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中篇小说集 案中案 作者:马克·吐温     1   这故事是从弗吉尼亚乡下开的头,时间是1880年。一个家境贫寒的英俊小生和一位富家妙龄女子正在举行婚礼——这是一桩一见钟情、马上结合的婚姻,可姑娘的鳏夫爸爸说什么也不答应这桩婚事。   新郎傧雅各布·福勒年方二十六岁,他们这个老家族默默无闻,当初是为了给詹姆士国王①创收,被逼着从塞奇莫尔迁到美国来的;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有的人是随口说说,其他人是因为真的相信。新娘十九岁,长得漂亮。她热情洋溢,好冲动,爱幻想,对自己保王党人的血统无比自豪,对年轻的丈夫倾心相爱。有这种禀性,她才敢触犯父颜,任凭父亲雷霆震怒和谆谆告诫,她只是洗耳恭听,却不为所动,没有得到父亲的祝福就离家出走;如此说来,爱情到底在她心中占据何等位置,也就不言自明了;她为此深感幸福和自豪。   ①英国历史上的詹姆士国王有詹姆士一世(1603—1625作为英格兰王在位)和詹姆士二世(1685—1688作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王在位)。   万万没想到,结婚后的第二天早上,新娘就伤了心。丈夫挣脱了她一往情深的爱抚,说:   “坐下。我有话跟你说。我爱你。那是我求你父亲把你嫁给我以前的事。他不答应,我并不抱怨——这我能忍。不过,。他对你说起我的那些话,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听着——你不用说,他说的那些话,我全都一清二楚;这我都有真凭实据。其中他说到,从面相就能看到我骨头里去;说我靠不住,是个伪君子、胆小鬼,一个不懂怜悯和同情的蠢货,是“塞奇莫尔土产”、“白套袖胚子”,他就是这么叫的。无论换了谁,都会闯到他家,把他像条狗一样杀了。我想这样干,也考虑过,可是我又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丢他的人,碎他的心;一点一点慢慢地收拾他。怎么做这件事呢?通过整治你,他的心肝!我得和你结婚,然后——别着急。你日后就明白了。”   从这时起,一连三个月,这位年轻的妻子尝够了丈夫发挥聪明才智、绞尽脑汁设计出来的羞辱、欺侮和痛苦,只差没受(禁止)折磨了。靠强烈的自尊心支撑着,她把所有的苦难深藏不露。丈夫还时不时问她:“你干吗不去你父亲那儿告诉他?”随后又发明出新招数来折磨她,折磨完了再问。她总是回答:“他永远别想从我嘴里知道。”并且拿他的出身来嘲弄他,说自己是一个奴才小子的合法奴隶,只能服从——不过也只到此为止,并不得寸进尺;只要高兴,他可以杀了她,可就是打不垮她,塞奇莫尔出身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到了三个月结束的时候,他说了一句:“我什么都试过了,只剩下一样东西还没试”——然后等着她答话。“那就试试吧,”她撇了撇嘴唇嘲弄他。   那天晚上,他半夜里起来穿好衣服,对她说:   “起来,穿上衣服!”   像往常一样,她一句话不说,照办了。他带着她离家走了半里路,然后把她绑在大路旁的一棵树上;尽管她大喊大叫,极力挣扎,却无济干事。他塞住她的嘴,拿牛皮鞭子抽她的脸,放那些嗜血成性的大狗扑到她身上,把她的衣服撕得(禁止)。他喝住那些狗,说:   “会有人发现你——那些过路的行人。从现在起,约摸再过三个钟头,他们就能路过这儿,把这条新闻传出去——你听见了?别了。咱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走了。她悲悲切切地自言自语:   “我怀着孩子哪——是他的呀!上帝保佑我生个男孩!”   不久,农夫们救了她,自然而然也把这个消息传开了。居然有人动私刑的消息震动了乡间,可动刑的家伙却远走高飞了。年轻的妻子把自己反锁在父亲的家里,父亲也和她一起把自己反锁起来,从此不见外人。他的自尊心垮了,肝肠才断;他一天天耗干了,耗到最后,连女儿都为死神解救了他而感到欣慰。   后来,她卖掉家产,不知去向。     2   1886年,一位年轻女子住在新英格兰偏僻村庄一所不惹眼的房子里;她孤零零地,身边只有一个约摸五岁的男孩。她万事不求人,离群索居,无亲无故。就算卖肉的、面包房师傅以及其他和她打过交道的人也只知道她姓斯蒂尔曼,她管那个男孩叫阿其。他们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只是说她好像有南方口音。那孩子没有伴儿,没人跟他玩,除了他妈妈,没人教他。她尽心尽力地教育孩子,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欣慰——甚至稍稍有点自豪。有一天,阿其问:   “妈妈,我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吗?”   “嗯,我没觉得不一样啊,怎么啦?”   “有个孩子在这儿路过的时候,问我邮差来过没有,我说来过。她问我看见邮差多长时间了,我说,我根本就没见到邮差。她问,那我怎么知道他来过呢?我说,因为我在便道上闻出他的气味来了。她说我是个大傻瓜,还朝我扮鬼脸。她干吗要那样呢?”   年轻女人的脸唰地白了,她自言自语:“这是胎里带来的,是那些嗜血犬留给他的本事啊!”她把孩子揽到怀里,动情地搂着他说:“上帝给我们指路了!”她激动得眼神狂乱,目光灼灼,呼吸急促。她自言自语:“疑团到底解开了;这孩子能在黑暗中做不可思议的事,多少次让我百思不解,如今全明白了。”   她让孩子坐在他的小椅子上,说:   “等着,乖孩子,我一会儿就回来,跟你说说那件事。”   她去自己的房间,从梳妆台上拿了几件小物件放到看不见的地方:一把指甲挫放在床下的地板上;一把指甲刀放在衣橱底下;一把象牙小裁纸刀放在大衣柜下面。她转回来说:   “好了!有几件小东西我忘记拿来了。”她告诉孩子都是什么东西,然后说:“乖孩子,快去给我拿来。”   那孩子听话,飞跑去了,很快把那几件东西拿了回来。   “乖孩子,难吗?”   “妈妈,不难;你去过哪儿,我就去哪儿。”   她又趁孩子不在时,到书架的下层取了几本书,依次翻开,用手擦过翻开的页面,看一下页码记在心里,然后把这几本书放回原处。她说:   “阿其,你不在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事。你能发觉是什么事吗?”   那孩子走到书架跟前,抽出动过的书,把书翻到碰过的那一页。   母亲把他抱在膝上,说:   “乖孩子,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发觉你有一件事和别人不一样。你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能闻出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你有嗜血犬的本领。这种本领很好,也有用,可是你一定要保密。如果人家发现了,就会说你是个怪孩子,别的孩子就会讨厌你,给你起绰号。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想不让别人看不起,不招别人嫉恨,就要和大家都一样。这是你生下来就有的特点,了不起,不错,我很高兴;可是,为了妈妈,你要保密,好吗?”   孩子虽然不懂,还是答应了。   在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母亲激动得心潮翻腾;形形色色的计划、方案和主意纷至沓来,每一条都离奇、阴险而又邪恶。不过,这些念头使她神采焕发,在她脸上映出残忍的光辉,泛起地狱之火暧昧的颜色。她处于狂热之中;坐卧不安,没有心思看书、缝补衣服;只有不停地走来走去才能让她稍稍放松一点儿。她用二十种方法来测试孩子的特异功能。她沉浸在往事之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他伤透了我父亲的心,这些年来我没日没夜地尝试,要一报还一报,都白费了。如今我有办法了——如今我有办法了。”   夜幕降临,躁动的邪恶的念头仍然控制着她。她不停地测试;手持一支蜡烛,从阁楼到地下室,藏别针,藏缝衣针,藏顶针,藏线轴;藏到枕头和地毯下面,藏到墙缝里和煤箱里的煤块底下;然后让小家伙摸着黑去找;找到以后,她夸奖孩子,把他搂得喘不过气来,自己也享受着快乐和自豪的滋味。   从这时起,她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她说,“今后的日子有了保证,我能等,我要高高兴兴地等着。”她重新拣起了放弃多时的爱好,重操音乐、语言、素描、绘画,以及久违了的少女时代的赏心乐事。她又快乐起来,重新体味生活的情趣。年复一年,她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很知足。虽然不能说心满意足,倒也差不了许多。在孩子的心田里,善良的一面压过了其他方面。在她看来,这是他惟一的缺陷。不过,她认为孩子对她的挚爱和孝敬弥补了这个缺陷。‘他的仇恨不掩善良固然是好事;可是,他的仇恨能否像他的友善一样执着而持久,还是一个问题——这就不妙了。   光阴似箭。阿其长成了一个相貌英俊、体格匀称、膂力过人的小伙子。他彬彬有礼,气质高雅,性情随和,和蔼可亲,虽然只有十六岁,他看上去要老成得多。一天晚上,母亲说有些非常要紧的事情要跟他谈,还说他这么大,该知道这些事情了;长到这么大,他的性格已经成型,足够稳定,能够完成一个她多年来经过深思熟虑而制定的果敢计划了。这时,她对儿子讲述了自己惨痛的经历,所有可怕的细节无一遗漏。那孩子听罢呆了半晌,说:   “我明白了。咱们是南方人,以牙还牙是咱们的规矩和天性。我一定要找到他,杀了他。”   “杀了他?不,死亡是赦免,是解脱;死亡是送人情。难道我还欠他的人情不成?你连一根头发也不能伤他。”   那孩子苦思冥想了一会儿,说:   “您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您的愿望就是我乐意格守的天条。告诉我要做什么,我一定去做。”   母亲的眼里显出满意的神情,她说:   “你要去找到他。我知道他的藏身之处已经有十一年了;在这之前,我花了五年的时间、许多的金钱去打听,追寻。他在科罗拉多开石英矿,生意不错。他住在丹佛。他的名字叫雅各布·福勒。听着——这是从那个永生难忘的黑夜以来,我头一次提到他的姓名。想一想!要不是我避免让你蒙受耻辱,给你取了一个清白的名字,你就会姓这个姓的。你要把他从那里赶走,折磨他一通,再赶他走;再折磨,再赶;再折磨;再赶;心别软,手也别软;毁了他的生活,让他在莫名的恐怖气氛中度日,让他精疲力竭,叫苦不迭,逼得他只求一死,情愿自裁。你要把他变成又一个流离失所的犹大。他会觉得天无宁日,心无宁日,寝不安枕。你要逼着他,缠住他,摧残他,让他肝肠寸断,就像他对我父亲和我做的事情一样。   “我一定遵命,母亲。”   “我相信,孩子。所有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所需的东西也都打点好了。这是一张信用证,你尽管去花,钱有的是。有时候你得乔装改扮。这些物件,还有其他给你提供便利的东西,我也都准备好了。”她从打字台的抽屉里取出一叠纸方,上面全都打好了如下内容:                悬赏10000元   据信在东部某州被通缉的某男正在此处逗留。1880年,此人把年轻的妻子绑在大路旁的树上,用牛皮鞭抽打其面部,且纵狗撕扯其衣裳,使之全身赤裸。随后,此人弃妻逃往他乡。她的一个血亲十七年来一直追寻此人。联系地址:某某邮局。有能向追寻者提供罪犯地址者,上述赏钱将以现金方式当面付清。   “等你找到了他,掌握了他的行踪以后,就趁夜晚把一张悬赏启事贴到他住的房子外面,再把另一张贴到邮局或其他显眼的场所。这一定会引起街谈巷议。开始,你一定要给他几天时间,逼他按相近的价钱变卖财产。咱们要逐渐毁了他,只是要一步步地来;咱们不能一下子让他变成赤贫,那会使他心灰意懒,有损健康,也许会弄死他。”   她又从抽屉里取出三四张一模一样的打印信件,念了起来:   18某某年某月某日   致雅各布·福勒:   你尚余某某天处理你的事务。此期限到某月某日上午某时为止;在此期限内,你将不会受到干扰,逾期则必须迁移。假如在上述期限后仍居此地,我将到处张贴启事,再次历数你的罪行,再加上时间、地点、以及包括你在内的有关者姓名。不要担心你的肢体会受到伤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此事。你把苦难加于一位老人身上;毁了他的生活,伤害了他的心灵。他遭受过的,你也不能幸免。   “你不要加任何签名。要让他在得知悬赏启事以前收到这封通牒——赶在他早上起床之前——免得他乱了方寸,不带一分钱就溜走。”   “我一定记着。”   “这封信你只在开始时用得着——可能用一次就够了。以后,当你确信他要从一个地方逃走时,让他收到一封只有这几个字的通牒就可以了:   迁走。你还有某某天。   “他会照办。一定会。”     3   给母亲的信件摘录:   丹佛,1897年4月3日   我和雅各布·福勒在同一家旅馆里住了好几天了。我掌握了他的行踪。哪怕他藏身万军阵中,我也能找到他。我经常凑近他,听他谈话。他拥有一座富矿,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可是他并不富有。他学习矿业知识的方法对头——是为挣薪水干出来的。他性格开朗,虽然已有四十三岁,可是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看上去年轻得多——也就是三十六七岁吧。他没有再结婚,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他混得不错,讨人喜欢,有人缘,交游很广。连我都觉得被他吸引了——生父的血正在我体内召唤。自然规律是何等的盲目专横、不近情理——事实上,多数自然规律都是如此!我的使命如今越来越艰难了——您察觉了吗?您能理解我吗?能容许我有这种情绪吗?复仇的火焰已经转弱,比我愿承认的还微弱得多。不过,我将继续执行我的使命。我虽然不再有热情,毕竟还有责任,我不会宽恕他。   当我想到他犯下了那样可恨的罪恶,却又是惟一没有因此遭受苦难的人,我就压抑不住心头的熊熊怒火,这种感情帮助了我。那极罪行的教训使他的性格有了明显的改变,他从这种改变中得到了乐趣。他是罪人,却无忧无虑;您是无辜的,却要忍辱负重。不过,请放心——他会自食其果的。   西尔沃·古其,5月19日   4月3号午夜,我张贴了第一号启事;一个小时以后,我把第二号通牒从他房间的门缝底下塞了进去,限令他在14日夜里11点50分之前离开丹佛。   不知是哪个夜猫子记者揭走了我的启事,然后满城搜寻发现了另外一张,也把它揭走了。这样,按他们的行话说,他掌握了一条“独家新闻”——也就是说,他到手了一条有价值的消息,别的报馆却得不到。于是,早上他的报馆——是城里的一家大报——就在社评版的显著位置刊出了启事,跟着还配发了一整栏义愤填膺的文章,文章末尾称,这家报纸要在我们的赏金之外,再悬赏一千元!在有生意经可念的时候,这里的报馆都知道如何仗义执十   吃早餐的时候,我坐在常坐的座位上——我选中这个座位是因为从这里能看清爸爸福勒的面孔,而且距离近得可以听到他那张桌子上的谈话。餐厅里的人有七十五到一百来人,人人都在谈论那条新闻,大家说他们希望追寻者能找到那个歹徒,把害群之马从城里清除出去——不管是用文,还是动武,怎么都行。   福勒进门时,一只手里拿着折起来的通牒,另一只手里拿着那份报纸;这时,我真有点不忍心看他。他的开朗已经荡然无存,看上去老了许多;形容憔悴,面如死灰。后来——想一想他都听到人们说些什么!妈妈,他听着自己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朋友引经据典,把有关恶魔撒旦的称号和特点用来描述他本人。更有甚者,他还得对这些正义之声点头称是,随声附和。这些赞同的话出自他的口中,格外苦涩。他当然瞒不过我;很明显,他已经一点胃口都没有了,光嚼不咽。后来一个男人说:   “很可能那个受害者的亲属就在这个房间里,听全城对这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到底看法如何呢。但愿如此。”   啊,我的天,这时候福勒畏畏缩缩的样子真是可怜!他心惊胆战地扫视着四周,再也呆不下去,起身走了。   在以后的几天里,他放出风来,说他已经在墨西哥买下了一座矿山,他打算出售这儿的产业,尽快到墨西哥去,亲自照管那里的产业。他老谋深算,声称这里的产业要价四万——四分之一付现款,其余的要坚挺的证券;不过,由于他为购买新产业急等用钱,只要付现款,他就以优惠价出手。他只卖三万块。然后,您猜他怎么做?他要美元现钞,拿钱的时候,他说墨西哥的卖主是新英格兰地方的人,脾气很怪,只肯收美元,不要黄金和汇票。大家觉得这事可疑,因为拿汇票在纽约可以很方便地兑成美元。也有人议论过这件蹊跷事,不过只议论了一天;在丹佛,什么话题都别想过夜。   我每时每刻都在注视着他的动向。那笔生意一成交,钱一过手——这是11号的事情——我就开始紧紧盯住福勒的行踪,寸步不离。当晚——不,是12号,因为当时已经是午夜刚过一点儿——我跟踪他,直到他进了房间。我们住的房间在同一座旅馆,只隔四扇门。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穿上了我的那套满是泥污的工作服行头,把脸抹得黑黑的,半掩着门,手里拿着一个装零钱的小旅行包,摸黑在房间里坐着。因为我猜测那鸟儿就要展翅高飞了。过了半个钟头,一个老妇人手提旅行包从门前走过,我嗅出了熟悉的气味:那是福勒。我提起自己的旅行包跟了出去。他从旁门离开了旅馆,拐到一条僻静的街道,在蒙蒙细雨和浓浓夜色中走过三个路口,上了一辆两匹马拉的马车,不用说,那马车是打过招呼要等他的。我不请自来,在马车后面的行李平板车上占了一个座位,车立刻驶走了。我们走了十英里,马车停在一个小站下客。