲讽的艺术。   但是,他们还是约了一起去动物园,以及搭捷运。   阿晨后来知道了绮绮的事。她小学毕业以前都是外公外婆带的,像个小公主一般受宠,天天说不完的童话故事,后来,长年在国外经商的父母亲,接了绮绮去共同生活,绮绮因为不能适应,变得自闭,常吵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表姐说她父母的感情不好,她又没有兄弟姐妹,一定是太孤独了。她回来探亲度假,全家人都宠着,尤其是她的外公外婆。   阿晨还是约她,并且发现如果一直找话题跟她说,她就没时间东想西想,想出一堆有的没有的。   有时候他下班已经十点多,便约她去动物园捷运轨道下的河堤聊天,他们一起仰头看四节车厢从头顶经过,光亮混合着声响,像一枚巨大的流星,缓缓低空飞过。   绮绮仰头专注的看列车,阿晨悄悄看她光洁小巧的下巴,弧度优美的颈项。   下一次,他对自己说,下一次列车经过的时候,我一定要吻她。   可是,绮绮眨动着睫毛的样子看起来太无邪,他明明知道她已经二十四岁了,还是觉得她像未成年少女。他建议她下次把红色的挑染发丝换成白色,也许会比较成熟,然后他也比较不会有罪恶感。   一群人去唱KTV的时候,绮绮一支歌也不唱,只是坐在那里克尽本分喝饮料,不一会儿就把欢乐壶喝光了,又不唱歌,阿晨不知道她喝那么多彭大海干什么。   坐在河堤上,阿晨说:“现在没有人,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吧。随便唱一句也行,我听不懂的也可以。”   绮绮说她没有歌可以唱,她不会唱任何一首歌。   “那么,将来我想起你的时候,一首歌也没有了。”   “你想我干嘛?”绮绮抱着膝盖。   阿晨的沮丧与受伤的感觉一起涌上来,他自暴自弃地:“对啊,我干嘛那么无聊,朋友一大堆,不必想起你的… ”说完了,一点都没有挽救摇摇欲坠的情绪,反而更加挫折。   呼啰啰… 捷运列车从头顶经过。阿晨沉笃着声音,下定决心的说:“绮绮,我喜欢你。”   仰着头的绮绮转回头看住阿晨,她说:“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楚。”   还有没有勇气再说一次呢?   “我说,我喜欢你。”   绮绮撑着从堤上跳下来,走向他还没变成凯迪拉克的车,她说:“喜欢不是爱。”   那一夜开始,阿晨认真思索,喜欢和爱之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是否因为她真的挺奇怪的,所以他只是喜欢她,还没爱上她?   她的奇怪是因为她眼中的世界和大家都不同。看着最后一班捷运进站,灯火通亮的车厢里,几乎一个人都没有,绮绮便说:“这是动物园专用的车,猩猩啦,河马啦,骆驼啦,老虎狮子啦,通通回动物园的家了。”   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彷佛真的看见扶老携幼的动物们,鱼贯地走出车门,下了阶梯,进入动物园大门。   “每个动物都回家了,只有我和长颈鹿不能回家… ”她忽然悲伤起来。   “为什么长颈鹿不能回家?”   “车厢太矮了,长颈鹿怎么塞得进去啊?”   “那,你为什么不能回家?”   “我不知道家在那里。”   暑假结束之前,他送她回家,下车以后,她绕到驾驶座旁,对他说:“拜拜!凯迪拉克!拜拜!”   同时,她轻轻吻了吻他的脸颊。   下一次见面,不管有没有捷运,我一定要吻她。阿晨对自己盟誓。   但,他没有机会,因为绮绮回美国去了,她留下地址请表姐转交给他。阿晨有一种很奇怪的虚无之感,一个没有国度,没有歌曲,也没有家的女孩,一个永远不肯长大的女孩,前几天还质疑过喜欢与爱,接着就不告而别了。他没有和她连络,只把这样的一场相遇当成梦,此刻,梦醒了。   可是,看见捷运,还是忍不住想起动物搭捷运回家这一类的话,想着想着便一个人笑了起来。   又在啤酒屋碰见小邱和绮绮的表姐,小邱告诉他,那个怪表妹回国以后进医院治疗去了,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把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治干净。然后,表姐说了,当初,并没有意思介绍他们认识的。   阿晨慌慌草草的喝着啤酒,想到绮绮那样可爱的笑脸,却一直忍受着一些摆脱不掉的困扰,他的内心涌动一种难以形容的缠绵痛楚,这,难道就是爱了?果然与喜欢是不一样的。   他们到底要把绮绮治成什么样子啊?   那夜他梦见了绮绮。   第二天便写了一封信,告诉绮绮,在捷运最末班车之后,在猩猩、河马、骆驼、狮子、老虎都下车以后,他看见悬浮的铁轨上,绮绮用一条月光色的链子,牵着长颈鹿慢慢走回家,她一边走一边唱着一首快乐的歌,原来,她的歌声如此悦耳动人。   如果长颈鹿要回家,一定会有办法的。   如果绮绮要回家,也一定办得到。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二章 珍珠眼泪   他把珍珠偎在脸畔,我的眼泪,在他的面颊上。   像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意,他的明亮的眼,我的明亮的泪,天上明亮的星星。   倚靠在岩石旁的洞穴里,夕阳渐渐沉落,落进大海,然后,月亮会升起来,今夜是圆月,是我上岸的日子。   我已经等了一整天,等着风把我的鳞片吹干,等着月光将我的尾化为人类的双腿。在水晶球里,我看过人们用腿走、跑、跳,以及舞蹈;在宫殿里,我也听姊姊们描述过一双腿的美妙,站立在地上并且行走的神奇。等待这时刻的到来,其实已经很久了。   是的,我是鱼。但我不是普通的鱼,我是人鱼。   我们与人类本是同族,百万年前,生活在海洋的我们改变形貌,从海里走上陆地。临上岸,我的祖先犹豫了,因为舍不得拋下碧蓝的水晶世界,这一迟疑,下半身无法变化,只得与人类的祖先告别。   回到海里的人鱼族裔失意惆怅了许多年,因为,上岸以后的人类仍有下海的本领,近来甚至还飞上了天,彷佛是无所不能的。可是,化为人上岸游历一番,又回到海乡的族人,最近总是说,陆地上的生存环境愈来愈恶劣了,人类也不像我们这样优雅和平,他们不断制造战争与屠杀,血和火和死亡。   “终有一天,他们会回来的。”族里有智能的长者这样说:“我们祖先的选择没有错。”   然而,对于陆上的大千世界,缤纷万状,我们仍是好奇的。不知从何时开始,男鱼十八岁那年,女鱼十六岁那年,可以有三十天的地上岁月,从这个月圆之夜,到下一个月圆之夜。   这样的时刻,总算让我等到了。   黎儿!黎儿……   我的姊姊们浮上水面,缓缓游到洞穴边。   月亮快出来了。大姊说。   你真的决定上岸去吗?二姊问。   去吧!   我错过了这个机会,好后悔呢!四姊说。   得了!你那时忙着恋爱,那里希罕。三姊笑着调侃四姊。   她们说着笑着,但,我们并不靠声音和语言来表达。我们心意相通。这一点似乎比人类进步,据说语言文字不易精确传达,加上人类善于隐藏、掩饰,言不由衷,许多误会、冲突,甚至战争,便是这样引发的。   镜姨叫我带这个给你。二姊送来一粒橙色的丸药。   这是什么?   这是声音和语言。你需要的,假如真的找到了他,就要让他明白你的心意……   我们同时想到,许多年前族里最美丽的人鱼公主,为了爱人,甘愿变成泡沫的悲惨故事,只因她缺少沟通能力。同样的错误,我们鱼族绝不再犯。   镜姨要什么条件作交换呢?我问。   镜姨是族里的巫师,从她的水晶球中,我知道了自己要找的人在那里。而她叫姊姊送来声音和语言,一定是有条件的。   吃了这药,你就失去游泳的能力,在恢复原形以前,下海就会淹死。二姊看着我。   怕什么!只有一个月。四姊嚷着。   你不知道。有时候会很想家的。三姊说。   我环顾她们,突然觉得舍不得了,突然觉得害怕,不想离开了。   黎儿!你只能有一次机会,一定要想清楚。大姊慎重地说。   我彷佛又见到他,那个健康俊朗的水手,在波涛中翻滚如游龙,他的朗朗笑声;念诗时温厚沉稳的声音,棕色的微卷发丝,棕色的饱含情感的眼眸,嵌在颊上深深的酒窝,撒网时矫健的身手。   我从二姊手中接过丸药,吞咽下去。   “我要上岸去。”我说。我听见自己这样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原来,原来我的声音听起来是这样的。   “我的声音好听吗?”我兴奋地问。   月亮出来了。姊姊说。   你的声音很好听。说这话的是男鱼昆德,他不知何时来的,并且带来了我们的小妹妹吉儿。   吉儿喊着:姊姊别走哇!   她迅速游过来抱住我,剧烈的疼痛使我弹起来,摔在岩石上。   别碰她!姊姊们拉开吉儿:她的尾巴和鳞片已经风干了,马上就要蜕下来了。   在银白的月光下,我看着下半身奇特地裂开分离,姊姊们帮着我揭开尾巴,罩上人类衣裳的剎那间,我看见一双腿,真的是一双人类的腿。   我转侧身子,坐在岩石上,试着感觉有腿的感受。   昆德把我的尾巴浸在水中,跟随了我十六年,现在彷佛不属于我了。   我替你保管。昆德说:一个月以后你不回来,它就会僵硬,鳞片会脱离,再也不能用了。   他取出一只琉璃小瓶给我。   带着这个。   “这是什么?”   人类缺不了空气,阳光和水。我们人鱼族缺不了海洋和生命之泉。这是生命之泉。你每天喝一点,就不渴了。   “谢谢你。”   姊姊!你会回来的,是不是啊?吉儿高声嚷着。   “我当然会回来。”   一个月以后,我们来接你。姊姊们挥手:别怕!走吧!再见了。   再见了。我的蓝色的海乡。   我的肌肤首先变换颜色,长年在海水中被映蓝了的肤色,在月光下,逐渐褪色,成为皎洁莹白。我的行动因突然沉重的身体而迟缓,是因为不再有水中浮力的缘故吧?大概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我向内陆走去,往心中那个方向走,走着走着,听见潺潺流水声,啊,是小溪。我又走,突然被眼前不能置信的景象惊慑,那该是一片草原,弥漫一整片,细细小小,荧荧亮光。一大片闪闪发亮的大草原。仔细望去,发现那亮光移动着,草原彷佛也飘荡着。是虫呢!是一种提着灯笼飞翔的虫子,陆地上竟有这么动人的景色。我征怔地看了许久,不忍离去。   继续走,走过村庄时,闻到了浓郁的香气,是二姊说的七里香?还是三姊说的玉兰花?   黑夜中不能辨识的一股幽香。   当我终于走进这座叫华郡的城镇时,天已经亮了。   华郡的人们大概是勤奋的,上工、上学、作生意,都早起并且出门了。我在路边坐下,觉得疲倦了,又饥又渴。   而且,因为长途跋涉,我心中的方位已失去,我迷路了。   街道上的人渐渐多起来,我的恐惧也浮升起来,现在,我真的置身在人类的世界了。听着他们的喧哗,嗅着他们的气味,愈感到孤独。   “你们看!那女孩的头发好美。”   这是第一个向我表示善意的女孩,叫做珊珊。   “你从外地来的吧?只有一个人吗?需要帮助吗?”她俯身问我,黑色的短发,戴着俏皮的小帽子。   其它的男孩女孩也围拢过来,我尝试着用他们的语言沟通:“我、来找、方若士。他是一个、水手。”   “啊!”他们站起身子,一齐望向走在前方的年轻人。   “叫他!”珊珊简短下令。   立刻有个小男孩跑上前去,跟那年轻人说话,年轻人站住,转回头……是他吗?我深深思念,不能忘怀的那个人。   转回头,拧起的眉,飞扬的眼,修长的身材,的确很像,但我知道不是他。   不是。我的如擂鼓一般的心跳逐渐平息下来。   年轻人走到我身边,上下打量,然后问:“你是谁啊?找方若士做什么?”   “喂!方思洋!你怎么这么没礼貌。人家是客人耶!”珊珊在一旁打抱不平,我开始喜欢她了。   “大小姐!这里没你的事了。她是我家的客人。”   “神气活现。”珊珊甩头就走,却又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黎儿。”   “很高兴认识你,如果受了欺负,来找我。”   他们都离开了,只剩下我和方思洋。我有些紧张,显然他并不和善。人类为什么那么容易生气呢?   我紧盯着他看,他却像有些腼腆,眼光望向另一边说:“跟我走吧。”   我默默地跟随他,穿过大街,转进幽暗阴湿的小巷,踩着石板地,他忽然问:“你怎么认识他的?认识多久了?”   “我,偶然认识的,大概三年前。”   是的,三年前我在海面上看见他,听见他吹口琴,那时候就在等待十六岁的生日了。   “三年前?”思洋停了停,而后继续走,自言自语地说:“真奇怪……”   他在一栋半倾的破旧房子前站住,对我说:“你要找的人就在里面。”   周围都是齐整洁净的楼房,有些阳台窗上还种着花,方若士为什么竟住在如此简陋的地方?他不是个积极勤奋的青年吗?   看见我迟疑着,思洋大声叩门,并且扬起声音唤:“伯伯!伯伯……”   没有回答,门却开了,大概没锁上。思洋索性推开门,狭小的房子充满霉味,所有家具堆在一起,高高的窗口投射进来一束光,光内的摇椅上,颓倒着一个男人。   “他怎么了?”我惊恐地。   “别拍!他只是又醉了。这些年来,他总是这样。”   我跟着思洋走过去,才看清那是个须发不整的落魄老人,松弛的皮肉堆积着,灰垢与皱纹堆积着。令人不舒服的凸腹和冲天酒气。   “醒一醒啊!伯伯!有客人来找你。”   “不是。我不找他,我找方若士。”   “他就是方若士呀!”   “不是的,他不是……”   “你究竟见过方若士没有?他是我伯伯,我是他侄儿,认识他十八年了,他就是方若士!曾经是最风光的水手,现在,就是这样了。”   方若士,怎么变得这样苍老?这样丑陋?怎么会呢?   我想起镜姨在水晶球中找到方若士的踪迹,我急着要看,她却笼起水晶球,意味深长地说:“陆上岁月与我们海中岁月,是不同的。”   我到此刻才恍然明白,海中三年,却是陆上三十年,我所牵系想念的人,已经是个老人了。   我站着,却说不出一句话。只觉得所有的气力都流失了,摇摇欲坠。所有的一切,都是荒谬的。上天怎么忍心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   “思洋!你这个不上进的坏东西!又逃学了!你想把我活活气死。是不是!”   充满怒气的咆哮声在门口响起,那个妇人是思洋的母亲。我看见思洋跑过去和她说话,而我只能坐在地上,反复地想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呢?   思洋的母亲走过来,扶起我,温柔地说:“孩子!不要悲伤,他这个样子已经好几年了。来!告诉我,你从那里来的?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我跟他是… ”我停住了,不知该怎么说。   方太太仔细打量我,突然眼中绽出光彩,捉住我的双手:“你是他的女儿,对不对?啊,一定是了。没关系,我们不必告诉他,免得刺激他。我是婶婶!”她一把抓住思洋:“他是你堂哥。”   思洋挣开母亲,不耐烦地:“黎儿也没说是伯伯的女儿,你干嘛说她是?”   “我看得出来,我有经验啊。”   “婶婶。”我呼唤,这一声令方太太喜;却令思洋恼。但我顾不了这么多了,因我需要一个身分。   “他为什么变成这样?”   “他是被海洋害的!”方太太咬牙切齿地。   “妈!你又来了!”   “难道不是吗?你伯伯叫海上妖精给迷住了,穷困潦倒,还瞎了眼!你爸爸被大海夺去了性命!剩下我们孤儿寡母,你还天天要往海上跑… ”   海上妖精?穷困潦倒?还瞎了眼?   后来,思洋告诉了我方若士的故事,说他年轻时风采迷人,每个码头都有等待的女人。   然而,他却在海上看见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他为她念诗,吹口琴给她听… …讲到这里,思洋忽然问:“你听过人鱼的传说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相信。而且有一天,我也要到海上去寻找。”   “方若士怎么瞎了?”   “他后来一直在海上寻找那个女孩,找了好久好久,做事心不在焉,没有老板肯雇用他,他只好回到陆地上,在岸边痴痴地等着、望着,后来就瞎了。”   我想起,年轻的方若士在深夜的海上,从甲板探出半个身子,急切地说:“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吗?我要告诉你,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   想起他倚在岸边岩石念的那首诗:一定是因为你上天才让我看如果不能再相见我又何需双眼他终于失去了双眼;失去了工作;失去了青春,一无所有,又病又老又残。   医生说,方若士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大约只剩下一个月了。”   方太太说:“老天爷一定是可怜他,才让女儿找上门来。”   方思洋说:“我知道你一定不是伯伯的女儿。我也不希望你是。”   珊珊说:“你的声音真好听,你的样子像个公主。”   方若士说:“你到底是谁呢?如果不是因为你会说话,我几乎要以为你是… 咳,不可能,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人们只相信他们看见的事物。”   “告诉我,你在海上的故事吧。”   “是的,海上的故事。海上原本有很多故事。求生和挣扎和死亡的故事。可是,自从我在月光下看见那个女孩,就只有那一个故事了。一个美与爱的故事。”   为什么不说折磨和痛苦的故事呢?   我在床边静静听着,静静地落下眼泪。   “什么声音?”方若士侧耳倾听。   “什么?”   “啊!”他点了点头:“你的珠炼断了。”   我低头,赫然发现我的眼泪,因为悲伤与感动而流出的泪,竟化成了大大小小的珍珠,滚落在地上。   “是珍珠吗?”   “是的。”   是珍珠。是我的眼泪,珍珠眼泪。   “那很值钱。快收起来,别弄丢了。”   很值钱吗?   第二天我交给思洋几颗珍珠,叫他拿去卖。   “我不能。没错,我们很穷,但是,我们不能接受你的救济。”   “方若士看病要钱,你母亲维持生活也要钱!”   思洋的脸胀红了,像是在跟自己生气:“我说不要就是不要!”   方太太冲过来,接过珍珠,并且抱住我,泪流满面:“好孩子!谢谢你!谢谢… ”   有一天,方若士在对我说故事的时候,突然停住。   “黎儿。我希望回到海边,虽然看不见,但还可以听,可以嗅,我想在海边死去,感觉离她近一点。”   我转开脸,看见几颗珍珠落进裙褶里。   思洋陪我们一同去,他可以照顾方若士和我,方太太竟然同意了。临行前把我拉到一旁叮嘱:“你一定不能让他上船出海,在这世界上,我只剩下他了。”   出门前,思洋拥抱母亲,匆匆在她颊上一吻。我在他们俩的脸上看见难舍,这对时常争吵的母子,其实是很相爱的。   于是,我们陪伴方若士上路了,为了完成他最后的心愿,去寻找那个其实就在身边的女孩。   我们扶持着方若士向海边走,因为他太虚弱的缘故,走得特别缓慢。中午时分,我们在热闹的市集停下,坐在路边,思洋买了几张煎饼,一边吃一边休息。   “黎儿!你总吃得这么少,怎么撑得下去呀?”   事实上,我并不需要吃这些油腻的食物,只需要喝一点生命之泉,就够了。   近处几个衣杉褴褛的孩子扭打在一起,两、三个大孩子骑在一个小孩子身上,捶打他。   “思洋!你看… ”   “喂!你们干什么?”思洋跳起来,奔上前去把几个孩子拉起来:“以大欺小啊!你们人多欺负他一个!”   几个大孩子迅速跑开了,思洋把小男孩扶起来,他的脸上都是尘泥,淌着鼻血,嘴唇也肿了。很害怕地缩着身子,发抖。   “别怕!没事了,疼不疼?”   小男孩并不理会我,挣开身子跑掉了。   “真可怜,他被吓坏了,他们为什么要打他?”   思洋突然站住,变了脸色,他的手放在腰间:“完了!黎儿!他们偷了我的钱!”   我还没来得及问,思洋已转身跑进人群,他在水果摊前抓住那个小男孩。   “把我的钱还给我!你们串通好的对不对?年纪这么小就不学好… ”   市集的人围拢了,许多人都认得那孩子,说他是贼,应该好妹教训。   “大哥哥!原谅我吧!钱在我哥哥身上。我下次不敢了!求求你… ”   “你哥哥在那里?你不说我就揍你… ”   思洋的拳头抡起来了,我忍不住上前拉住他的手臂。   “算了!思洋,他已经受伤了放过他吧!”   “你有没有搞错?我们的钱全被他偷走了耶!我们是富翁啊?算了?怎么算啊?”   “你的父母呢?”我俯身问。   “爸爸死了,妈妈又生病了。”小男孩恐惧的眼里充满泪水。   我看着思洋,他掉过头去,抓着小孩衣领的手渐渐松开了。   “快走吧!大哥哥放你走了,带妈妈去看病,别再偷钱了。”   小男孩走后,思洋很不快乐,默无语,我把带在身上的几颗珍珠眼泪交给他。   “别担心。我们卖了珍珠,可以换点钱的。”   “我不应该相信他。”   “谁啊?”   “那个小孩,他是小偷,我怎么能相信他说的话呢?”   “也许,他说的是真的。”   “也许是假的呢!”   “就当是真的吧。”方若士知道这件事以后说:“人世间真与假原本就很难分辨,但,我们不能为了这个失去了可贵的同情心。”   方若士现在不喝酒了,有时候还背诗或吹口琴给我们听,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老或丑了。   思洋决定天黑以后在夜市卖珍珠,听说夜市常有些有钱人来闲逛,各式杂耍、魔术、古董都摆起了摊子。我们和卖古董的老板商量,在他的灯光下卖我的眼泪。   我在摊子间转来转去,总觉得有一双晶亮的眼眸盯着我看,到底是谁呢?我找到那双锐利的眼睛,是被囚在铁笼里的,一只苍鹰。   为什么把它关在笼里?   “卖给有钱人解闷啊!”卖鹰的人说,他们看起来令人很不舒服。   “怎么解闷呢?”   “有钱人把它拴起来,用剑格斗,一剑一剑,劈到它飞不动了。”   我想到它的血,散落的羽毛,这不公平,这太残忍。而它的眼光仍是犀利的,丝毫不肯示弱乞怜。   “你们把它放了吧!”   “放了它?我们花了多少时间多少功夫才逮到,你说放就放?可以!你买了它,我们就听你的。”   思洋不肯把珍珠拿出来,他说我滥用同情心,这样下去,我们又要没钱了。   我又回到鸟笼畔,与那鹰目光相对,如此桀骜不驯的眼神,彷佛不向命运屈服般,我决心救它,再度向卖鹰的人交涉。他们看上了我的凉鞋上的金丝鞋带,没有考虑,我便解下来交给他们。   鹰被放出来了,一飞冲天,盘旋片刻,远逸夜空中。   鞋子不能穿了,而我赤足走在地上,因不能适应,几乎摔倒。思洋扶住我,什么话也不说,脱下自己的鞋扔给我,我趿上他的大鞋,虽不合适,却舒服多了。他只得赤着脚走路,我觉得愧疚:“对不起,你没鞋穿了。”   “没关系,小时候最不爱穿鞋了,成天光着脚跑来跑去… ”   我们靠得很近,说着话,突然觉得脸上一阵燥热,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刻意分得远一些。   在摊子上卖珍珠时,我们都不知说什么才好,显得特别安静。我发现思洋有些不一样了,他常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当我看他时,他的眼光立即瞥向别的地方。   古董摊老板招呼客人看珍珠,格外殷勤,思洋答应给他三分之一的钱。有位声势浩大的贵夫人对我们的珍珠感到兴趣,然而却以轻蔑的神情、挑剔的口吻说:“这两个脏兮兮的孩子,怎么可能有什么好货色!说不定是偷的。”   思洋几乎要发作了,我悄悄按住他的手背。事实上,经过一整天的折腾,我们的确非常狼狈了。   老板连忙上前说服她,而她愈显出不屑的神情,眼看这场生意作不成了。忽然,在她身后的车窗被掀起来,露出一张男孩子的脸,苍白的、好看的一张容颜。   “母亲!”那男孩子说:“我要这些珍珠。”   “你要它们做什么呢?”贵夫人对儿子说话的样子充满了耐心。   “我就要死了,我想要什么都可以,我喜欢,我要。”   那男孩子说着,黑幽幽的眼睛看着我。他如此年轻,为什么就要死了?他会恐惧吗?不甘心吗?所以,他说起话来如此任性。   “好吧!好吧!”贵夫人扔下一只钱袋,取走了珍珠,交给男孩子。   车子激活了,思洋轻声说:“他有病,看他的脸色就知道,活不了多久了。”   那男孩的脸仍在窗上,我看着他,一个美丽的,即将夭折的生命。忍不住抬起手,向他挥了挥,他把珍珠偎在脸畔,我的眼泪,在他的面颊上。像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意,他的明亮的眼,我的明亮的泪,天上明亮的星星。   再见了。可能永远不能再见。   “早啊!伯伯。”   我在晨光中向旅舍老板招呼,他正在浇花,看见我,笑着折下一枝粉红色的茶花给我。   “到那儿去?”他问“买牛奶。”我把空瓶子举给他看,一面把茶花插在发际。   早晨的市集与夜晚全然不同,没有缤纷绮丽的景象,却有朴实勤勉的气味。   我深深地嗅闻,早晨的空气,混着新鲜牛奶的暖香。一阵黑暗忽然兜头罩下,牛奶瓶摔在地上,有人攫住我,拖抱着我跑,我挣扎着却叫不出声。像是有绳子捆住我,勒得我不能呼吸,浑身发疼。   我被扔在地上,罩着我的布套子拿开来,我看见两张邪恶狰狞的脸孔,那是,在市集卖鹰的人。   “小姑娘!”他们布满横肉瘤疣的脸凑近:“咱们又碰面啦!”   “你们要做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别紧张呀!只是,想问问你,你的珍珠从那儿来的?”   我不说话,心里想着,他们怎么发现的?可能昨夜看见我们卖珍珠,又看见我在听方若士说说时,落泪成珍珠。   “也许,你就是传说中的人鱼族!是不是啊?我们要发财了!一百只老鹰也比不上。是不是啊。”   他们离去,把我留在破旧充满霉味的屋子里,我的双手被捆在背后,双脚也被绑着,脚底被碎玻璃刺破了,鲜血细细地淌流。我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离开?谁能来帮助我?   思洋和方若士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   他们到底要什么?要我的珍珠眼泪?还是要把我卖给有钱人“解闷”呢?我真的、真的好害怕呀!   我的脚很疼,玻璃碎片大概还留在皮肉里,我虚弱地躺在潮湿阴凉的地板上,幻想着自己回到了海乡,那广袤的、宁静的海洋深处。   在干渴与痛楚中醒来,我悲伤地想,是不是永远回不去了?好渴、好渴,我今天没有喝生命之泉。   天彷佛黑了,屋里更黑。   门被推开了,那两个卖鹰的人醉醺醺地回来了,点亮了房里的灯。   “啊哈!”   他们把我拉起来,粗暴地:“哭几颗珍珠给我们受用吧!今天手气不好,明天再翻本!”   “是啊!小姑娘!你心里好难过,是不是啊?那就哭啊!你一哭,大家都高兴了。是不是啊?”   我的确觉得很难过,可是我哭不出来。   “哎哟!”他们其中一个嚷叫起来:“你受伤了!流这么多血,会死的。你怕不怕?”   我当然害怕,可是仍然哭不出来。   “再不哭,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一条鞭子“叭”地一声,响在半空中。我不敢相信,无冤无仇,他们会这样对待我。可是热辣辣的疼痛已烙上我的肌肤,那是一种被撕裂的感觉,痛得令我咬住下唇,不能呼吸。   “哭啊!”他们的鞭子挥动着,大声咆哮。   我受不了了。谁,谁来救我?我真的撑不下去了。嘴里都是血腥的咸味,我真的要死了。救我!救我!