福勒钻出马车,在带这雨篷的候车亭坐了下来,坐得尽量远离亮光。我也进了候车亭,盯着售票处。福勒没买票,我也不去买票。一会儿,火车进站了,他登上了一节车厢,我从另一头上了同一节车厢,顺着过道走过去,在他身后的一个座位坐了下来。当他向列车员买票,说了要去的站名,我趁着列车员找钱的时候,赶紧换了相隔几排的座位。列车员走了过来,我掏钱买了和福勒去同一站的车票,这个车站在西边一百英里以外。   从这时起,他领着我兜了一个星期。他,会儿到这儿,一会儿到那儿——大方向总是往西。只不过从第二天起他就不再伪装老太太了,而是打扮成像我这样的苦力,粘上了浓密的络腮胡子。他伪装得天衣无缝,扮演这样的角色也用不着动脑筋,因为他当年为糊口就干过这一行。他最亲密的朋友也难以识破他。最后,他在蒙大拿一个偏远的靠山的屯子落了脚。他住在一座简陋的小房子里,白天出外打探,一去就是一整天,离人远远的。我住在一处矿工组屋里,这地方糟透了:床铺、吃的、下流话,样样都糟透了。   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四个星期,这期间我只见过他一面;不过每天夜里我都追寻他的踪迹,做上标记。他刚在小房子住下来,我就去五十英里外的镇子,给我在丹佛住过的旅馆发电报,要他们保管我的行李,需要时再寄给我。我在这里什么也用不着,只需要换洗的军队式衬衣,这些我已随身带来了。   西尔沃·古其,6月12日   我想,丹佛的场面在这里根本无法重演。屯子里的男人我差不多都认识,可他们从未提到过这件事,起码我没有听到过。不用说,福勒在这种环境里感到平安无事。他在山上远离大路的地方定了一处开采点;那里前景不错,他工作很勤奋二啊,可是他真变了一个人!他从来不笑,闷声不响,不跟任何人交往——仅仅两个月以前,他还是个好交游、性格开朗的人呢。近来,我看到他有几次路过这里,——垂头丧气,脚步拖拖沓沓,形单影只。他自称是戴维·威尔逊。   我敢担保,只要我们不去惊扰,他就会留在这儿。既然你坚持,我就再去驱赶他,不过,我觉得他已经够苦闷的了。我要先回丹佛去,稍稍修整一段时间,吃几顿好饭,睡几个好觉;然后把我的行装带来,通知可怜的威尔逊爸爸挪挪地方。   丹佛,6月19日   这里的人怀念他。他们都希望他在墨西哥生意兴隆,这些话不只是在口头上讲讲,而是发自内心的。这里的情形你可以想见。我在这儿虚度了太多的光阴,这我承认。可是,您如果能设身处地,就会原谅我的。好了,我知道您会说什么,您说得对;如果我设身处地,假如我的心底埋藏着像你一样惨痛的记忆——   我明天就坐夜车回去。   丹佛,6月20日   母亲,愿上帝宽恕我们:咱们追踪的人不对!我整夜都没有合眼。现在已是拂晓,我正在等早晨的火车——就这样一分一秒地捱时间,真难熬呀!   这个雅各布·福勒是那个罪人的堂弟。咱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干了伤天害理的勾当以后,他哪会再用原来的名字呢?咱们真傻。丹佛的这位福勒比那一个小四岁;他是1879年单身一人来到丹佛的,也就是您结婚的前一年,当时年方二十一岁;能证明这一点的文件应有尽有。昨天夜里,我和他的一个密友谈过,这人从他刚来此地时就认识他。我没说什么,不过,几天以后,我要让他再回这个城市来,他在矿山上损失的金钱应该得到补偿。这里还将举办一个宴会和一场火炬游行,除了我谁也用不着花这笔钱。你是不是要把这叫做“浪费感情”?你想,我还是个孩子;我可以与众不同。慢慢地,我就不再是孩子了。   西尔沃·古其,7月3日   母亲,他已经走了!走了,去向不明。我回来的时候,他的踪迹已经消失,嗅不出来了。今天我第一次没有上床睡觉。假如我不再是一个孩子,该有多好;那样,面对打击我就能坚强一点儿了。大家都说他往西去了。我是今天夜里动身的,先坐了三四个小时的马车,后来乘上了火车。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走,可我非走不可。呆在一个地方不动简直是折磨我。   他自然又用了一个新名字,又换了一套伪装。这意味着为了找他我也许要走遍天涯海角。说实话,这正是我想做的事。母亲,您明白吗?如今我自己反倒是流离失所的犹大了。真是作茧自缚!这样的下场我们本来是给另一个人安排的。   想一想这到底有多么难呢!就算我想发通缉启事,通缉对象却已经没有了;就算我要通缉,也惊动不了他。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想得我头昏脑胀。“新近在墨西哥购进矿山并在丹佛售出一处产业的先生如能将他的地址告知——”(告知谁呢,母亲!)“我们将向他解释:一切纯属误会;我们将请求他原谅,并以某种方式赔偿他所受到的损失。”您看,他会以为这是一个陷阱。当然了,谁都会这样想。假如我说,“目前已知被通缉者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其人曾经用过同一姓名,后来出于某种原因弃其名而不用。”这会有反应吗?只是这样做会让丹佛人如梦初醒,说一声“啊哈!”他们会记起那笔令人生疑的美元现金交易,说,“假如他果真不是那个人,干吗要跑呢?——是心虚了吧!”如果我找不到他,他就会在一个本来没有染上污点的地方被弄得臭名远扬。您比我更有头脑,帮帮我吧。   旧金山,1898年6月28日   您已经知道,我怎样把科罗拉多到太平洋沿岸的各州搜寻了一遍,有一次我差一点点就追上他了。说起来,我还有一次和他失之交臂。这就是昨天在这儿发生的事情。我在大街上嗅到了他刚刚留下的踪迹,顺着这踪迹跑到了一家低档旅馆。这是一个得不偿失的错误,连狗都不会这样干的。不过我毕竟不完全像狗,在激动的时候会做和人一模一样的蠢事。他曾经在那个旅馆里住了十天;如今我了解得差不多了:在过去的六到八个月里,他从不在一处久留,而是不停地迁徙。我能理解这种心情!我也知道这种生活的感觉。他还用着九个月前我差点儿追上他时用的那个名字——“詹姆士·沃克”;他从西尔沃·古其出逃以后就用这个名字。他胸无城府,并没有取花哨假名字的嗜好。透过并不刻意的伪装,我很容易就认出了他的笔迹。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汉子,并不善于弄虚作假。   人家说他刚走,出门了;没有留下联系地址,也没说要到哪儿去。人家要他留下联系地址的时候,看来他有点儿惊慌失措。他随身没带什么像样的行李,只有一个廉价旅行箱;提着箱子步行离开了旅馆——“是个挺节省的老头儿,也不大恋家。”“老头儿!”我想如今他是老了。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只在旅馆呆了一小会儿。我循着他的踪迹紧追,一直追到码头。母亲,他乘坐的那艘汽船冒出的黑烟才刚刚消失在地平线上!假如一开始我走对了方向的话,就能节省半个钟头了。如果我搭乘一艘快艇,还有可能赶上那艘汽船。那般汽船是开往墨尔本的。   加利福尼亚希望谷1900年10月3日   您抱怨得有理。“一封信管一年”是太少了;我当然承认这一点。不过,要是一个人除了倒霉无事可写的时候,他怎么能写得出来呢?没人能写得出来;我真为此伤心。我曾经跟您说过——如今想起来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在墨尔本没有找到他,以后几个月里走遍了整个澳大利亚,终归徒劳无功。   后来,我跟踪他到了印度,在孟买差一点碰上他;又跟踪他到了印度各地——巴罗达,拉瓦尔品第,勒克瑙,拉合尔,坎普尔,阿拉哈巴德,加尔各答,马德拉斯——唤,到处都去了;周复一周,月复一月,风尘仆仆,汗流泱背——差不多总能发现他的踪迹,有时候眼看就能追上,却从来没有追上过他。后来到了锡兰,又到了——先不去管它;以后我慢慢都会写给您的。   我跟着他又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去了墨西哥,再回到加利福尼亚。从那时起,我跟踪他跑遍了全加州,从元旦一直跑到一个月以前。我差不多敢肯定他在离希望谷不远的地方。我跟踪他到过距这里三十英里的一个海角,可是又失掉了线索;我想是有人用马车把他接走了。   如今我正在休息——在多年追踪仍然失掉了线索以后放松一下。母亲,我累得要死,精神萎靡不振,有时畏难起来,几乎丧失希望。不过;这个小屯子里的矿工倒都是些好小伙子,长期以来,我已经适应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乐天性格催人振奋,让人忘记烦恼。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一个月,同屋是一个名叫萨姆·希里尔的小伙子,他约摸二十五岁,是他妈妈的独生子——这点和我一样;他爱母心切,每星期都给她写信——这点和我不太一样。他生性腼腆,在智力方面——怎么说呢,他不是个有独立见解的人;不过这无关紧要,他很有人缘,人品不错,和他聊天、交朋友,是一件令人满足而又轻松惬意的事情。我多么想“詹姆士·沃克”也能和他聊聊。他当初有那么多朋友;又喜欢交游。这使我想起最后一次看到他时的那副样子。多么可怜的场面2这场面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就在那样的时刻,我竞然还在凭借道义的力量,接二连三地驱赶他,多么可悲呀!   希里尔的心肠比我好,我想,他的心肠比这儿的所有人都好,因为他是这个屯子里的害群之马弗林特·布克纳惟一的朋友,也是弗林特惟一与之交谈而且允许与他交谈的人。他说,他知道弗林特的来历,正是弗林特自己的不幸才使他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人们应该尽量善待他。如今只有一个非常开阔的胸怀才能容得下弗林特·布克纳这样的人,我听外头所有的人谈起希里尔时都这样说。我想,这句话会让您了解萨姆的为人,比我唠唠叨叨的描述半天更能说明问题。有一次我们聊天时,他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弗林特和我对心思,他会把满肚子苦水倒给我——我猜,如果他不经常倒一倒苦水,就会发作。在这儿的男人里面,阿其·斯蒂尔曼愁事最多——看起来特别老相。他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唉,多少年来都是这样!他不知道什么是好运气——也从来没碰上过好运气;还总是说他恨不得下另外那个地狱,他在这个地狱里呆烦了。”     4   只要有女士在场,真正的绅士绝口不谈事情的真相。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链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灼灼其华,在半空中显露出它们鲜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野生生灵架起的一座仙桥。这些生灵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首。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蓁莽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升腾起醉人的芳香,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①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①引自斯普林菲尔德《共和党人》1902年4月12日一期。——原注   致《共和党人》编辑:   贵城的一位公民向我询问有关“食管”的问题,我希望能通过您来给予答复。这样做是想让这答复广为人知,给我留下一点儿爬格子的时间,就同一问题我已经回答过许多次,把我应有的休假时间占用了不少。   我新近发表了一个短篇,正是在这个短篇中我用了“食管”一词。平心而论,我是希望什么人为这个词绞绞脑汁——说实话,这正是我的用意所在——没想到收效超出了我的预料。“食管”受到了心里有鬼和天真无邪这两方人士的共同关注,而我本来只想吊吊天真无邪者的胃口——天真无邪和轻信的人。我预料到这些人中会有个别的人写信来问我;这倒不会给我添多少麻烦;可是,连聪慧博学之士都找上门来要求解疑释惑,这倒是我始料不及的。无论如何,这已是既成事实,现在是我出来讲清楚,结束答疑的时候了——但愿我能办得到,因为写答复信对我来说非但不是一种休息方式,也不会使我从中体味到多少乐趣。如蒙体谅我的苦衷,我将附上两封质询信。第一封是菲律宾的一位公职人员写来的:   亲爱的先生,我刚刚读了您的新作《案中案》的第一部分,我非常喜欢这篇作品。在《哈泼氏》杂志一月号第264页第四段,这篇小说写到:“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这里有一个词我难以理解,就是“食管”。我手头仅有的工具书〈标准辞典〉没能给出这个词的解释。如蒙在百忙之中拨冗澄清此词的含义,我将感到高兴,因为我认为这一段写得很美,动人心弦。您也许觉得这个要求愚不可及,那就请体谅一下我蛰居吕宋岛北部,书笥匠乏的苦衷吧。                          你真诚的读者                       菲律宾南伊罗戈省圣克鲁兹                          1902年2月13日   您注意到了没有?这段话仅有这一个词让他感到费解,说明原来迷惑读者的意图在这一段中被包装得天衣无缝。我原想让这段话读起来貌似真实,现在看来已经奏效了。我还想让这一段感情充沛,动人心弦;瞧,您自己也能看得出来,这段文章确实引起了这位公职人员的共鸣。啊,假如当初剔除了这个故弄玄虚的字眼,我定能大获全胜,无往不胜!这段文字就会水乳交融地渗入每位读者的感性世界,而不会留下任何猜疑。   另外一封信是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一位教授写来的。这封信里有一句我忍不住要删去的俗话,好在他不在神学系任教,所以倒也无伤大雅。亲爱的克莱门斯先生:   “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   我平素不大看期刊上的文学作品,不过,我刚刚在这份过期杂志上拜读了您的大作《案中案》,不胜愉悦,获益匪浅。   可是,这个“食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食管我自己倒也长着一条,可是它既不安睡在空中,也不安睡在其他地方。我的职业是和文字打交道,所以,一看到“食管”这个词,我就兴味盎然。不过,正如我青年时代的一位友人所说,如果我能把这个词解读出来,“就会和始作俑者一道被千夫所指。”到底是您开了个玩笑,还是我才疏学浅呢?   如果仅限于你我之间谈论的话,我对耍弄了这位先生真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出于自尊我不能明说。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这是一个玩笑——这也是此刻我对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要讲的话。我告诉他细细读一读整个段落,就会发现其中每个细节都谈不上有什么意义。我建议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也这样看。   我已经做了交待。我表示歉意——部分的歉意。目前我不打算再这样做了。请不要再向我提问;让那根食管休息休息——就在原来那个静止的一侧休息吧。                           马克·吐温                        纽约,1902年4月10日                          (编辑部文章)   一月和二月在《哈泼氏》杂志上连载的《案中案》是诙谐派侦探小说的精品。由于手法圆熟,强烈的戏剧性因素深藏其中,令人难以觉察奥妙所在。不过,在本刊二月号上第一次出现误解之后,就不应该继续以讹传讹了。最能完整体现克莱门斯先生令人赞叹的技巧,并体现了读者们粗心大意的那个段落如下: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锭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灼灼其华,在半空中显露出它们鲜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野生生灵架起了一座仙桥。这些生灵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首。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蓁莽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升腾起醉人的芳香气息,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马克·吐温的玩笑收到预期效果,不禁使人想到他写的那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洞穴男子的故事,他对那个人物的描写极为严谨。先是描绘景色,那荒凉寂寥的景色以及所有的场面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作品刻画了人物的超凡气概,不经意地提到他右手的拇指搁在鼻侧的动作;接着,作者又描写主人公的右手五指依次伸开,表现了他风度高雅和仪表堂堂;偶尔还提及他的左手大拇指触及右手小指的动作——如此等等。联系到他以前在一份当年的杰出刊物《银河》上发表的文章,马克称从来没有人识破过那个玩笑,这种说法能说是明智之举吗?如果我们记得不错的话,这个令人惊诧的陈年玩笑的根子应该到马克曾经呆过的内华达去找,他在那儿做过报纸编辑。毫无疑问,马克·吐温的跳蛙就比其他的青蛙身子沉了不少。   时间是1900年,地点是希望谷一个远离埃斯梅拉达地区的银矿屯子。这是个偏僻的去处,山高水远,开发的时间不长;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把它看做开矿发财的地方——这财到底发得成还是发不成,只消一年到两年便可见分晓。说到居民,这屯子里有大约二百个矿工,一个白人女子和她的孩子,几个开洗衣房的华人,五个印地安女人,十来个漂泊四方的印地安男人,他们穿着兔子皮袍子,旧皮帽子和罐头盒做的项圈。这里没有磨坊,没有教堂,也看不到报纸。两年前才有了这屯子;迄今这里还没有过什么重大发现,外界对这里的地名和地点一无所知。   山谷两侧群山壁立,有三千英尺高,在狭窄的谷底七零八落的小木头房子转着困排成一字长蛇阵,一天里,只有中午时分阳光才来草草地光顾一下。这屯子有两英里长;一座座小木屋彼此拉开距离。酒店是这屯子里惟一有点“模样”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惟一的房子。它居于屯子中心,是居民们夜间消遣的去处。他们在这里喝酒,玩纸牌和多米诺骨牌,也玩台球。那张台球桌伤痕累累,横七竖八地贴满了橡皮膏;有几根缺皮裹头的球杆;几个刀削的球一滚起来就发出喀啦啦的响声。这些球从来不一点点慢慢地滚,而是忽地一下停下来,就坐在那儿不动弹了。还有残缺不全的一方计分用的白粉板,当中还凸出一块硬石头、一局能赢六分的人可以从柜台上白拿一杯酒喝。   弗林特·布克纳的小木屋是屯子南头的最后一幢;他采矿的地盘却在北面,在屯子的另一头,比屯子北头的最后一幢木屋还远一点儿。他脾气乖戾,不好交往,也没有朋友。那些想跟他套近乎的人碰了钉子以后,都掉头而去。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有人说萨姆·希里尔知道,可别人不相信。人们问希里尔,他也摇头,说不大清楚。弗林特身边有一个十六七岁的英国小伙子,脾气温顺,弗林特无论人前人后都像凶神恶煞般地对待他。人们自然而然地想从这小伙子身上套点情况,却没有得手。这个名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说,弗林特有一次在找矿时收留了他,因为他在美国举目无亲,所以还不如留下来给布克纳卖苦力挣点薪水,这薪水就是咸肉和豆子。除了这些,他就一句话也不肯再说了。   如今菲特洛克已经当了一个月的奴仆,弗林特·布克纳对他的欺凌和羞辱正在蚕食着他柔弱的心田里一点点剩余的勇气。这种伤害使他苦不堪言。如果这种苦难再深重一些,超出一个男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或许这人会突然爆发,用言语或者行动来求得解脱。好心肠的人们想帮助菲特洛克脱离苦海,他们想方设法让他离开布克纳;可是,这男孩子听到这种想法吓得心惊胆战,说他“不干”。帕特·利雷劝他说:   “你离开那个混账东西到我这儿来,别怕。我来照看你。”   那男孩眼含热泪千恩万谢,却战战兢兢地说他“不能冒险”;他说弗林特在夜里什么时候会抓住他,然后——“啊,利雷先生,一想我就心慌。”   别人也说:“从他那儿逃走,我们接应你。哪天趁黑夜逃到海边去。”可是,所有的建议都没有生效;他说弗林特哪怕只是为了出口恶气,也会追上他,把他抓回去。   人们百思不解。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那男孩继续挨着昔日子。假如大家知道他怎样支配自己的工余时间,就很有可能理解他了。他睡在离弗林特住处不远的一座小木屋里,每天夜里,他强忍被侮辱和伤害的感情,一遍又一遍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怎样杀了弗林特。布克纳又不被人发觉。这是他生活中的惟一乐趣;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中,他只盼望这几个小时赶快来临,然后愉快地度过。   他想到了用毒药。不行——这不是稳妥的办法;一审问就能查出是在哪儿下的毒以及谁下的毒。他想到半夜里在弗林特回家的路上,挑一个僻静的地方从背后开枪——弗林特总是在这个时候回家。不行——有人会听见枪声,逮住他。他想等弗林特熟睡时动刀。不行——也许一刺不中要害,反倒被弗林特擒住。他琢磨了一百种不同的方法,没有一种可行;因为在这些方法里,即使是最隐秘的方法也有致命的缺陷,使得他要冒风险,有可能被发觉。这些方法全都不能用。   不过,他有耐性,有足够的耐性。他暗自说,不用着急。他不会离开弗林特,离开时就要留下他的尸首。不用着急——会找到出路的。办法总会有,他要忍着屈辱、忍着痛苦、忍着不幸,一直到想出办法来。是的,总有一种没有痕迹、谋杀者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不留的办法——不用着急——他会找到出路的,那时——啊,那时的生活该有多么美好!到那个时候,他会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谦恭温顺的名声,别人也绝不会从他口中听到对自己压迫者的一句怨言。   就在上述十月那个早晨的两天以前,弗林特和菲特洛克一起把买的一些东西搬回自己的木屋去。他们把一箱蜡烛放在屋角,把一铁罐炸药放在蜡烛箱子上,一小桶炸药放在了弗林特的床铺底下,还有一大盘导火索,他们挂在了一个木桩子上。菲特洛克推测弗林特探矿已经告一段落,就要开始爆破了。他曾经见过爆破,明白爆破的程序,但是他从来没有参与过。他的推测确实不错,爆破的时间到了。俩人一早抬起导火索、钢钎和炸药来到了矿井。矿井已经有八英尺深,他们用一架短梯子爬进爬出。他们下了井,菲特洛克按照弗林特的吩咐握住钢钎,不过弗林特并没有告诉他握钢钎的正确姿势。弗林特抡起大锤。不出所料,大锤落下时,菲特洛克握住的钢钎震飞了。   “你这个狗娘养的,连个钢钎都不知道怎么拿啦?拣起来!握直了!快握住。该死——你!非训你不可!”   一小时后,炮眼打好了。   “来,装药。”   那男孩开始往炮眼里倒炸药。   “白痴!”   弗林特一拳狠狠打在男孩的下巴上,把他打倒在地。   “站起来!别在那儿假装哭哭啼啼的。看着,先栽药捻。然后再倒炸药。慢点儿,慢点儿!你是不是想把炮眼都填上啊?没本事的笨蛋!软骨头!我——填一点泥!填点儿碎石!捣实!慢着,慢着!废物!快滚开!”他拿起工具,一边自己动手把炸药捣实,一边凶神恶煞般不停地数黄道黑。后来,他点着了导火索,一爬出矿井,跑出五十码开外,菲特洛克跟在后头。他们等了几分钟,随着滚雷般的爆炸声,石块夹着滚滚浓烟飞上了半空,又像雨点般地落了下来。过后,现场又恢复了平静。   “让上帝把你填了炮眼才好呢!”主子说。   他们下到井底,清理干净,再打另外一个炮眼,再装炸药。   “瞧瞧!你到底想浪费多少药捻哪?你不会算要用多长的药捻子吗?”   “先生,我不会。”   “你不会!好,我倒要瞧瞧你会不会!”   他爬出矿井,开了腔:   “哎,白痴,”你想混到天黑呀?截断药捻子,点火!”   男孩战战兢兢地说:   “先生,要是你乐意,我就——”   “你跟我顶嘴?截断,点上!”   男孩剪断导火索,点了火。   “大、大、大笨蛋!一分钟的药捻子!我真想让你填了——”   他气急败坏地把梯子抽出矿井,撒腿就跑。男孩吓坏了。   “啊,上帝!救命!救命!哎,救救我!”他哀求着。“啊,我怎么办哪!我怎么办哪!”   他紧紧地背靠矿井壁,火花四溅的导火索吓得他喊不出声音来了;他停住了呼吸,直瞪瞪地盯着导火索,浑身发软。再有两秒钟、三秒钟或者四秒钟,他的肉身就会飞上天空,撕成碎片。这时他突然灵机一动。他跑到导火索跟前,把露在地面上只剩下一小截的导火索揪断。他得救了。   他四肢无力地瘫倒在地,仍然吓得半死,他虽然有气无力,却带着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之情喃喃地说:   “他教会我了!我明白只要能等,总会有办法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布克纳蹑手蹑脚地来到矿井旁边,小心翼翼、忐忑不安地张望了一下,然后溜了下去。他查看现场,弄清楚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布克纳放下梯子,男孩吃力地攀着梯子爬上井去。他脸色惨白,表情中多了一些让布克纳感到不自在的东西。他用一种遗憾和同情的口气对菲特洛克说话,这种口气分明是说出事都是因为菲特洛克太缺乏经验。   “你知道,这是个意外。别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我当时太着急,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看起来你不大舒服。你今天干得够多了,上我屋里去,想吃什么就吃点儿什么,再歇一会儿。这不过是个意外,你明白吗?因为我太着急了。”   “我吓坏了,”那男孩边走边说,“不过我学了点儿东西,所以我不在意。”   “他妈的,说得倒轻巧!”布克纳盯着菲特洛克的背影,自言自语。“他会不会说出去啊?他会说吗?……怎么没炸死他呢?”   菲特洛克没有利用因为这件事得到的假期来休息;他投入了自己的工作,干得又热切,又快乐。一道茂密的灌木丛一直延伸到山脚下弗林特小屋所在的开阔地,菲特洛克的工作大多是在枝繁叶茂的幽暗灌木丛中完成的;另有一些是在他自己的小木屋里干的。最后一切就绪了,他说:   “如果他怀疑我要把那件事说出去,他不会老憋在肚子里,明天就能见分晓了。他会看到我还像往常那样,是个笨蛋——今天是,明天还是。后天晚上他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没人会猜到是谁结果了他,到底是怎么干的。是他自己把这主意扔给我的,真怪。”     5   第二天,日出,日落。   将近午夜时分,再过五分钟就是新的一天了。酒店的台球室里,一群粗人穿着随便,帽子邋邋遢遢,马裤裤腿塞进靴子里。这群人有的穿着马甲,但都没有穿外衣,他们凑在铁皮炉子旁边,炉子外皮烧得通红,暖气袭人。除了台球打得喀啦啦响,听不见其他声音——这说的是室内;室外的风声正紧。这些人都有点百无聊赖的样子,像在等着什么。人群中有一个高个子、宽肩膀、胡子已经花白的中年矿工,冷冷的眼神里透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他站起身来,把一盘导火索挎在胳膊上,收拾起别的零碎儿,没说一句话,也不跟人打声招呼,径直走了。这人就是弗林特·布克纳。他刚一出门,屋里就响起嘁嘁嚓嚓的声音。   “从来没人像他这么一板一眼的,”铁匠杰克·派克说,“用不着看表,只要他一走,你就知道准是十二点了。”   “他身上就剩这点好处了。”矿工彼得·豪斯说。   “他可是这一方的祸害,”弗格森说,“这酒店要是我开的,什么时候我非得让他开开尊口,要不就派得远远的。”说着,他怂恿似的朝酒店老板扫了一眼。老板没搭理他,因为大家谈论的那个人是个好主顾,每天在酒店里喝得痛痛快快,夜里回家的时候总是高高兴兴的。   “听着,”矿工汉姆·桑德韦奇说。“小子们,谁能想得起来他请你们喝过酒吗?”   “他?弗林特·布克纳?啊,那得西边出了太阳!”   这阴损的回答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七嘴八舌闹哄了一阵。稍静了一会儿,帕特·利雷说:   “这家伙是一百个猜不透。他雇的那个男孩也是一样。我从他们嘴里掏不出话来。”   “别人也掏不出来,”汉姆·桑德韦奇说,“他们俩是一百个猜不透,另外那个人呢?他们两个人再怪,那个人还是能压他们一头。轻轻松松地压过他们,对不对?”   “打赌!”   大家都嚷嚷要打赌。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新来的彼得森。他给在场的人一人要了一杯酒,然后问“那一个:’是谁。大家齐声回答:“是阿其·斯蒂尔曼呀!”   “他是个怪人吗?”彼得森问。   “他是个怪人吗?阿其·斯蒂尔曼是个怪人吗?”弗格森反问。“哼,都说他简直是个出了圈的傻瓜呢。”   对此,弗格森是领教过的。   彼得森想听阿其·斯蒂尔曼的底细,问谁能告诉他。大家一起开口说了起来。酒店老板喊着让大家静一静,说最好是一个讲完了,另一个再讲。他给每个人的酒杯都满上,指着弗格森,让他先说。弗格森说:   “好吧,他是个年轻男人。除了这个,咱们也就不知道别的了。你问他问到精疲力尽,什么用处都没有,你别想从他嘴里掏出东西来。起码,他为什么到这儿来,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儿来,这一类的事,你都别想知道。只要你一说到他的脾性,说到他怪不怪这种事情,好了,他话头一转,就完了。猜归猜,最后还是两眼一抹黑——你去问也许好一点——不过就算你去问:您从哪儿来呀?我猜你也照样问不出来。”   “他怪在什么地方?”   “也许是眼神,也许是耳朵,也许是本能,也许是魔法。你怎么看他都行——二十五岁的年纪倒挺老成;说他处处要人照顾,又照顾别人;都有点对,也都有点不对。我现在就告诉你他有什么本事。你从这儿走开,然后躲到别的地方去,你愿藏在哪儿就藏在哪儿,不管藏在哪儿,也不管藏多远——他能径直到你藏的地方点你出来。”   “你不是闹着玩吧?”   “一句玩笑都没有。不论是什么天气,对他来说都是一个样——自然条件影响不了他——这些他根本不在意。”   “嗨,慢着!那天黑的时候呢?下雨呢?下雪呢?啊?”   “对他来说全都一个样。他不在乎。”   “啊,比如说——也许连下雾都一样?”   “雾!他那双眼睛能像子弹一样直穿过去。”   “嘿,伙计们,瞧瞧,他都给我说什么啦?”   “全是真的!”他们一齐嚷嚷着,“接着说,威尔斯·法戈。”   “哎,先生,你可以离开他,让他在这儿和大家聊天;你呢,偷偷溜出去,随便到这屯子里哪一家打开一本书——这样吧,先生,十本八本也行——把翻开的页数记住。他呢,能径直走到那家去,把那些书一本一本都翻开,正好就是那一页,永远出不了错。”   “他莫非是个妖怪!”   “比咱们想的妖怪还有本事。我告诉你他于过的一件事,简直是绝了。那天夜里,他——”   忽然,外面一阵喧哗,门嘭的一声开了,一帮人情绪激动地闯了进来,领头的是屯子里的一个白人妇女,她哭叫着: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她丢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帮我去找找阿其·斯蒂尔曼,我们到处都找遍了!”   酒店老板说:   “坐下,坐下,霍根太太,别着急。三个钟头以前,他订了一个床位;像平常一样,他到外面逛荡了一阵,累了,就上楼去了。汉姆·桑德韦奇,上楼去把他叫出来。他在十四号房间。”   那年轻人很快收拾完毕,下楼来了。他向霍根太太询问详情。   “求求你,亲爱的,什么线索都没有,要是有就好了。我是晚上七点钟安顿她睡觉的,可是,一个钟头以前,我到她床前一看,她不见了。亲爱的,我赶快跑到你的屋子去,可是你不在,我就到处找你,一家家都找遍了,然后又找到这儿来。我不知道怎么办好,心里害怕,乱得很;不过,感谢上帝,总算是找到你了,亲爱的,你要找到孩子啊。走吧,快走吧!”   “现在就走,我跟着你,太太。先去你家里。”   所有的人一拥而出,加入了寻找孩子的行列。屯子的南半部人声鼎沸,一百多个男人在外面等着,灯光闪闪,人影晃动。这群人三人一组或者四人一组,沿着小路跟着领头的快步往南走。没有几分钟就到了霍根家的木屋。   “这就是那张床,”霍根太太说,“她刚才就睡在这儿。我是七点钟安顿她上床的,可是,天知道现在她上哪儿去了?”   “递给我一盏灯,”阿其说。他把灯放在硬土地上,跪下来凑近地面,好像在查看什么。“这儿有她的痕迹,”他说着,用指头摸摸这儿,又摸摸那儿。“你们看见了吗?”   几个人也跪在地上仔仔细细地瞧。有一两个觉得辨认出什么东西,有点像人的痕迹;另外的人却直摇头,说是在这么光滑的硬土地上,他们的眼睛再尖也看不出蛛丝马迹来。其中一个说,“也许地上能留下孩子的脚印,不过我可看不出来。”   年轻的斯蒂尔曼走出门外,用灯照着地上,转向左边走了三步,仔细查看一番,说:“我查明方向了——走吧;来几个人,拿着灯。”   他大步流星地往南走去,人们跟着他,在峡谷中弯弯曲曲的小路上跌跌撞撞地走着。走了一英里,来到谷口,眼前是一片山艾树密布的平地,朦胧朦胧,似明似暗,一眼望不到边。斯蒂尔曼让众人停下,说:“咱们绝不能走错路,得再辨一辨方向。”   他提着灯查看道路,约摸走了二十码后说:“走吧,没错。”然后把灯交给了别人。他在山艾树丛中穿行,走了四分之一英里,逐渐转向右面,朝着另一个方向转了一个很大的半圆;然后又转了方向往西走了将近半英里,停了下来。   “她在这儿停过,可怜的小家伙。拿好了灯。你能看出她坐过的地方。”   可是这里是平滑的盐碱地,地面像铁皮一样,没有一个人敢自称有眼力能在这样的地面上看出有人坐过的痕迹。丢了孩子的母亲双膝跪倒,吻着这块地面,失声痛哭。   “可是,后来她去哪儿啦?”有人问,“她没呆在这儿。这我们总能看得出来。”   斯蒂尔曼提着灯,绕着这块地方转了个圈,好像在寻找踪迹。   “唔!”他急急地说,声音里透着烦躁,“我真搞不懂了。”他又查看了一番。“没办法。她来过这儿——这一点儿不错;她也没从这里走开——这也没错。这是个谜,我也猜不出来。”   孩子的母亲又肝肠寸断地哭了起来。   “噢,上帝啊!圣母保佑吧!是什么会飞的野兽把她给抓走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哎,别泄气,”阿其说,“咱们能找到她,别泄气。”   “有你这句话,上帝一定会保佑的,阿其·斯蒂尔曼!”她抓住阿其·斯蒂尔曼的手,真心诚意地吻着。   那个新来的彼得森用讥讽的口气在弗格森耳边悄悄说:   “能找到这块地方,演技不错,啊?不过,用得着跑这么远吗?另外随便找块地方不也一样吗——啊?”   弗格森对这种俏皮话不以为然。他急切地说:   “你是不是想绕着圈子说,那孩子没来过这儿?我对你说,那孩子是来过!