谁来救、救、我?   剧烈的震动如闪电,破门而入,有道长长的身影站在门内,那身影移动迅速,张开翅膀似的披风,扑向正在逞凶的人,我听见他们嚎叫,然后倒下。一双似曾相识的冷冽眼睛,注视着我,这是我最后看见的景象。   有段时间,我觉得自己被抱着飞翔,听见风刮过的呼号声。   醒来时,我躺在高高的悬崖顶端,一个年轻男人坐在我身边,他侧身看我,说:“你醒了。”   一面把生命之泉的琉璃瓶交给我。难怪我觉得舒服多了,他大概喂我喝了泉水。   “谢谢你救我。”   “不必谢!我们算扯平了。”   “我们认识吗?”   他那孤傲的眼神,好熟悉,那眼瞳中此刻却有些温柔。看着我,摇了摇头:“我们不算认识。我叫黑翼格。”   “我叫黎儿。”   “黎儿。”缓缓地,他把我的名字念一遍。   他已经替我的伤口敷了草药,甚至金丝鞋带也找了回来,凉鞋好端端穿在我的脚上。   “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他们得到了应得的报应。”   “你不应该… ”   “你知道他们杀死多少我的族人吗?”那凌厉的眼神和语气,使我不敢再说。   黑翼格迎风挺立,披风飘扬,像一袭闪亮的羽衣。他转身拉起我:“我得送你回去了。”   他的强壮的手臂圈住我的腰,站在悬崖边缘:“闭上眼睛。”他轻声说。   我们腾空了,我确定我们在飞,多么新奇的经验。我忍不住睁开眼睛,往下看,田地、街道、房舍,市集,都缩小了,模型似的。   “啊!”我欢呼起来:“黑翼格!我们在飞。”   “你不是人类。黑翼格!”   “你是人类吗?黎儿。”   我们在旅舍楼顶降落了,面面相对。我想,我终于知道他是谁了,就像他知道我是谁一样。然而,我们却要道别了。他的天,我的海,原本没有交会的可能,竟然能在人间相遇。   “再见了。”我转身,向他告别。   他牵住我的衣袖,像还有话要说。我停住,看着他,看着他眼中的留恋不舍。终于,他松开手,说:“多保重。黎儿。”   我点点头,跑下楼梯,同时,听见翅膀鼓动飞翔的声音。他走了。飞鹰黑翼格。   我走过旅舍花园,首先遇见旅舍老板。   “黎儿!你回来了?你没事!太好了!”   “伯伯!”我有一种重见亲人的感受。   冲进来的是思洋,他喘息地,睁大眼睛看着我。他们并没有离开,他们在等我或找我。   “嗨!思洋!”   “我知道你会回来的,起码,你会把我的鞋子还给我,不会丢在路上。”   “是啊。”我说,心头暖暖的,鼻头酸酸的。   他慢慢走过来,一瞬也不瞬地盯着我,走到面前时,忽然把我拥进怀里。   “哦,你没事,还好你没事。我快疯了,怕你就消失了,不见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到那里去了?”   “没事了。我不是回来了吗?”我拍了拍他的背。   他的眼睛湿湿地,牵着我的手,笑着说:“我们去见伯伯。好吗?”   我们在海边没人的空房子住下,这是我上岸的地方,波涛的气味,漩涡的声音,都强烈吸引着我。   方若士整天坐在海岸吹风晒太阳,他愈来愈虚弱,可是却很快乐。   “我感觉离她好近好近。”他微笑地说。   思洋多半泅在海中,像一尾快乐的鱼。看见船的时候特别兴奋,和水手热络的交谈。   “你想跟他们去航海吗?”   “以前想,现在不想了。现在只想多陪陪妈妈。”他说着转头看我:“也想多看看你。”   他说得小声,我却听得清楚,有一些奇妙的情绪,渐渐在我们之间成形了,欢喜而忧愁,甜蜜又酸楚。而天上的月亮渐渐圆起来了,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   “你到底是从那里来的?黎儿!”方若士有一次拉住我的手:“你又神秘又神奇,连思洋这小子都让你收服了,我真希望看看你。”   我也希望他能看见我,其实,我到岸上来,不就是为了与他相见吗?   月圆的前一夜,我因为焦虑,整夜不能成眠,上岸以来的人和事和情感,紧紧纠缠,我真能割舍一切,返回海乡吗?不能割舍又如何?   “黎儿!”思洋在睡梦中呼喊:“不要走!你不要走… ”   我在月光下静静注视着他的脸孔、方若士的脸孔,明夜此时,就再也见不到了。想到分离,我的心痛如刀割,也许,根本就不该上岸来的。   最后一天,我不知该对他们说什么才好,看着在屋边晒太阳的方若士,在岩石边烤肉的思洋,看着太阳一吋吋的沉入海底,我感觉到姊姊们拿着我的尾巴在海中等候;我感觉到鳞片的僵硬;感觉到双腿的软弱,今夜月圆,我必须回到海里去。   “思洋。”我终于鼓起勇气:“我要走了。”   “你去那里?为什么要走?”他的脸色变了。   “我,我必须要走,但我不想偷偷的走,所以才来向你道别的。”   “我绝不能放你走,不管你要去那里,我跟你去。”   “你不能去的。”   “黎儿!你不能丢下我。你要让我像伯伯一样,找不到心爱的女孩,瞎了眼,一辈子活在痛苦思念里吗?”   “你不要这样说,思洋。”我的心被他的悲哀捣碎了,我的双眼迷蒙,泪水滚落。   思洋突然松开手,伸出手掌接住我的泪,不能置信地:“你的泪,是珍珠?天哪!这是怎么回事?”   我该说什么呢?   “再见了,思洋!好好照顾方若士。”我往海岸洞穴跑,姊姊们掀起层层浪花,等着我跳下去。   “黎儿!”思洋的呼唤混着方若士的吶喊,他们追过来了。   我的耳中充满风声涛声呼喊声,还有鹰的盘旋鸣叫。   而我是属于海的,这是命定的,不容更改。   我跳下去,跳进白色泡沫的浪涛里。姊姊们为我除下衣杉,替我套上鱼尾,我在海中翻滚,浮上海面,看见扑在岩石上的方若士与思洋。   “黎儿!”他们唤。   思洋!我也唤,却没有声音,我失去声音了,再也不能沟通了。   方若士!   “黎儿!是你,对不对?我一直想念的,就是你。你终于来找我了,可惜我到死都见不到你!可是,你真的来找我了。”   “伯伯!是她,她就是传说的人鱼族,你看不见,让我形容给你听,她有最温柔的心肠,最善良的灵魂,最美丽的笑容… ”月光把海岸照得宛如白昼,我清晰地看见思洋脸上的泪水,他的声音哽咽:“她的眼泪是光华的珍珠… ”   方若士揽住思洋,紧紧地揽住他。   浪涛翻涌,狂风怒号,是我该回去的时候了。姊姊们挽着我潜入海底,我却听见思洋的喊叫:“黎儿!总有一天,我要去找你的。”   我闭上眼,感觉到泪珠流离,如一条珍珠项链,散落在海中。   静寂无声,晶莹美丽。   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 其眼泣,则能出珠。                        ──《搜神记》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四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三章 十五岁生日   扩音器播放着张雨生的“我的末来不是梦”。   为什么不是梦?要是梦就好了,我的梦都是彩色的,而且,从来没有联考。   南茜挽着里根,面带微笑的出现在白宫的草坪上,她戴一顶绚丽的羽毛帽,阳光照射下,十分婀娜窈窕。   蕾莎与戈尔巴乔夫并肩站立在克里姆林宫的广场上,穿一袭雪白的貂皮大衣,冰天雪地里,非常雍容华贵。   可是,不知怎地,这两个明争暗斗的女人,看见了彼此,她们脸上的笑意瞬间死去,换成凶狠毒辣的神情:“看那个女人,把自己打扮成火鸡了!”蕾莎翻着白眼说。   “是吗?北极熊!”南茜毫不示弱,尖锐地反击。   (令人惊异的是,她们说的是我听得懂的国语。)“约束一下你的老婆吧!”雷根也为妻子帮腔。   “你的老婆才需要教训呢!也许你已经太老,没有力气管老婆了!”戈尔巴乔夫伸出戴手套的拳头,在里根的鼻前晃来晃去。   (我以一种期待而又紧张的心情,准备着一场世界大战的引爆。)“野蛮人!”里根的风度完全消失了:“你头上的疤痕令人恶心。”   “哈哈!”戈尔巴乔夫的笑声(口桀)(口桀)地响:“老头儿!你脸上的皱纹笑起来可以夹死蚂蚁!”   南茜凑向里根耳边,咬牙切齿地:“给他们一点颜色看吧!”   “让他们付出代价!”蕾莎青着脸咆哮。   开始了,终于,我苦苦等待许久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来临。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停止,包括即将展开的高中联考。我不必上考场了,战争会摧毁一切,包括考场、考卷、榜单、阅卷的计算机……没有胜败,没有得失,所有旧的资料都被注销,只得重新来过。   可是,战争使我想到弟弟,想到可能永远见不到弟弟和爸爸,我便在一种焦灼而难舍的情绪中醒来。   这个梦境经常出现,尤其在参加联考之前。不合理的是美国总统明明换成了布希,每次在梦中上场的,却是里根夫妇。梦嘛,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尤其是我的梦,总是热闹缤纷,精釆离奇的。   唐振明每回听我的梦,忍不住地笑,他说:“梦娃娃!你把作梦的精神放在书本上,那就好了!”   “是啊!”我无精打釆地趴在桌子上,很不雅观的:“那你就可以去跳舞、约会、钓马子啦!”   “没错!”他把模拟考卷摊在我面前:“拜托你!娃娃!用功一点,算是帮我的忙,好吧?”   我突然同情起他来了,唐振明是个好人,从小我就希望有个哥哥像他这样,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一流大学的好学生。这两年来,却成了我的家教兼保母,连交女朋友的时间都被霸占了。他真是个好哥哥,只可惜不懂得我的梦。   我的梦很多,有少数是重复的,有些非常浪漫。浪漫而有情节的,都被我画在自己的画册里。同学们最爱看我的“水晶宫”系列,男主角“海王子”有《尼罗河女儿》曼菲士的造形,只是头发是金黄色的,面部造形不那么忧郁,生长在变幻莫测的海底世界,他的性格应该乐观而开朗。   距离联考愈近,我的漫画灵感愈丰富,海王子遇见了童话故事里的人鱼公主,她并没有变成泡沫,只不过被驱逐了,又丧失了与同类沟通的能力。海王子在礁岩中找到了隐藏的人鱼公主,温柔地向她伸出手,说:“不要怕!让我帮助你。”   人鱼公主眨了眨美丽的眼睛,一颗眼泪,化为晶莹的珍珠,滚下面颊……我的双眼呵,也微微地湿热了。   那本画册后来落入了导师手里。午休时间,同学们哗笑喧闹着,我静静趴在桌上,听着扩音器播放着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为什么不是梦?要是梦就好了,我的梦都是彩色的,而且,从来没有联考。   导师为什么还不来找我训话?她大概还没决定如何处置的吧!她太年轻了,心肠又软,有时候要骂我们,才说两句,自己就先哭起来,弄得台上台下哭成一团。或许,导师也喜欢海王子的故事,她也喜欢看呢!我想着,忍不住就笑了。   同学在门口叫着:“周蓓心!导师找你!”   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所有的老师都抬起头望向我,彷佛我是一个有问题的坏学生。   “周蓓心!”导师的声音很近,却飘忽而不真实:“这是你画的吗?”   我点头   “其实,你画得很不错,满有想象力的。可是,现在是紧要关头,联考只剩下不到一百天了,你知道吗?”   我缓慢、沉重的点头。   “一年级的时候,你的功课很好啊!二年级也不错,现在退步得这么多,仿真考连两百名都排不上!”   我的颈项僵硬,眼光直直地盯着翻展开的画册,海王子牵着人鱼公主,优美的穿掠海藻,他们的长发被水流交缠起来,他的金发和她的黑发。   “周蓓心!”导师很慎重的问:“你是不是有心事?有没有我可以帮得上忙的?”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该如何表示。   “我知道你家……的事!”   原来,导师知道,知道我有一个破碎的家庭,永远修补不好。爸爸带着弟弟去了美国,弟弟是爸爸的战利品,他们相互争夺了将近半年,这期间,竟没有人问一句:“娃娃!你要跟爸爸还是妈妈?”   晚上,弟弟会爬上我的床,偷偷哭着说:“姊姊!我好害怕!爸爸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弟弟才满八岁,我比他大六岁,必须安慰他:“ㄉㄧˇㄉㄧˊ!别哭了,爸爸妈妈都要你!他们都好爱你!”   他们抢着要你。他们不要的是我啊!我的爸爸妈妈都不要我了。   妈妈带着我去机场送爸爸和弟弟,弟弟背着背包,跟着爸爸走进出境室,他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可怜,每向前走一步,便对我们挥手。   妈妈哭得很厉害,一定是有极大的痛苦,才会忍不住的颤抖。   我也哭着,舍不得爸爸和弟弟,也舍不得妈妈这样地痛哭失声。我靠着妈妈,好想告诉她,不要难过,我爱她,我会陪伴她,我会做个好孩子,不会让她失望。   飞机起飞以后,妈妈开车回台北,她说还得赶着开一个会。在高速公路上,我一直努力地把学校里好笑的事说给妈妈听,可是,妈妈的脸色仍然那么坏。   “娃娃!”她说:“安静一下,拜托!你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 ”   她顿了顿,然后说:“我想,我永远失去ㄉㄧˇㄉㄧˊ了!天哪… ”   她再度崩溃地哭泣起来。   我缩在旁边的座位,非常安静,把脸转向窗外。   没有用的,我知道。我对妈妈一点用处也没有。   要是弟弟在就好了,他总是那么讨人喜欢。我并不嫉妒,我只是非常思念他。   即使在梦中,那种强烈的牵挂也很清晰。   这一次,有关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梦,已经是联考放榜一个月以后了。   我终究落榜了,虽然唐振明努力不懈,坚持到最后一秒钟。   落榜的结果,唐振明最难过,他向妈妈道歉。妈妈竟然没说什么,大概是失望透了,也或者是根本不在意。   “妈妈!”我说:“你说过暑假要去美国看ㄉㄧˇㄉㄧˊ,我们什么时候去?”   “还想着玩?”妈妈突然生气了:“你要怎么办哪?花那么多钱请了家教,一点用也没有。不念书啦?国中毕业,怎么办?”   “我可以画漫画!我们导师说,人家蔡志忠也是初中程度… ”   “蔡志忠?”妈妈大声地,停了几秒钟,然后说:“你们老师说的好容易,反正不是她自己的孩子… ”   导师要是听见这种话,非掉眼泪不可。她总是鼓励我们,况且,她曾经想帮助我,只是,她帮不上我的忙。   梦见南茜和蕾莎那夜,我独自度过十五岁的生日。妈妈恰巧去出差,她从南部打电话来,说会尽早赶回来为我庆生。等到晚上八点半,我想,她又有不得已的理由耽搁了。于是,到附近的麦当劳去,买了鸡块、薯条、可乐和红茶,找了一个四人座位,像去年生日那样,假想着爸爸、妈妈、弟弟都坐在身边,笑咪咪地看着我。举起杯子,我对着空气说:娃娃!生日快乐。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公鸡钟指着五点二十五分,可以听见摩托车和汽车的声音。   我翻转身子,懒洋洋地,想再睡一觉,如果能睡到中午,就省下一餐了。   忽然,我听见开门的声音,妈妈回来了。可是,我的生日已经过了,妈妈又放我一次鸽子。   闭上眼睛,我知道,接下来妈妈会进房来看我,我装作熟睡的样子,就不必听她解释了。清楚听见时钟滴答档档的行走,彷佛过了好一会儿,妈妈仍没有进房来。   难道… 我猛然睁开眼,难道不是妈妈?有人闯进我们家了吗?我翻身下床,蹑手蹑脚潜到厅中,赫然见到… 妈妈!她的头发蓬松散乱,半张脸乌青紫肿,手臂和腿上都缠着绷带,委顿在沙发上。   “妈妈… ”我惊惶地。   “娃娃!把你吵醒了… ”妈妈看见我,连忙撑直了身子。她的声音好微弱。   “妈!你怎么会这样啊?”   “出了… 车祸。”   “出车祸啦!”   “别怕!娃娃!昨天晚上本来可以赶回来陪你过生日的,高速公路下着雨,就发生了连环车祸… 还是,没赶上。”   我张开嘴,没能说话,眼泪哗地流了满脸。差一点,我就会失去妈妈了,可是,我一点也不知道,还抱怨她不在乎我。   妈妈伸出手揽住我,像小时候一样,不同的是,她身上都是药水味。   “没事的!没事… 在医院里,我一直急着回家,我想,娃娃一个人在家等我,如果我不能回家了,娃娃怎么办?我的小女儿怎么办?她只有十五岁啊!”妈妈的话哽住了。   “妈妈!”我大声地哭,抬头看着她:“你痛不痛?”   我真正想问的是:妈妈!你会不会死?千万千万不要!   扶着妈妈上床去休息,用冰毛巾替她敷在受伤的面颊上,妈妈睡着以后,我把毛巾轻轻拿开,静静地守在床边。   我替妈妈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她的同事也很紧张:“车祸?严不严重?要不要帮忙?”   我谢谢他们的好意,并且答应有需要一定通知他们。   “娃娃!妈妈好辛苦哦!知不知道?”   “知道。我会好好照顾妈妈。”   妈妈仍睡在床上,一动也不动,我突然非常恐惧,伸出手指测她的呼吸,啊!妈妈还在,只是睡熟了。   过了中午,妈妈醒来,我喂她吃了一碗稀饭。   “真不错!娃娃手艺这么好。”   “我已经长大了嘛!”   妈妈若有所思地笑了笑:“有了ㄉㄧˇㄉㄧˊ以后,就觉得你大了,应该懂事了。一直到那天,去考场看你,白白的脸、小小的身子,只是… 只是一个小孩子… ”   我低下头,把埋藏许久的话说出来:“妈妈!对不起,我考得那么坏。”   妈妈拉着我坐在床上,把我的手握在她的掌心:“这一年来,太混乱了,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做一个母亲。你知道,失去ㄉㄧˇㄉㄧˊ让我很痛苦,可是,我想,如果失去你,我一样痛苦… 娃娃!我们应该可以把日子过得好一些。是不是?”   是的!是我。妈妈!只要能令你快乐,我愿意做任何事。   我收拾了碗筷,走到房门口,妈妈叫住我说:“待会儿我睡醒,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漫画?”   我站在门口,诧异地看着妈妈。   “那天在考场,碰见你们导师,她一直夸奖你,说你的画很有天分,可不可以……给妈妈看看?”   “可以的,妈妈。”   我回到房间,从抽屉里取出水晶宫画册,我最钟爱的一本,翻开来,一颗不知为什么而滴落的眼泪,跌散在海王子飞扬的发丝。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二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四章 我真的想知道   亲爱的佩佩:   我收到你的明信片了,澳洲的风景果然很漂亮。像只大贝壳一样,建在海边的就是雪梨歌剧院吧?将来我存够了钱,你陪我去那里听歌剧表演好吗?去年我姊跟同学去香港看《歌剧魅影》,跩得三五八万的,我拜托她帮我带一个SWATCH的手表回来,她都不肯,说什么:“田有没有搞错?我们又不是血拚采购团,乱没气质的。”结果有气质的她买了一箱子衣服回来,好象摆地摊的,而且你相信吗?她连箱子都是新买的。   找在我们常常去的“漫画王”里写信给你,坐在我们以前的位子,喝着我最喜欢的奶茶,这里还是一分钟一块钱,写真集分级制,饮料随你喝到死。陈大哥经过的时候问:“阿敏,你的死党佩佩怎么好久没来了?”还是陈嫂细心,推他走开:“佩佩出国了。你别惹阿敏伤心。”你看,陈嫂也看出我有多想念你。   班上依然是老样子,因为联考的日子愈来愈近,大家显得比较紧张。我们的班导换了去年教国文的杨老师,因为她带上一届升学班,创下前所末有的升学率,校长临时把我们班交给她,做最后冲刺。她怀孕了,可是比以前更瘦,脸绷得更紧。第一天来班上就绪结实实的训了我们一顿,说了两个半小时,什么纪律啦、荣誉啦、责任心啦……说到底还不是升学率?   那就直接说升学率就好了嘛,说一堆有的没有的干嘛。后来,教务主任又恨我们说,我们有多幸运,杨老师愿意带我们班,但我们要努力,否则杨老师压力这样大,太不值得了。我觉得我们的压力才大呢!说到底要去联考的是我们,熬夜苦读的也是我们。   还是你好,永远不必作联考的恶梦了。我把你妈妈陪你去澳洲念书的事告诉我爸妈,我爸妈倒没说什么,长舌的姊姊教训我一顿:“念书要靠自己,不用功去非洲也没用!”好象她念个私立大学,一学期四、五万学费是很了不起的事似的。我看爸妈都不太快乐的样子,虽然最近不提要离婚的事了,我还是不要麻烦他们的好。   对了。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是一个叫做吕明星的男生,他就坐我旁边,长得圆圆胖胖的,脸上好多青春痘,而且抠得红红的,平常不太跟同学讲话,班上那些讨厌男生就喜欢捉弄他,看他脸胀得更红,觉得很可怜。你在澳洲有没有被欺负?   今天就跟你聊到这里了,妈叫我早点回家,说有事要跟我们说。你下次可不可以写长一点的信来?还有,你看到袋鼠了吗?雄袋鼠有没有袋子呢?如果没有,为什么也叫袋鼠呢?   再联络。祝快乐                        想念的阿敏   亲爱的佩佩:   请原谅我这阵子没有写信给你,因为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我爸鞍搬出去住了,那天我妈说有事要跟我们说,原来就是这件事。他们还问我们有什么意见?   “有人关心我们的意见和感受吗?”姊姊大声问,我看见她在发抖。我也觉得好难受,连呼吸都有点困难。爸鞍委婉的解释他们的婚姻原就是个错误。姊姊哭起来,她喊着:“那我们算什么?我们算什么?”我哭了,妈也哭了。爸还是在那天晚上搬走了。我想,姊也是个错误,我呢,就是错上加错了。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妈把更多注忘力放在我身上,嗯,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有一天她忽然问有没有同学在老师家补习,我们却傻傻的不知道,结果被老师嫌。我想应该不会吧,都没听同学在讲。有一次她又问,有没有男老师故意摸我们的身体?如果有,一定要说出来,千万不要害怕。我说好象没有吧。可是却想到一年级的体育老师老黄,以前我们上体操课,他一定把手放在我们腰上,摸来摸去,说要检查腰有没有挺直,这样到底算不算所谓的“性骚扰”呢?我不知道。   我现在和阿星愈来愈熟了,他跟不上的功课,我帮他复习,他虽然不聪明可是很用功,总说要出人头地,不能辜负他爸的期望。每一次一熬夜脸上的痘子就泛滥成灾,我偷了姊在香港买的治青春痘的药给给他搽,竟然一点效果也没有,我看,他的痘子已经是绝症了。阿星是从嘉义搬来的,他妈妈在菜市场有一个卖嘉义米糕的摊子,米糕很好吃,星妈妈很可爱,看见我还鞠躬:“多谢你给我们阿里照顾。”好象那个“永远相信远方,永远相信梦想”的阿信哟,真好玩。他妈妈还说以后我随时可以去吃米糕,而且免钱喔,很棒吧。可惜米糕不能邮寄,否则你也可以尝一尝了。   昨天刚考完模拟考,据说班导看过成绩以后,会有一场字字血泪的训斥与期望,我们都做好准备了。关于袋鼠的事,我还在等答案,我真的很想知道。天快克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吧。   祝心想事成                             快累毙的阿敏   亲爱的佩佩:   你还记得我们班上最骚包的亚琦吗?她近来逼我们叫她“小魔女琦琦”,阿芳问:“为什么叫你魔女琦琦?你又不不会飞。”亚琦说她妈妈在巴本帮她买到一条像小魔女范晓萱那样的裙子,所以它是班上独一无二的小魔女了。今天,她神秘兮兮的叫我看它的眼睛,我吓得叫了一声,她的眼珠变成了诡异的绿色,我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很酷吧?”她真是洋洋得焉呢,告诉我她戴了绿色的隐形眼镜。我觉得演女鬼是足够了,连妆郡不必化。琦琦虽然诡异,小道消息还真不少,绝对可以称为八卦魔女。她说班导把升学率看得比天还大,完全不注意我们这些青少年的身心均衡发展,是畸形的压榨,我们应该反抗,不该屈服。反抗什么呀?我每天最大的力气都拿来反抗周公的呼唤了。她说去年的班导刘老师很关心我们,叫她随时把班上发生的事都告诉他。我觉得好奇怪,以前刘老师当班导的时候,我也没觉得他有多关心我们。我们班能有什么事呢?不就是那些死相男生,说有女生告密他们在教室里偷抽烟,竟然在每个女生座位上撒烟灰,害我们裙子都弄脏了。还有那些面无表情死读书的男生,天塌下来都不管,从来不肯说句公道话,反正男生都很讨厌。   有一个大新闻,隔壁班的胡雀喜,你记得吗?男生都叫她若瑄的那个漂亮女生,她请假好长一段日子,原来是因为怀孕生小孩。我真的不明白,怀孕这种事不是应该发生在班导或者我阿姨的身上吗?我们自己都只是小孩子,小孩生小孩。真无法想象。   谢谢你为了那么多话安慰我。爸爸和妈妈的事有一段时间我的确很难过,后来发现他们还是跟以前一样在乎我,关心我,甚至很担心我们的心理有没有受影响。放假的日子,全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爸爸还开妈妈的玩笑,气氛反而此以前轻松。我和姊姊也不必再为他们的事提心吊胆,反正不会更坏了。   我认识阿星以后,觉得应该知足常乐。他昨天没来上课,今天来学校,一本书也没带,从早被罚站到放学。我问他怎么回事,原来他爸爸是嘉义的组头,欠了一屁股债,伦偷跑上台北来的,所以他才转到我们学校来。他一直说他爸爸不是坏人,也是被人家害的,现在黑道的找到他们家讨债,所以他们全家逃出来,匆忙中他的书包都没拿,可是又不敢回去拿。   说的时候他的眼睛都红了,我说:“阿星!你好可怜。”阿星说:“我阿爸才可怜。”可是我还是觉得阿星比较可怜。阿星说他一定要用功读书考上高中,可以半工半读,念到大学毕业。他问我有没有想过大学要念什么?我没想过,但我不会和姊姊一样去念广告,我不知道自己要念什么,我其实想知道,可是想不出来。阿里就知道他要念法律系,说这样比较不会被欺负,而且又可以赚很多钱,星妈妈就不用去市场卖米糕了。我比较担心的是如果阿星拿不到他的书,明天还得罚站。   这封信写得很长吧。周公又在那儿声呼唤我了,下次再聊。祝福。                          苦中作乐的阿敏   亲爱的佩佩:   你好吗?我最近有些不好。   妈妈常叫我别多管闲事,我只是忍不住嘛。阿星连续三天罚站,因为没有书的缘故,老师问他,他都不说实话,说忘记带来了。我明他实话实说算了,他说不愿意让老师和同学知道他爸爸是组头,所以情愿罚站。那天,在楼梯上我碰见刘老师,他很关心的问我们班上都好吗?又问那个转学生为什么一天到晚罚站?我想我真的很鸡婆,可是想到琦琦说他很关心我们,又想到阿星的可怜相,我想他是老师应该能帮忙的,所以我就把事情告诉他了,并且拜托他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刘老师答应我,还说我关心同学很可贵,以后有什么事都要告诉他,他会想办法的。结果第二天阿里偷偷溜回家把书包和课本都偷出来了,情况解除了,我想应该去告诉刘老师。我在办公室外听见好象有人在吵架的声音,仔细一听是班导杨老师激动的声音:“一天到晚到我班上问长问短是什么居心?我带得好不好分数会说话。”另一个声音是刘老师:“分数就是一切吗?班上有学生出状况,你不闻不问。那个转学生,他爸爸是组头,他们全家被黑道追杀,你知道吗?”