如果你想要个说法……”   “好了!”斯蒂尔曼叫了起来。“来,大家来看!一直在咱们的鼻子底下,可咱们就是没有看出来!”   大家一窝蜂拥到据说是孩子坐过的地方,一双双满怀希望的眼睛使劲盯住阿其的手指,想看清楚他到底指的是什么东西。稍停,众人发出了备感失望的叹息声。帕特·利雷和汉姆桑德韦奇异口同声说:   “是什么呀,阿其?这儿什么都没有。”   “没有?你们把这叫做什么也没有?”他的手指在地上慢慢地移动,勾勒出一个形状。“这儿——你们还没看出来吗?这是英云·比利的痕迹。是他带走了孩子!”   “感谢上帝!”那母亲喊道。   “拿走灯笼。我已经辨出方向来了。跟我来!”   他跑了起来,在山支树丛中穿行了三百码,消失在一片沙丘后面了。众人奋力赶上时,看到他正在等着。十步以外是一个用破布和旧马垫子搭成的小棚子,歪歪斜斜,黑黝黝的。棚子的缝隙中泻出一丝昏黄的光线。   “您先走,霍根太太。”那年轻人说,“您应该第一个进去。”   大家跟着霍根太太跑到棚子跟前,他们都看到了棚子里头的景象。英云·比利坐在地下,孩子就睡在他身边。母亲发疯似地把孩子搂在怀里,又拥抱了阿其·斯蒂尔曼,两行热泪流下了她的面颊。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话语像金色的溪流奔涌而出,倾诉着她的感激,这一腔热情让那个爱尔兰人感到心中暖洋洋的。   “十点钟的时候,我在那儿发现了她。她在露天地里睡着了,累坏了——小脸儿湿渌渌的,我猜她一直在哭。我把她抱到屋里来,给她吃的,她饿极了——后来又睡着了。”   孩子的母亲千恩万谢,她高兴地放下平日的架子,也拥抱了比利,称他是“微服私访的天使”。假如他是天使的话,也许真要化装。他的穿着打扮都是为了扮演那个角色。   凌晨一点半钟,寻找孩子的大队人马唱着《约翰尼回家开步走》拥进了屯子,他们甩着灯笼,一边喝酒一边往前走。这帮人聚集在酒店,在那里一直闹到天亮。     6   第二天下午,屯子里的人热情洋溢,心潮澎湃。一个仪表出众、气度非凡的外国要人来到酒店,登记时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消息从一幢木屋传向另一幢木屋,从一座矿井传向另一座矿井;人们纷纷扔下工具,全屯子的人都聚集到那个万众瞩目的地方。一个路过屯子北头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声嚷嚷着报信,而帕特·利雷的矿井紧挨着弗林特·布克纳的矿井。听到喊声的菲特洛克·琼斯看来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   “夏洛克大叔!不走运!——他怎么偏在这个时候……”他发了一会儿呆,又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怕他干什么?谁都知道他的招数,我也知道。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划一番,摸清了线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办事……可是这一次什么线索都不会有——既然这样,他还能看出什么来呢?什么也看不出来。不,先生;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假如我冒险延期的话……不,我不能这样冒险。弗林特·布克纳今天夜里铁定要上西天。”这时,另外一个问题又冒了出来。“夏洛克大叔今天晚上也许想跟我聊聊家常,我怎么能躲过他呢?因为八点钟前后我非得在我的屋子里呆上一两分钟。”这件烦心事让他绞尽了脑汁。然而他终于找到了解开难题的办法。“我们去散步,然后我让他在路上等一分钟,这样他就看不到我做什么了。甩开一位侦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你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让他跟你在一起。对,这是最保险的了——我要带着他。”   与此同时,酒店前的道路被期望一睹大人物风采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可是,福尔摩斯却在房间里呆着不露面。只有弗格森、铁匠杰克·派克和汉姆·桑德韦奇运气不错。这几个热心的崇拜者为了接近那位伟大的科学派侦探,租了酒店的行李间,从这里隔着一条十到十五英尺宽的过道,能窥视侦探的房间。三个人躲进行李房,在百叶窗上打了几个窥视孔。福尔摩斯房间的百叶窗本来是放下的,后来被一点点托起来了。三名密探既兴奋又刺激,只觉得头皮发紧,他们到底面对这位足智多谋、才华出众、蜚声世界的奇人了。他就坐在那儿——不是传说,不是幻影,而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形神兼备的一个人,触手可及。   “瞧他的脑袋!”弗格森满怀敬畏地说,“我的天哪!瞧那脑袋长的!”   “谁说不是!”铁匠的话音里也带着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有学问吧?这几样真般配啊!”   “看他的脸色,苍白,”汉姆·桑德韦奇说,“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这种脸色哪。妈的!像咱们这样的人怎么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   “别说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说,“就说咱们自己吧,咱们考虑的那点破事还算个事儿吗?”   “没错,威尔斯·法戈。看他皱着眉头呢——他正往深处想呢——藏得再深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么了。”   “对,是这样的,没错。比如说——哎,瞧他都入了神,样子怪可怕的——脸色铁青——死人的脸也不过这样啊。”   “阁下,这可是金不换的本事啊!这也是胎里带来的本事。他都死过四回了,一回回都有真凭实据。三次是该着,还有一次是飞来横祸。我听说当时他身上那股味道是湿乎乎,冷冰冰的,和坟地一个味。他——”   “嘘!瞧他!瞧——他把拇指搁在大脑门这一边,食指搁在那一边。他准是想得好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衬衣打个赌?”   “我信。现在,他仰头盯着天上,还慢慢地捋胡子呢,还——”   “现在他站起来了,正把左手指头跟右手指头放在一起掐算。看见了吗?先碰的是食指——接着是中指——接着是无名指——”   “不动了!”   “瞧他皱眉头呢!这一节还没理出头绪来。所以人——”   “笑啦!——笑面虎似的——别的手指头都用不着了!他想好了,伙计们,他准是想好了!”   “哼,我信!但愿我不是他算计的那个人。”   福尔摩斯先生把一张桌子搬到窗前,背对着这帮密探坐了下来,开始写字。密探们从窥视孔那儿收回目光,点上烟斗歇歇气,一边喷云吐雾,一边聊着。弗格森果断地说:   “伙计们,没什么好说的,他是一个奇人!只要奇人有的,他都占全了。”   “威尔斯·法戈,你说过的话,就数这一句最明白。”杰克·帕克说:“昨天夜里那件事,要是他在,还不是小菜一碟?”   “嘿,当然了,可不是小菜一碟么!”弗格森说,“要是那样,咱们就能见识什么叫科学性了。有学问——实实在在的学问——拔尖的学问,没人能比得上,你说是不是?阿其也不错,门外汉敢说,他从来没让别人比下去过。不过,他的本事只不过是眼力,眼尖得跟猫头鹰似的,要让我说,这本事只不过是飞禽走兽一类的本事,不比飞禽走兽高,也不比飞禽走兽低,这种本事是百里挑一,可里头没学问。要说厉害,要说神奇,那他就没法跟这一位比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告诉你他会怎么干。他会路过霍根家门口,瞟一眼——就源一眼——他家的屋子,这就行了。这就把什么都看出来了?正是,阁下,看得点滴不漏。别看霍根家在那儿住了七年,还没他知道的多呢。然后,他会坐在那孩子的床上,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说话——这么着吧,汉姆,就当你是霍根太太。我问,你答。”   “好嘞,来吧。”   “‘夫人,能否请您——注意——别老走神。那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女孩,您呐。’   “‘唔,女孩。很好,很好。几岁啦?’   “‘刚六岁,您呐。’   “‘唔——年纪小,体格弱——两英里。这样她一定累得走不动了。一定会瘫在地上睡着了。咱们能在两英里以外找到她,也许不到两英里。有几颗牙呀?’   “‘五颗,您呐,还有一颗刚露头。’   “‘很好,很好,很好,真不错。’你看,伙计,他一看就看出门道来了,这时候别人还都在那儿看热闹呢。‘穿袜子了吗,夫人?穿鞋没有?’   “‘穿了,您呐——都穿了。’   “‘袜子也许是纱线织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   “‘是纱线的,您呐。鞋是小牛皮的。’   “‘唔——小牛皮。这样,事情就复杂了。不管它,接着来——我们能对付得了。信什么教呀?’   “‘天主教,您呐。’   “‘很好,请把床上的毯子给我剪一条。好,谢谢。不是纯毛——进口的。很好。请把孩子穿的哪件衣服剪一条来。谢谢。是棉布的。有点儿磨痕。非常好的线索,非常好。劳驾您给我弄点儿地上的土。谢谢,太感谢了。啊,太好了,太好了。现在,我想咱们有头给了。’你瞧,伙计们,他掌握了全部线索,别的都没用了。那么,这位奇人现在干什么呢?他把这些个布头和泥土摊在桌子上,一件挨着一件放好,胳膊肘支着桌子,趴在那儿研究——一边研究,还一边自言自语,‘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换换位置,‘六岁’;再把桌上的东西这样摆摆,那样摆摆:‘五颗牙——一颗刚露头一一天主教——纱线——棉布——小牛皮——他妈的小牛皮。’然后坐直了盯着天上,一边把两手插进头发里,梳过来,梳过去,一边嘟囔,‘他妈的小牛皮!’然后他站起来,皱着眉头,搬着手指头掐算线索——碰到无名指后停了下来。不出一分钟,他满面红光,心花怒放,喜上眉梢,挺起身板,可威风了。他对众人说,‘你们去两个人,提着灯笼,到英云·比利那儿把孩子接回来——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觉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礼貌周到地弯腰打个招呼,回酒店去了。这就是他的作派,别人可学不了——讲科学,有学问——没用十五分钟,全都妥了——用不着在树林子里钻一个钟头,也用不着大家凑到他跟前开半个钟头的会。伙计们,你们说是吧?”   “老天爷,这可太神了!”汉姆·桑德韦奇说,“威尔斯·法戈,你真把他说活了。哪本书也没像你描写得这么活灵活现啊。老天爷,我觉得就像在我眼前一样——你们呢,伙计们?”   “真的吗?这只不过像看相片一样,那边才是真的呢。”   弗格森对自己的成功宣讲非常高兴。他静静地呆了一会儿,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后怀着深深地敬畏嘟囔:   “这人别是上帝派下来的吧?”   一时无人回答;过了一会儿,汉姆·桑德韦奇毕恭毕敬地说:   “叫我说,这人可是百年不遇。”     7   当天晚上八点钟,寒气袭人,有两个人摸黑从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前经过。他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侄子。   “在路上等一会儿,叔叔,”菲特洛克说,“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钟就回来。”   他问了几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后,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来了,两个人边走边谈。九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酒店。他们穿过台球室时,那儿还聚着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风采的人。人群中响起了一阵仰慕的欢呼声。福尔摩斯先生频频点头示意,等福尔摩斯离开台球室后,他的侄子对众人说:   “诸位,夏洛克叔叔还有一些事情,要干到十二点到一点钟的样子;完事以后他会尽早下来,他希望诸位当中能有人留下来和他干一杯。”   “老天爷,他可真仗义,伙计们!”弗格森大声嚷着。咱们为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三呼万岁。嘿,嘿,嘿——”   “万岁!万岁!万岁!嗷——”   欢呼声在酒店里回荡,这呼声包含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衷心爱戴。上楼时,叔叔轻声责备侄子:   “你干吗要把我拖进来?”   “我想,您不愿默默无闻吧,是不是,叔叔?好,那么,在一个开矿的屯子里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为了这个才说那句话的。别看那些家伙称赞您,可是只要你不干一杯就这么走了,他们就会骂你是势利眼。再说,您说过有好多家常话要跟我聊,这也得聊到半夜呀。”   这小伙子做得不错,而且做得很聪明——叔叔承认这一点。这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也做得聪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没有和别人说过——“叔叔和别人就在一旁——这可是一个‘不在现场’的有力旁证,铁证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畅叙了约摸有三个小时。快到午夜的时候,菲特洛克·琼斯走下楼来,在离酒店十来步远的黑影里找了一个地方等着。五分钟以后,弗林特·布克纳摇摇摆摆地出了台球室,几乎擦着他走了过去。   “我摆平他了!”小伙子自言自语地说。他继续目送着弗林特·布克纳的身影,“再见——再见——妥了,弗林特·布克纳。你骂我母亲是个——好吧,我不在乎。现在都了结了;朋友,再散最后一次步吧。”   他沉思着回到酒店。“从现在到一点钟是一个小时。我们要跟这些家伙一块儿呆着:这可是‘不在现场’的好证据。”   他领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到了台球室,那里挤满了迫不及待的拥戴者。贵客请大家举杯畅饮,室内一片欢腾。人人喜笑颜开,恭维声不绝于耳;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有的引吭高歌,有的开讲趣闻轶事,一杯接着一杯,欢饮只恨夜短,酒宴达到了(禁止)。差六分钟不到一点的时候,只听得一声巨响——   轰隆!   霎时间,众人无声无息。只听见那巨大的响声在山谷间久久回荡,越来越弱,终于听不见了。这时,人们哇的一声朝门口冲去:“什么东西炸了!”   一个声音在门外的黑影里响了起来:“是在山谷那头,我看见闪光了。”   众人一窝蜂地往山谷里跑——福尔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尔曼,所有的人都跑了过去。一英里的路他们几分钟就跑到了。借着提灯的光亮,他们看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坚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却无影无踪,连一条破布和一丝木屑都没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见了。人们到处搜寻,突然,有人大吼一声:   “他在这儿!”   千真万确。人们在五十码开外的沟里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纳——不如说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无生气的东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纳。菲特洛克·琼斯和其他人赶快跑过去看个究竟。   验尸用了十五分钟。陪审团的头头汉姆·桑德韦奇提交了结论性报告。报告在一连串生搬硬套的华丽辞藻之后,最后才说到现场的情况:“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审团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后未造家室,也无财物,只剩房屋一间,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魂灵,阿门。”   陪审团草草收场,赶快挤到大队人马中去,因为那里才有大家关注的焦点——夏洛克·福尔摩斯。矿工们一声不响、怀着敬畏之情排成一个半圆,围住了已成废墟的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场。在这片空场上,那奇人正踱来踱去,他的侄子提着灯笼跟在身后。他手持一根带子量木屋的遗址,量遮挡木屋的灌木丛到大路的距离,量灌木丛的高度;又在其他几处量来量去。他搜集了一条碎布,一丝木屑,还把不远处的一点泥土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后,然后收了起来。他用一个罗盘定了当地的方位,留出两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表,记录了时间(太平洋沿岸时间),再校正为当地时间。他步量了从木屋遗址到尸体之间的距离,并根据潮汐的影响作了校正。他用一个袖珍气压计测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个袖珍温度计量了气温。最后,他很有气派地点点头说:   “好了。诸位,咱们回去吧?”   他领着大队人马向酒店走去,众人再也憋不住了,热烈谈论起这位奇人来,对他交口称赞。其间也夹杂着有关这场悲剧的探讨:起因如何,谁是主谋;等等。   “嗨,有他在这儿真是万幸——是吧,伙计们?”弗格森说。   “这可是本世纪头等大事,”汉姆·桑德韦奇说,“准会传遍全世界;不信,记着我这句话好了。”   “说得对!”铁匠杰克·帕克说,“咱这屯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尔斯·法戈?”   “嗯,你问我呀——要问我怎么想这件事,这么说吧:昨天我出两块钱一英尺买的那片‘一条龙’矿,今天兴许就有人出十六块一英尺的价!”   “没错,威尔斯·法戈!哪个新屯子也没有过这么好的运气啊。唉,你看见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东西了吗?那叫眼力!什么也别想躲过他那双眼睛——全在他手心里攥着呢。”   “是这么回事。在别人眼里,这些东西什么都不是;可在他眼里头,那是书啊,老大的字在上头印着哪。”   “你这个比方绝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艺儿里头都有点儿蹊跷,它们还以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馅啦!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里,它们都该告密了,没错,你就记着这句话吧。”   “伙计们,如今我不用担心他是来跟那个小伙子阿其斗法的了。这可是件大事,没有长远的眼光不行。对付这一团乱麻,要的是科学性,要的是学问。”   “我想,事情走到这一步咱们大家都高兴。高兴?老天爷,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儿,在一边好好看着,看看这人怎么干的,准能长不少学问。可是他不,他一头钻到树丛里头,什么也没看到。”   “没错,我也看见了。不过,阿其还年轻。过一阵子他就能多懂点儿事了。”   这个问题太难了,大家七嘴八舌,谁也说服不了谁。提到的几个嫌疑人又一个个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轻的希里尔,没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纳,也没人真跟他斗过气;对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纳都没有给过好脸色,不过也没激烈到能动刀子的份儿上。从一开始,一个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边上,这就是菲特洛克·琼斯,可直到最后才有人说出来。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   “啊,是呀,”众人说,“我们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个理由杀弗林特·布克纳,再说,他要是那样干也不足为奇。可是,有两件事解释不通:第一件,他没这么大的胆子;第二件,出事的时候他根本不在那儿呀。”   “这我也知道,”帕特说,“出事的时候他跟咱们在一起,在台球室。”   “是啊,连出事前一个钟头,他也一直在那儿。”   “这就对了。也算他走运。要不然,头一个怀疑的就是他。”     8   酒店的餐厅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只留下一张六英尺长的松木桌子和一把椅子。这张桌子靠墙摆着;椅子放在桌子前面;夏洛克·福尔摩斯端端正正坐在那把椅子上,气度不凡,引人瞩目。众人都站着。整个餐厅挤得满满当当。屋子里烟雾腾腾,人们大气不出。   那位奇人抬起胳膊,示意众人再安静一些。他的胳膊在空中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简明扼要地提问,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对回答的问题报以“嗯嗯”、点头或者诸如此类的反应。通过这些问答,他彻底查清了弗林特·布克纳的情况,包括他的性格、行为、习惯,和人们能说出来的其他情况。显而易见,这位奇人的侄子是屯子里惟一有杀害弗林特怖克纳动机的人。福尔摩斯对证人报以慈悲的微笑,不紧不慢地问道:   “诸位当中有谁知道,爆炸发生的时候这个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在什么地方吗?”   跟着就是一片雷鸣般的应答声:   “在这家酒店的台球室里!”   “啊。那么他当时是刚到吗?”   “在那儿足有一个钟头了。”   “啊。到爆炸现场大约——大约——这个,大约有多远呢?”   “足有一英里!”   “啊。说真的,这还不足以证明不在现场,可是——”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大笑。还夹杂着诸如此类的叫声:“天哪,他可真是糊涂蛋!”以及:“桑迪,你说这话也不脸红吗?”这笑声和喊声淹没了证词。作证的桑迪低着头,羞得满脸通红。福尔摩斯继续问道:   “无论如何,这个小伙子琼斯和本案的些许关联(众人笑)已经暴露无遗。现在让我们召唤这场悲剧的目击者,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他取出在现场搜集的那些零七八碎的物证,摆放在他膝头的一张硬纸板上。众人鸦雀无声,静静地看着。   “我们已经测得经度和纬度,并根据磁偏角作了校正,这些给出了发生悲剧的精确方位。我们还测得了海拔高度,气温和基本湿度——这些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能使我们精确地估价,在当夜的这段时间内,这些因素在何种程度上作用于凶手的情绪和意向。”   (响起了一阵嗡嗡的低语声:“老天爷,他的学问真深哪!”)   福尔摩斯指着他的那些物证。“现在让我们请这些沉默的证人讲给我们听吧。   “这儿有一条亚麻布空子弹袋。它说明什么呢?说明:害人的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它还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智力低下——是否可以说头脑迟钝,或者差不多如此呢?因为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是不会想到抢劫弗林特·布克纳的,这个人身上从来没有多少钱。不过,也许凶手是不明底细的外地人呢?我们再来听听子弹袋怎么说。这件东西是我从子弹袋里面取出来的。这是一小片银色的石英,非同寻常。请你仔细看看——再请你——还有你。现在请传回来。在这一带沿岸地区,只有一处矿脉出产这种类型、这种色泽的石英;那矿脉绵延近两英里长,根据我的看法,在不久的将来,这条矿脉将会使当地闻名于世,使它的两百位主人获得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清说出那条矿脉的名称。”   “基督教科学和玛丽·安联合矿!”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一阵狂热的欢呼声随之而来,大家都就近抓住别人的手,使劲攥着,眼含泪花。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吼道:“我的‘一条龙”就在那条矿脉上,这下子它要涨到一英尺一百五十块钱了——这话你记住了!“   等到喧闹声平息下来,福尔摩斯先生接着说:   “由此我们可知有三件事确定无疑:凶手可能智力低下;他不是个外地人;他的作案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让我们接着分析下去。我手里拿着的是一小截导火索,上面有最近燃烧过的气味。这截导火索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结合已经确定无疑的证据石英,它向我们透露凶手是一名矿工。先生们,这导火索还进一步告诉我们:凶杀的手段是爆炸。还有什么呢?还有:爆炸物是放置在木屋靠近大路的一侧——也就是木屋的前面——因为这截导火索是我在距爆炸地点六英尺以内发现的。   “现在我手里捏着的是一根瑞典产的火柴——是那种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这根火柴的,那里距被炸毁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尺。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导火索是从那儿燃起的。这根火柴还说明什么?说明:那凶手是个左撇子。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先生们,我很难向你们解释我是怎样知道的,如此细微的蛛丝马迹只有靠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觉。不过确有蛛丝马迹,而且有一个事实也支持这种判断,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侦探小说中常常留意这个事实,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   “老天爷,是这么回事!”汉姆·桑德韦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我也没想到!”“我也没想到!”好几个人都嚷嚷起来。嘿,他的眼里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   “先生们,尽管凶手远离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伤害。我现在向你们展示的这块木片击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无论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身上挂的彩都会暴露无遗。我是在他点燃那根致命的导火索对所立之处拣起这块木片的。”他居高临下地扫视全场,脸拉了下来。他慢慢抬起手,指道:   “凶手就站在那儿!”   刹那间,全场惊愕得鸦雀无声;紧接着,几十条嗓子齐声喊道:   “萨姆·希里尔?啊,老天爷,不会!哪会是他?纯粹是瞎说八道!”   “注意了,先生们——别着急。观察一下——他的额头上有血迹。”   希里尔吓得脸色刷白,快要哭出来了。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向每个人求助,期望得到他们的同情。他朝福尔摩斯伸出双手,恳求道:   “噢,别,别!我从来没干过,我发誓从来没干过。脑门上这处伤是我——”   “警官,逮捕他!”福尔摩斯喊道,“我绝不妄言。”   希里尔又开始求救。“噢,阿其,别让他们抓我。我妈非气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么受的伤。跟他们说,阿其,救救我!救救我!”   斯蒂尔曼挤到人群前面来说:   “好,我会救你。别害怕。”他面对全场说,“不管他是怎么受的伤,都和这个案子无关,不会影响断案。”   “上帝保佑你,阿其,够朋友!”   “阿其,好样儿的!来吧,小伙子,把他们那套花拳绣腿打个落花流水!”众人欢声雷动。对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爱乡之情在众人心中油然而生,他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年轻的斯蒂尔曼等欢呼声平息下来,说道:   “我请汤姆·杰弗里斯把住这道门,请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门,别让任何人离开。”   “说办就办。接着说吧,老手。”   “我确信罪犯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一会儿我就指给你们看。现在我先把这出悲剧从头到尾讲清楚。杀人的动机不是抢劫,而是复仇。那凶手的智力并不低下,他也没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尺之外。他没有被木片击中。他没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药。他既没有带着一个子弹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这些出错的地方,这位杰出的客人对本案的分析大体正确。”   大厅里荡起一阵舒心的笑声。熟识的人相互点头,好像是说:“这话在理,有根有据。好小伙子,好小伙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让啊!”   客人依然从容大度,不为所动。斯蒂尔曼接着说: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证,而且我马上就告诉大家,在什么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铁丝,众人伸长脖子盯着看。“这上面均匀地涂了一层熔化的蜡油。这儿还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蜡烛。在这剩下的一半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着一条标记。我马上就告诉大家我在哪儿发现这些东西的。现在,我不推理,不猜测,不把杂七杂八的线索生拉硬拽凑在一堆,也不拿侦探行当的噱头卖关子;我就用平铺直叙、开门见山的方式告诉你们这件伤心事是怎么发生的。”   为加深印象,他停顿了一下——让场子里静下来,让悬念更强烈,让众人的兴趣点更加集中;然后他说:   “凶手为了制定方案煞费苦心。这个方案不错,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个有头脑的人,并不迟钝。这个方案算度精确,为的是让策划者彻底摆脱嫌疑。在第一个地点,他在一根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上一道标记,点燃后计算时间。他发现,蜡烛燃去四英寸需要三个小时。当福尔摩斯先生在这间房子里询问弗林特·布克纳的个性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在楼上做了半个小时的试验,通过实验得出了蜡烛在背风的情况下燃烧的速度。他当时证实了蜡烛的燃烧速度后,就吹灭了它——就是我给大家看的那根——然后又在一根新蜡烛上做了标记。   “他把这根新蜡烛固定在一个锡做的烛台上。在五个小时标记处用烧红的铁丝烫了一个透芯孔。我已经给大家看了那根铁丝,上面有一层均匀的蜡油——这是熔化的蜡油冷却后留下的。   “他吃力地——应该说吃尽苦头——穿过弗林特·布克纳屋后山脚下的那片树丛,还拖着一个空面粉桶。他把面粉桶安置在万无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烛台。然后,他量出了大约三十五英尺长的导火索——由面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背后的长度。他在桶身上钻了一个孔——这就是他当时钻孔用的螺丝刀。他一鼓作气钻好了孔;完工以后,导火索的一头通到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另一头削开露出火药,插进了蜡烛的孔里——因为设定今天凌晨一点起爆,那么点火的时间约在昨天晚上八点钟——这一点我可以打赌——而且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里有和导火索一头相连的炸药——这一点我虽然证明不了,但我照样可以打赌。一两个小时以前我找到这些证据的时候,福尔摩斯大师正在丈量那些没用的空地,搜集那些与本案无关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来。众人都舒了一口长气,活动活动僵住的筋骨,欢呼雀跃。“真他妈的棒!”汉姆·桑德韦奇说,“难怪他在树丛里钻来钻去,不跟那位大师在一起凑热闹呢。瞧瞧吧,伙计们——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吗!嘿,真棒——”   他们的话被阿其·斯蒂尔曼打断了。   “一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在现场的时候,那把螺丝刀和试验用蜡烛的主人把这些东西从一个地方取走——这个地方选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个他认为更好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二百码远的松树林里。