我捂住嘴跑开,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他答应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现在全天下的人大概都知道了。大人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呢?我那么相信他。   放学的时候,阿星送我一个打瞌睡的小沙弥,说是从家里偷出来的,送给我作纪念,谢谢我教他好多东西。我拿着忽然好想哭,他很奇怪的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根本没帮你的忙。”他说我替他保守秘密就是最大的忙了。   我这几天都不快乐,还好又要考模拟考了,暂时什么事都不用想。我真的好想念你,你在的时候,好象没这么多烦人的事。姊姊说长大了愈来愈烦,我现在相信她的话了。我有好多事不明白,刘老师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好心还是恶意呢?唉,我还是去念书吧,再想头要裂开了。   再联络喔。祝快乐                          不太快乐的阿敏   亲爱的佩佩:   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仍在发抖。妈妈说我生病了,其实我没病,我只是太悲伤,哭得太厉害。发生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模拟考的时候,数学老师忽然喊一声:“不准作弊!”我们都吓了一跳,你是知道的,作弊比考得不好还严重。我考得心神不宁,不知道这个害群之马是谁如果被班导知道铁完蛋。考完以后大家议论纷纷,阿星挺高兴的,说这是他考得最好的一次,要请我去吃星妈妈的米糕。我告诉他要出事情了,有人作弊是滔天大罪呢。他俊俊的问我要怎么办,我说反正不干我们的事,看着办吧。   下午辨导青着脸走进教室,语气严厉的指责我们不上进,又说了团体荣誉一类的话,她成为害群之马,让人瞧不起。我偷偷转头看阿星,他胀红了脸,冰冷的瞥我一眼,非常的灰心。班导给我们期限,放学以前害群之马自己出来认错,要不然我们班算是没救了。班导刚出去,全班都沸腾了。我对阿星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不理我。琦琦把我拉开了,说那个害群之马,跟他说那么多废话干嘛?我说阿星不是。琦琦说刘老师说以前他带我们班都没人作弊,杨老师一带就出问题,她压迫我们太厉害,我们才会作弊的,要不然就是转学生惹的祸。我问刘老师怎么会知道考数学的事?琦琦说是她告诉刘老师的。我骂她:“笨蛋~你这个笨蛋,它是在利用我们啦。”“他利用我们干嘛?”我想不清楚,只觉得他在利用我们。   我跑回教室,阿里不在座位上,阿芳告诉我几个男生把他带走了,说要清理门户。我跑到男生厕所,运动场,实验室,到处都找不到,后来想到正在改建的“育英楼”。果然璃见男生喊叫,你的小抄藏在那里?阿星哭的声音,.一直说,我没有,不是我,不是我。我冲过去,看见男生在扯阿星的裤子,一边踢他。我捡起一块砖头,大声叫:“放开他!我会打人的:我真的会──”那几个男生很恶劣:“把你老公还给你,恰北北。”他们离开以后,阿星挣扎着穿裤子,我不敢走过去,远远跟他说:“对不起。”他忽然大声吼叫:“走开啦!”   “你走开──”眼泪鼻涕在他脸上混成一团,他一吼叫口水也垂下来,好象发疯的样子,我,里害怕,就转头跑走了。   到放学时没有人承认作弊,阿星也没回来,我想他大概先回家去了。临走前我把小沙弥放进阿星抽屉里,他这么生我的气,我再没有资格作他的朋友了。走出学校,我回头看黄昏里的“育英楼”,觉得阴森森的。   第二天,我拉开抽屉,发现小沙弥在里面。是阿星,他原谅了我,他仍把我当成好朋友。   可是他没来上课,我决定今天要帮他澄清,他没有作弊,他是个好学生,他还打算念法律系,将来作律师,让他爸妈扬眉吐气。班导带着数学老师进来了,数学老师说有点误会,她只呈叫我们不可以作弊,并不是我们班有人作弊。班导笑得很高兴,像赢得了胜利。我一点也工高兴,事情真奇怪,昨天发生的一切好象都不存在似的。可是阿星没来上课。   第三节下课的时候,大家找到了阿星,警察也来了,记者也来了,我们全不准出教室,也不准去看,阿星是在“育英楼”下被找到的,他还背着书包,那些书是他冒险从家里偷山来的。好多同学都哭了,欺负过阿星的男生哭得很厉害,我握住小沙弥,一直抖一直抖。小佩佩。我好难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犯错了吗?我不知道那里错了?如果我没错,为什么我那么难过?我三天没去学校了,只盯着小沙弥掉眼泪,听见姊姊说那个男生是不是附身到小沙弥身上啦?阿敏像中邪一样。我希望自己真的生病了,就不用去学校了。   很悲伤的阿敏亲友的佩佩:上次寄给你的信大概还没收到吧?   我今天回学校了。已经是发生事情的第七天,我走到座位上,看见隔壁阿星的桌上放着一朵菊花。不知道是谁放的?我把小沙弥放在花旁,好象阿昆仍然跟我们一起上课的样子。   你一直没告诉我,雄袋鼠有没有袋子呢?我真的真的想知道。祝你平安永远的朋友阿敏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七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五章 天使的咒语   祥祥在计算机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敲着,指甲滑过的声音轻脆,像是敲击着好听的乐器,把夜晚演奏成和谐的乐曲。   初夏的风穿越整座城市,仍然能够分辨,是从海上来的,有星子坠落,海豚跳跃过的气味。她深吸一口气,远处公园里的茉莉已经开了。你是鼻子太灵敏?还是人有想象力?曾经有人这样问过,她没有回答。   这样的空气,这样的风,带她回到十年前的校园,夜晚的租赁公寓绵听得见音乐系同学练琴的声音。共租一层公寓的室友常常抱怨这样的噪音是折磨,祥祥并不这么想,她踮起脚尖在琴声里随意舞蹈;在琴声里给在另一个城市读书的冯凯写信:   “有两个星期没收到你的来信了,如果你还不出现,我很脆弱的,你也知道,我很难拒绝别人热情的追求,所以… ”   写到这里,她忍不住咬着笔杆笑起来,这信一寄到,用不了一两天冯凯肯定飞奔而来,她太了解他了。   在补习班的时候,他就是力战群雄,奋不顾身,才获得祥祥青睐的。联考一放榜,他们一北一南,冯凯的脸色难看得一塌糊涂:   “天将亡我!天将亡我!”   他挣扎好久,不肯去注册,差点闹家庭革命,冯家找了祥祥谈话,叫她劝劝冯凯,祥祥乖乖的点头答应,很识大体的模样。一见冯凯就翻了脸,把所有能掀的东西都掀了:   “你故意害我是不是?我被你爸妈当成红颜祸水你高兴了吧?你满意了吧?我再也、不、理、你、了──”   “祥祥!祥祥!不要啦,拜托,你不要生气──”   冯凯从逆来顺受的站立转变为恐惧,急急抓住祥祥手臂,不让她走开。   “你放手。”   “你不要走… ”   “放手啊!疼──”祥祥大叫。   冯凯吓得松手。祥祥槌他、踢他、嘴里一连串约为着:   “野蛮人:你最野蛮──我痛死了!你这个野蛮人──”   冯凯不闭不躲也不求饶,由着祥祥发泄一顿。祥祥累了,停下来,喘吁吁地瞪着冯凯,意犹未尽:“都是你,”她满肚子委屈的抱怨:   “害我变成这么泼辣… ”   冯凯第二天便南下注了册,又马上搭夜车回来找祥祥:   “我办好手绩了,明天就赶回去上课。”   祥祥对他不理不睬,低着头翻钥匙,一阵乱搅,废然而止。   “忘了带钥匙?没关系,我跳进去帮你开哦。”   他提起一口气准备翻进墙去,忽然觉得衣角被牵住了,迟疑的回过头,看见祥祥漾着柔光的眼眸,心在一瞬间融成晶晶亮亮一大片。   “我把你打疼了吧?”   “不疼。一点也不疼,真的。”   “你骗找。”   “我没有。我好禁打的,一点也不疼──”   “那,打了等于没打啰?”祥祥幽幽的抬起睫毛,脸上的表情忽然凶恶起来:“我再打!反正你不疼──”   她追着打,冯凯抱头而逃。   她就是了解冯凯,知道他对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她在琴声中写完信,穿着睡衣,踞着脚尖从房间滑行到厨房,开了冰箱取出一罐酸梅汤,又旋转着自己的舞步经过客厅。在旋转中,她彷佛看见一个人影在角落里,放慢速度,于是她看见,是一个穿白色上衣的,男人。握紧酸梅汤,她站住,面对那个微笑的男人:   “你是谁?”   穿着蕾丝边白色睡衣,赤着脚,舞动一罐酸梅汤,这是第一次见到阿尉时,祥祥的特殊造型。   阿尉是祥祥室友的表哥,他说:   “我以为你是一个舞蹈家。”   祥祥每次一想到就觉得好糗。在校园里遇见,阿尉总笑笑的望着她,她忽然觉得举步维艰起来,腿脚僵硬得不像自己的,索性站住了,倚在走廊边。   “祥祥。在做什么?”阿尉和她一样的姿势,靠着走廊栏杆。   “看海。”   “这里看得到海吗?”   “这里有海上吹来的风。”祥祥歪着头,很挑剔的看着阿尉:   “一定要看见海了,才知道海在那里吗?”   后来,阿尉每次见到她就问:   “祥祥,看见什么了?”   “流星。”大白天她这么说。   “飞鱼。”坐在教室里她这么说。   “祥祥,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   阿尉专注的看着祥祥的眼睛,祥祥眨了眨眼,好象被强光刺激到了,很不舒服的样子。   她没有回答。   “你一定看得见的,告诉找,你看见什么?”   祥祥蹙了蹙眉,下定决心的说:   “冯凯。我看冯凯。”   “还有呢?”阿尉不肯放弃。   “冯凯。”祥祥坚定的:“就是冯凯。”   阿尉叹息地:   “除了冯凯,你真的看不见别人了?”   祥祥眠紧嘴唇,显得崛强。   阿尉深吸一口气:“你应该看见一个守护你的天使,你应该看见… ”   大三那年,冯凯北上的次数愈来愈少,他在学校参加的活动很多,有消息传来,说冯凯和校花走得很近,迎新舞会上是他们俩开的舞。祥祥忽然吃坏了东西,半夜里胃绞痛,她挣扎着叫醒室友,室友叫来了阿尉。阿尉看见她惨白的脸色,始缩成一团的痛楚,眼眶红起来:   “我们去医院,来,我们去医院… ”   祥祥勉强在搀扶下迈几步,一次狂暴的痛席卷割裂她的身躯,她俯倒,地板伸展手臂要拥抱她,无助绝望的呻吟,止不住的呕吐,地想,这很接近死亡了,就要死了,耍死了… 她看见一张发亮的天使的脸孔靠近,彷佛还有搧动的羽翼,眉目眼神很像阿尉。是了,他说过要成为她的守护天使的。   出院以后,她变得有些厌食,食量跟麻雀差不多,而且忧郁。冯凯听说了传言,又听说地病了,要北上看她,她说要准备报告没时间见面,于是连电话也不接了。冯凯忙着系学会的选举,实在不可能立即抽身北上,祥祥渐渐不上课,很迅速的消瘦了。   “祥祥,陪我吃点东西好吗?”   阿尉一定能找到她,不管她躲在那里。   “我吃不下。”   “你一天都没吃东西了。”   “我吃了。”   “你今天吃过什么?”   “天使不管人家吃什么的。”   “那,天使管什么?”   “阿尉。带我去海边好不好?”   他们赶到海边去看落日。   阿尉问:“你不快乐,是不是?”   “好象是。我现在要靠海这么近,才能看见海哪。”   “是因为冯凯?”   “阿尉。”祥祥转头看他:   “我觉得很抱歉,你每次看到我都是不太好的状态,不是奇形怪状,就是半死不活… ”   “可能是我们不常见面的缘故。如果我们更常见面,你想,会不会好一些?”   祥祥不说话,缩起身子。   “怎么了?”   “胃痛。”   “我们再回医院检查一次,好不好?”   祥祥摇头,过了一会儿,她笑起来:   “有天使看着找,我不会有事的。”   秋天的海岸有些凉,阿尉的外套一直穿在祥祥身上,他载她回去,在公寓门口,看见冯凯背着背包坐在那儿。阿尉身后的祥祥明显的震动了,但,她仍坐着,并不打算下车,好象阿尉调转车头离开,她也不会有异议的样子。这念头确实在阿尉心头萌生,十分强烈,他用力握住车把,深吸一口气,侧头对祥祥说:   “去吧。”   祥祥离开摩托车后座,缓缓走向冯凯,挺直脊背,很优雅的,仍穿着阿尉的外套,阿尉不想停留,加速遁逃于夜色之中。   按着,天蝎座的祥祥过二十一岁生日,由冯凯主办生日party,也邀了阿尉参加。   “我得想想,有什么特别的礼物送给你。”阿尉说。   “你来就好,我介绍冯凯给你认识,他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要叩谢你的大恩呢。”   那一天,阿尉没有来。祥祥觉得也好,让他做守护天使太辛苦,也太不公平了。第二天,阿尉在教室外面等地:   “昨天的party很棒吧,抱歉我没赶上。”   他把手掌打开,一张火车票躺在掌心:   “送给你。生日快乐。”   “谢谢。”祥祥接过来,车票上写着站名:       永康站        至       保安站   看她端详着车票,阿尉问:   “祥祥,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你宁愿大老远去搭火车,也不愿意暗我过生日──祥祥觉着一种惆怅的失落,但,这是应该的,她对自己说,阿尉是个好人,他若决定放手,我应该高兴,于是她笑起来:   “我看见火车,我明白你的意思,谢谢你。”   “你明白就好了。”阿尉的笑容里有欣慰的神情。   一切到此为止了。祥祥将车票放进收藏纪念品的盒子里,用一种告别的心情。   然而,大三刚结束,冯凯就确定要结婚了,一个学妹怀了他的孩子。   “你怎么能结婚呢?你自己都只是一个小孩。”   祥祥教训的口吻,听起来完全不像情人,倒像师长或者家长,她把自己的情绪抽离得好远好远才不会太痛楚。她东拉西扯说了一大堆不该结婚的理由,可是,冯凯似乎并不接受。   “反正,你就一定要这么做了,对不对?”她气得发抖。   冯凯忽然像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抓住祥祥的手:   “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打我!你踢我好不好?祥祥!你打我啊──”   “你放手。”   “求求你!你打我吧!”   “放手啊!疼──”从肺腑发出的尖锐喊叫。   祥祥双臂环抱住自己的身体,不肯碰触冯凯,一点也不肯。   她觉得是因为阿尉离开,并且入伍当兵去了,再没有天使看守,才会发生这些事。那么,她绝望的想,噩运是不是会接踵而来?   她也知道冯凯的离开,终结了她在情爱中的任性和蛮横。她是任性的,因为觉得自己爱得那么诚挚,撒娇或者撒赖都是可以被允许的。   原来不是这样的。   阿尉努力要和她取得连络,她用仅剩的任性抵御他。   反正都是一样的,所有的夜情都是不稳靠的,阿尉把火车票交给她的那一刻,就已经够清楚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祥祥变成一个普通的女人,把那些特殊的质素都深深埋藏起来,在看得到而且看得很清楚的世界里过生活。她在一家计算机公司担任公关部门的工作,每天要接很多电话,与很多人纠络交谈,其它时候,她几乎都是沉默的。初夏的午后,她喜欢推开窗,在窗迸站一会儿,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公司有一场开发新软件的发表会,她企划活动,监督连系事宜,忙得团团转,在应付媒体访问的时候,觉得角落里有一个人影,已经伫立许久,她偷空转过头去寻找,一个穿着白色上衣的男人,对她微笑,是阿尉。   她楞了片刻,直直朝阿尉走去,盯着他的脸看:   “真的是你!”   “如假包换。”   两个人都笑起来。祥祥才知道阿尉是他们公司极力争取的客户:   “天啊!我得对你阿谀奉承才行了。”   “我等了好久,终于有机会了。”   “但我准备离职了。”她故意说。   “真的“怎么没听说?”   “你打听我?”祥祥忽然变得蛮横:   “太过分了。”   “你看起来真的很好。现在身体好吗?”   “强壮如牛。”   “好极了。”阿尉笑着。   祥祥现在知道当年为什么喜欢看见阿尉,因为他有很真诚好看的笑容。   “可见,当年的咒语果然有效。”   “什么咒语?”   “那张车票啊,那张火车票。”   “喔……是呀。”祥祥笑得迷迷糊糊。   又是那张火车票,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张票是一个咒语吗?有什么玄机是她一直没有看见的吗?   同部门的小青来找祥祥,看他们聊天,显得很奋:   “啊!尉经理跟祥姐真的认识呀?怪不得尉经理总打听祥姐呢。”   发表会结束时,阿尉找到祥祥:   “希望你别介意,我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我知道……”祥祥顿了顿:   “守护天使嘛。”   “是啊。”   阿尉还没进电梯,小青挤到祥祥身边,一面应酬的笑着,一面咬耳朵:   “他是今天出现的,最有价值的单身汉。”   祥祥飞回南部老家,翻箱倒柜,把大学时代收藏保留的东西找出来,一张火车票,那样一张小纸片,很容易遗失吧,很可能不见了吧,恐怕找不到了……火车票落在眼前的时候,她还有些迟疑。   就是它了。   祥祥仔细看着上面每一个字,八年前的十一月十五日,她的二十一岁生日,永康站至保安站,她忽然看见一种新的排列组合的方式,地无声的俯倒,像急病的那一夜,像看见守护天使的一剎那“永保安康”,是生日的祝福咒语。   原来有着这样执着的深情,她却一直没有看见。因为阿尉相信她能看见,结果,她被自己蒙蔽这样久。   她现在终于明白了,那些,曾经不明白的事。   天使的咒语,令她孤单许多年,却也指引她找到真爱。   阿尉并没有邀约她,甚至也不连络,但祥祥始终沉浸在一种奇妙的喜悦感觉中,连敲打计算机键盘,也像演奏乐器的心情。阿尉曾经以为它是舞蹈家呢,想起过去的事便忍不住想笑。   祥祥觉得过去的自己一点一点回来了,她又可以看见、听见或者感觉一些别人无法感觉到的事。比方说,从海上吹来的风,有潮湿的气味,虽然海在看不见的远方。   听说阿尉他们下了单子,公司在垦丁举行庆功宴。祥祥和同事游过泳,喝过下午茶,又吃了丰盛的晚餐,听阿尉的同事说他去了新加坡,没活来参加。祥祥并不觉得橱怅或失落,她觉得这样的重逢已经带给她一些很珍贵的力量了,像是重新认知了一些事。   晚餐后是舞会,热烈而疯狂,祥祥不想跳舞,一个人溜到阳台上,坐进藤椅,把脚抬高,交叉着放在栏杆上,看着远远近近阒暗的森林,她确定知道,穿过森林有一片海。   “祥祥,在看什么?”   她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就笑了。   “看天使啊。”她回答,并不转头。   阿尉搬了椅子在她身边坐下,看着她的眼神里,又有令她难以承受的光炬了。   “我听说你去新加坡了。”   “我赶回来了。”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好笨,那张火车票,那个咒语,你知道,我竟然花了八年的时间才看明白。”   “我真的有点意外。”   “要怪你啊。”祥祥凶恶起来:   “谁能相信天使会下咒语的?”   “幸福的咒语,天使也得准备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你准备了很多吗?”   “那得看你的需要量大不大?”   祥祥收回脚,格格笑出声音。阿尉忍不住伸出手去触摸,他一直很想抚触的,祥祥细软的发丝,祥祥一动也不动,任他的手轻轻滑过她的肩膀和手臂,来到她的手腕。   “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在这儿?”   “就在这儿。”   祥祥站起来的时候,阿尉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想和你跳舞了。”   祥祥没有说话,只是缓缓的贴近他,他们在无伴奏的星光下共舞。   祥祥听见一大群飞鱼跃出海面的声音。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七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六章 再见,启德再见   春溪穿过湾仔天桥上川流不息的人潮,走进办公大楼,她的脸颊绯红,汗水把丝质上衣贴在皮肤上,等电梯的时候,过强的冷气使她打了个咚嗦,鸡皮疙瘩迅速从手臂上站立起来。   她有预感,肯定要有一次规模不大不小的感冒了。她最怕香港的褥夏:最怕忽热忽冷的试炼;   最怕工作繁重而又睡眠不足,这些全都一起来了,令人招架不住。   然而,一九九八年的七月,景气低迷不振的香港人仍沉浸在一股欢庆的气氛中,因为回归一周年的庆祝活动渐次展开,因为新机场即将开放启用,旧机场就要关闭了。春溪瞄到身旁一个等电梯的女人手中的周刊封面,红色的字体,醒目的印着:   “告别启德!告别旧时光。”她忽然感到胸口紧了紧,忙调开眼光。   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可能又感冒了。   “Catherine!”同事Mary追着她用广东话说:   “Joseph刚刚打电话来,他说你的手提电话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接?”   “啊。我忘记带了,在家里。”她和同事都说广东话的。   “他明你打电话给他。或者,一会儿他再打给你啦。”   春溪进了自己的办公室,隔着一片玻璃,可以看见Joseph的空着的办公室。她开门进入,嗅到姜花的气味,供养在瓶中的雪白姜花像展翅的粉蝶,全部绽放开来,明天以后,就会渐渐枯黄凋萎了。   春溪的手按住了电话上,踌躇片刻,却还是放弃了。   一向都是Joseph找她的,他会找到她。   况且,这次Joseph回英国,是有使命在身的,他要说服父亲继续香港的公司,虽然这一年来,公司已经赔了不少钱,而且未来一两年也没有什么复苏的可能。   “可是,这是我们的梦想。是不是?如果,父亲不答应,我就要回到亚马逊丛林里去。Cathy你跟我一起去吗?”   “亚马逊?你知道不可能。”   “那么,Cathy!你去那里?回台湾吗?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春溪不说话。   Joseph捉住它的双手,温柔地晃动着,施行他所谓的催眠:   “好的,好的,Cathy说,好的,Cathy说,好的… ”春溪忍不住笑起来。   Joseph是她的英国老板Lawrence的儿子,比较贴近事实的说法,应该是私生子。是Lawrence与一位印度女子的婚外情的混血儿,所以,Joseph有着深遂的眼睛,黑发,线条分明约五官,又有着西方男人的天真与热情。   Lawrence把这个不演的儿子从南美洲丛林里召回,由他挑选自己想居住的城市,Joseph挑选了香港,成为公司的管理人,春溪的上司。   一段很长的时间,春溪都把他当成咬着金汤匙出生的纨库子弟,对他没啥敬意,只是保持着一份客气。   “为什么选择香港呢?”春溪问。   “香港很有丛林的感觉啊。建筑物的丛林,金钱与人性厮杀的丛林。Joseph对于香港有自己的看法。   第一次见到春溪,他不唤她Catherine,而是亲昵的叫Cathy。   “Hi!Cathy和你一起很棒。”春溪的想法是,老板爱叫你猫猫狗狗都无所谓,只要他按时付钱就行了。她是这样对前任老板Helen说的。   Helen听了大笑:   “我认识你十年,你总算开了窍!”   她进Helen公司时,只是十八岁工读生,Helen总是教训她:   “你就是吃亏在太死心眼,工作要认真,别的事千万则认真,特别是感情的事。”   她一直学不会这一点,她恨羡慕Helen,Helen的罗曼史从来没有中断,而且,收放自如,虽然也有挫伤的时候,但,夜以继日的工作一、两个礼拜,就又脱胎换骨了。春溪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像她。   和Joseph渐渐热一点,发现他不是想象中的无所事事或者轻浮,事实上,他工作认真用心,又充满乐观的态度。春溪愿意把他当成一个值得信赖的工作伙伴。   Joseph常约了她进行两人的“午餐会报”或者“PUb会报”,有一夜,在兰桂坊喝了一点酒,Joseph忽然说:   “原本,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情人,原来不是的。”   Lawrence确实曾有一个情人,那个情人是Helen,他们合作在香港成立公司。后来,Helen认识了台湾珠宝业小开要结婚,便把股份卖给了Lawrence,并且推荐了当时很想离开台湾的春溪,到香港来工作。   春溪一直觉得Lawrence很了不起,风度绝佳,他和Helen三、四年的感情,也是投入了真心的,春溪看过他对Helen的宠爱疼惜与体贴。然而,当Helen移情别恋,结婚生子,他并没有撕破脸恶言相向,反而很理性温暖的处理了他们共同的投资,以百价收买了Helen亟欲脱手的公司股份。   Lawrence是个很有格调的男人,他把爱情当成艺术欣赏,美感是最重要的,他有能力让每一个分手的女人都想再和他恋爱。”Helen挺着大肚子说起Lawrence,她的眼中亮着闪灿迷醉的光采。   爱情是一种艺术吗?艺术会令人飞升而起?也会令人沉撞到地狱吗?艺术会把人切割得遍体鳞伤蚂?   春溪自己,为什么她的爱情不能成为艺术?为没有那样的鉴赏能力?还是没有那样的好运气?   “这和运气有什么关系?我原本就不是喜欢打小报告的人。”   “Cathy!你有情人吗?”Joseph问。   你有情人吗?   春溪并没有回答Joseph的问题。   春溪不愿意去想关于情人这一类的问题,她总是告诉自己,不想就会忘记了。但是,启德机场就要关闭了。   五年前,她和Helen来香港会展中心参加礼品展,在摊位上,遇见穿着休闲服的章启德。   他是这一行的翘楚,传说中的人物,连Helen看见他都显得兴奋。他的意态很从容,眼光则烁厉有神,与她们攀谈的时候,Helen问春溪:   “你一定听过章先生的大名了。”   春溪些微紧张:   “我觉得章先生的名字很熟悉。”   “那是一定的了。”章启德含笑地:“你们进出香港都得经过我啊。”   Helen大笑起来,春溪不知道什么事这样好笑,过了一阵子才想到,原来,他的名字和启德机场一样。   回台湾以后,春溪照例跑工厂,一回,在花莲的工厂遇见了章启德。   工厂对启德的迎接宛如帝王莅临,将春溪冷落一旁,启德看见了春溪,并且坚持春溪验完货,一切满意之后,他才谈订单的事。一下子,工厂里所有的眼光全聚集到了春溪身上,令她非常不自在。但,她一直揣测,章启德这样做,大概是为了Helen的缘故。Helen是这一行里有名的美丽女人,具备作生意的天赋,多年来春溪眼见多少男人在她身边献殷勤,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验完货,她在工厂门口招出租车,准备搭飞机回台北,启德的奔驰车缓缓在她身边停下来。   “我怕走苏花公路的时候睡着了,你愿不愿意陪我一程?”启德邀请她。   “这么快就谈完了?”春溪对于这样的效率觉得可疑。   “这些事让公司的人去谈就成了,我只想透透气,吹吹海。”原来如此。   春溪陪他走了一段秋日明丽的滨海公路;陪他吹了亚热带清凉宜人的海风。   陪他谈了一场纯粹浪漫的懋爱。   她一直在一种受宠若惊的情绪里,没想到他看见的不是Helen,竟是自己。   启德喜欢珍爱的捧着她年轻的脸蛋,轻轻的,呵气一般的亲吻。他悠惠她向Helen请假,带着姑去香港旅行。以往,她去香港都是为了工作,整天杵在会展中心,那里也不能去。启德带她去尖沙咀的弥敦道,看有名的重庆大厦。告诉她多年前他来香港出差,就住在这龙蛇杂处的廉价宾馆里。春溪想进去参观,启德说:   “这里不适合我的小公主。”春溪坚持要去看,去追索年轻时的启德的身影。结果,大厦里扑面而来的印度与巴基斯坦人的浓重气味,令她屏息欲呕。她终究未能赶上,启德的青年时代。   启德带她去中环搭乘登山的户外手扶梯,两旁是陈旧却极具风味的“唐楼”建筑。   “我喜欢这里的房子,以后在这里开一家店好了。”春溪兴奋地。   “F好呀,等我退休了,就来帮你打工。”启德说。   春溪震慑了。启德从未提过以后的事,更没提过他和她可能有怎样的以后。她被感动了,即使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她仍想多听一些:   “那么,我们开什么店好呢?”   启德牵住她的手,把她的身子贴近他:   “都好。我相信这里以后一定很有发展。”   后来,春溪带Joseph来这里,果然,两旁林立着许多特色商店,成了一个新潮地带,被称为香港的“苏活区”。   春溪知道启德的预言是准确的,所以,他从不预言他们的未来。   对于他们的未来,Helen的预言却是极精准的,她一向不看好这段婚外情,因为启德从未有过出轨记录。   “章启德从没有不良纪录,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这代表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代表他不会离婚,代表你们没有可能!你叫不明白?”她不愿意和Helen争辩,这是她自己的爱情,她相信这爱情定怎样的,这爱情就是怎样的。   况且,没有人知道,从香港离开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不一样的女人了。   她在彻夜燃烧的香港灯海中,把自己交给启德。   事后,在启德的环抱中,她的泪不断滑落下来。启德经轻吻去它的泪,然而,他自己也忍不住落泪。   “是我不好,我明知道自己什么也不能给你……我真想不到,我从来没有过婚外情,可是,遇到你,一切都失控了,我就是情不自禁……”因为她是他唯一的婚外情人,所以,她相信他所谓的“情不自禁”,她相信他不是一个轻忽感情的人,她相信他舍不下妻子,也不会舍下她。   她并不贪心,这样也就够了。   他们回台北后,每个礼拜总要约会两次,启德不肯去她租赁的套房找她,怕管理员会用有色眼光看她,令她难堪。他们便往郊区的宾馆去,有时在山里,有时在海边。   启德从不在外过夜,不管多晚,他一定要回家去。春溪有一次在温泉旅馆拥着启德小寐,她忽然从梦中哭着醒来。   “乖:春溪不怕,作恶梦了。乖,梦见什么了?”   “我,我梦见你不在我身边……”春溪在半醒半梦之间硬咽。   当她全然清醒,他们静静相拥,异常沉默。   因为,这并不是恶梦;这是春溪所拥有的真实的生活,启德总不在她身边,总是不在。   “我亏欠你好多。”启德怜惜地说。   “我只要像现在这样就好了,我不贪心的。”她以为自己只要不贪不求,轨可以一直拥有。然而,还是出了事。   他的女儿要大学联考,说好了他送女儿去考场。前一天,他和春溪流连在台中,入了夜,春溪仍不想回去。   她不明白是否自己心中存着一股微妙的妒意,她看过启德和女儿亲密的合照,女儿攀着启德的颈子,十八岁了,还坐在父亲膝头。启德自己也说,生了女儿以后,事业扶摇直上,所以,对爱撒娇的女儿,的确多一点纵宠偏爱。   启德一心记挂着回台北,却地无法抗拒春溪的期盼眼神,他们租了汽车宾馆同宿,决定第二天清晨再赶回台北去。那一夜的炽烈像一种宣告的仪式,他们不想停止,也不能停止,直到黎明,相拥睡去。   从深沉的疲惫中苏醒,已是早上九点多了。   启德急着打电话找妻子,电话一直没能打通。春溪沐浴过后,坐在窗台上,看着阳光照射下,庭园里结实累累的芒果树,觉得很兴味。想等等会儿叫启德一起看。   启德的手机响起来,说是它的妻女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救。   春溪觉得整个宇宙蓦然漆黑,一片死寂。   她确真想独占启德一下下,可是,她没想到要付出这样惨痛的代价,她付不起。她真的,真的付不起。   启德的女儿死了,妻子撞伤了脑部,手术之后抢了一条命回来,但是,受损的部份使她爱得缓慢和迟钝。   一个圆满的家庭,就这样零落毁坏了。   春溪无法工作,活像一具行尸走肉,想尽一切办法要见启德一面,她等,她求,启德不见她,一点消息也不给她。   Helen找她谈了几次话,她只是盯着地板,没啥反应。   “这件事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这样,好不好?”Helen差不多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   “我要请假。”春溪忽然站起来,往外走:   “我要请假。”   她把自己关在小套房里,启德的大哥大电话总是不通。她想过去它的公司找,但,残存的一点理智告诉她,启德不想令她为难,甚至不肯来这里找她,她不能不为他想。   她一定要为他想,可是,她真的好想好想见他。就算要一起走进炼狱的人里,她也愿意。   但,他不见她,那人已熊熊烧上它的身,令她浑身粉碎一般的灼痛。   她在痛楚中不能吃,不能喝,陷入昏迷。直到Helen冲进套房,把绝食脱水的她送医急救。   她在昏迷之中,彷佛听见主Helen在电话里吼叫:   “你这样算什么?你以为你负责任了吗P你会害死她!她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你来!你马上给我来把话说清楚!”   春溪醒来的时候,看见启德坐在它的床边,低垂着颈子,松垮着肩膀,它的头发几乎全自了。彷佛,他是用尽了最后一点气力,才能把自己的魂魄与肉体拼凑起来的。   春溪伸手触碰到他的发端,启德受惊似的抬头,看见他的衰弱、憔悴,与惊惧的眼神的时候,春溪知道,假若说了一句不妥当的话,就会杀死他了,杀死这个被罪恶感与内疚凌迟的男人了。   “谢谢你来看我,我只是想见你一面,就好了。”春溪说。   “对不起… ”   “不要说… 是我,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启德像被雷电劈打,浑身头栗,他深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住春溪的眼睛。   “这绝不是你的错。你没有做错事!”启德说:“你要忘了这一切,好好过生活。”   他是不可能忘记的,所以祈求她能忘记;他再不能好好过生活,所以盼望她能好好走下去。   这是他唯一的救绩了,救边他不至于毁灭。   她懂得,她明白。   “你放心,我会的。”春溪慎重的承诺。   一个月以后,她飞来了香港,展开新的生活。   春溪并没有回答Joseph,是否有情人这样的问题。Joseph已开始追求的攻势,他比中国人还要关心回归后的香港,关心香港新机场的落成。   青马大桥通车约三天以后,Joseph便租了一辆敞篷车带春溪去飚车了,对于一切新鲜的事物与变动,他都兴味盎然。   它的租屋在浅仔街市的入口处,每天在哗然的叫卖声中醒来,他说,市场是一个美丽的所在,充满活力,接近天堂。   他从街市买来姜花,插在办公室里。   “你喜欢这种花吗?”他问春溪。   春溪无可无不可。   “或者”你喜欢玫瑰蚂?可是,你不像喜欢玫瑰的女人。d他总是不住的揣测着眷溪,想象着春溪。   新的一季来临,春溪希望可以设计更多更新的礼品,她看过Joseph推荐的一位设计师的图样,觉得很不错,可是,工厂表示式样太复杂,开模的价钱可能很高,要定改的简单一些。   “设计师坚持他的品味,我们要求工厂吧。”Joseph说。   “我相信好的商品都是妥协之后的产物,让我说服他。”春溪坚持。   “据我所知,这个人很难应付… ”   “让我试一试,如果你觉得尴尬,你可以不出席,帮我们约见面就可以了。”   Joseph约了半岛酒店楼顶的酒吧,非常新潮的地方,从踏进电梯的一刻,轨充满惊喜。   特殊的室内装潢与设计,令人目不暇给。香港真的很不一样了,通往二十一世纪的青马大桥,新机场,二十一世纪的酒吧。一切都是新的,如此迅速,时时在转变之中。春溪忽然想起,启德曾带她来半岛,吃传统的英式下午茶。只记得侍者优雅地斟茶的手势,记得阳光从窗外柔和的透进来,轻轻洒在她的水蓝色洋装上,其他的竟然都想不起来了,记忆,原来是这么不可靠的东西。   看见Joseph在座位上等待的时候,春溪的心沉了沉:   “他不肯来?”   “先点东西吃吧。”Joseph把菜单递给她。   接过菜单时,她多看了Joseph一眼,他看起来与往日有些不同。一直以来,他都是嘻嘻笑地,虽然它是老板,每件事决定前还是要问过春溪的意见,并且称春溪为“老板的老板”。   “发生什么事了?他为什么不肯来?”   “他已经来了。”   “什么?在那里?”春溪四下张望。   Joseph从身边取出一旦活页夹,打开来,里面全是草图和半成品,还有已经完成的彩图,这些都是春溪反复看过许多次,非常熟悉的。   春溪征征地看着,她仍不能相信:   “你就是… 天啊:我不知道,竟然是,你!”   “是的。是我。你觉得很意外吗?”   “我没有想到你会设计,会绘图。我以为… ”   “你一直以为我是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你从不关心我在亚马逊丛林里做什么?”   “好吧。你以前做什么呢?”   Joseph告诉她,自己是受邀于一个学术基金会,去考察当地土着的陶制品与图腾。他很喜欢这个工作,直到工作伙伴被毒蛇咬伤致死。   “我就在他身边,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眼睁睁看着他死去了。”Joseph的声音喑哑。   “嘿!”春溪把手覆盖在它的手背上:“这不是你的错:这是意外… 谁也不能控制的。”   当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四面聚拢,将她包围。   她像置身在一个幽谷中,孤绝地被囚禁了许多年,往事像峭壁包围着她。有一些回声常在谷中客起:   “那不是你的错。”Joseph说。   “你没有做错事。”启德说。   她听见这样的话语,却一直没有把这句话搁进心里,就像她在谷底找不到出口。而在九龙半岛的建筑物顶楼,当她重复对Joseph说出类似的话,说,这不是你的错,这是意外。   她忽然得到一种被释放的解脱。   她终于把这句话听明白了。意外就是意外,意外只是意外,根本就是这样的。原来,是这样的。   那一夜,春溪才开始用心听Joseph说话。他知道春溪对先前的设计图样都不满意,于是兴起自己创作的念头,没想到春溪一看就喜欢。   “那么,能不能修改一点呢?”   “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让我喜欢你!你不需要负责任的,我只是喜欢你,你根本不必理会我。除非有一天,你也有一点喜欢我了… ”   “你把我当成蝴蝶夫人?还是苏丝黄?”   “不是。你是春溪,春天里的小河流,你就是你,不是任何人。”春溪把脸转向窗外,没有说话。隔着维多利亚港湾,九龙半岛的灯光璀璨温柔的亮着。同样的半岛灯海,她要把自己再度交托吗?这一次会有怎样的创伤?   “当你有一点喜欢我的时候,我一定会负责任的。我会负责让你幸福,一生都幸福快乐二Joseph仍佛是在对自己说话。   他开始激请春溪去他的住处看图,有时两人一六去街市买菜.那些菜贩都和他很熟似的,Joseph!Joseph一路着与他打招呼。有些菜贩也嘲谑他,或者要敲他竹杠,他也不介意,孩子气的笑着,笑容里有一种憨厚。春溪看不过去,忍不住替他出头,不肯让人欺负他。   “喂!这是十元一斤,不是十元一个吧?你是不是人夸张?”她用流利的广东话质问果贩。   “哇!”小贩起粪地:   “Joseph的老婆好凶悍哇!”   春溪气得不想理会,她觉得Joseph明白小贩们的谐谑,但他笑得很开心,好象很欢迎被误解的样子。   他喜欢吃香溪做的海鲜粥和炒米粉,吃完饭便自动自发洗碗盘,刷厨房。春溪倚在门框看地出力的背影,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像是一个家,就这么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可是,她仍不受他。   因为它的心里隐藏着一个秘密。每次,到机场去接客人的时候,她一定亲自出马,在接机处等候。看着旅客从陡坡推着行李车下来,她的眼光热切搜索,也许有一天,她会在机场忽然与启德重逢。重逢之后又如何呢?她没想过,只是不愿放弃这样的想望。如果他们偶然重逢,也算是一种天意,也许,会有一些不同,也许会有这样的偶然,就像一场美丽的意外。   意外果然发生了,却是在春溪与Joseph去美国参观礼品展的时候。   隆冬,他们租来的车子被困在风雪中,为了想尽快脱困,Joseph扭转方向盘抄小路,想不到道路被雪对了,进退不得。春溪原本就有些伤风,入夜以后急遽恶化,喉痛欲裂,并且发起烧来。她把所有的厚衣棠都里上身,仍止不住的侈陈。Joseph的大哥大电话也没了电,求援无门,只好紧紧楼住她,她开始说国语:   “好冷,好冷……我好冷!”“你说什么?Cathy我听不懂。”Joseph非常焦虑。   他为它的身体做按摩,想让她暖和起来。脱去她的靴子,他按摩她已经冻僵了、失去知觉的脚。春溪感觉到他解开衣扣,把她的冰雪一般的脚,贴在他温热的前胸。春溪努力挣动,Joseph握住她的脚:   “你的脚暖和了,身体就会暖和的,一会儿就好了。”春溪烧得高了,昏睡过去,觉得身子变得很轻,好象随时可以飞走了。   她想,死亡是不是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呢?但,她被紧紧环抱挽留住。一股坚决的力量,不肯松手。   昏睡之后醒来,春溪开始迷乱的叫,Joseph惊恐的对她说话,但,她已经不认识Joseph了,Joseph用毛毯把她里紧,他下决心下车步行到高速公路去求救,虽然非常危险。   Joseph离去以后,天渐渐亮了。春溪挣扎着将车窗摇下,细小的雪花纷飞,她并不觉得冷,只是绝对的安静。她把下巴放在窗沿,看雪,看着蒙蒙亮的琉璃世界,自己彷佛是世界末日最后活着的一个人。好寂寞好寂寞啊。   寂寞比死亡更令人悲哀。   她真希望能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着她,假如她就要死去了的话。   安静的,一点一点流失的生命,她觉得愈来愈虚弱。在虚弱中,她知道自己其实在等待,等待那个一直在她身边的,有着深遂双眼,温暖笑颜的男人。   “Joseph!”她喃喃唤着它的名字。   如果,他一去不再回来呢?   不要,不要让我孤孤单单一个人死去。   她在恍惚中,看见穿着红色毛衣的Joseph,攀越雪堆奔爬向她,它的身后还跟着几个人,好了,她告诉自己,他回来了就好了。   他们搬运春溪的时候,她稍稍清醒了片刻,看见Joseph脸上的泪水。   “不要哭,我没事的……”她费力的说。   Cathy一Cathy一你要撑下去,我不能失去你!   在春溪再度昏迷前,听见Joseph急切的,带泪的呼喊。   这一生春溪住过两次医院,醒来都有一个男人在床畔守候。看见Joseph的时候,她有一瞬的惊惶,又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灾厄了吗?她整个人因此而收缩。   “Cathy”Joseph从椅子上跳起来:   “你醒啦?谢谢!谢谢天!你觉得怎么样?痛苦吗?”   春溪摇摇头:“我觉得很好。”   除了全身无力的松弛以外,她觉得真的很好,一切都平安,什么可怕的事也没发生。她微微笑起来:   “我把你吓坏了,真抱歉。”   “Cathy”Joseph款款深情的看着她:   “我如果失去你,就一无所有了。我真的怕极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你一直抱着我,让我暖和,你不会失去找的。”   说完这句话,春溪自己也吓了一跳。   她阖上眼睛:   “我想休息一下。”   Joseph替她把被子拉好,附在她耳际,轻声讯:   “我听见了。”然后,他温柔的亲吻它的鬓角。   返港的飞机上,春溪每次转头,都遇上Joseph的眼光。   “什么事啊?”她终于忍不住问。   “你病的时候,一直说国语,我一句都转不懂。后来我就想,如果你好了以后,不会说英文了怎么办?”   “怎么办呢?”春溪也觉得有趣。   “那有什么问题?我很快就能学会国语了。”Joseph对自己很有信心。   春溪滑靠进他的胸膛,手臂圈抱住他。正是那夜,她赤裸的双足摆放的位置。正是这个人,她在孤绝的世界里唯一的凭借。两地现在好好的,拥抱着他,他也好好的。   Joseph的心跳变得剧烈了,他接住她:   “我最爱的Cathy!我会照顾你的,让我永远照顾你。”   Joseph担心春溪的身体,为了要好好照顾她,所以,他们合住了一个比较大的单位,真的愈来愈像是一个家了。   Joseph!仍然很爱姜花,他后来告诉春溪,因为这是一种开放在溪畔的野生花,又像是美丽的蝴蝶,很像春溪。他喜欢被要花清冽的气味包围着的感觉,就像春溪在身旁。   他们的相处像情人;像朋友;也像亲人,当他们并躺在松软舒适的双人床上,Joseph就会问她:   “三个,好不好?”   “不行!太多。”   “那么,两个吧?总要有两个吧?”Joseph讨价还价地。   “一个。”春溪摆出铁面无私的态度。   “你一定会后悔的。”   “你说什么啊?”   “生孩子啊!你说什么呢?”   “说你最爱吃的波萝包啊!你愈来愈胖了。”   他翻身搔她,纹她,不让她睡。等到闹够了,他们一起入眠,明天早上,他会在她身边醒来,仍是它的男人,是她一个人的。   他的衬衫是她挑的,他的内衣是她买的,她不喜欢的领带他都丢掉了。假若早晨他醒来没看见她,就会像猫咪一样,不断叫它的名字,直到她到床边,腻进他怀里。假若早晨他醒来她还在睡,他会像猫咪一样轻悄地,深怕惊动了她。   她爱这种生活。   Joseph返回英国去之后,春溪认真想过,如果Lawrence执意结束香港公司,她该怎么办?Helen邀请她回台湾的公司,一场宾主和患难姐妹,彼此都很惜情,可是,春溪发现自己更愿意跟Joseph在一起,那怕是去亚马逊丛林。她愿意去。   电话铃蓦地响起,春溪听见Joseph精神饱满的声音:   “亲爱的Cathy,”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父亲同意我们再做两年,我们一定可以赚钱的。对不对?”   “哇!”春溪欢喜的嚷起来:   “Joseph你太棒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有办法的。”   “那么,我要奖助。我这次一定要一个大大的奖助。”   “贪心鬼!你要什么?一百个波萝包?”   “不是的,我想要跟春天的小河流住在一起,我要你的一生。”Joseph缓缓的说。   “嗯,”春溪听见自己的浓重鼻音:   “我想,我可以考虑考虑… ”我会从新机场回来,你要不要来接我?”   春溪充满喜悦的情绪,他就要回来了,那么,就算是生病地无所谓的,他会照顾我的。   离开办公室,走进周末的拥挤的街道,春溪忽然想起,今天是七月四号了,还有两天,启德机场就要关闭了。她招一辆出租车住机场去,还没下车,轨看见扶老携少的人群,不断闪亮的镁光灯。香港人怀抱着难舍的心情,到此做最后的巡礼,摄影留念。每一个角落,每一面墙壁,都有了可资纪念的价值。   春溪被人群推挤着,接近了楼梯口,她很熟悉的知道,从楼梯下去,就是接机处了,她曾经徘徊等待过无数次的地方。但转个身走开了。   那里没有她要接的人了,她所等待的,将从新机场降落。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八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七章 今夜明月在荷塘   发表会在台北市最新的大饭店顶楼举行,一出电梯,便见一直排列到舞台边缘的各式花篮。空气中浮动着各种高级的香气,熏人欲醉。   舞台上的布幔还末拉起,暗红色的帘幕前方,放置着今夜众人注目的焦点,一只闪闪发亮的金盘奖。中国人参加日本服装界设计大货,第一次获颁特别奖。   获奖的设计师,是三十岁的程嘉,服装设计界的传奇女子。   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四、五年间迅速走红,当然居于传奇人物,报章杂志不只一次报导她的崛起,极尽夸饰,强调她的不凡。先前,她还略提一提十一年前,初入此行的艰辛和孤寂,然而,撰稿者总一笔带过。好奇的人并不关心,那不重要。他们要认诚的是个天才;是个一夜成名的美丽女人;是她丰富多彩的罗曼史;她的服装、发型和首饰;她豪华典雅的居所;她在舞台上的灿烂光华。他们的梦想,暑侈而遥不可及,她替他们实现。   他们为此而爱恋她、歆羡她,同时,也没有理由约忌恨她。   程嘉或许不是天才,但,她肯定是聪明的。她很早就学会使用媒体,展现一个众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程嘉──神秘的、冷静的、永远走在潮流的尖端。   她选择了黑色,一种最高贵的单色,配合着丝缎般的长发,盈亮而透着智能的黑辽,每一出现在展示舞台上,如一道自天而降的黑绫,将所有的绮丽楠旋,尽皆覆盖;独留惊慑全场的绝艳。那绝艳其实是无所不能的灯光变化出的气氛,是烘托产生的效果。   舞台四面的镁光灯不停闪亮,面带微笑的程嘉眼前一片燃烧的白热,什么也看不见。   因为严重感冒,使她异常虚弱,四个小时以前,才拔下点滴管子。此刻,喧嚣的喝采与旋转的灯光,令她既鞋且盲,感觉渐渐腾升起来,士不住的飘浮。   模特儿过来献花,并吻她的面颊。   她的笑容变得仓皇,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求助地,她握住一只手,挣扎着,喉头极干涩:   “送我回……后台。”   在震耳的乐曲中,她的声音被吞噬了。   台上的模特儿为她表演:前后台的技术人员为她工作;记者为报导她而来;观众为欣赏她的才华聚集,她是今夜唯一的主角。   然而,此刻,她是如此惶恐无助。   掌声如浪潮击打岩岸,澎湃着,始终不疲倦。舞台中央的麦克风是调整好了的,所有的人都等待她说话。只要几句感谢,这场发表会就可以圆满闭幕,观众的要求并不高。   但,她不能,她首次感觉到无能为力。   千万不能在舞台上倒下来,她用残余的意志力命令自己。   机械地捧着花束,梦游似的后退,裘在晚礼服中的双腿边不开,她第一次在灯光照射之下,显得狼狼。   舞台后方,站成一排的模特儿,感觉有些异样,不禁面面柑觑。   跟随她最久的男模特儿赫尔靠近她,一只手边住她纤细的腰肢,嘴唇傲傲开阖:   “你还好吗?”程嘉竭力扭转颈子望向他。赫尔心中一惊,他从没见过,她眼眸之中,如此彻底的绝望与疲倦。   每一次演出都守在幕后的程珊珊扯开嗓门喊:   “熄灯!快!落幕──”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捧在胸前的花束颓然摔落在地上,支离破碎。   程嘉像一片黑色的羽毛,疲软在赫尔的臂弩中,她在众多眼光注视下,摄影机清晰的焦距里,倒下。   赫尔将她拖到后台,珊珊立即冲过来,解开她背后的隐藏钮扣。   她感觉自己被放平了,她听见珊珊在慌乱中指挥,叫救护车、阻止记者摄影,然后,珊珊俯在她身旁,焦急地,擦拭她额角的汗水。   “姊!你怎么样?听得见我吗:你那里不舒服……”   珊珊的手停下来,征了征,而后移到程嘉的眼角,迟疑地为她拭泪。   “姊!”珊珊的声音有些硬咽:   “你怎么,哭了?”怎么哭了?   程嘉也觉得诧异,已有许多年不曾掉泪了。   而今夜,当她用尽所有气力,也不能支撑,终于在舞台上倒下,无比的凄凉孤寂,缓缓笼罩包围。   再不必挺直背脊,人前装欢,就在意识逐渐撤离以后,辛酸自怜占据全部的情绪。她在泪水中抒解;被释放。突然觅得自由,天地辽阔无边,可以任意邀游。   躺在云端是什么滋味?   是一种极端的松弛与惬意,不必运用思考;只要感觉。在微风中悠悠荡荡,往上飘浮,高了再高……更高……还要高……起风了,她被吹得摇晃起来,四面八方都找不到攀附的凭借,风更强,呼啸着掠过耳际。   她觉得寒冷、不安而焦虑,为什么要到这么高的地方来?这里并没有她要的东西。   可是,她确实是在这里,即使要离开也不可能。   “他们说,我要一直一直照顾你,我会在你旁边,保护你的。”那缺了半颗门牙的心男孩,说过这样的话。缺牙使他看起来爽朗快乐。   那男孩长大了,成为一个身形伟岸的男子。他不懂修饰;或是根本不屑。承自然造他之功,外加多年教育成果,质朴而不显粗糙;温和而不致细腻。只是,牙缺令他哀伤黯然。   “高处不胜寒。你得留心,别等到了顶上,才发现,只剩下你自己一个人。”长久的守候以后,他也离开了她。   程嘉在痛楚的呻吟中苏醒,旁边围着的人纷纷呼唤她。   这是在医院,程嘉转头寻到珊珊。   “姊!好一点没有?”   “我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你太虚弱,刚才可能是缺氧。”顿了顿,珊珊带着笑意:   “大概礼服太紧,妨碍了呼吸。”站在病床两测的女孩都笑起来,程嘉摇摇头,随之失笑。   “所以呀,程姊!我们平时好辛苦的。”最年轻的菁菁在一旁起哄。   程嘉微笑地,看着这一群美丽的女孩,每个都经她亲自挑选调教,洗褪铅华,则有着骄人的青春灿亮。   知道程嘉没事了,女孩们七嘴八舌讨论今夜的庆功宴。赫尔抱了一大束鲜花,和程嘉的经纪人一道走进病房。程嘉安静地接受医生的检查,“好好休息”的嘱咐之后,病房又欢腾起来。   “美不美呀?”赫尔指着花,有得意的神色。   程嘉微笑着,对他阖了阖眼,表示感谢。   “你们回去吧。”程嘉说。   病房中的细语低喃,变为一种嗡嗡地震动,令她晕眩反胃。   赫尔领着一群女孩离开了。经纪人陈文靠近病床,静静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轻声说:   “今天晚上的展示,还是成功的。”程嘉缓缓转开脸,不说话。   “把身体养好,才是真的。你把自己绷得太紧……”   珊珊站在病床的另一边,几回犹豫,终究小心地问:“报纸……”   “很难说。