他藏起这些东西,还用松针盖了走来。我就是在那里找到它们的。螺丝刀和面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现在——”   那位奇人打断了阿其·斯蒂尔曼,讥讽地说:   “先生们,我们聆听了一个非常美妙的童话——实在是太妙了。现在,我想向这位年轻人请教一二。”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说:   “这下子,我怕阿其要给问住了。”其他人也没了笑脸,不做声了。福尔摩斯先生说:   “让我们来把这个童话按照先后顺序考察一遍——或称按照数列的法则,也就是说——把一个个细节连贯起来考查,循序渐进、一往无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这座华而不实的玩偶堡垒,戳穿这个幼稚幻觉的梦想世界。年轻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请教三个问颗——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说那支假想的蜡烛是昨天晚上约八点钟的时候点燃的,我理解的对吗?”   “是,先生——大约八点钟。”   “您能说是八点整吗?”   “啊,不,我说不了那么准。”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个时候经过现场,他几乎可以肯定会遇到凶手,对吗?”   “对,我是这么想的。”   “谢谢您,目前要问的问题完了。我是说,目前要问的。”   “妈的!他是给阿其下套呢,”弗格森说。   “是啊,”汉姆·桑德韦奇说,“我讨厌看那副样子。”   斯蒂尔曼扫了客人一眼说,“我自己是八点半钟的时候路过那儿的——不,大约九点钟。”   “真的吗?这可有点儿意思——很有意思。你也许碰到凶手了?”   “没有,我没碰上人。”   “啊。那么——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看不出这件事和本案有什么关联。”   “没有关联。目前没有。我是说目前——还没有。”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没有碰到凶手,不过我敢肯定找到了他的踪迹。所以我确信他就在这个房间里。我想请你们依次从我面前走过——到这里来,这里亮堂——这样我就能看清各位的脚了。”   一阵兴奋的低语声传遍了大厅,大家列队走过阿其·斯蒂尔曼面前,福尔摩斯带着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冷眼旁观。阿其·斯蒂尔曼弯下腰,手搭凉篷,凝神注视着经过眼前的每一双脚。五十双千篇一律的脚走过去了——没有结果。六十。七十。场面开始显得有点滑稽。那客人温文尔雅地讥讽道:   “今天晚上凶手好像缺货呀。”   众人听出了话中的幽默,精神振作起来,发出了一阵开心的笑声。又有十到十二个受审查的人从阿其·斯蒂尔曼面前走了过去——与其说走,不如说是扭着轻浮而滑稽的舞步蹦了过去,引得观众哄堂大笑——这时,阿其·斯蒂尔曼突然伸手指着一个人说:   “这就是凶手!”   “老天爷,是菲特洛克·琼斯!”人群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个结果就像一声震天动地的爆炸,让人头晕目眩,人声鼎沸,全场像开了锅一样。   在骚动声中,福尔摩斯伸出手来,示意大家安静。这位大人物的英名对在场的人有一种神秘的压力,众人都遵命静了下来。在一片无言的喘息声中,福尔摩斯威严而充满感情地发言了:   “这一指控非同小可。它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人身攻击。这个人的清白毫无疑问,无可置疑!请听我来证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就能揭穿这个毫无根据的谎言。听着,朋友们,那小伙子昨天晚上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   这句话是一记重锤。大家满腹狐疑地把目光移到阿其·斯蒂尔曼身上。斯蒂尔曼却更加容光焕发,他说:   “我知道当时还有一个人在场!”他步履轻盈地走到桌子跟前,朝福尔摩斯的双脚扫了一眼,抬起头来说:“是你和他在一起!在他点燃那支后来引爆炸药的蜡烛的时候,你和他的距离还不到五十步!”(群情激动)“而且,那些火柴就是你给他的!”   在众人眼里,福尔摩斯显然是被击中了要害。他再开口讲话时,已经有点儿结结巴巴了。   “这个——呃——这是痴人说梦——这个——”   斯蒂尔曼紧追不舍。他拿出一根燃过的火柴。   “这就是其中的一根。我是在面粉桶里找到的——桶里还有一根火柴。”   福尔摩斯的话马上流利起来。   “对——不过是你自己放进去的!”   这是一记漂亮的回马枪。斯蒂尔曼还以颜色。   “‘这是涂蜡火柴——这种火柴屯子里没有过。可以授我的身看有没有火柴盒,你呢?”   连最拙的眼睛也能看得出,这一次福尔摩斯打退堂鼓了。他的两只手摸索着,嘴唇动了一两次,却没有出声。大家盯住福尔摩斯等着,巨大的悬念压在众人心头,沉寂更加重了这种气氛。稍停,斯蒂尔曼温和地说:   “我们等你拿主意呢。”   鸦雀无声的场面又持续了片刻;这时,福尔摩斯用低沉的声音说:   “我拒绝搜身。”   屋内没有喧哗的声浪,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低声说:   “完了!他是阿其盛到盘子里的菜了。”   似乎没有人知道如今该怎么办。这一刻的局面十分尴尬——自然是因为形势急转直下,这些未经世面的人受到震撼,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脑子一下子卡了壳,就像钟表停了摆似的。只消一小会儿,就又嘀嘀嗒嗒地走了起来;人们三三两两地把脑袋凑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出主意,想办法。其中一个主意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鉴于凶手为屯子除了一害,应该谢谢他,让他走就是了。但是头脑冷静的人表示反对,他们指出,东部各州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会把这视作一桩丑闻,没完没了地说三道四。最后,头脑冷静的人占了上风,他们的主张得到一致赞同;于是,冷静派领导人要求大家安静,并宣布:把菲特洛克·琼斯收监,交付审判。   这动议获得通过。显然,这里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可干,人们心中暗喜,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奔出屋门,涌向悲剧现场,去看面粉桶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是不是真在那儿。   可是,这出戏没有散场。层出不穷的意外还没有完结。菲特洛克·琼斯一直在无声地啜泣,一波三折的形势让众人激动不已,所以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注意他。可就在宣布逮捕和审判他之后,菲特洛克·琼斯在绝望中爆发了,他说:   “不!不行。我不想蹲监牢,我不想接受审判;我倒够霉了,吃尽了苦头。现在就绞死我吧,让我出去!总会真相大白的,不过——什么也救不了我了。他说得点滴不漏,就好像他跟我在一起,看着我干一样——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发现的;你们会找到桶和别的东西,那时我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他是我杀的;可是换了你们,如果他拿一个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穷孩子当狗一样对待,你们也会杀了他。”   “那家伙是恶有恶报!”汉姆·桑德韦奇插话了,“伙计们,依我看——”   警察喊着:“先生们,静一静!静一静!”   一个人问菲特洛克·琼斯:“你叔叔知道你干的事吗?”   “不,他不知道。”   “你敢肯定是他给你火柴的吗?”   “是他给的,不过他不知道我拿火柴去干什么。”   “你做这种事的时候,怎么敢冒险和他——和一个侦探——在一起呢?这是怎么回事?”   那年轻人迟疑不决,尴尬地摸着自己的衣扣,他不好意思地说:   “因为家里有人做侦探,我了解侦探;要是你不想让侦探看出底细,最好是在他们旁边下手。”   全场爆发了一阵大笑,称许菲特洛克·琼斯天真烂漫的智慧表白,然而,这种称许却没有为这个可怜的小流浪汉减轻多少尴尬。     9   以下内容见于寄给斯蒂尔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写着“星期二”。   菲特洛克·琼斯被锁在一间没人住的木屋里,等候审判。哈里斯警官给他送去一两天的干粮,劝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应需要接济时就来看他。   第二天上午,我们几个人出于对希里尔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亲戚、没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纳。希里尔主持,我当抬棺的主要助手。我们刚刚干完,一个衣衫褴缕。神色忧郁的陌生人垂着头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寻的气息!这美妙的气息一下子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马上走到他身旁,轻轻抚着他的肩膀。他像遭了电击一样颓然倒地;其他人跑过来时,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恳求地伸出手来,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满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么人也没有害过呀!”   从他狂乱的眼神里,我们看得出他已经精神失常了。这都是我的过错,母亲!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许只有您百年之后的消息才能与之相比,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会给我那样的感受了。众人把他扶起来,围住他,对他十分同情,软语温言地安慰他,对他说:打起精神来,别再垂头丧气的,如今他是他们的朋友了,他们会照顾他,保护他,谁敢动他一个指头,就把那人杀了。只要能唤醒他们心底里温情的一面,这些粗鲁的矿工就像一队妈妈;当然了,要是你唤醒的是另一面,他们又像一帮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顽童。他们想尽千方百计安抚他,却无济于事,这时,聪明的战略家威尔斯·法戈·弗格森说:   “要是欺负你的只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就用不着再担心了。”   “为什么?”那无助的疯子问。   “因为他又死了一回。”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会耍弄我们这些可怜虫了。他是死了吗?别骗我——孩子们,他说的是真事吗?”   “千真万确!”汉姆·桑德韦奇说,别人异口同声地说是真的。   “上个礼拜把他吊死在圣·贝纳迪诺了,”弗格森把这件事说得有鼻子有眼,“当时他正到处追你呢。是把他错当成另外一个人了。他们后悔了,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们给福尔摩斯造了个纪念碑,”汉姆·桑德韦奇用身历其事、无所不知的口气说。   那个自称“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长气,如释重负。他虽然没有说话,可是眼神里已经少了几分狂乱,脸色开朗了不少,看来放松了一点儿。大家一起回到我们的住处,伙计们倾屯子所有,给他做一顿美味佳肴。他们做饭的时候,希里尔和我给他从头到脚换上我们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体面老绅士。“老”这个字既用得名符其实,也透着伤感。尽管他正当盛年,但是头上如霜的白发,脸上饱经沧桑、历尽苦难的纹路,都说明了他的确是垂垂老矣。他吃饭时,我们一边吸烟,一边聊天。饭菜下肚,他终于开口讲话了,这些年来的经历不经意地脱口而出。这些话句句不走样办不到,我只能尽量忠实原意了。                “冤案”纪事   当初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儿已经有好多年了;有时候我能记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时候又记不清楚——不过这无关紧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纸驱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牵涉一桩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东部发生的事。   我知道这桩罪行,可我自己并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个同名同姓的堂兄干的。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终日,手足无措。给我限定的时间很少——我记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毁了,大家会对我动私刑,我说什么都不会有人听。私刑从来都是如此:事后就算发觉是冤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就和福尔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样。所以我决意卖掉产业,换成维持生计的现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证明我清白的时候,我再回来。于是,我当天夜里逃离了丹佛,远走高飞,改头换面,用了一个假名字在山里隐居。   我的烦恼和忧虑与日俱增,弄得我幻视幻听,满眼满耳都是幽灵,我已经不能正常地思考,脑子糊涂,像一团乱麻,只好不再去想,因为我的脑子已经受到了创伤。我的情况越来越糟,幻觉越来越重。幽灵一直来缠着我;开始还只是在夜里,后来白天也来。它们总是围着床窃窃私语,要谋害我,让我睡不着觉。由于不能好好休息,我终日疲劳不堪。   这时最糟的事发生了。一天夜里,那些幽灵悄悄地说:“我们没办法,因为我们看不见他,也没有办法向别人揭发他。”   它们叹息了一通,其中一个说:“咱们得请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十二天之内他就能到这儿来了。”   它们全都赞成,嘁嘁嚓嚓、鬼头鬼脑地议论着,可高兴了。我如五雷轰顶,因为我读过关于福尔摩斯的书,知道他不仅智谋出众,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丝马迹,后果可想而知。   幽灵去请福尔摩斯了,我在夜半时分匆匆起床溜走、除了装着三万块钱的手提包以外,什么都没有带;那三万块钱还有两万在提包里。四十天以后,那个人发现了我的踪迹。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记时,习惯性地在姓名栏里填了真名,然后又擦去,写上了“达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惧使我练就了一双锐眼,我透过擦痕看出了福尔摩斯的真名字,于是,我飞快地逃走了。   他在三年半的时间里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国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后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让我终日奔波。不过我用来登记的假名字救了我,让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尽管这些年他让我受尽磨难,可我却从来没有害过他,也没有害过其他人,我敢起誓。   故事讲完了,在场的人都对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难平。对我来说,他说的一字一句都像钢针一下下扎在我的心口上。   我们一致同意老人作为我和希里尔的客人留在这里。当然,我的想法不能公开;不过,等到他休养康复之后,我就带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   众人用矿工式的豪爽热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别。