我郑重地拜托过他们,可是,阿嘉现在新闻性很高,即使不借着这个机会大作文章,恐怕也一定要提一提的。反正……”   陈文仍不停地说着,珊珊专注而忧虑的聆听。这些都是程嘉的事,与程嘉有最深切的关联,可是,那些鲜明的字句,只像飘掠无踪的烟尘,无法凝聚成实质的意义。   它的眼光游移到窗外,看不见其它的建筑物。假若可以俯视,必然是万家灯火皆在脚下,而四周没有灯,月色清冷。   许久许久不曾感到如此孤绝。   正像多年前,从家里冲出来的那个夜晚,天地纵然辽阔,却没有它的容身之处。内部奔腾着一种毁灭的欲望,烘在脑门,令她陷于昏乱混淆。   巷口驶来一辆脚踏车,车灯刺眼地闪亮,几乎没有思索的时间,她迎上去,以全部的气力,作最后的拚搏。   煞车声尖锐地把黑夜划破,没有痛楚,没有尖叫,只有肉体结实碰撞地面的声响,甚至,也没有惊疑。   一切都应该结束了,十二岁的她以为。   因强烈的震动而昏厥,却又因猛烈的痛苦而苏醒。首先听见的是类似哭泣的颤抖声音:   “她会不会死?会不会死呀?”   路灯黄破地笼罩,她费力睁眼,看见抱着它的人,白色上衣血渍点点,把眼光往上移,目有些意外,怎么会是这个人,传家的男孩子。   傅太太和其它的邻居纷纷奔跑过来。   “妈曰”傅彦辉喘息地:   “我撞到人了。”   “是程家的女儿。”大人们惊怪地嚎叫:   “珈珈!珈珈!你怎么样?”他们把她送到附近唯一的小诊所,医生恰巧不在,倒把值班的护士忙得人仰马翻。   她仰躺在诊所唯一的病床上,银白色的灯光把周围景物衬得惨惨淡淡。她最明显的伤处住额角,一紧一舒的胀痛以后,几乎麻痹。但,在护士为她消毒并止血的时候,撩起新的、大锐的疼痛,是不能负荷或解脱的,于是,她模糊地呻吟。   “这样长的伤口,还是缝一缝吧!”不知道那一位太太说。   “医生又不在,怎么缝啊?”护士的口气透着不耐烦。   比较大的医院在城里,距离这小镇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傅太太急得拭泪:   “那怎么办呢?漂漂亮亮的女孩子,要是留个疤… ”   “先止血嘛!把血止住就没关系啦!”这会儿,护士的口吻却又透着乐观的愉悦。   隔着薄薄的三夹板,可以听见傅太太斥责儿子的声音,大略是怨他车骑得太快,终于闯下大祸。   她专注地倾听了一阵,没有听见傅彦辉的声音。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护士留她下来,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是否摔成了恼震荡。   傅太太和邻居们先后离去,一面去取医药费,一面向程家通报消息。   家里不会有人来的,她知道。事实上,已经没有家人了。   事实上,已经没有家了,地想。   睁开眼,王静静盯着它的是傅彦辉,原来他并没有走。他穿着白衬衫、黄卡其制服,八成是补习回来。他的唇部紫肿,取下口中带血的棉花,轻声唤:“珈珈!”那是他第一次呼唤她。她那时名叫程珈珈。   住在同一条巷子里,时常打照面,而她总不与他招呼。他原是热心肠,久了,也就慢慢淡下来。   但,她一直给他极特殊的印象。前两年,家里还用煤球烹饪,彦辉常在杂货铺里买盐、买油的时候,碰见瘦弱的珈珈一手抬一个煤球回家。她的小脸极平静,对这件吃力的事,彷佛没有埋怨,而那眉眼之间的神情,完全不属于孩子的。   傅家和附近邻居的煤球,都是杂货铺老板亲送到府,珈珈的继母和杂货铺老板娘早吵翻了,日常用品都支使珈珈去买。铺里的人暗地怜悯没娘的孩子,而珈珈的脸色一律紧绷,她受惯迁怒的罪,却又不是逆来顺受的温儒性格。   曾有那么一次,彦辉跟在她背后,眼看栓煤球的绳子断裂,煤球摔在地上,珈珈被吓了一跳。   彦辉跑两步上前,不暇思索地,只想帮她。他把煤球捡起来,还没有拿称,珈珈劈手便把煤球抢进怀中,瞪着它的眼睛里尽是戒备与不安。   “我、我… ”他忙着说明。   珈珈已经飞快地跑开了,木屐声清脆地敲击在水泥路上。彦辉楞楞地站立,看着那个崛强的小女孩,突然发现那女孩所有的是如此纤小的双足。   被他撞伤的,偏偏就是这个女孩。半年前,她的父亲,最后一位亲人,也因肝病而去世。   怎么能撞上她呢?   他有着空前的愧悔,觉得这一次意外,必当受到天谴。   “你痛不痛?现在… 昏不昏”珈珈看着他,不说话。   “不要害怕,你已经不流血了。”   珈珈曾经非常害怕,从奔进医院,到父亲咽气;然后,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事她遭受屈辱,满怀怨愤,拚命地撞上彦辉的车,激动、痛楚过后,此刻所剩余的,只有了。他有着空前的愧悔,觉得这一次的意外,必当受到天谴。   深深的疲倦。   “都是我不好!我真是对不起!”彦辉的眼圈蓦地潮红,十五岁的男孩。   珈珈再度阖上眼,突然兑得,不那么孤绝,至少,在床边就站着个背了黑锅的男生,寻况之凄惨比她更甚。   彦辉为闪避她,扭转车身,撞上了围墙。她被车龙头扫到,收不住冲势,摔破了额角。   彦辉断了半颗门牙,她留下一道半月形的伤疤,因为这场灾难,使他们的生命之中有了一个共同的焦点,自此紧密纠缠,长达十八年。   今夜,躺在医院宽敞的病床上,却与任何人都没有干涉。   程嘉,不再是父母双亡,饱受继母欺凌的程珈珈。这是一段多么艰辛漫长的路,她有些疑惑,自己真走过来了?   许多个坐在故乡荷塘畔的夜晚,她惧怕自己熬不过明天,彦辉总陪在身边,他一直不肯把缺掉的半颗牙补好,每一张开嘴,就给人突兀的诧异。   若是看惯了,淳厚自然焕发,倒完全没有滑稽的感觉。   “你干嘛不把牙齿补起来?”他们刚熟识的时候,她忍不住这样间。   “你脸上的疤也补不起来。”   “是呀。”自从额上添了伤痕,她开始意识到美,语气中不免淡淡惆怅。   傅太太早带你去势了刘海,并夸赞蓄了刘海漂亮。   “可是,你的疤不难看。”彦辉认真看着被风吹散发丝,显露出的饱满额头,一道比肤色深暗的印记。   他专注地思考,然后说:   “像一个月亮。”傅家的人,自从挪件事以后,都觉对她愧疚。她因此与傅家人结缘,得到少许温情,重建信心。   她看着身旁剃短头发的男孩,眉间宽阔,五官舒整。长手长脚地,把自己安措在她身边。   她突然有些说不清楚的感激,禁不起他的全心全意,于是,皱起鼻子,她说:   “好丑陋!丑死了。”   “一点也不丑!真的。”   “我说你啦!说你的牙齿!”彦辉松了一口气,跟着促狭的她一道笑起来。笑着,伸长腿,拖鞋荡在池边。   “反正,我也不嫁入!”   “是啊!我要嫁入,你怕我嫁不出去,是不是?”这种玩笑,有一段时间常挂在嘴边,后来,突然就不再提了,因为说起来不再有趣,却有微妙的紧张。   “我不怕!”彦辉说,他是拿大人们的戏让当真的。大人们说,把珈珈撞得破了相,你得好妹照顾她。   珈珈是他的责任,他不怕担负责任。   “要是你撞到别人呢?”   “一样啊……一样嘛!”她暗暗叹了一口气,怎么这个十七、八岁的大男生,全没有主观审美概念。她不喜欢自己在他心中,和别人都一样。   怎么可以一样?总有一天,要不一样的。   要不一样的……“姊─”珊珊的声音好近近:   “姊!你作梦了?”程嘉睁开眼,微感燥热,病房内的灯已熄灭,月光从窗外投射进来,将白墙染成凉凉的蓝。   珊珊靠在床边,担忧地望着她:   “是不是很热?什么地方不舒服?”程嘉摇摇头,想坐起来。   “我来!”珊珊敏捷地,寻找病床的调整。房内光线不足,但她没有开灯。这两年来,程嘉习惯己于黑暗中,珊珊习惯去配合她。   程嘉的背部被抬高,她看着珊珊开启健康饮料,倾倒在玻璃杯中。   她接过杯子,握在掌中的冰凉直沁心脾。   “你没回去上“我在沙发上睡。”   “我已经没事了,现在,几点了二三点多。”   “珊啊!”片刻以后,她说:   “你睡吧!”程嘉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珊珊躺在对面沙发上,外套滑在腿旁,蜷着身子,沉沉地舒眉熟睡。   程嘉凝望这张晨光中的脸庞,竟有一种往常被她忽略的优柔之美。   她忽略的其实很多,包括:这几年来珊珊如何费心为她安排生活上的事务;如何委屈自己容忍她的恣情任性……五年了,她梳然而惊,珊珊竟然陪伴了她这么多个日子。   她记忆最深刻的,仍是那雨后的黄昏,被彦辉领来,发长垂肩,瘦怯怯的女孩,惶恐谨慎,白衣黑裙,低着头,站在客厅一角。   程嘉一眼便看见珊珊手臂上缠的麻,胸腔中沉埋许久的情绪澎游汹涌,急破而出。   “怎么回事?”   “珊珊的妈妈,过去了。”彦辉说,紧紧盯着她看。   过去了,那么快就过去了。程嘉猛地泄了气,这样长久而巨大的阴影,一夕之间,消解无形一怎么回事?”曾经,程嘉想过,她和继母是怎样一段因缘,她们选择了对方为不能兼容的仇敌,崛强的争斗近二十年。后来,她恍惚地感觉,对手只是个假想敌,真正竭力抗争的,其实是命运。   从瑟缩悲戚的珊珊身上,程嘉见到那股支持她不断奋斗的恨意与力量,格外清晰鲜明;   而又非常淡远不真。   ──克死了你妈你爸,巴不得克死我!该死的,你怎么不死啊──珈珈冲向墙壁,它的头发被揪住,整个人离了地。   “干什么?要死就死在外头,别在我面前装腔作势!”那年的那个晚上,她再找不到活下去理由,十二岁女孩,全心全意寻死。   “珊珊没什么亲人,我带她来找你。”这一刻,彦辉带着珊珊来,静静等候发落。   她恨继母时,连带珊珊一块儿,尤其珊珊不是程家的女儿,却姓了她的姓。   她不肯唤继母一声“妈”:珊珊却从进她家门开始,便亲亲热热地唤她父亲“爸爸”,这一点她也恨。   “你们姊妹俩,要是齐心协力作个伴,也很好。”彦辉再对她说。   她一动也不动,中蛊似的,眼望向他们,却像什么也看不见。   彦辉暗暗叹口气,伸手扶住珊珊的肩:   “我们走吧!”程嘉正努力让自己挣脱一场冗长焦苦的梦成。彦辉注视着她的眼神,混合着了解、怜惜与痛楚,因她终究不能挣脱。   “等等!”当他们走到门边,她出声阻拦,慌张地:   “你带她去那儿?”彦辉缓换回身,坦白地:   “我不知道。”   “珊珊要住在这里。”她发现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囚禁多年,突遭释放的松弛,微微战栗。   她已经不再恨死者;怎么还能恨这个与她冠上同姓的女孩?   她送珊珊去补习,以专科毕业的学历,考人大学夜间部,珊珊选择了日文系。   到日本去的时候,珊珊变成她的代言人,但她一直不觉得珊珊早已脱离它的庇护;反而成了她的监护者。在她记忆中停留的,始终是站在墙边,局促不安,等待她来判决命运的程珊珊。   当她每次站在伸展台上,站在辉煌灯光与热烈掌声中,珊珊总在帷幕之后,在黑暗角落里,为她留意张罗所有事务。   程嘉走回病床,抱起薄被,小心地替珊珊覆盖。她将每个动作放得轻悄,不愿惊醒珊珊。   珊珊还是醒了过来,睁眼看见程嘉,紧张地翻身坐起。   “姊!你怎么样?”   “我没事了,你再睡嘛。”   “不用了,我也不困。”珊珊发现身上的被单,有些谄诧异。她们两人坐沙发上,相对微笑,都有些尴尬,一时间,不知说什么。   “找想,回去看看。”程嘉说。   珊珊不能确定自己听见的话,她注意程嘉脸上的表情:   “回去?”   “回中部,去看看。”   “我陪你去,好不好?”   “我自己回去,很快就回来。”珊珊点头,她不知道程嘉怎么生出想回家乡的念头。程嘉北上那年,只有十九岁,她才满十四,一路跟随到火车站。程嘉脸上那般义无反顾的坚决,令她害怕。   火车进站以后,程嘉转头对彦辉说:   “那,我走了。”   “姊!”   珊珊叫唤住她,离别的情绪涨得很高,微头地遮上一叠贴好邮票的信封和信纸:   “我们等你。”   程嘉意外地看着她,第一次这样正式的注视,眼光中有许多复杂的情感,而绝对没有怨恨。   珊珊一直记得月台上那样的一瞥:更记得火车开动以后,彦辉贴放腿侧的手掌,缓缓紧撞成拳。   她有段时日,曾企盼能与彦辉再到月台上,接程嘉回家,那时,程嘉或许可以放弃都市梦,心甘情愿长久待在小镇,成为傅家媳妇。   十一年来,即使是逢年过节,程嘉也不肯回去。   “她放逐自己,离开家乡,却不知要到那里去。如今,你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很孤独,很脆弱……好好爱她,她终究会明白。”彦辉结婚以前,细细叮嘱珊珊,珊珊一一应允,却免不了沧桑的感伤。   “你还是爱姊,你永远放不下她。”明知不该说,她还是说了。说出口更清楚的知道改变不了任何事。   “我不知道,受禁得起多少岁月和考验?太长太久了,你知道,我看到自己的白头发……”   彦辉的声音模糊到无法听清楚的地步:   “我太疲倦了。”   珊珊在夜里送彦辉上火车,然后,回到近郊别墅。   别墅中鬓香舞影,游兴未歇,好象从彦辉订婚以后,程嘉对交际应酬表现得特别热中。珊珊独自上楼,看着举杯笑语的程嘉,蓦地觉的悲哀。   此刻,程嘉竟然要回去,是受了什么样的召唤?   “姊!”珊珊忍不住再问:   “你真要回去?”思念,是一种不能解释的情绪。   许久以来,程嘉不曾仰望天空,季节时令的变换,是她最忙碌的混乱时期。昨夜在督院,她终于有完全松懈的机会。   与都市的月亮遭逢,强烈想起乡下的池塘;映照在塘中的明月;那许许多多荷塘旁的夜晚。她的心,因过度渴望而痛楚。   那里是她年少时的边风港,情感最初依归的地方。   当年,决定要上台北时,彦辉表示了强烈的反对。   “我早说过,我不可能待在这里一辈子,让我出去闯一闯,我才能甘心!”她的态度也是无可商量的。   “你既然决定了,何必告诉我?我反正管不着。”那是彦辉对她说过,最重的话。   她离开传家,走到荷塘去,坐在一株歪倾在池面的树上。荷花早开过了,几片稀疏的荷叶伸出水面,被风撩拨,如翻飞的幅裙。有一种孤零、柔弱,不肯屈服的意味,恰似她的心情。   蛙唱停止,顿呈真空的宁静,皎白的明月投射在塘中。除了那一轮白,四周全是墨绿,池水、柳树下远山,层层渲染成一幅图画。   程嘉屏息,专注凝视。假如可能,地想把眼见的一切镂刻在心里,细细密密。尔后,独自行走的艰辛岁月,将它变成可以慰藉的唯一风景。   听见走近的脚步声,她知道,彦辉来了。   “等我当完兵,就到学校教书。你在台北,要是不开心,告诉我,我去接你回来。”他站在她身后说。   她不说话,泪水漫上眼眶。除了这片荷塘,还有这不肯补好牙齿的男子,都是她的不舍。   他转过它的身子,握紧她的双臂,眼眸晶亮,牢牢捉住她的瞳仁:   “千万不要逞强,事事都要小心,我把我最珍爱的交给了你……”   他的声音硬住,顿了顿,极慎重地:   “你一定要、一定要好好保重!”   程嘉压抑不住所有的凄怆,她环抱彦辉的腰,那是放声哭泣是一种长久以来强迫节制,而在今夜决堤,自肺腑肝肠倾泻的伤痛。   那一年,父亲去世,她为了亲情被横夺,痛不欲生。此时此刻,离乡远走,为了忍心割舍挚情,她以相同的心情哭泣。   疾驶的汽车经过一大片菜圃,缓缓在社区大门口停下来。程嘉下了车,征征地站在原地,有些不能置信,十一年后,自己真的回来了。   社区原本都是平房,如今,或是重建为楼房;或是加盖了二楼。黄昏里,渐渐亮起的灯光,把四周暮色衬托得晕淡檬腱。   原本,她以为曾经熟悉的路径已在记忆中消褪,等到置身其中,一切便都鲜活起来。她经过自己家门口,墙内的花木纷纷丛丛,杂乱的采出头。珊珊在北部定居以后,只留下一把看门锁。左邻右舍都亮着灯,唯有这扇门之后,是寂静的黑暗,像个深不可测的地洞,等在夜里。   那等待在夜里的幽洞,把所有的一切都吞噬殆尽。程嘉父亲的病弱忧郁、继母的刻薄怨毒,以及她自己的惨淡童年……她不必刻意抬起下巴,如今,自然挺直背脊。顺着围墙走,停留在岁月里的记忆一并飞跃,在转角处,顿失凭恃,深深滑落。   伴随成长,始终不曾拋离的抑徨、委屈和愤恨,突然一齐崩散,她被紧密里缠十几年,连呼吸都感觉吃力;每每在恶梦中呼喊挣扎,此刻,完全摆脱。她禁不住仰脸,深吸乡间芬芳的气息,让心中渐升的纯净渗透入全身每个细胞。   为了抹却年少阴影,她改换名字,企图脱胎换骨;多年以后才知道,根本只在一念之间。   再一次停下来,在一扇攀着九重葛的门前,花叶繁茂,遮掩了门牌,而隐约仍可辫出一个“傅”字。她站住,风中似乎可以听见孩子们的笑语。那时,因着傅太太的歉疚爱宠,她常在这栈房子中流连不去,与彦辉兄妹三人共度许多晴雨黄昏。   孩子喧闹的声音愈来愈清晰真切,她突感惊诧,难道不是幻觉?   门开了,三个孩子推嚷着跑出来,差点与程嘉撞个满怀。   “咬哟!”扎辫子的小女孩瑶怪地,打量程嘉:   “你找谁?”   程嘉恍惚赶来,传家已经搬家了?他们不住在这里了?   一个年轻女子在孩子们身后出现:“什么事啊?”那声调像乐曲。   “请问……”程嘉终于找到组织语言的能力:   “傅家搬走了吗?”   “哦!”女子脸上有一种然的喜悦:   “没搬。你要找那一位?请进来坐。”   “老师再见!”孩子们挥着手跑开了。   程嘉仍伫立,未曾移动,她盯着眼前的女子,彦辉的新娘。努力地,让这陌生的窈窕身影在瞳中凝结。   女子也停住,转身看着她,客气的微笑:   “你是彦加的朋友?彦妤……还是,彦辉?”“都是。”她回答得有些仓卒。   院子里一棵芭乐树,已经长得既高又灶,她怀疑是否是当年和彦辉合力栽种的。   “这是芭乐树。”女子向她介绍,如数家珍:   “都有十几年了。”   “我知道。”程嘉说:   “我以前就住在附近。”   女子再度微笑,颊畔的酒窝嵌得正好,晕黄灯光照射下,特别温柔婉约。   “真可惜,今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在。进来生生吧!”程嘉进了客厅,一切都重新装潢布置过,窗上贴着双喜红字,整齐雅致。女子匆匆卸下墙上的小黑板,两三下便把餐桌上的茶杯小碟拾缀干净。   “还没请教你的芳名?”   “程嘉。”   “程小姐。我叫秋芳,你大概不认识我。我跟彦辉结婚,还不到两个月……”   程嘉点头,对她友善她笑笑,彦辉的结发妻,彦辉的。   秋芳转进厨房去了,可以听见杯碟撞击的轻微声响。程嘉无意识地浏览,猛然与微笑的彦辉撞个正着,穿黑色西装、打领结,头发异常黑亮光洁。她像触电一样逃开,心脏遭受压迫,呼吸变为不顺畅的喘息,有片刻不知置身何处。然后,她强迫自己,注视相片上的彦辉和秋芳。   彦辉看来有些不一样,并不是她所熟悉的。是因为他太刻意而正式?或是他们太久没有相见?   大约一年前,彦辉在她客厅的大沙发上,她把灯光调暗,轻轻挨着彦辉坐下。   他们刚闹了一次大瞥扭,为的是程嘉与纺织业巨子似真似假的恋情曝了光。程嘉不肯认真解释,其贸她自己也不知道意欲何为,可是,见到彦辉伤痛,她真确感受心慌。   彦辉饮干她递上的酒,站起身,准备离去。   “你不要走!”她唤而后,降低音调:   “今天晚上不要走。”彦辉转头看她,他的声音极暗哑:   “咖咖!”她攀住它的颈项,专注地吻他。他浑身战栗,喘息粗浊,它的拥抱令她窒息:   “嫁给我!嫁给我……求求你,珈珈……嫁给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向她求婚。   她不回答,疯狂地物他、抚他、爱他,把他推倒在沙发上。   “珈珈!”他捆住它的胳臂,并且加重气力:“我要你嫁给我。你听见没有?”   “我不能嫁你。”她像作梦一般,飘忽地:   “除了嫁你,什么都可以答应。”   她把披在身上的黑绸褪下,同他伸出手,全心全意地等待,丝毫没有意乱情迷的激动。   这是一场绝对的奉献;不意尘埃的际会;半生的约盟。   彦辉纹风不动的站立,彷佛面对一个陌生的女人:   “我要的不只是这个,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这是你应得的。”   “我,应得的?”   “这么多年,你一直付出,我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的……”   “回报!”他严厉地,眉眼纠结成愤怒的线条:   “在你的脑子里只有回报、只有价值、只有名利、只有斤斤计较。这么久、这么久了,你只是想着回报……”   “是我亏欠你……”   “是啊!”他用力把她拉向自己,咬牙切齿地:   “你欠我太多,你来还吧!来回报啊!”   她无法应付他那排山倒海而来的愤怒与痛苦,垂头可见巴黎缚衫被他践踏在脚下,就像她瑟缩狼狈的心情。   “你是在屈辱我。”彦辉松开她,宽阔的肩膀垮下:   “我配不上你,我明白。”   “你了解,我没有这个意思。”她沮丧地,不敢触碰他。   “我不了解。”他的眼光穿越厚重的落地窗,穿越层层山水,寻找家乡小镇的月台,追踪进站的火车,隆隆开动之后,永不再回头。   “我熟悉的是珈珈,十年前;坐着火车走了。我却不了解程嘉。”他收回视线,平静地看她:   “我想,是我弄错了。”五个月之后,他订了婚,半年后,结婚。   他的新婚妻子,名秋叫芳的年轻女子,正在程嘉面前送上一盅银耳汤:   “你尝尝,彦辉最爱喝的。”是彦辉最爱喝的,今天以前,她完全不知道;此刻之后,知道了也没有意义。   “你是从台北来的?”   “是呀!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台北人有台北的气质;我们乡下人有乡下的味道。”   秋芳的通达,使她不卑不亢、怡然自得,在程嘉面前,丝毫不见畏怯。   世事皆有缘定,程嘉在心底叹息。这样的女孩,遇到彦辉那样的男子。   “彦如生孩子,彦辉送爸妈到高雄去看外孙。你留下来吃饭吧:到夜里,彦辉会赶回来,他不放心… ”秋芳自皙的面颊染上淡档的粉红,忽然她笑起来,而后强自抑止。   这是一个平凡的女人,程嘉清楚地知道,这也是个幸福的女人。   决定起身告辞,她不愿和彦辉相遇,想看到、想知道的,都已完全。但,仍忍不住再一次曾向墙上的结婚照,觉得彦辉的确不同,她迅速梭巡他的肩眼、鼻梁、嘴… 终于惊讶的发现,他多了半颗牙。   他补上那颗缺牙。   告别时,程嘉忍不住握秋芳的手,彦辉曾坚持不肯补好的牙,为她改变了主意。   “恭喜你。”   “谢谢。”程嘉出了门,秋苦在后面问:   “你要到那儿去?”   “随便走走。”   程嘉原本要去寻找那片荷塘,现在,却朝着车站的方向走。   明月是否依旧映在塘中?   荷塘是否完好如故?   今夜,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天上明月在,可以投影在每个水面上,包括台北她的别墅,阳台上养莲花金鱼的那方小池。   迢迢而来,却在这里豁然开朗。   她安详地在站牌下等车,站牌后方是个面店,老板招呼她:   “要八小时以后才有车,吃碗一牛肉面吧!”   她不经意回头便决定吃一碗面。杂货店老板改行卖面。   老板娘跷着脚,盯着电视里的杨丽花歌仔戏;专心投入的程度,正和当年听收音机里的梁祝哭调。   事事都改变;事事都没变,她禁不住勾起一抹淡档的笑意。吃完面,就要赶回台北,台北有许多事等待着她,许多个明天,必须妥善安排。   属于明月的,属于荷塘的,属于年少的,往事,都走远了。                     〈创作完成于一九八七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桂华把毛毯齐胸掩住身子,端起磁杯喝一口橙汁,因为失去冰度,显得酸。   “什么时候?”她蹙了蹙眉:“你会下子?”   身旁的男人并不穿衣,裸着身靠过来吻她光洁的肩膀:   “这么现实,嗯?”   “你是我师傅呀,现实,不是你教我的?”   男人讪讪笑起来:   “倒是我把你教坏了。我是教你把这套去对付别人,不想你拿来对付我。瞧!我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   桂华侧脸看他,奇怪,男人比女人耐老,三四十岁的时候,总也不老,一过五十,摧枯拉朽的一路老下去,头也秃了,曲线也垮了,皮肉也松弛了。与这样的一个男人亲热,如果不是为钱财利益,一定就是祭有依熟的情感.她与他是哪一种呢?他是她第一个男人,那年她刚毕业,二十二岁,他已是成功的贸易商,三十八岁,精力旺盛,为所欲为。她真的爱上他,爱得狂热,觉得,跟着他就别无所求,而且相信他不会亏待自己。他认真教了她许多,只不限她提未来。二十四岁那年,她捉到他和另一个女人偷情,恍然大悟,她不过是他诸多婚外情的一桩而已。于是她用工作所得和变卖了他送的车的钱出国留学,两年后回来仍是同行,仍免不了见面。四下无人的时候,他肆无忌惮的打量她:   “我看看我的车发挥了什么作用?”   桂华一点不觉得被羞辱,那辆车是她应得的,她似笑非笑的挺起胸:   “我做了手术,一个希望工程。”   “什么时候可以瞻仰?”   “看你的福分了。”   他们像朋友一样约着喝茶吃饭,偶尔,仍能听见男人的绯闻,桂华也断断绩绩谈过几次恋爱,男人每次都很有风度,宣称替她准备好结婚礼物了。一次又一次,礼物总送不出手,替她庆祝三十二岁生日那天,男人忽然严肃认真起来:   “是不是我耽误了你?因为和我的那一段,你一直没有释怀… ”   她想嘲笑他的自恋,未免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吧?那么遥远的事谁还记得?真是人可笑了,可是,那一瞬间,她就僵在那里,笑不出来,觉得这一切都是场荒谬剧,觉得自己被诓骗戏弄了。或许是因为三十二岁的生日令人感伤;或许是因为冬天的缘故,她在冬天总觉得着慌,很容易心情低落,总之她没笑出来,反而泪流满面,恕不自胜。   他们又在一起了,桂华才知道他的老婆孩子都移民到加拿大去了。她根本懒得去想是不是因为这样男人才又来找她,因为她清楚的知道,二十二岁的自己是一去不回了。   看着男人软弱的仰脸望着自己,她到底还是不忍:   “姜是老的辣。你呀,越老越厉害!”   “你说的是那一方面?”   “最坏的那一方面。”   男人叹一口气:“我觉得你的坏才教我追不上呢。”   “女人都是让男人教坏的。”   “是吗?男人这么厉害?”   “倒不是男人厉害,是女人把男看得太重要了。”   男人忽然被激动,俯身吻住桂华,十初缠绵深情地。   其实,桂华说这话完全没想到男人,她想的是映月,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朋友,想到映月因为婚变而发生的变化。   桂华洗过澡出来,男人穿着浴袍等待:   “晚上来吃人参鸡吧,你太忙,瘦了,得补一补。”   “谢啦。我今天禁食,只喝果汁。瘦,是减肥的功效,求之不得呢。”   她掏出化妆品重新着妆。   “阿华。考虑一下香港分公司的成立,赚了咱们平分,赔了全算我的,我是认真的。”   “行了。我会考虑了。你今天真的不去办公室?我可不行。我那位老板半天瞧不见我就抓狂。”   男人把双手放在她肩头轻轻按摩,她舒适的阖上眼。   “什么时候,搬来住吧?”   桂华睁开眼,把化妆品俐落的装进提包,霍地站起身:   “好。我先走了。”   “阿华。”男人阻住她:“阿华,什么时候你可以不那么忙碌,听我说说话?”深吸一口气,她环抱双臂:   “请说。”   “我帮你想过了。现在,除了婚姻关系我无法给你,其它的都… ”   他们在国外,不会回来,我也和她谈过,我们的关系一向很淡,你是知道的。我在台湾有自己的生活,她完全可以体谅,也能接受。所以,让我照顾你,给你一个家。   这两年,因为你的缘故,我再没有别的女人,找连想都不想,我的年纪大了,你也不小了。我们好好生活在一起,如果你愿意,生一个小孩,你以前不是一直想结婚,想有个小孩吗?我们现在都能办到了,只要你愿意。   桂华的眉头拧到一处,这是怎么回事?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唠叨?三十二岁生日那天的感觉又回来了,或者是因为冬天,烦躁心慌,令人不知所措。   “我三点钟要开会,我真的要走了。”桂华披上外套,往外走,坐上驾驶座,踩足油门冲进车阵里。这讨厌的冬天,冬天里什么事都不对劲,困在车阵里,踩煞车都能踩到脚抽筋。   等红灯时,桂华忍不住拨了大哥大给男人,那男人接听时很惊喜。   “你刚才说生孩子的事。”   “是呀,如果你想要的话… ”   “我有过一个孩子,是你的孩子,今年已经十岁了。”男人襟声,过了一会儿,声音极不稳定的:   “你为什么从没告诉我?孩子在那里?”   “谁稀罕他呢?找没让他活,所以,我们不会有孩子了。就这样。”   男人不知说什么才好,桂华挂了电话,应该很悲伤的,却觉得还好,总算告诉他了,不必再自己一个人苦苦背负了。   也是这样的冬天,她先发现有孕,接着就发现男人的另一个女人。她去找映月,映月一听就哭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你为什么这么不小心?很危险的呀。”   “现在说这些都没用,我走投无路了才来找你。”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不敢去,去那种地方。”   “那我自己去,你别告诉我妈就成了。”   “你怎么可以自己去?我们要互相照顾的呀。”   映月整整失眠三天,黑眼圈都出来了,倒像是她要动手术。躺在手术抬上,桂华遵照映用的嘱咐,一直去回忆小时候的事,桂华总躲在映月床上看漫画和小说。因为蛀牙的缘故,映月被严禁吃糖,桂华把方糖藏在口袋里,想留给映月吃,招来一堆蚂蚁,招来桂华妈妈崩溃的喊叫。村里有个怪婆婆炖的花生汤好可口,整条巷子都是花生汤的味道,映月骗了怪婆婆出门来,桂华就溜进去偷甜汤… 想着想着,感觉到身体里一部份挣扎欲坠,不肯分离。好象滑落到一个寒冷的深穴里,被弃绝了,却隐隐有着低档的哭泣声,熟悉的哭声,怎么也不放弃,使她不致沉沦到最底、最荒凉。   醒来时才知道,映月哭到眼睛都肿了,她撑着墙走到映月面前:   “小月。没事了。我们回家。”   映月紧紧拥抱她,浑身颤抖:   “封不起。找帮不了你,我没照顾好你,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   为什么是映月说对不起呢?为什么是她哭得这样肝肠寸断呢?可是,起码有人为这件事悲痛了;起码有人病惜她受过的苦了;起码有人表示类似哀悼的意思了。   映月接了桂华住在她那儿,像坐月子似的给她补身子,而且,不准她再提起这件事和那个男人,也是她鼓励桂华出国留学的。   “只要做对选择,事情会如你期望的。”   桂华相信映用的话,相信那一次的痛苦是因为做了错误的选择。可是这些年来,为什么总没做对过选择,走着走着,又走回男人身边,两男人此刻说的话,曾是她全心全意期盼过的,曾是她愿以所有一切去换取的,如今转来,格外荒谬苍凉,她替自己感到凄然,也替男人感到悲哀。   都是因为冬天,她心慌得想找个人靠一靠,抱一抱,结果扯出一堆有的没有的。   开会的时候,桂华是不接外线电话的,所以开完会结有一堆等着回复的电话,看见映月留下的电话,她有些诧异,映月一向不变打电话来公司的,即使在闹婚变的时候也一样。桂华拨着号更觉纳罕,上班时间为什么映月会在家里?   接电话的是映月的母亲,听见桂华的声音好兴奋,一直叫她来玩玩,又抱怨映月自从离婚以后简直变了个人,除了工作什么都不要了,吃不好也睡不好,整个人瘦了一圈。桂华觉得愧疚,从年底忙碌到现在,真的有一阵子没和映月连络了,只知道她把全部寄托放在工作上,而且很“乐在工作”的样子。人活着总要有点倚靠,桂华这些年是倚靠着工作过活的,她以为映月能在工作上获取成就感,平复婚姻的创伤,是件不错的好事。   映月妈妈说映月带着幼儿园的女儿可可去附近公园晒太阳了,阴天除了好久,人都要起霉了。桂华决定去找映月母女,带她们四处逛逛。她先打电话给约好上山洗温泉的男人,男人自从知道有个其实并不存在的十岁儿子,对桂华更加温柔宽厚。   “反正我总是排最后的,我已经习惯了。”   “你不高兴啦?”   桂华完全是乘胜追击的心态。   “我几个胆子?你忙你的,温泉不会变冷水的,相信我。”   桂华驾车住公园的方向去,想着曾经有段日子也为映用的事来往奔波着。映周是在地出国的那两年恋爱并且结婚的,她嫁的是个攻读博士的研究生,只在专校兼几个小时课,全靠映月在杂志社采访写稿的收入持维家用。桂华看过她挺着肚子跑来跑去作采访,很觉不忍,映月说她对未来有信心,对自己的选择有信心,在信心中,她生下第一个儿子,两年后又生了女儿。博士老公取得学位以后常吵出国开会,桂华送映月去医院生产,隔着玻璃指出可可给映月妈妈看。映月一直要可可叫桂华干妈,桂华无可无不可。满月以后,映月硬要桂华抱一抱可可,桂华一个劲儿推辞,怕把小娃儿碰坏了。   “不会坏,我们桂华阿姨小时候多喜欢娃娃?还得抱着娃娃去学校呢。”映月妈妈成为历史见证,说得眉飞色舞。   暖暖软软的小东西入了怀,刚吃过奶:全满意足的闭眼安睡,看不出像父亲或母亲,或许所有的小孩最初都是同样的脸孔。小可可忽然睁开眼,晶亮的黑眼珠盯着桂华看,桂华浑身颤栗,从这双亮透黑透的眼眸里,她彷佛看见另一双恒久的,胎儿的眼睛,从没闭上周,也没有睁开。   桂华手忙脚乱把婴儿塞还映月,映月妈妈问:“怎么啦?”   “没事。小baby总是让我紧张兮兮的。”   映月没作声,安静的打量桂华,那眼神混合着了解与叹息。   而映月非常有把握的选择,也忽生变故。博士的外遇找上门来,叫映月让贤。   博士并不出面,一副看看鹿死谁手的样子。映月灰头土脸要弄个玉石俱焚,决定把事情闹到博士任教的学校去,七岁的儿子却得了父命恳求母亲:   “妈妈。你不要恨爸爸,不要毁掉爸爸好不好上   映月决定找年轻的第三者谈,希望可以动之以情,说之以理。桂华坚持陪她去,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声势浩大些。   第三者并不羞愧,也不忏悔,昂昂然顶天立地。反而是映月方寸大乱,说到后来,几乎是苦苦哀求了。桂华看不过去,不得不挺身而出:   “那是一个好好的家庭,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你当过第三者吗?第三者也是好好的一个人,不过就是相遇晚了点。”她转向映月:   “是你的谁也抢不走,这可怪不得我。如果你把老公照顾好,他也不会来找我。说到底,我替你照顾老公,你还应该感谢我才对。”   映月和桂华立即败下阵来。   桂华想了好几天,想那女孩的理直气壮,她是虚张声势?还是真的相信自己是对的?华当时已经和男人复合了,她想着,我这是在照顾他呢,他的老婆应该颁辛劳奖给我,可是,说服不山自己,无法把这事当做善事。   映月婚以后,儿子跟了父亲,可可年纪小又黏母亲,映月把她留在身边。   有段时间,映月妈妈还没上台北来,映月杂志社忙得不能脱身,佳华就去接可可放学。几个还没人来接的小孩,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园里玩,可可瞥见桂华,眼睛蓦然点亮,跳起身子冲过来:   “华ㄚˇ姨──”   欢欣的嚷嚷。   桂华打开车门让她进后座去坐。   “华!姨!我可不可以坐前面?”   “前面危险。”桂华说得在情在理,其实是她不知怎么和小孩坐在一起。   “华ㄚˇ姨!我们是不是要去接ㄇㄚˇㄇㄚˊ呀?”   “是呀。”   “哇!好棒哟。谢谢华ㄚˇ姨!”   可可在后座不停地唱歌,唱老师教的歌,也唱流行歌,唱着唱着,她忽然停下来,小脸凑在桂华后颈:   “华ㄚˇ姨,你觉得我唱得好不好听?”   “很好听。”   “那……华ㄚˇ姨你要不要给我拍拍手啊?”   桂华先忍不住笑起来,她为可可拍手,可可忽然羞赧,双手遮住脸,什倒在后座。   把可可送去映月那里,再去约会的时候,桂华的心情莫名的好,男人像算命仙一样的,一口咬定:   “今天又去接小女孩了?”   “不准吗?”   “我高兴都来不及呢,只要你喜眉笑眼,我什么都准。”   桂华绝不会承认自己因为见到小女孩才高兴,她小心翼翼保持距离,从没碰触过小女孩,不可能被牵动得那么深,顶多是因为帮了映用的忙,心情才好的。离婚事件上帮不了她,桂华总希望为地分劳解忧,她们是从小一块儿长人的好姐妹。   市区里最大的公园出现在眼前,虽是冬天,仍然绿意盎然。阳光下,三三两两的人们悠闲的散步,桂华兜着圈子找停车位,她看见可可跑着跑着,绕着一个陌生女人跑,奇怪,映月去那里了?这个疫女人是谁!桂华仔细认了认,吓了一跳,差点撞上前车,她猛踩煞车,后车喇叭锐叫,惹出她一身冷汗。   竟然是映月。   才两三个月不见,映月怎么完全变了样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桂华停妥车,往映用的方向跑去,她看见花圃边缘并排坐着的映月和可可,依偎着晒太阳,冬天里温暖的太阳。   桂华站在映月面前,映月闭眼仰脸,完全没有察觉;可可望向另一端一对老夫妇逗弄着小狗,也没有看见。映用的脸颊曾经是满月,如今额骨突出,下巴变尖了,还有严重的黑眼圈。   “小月。”桂华察觉了呼唤中不稳定的情绪。   映月睁开眼,笑起来:   “怎么是你?我还想下午给你打电话呢。”   “华ㄚˇ姨!”可可的脸笑起来,是一个小小的满月。   “可可越来越像你。”   “是吗?”   “ㄇㄚㄇㄚˇ!华ㄚˇ姨陪你聊天,那我可不可以陪狗狗聊天?”   “去罢。”   可可欢天喜地跑向老夫妇和他们的狗。   “可可从小就喜欢狗,住在公寓里怎么能养狗呢?”   田你小时候也喜欢狗呵。放学回家沿路一直喂狗,自己的便当都省下来给狗吃,害我分一半便当给你吃,装成发育不良。”   “是呀,吃过你便当的事都忘了。下辈子吧,下辈子我的便当分你吃。”   “得了。这斐子还没完呢,扯下辈子做什么?”   映月笑了笑,只是笑,一点喜气也没有。   “我听你妈说了,可可的爸爸他们全搬去美国了,事前也没打个招呼,真是离谱,儿子总是你生的,难道女儿他也不要了二   “他们又生了个女儿,快半岁了。可可对他来说,本来就是可有可无了。”可可被小狗舔了一下,摀住鼻子笑弯了身,桂华看着,稍稍叹了口气。   “你不为这事生气了,为什么这么瘦?太忙了?你犯不着跟自己的身子过不去… ”   “离婚以后,我告诉自己,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也再没什么好恐惧的了。我拚命工作,争取到主编,还想更上一层楼,我让自己忙得一塌糊涂,有时候几大都见不到可可,偶尔见了,连说话的时间也没有… 现在我知道,我还是有恐惧的,我还是有最珍贵的宝贝,害怕失去,就是可可。”   “还好你不会失去她,只要你不那么忙。”   映月垂下头,不说话,桂华忽然紧张起来:   “怎么了?可可怎么样了?”   “原来你关心可可?”   “这是什么话?可可是我看着地出生的,我看着她长大。我只是,只是… ”   “只是你忘不了那件事,像一个锁一样,把你对孩子的爱都死锁了。可是你本质上是一个爱孩子的人,你只是欺颇自己,压抑自己。”   “我不知道,我想,我大概需要一点时间。”   “我是已经没有时间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昨天去医院看过检查报告,是血癌,将近末期。”   四周忽然变得很安静,人声车声都沉默。桂华站起身,无意识地向前走几步,回转身看着映月,说不出话,只能喘息。   竟然是血癌,为什么是映月?   “也许检查出了错,我们再去别的医院,重新检查— ”   “我需要帮助,妈妈年纪大了,可可还这样小,什么都不懂… 我想到我们的交情,你有事就会来找我,我也只有找你了。”   “我不信。我就是不相信。这有什么道理?老天有没有眼睛?”   “可能老天爷看我太累了,决定让我去后台休息… 桂华!面对现实好不好?我也不愿意,只是,由不得我们呀。”   可可看见她们哭成一团,急匆匆跑回来,钻到她们俩中间:   “ㄇㄚˇㄇㄚˊ!华ㄚˇ姨!你们要么了?怎么哭了?”   映月搂住可可,哄她:   “没事。我们太久没见面了,所以就哭了。可可去跟狗狗玩吧。”   “可是,我不想去了。华!姨,你不要哭了,我的贱狗手怕借你,好不好?”桂华努力止住泪,对可可说:   “我们去吃巧克力蛋糕好不好?可可最爱吃巧克力蛋糕了,对不对?”   “对呀。ㄇㄚˇㄇㄚˊ也爱吃,我们去吃蛋糕吧。好棒哟!”   三个人都站起来,映月把可可牵到桂华面前:   “可可。牵着华ㄚˇ姨的手,好不好?”   “好啊。”   可可毫不迟疑,温暖柔软的小手递给桂华,桂华身心俱霞,她一点一点去感觉,好小好小的一只手,握得好紧,好确定。桂华呼应了那样的温情与信靠,她把那只小手牵住,牢牢握着,多年以前她曾失去的,一个孩子的小手。   可可一边牵着映月,一边牵着桂华,她又开始唱歌了。桂华想着,待会儿耍记得帮她拍拍手;又想应该问问男人,它的别墅可不可以养只小狗?他没理由不答应的。走在红砖路上,可可快活地跳格子,并没注意到映月松开了手,桂华注意到,并且转头,映月轻声说:   “我只想知道,如果没有我,你还是会牵着她向前走。”   是的,我会的。   桂华没有回答,牵着可可继续走。天似乎渐渐暖起来了,也许是因为这只小手,也许是因为春天将近。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六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九章 若有落车,请早扬声   “若要落车,请早扬声。”   香港的小型巴士上,司机身旁常常放置这样的一块告示牌。   一个带着浓厚台湾腔的心男孩,用普通话在巴士上嚷着:   “清表姐,“扬声”是什么意思啊?”   小男孩像个毛猴子似的,清清简直抓不住他。   “乖,别这么大声,坐好了,不要扭来扭去啊。”   阿杰掌着方向盘,从后照镜里瞄了一眼,他很佩服清清的耐性。对于小孩子他不仅是束手无策,简直就是恐惧,或许因为他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吧。或许是吧。   “那你跟我说嘛!“扬声”是要干什么?”   百“扬声”呢,就是开口说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要下车,就开口请司机叔叔停车… ”   “那如果不开口呢?”   “如果你不开口,人家怎么知道你要下车呢?”   “我可以按铃啊,奇怪,怎么没有铃啊?香港人怪怪的… ”   清清立即止住孩子的话,它的脸颊因为窘迫而绯红,真的是很容易脸红的女孩呀。阿保对自己微笑起来,其实,这个时候社区小巴上除了一些菲佣买菜回家,根本不会有什么香港人,但,阿杰常常可以在这个台湾女孩的身上,看见一种身居异乡,无所依凭的惶惑神色。   因为她讲话的轻声细语,因为特别多的语尾助词,甜甜软软的腔调,阿杰已经认定她是台湾人了。   “台湾人说话是不是特别温柔好转的?”他询问过其它的同事。   “没什么特别吧,反正听不懂。”   他开始注意聆听从内地来的女人说话,和其它来自台湾的女人说话,一段时日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再没有人像她说话那么好听了。而且有礼貌。每回下车,她一定微笑点头向他说:“唔该!”   他听见她刻意用广东话向自己道谢,便也向她点头说:   “拜。”   他几乎不与乘客说话的,顶多点点头;有人喊着下车的时候,他使举起左手,表示知道了,他不说话是因为,人们说话可以表达与沟通,他若说话往往令别人更加迷惑。   因为它的唇颚裂。天生畸形的,修补许多年仍补不好的嘴。   在社区巴士的最后一站,阿保稔稳地把车停住,清清牵着男孩站起身。   “我们还没‘扬声’,司机叔叔怎么就停车啦?”   “叔叔知道我们要下车啊。”清清走过他身旁,同他点头微笑:“唔该。”   “拜拜。”他说。   虽然是含混不清的声音,但他一点也不介意。   看着他们下车,他心中被愉悦涨满,每一天,他都在等,等着这一段相会时光,等着她靠窗而生,没啥表情的看着窗外景物,等着她从自己出神的游历中醒来,对他微笑,对他说   “唔该”。他从来不曾这样喜欢这份工作,尤其是车上的人很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它的专属司机,只为她一个人驾驶,随她要去天涯海角。   这样纯粹的快乐,是他的二十八年生命中,绝无仅有的。   有时他也问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既?是怎么开始的呢?   记得是在夏天的时候,他驾驶社区小巴已经半年了,即使不开车也愿意留在开着冷气的车上,因为香港的夏天炙热而闷湿,令戴着口罩的他难以忍受。当初应征的时候,就和社区管理处说好了,他必须戴着口罩上班,免得添加“困扰”。主任是这么说的,困扰。这已经是他一生摆脱不了的困扰了,他不想再给别人带来困扰。菊花很好心的帮他找到一种质地轻薄,透气性特佳的口罩,但是,仍无法消除他在夏日里的不舒适。   那天早晨,他微偏头,看见一双致细美丽的脚,被凉鞋的反绑缠绕着,士了车来。他并没有去搜寻那双脚的主人的面孔,虽然他立即就有了这样冲动。   那双脚的主人是个长发女孩,穿着连身的白色棉布洋装,背了一个草编的袋子在肩头。下车的时候,她对他微笑着说:   “唔该。”   他于是看见她拉不漂亮却有一股亲切惑的容颜,笑着的时候,她的眼里漾着流丽的水光,灿灿亮亮的。他有些为慌,僵硬在驾驶座上,忘了响应她。等地下了车,他才想到,她不是本地人,那一句广东话,说得生涩而不自然。   或许因为他多半都是沉默的,从小,他学会了聆听,记得念中学的时候,上英文课,他轻易便能辨别所有的字音,但是,他不能读。有一回,一位刚毕业的女老师叫他起来背书,他紧张又兴奋,努力的,缓慢的,尽量清晰的背完。课室里一阵死寂,女老师的笑容很刻意:   “坐下吧。”她调转头再不看他一眼:“还有谁要背书?”   他那时就死了心。   即便自己能精准的辨识出标准与不标准,那又如何?他知道自己是被拘禁的,不能自由,被残缺拘禁在自己的身体里,永远不得释放。   后来,阿保常#在车上见到清清,它的访客很多,男女老幼都有,他们在车上唤她的名字,清清,清清。他于是知道她叫做清清。他曾经猜测,她究竟在香港做什么?难道是旅行社的导游?又或者,她是某个男人暗藏的女人?阿杰于是留了心,观察了一段日子,从没见过年龄相当或态度亲密的男人,与她共同出现。   秋天到的时候,他去唱片行买了几卷国语流行歌曲的卡带。看见她上车,便关起收音机,换上卡带。   “嘿!你也喜欢张学友啊?”下车的时候她问。   “是啊。”他点头。   原来她喜欢,真好。   以往,他常不明白,十来个同事,都是男人,凑在一块儿就品评谁家的太太,谁家的小姐,都是乘客,有什么好谈的?他总是到一边去吹风喝冰柠檬水,打打盹。近来,同事们一开话匣子,他就不由自主的凑过去听,他很希望听见别人谈起清清,甚至有好几次他几乎忍不住要问: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台湾女孩?   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   阿杰回到旺角,这里据说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转到靠近庙街的小巷子。,登上旧式建筑的狭窄楼梯,进入六、七坪大的家。他推开窗,让晚风进来,一边扭开收音机,频道固定在普通话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自从清清听见国语歌曲笑起来之后,他就决定要学好普通话,如果有一天清清忽然和他聊天,起码,他能听懂她说的话。   “喂!阿保!开门啊!”菊花在门外嚷嚷。   阿杰打开门,黑暗里看不清楚,他不耐地:   “又饮酒了?”   “没呀!”阿菊一把扯下他的口罩,凑上来:“你闻闻!”   “懒得理你。”阿杰轻巧的避开了。   “干什么老是听这个?你真的想去厦门吗?”   阿菊伸手想扭频道,阿保挡住她:   “别动!”   “你是不是要去厦门?”   阿杰的母亲过世好些年,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搬去了厦门住。只有他一个人留在香港,留日以前的家里,因为和母亲是最亲的,这里还留存着母亲的气味,还留存着母亲的声音。   “阿杰!阿杰起身啦,不要觉觉猪啦。”   母亲温柔的呼唤他起床。   “蠢鸟?这么多年什么也学不会。”菊花走近那只八哥鸟。   黑羽黄喙的八哥鸟,母亲饲养的宠物,学会了母亲呼唤的声音。刚开始的时候,阿杰被唤醒,总希望睁开就能看见母亲,所以,他不敢睁眼,害怕绝望感觉。   “菊花,你好靓啊!你好靓啊!”菊花对着八哥嚷。   “不要乱救它。”   “蠢啊!什么也不懂。”菊花喃喃地,眼睛却望着阿保。   “我要硬了,你还不回家?”   “走啦。”菊花出门前指一指放在桌上的塑料袋:“鸟的饲料,还有,这个是台浅的珍珠奶茶,你试一试吧。”   “啊,把我吃的和鸟吃的放在一起。”或许因为“台湾”两个字,阿保的心灵被什么说不清的东西撞了一下,恍惚地喜悦着,语调也轻松了。   “差不多呀,你们!”菊花笑着出门了,很开心的样子。   阿杰把饲料钢进鸟食罐子里,如果不是菊花,这鸟又要断粮了。   他大约明白菊花的心意,他们从小就是邻居,一起上学,一起做功课。小时候他只有菊花一个朋友,每当其它的同学嘲笑阿保,菊花便泼辣的骂人家,连他自己的哥哥也懒得理。   小学时,母亲送他去一所教会医院,那医院愿意免费为阿保动手术,当初父亲很反对,说这是别人拿穷人做实验;又说生意那么忙,没时间去医院照顾;况且医生也说了,不是一次手术就能好的……母亲说什么也坚持要作手术:   “我没能给他一个好嘴,我死也不能瞑目。”   多亏母亲的坚持,否则,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是,手术的复杂与漫长,确实超出他们的想象。好长的一段日子,他记得自己都在麻醉药中昏迷着,不能进食,插满了管子,有时候听见母亲的哭声。   醒来的时候,常常忘记了许多事,不知道是白天还是晚上,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曾经,忍不住痛的时候就哭,后来,连哭也忘了。   每次睁开眼,看见母亲就安了心,知道自己活着,还没失去记忆。   莒生终于宣布,阿杰这样的情况已是最好的了,他们不能再做什么,可以办理出院了。   母亲大哭起来,把阿杰往医生的怀里塞,悲愤地:   “你说他会好的!你看看他!你看看他这个怪样子— ”   旁人都来劝,说医生已经尽力了,说阿杰已经修复了许多。   “不是啊!你们说他会好的啊!你们怎么可以骗我们?骗我们穷?骗我们蠢?”   “妈!”阿杰抱住母亲:“我们回家,我要回家……”   “阿杰。”母亲浑身颤抖,紧紧拥住他:“对不起你。对不起……”   母亲再也没有快乐边,直到心脏痛发死去。-   如果母亲不是骤然死去,那么阿杰就有机会对她说,他一点也不怪怨母亲,他感谢母亲生他来到这世界,他感谢母亲为他修补缺陷,使他仍能与这个世界沟通,只是比较多阻碍。   他以为总有机会可以说的,想不到再也没有了。   母亲过世之后,在女人街摆摊子卖仿冒舶来品的菊花,就开始古道热肠的来照顾他的生活。可是,她来的时候,他依然觉得寂寞;她走的时候,他从不觉得孤单。所以,他知道没有办法爱恋她。   他有时候也会想,生活是什么?爱情又是什么?   也许,有一个女人不嫌弃他,愿意陪伴着他,就已经是难能可贵的幸福了。   可是他又想,母亲不会同意的。母亲一生都希望弥补,给他一个更接近圆满的生命状态。母亲不肯屈服,他又怎么可以放弃?   爱情,就是他残缺的生命里,最珍贵的救赎了。   他就着吸管辍饮珍珠奶茶,最近街上一家接一家的台湾珍珠奶茶店开张了,每个店铺都挤满了人,他却是第一次尝试。香浓甜润的奶茶,柔软又有弹性的珍珠,口感很好。   他在凉爽的晚风里,有一种欲睡的适意,电台正播放着国语歌曲,他在半醒半梦之际,看见了清清温暖的笑盛。   菊花邀请阿杰一起去泰国旅行:   “好多人都去的,价钱又便宜,吃得好,玩得好,很值得的……   “没有钱。”   “我帮你出钱啦,你可以帮我带点货回来,反正你这么身强体壮!”   “没有假。”   “什么呀?圣诞节没得休假?有没有搞错啊?是不是欺负你?我用你去说!”   “不用。我特别加班,大伙儿都请假,谁开车啊?”   “我真的想你去呀,那个卖大哥大的兴哥,你是知道的,缠着我不放,他也要去啊,我希望他能死了心,一起去啦?陪我去啦?”   “真的不行。”   “那,我们俩自己去,你挑时间,如果你不喜欢去泰国,不如我们去日本吧?或者去夏威夷也可以,你拿主意呀……”   “菊花。”阿保开了闭眼睛,下定决心的:   “兴哥人不错的,他对你好诚意的,给人家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你说什么啊?”菊花的眉头全拧在一起,很不耐烦的:   “不去就算了,你说一大堆我听不清楚啊!烦死人!”   她扭过头就走,阿杰知道,她全听清楚了。   他只是免得再拖下去对不起菊花;况且,圣诞节那天,他决定要加班,或许能载到清清。他一直有梦想,圣诞节那天能够跟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共度,就算只有十几分钟的共处,也就够了。   他们已经开始一些简单的谈话了。   最初是因为一位男乘客在禁止吸烟的车上吸烟,阿杰请他熄烟,他却表示听不懂,阿保费力再说一次,他仍耸耸肩。阿杰觉出了那人的恶意,他在路肩停下,被愤怒充满,一时间却不知该如何处理。   清清忽然站起来,走到男乘客面前,伸手指了指车内禁止吸烟的标帜,对那人说:“唔该你。”   阿杰浑身紧绷,他密切注意那人的反应,如果稍有不妥,他一定会教训那个人,那怕因此去了好不容易得来的差事,也在所不惜。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人熄了烟。   清清回到座位,阿保重新发动引擎,他从后照镜里看见清清对着他微笑。   他不明白这女孩为何如此大胆?她甚至语言不通,却毫不吝惜的拔刀相助。   清清下车时,他抢先对她说:   “谢谢你。”   停了一会儿,清清笑起来:   “啊:你会说国语?”   “说不好……”   他的意思是自己什么也说不好。   “不会呀,你说的很好,真的。”   清清说得很真诚。   清清下车之后,他察觉到自己眼驮有些润潮。   从那那次后,他们常常聊天,都是一些简单的话:   “买菜啊?”   “是呀。”   “好美的花。”   “而且很便宜的。”   “圣诞节去旅行吗?”   “不去。”   “回台湾吗?”   “不回。”   所以他知道,清清圣诞节会在香港过,因此,他多跑几趟车,就有机会遇见她。   圣诞节的时候,阿保跑了许多趟车,都没能遇到清清。最后一班车在十一点半收班,阿杰终于看见排列在候车队伍中的清清,他的心脏在胸腔中狠狠擂击。   是的,是她,她今晚特别美丽,看得出经过细心妆扮,原本长而直的头发,卷曲柔和的披在肩膀上,增添了更多抚媚。   可是,她有些不对劲。   她垂着头,无精打采,脸上有一股悲伤的神色。阿杰一直打量清清,愈觉她整个人都笼罩在深深的忧毯里。当地无意间抬起头,阿杰发现她哭过了,那是一双流过泪的眼睛。   所有人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里,为什么她竟黯然神伤?   她遭遇了什么事?她受委屈了吗?地想家吗?她也觉得孤单码?   他觅得自己完全被搅乱了,它的不快活,令他方寸大乱,六神无主。   最后一站到了,所有人都下了车,清清仍倚着窗,一动也不动。阿杰等候着,不愿惊扰,反正是最末一班车,他可以一直等下去。   他等着,档档档档出了清清的眼泪。清清无声的在座位上流泪。   他被撼动了。   不能再等下去,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些什么。   碰──地一声,车门重重的关上了。   阿杰踩下油门,调转车头驶离社区。车上只剩下他们俩,阿杰被一种奇异陌生的情绪鼓动着,山种带她去天涯海角的梦想彷佛就要成真。   清清仍流着泪,似乎完全不关心自己将去哪里。   阿杰将车子开到了护城河,河畔被各式各样的彩灯装饰得非常美丽,因为人迹绝少,平安夜里有一种奇幻之美。他缓缓把车停妥,清清终于抬头,她被窗外璀璨的景象惊慑,停住泪水,征征地望着。   忽然,出乎意料之外的,她捧着脸痛哭起来,哭得痛彻心肺。   阿杰真的慌了手脚,他蹲坐在清清身边,反复安慰:   “不要,不乙乙乙乙……”   他恨自己没学会“哭”字该怎么说。   清清总算止了哭,她要求下车去走一走。   “我好笨呀。”她说:“原来这里就有这么美丽的夜景,我还跑到大老远的尖沙咀去,看夜景……你说,我是不是好笨啊?”   “尖沙咀,更好一点。”   “我也以为是这样的,结果,我在那里看见……我的男朋友,扼,其实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好几年了。他和女朋友一起来香港过圣诞节,以前,我要求好多次,请他带我来香港看夜景,他都说没空。”   阿杰没说话,地想起此刻正在泰国的菊花。   “真的好好笑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笑不出来,一点也不想笑。”她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早知道这里有这么美的夜景,就不去尖沙咀了。”   阿杰一直想不透,怎么能跟她聊那么久。她专注倾听他说的每句话,他便是说不清,也不觉得沮丧。他知道了她原来是为那些台湾泡沫红茶店作训练的,她教导每一位店员如何调配各式各样的茶,并且开发适合香港人的新口味。   清清也知道了他为什么总是戴着口罩,知道了他的苦难的童年故事。   “好不舒服吧?要不要拿下来吹吹风?”   阿杰没有能力拒绝它的邀请,他取下口罩时微微颤抖着。   清清像往常一样看着他,微笑,然后说:   “现在是很舒服?”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真的很舒服。”   她没有对他的样貌表示任何意见,令他很觉安心。   他们就这么坐着,在河边等待黎明。   清清不见了。他在第五天都没见到清清之后,惊愕的,有了这样的想法。   他再也忍不住去问每一个同事,有没有见到一个台湾女孩?好几位同事都有印象,却也说好几天没见到人了,可能搬走了吧,也或许回合湾去了,来来往往,很常见的。当然,也有人嘲笑他,闷声不响的,倒起了色心,等等。   他根本没心情理会,失魂落魄地。   那天黎明时,他送清清回家,清清下车前,忽然问:   “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他没料到,从来也没有,因此格外惊惶:   “不是的,我没有做什么。”   “我一上车,你就换国语歌曲,我看见的。”   他哑口无言,原来,她早就知道的。但,他真的不敢怀抱这样的期望,他只是希望看见她开开心心的,他不愿奢求,这样就足够了。   “为什么带我去看夜景?”她再问。   “没什么。”他硬生生挤出一句:   “真的没什么。”   “那,好吧。”清清垂下眼捡:“唔该你。”   她现在已经说得很标准了,可是,这句话割裂了阿杰,引起尖锐的痛楚。   他差不多是开着车子,逃离现场的。   回到家里,他就后悔了。听着八哥叫他起床,他在想,如果可能的话他很希望清清来教它说一些话,如果可能的话,他很希望一辈子都能听清清说话。   为了盼望清清出现,他觉得自己的脖子都变长了。   也许,她还在香港,只是搬家了,阿杰有了这样的想法。如果只是等待,是没有什么用的。他已经错过一次机会了,上天不会再给他,那么,现在得靠他自己了。   下班以后,上班之前,他去每一家泡沫红茶店寻访。先点一会珍珠奶茶,然后问:   “认不认识清清?”   有一天,他喝了六杯珍珠奶茶,有些反胃,食欲尽失。   回到小楼,看见菊花在等待。自从菊花去了泰国旅行,好象许久没见到她了。   “喂!鸟饲料,还有珍珠奶茶。”   听见珍珠奶茶,阿杰忍不住作呕。   “不会吧?看见我想吐?你太过分啦。”   “不好意思,我的胃不太舒服。”   “算啦。你自己照顾自己了。我要告诉你,以后记得买饲料,我不能再管你了。”   “怎么?你要去那里?”   “就是那个衰人兴哥啰,他说过年以前我不嫁他,他就去投河!”菊花说着,满脸春风,眼里全是笑意。   “兴哥?”阿杰加梦初醒:“是啊,兴哥,好啊,菊花!恭喜你……   “喂!不要怪我,我给过你机会的了。”   “是啊,你给过我好多机会的。”   “你自己要主动点,要不然一辈子就是这样,明不明白?”   他明白的。   所以,他继缤去泡沫红茶店,寻访,以及等待。   春天的温暖渐渐充满在空气中,常使人忘了冬天还末远离。阿杰把车停靠站牌,从驾驶座一跃而下,去值班同事那里签名,他看见同事古怪的笑容。回转头,便看见了排列在人群中准备上车的清清。   “清清。你回来了。”他不暇思索的跑过去。   “台湾有点事,我处理完了。”   他点头,一边笑着,发自内心的庞大快乐。   “听说,有人四处找清清?”清清随着人往前移:“清清是我的小名,这里没人知道的。”   说着,清清上了车。他在一种飘飘然的晕眩中,晃到同事面前签名。   “哎呀!你还会写自己的名字啊?”同事取笑他。   他在同事肩上搥了一记,登上驾驶座,关好车门。坐满了人的车,阵阵窃笑声此起彼落,他有些犯疑,难道他的窘态这么可笑吗?稍稍在镜中检视一番,并没有什么异样啊?   有个孩子指点驾驶座旁的告示牌给另一个孩子看,他偏转头,发现告示牌经过了窜改。原来写着“落车”的两个字,被“爱我”两个字取代了。   “若要爱我,请早扬声”。   这是清清给阿杰的告示。   他彷佛又听见清清对小男孩说的话:   “如果你不开口,人家怎么知道呢?”   他不开口,他有方法让清清知道。   他扭转方向盘,车子偏离了惯常的路线,同着护城河的方向驶去,也是一样通往社区,只是要绕远一点的路,看见美丽一点的风景。   车上的孩子都很雀跃:   “好啊,游车河啊!”   阳光照耀下,河川清澈明媚,杨柳依依轻拂,车子缓缓沿着河岸前行。   阿杰从后照镜里,看见清清额头轻抵车窗,望着掠过的景物,浅浅地微笑着,那笑意如此神秘,和此深邃。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八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十章 嗨,这么巧   看见袤绿如茵的草地上,那匹雪白、搧动一双羽翼的骏马的时候,若葵知道自己在作梦。   她的梦一向是卡通式的,带有浓重的童话色彩。飞马温驯的眼胖闪动蓝宝石色泽,毛羽光灿,如果展翅,一定飞得又远又高。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赤脚奔向飞马,两三下便攀上马背,伏在马颈上,回转头咯咯她笑着。   是楚楚。她看着,发自内心的愉悦,牵动嘴角。   忽然,阳光隐遁,阴霾满天,雷电交加,飞马腾身而起,变成一只怪龙,浑身鳞片鼓动,喷出毒火,丑陋狰狞的回头,伸出涎液淌流的长舌,舔向楚楚。   啊──若葵惊怖大叫,她想冲过去救楚楚,却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小女孩,她也只是个小孩,小孩怎么救小孩?   啊──她拚命大喊,恐怖加上绝望。   “妈妈!妈妈… ”她被环抱住,一个小小的身子全心全意抱住她。她从梦境跌进现实,接触到深秋的凉意,接肪到暖暖的身体。   “妈妈作恶梦,不怕不怕:妈妈好乖哦… ”   “楚楚。”若葵蓦然哽咽,她不是一个小女孩,她是一个母亲。   “妈妈不要哭啦,楚楚好疼你哦… ”每次楚楚作恶梦,若葵都是这样安慰她的。   黑暗的房间忽然亮了灯,若葵的母亲走到床畔,将楚楚接进怀里,一边伸手揉若葵的脸:   “做妈的人,还要女儿安慰?… 哪,又烧啦?”   母亲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楚楚身上:   “小乖乖,头痛不痛啊?”   “不痛。”   楚楚在外婆怀里仍记挂着若葵:“婆,妈妈作恶梦。”   “明天还是得带楚楚看医生,巷子口新开了一家小儿科诊所,听说挺不错的,孩子每天晚上烧,烧了一个礼拜了,不是办法。”   “也许明天就好了… ”若葵曾带楚楚看医生,感冒药下得太凶猛,楚楚服食之后陷入昏迷,把若葵和母亲吓破了胆,从此成了典型的“讳疾忌医”。   母亲抱起楚楚回房同睡,离去时语重心长地:“过去的事不必再想了,还有长长的日子要过呢。”被褥空空,楚楚不在身边,若葵感到了寒意。   她知道自己不该追悔,不应有憾恨,过去那四年,她一直都在怡然自得中过日子,甚至有些骄傲。虽然没能获得一份完整的爱情,但,她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儿。   最重要的是,葛怀民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葛怀民提出分手的时候,她已经确知有身孕了。   “你如果和我分手,将来你会后悔的。”她看着他,一字一句咬着牙说。   “只是暂时的,就这一、两年,我们给彼此多些时间空间,好不好?”分手就分手,为什么有这么多似是而非的说法,搅得人发昏。   “反正,你会后悔的。”刚开始说地会后悔的,若葵是想拿掉孩子:现在说后悔,一个新鲜闪亮的念头撞进脑中,她应该把孩子留下来,变成她自己一个人的孩子。   将来,孩子长大了,挽住她在街上散步,与老迈的葛怀民相逢,葛怀民用艳羡的眼光看着那孩子:“这是你的子?长得真好。”   “这原来也该是你的孩子,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的身心都因为这样的计谋而狂喜颤栗了。这是她今生最大的冒险,做一个未婚的单亲几年来,她一直沉浸在这种独特的幸福感受之中,直到上星期遇见葛怀民,和他的太太,如他们的儿子、女儿。   其实,一点都不稀罕。   葛怀民什么都要,什么都不缺。   应该后悔的根本是若葵,因为自己一厢情愿的意气用事,她缺了丈夫,楚楚少了父亲。   葛怀民很温柔的哄逗楚楚,十足是个父亲的架式了。若葵从心、里恨他。她很想把葛怀民推开,朝他大声喊叫:   “滚开!别碰我的女儿,因为… 她也是你的女儿!”她压抑着,恨不得死掉。当天晚上,楚楚就开始发烧。   是因为感应到了她的懊悔吗?   若葵醒来时,母亲已经带楚楚去幼儿园了。糟糕!她一跃而起,一面换衣棠,一面打电话去店里,思谦接的电话,仍是最适宜在深夜聆听的声音,叫她不用着急,她母亲已打过电话来,说楚楚生病,她没睡好,会迟些到。   若葵很觉惭愧,她觉得自己被无理的宠溺着,母亲、朋友,甚至楚楚,都太纵容她。   若葵和思谦和另两个朋友合资了一个Cafe﹐,白天由若葵负责,贾便餐与饮料,经营出童话气氛。入夜以后,窗户都关上,屋顶天窗出现,金属的、霓虹的、后现代风味,供应薄酒精的调酒,思谦便成了掌柜的。他常在店里与客人交换故事,客人在它的引导下,总情不自禁说出最真切的私密心事。有些从此就把店当成了家,有些自此蒸发,永不上门。   店名叫“甘愿迷路”。   若葵冲到楼下,发动车子,她的眼光被对面停住而未熄火的TOyOTA吸引。已经第三天了,车里的男人连续三个早上都在这儿等候,他是在等车位?还是等机会?母亲前两天还说敦亲睦邻啦、守望相助啦、见义勇为啦……   一大堆字眼全涌进脑海,她毅然决然下车,用力地“砰”一声,甩上车门,增加些许声势。喀、靠靠靠,踩着高跟鞋走到车边,示意男人摇下车窗。   “晦!早安。”男人微笑。   “你在这里干嘛呀?”她不让自己态度好。   “我等你,呃,等你的车位。”   “你不住在这儿吧?这里也没有公司行号,你知不知道你很可疑啊?”   “我?可疑?”   “如果你来偷情,我管不着。但是,偷别的东西就不成了!”   “你怀疑我是小偷?我看起来像贼?”   “谁长得像贼呵?这种事当然看不出来的,要不然,你的身分证我看看!”   “身分证?没带!你带了身分证吗?我看看。”若葵从不带身分证,此刻更加理不直而气壮:   “现在是我怀疑你,为什么给你看?”   “喂,小姐,你今天出门已经晚了,不会迟到吗?”   “你监视我?连我上班时间都知道,你……”一张驾照递在眼前,截断了若葵的话。   麦明杰。   “如果你还不走,我可以去找别的车位。”麦明杰不大有耐心地。   走进“甘愿迷路”,思谦立刻对楚楚的病况殷切询问,并且说了一大堆延误就医、后悔莫及的、血迹斑斑的例子。   “不如这样,我先回去睡几个钟头,下午来接班,你带楚楚看医生去吧。”若葵去幼儿园接楚楚,楚楚因为发烧,小脸红通通地,大眼睛水亮水亮。她们在巷子口   新开的“米奇儿童诊所”停好车,楚楚迫不及待奔向橱窗里站立的那些玩偶,米老鼠、唐老鸭、森巴、阿拉丁……兴奋地跳跃着。若葵怀疑这简直像个迪士尼专卖店。   她一推门进去,楚楚便乖乖的和其它小朋友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风中奇缘”。柜台里的护士小姐头上戴两只兔子耳朵,笑得好甜美,招呼她挂号。她看着一群孩子,迟疑地:“病人好多哦。”   “不是,他们是来看电视的。”什么?这是诊所还是游乐场?   哗哇!孩子们鼓噪起来,录像带看完了,有的孩子要看“一○一真狗”,有的要看“大力士”,争论不休。   “嘘,不准吵,要是闹就关电视,谁也不要看。”兔耳朵护士小姐轻声细语,却产生立即的效果,一个个孩子马上安静下来。静寂之中,诊疗室传出呼喊:   “田楚楚小朋友,请进来。”   “医生在等你们了。”护士小姐转向若葵。   若葵正看得目瞪口呆,全里想着,这真是一个特别的小儿科诊所,如果里面的医生打扮成太空飞鼠,她也不会显露出惊讶的样子。牵着楚楚的手踏进诊疗室,看见满脸堆笑的医生坐在桌前的时候,若葵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竟然是早上等车位的那个麦明杰。   “嗯,今天医生没来啊?”她就是打从心眼里不愿相信,这个发生了过节的人是医生。   “我就是麦医生,如假包换的。”麦明杰指指墙上悬挂的执照。   “嗨,这么巧。”若葵很尴尬她其实并不常常见义勇为的,一行侠仗义就出纰漏。   麦明杰愉快地招呼着楚楚:“哈啰,小楚楚,记得我吗?”   “麦叔叔。”田楚楚开心的腻过去。   “外婆怎么没来啊?””“婆在上班,妈妈就带我来啦。”这是怎么回事?若葵忽然陷入真空状态,母亲和楚楚与他都有交情?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   “来,我们张开嘴说,啊──”麦明杰凑近楚楚。   楚楚盯着他手上的器械,意志坚决的,抵紧嘴巴,摇摇头。   麦明杰望向若葵,若葵也摇头,无可奈何地。楚楚不任意哭闹,可是,她恨有自己的坚持,若葵其实也是束手无策。   “楚楚今年几岁啦?”麦明杰温和的问。   楚楚迟疑片刻,伸出四只手指头。   她不开口。   若葵有种奇怪的,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的女儿绝不会轻易受诱惑的,她甚至隐隐地微笑起来。   “吶,楚楚你看这是什么?米奇手表!可不可爱?”麦明保把腕表秀给楚楚看。若葵清楚看见楚楚眼中绽放的光采,喂!这样不公平,这种手法有点卑鄙吧,她几乎要出声抗议,忘掉自己是带孩子来看病的。   “我们来比赛好不好,如果你的嘴巴可以张得比麦叔叔大,这只米奇表就是你的。”   “这样不太好吧……”若葵正想制止,楚楚已经奋力把嘴张到最大,并且发出“啊”的喊声。   “啊呀呀,楚楚的喉咙里下雪啰。”麦明杰望向呆站一旁的若葵:   “妈妈要不要来看一下?”若葵只得凑过去看看布满白点的、楚楚的咽喉,她不明白这医生怎么会这样形容一只发炎的喉咙,可是又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   诊断完毕,开好了药,麦明杰脱下米奇表要为楚楚戴上。   “不行、不行,这样不行的。”若葵叠声说:   “哄哄她就算了,这表好贵的吧,我没带那么多钱来。”   “田太太,我是送给楚楚的,我上个月陪孩子到迪士尼,三只手表有特价”所以买了三只,儿子女儿一人一只,还剩一只,就戴着,等一个有缘的小朋友,正好楚楚喜欢呢。”麦明保温和地,一边说着,一边替楚楚戴上,在细细的手腕上把表带套紧了:   “看,正好合适上。”“谢谢麦叔叔。”楚楚兴奋得嗓音都有些头抖。   若葵知道应该感谢这样的善意,可是她的态度淡档的,甚至有些漠然,因为面对这个有儿子有女儿的男人,她忽然想起葛怀民,没什么道理的。   走出诊疗室之前,麦明杰叫住她:“田太太,我租了一个车位,下礼拜就可以开始停车了。”   “今天早上真的很抱款。可是,我不是田太太,我是田小姐。”牵着楚楚的手走出去,她努力挺直背脊,走过一群看卡通的小孩。   楚楚到底是教麦明杰医生给治好了,而且常吵吵着要去诊所看卡通。为了这个,若葵买了好几卷录像带回家,楚楚并不特别高兴,可有可无似的,却时时央求:   “妈妈,如果我很乖,可不可以去麦叔叔家看卡通?”   “那里是医院,对小朋友身体健康不好的。”   “才不会呢,我去过麦叔叔家以后就好啦,就不生病啦。”楚楚说得在情在理,一时倒令若葵哑口无言。   母亲拉了若葵到一边:“你不明白,我看楚楚也不是真的要看卡通,她慢大了,喜欢同伴。”   若葵说不出什么话,只好谋母亲带楚楚去“米奇儿童诊所”,楚楚回来总是兴高采烈,母亲也对麦明杰赞不绝口,说这个男人真难得,对小孩好有耐心。   有一天,母亲在超市帮人代班,打电话回来嘱咐若葵要带楚楚去诊所看卡通,若葵嗯嗯啊啊的应承着,心里希望楚楚会忘掉这件事。但,小孩对于别人答应要给而没有兑现的东西,是绝不会轻易放过的。吃过晚饭以后,楚楚便像个影子似的,在若葵身边转来转去。好吧,好吧,她牵起楚楚的手,麦医生既然悬壶济世,应该宽宏大量,不计前嫌才对。   走进“米奇”,便看见麦明杰卷起袖子在茶几上泡茶,电视前只有两个孩子,在看“小美人鱼”,楚楚立即入座,若葵与麦明杰面对面,不知道说什么好。   “今天是你来啊?我和伯母约好品茶呢,坐吧,坐吧,喝杯茶。”接住递过来的茶杯,若葵仔细打量这个男人,不但会哄小孩,也很会哄老人家呢。它的头发剪得很短,鬓边隐隐几根白发,单眼皮的眼睛带着笑意,一种谐谑式的。普普通通的鼻子和嘴,身上干干净净,没有烟酒味。   “怎么样,最近有没有看见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啊?”他意态闲闲的问,眼中谐谑的笑意更深。   这个人原来也是心胸狭窄的。若葵原先一点档的好感完全消解无形。   “我可不是整天闲着没事,在路上发掘通缉犯的。”她没啥好气。   “我知道,你忙着开店,生意好不好做?”若葵暗中叹了口气,母亲还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个根本不相识的男人,恐怕已经完全摸清了自己的前半生,对于一个把你了解得很清楚人,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有时好有时不好,景气不好的时候,人们可以在家吃饭,但是不能自己看病,所以,还是你好。”   “喂,我告诉你一件事,当年有人就是用这个说法说服我去念医科的。”   “是吗?什么人和我的看法这么契合?”   “我奶奶。”嘛。   麦明杰一说完,自己先大笑起来,若葵也忍不住笑,笑着,又觉得这男人不真是那么讨“你工作时间这么长,家里入不会抗议啊?”   “我总要等孩子们把这卷卡通看完再走,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我的孩子在美国… ”停了一会儿,他说:   “我离婚了,自己一个人在台湾。”若葵上次听他说陪孩子去迪士尼玩,还当他是阖家安乐的男人,原来是去探望子女的父“婚姻本来就是一种不合乎人性的制度。”她耸耸肩:   “我是反对婚姻的。”亲,她涌起一种说不清楚的复杂情绪:   “婚姻不见得适合每个人,但是,能在婚姻中安定下来,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若葵觉得麦明杰说得太认真,他的声音听来有些不一样了,他的姿态很安静,彷佛是一种虔诚的宣示。若葵很久没听到这样的说法,她发现自己这些年交往的朋友,不是离婚的,就是不结婚的,大家把婚姻当成一个无可救药的腐败朝廷似的,冷嘲热讽,恨不得彻底推翻,让所有还想结婚的人幡然悔悟。   她深吸一口气,第一次,不想与人分辨。   若葵有天早上,送下班回家的思谦到店门口,竟然看见麦明杰摇下车窗的、微笑的脸.   “嗨,这么巧。”   “嗨,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加油,绕了点路,正好经过,这就是牡的店?很不错啊。”麦明杰说着,下了车,向若葵走来。   若葵注意到他的跛脚,行走时微微的倾斜,她有些无措,环抱住自己的肩臂。   “有早餐卖吗?”麦明杰站在门口问。若葵开了门让他进去,才说:   “我们不供应早餐,可是,有一些昨天的吐司面包和前天的鲜奶。”若葵为他冲泡一杯热腾腾的巧克力,烤香吐司面包,抹匀奶油,又用剩下的奶油煎了几朵磨菇,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好象有些莫名的同病相怜。   “你最近睡得不太好吗?”   “你怎么知道?”若葵飞快瞄了一眼吧台旁的镜子,难道黑眼圈这样明显吗?   “感觉到牡的焦虑。”   “真的?感觉得到啊?”若葵沮丧地。   “人都会有焦虑的时候啊,这没什么关系的,我还因为忧郁症治疗过一段时间呢。”   “为什么会得忧郁症?你看我有没有可能变成忧郁症啊?”若葵在沮丧之外又加上紧张。   麦明杰握住热巧克力,对若葵说了自己的经历,四年前他送妻子儿女去美国移民,两年前妻子提出离婚,他原本想要挽回,却发生了车祸,伤残了一条腿,于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接着,便开始接受忧郁症的治疗。   说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并不动情,“甘愿迷路”的天窗没关阖,一束早晨的阳光兜罩着他,坐在吧台前的,孤独的男人。   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伤痛的,不堪闻问的心事吧若葵没有把自己的焦烦告诉他,可是,在倾听中获得了一种奇妙的舒解。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安稳,甚至连梦也没有。醒来的时候看见楚楚睡在身边,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一个礼拜以后,若葵在店门口看见提了一句磨菇和吐司面包的麦明杰。   “嗨!这么巧,买菜啊?”   “不是巧,我是来找你教我做煎磨菇的,我已经努力很多次,都不能成功,牺牲掉好多无辜的磨菇,如果不是装在袋子里,这些磨菇早都跑出来,逃之夭夭了。”思谦看见麦明杰,意味深长的向若葵挤眉弄眼一番,若葵假装没看见。   一天晚上,若葵去诊所接楚楚,隔着玻璃门,看见麦明杰专注地陪楚楚拼图,她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因为楚楚撒娇的笑,因为麦明杰爱宠的神情,她希望可以多看一会儿。她站在黑夜里,直到麦明杰忽然感应到什么似的,抬起头,准确地捉住她的眼睛,对她温煦的笑了。   她的心,在胸腔里沉笃笃地跳了几下。   送他们母女回去时候,麦明杰问:“店里为什么不卖早餐呢?我还是觉得你的早餐特别可口。”母亲正好和朋友去长江三峡旅行,若葵转头问他:   “要不要试试我的咖啡?”楚楚睡着以后,他们坐在阳台上喝咖啡。   “怎么样?”   “什么?哦,咖啡,太棒了,我很喜欢。”   “谢谢你。”   “你请我喝咖啡,为什么辽要说谢谢?”   “谢谢你对楚楚的耐心。”   “我很喜欢她,她很像你… ”即使在黑暗里,若葵仍可以感觉到那一双灼灼的眼睛,在她的脸上燃烧。   烧呀烧的,他物了她。她猛烈抱住他,是一个遇溺者的姿态,他们由阳台进了屋,滚倒在客厅的地毯上。   醒来的时候,若葵有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松弛与佣懒,或者应该说是从来不曾有过的。   她发现自己睡在母亲房里,但,昨夜最后的记忆是客厅… 她稍一挣动,温润的唇吻上了肩,因为这一吻,她才意识到自己是赤裸的,立即蜷起身子:   “我们怎么会在这里?”她问。   “你睡熟了,怕你着凉,所以抱你进来。”若葵花了许多时间,才能起床,脚踩着地板,觉得软绵绵的,很不贾在。她进厨房做松饼的时候,麦明保跟进厨房,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早上起来吃你做的早餐,是我最渴望的梦想。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呢?”   “现在不是实现了?”若葵带着笑。   “不够,我恨贪心,天天都想要。”麦明杰吻了吻她的耳垂。   “你的意思是… ”“我们结婚吧。”他声音有些暗哑。   这一句话,曾是若葵全心全意期盼等待的,甚至在怀着楚楚和楚楚诞生以后,她仍幻想着一个情节,葛怀民得知她为他怀了孩子,于是满心感动与歉疚的向她求婚。然而,到了现在,她不认为婚姻是自己迫切需要的,她也无意在一夜缠绵之后,就匆促决定一种固定的关系。   “你还敢结婚啊?”她玩笑地:   “上次付出的代价还不够啊?”   “我并不后悔付出的那些。”   “你的前妻也不后悔吗?”   “她已经结婚了。”   “哦?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月前吧。”若葵身子忽然僵硬,她挣脱出麦明杰的手臂,将松饼放在餐桌上,一点笑容也没有:   “我去换衣服,你吃过早餐快走吧,我不想楚楚看见你在这里!”楚楚仍熟睡着,若葵挨着她躺下,好象一直没离开的样子。麦明杰很快就离开了,他走前在门外轻喊两声,说自己要走了,若葵没有应声。   “我不想变成人家的替代品,权宜之计什么的。”若葵坦率的告诉思谦“因为他前妻结婚了,所以,他就迫不及待想找个女人结婚,那,我到底算什么,我一辈子不结婚也不结这种婚的。”   “可是,你不是说,是你引诱他回你家的吗?如果不是喜欢他,以我对你的了解,这种事儿你好象不会做吧。”   “我说过了,因为他陪楚楚拼图嘛,所以我一时觉得… 咬呀,反正我不能接受这种事,绝不能。”   “若葵啊,有没有想过,你是不是嫌弃他?”   “我嫌他什么?”反问得很理直气壮,若葵眼前却清清楚楚浮现他行走时一高一低的倾斜。   “如果他再年轻些,如果他的腿没受过伤… ”思谦的声音忽而远忽而近,成为若葵心里的回声。   若葵下定决心不准楚楚再去诊所看电视,母亲觉得事有蹊跷,问不出个所以然,也不再坚持。   从“甘愿迷路”的窗子,若葵好几次望见麦明杰的车停在门外,她把天窗关上,将早晨的阳光隔绝,也将麦明杰隔绝。   一夜,母亲和楚楚已经睡了,思谦从店里打电话来,说发生了一些事,教她马上来一赵。   这种事以往几乎没发生过,若葵火速赶去店里,才进门就被思谦架住。   “有个客人在我们这里胡言乱语,看你要怎么处理。”   从特殊的灯光和气氛,若葵知道是客人说故事的时间了,同时,她听见麦明杰的声音:   “听到前妻结婚的消息,我真的觉得很失落,不是因为情感,是因为过去的岁月,一去不回… 所以,我去找那个女孩,她收留了我,还给我早餐吃。”   “你搞什么啊?”若葵甩开思谦的手。   “嘘,他不知道你会来。”思议硬将她塞在角落里,灯光昏暗的空间,谁也看不清谁,是因为这样的安全感,使人们愿意坦露自己心灵深处的情感吗?   “她很骄傲,也很天真,那一天做早饭的时候,她好美,我看着她,忽然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那样的感觉……我就是想看见她,看见她的小女儿,只要有机会,都不愿意放弃。有一次,她请我喝咖啡,我其实不能喝咖啡,因为会心悸,可是那一天,为了想和她亲近些,也勉强喝了两杯……”若葵忍不住笑起来。   “可是,她不能明了我的心意,她以为我只是想结婚,其实,我是想和她在一起,结婚不结婚,也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应该争取,是不是?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常常想起自己是一个有残疾的人,她其实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他的声音充满情感:   “但是,我可以开车,我能看病,我可以好好照顾她们,让她有一天能相信幸福这种东西,就像我看到她以后相信的。”若葵咬住食指,泪水滚滚流下面颊。   她翻身走出“甘愿迷路”,顺着人行道,看见了麦明杰的车,她慢走过去,曲起腿坐在引擎盖上,等候。   过不了多久,麦明杰从店里走出来,他缓缓踱着步,走了过来,在夜色里辨认出若葵,忽而迟疑了一下,好象有些进退不得。然而,还是朝着若葵走来。   “嗨!这么巧。”若葵向他招呼。   “这好象是我的车。”   “是吗?那,你可能得常我去兜兜风,因为,我没地方去了。”麦明杰笑了:   “你找对人了,我的驾驶技术好极了。因为我缴过很昂贵的学费。”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八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尾声 壹. 骑车的少年   将要放寒假了,却仍是该冷而不冷的气候。她从图书馆还书回来,爬了几十个阶梯,便微微地喘,细小的汗珠渗出来。顺手拉挽头发,她瞥见研究室楼梯口,停放着那辆熟悉的脚踏车,心口震了震,脚步不由得加快了。   走了几步,刻意的慢下来,并且告诉自己,不该急促的。   转个弯,阳光一路溜进来,直爬上那个伫立等待的少年的面颊,成一脸笑。也不知等了多久,看着它的笑容里,有一丝丝忧伤。   “老师。”   “邱迟。”   她们忙着挽发,很平常的样子,就像过去一个学期里的每一天,就当他是众多学生其中的一个,一点也不特别,纵使是……   “听说你要回美国去了?”   纵使是,他要回到他来的地方去了。   他要离开了。   “是啊。飞机是明天的,来和你说再见。”   他一转身,抱出一大束白色玫瑰:“喏!给你的。”   她欲接又止,忍不住笑起来。并不是没有人送花给她,一直都有,却没有人像他这样执着,只送玫瑰。   “你们没看见邱迟送花结老师,送得多么勇猛。”班上女生曾惊羡而调侃的说。   邱迟并不在意,也不回避,理所当然。   她推诿了几回,并不见效,只得由他。就当是美国回来的洋规矩,欣然接受。   “瞧你……谢谢!”   “希望不是最后一次送花给你。”阳光隐在云后,廊上蓦地暗沉了。   “你不回来了?”   “我很想回来,我喜欢……这里。”   他说得疑惑而不确定,她小心的聆听,觉得焦慌,因为他不是语汇不够,而是欲言又止。   他若不说,她偏探问不得,要记得,他只是个学生。   她掏出钥匙打开研究室的门:“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   “这个,给小葳的。”一只草编的炸蜢,翠绿色的停在他掌心。   “啊!你做好了。”   “前几天我到乡下外婆家,山边的草做起来才好看,台北的草不行,美国的也不行。”   “真的,像真的一样,小葳一定很喜欢。”   “我喜欢十岁,他好可爱。”   “如果他知道你回去了,一定好舍不得。”   “希望他不会很快忘记我。”   “他会记得你的,你那么疼他。”   “小孩子的记忆有时候是很神奇的,就像我,一直记着你。”   她有些恍惚了,阳光圈着他,使他的形体光灿透亮,面目朦胧。   我,一直记着你。   “要不要坐一坐?”   “我得走了,行李还没收拾呢!”   他把绿炸蜢交给她,她伸手去接。两个人就这样站在门户半开的地方,研究室里层层叠旦的书柜,阴阴凉凉。廊上有着一大片阳光,错杂的树荫,斑斓地,印在栏杆上,因着风过,晃晃摇动。   它的手指碰触到他,冰凉的。   他没有移动,她也没有。   在阴阳交界处,他们初度相遇。   然而却是没有过往,没有将来,甚至没有此刻。   他的呼吸显得迫促了,不肯抬眼看她。   她只有离开,接过那只炸蜢。   他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似的抬起头看她,努力地笑得璀璨:   “你的课上得真的很好,我真的很喜欢!你是一个仔老师,这一次回来能见到你,我恨开心。”   “是吗?我也开心啊,你是个大人了,当年那么小,那么顽皮……”   她忽然停住,看着笑得勉强的他:“多保重了。”   “你也一样。”   “问候你的父母亲。”   “谢谢!再见了。”   “再见。”   两地并不走,似乎是绷紧了神经,沉重地向前跨一步,伸展手臂,压缩过的声音:“我可不可以… ”他要什么?一个拥抱?一个亲吻?一次真实的接触作为临别的纪念?   她不说不动,看着他的看着她的眼睛,对峙着,突然感觉到,他这一走,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一股酸楚的柔情涌上来,堵在喉头。   是的,你可以。   “算了。”他决定放弃,退后一步,肩臂僵硬地垂塌着:“已经很好了。就这样吧。我走啦。”他转身走了几步,在转弯时停下,扬起声音:“下次我回来,要喝你的排骨萝卜汤!”   “一定!”她听见自己大声的承诺,因他承诺了还要回来。   抱着花束,来到桌前,花瓶里的粉色攻瑰已恹恹无力了。为什么玫瑰只有三天的美丽?   她把凋谢的花换过,一边眺望窗外的绿荫小道,邱迟骑着车,悠闲地穿越,他的红色毛衣像盛开的红玫瑰,一路飘飞,远去了。   “为什么你这么喜欢骑脚踏车?”   “这是我的梦想,骑着车,吹着风。”   “你小时候骑车骑得好快,那次摔得不轻吧,我帮你上药,明明很疼,你咬着牙不吭气,很英雄呢!”   “亏得那一摔,才认识你。”   “你们刚搬来,我们就知道了,你父亲是教授,母亲是画家,家里有两个宝贝儿子。你很皮,你哥哥很静,好象没见过他,听说身体不太好。”   “其实见过的。”   “是吗?”   “是。你请我们吃过牛奶糖。”   “啊。真的?”   “是森永的,小小一盒,好香。现在买不到了,我这次回来都找不着。”   “你也喜欢吃牛奶糖?”   “和过去有关的事,我都喜欢。”   “原来你是复古派。”   “我记得你家院子里有柚子树,窗上有风铃,有时候我躺着听整夜的铃声… ”   “听整夜?你失眠呀?”   “那年你十八岁吧?”   “差不多。”   “我爸妈常提起你,都说你是好女孩,他们本来想把我小叔叔介绍给你。”   “真的?”   “可是,我们不喜欢他,觉得他配不上你!”   “人小鬼大!你那时才几岁?”   “十一岁了。”   “有吗?我以为七、八岁,你看起来比较小。”十二年后重逢。   他二十三岁,仍像个少年,而她已是三十岁历尽沧桑的女人了。   姑以为邱迟永远是记忆中那个骑脚踏车的自在少年,却在期末考最后一天接到他的来信。信是在飞机上写的,转机时投寄的。没有称谓,再不称她为老师了。   假若现在不说,我恐怕没有机会向你忏悔,那将会令我不安。   请原谅。   这些日子以来,你所以为的我,并不是其正的我。我有意让你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两你以为的那个我,已经去世了。他是我的活泼健康的弟弟邱延。我是那个安祥多病却仍活着的哥哥邱迟。   我们的重逢当然也不是偶然,如果不告诉你,我觉得不甘心。   请原谅。   我喜欢你。 贰. 深巷的桂花   邱迟的第二封信来时,学校已放假了,她把学生的成绩计算表送去系上,助教从成堆的信件中翻出一封。   “老师!你的信,是不是邱迟啊?怎么没寄信地址?”这封信长多了,说他已平安返抵家门。并告诉她,他的中文程度令她惊讶,是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以中文书籍打发病榻上的岁月。若是邱延就不成了,他八岁便离开台湾,是个道地的美国人了。   她倚着研究室的窗读信,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情绪。曾经供养过各色玫瑰的花瓶,此刻换成洁白硕大的香水百合,清香而且耐久,花朵面窗绽放,正对着绿荫小道,像是一种守望。那骑车的少年已远去了,而他又不是她所以为的那个人,她觉得征忡,恍然若梦。   他曾在小径上绕着圈子骑车吗?曾在风里拨撩那一络遮住眼睛的发丝吗?曾捧来一束又一束玫瑰吗?曾在聚餐时卖力刷洗锅碗筷盘,并且声称自己是最好的洗碗机吗?曾把小葳架在肩上,骑着车载小葳兜风吗?   还记得那株好大的桂花树吗?长在你家庭院里,从秋天到冬天,甜甜的香着,细细碎碎的小白花,雨后便铺散一地。那年我身体特别坏,有时整个星期,没日没夜,就在床上躺着,醒醒睡睡,都在桂花香里。   状况比较好时,我便坐在窗前读书,看着白衣黑裙的你回家。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大男生送你回家。   那个秋天,你非常美丽。   十八岁她落进初恋的情绪,那个篮球打得好又能写诗的男孩子,追求她而不是她身边出色的校花。   “为什么是我?”她傻傻的问。   “为什么不是你?你很好啊。”他淡然回答。   她于是像桂树到了秋天,不能遏止的馨香光华,满树繁花。   他们的恋爱因为爆出冷门,所以万众瞩目,艳冠群芳的校花也瞩目。   期末考之前,男孩突然说身体不舒服,不能一起去图书馆了。她独自去了,因为寒冷的缘故,生了半天便决定提早回家。搭公车准备换车时,在路边骑楼看见男孩揽着校花,亲密的走进情人雅座咖啡姥。   拉。她觉得脑中有什么破裂开了,碎掉了,拢不住,救不得。   她没下车,拚命把身子往里面缩,蜷回座位里,抖瑟地,用力揉擦自己的嘴唇。三天前他才拉她在桂树遮蔽下,温柔地物了她。她为他的生日,用月历纸折了九百九十九颗星星,盛在玻璃瓶里。他物它的时候说:“你真好。”而他这样待她。因为她好,所以得到这样的对待吗?   一夜冬雨,桂花落尽,化成了泥。   邱延骑车在你家门口翻倒时,我正在窗前看着。本来要喊的,可是突然看见了你,你扶起邱延,笑着跟他说话,好久没见你笑了。那时是春天,杜鹃开得乱糟糟的。你替邱延擦药,很轻巧细心,我一直羡慕邱延能跑能跳,那一刻却因为自己不是他而嫉妒愤怒了。   他后来跑上栖来,把你送的牛奶糖分一半给我,我问他你跟他说了什么,他说没什么,我生气的恐吓他,若不仔细说给我听,就要告诉爸妈他太顽皮,以后不准他骑车。他受了威胁,只好一句一句说了,我命令他以后要常常去跟你打招呼,说说话。   那夜,我把牛奶糖含在嘴里入睡的。   邱延说你闻起来香香的,我说一定是桂花的香气,他说他不知道,他只喜欢牛奶糖。   而我喜欢桂花的香气。   邱迟和学生们到她的小公寓去,先到阳台张望了一阵。   “什么事?”她那时已注意到他,因为它是来自远方的选读生,也因为他说出与她的一段渊源。   “怎么你没有种桂花?”   “公寓里不方便。”   “可是你有桂花的味道。”   “啊哈!”一旁的学生起哄:   “老师是香妃,体有异香──”她笑着看邱迟,做出一个无辜的表情。邱迟也笑,却笑得怅然若失。   寒假里,她带着小葳到研究室去,给他粉笔和画册。瓶里插着粉色玫瑰,她走过花店,看着玫瑰,犹豫要或不要,此刻已在瓶里,像呼唤着旧日回忆。   她拆他的第三封信,仍是没有寄信人地址的,是恐怕姑去信制止它的来信吗?她其实在等他的信了,等着自己年少岁月的另一种轮廓,她一直不知道,某扇窗后有一双孩子的眼睛在探看着。   他是孩子吗?   其贵,我早就不是孩子了。当我在窗内窥视你的时候,已有了爱恋的情感。   出国那天,知道你会来相送,我教邱延说了许多话,而他只顾着和其它的小孩告别,什么都没说。   、她彷佛想起他们举家移民美国的那个初夏,她和邻居们围着车子与邱家告别。邱延冲过来朝她嚷:“姐姐再见。拜拜!”她伸手想拍他的头,他却蹦跳着上车了。车窗摇下来。她看见一张陌生的孩子的脸,黑眼瞳幽幽地看住她。   大概是大概是那个病弱的孩子了,她温和地微俯身,向他招招手,说:“嗨。”是邱迟。如今想来,是邱迟。   他伸出手,像要与她招呼,又像要握住她,而车子开动,他落了空,紧紧攀住车窗边缘车子一路驶进阳光里,像是融掉了。   是第一次见面,以为也是最后一次,有着诀别的痛苦。   我记得那天你家炖着排骨萝卜汤,是我向往的。而他们说萝卜是凉性的,对我身体不好,我只有痴心的想望着。   邱迟告诉她,到美国之后,它的健康状况果然渐渐好转起来,邱延适应得更好。他们相继进入大学,却没逃过一场意外的浩劫。意外发生时,死神带走的不是邱迟而是邱延。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错误?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却活着。   在丧礼中许多来致哀的亲友都以为死者是我。如果可以交换的括,我绝不迟疑,便把邱延换来,然而却是不能够了。我整天跑来跑去,总想有人能够告诉我,这究竟是右什么?   我为什么活着?   小葳攀爬到她的膝头,把画册翻到第一页。   “妈妈!看!邱叔叔… ”邱迟替小葳画了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小孩,用注音符号写着:“ㄇㄚˇㄇㄚˊ”、“ㄕㄨˇㄕㄨˊ”、“ㄒ一ㄠˇㄨㄟ”。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画的,而当她看见ㄒ一ㄠˇㄨㄟ一手牵着ㄕㄨˇㄕㄨˊ,一手牵着ㄇㄚˇㄇㄚˊ,双眼忽然润潮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活着,就是为了要回来,与你相认。 参. 窗台的月色   除夕前一天,她才把房子内外清扫干净。哥哥来接他们的时候,她刚把邱迟的信拆开,看了几行。   “大舅舅──”小葳叫着奔过去,攀着脖子往身上爬。   “哇!”哥哥一手兜住小葳:“妈妈给你吃什么呀?这么重。”   “快下来。乖!”   “不要。”小葳搂紧她哥哥的脖子。   她其实已经发现小葳对成年男人的需求、渴慕,这将会是她无法规避的问题。   她把邱迟的信放在背袋里,而那些字句却跳动在跟前。   窗台上有明亮的月色,总令我欣喜。因为我可以看见你在院里浇花,或者静静坐着发呆。   我总是把房里的灯熄灭,月亮替我站起一盏灯,把你的面目照得好玲珑,好柔美。   有一天晚上,我梦见你坐在我窗前的草坪上,短头发,白衣黑裙。醒来时我推开窗,的确有很好的草坪和月色,却不见你。   那时我二十岁了;你已做了母亲。   自从父亲过世,母亲便和她的兄嫂住在一起。她哥哥房子大,每逢年节便接他们母子来吃住,嫂嫂热诚随和,孩子们玩在一起也开心。她把礼物交给嫂嫂和母亲,顺道问起母亲记不记得以前老房子的邻居邱家?   说起老房子母亲的故事可多了,那房子住了二十几年,上有天,千有地,种什么树都能活。说起柚子树、葡萄、杜鹃,还有一大棵桂花树,一封秋天,整条巷子都是香的… 哗!   孩子们纷纷嚷着:“我们为什么不去住有桂花树的房子?”   “你爸鞍把它卖啦!”   “爸鞍为什么要卖?爸鞍好坏──”侄女撒赖地捶着哥哥。   哥哥只尴尬地笑,并不分辩,也不闪躲。   “好啦。听奶奶说。”母亲把小女孩搂进怀里:“老房子旧了,爸鞍换了新房子,咱们住得才舒服,叔叔才有钱去美国深造。明白吗?”打了岔,又绕了半天才回到邱家。   “住不了多久就搬走了,好象移民了。是不是?像是。”   “记得他们家的孩子吗?”   “男孩子嘛!好皮。说要烤蕃薯,把村边一片矮树林都烧了,在巷子里丢球,左邻右舍的窗子都打破了。他妈妈天烫提着他给人赔不是。我记得,也是个混世魔王。长大以后,不知道怎么样了?说不定杰出得很!”但他还没来得及杰出或者长大,生命力极旺盛的孩子,早早地走了。   “还有一个,生病的孩子… ”她提醒母亲。   “好象有,总看不见人,他妈不许地出门吧,身子弱。”   “妈,你记不记得他生什么病?”   “什么病呢?是不是气喘?… 不对,那是你三姨的儿子。癫痫吧?”癫痫吗?原来是。   “啊!不对,那是武家老三。我想想,是心脏吗?还是… 疥疮,哎!咬疥疮是谁啊?”   “是小胜,你连这个都记得。”哥哥在一旁接话了。   “还有个患腰子病的,他妈妈可苦了… ”   “妈呀!”嫂嫂忍不住笑了:   “怎么谁得什么病你都记得?有没有人得痔疮啊?”她和母亲和哥哥面面相觑,而后爆笑出声,一发不可收拾。前俯后仰的笑中,哥哥举起手:   “就是我。老婆。”小葳睡着以后,她洗好澡便锁进母亲棉被,小女孩时的习惯。   “累不累?”母亲披衣坐起打量她。   “还好,过得去。”   “弟弟上次打电话来,说小藏的爸鞍结婚了。”   “是吗?”   “哼!他倒方便,又结婚了。”才好呀!至少不会再来烦我了。   “他那么狠毒,当初真该告他,让他尝点苦头!”   “妈!”她翻身坐起,认真地:   “他是病人!他有病。他如果不接受治疗还会发病的。”   “他有病?有病为什么不打自己?为什么专对你下手?如果不是打疯了打到他们系主任,事情闹开了,他辽不知道要怎么折腾你。你和小藏都得没命──”说着,母亲的泪汹汹地上来了。   “不会的,妈。”我后来憎恶这样的月光了,自从你轻描淡写说起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说每到月圆时便在阴影下辗转哀泣。   她曾和学生们说起恶梦一样的婚姻,因为一个女生被男友打断了牙齿,而且这样的伤害不只一次了。   “我那么爱他,他为什么这样对我?”女生嚎啕大哭,悲痛欲绝。   “你要离开他。”她忽然说,而后一连串地:   “这太危险,太痛苦,人不值得──”   “老师,你不知道… ”   “我知道的,我真的知道。”她颤抖地握住女生颤抖的手。   一旁的女生围过来:“老师,你是不是,真的… ”学生们会知道的,前两、三年她常挂彩来上课,起先同事们还笑着问:   “怎么又摔伤了?”后来渐渐不敢看她,她也逃避他们。她的被殴变成大家的难堪了。   她开始请假,躲着学校也躲着家人,但躲不开那个男人。那男人是归国学人,大学教授,也是有暴力倾向的躁郁症患者。是她的丈夫。   他是在结婚后三个月动手的,后来她才知道自己嶒时已怀孕。她去医院与母亲换班,看护重病的父亲,稍稍耽误了回家做晚餐的时间。他在房里等地,劈头兜脸一阵打,她全无招架,趴倒在地上,听着他的咆哮,说她不顾丈夫的尊严,没一点分寸,必须好好教训一顿。   他摔门出去以后,她爬到窗边,舔着血肿的嘴角,不知为什么并没有哭。窗外有一轮圆月,寒气直砭肌骨。   再见到母亲时她说停电撞伤了,母亲为父亲的痛已然心力交瘁。倒是父亲敏感,她从瞌睡中醒来,父亲正坐直身子打量她,目光炯炯。   “妹妹呀!你实对我说,他是不是打你?”   “爸!”她神魂俱摧:   “没有啊!不会的。”   “可是我总觉得不对。你向来很小心,为什么撞成这样?我昨晚上梦见你哭着说他打你。”   “梦,怎么准呢?别胡思乱想… ”她扶着父亲躺下。   “如果是真的,我真死不瞑目,是我把你交给他的… ”   “爸!”她揽抱住塌瘦的父亲:   “你安心休养,你放心,不要担心我!”   月圆时他容易失控,她缩在墙角,紧紧护着肚腹,那里面有个生命在成形,与她心意相通。她唱歌时,胎儿缓缓转动;她挨揍时,胎儿紧张痉挛。   父亲去世以后,她决心离开丈夫,却不知道怎么和家人说。她怕他们禁受不住她受的痛苦。而丈夫再度失控的冲动下,因猜忌多疑,打伤了他们的系主任。事情一连串科露出来,她的家人几乎要崩溃,她是一个鼻青脸肿的临盆女人。   “为什么瞒我们?”母亲一声声地问。   “不想你们担心… ”   “担心?我们的心都要碎了!我们都活着,让你受这种罪,我怎么跟你爸爸交代?”   哥哥像困兽,在她床前踱着步子。弟弟也飞回了台湾,是他介绍了学长,替姐姐牵线作媒,如今要回来给家人一个交代。   她抓住暴怒的弟弟,产后纵使虚弱,头脑却很清楚。   “不要找他麻烦,我要离婚,我要孩子。”事情发生得很快,他辞了职,与她办妥离婚,离开台湾,放弃了孩子。   当她尽量不动声色的说着往事,邱迟忽然站起身走了出去。   我逃了出去,因为无法承受你所遭遇的,尖锐的痛楚令我忍不住号叫,我奔进树林,一种无可奈何的绝!凌迟着我。我疯狂地骑车乱窜,任恶风切割,直到冷汗涔构。   黄昏我到研究室去,看见你环抱着另一个不知为什么而哭泣的女生。我看着想,你的愁苦和伤痛,谁来安慰呢?   她看见他站在阳光颗粒舞动的门口,好象他也是夕阳的一部分,有着一种深切的忧怆。   “邱迟。有事吗!”原本在人群中霍然离去,令她错愕。而他又返来,或许会有解释说明的吧。   他看着她,缓缓摇头,把手插进裤袋,走开了。像是夕阳走过廊檐,天便黑了。   你令我快乐,也令我悲伤。   假若没你的允许,不能说“爱”。那么,至少我可以说:喜欢。   我喜欢你。   这一回,不请求你的原谅。 肆. 永恒的玫瑰   过完年,小葳留恋着舅舅家,和表哥表姐难舍难分,而她坚持要回家准备新学期教材,便独自一人回到小公寓。信箱里是空的。她在下午赶去研究室,掏了掏空无一物的信袋。坐在桌前,才面对事实,她在等他的信。   如此急切,如此跃动,她在等邱迟。   学期开始,她便在课堂上熟悉的学生中看见陌生的邱迟。   宽大的白衬衫,及膝的花色短裤,旁分齐耳的黑发,是助教们讨论的那个美国来的选读生了。   他们那天谈的是情诗的赏析和写作,照例要学生们谈爱情。   直教人生死相许──有人还这么信仰。   情天转瞬成恨海──有人根本嗤之以鼻。   而邱迟举手发言,他撩一下垂落眼前的发丝:“爱情没得选择的,快乐或者痛苦,都要承受。因为爱人或者被人爱,都是上帝的祝福。”学生们鼓掌喝采,倒不见得是赞成,而是惊异于他的流畅优美的表达能力。   她也诧异,因他说这话的恳切笃定,与他年轻的外貌太不协调。   后来一些课堂内外的讨论,他们断断续绩仍谈过一些。   “年龄的差距很重要吗?”好象是个女生问的。   “因人而异吧。对我来说,二十几岁时的想法还不成熟,现在三十岁,很多事就明白清楚了。”   “那也不难。”邱迟笑着:   “只要活着,总能到三十岁,如果三十岁很重要的话。”   “对来我说,是很重要的。”   “如果有人的生命太匆促,只好在二十年内过完五十岁呢?生命的长短与心智的成熟,有一定的比例吗?”那些话语此刻异常清晰深刻。   她站在窗前环抱双臂,轻轻在心里念一个名字。   那条绿荫小径,曾经邱迟载着小葳驶过,他们一齐转头向窗内的她招手,不知是否是错觉,她听见他们和谐欢乐的笑声。那一刻,她清楚记得心中怦然感动。她的亲爱的心王子和那个来自过往岁月的大王子,两个好看的男孩,飞翔过她的窗前。她睁睁看着,在玫瑰花的馨香里,努力记忆。   “玫瑰花太容易凋谢了。”她对邱迟说。   “美丽、短暂,好象爱情。所以要常常换新,才能长久,也好象爱情。”   “喜新厌旧。男生都是这样,邱迟也一样。”有女生在一旁抗议。   “不是啊… ”邱边想解释。   “我懂得。”她忽然说。   女生们仍议论纷纷,而邱迟停住了,他听见了她的话。她听懂了它的话,何必再费口舌?   他于是缄默不语,在一片浪潮的喧哗声中,看着她微笑。   她翻找学生留下的通讯资料,没有邱迟的。她记得他有外婆,外婆家在新竹还是丰原?   要怎么才能探听他的消息?有一天,她焦躁的无情无绪,有很深的悔恨,她一直刻意忽略他,此刻竟无线索可寻。   为什么刻意忽略?是因为一直就知道的。   她一直知道,只是假装不明了。   我可不可以… 在梦中,在睡与醒的边缘,常见他临别时向她伸展手臂,向她请求。   已经很好了。就这样吧。   她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是一种充实饱满的安宁,不是枯稿的灰涩。   邱迟的来信,她拆着,急莽地撕毁了漂亮的邮票。   因为怕是最后一封信,反而下笔琅雄。过完旧历新年,我就去医院动一个大手术。半年前知道要动手术,我只提出一个心颇,让我回台湾去看看。   看见你以后,才发现我要的更多,对生命的眷恋更深。   在我残余的知觉中,将念着你的名字。因为你是我半生的恋人。   她恍然明白自己那天惶乱纷扰的心绪,正是他被送上手术台的时刻。   他的意念强烈地感染她了。   这个手术是救命的,也可能是致命的。它令我勇敢,也令我怯懦。它令我自私的坦露了情感,却也悔对于你的干扰。   如果我走了,靖你就当我从不曾存在吧。当我是邱延,或是窗内隐藏的孩子。把我忘记。   我其心的请求。   但若我活了过来,若上帝允许了我,健康的活下去,你是不是也能答应我,回到你身边,不只是喜欢你而已?   上帝。你允许了他吗?   她准备了礼物去哥哥家过元宵节,车子行过热闹的假日花市,她忽然说想买一盆桂树。   哥哥说公寓里怎么种桂树?她说她真的想要,她说她喜欢桂花香。哥哥靠边停了车,去替她挑桂树,却不明白这样一件小事为什么让她转眼泪。   手术成功以后,大概需要一段休养时间。然后,我将去找寻你。或许是秋天吧,桂花都开了。   你快要忘记我,而我就来了。                     〈创作完成于一九九三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