然后各自去传播这条消息了。   次日一早,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和汉姆·桑德韦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说:   “老汉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传遍了,屯子里沸沸扬扬。他们从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对福尔摩斯大师动私刑。哈里斯警官急死了,已经给县里的警长打了电话。快去吧!”   我们撒腿就跑。不知别人怎么想,我心里是恨不得县里的警长马上就到。你当然明白,说什么我也不愿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当我的替罪羊被人们吊死。县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听说过,可我还是不放心地问:   “他管得住聚众闹事吗?”   “他管得住吗2杰克·费尔法克斯管不住聚众闹事,那才是笑话呢!他用一根绳子穿过十九个恶棍的头皮。你说他管得住吗?”   我们在谷底飞跑,远远传来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闹声,我们越跑越近,那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吼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强,越来越近。我们终于来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里人头攒动,阵阵声浪震耳欲聋。从达利谷来的一伙粗汉已经拿住了福尔摩斯,他却依然镇定自若;唇边浮着居高临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颗大英国民的心中有对死亡的恐惧,也被他刚强的个性牢牢压住,没有泄漏一丝一毫。   “伙计们,拿主意吧!”达利帮中有一个人喊道,“快点儿!是用绳子,还是用子弹?”   “都不用!”他的一个同党嚷嚷着,“不出一个礼拜,他就活过来了。拿火烧吧,这样才能永远送他上西天。”   四里八乡的家伙爆发出雷鸣般的赞许声,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挤到囚徒身边,把他团团围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们把福尔摩斯拖到拴马桩跟前,背靠拴马桩绑好,在他周围堆起了齐胸高的木柴和松果。这时福尔摩斯坚毅的面孔上依然毫无惧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挂着轻蔑的笑容。   “火柴!拿火柴来!”   沙德贝里擦燃了火柴,用手挡着风,弯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这帮乌合之众鸦雀无声。松果点燃了,微弱的火苗问了两下。我似乎听到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那声音慢慢响了起来——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贯注盯着火堆的人们好像并未注意到马蹄声。熄灭的火柴抽了出来,那汉子擦燃了另一根火柴,弯下腰去,火苗又蹿了起来;这一次火苗没有灭,蔓延开来——周围的人纷纷离开火堆。行刑者手里还捏着熄了的火柴,欣赏他的杰作。马蹄声在崖顶响起,然后轰然而下,几乎同时,人们大声喊了起来:   “县警官来了!”   县警官纵马撕开人群,直取场地中央,勒住马大喝一声:   “走开,你们这些贱骨头!”   众人闻声而退,只有他们的头领没有服从。他站稳脚跟,想去摸枪。县警官看透了他的心思,喝道:   “住手,你这个亡命徒。把火弄灭,把那外地人解开。”   那亡命徒服从了。县警官从容地骑在马上,不紧不慢。字斟句酌地向众人训话,句句话都说到了点子上,让他们无地自容。   “你们都是好人——是不是呀?好得跟这个骗子——沙德贝里·希金斯搞到一起去了。这个唱高调的混账东西专会背后捅刀子,是一个十足的混混。要说有什么东西我最看不起,那就是动私刑的了。我从来没见过动私刑的当中有一个真正的男人。动私刑是以多欺少,鼓动一百个刽子手去处置一个病裁缝。只有胆小鬼才动私刑,大家起哄,才成全了这些胆小鬼;不过,一百个县警官可有九十九个不是胆小鬼。”他停了停,显然是把最后一句话再琢磨一遍,回味一下——他接着说:“如果县警官让暴民从他手里夺走了一个囚犯,他就是一个最不称职的胆小鬼。据统计,去年全美国一共有一百八十二个县警官因为人家动私刑背了黑锅。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医书里就得添一种新病——‘埋怨警官病’”。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警官为想出这个新词得意洋洋。“大家会说:‘县警官又病啦?’‘是啊,又犯了老毛病啦。’紧接着,就要发明一个新官衔了。那时候,人家不说:‘他正竞选拉巴霍县警官呢,’人家说:‘他正竞选拉巴霍县胆小鬼呢。’上帝,想想,一个大男人怕一帮动私刑的!”   他斜了那囚徒一眼,问:“外地人,你叫什么,犯了什么事啦?”   “我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什么事也没有犯。”   尽管县警官肯定听说过福尔摩斯,可这名字一旦说出,还是给县警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慷慨激昂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足智多谋、美名远扬、功业盖世,描写他的书因其光辉事迹和迷人的文采赢得了每一个读者的心;这样的人物访问星条旗的国度遭此暴行,实在是鄙国的奇耻大辱。他以整个国家的名义致歉,用最美妙的姿态向福尔摩斯鞠了一个躬,并吩咐哈里斯警长前往福尔摩斯的住处照看,如果再有冒犯,惟他是问。然后他转向众人说:   “回你们的窝吧,贱骨头!”众人四散而去。警官又说:“沙德贝里,跟我走;我要亲自过问你的案子。不——你自己收着那把玩具枪吧,到了你拿着这玩艺儿跟在后头我害怕的时候,我就和去年那一百八十二个胆小鬼一块儿混。”他骑着马颠颠地走了,沙德贝里跟在后头。   这时已经是早饭时分,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听说菲特洛克·琼斯昨天夜里从他那间上了锁的屋子里逃走了!大家对此无动于衷。假如他叔叔想追,就让他去追吧,这是他的事,屯子里的人不感兴趣。     10   十天以后。   “詹姆士·沃克”的身体已经复元,他的脑子也清楚多了。明天我就和他一起去丹佛。   次日夜间。寄自一个小站的便条。   今天早晨我们动身的时候,希里尔悄悄对我说:“有个消息,等你觉得没事了,沃克不会再受刺激,身体真正好起来的时候再告诉他:他说的那桩陈年罪过——他说是他堂兄干的——真是罪有应得。那天咱们埋了的是真凶——就是这世上最最不幸的那个人——弗林特·布克纳。他的真名叫雅可布·福勒!”母亲,您看,是我这个不知内情的送葬人,帮着把您的丈夫和我的父亲送进了坟墓。让他安息吧。 百万英镑 作者:马克·吐温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禁止)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   “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您就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   “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   “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   “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   “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   “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   “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   “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一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就愈发不可收拾了;你瞧,按那时的情况来看,也许我马上就用得着这么一位太太哪。当然我也告诉她,我们还得等两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补上亏空的时候;不过她倒不在乎这些,只盼着我能在开支问题上尽量当心,别让我们第三年的花销有哪怕是一星半点的风险。接着,她开始有点担心了,她想知道我有没有搞错,把头一年起薪估计过高,高出我实得的数目。这话言之有理,让我把原来十足的自信略减了半成;同时,也启发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就直说了:   “我亲爱的波蒂娜,到了我和两位老先生见面的那一天,你愿跟我一起去吗?”   她略微有点迟疑,不过还是说:   “只要我去能让你踏实一点,我愿、愿意。可是——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我也担心这不大合适。不过,你知道,你去不去关系可大着呢,所——”   “那就别管合不合适,我去就是了,”她用一种可爱的巾帼豪杰的口吻说。“啊,一想到能帮你点儿忙,我太高兴了!”   “亲爱的,怎么是帮点儿忙?嘿,这事全靠你了。你这么漂亮,这么可爱,这么迷人,有你和我一起去,我准能把薪水提得高高的,让那两个好好老先生倾了家,荡了产,还心甘情愿。”   哦!你是没见到她当时的样子:满脸春色,眼睛幸福得闪闪发亮!   “讨厌鬼,光会说好听的!你连半句实话都没有,别管怎么样,我还是跟你一起去。也许这能给你个教训:别指望你怎么看人,人家就怎么看你。”   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空了吗?我重又信心十足了吗?你可以根据这件事来判断:我当时就私下把头一年的薪水提高到一千二百英镑。不过我没告诉他:我要留着这件事给她一个惊喜。   回家时我一路上像踩着棉花一样,赫斯廷斯说的话,一句都没钻进我耳朵里头去。直到赫斯廷斯跟着进了我的客厅,对应有尽有、豪华舒适的陈设赞不绝口的时候,我才清醒过来。   “让我在这儿站会儿,饱饱眼福。好家伙!这是宫殿呀——就是宫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暖融融的炭火,连晚餐都备好了。亨利,这不光让我明白了你到底有多阔;还让我彻头彻尾地明白了我自个儿到底有多穷——穷极了,惨透了,废物,没出路,没盼头了!”   天杀的!这一说让我打了个寒噤。他的话让我如梦初醒,我认识到自己是站在半寸厚的地壳上,下面就是火山口。我本来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也就是说,我没容自己抽出时间来闹个明白;可是如今——乖乖!欠了一屁股债,一文不名,把一个姑娘的吉凶祸福攥在手心里,我自己却还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许是画饼充饥的薪水——唉,也许根本——就兑不了现!唉唉唉!我算是毁了,没有希望,没救了!   “亨利,你每天的收入只要漫不经心地散那么一星半点的,就可以——”   “哼,我每天的收入!来,喝了这杯热酒,打起精神头来。咱们干一杯吧!啊,不行——你还饿着哪;坐下,来——”   “我没觉得饿,饿过劲了。这些天我一直吃不下;不过,我一定陪你喝个够,喝到趴下为止。干!”   “一人一杯,我奉陪!准备好了?一起干!劳埃德,我一边兑酒,你一边讲讲你那点事。”   “讲一讲?怎么,再说一回?”   “再说?这是什么意思?”   “嗨,我是说,你想从头到尾再听一遍?”   “我想再听一遍?这可把我闹迷糊了。等等,你别再灌这黄汤了。你不能再喝了。”   “嗨嗨,亨利,你吓着我了。到这儿来的路上我不是把什么都对你说了吗?”   “你?’,   “是啊,我。”   “我要是听见了一个字,我就不得好死。”   “亨利,这事可严重了。别折腾我了。刚才在公使那里你到底搞什么鬼来着?”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敢做敢当,也就实话实说了。   “我把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俘虏了!”   于是他冲了过来跟我握手,握呀,握呀,握得手都疼了;我们走了三英里路,他讲了一路故事,这故事我一句也没听见:这件事他不怪我了。接着,这个不急不躁的老好人坐下来,又把故事从头讲起。长话短说,他的经历大致如下:他来到英国时,本来以为遍地都是机会;他做了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招股的代理,为勘探商出售开采权,超出一百万的部分全部归他。他竭尽全力,用上了全部关系,试遍了一切光明正大的手段,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的钱,可是,没找到一个资本家愿听他的游说,而他的代理权这个月底就要到期了,他算是完了。说到这里,他跳起来大声嚷嚷着:   “亨利,你能救我!你能救我,这世界上能救我的只有你了。你愿意拉我一把吗?你拉不拉?”   “告诉我能帮你干什么。照直说,伙计。”   “给我一百万,外加回家的路费,换我的‘代理权’!别,你可别拒绝!”   我有苦说不出。一句话已经到了嘴边:“劳埃德,我自己也是个要饭的——连一个小钱也没有,还欠着债。”可是,这时我脑子里电光石火般闪出一个念头来,我咬紧牙关,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直到冷静得像一个资本家。我用生意人沉着镇定的口气说:   “劳埃德,我拉你一把——”   “那我就已经有救了!上帝永远保佑你!有朝一日——”   “劳埃德,让我说完。我要拉你一把,可不是那样拉;你吃了这么多苦,冒了这么多风险,那样办对你来说不公平。我用不着买矿山;在伦敦这样的商务中心,我用不着那样做也能赚钱;过去、现在我都不干这样的生意;不过我有一个办法。我对那座矿山的事情自然了如指掌;我知道那座矿山很有价值,为了它,谁让我赌咒发誓都成。你可以随意用我的名义去推销,在两三个星期里头就能卖得三百万现款,我们来对半分好了。”   你不知道,当时要不是我下了个绊,再把他绑起来的话,他定会在那阵狂喜中把我的家具都踩成劈柴,把坛坛罐罐全都打个稀巴烂。   后来,他说:   “我可以用你的名义!你的名义——那还了得!嘿,这些伦敦阔佬准会成群结队地往这儿赶,为了认购股份非打起来不可!我赚了,我发了,今生今世我永远忘不了你!”   没过二十四小时,伦敦城就开了锅!我每天不干别的事,只是坐在屋里对来打听的人说:   “没错,是我对他说的,有人问就来找我。我知道这个人,也知道这座矿山。他的人品无可挑剔,那矿山比他要的价值钱多啦。”   与此同时,我每天晚上都在公使府上陪着波蒂娅。矿山的事我对她只字未提;我留着这事给她一个惊喜。我们谈那笔薪水;除了薪水和爱情一切免谈;有时谈谈爱情,有时谈谈薪水,有时候两者兼谈。啊!那公使夫人和公使千金对我们的体贴无微不至,总是想方设法不让我们受打扰,只瞒着公使一个人,让他毫不疑心——你瞧,她们有多可爱呀!   终于到了那个月的月底,我在伦敦国民银行的户头上已经有了一百万块钱,赫斯廷斯的钱数也是一样。当我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驱车经过波特兰大道那所宅子时,根据种种迹象判断,我的那两个家伙又回来了;我到公使府上接了我最亲爱的人,一边往回赶,一边起劲地谈论薪水的事。激动外加着急,使她显得分外妖烧。我说:   “亲爱的,凭你现在的模样,我要的薪水比三千英镑少一个子儿都是罪过。”   “亨利,亨利,你可别毁了咱们哪!”   “你别怕。把这模样保持住,瞧我的吧。准保万事大吉。”   结果,这一路上反倒要我来一个劲地唱高调给她打气,她却一个劲地给我泼冷水;她说:   “哎,请你记住,假如咱们要价太高了,也许一点儿薪水都捞不着;那时候咱们可怎么办呢,岂不是走投无路,没有生计了吗?”   还是那个仆人把我们领了进去,那两位老先生都在,看见有个尤物跟着我,他们很惊奇,可是我说:   “这算不了什么,先生们;她是我日后的主心骨和帮手。”   于是我把他们介绍给她,提到他们时,都是直呼其名。他们对此倒是见怪不怪,因为他们知道我一定查过姓名录。他们让了座,对我极为客气,并且热情地消除波蒂哑的局促感,让她尽可能放松。这时我说:   “先生们,我准备报告了。”   “我们很高兴听你的报告,”我的那位先生说,“这样我哥哥亚贝尔和我打的赌就能见分晓了。你如果让我赢了,就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得到一个职位。你拿来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了吗?”   “在这儿,先生,”我把钞票交给了他。   “我赢了!”他拍着亚贝尔的后背喊了起来。“哥哥,如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只好说,他真活下来了,我输了两万英镑。我真不敢相信。”   “还有一事禀报,”我说,“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请你们允许我再来一趟,详详细细地说说我这一个月的经历,我保证这值得一听。还有,瞧瞧这个。”   “什么,好家伙!二十万英镑的存单。难道这是你的不成?”   “是我的。我在三十天之内活用了阁下那笔小小的贷款,赚了这笔钱。至于这大钞本身,我只靠它买过小吃,付账让他们找零钱的时候用。”   “嗬,这太了不起了,简直是匪夷所思,小伙子!”   “没问题,我全都有根有据。别以为我说的都是天方夜谭。”   然而,这时轮到波蒂娅大吃一惊了。她眼睛睁得大大地说:   “亨利,这真是你的钱吗?这些天你一直瞒着我?”   “我确实瞒着你呢,亲爱的。不过,我想你会原谅我。”   她噘起上嘴唇,说:   “别太肯定哦。你这个淘气鬼,敢这么骗我!”   “啊,一会儿就过去了,心肝儿,一会儿就过去了;你明白吗,就是为了好玩。好了,咱们接着说吧。”   “且慢,且慢!还有,那个职位呢。我得给你那个职位。”我的那位先生说。   “好吧,”我说,“我不胜感激,不过,我真是用不着再找那份差事啦。”   “在我的职权范围之内,你可以选一个顶好的职位。”   “谢谢,谢谢,我衷心感谢。不过,再好的职位我也不想要啦。”   “亨利,我都替你不好意思了。别辜负了这位好先生的美意,要我替你来表示谢意吗?”   “当然可以啦,亲爱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出色。看你的啦。”   她走到我的那位先生跟前,倚到他怀里,拿起他的胳膊搂住自己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唇照直亲了起来。那两位先生哈哈大笑,我却不知所措,简直是傻了。波蒂娅说:   “爸爸,他说在您的职权范围内没有他想要的职位,我真伤心,就好像——”   “我的宝贝,他是你爸爸?”   “对,他是我的继父,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好的。在公使家里时你还不知道我的家世,当时你告诉我,我爸爸和亚贝尔伯伯的花样让你多么烦恼,多么担心;现在你明白我当时为什么笑了吧。”   这样一来,我自然实话实说,不再闹着玩了;我直奔主题,说:   “噢,最亲爱的先生,我想把刚才说的话收回来。您确实有个待聘的职位,我想应聘。”   “说说是哪一个职位。”   “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知道,你既然没干过这份差事,显然你也不具备满足我们约定条件所需的长处,所以——”   “让我试试——啊,一定让我试试,我求您了!只要让我试三四十年就行,假如——”   “噢,好,好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要求,带她走好了。”   你说我们俩高不高兴?翻遍了全本的词典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之后,当伦敦人得知我和百万大钞一个月里的奇遇记始末以后,他们是不是兴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张肯帮忙而且好客的大钞送回英格兰银行兑了现;银行随后注销那张钞票并作为礼物赠给了他;他又把钞票在婚礼上送给了我们。从那以后,那张大钞镶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最神圣的位置上。是它给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 作者:马克·吐温     1   这件事已经过去多年了。当时哈德莱堡是四里八乡最诚实、最正直的一个镇子。它把这种从没有污点的名望一直保持了三辈儿,并且以此为荣,把这种名望看得重于它拥有的其他一切。这种自豪感是如此强烈,保持这种荣誉的愿望是如此迫切,以至于镇子里的婴儿在摇篮里就开始接受诚实信念的熏陶,而且,这一类的教诲还要作为主要内容,在以后对他们进行教育时贯穿始终。另外,在整个发育期里,青年人要与一切诱惑彻底隔绝,这样,他们的诚实就能够利用一点一滴的机会变得坚定而牢固,成为他们的主心骨。邻近的那些镇子都嫉妒这种至高无上的荣耀,他们表面上对哈德莱堡人以诚实为荣冷嘲热讽,说那是虚荣心作怪;然而,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哈德莱堡的的确确是一个腐蚀不了的镇子;再追问下去,他们还会承认:一个想离家出外找一个好工作的青年人,如果他是从哈德莱堡出去的,那么,他除了自己老家的牌子以外,就用不着带什么推荐信了。   然而,日久天长,哈德莱堡因为得罪一位过路的外地人终于倒了霉——这件事他们也许出于无心,肯定也没有在意,因为哈德莱堡功德圆满,所以,无论是外乡人的闲言碎语,还是高谈阔论,哈德莱堡人都无须在意。可话又说了回来,早知此人是个爱记仇、不好惹的家伙,当初对他破破例不就万事大吉了吗?整整一年的功夫,那人无论走到哪儿,肚子里总憋着在哈德莱堡受的委屈,只要一有空闲,就挖空心思地琢磨怎么能报复一下,让自己心里舒坦。他想了好多好多的主意,这些主意全都不错,可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要害之处在于:这些主意只能一个一个地伤害好多人,而他想要的却是能把全镇一网打尽的办法,不能有一条未受伤害的漏网之鱼。最后他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主意,这主意刚冒出来,他的脑海中就被幸灾乐祸的光芒照得通明透亮。他马上开始拟定一项实施方案,还自言自语地说:“就这么办——我要把那个镇子拉下水!”   六个月之后,他坐着一辆轻便马车再次来到哈德莱堡,约摸晚上十点钟左右,马车停在了银行老出纳员的大门外。他从马车上搬下一只口袋,扛着它跌跌撞撞地穿过院子,敲了敲门。一个女人的声音说了声“请进”,他就进去了。他把那只口袋放在客厅里火炉的后面,客客气气地向正在灯下坐着看《教友导报》的老太太说:   “您只管坐着好了,太太,我不打扰您。好了——现在这东西藏得严严实实;谁想知道它在哪儿可不容易了。太太,我能见见您先生吗?”   “不成,他上布里克斯顿了,也许过半夜才能回来。”   “很好,太太,这不要紧。我只不过是想让您先生照管一下这只口袋,如果他找到了物主,就转交给他。我是外地人,您先生不认识我;今天夜里我是特意路经这个镇子,了却我搁了好久的一桩心事。现在事情已经办妥,我可以走了,我很高兴,还稍稍有点儿得意,以后你们再也不会见到我了。口袋上别着一张字条,上面把所有的事都说清楚了。晚安,太太。”   这位老太太害怕这个神山鬼没的大个子外地人,见他走了心里才踏实。不过她的好奇心被引逗了起来,就直奔口袋而去,取下了那张字条。上面开头的话是:   请予公布;或者用私访的办法找到物主——只要能找到物主,无论哪一种办法皆可。这个口袋里装的是金币,重一百六十磅零四盎司——   “老天,门没锁呀!”   理查兹太太哆哆嗦嗦地扑过去把门锁上,然后把窗帘放下来,战战兢兢地站在那儿,提心吊胆,思量还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和那一口袋钱更保险一点儿。她竖起耳朵听听有没有贼,过了一会儿,她抵挡不住好奇心,又回到灯下,看完了那张纸上的话:   我是个外国人,马上就要回本国去,在那里常住。我在贵国旗下逗留了很长时间,多蒙贵国关照,不胜感谢;对于贵国的一位公民——一位哈德莱堡的公民——我更想格外致以谢意,因为一两年前他有大恩于我。事实上,那是两桩恩德。容我细说端详。我曾经是个赌徒。我的意思是,我过去是个赌徒。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那天夜里我来到这个镇子的时候,腹内空空,身无分文。我向人求告——是在黑影里,我不好意思在亮处乞讨。我求对人了。他给了我二十块钱——也可以说,他给了我一条命,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他还给了我财运;因为我靠那笔钱在赌场里发了大财。还有最后一条:当时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我记在心上,直到如今。这句话最后让我口服心服;因为口服心服,我才良心发现,再也不赌了。现在我并不知道他是谁,可是我要找到他,让他得到这笔钱,至于他是把钱给人,扔掉,还是自己留着,全都由他。这只不过是我知恩图报的方式罢了。假士。我可以在此地逗留,我本来会自己去找他;不过没有关系。一定能找到他的。这是个诚实的镇子,腐蚀不了的镇子,我知道我可以信任它,不用担心。凭那位先生当年对我说的那句话,就可以确定哪一位是我的恩人;我相信他一定还记得那句话。   现在我有这样一个办法:假如您愿意进行私访,悉听尊便。把这张纸上写的话告诉每一个可能是那位先生的人,假如他回答说,“我就是那个人;我当初说过怎样的一句话,”就请核实一下——也就是说:打开口袋,您能在口袋里找到一个装着那句话的密封信袋。如果那位候选人所说的话与此相符,那就把这笔钱交给他,不用再问下去了,因为他无疑就是那位先生。   如果您愿意公开寻访,就请把这番话发表在本地报纸上——再加上如下说明,即:从当日起三十天内,请申领人于(星期五)晚八时光临镇公所,将他当初所说的话密封交给(如果他肯费心料理的话)伯杰斯牧师;请伯杰斯先生届时到场,把钱袋上的封条去掉,打开钱袋,看与袋内的话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就请将这笔钱连同我的衷心谢意一起,交给我的这位已经确认身份的恩人。   理查兹太太坐下来,先是激动得颤颤巍巍,很快又陷入了沉思——她的思路如下:“这可真是件蹊跷事儿!……那个好心人蜻蜓点水施舍了几个小钱,瞧这份回报!……这件好事要是我丈夫干的就好了!——因为我们太穷了,这么老了,还这么穷!……”这时她叹了一口气——“可这并不是我的爱德华干的;不是,给外地人二十块钱的不是他。这可真不巧,真的;现在我明白了……”这时她打了个冷战——“不过,这是赌徒的钱哪!是不清不白得来的:这种钱咱们可不能拿,连沾都不能沾。我可要离它远远的;这钱一看就赃兮兮的。”她换了把远一点的椅子坐下来——“我盼着爱德华回来,把这钱拿到银行去;说不定什么时候小偷就会来;一个人在这儿守着它真难熬啊。”   十一点钟的时候,理查兹先生回来了,他妻子迎头就说:“你可回来了!”他却说:“我太累了——累得要死;过穷日子可真不容易,到了这个岁数还要出这种苦差。就为那点儿薪水,熬来熬去熬不出头,……给人家当奴才;可人家趿拉着拖鞋在家里坐着,有的是钱,真舒坦哪。”   “为了你,我有多难过呀,爱德华,这你都知道;不过,你得想开点儿:咱们的日子总算还过得去;咱们的名声也不错……”   “是呀,玛丽,这比什么都要紧哪。我刚才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我就是一阵儿想不开,算不了什么。亲亲我——好了,什么事也没了,我也不再发牢骚了。你弄什么东西来了?口袋里有什么?”   于是,他妻子把那个天大的秘密告诉了他。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说:   “一百六十磅重?唉,玛丽,那得有四——万——块钱哪——想想——一大笔财产啊!咱们镇子上有这么多财产的人过不了十个。给我看看那张纸。”   他把那张字条扫了一遍,说:   “这可是出了奇了!嘿,简直就像小说一样;和书上那些没影的事一样,平常谁见过这样的事呀。”这时他激动起来,神采奕奕,兴高采烈。他打着哈哈弹弹老太婆的脸蛋儿,说:“嗨,咱们发财了,玛丽,发财了。咱们只要把这些钱埋起来;把这张纸一烧就行了。要是那个赌徒再来打听,咱们只要爱理不理地瞪着他,说:‘你说什么胡话呀?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你,也没听说过你那条什么金子口袋。’那时候,他就傻了眼,还有——”   “还有,你就顺嘴说笑话吧,那一袋子钱可还堆在这儿哪,眼看就要到贼出门的时候了。”   “你说得对。好吧,那咱们怎么办呢——私访?不行,不能这么办:那可就把这篇小说糟蹋啦。还是挑明了好。想想看,这件事得闹出多大的动静来!还不让别的镇子全都嫉妒死。在这种事情上,除了哈德莱堡,一个外乡人还能信得过谁呀,这一点他们心里都有数。这不是给咱们镇子金榜题名吗。我现在就得到报馆的印刷厂去,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慢着——慢着——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守着它呀,爱德华!”   可是他已经走了。不过只走了一小会儿。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他就遇见了报馆的主笔兼老板。理查兹把那篇文字交给他说:“我有一篇好东西给你,考克斯——登出来吧。”   “可能太晚了,理查兹先生,不过我看一看吧。”   回到家里,他和妻子坐下来又把这件迷人的蹊跷事谈论了一遍;两个人一丝睡意都没有。第一个问题是,那位给过外乡人二十块钱的公民会是谁呢?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夫妻俩不约而同地说了出来:   “巴克利·古德森。”   “不错,”理查兹说,“这样的事他干得出来,这也正是他的作派,像他这样的人镇子里再也挑不出第二个了。”   “谁都会这么说,爱德华——不管当众怎么样,背后谁都会这么说。到如今有六个月了吧,咱们镇子又变成原来那个老样子啦——诚实,小心眼,老子天下第一,还老虎屁股摸不得。”   “他向来都是这么说的,一直说到咽气的那一天——还一点儿都不避人。”   “是呀,就为了这个,他才遭人恨。”   “嗨,就是;不过他倒不在乎。叫我说,除了伯杰斯牧师,在咱们这些人当中,最遭人恨的就是他了。”   “可伯杰斯遭人恨是活该呀——在这块地方,他再也别想有人听他布道了。虽说这镇子也没什么出息,可人们对他总还是心里有数的。爱德华,这个外乡人指名让伯杰斯发这笔钱,这件事看起来是不是有点怪呀?”   “哎,对——是有点怪。那是——那是——”   “哪来的这么多‘那是’呀?换了你会挑他吗?”   “玛丽,说不定那个外乡人比这镇子上的人更了解他哪。”   “这话说得再多,也帮不了伯杰斯的忙!”   丈夫似乎左右为难,不知说什么好;妻子直瞪瞪地盯住他,等着他答话。理查兹后来犹犹豫豫地开口了,好像明知道他的话要受到质疑:   “玛丽,伯杰斯不是个坏人呀。”   他妻子自然是吃了一惊。   “胡说!”她叫了起来。   “他不是个坏人。这我明白。他人缘不好,都是因为那一件事——就是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一件事。”   “那‘一件事’,太对啦!就那‘一件事”还不够大么?”   “够大了。够大了。只不过那件事不是他的错啊。”   “你说什么!不是他的错!谁都知道,就是他作的孽!”   “玛丽,你听我的——他是清白的。”   “我没法相信,我不信。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不打自招。我没脸说,可是我非得说出来不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清白。我本来能够救他,可是——可是——唉,你知道那时候全镇子上的人一边倒——我哪有勇气说出来呀。一说出来大家就都冲着我来了。我也觉得那样做不够意思,太不够意思了,可是我不敢哪;我没有勇气和众人对着干。”   玛丽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她吞吞吐吐地说:   “我——我想你就是——就是——也没有什么用处。人可不能——呃——大家伙的看法——不能不那么小心——那么——”这条路不大好走,她绕不出来了;可是,稍停一会儿,她又开了腔。“要说这件事是不大合适,可是——嗨,咱们顶不住呀,爱德华——真是顶不住啊。哎,无论如何,我也不愿让你说出来!”   “玛丽,假如说出来,不知会有多少人不拿正眼看咱们;那样一来——那样一来——”   “现在我担心的是他怎么看咱们,爱德华。”   “他?他可没想过我当初能够救他。”   “啊,”妻子松了一口气,嚷嚷着,“这样我就高兴了。只要他当初不知道你能够救他,他——他——呃,这件事就好办多了。唉,我原本就该想到他不知道,虽然咱们不大搭理他,可他老是想跟咱们套近乎。别人拿这件事挖苦我可不止一次了。像威尔逊两口子,威尔科克斯两口子,还有哈克内斯两口子,他们都话里有话地寻开心,明知道我面子上过不去,非要说‘你们的朋友伯杰斯’如何如何。我可不想让他一个劲儿缠着咱们;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撒手呢。”   “他为什么这样做我明白。这可又是不打自招了。那件事刚闹出来,正在沸沸扬扬的时候,镇上打算让他‘爬竿’。我被良心折磨得简直受不了,偷偷去给他通风报信,他就离开镇子,到外地避风去了,直躲到没事儿了才回来。”   “爱德华!当时镇上要是查出来——”   “别说了!直到现在我一想起来还害怕呢。那件事刚做完我就后悔了;所以我都没敢跟你说,就怕你脸上挂不住,被别人看出来。那天晚上,我心里嘀咕,一夜都没有合眼。可是过了几天,一看谁也没有怀疑,从那以后我又觉得干了那么一件事挺高兴。到现在我还高兴呢,玛丽——别提有多高兴了。”   “现在我也高兴啊,那样对待他也太可怕了。是呀,我挺高兴;你知道,你这样做才算对得起他。可是,爱德华,万一这件事哪天露了馅呢?”   “不会。”   “为什么?”   “因为谁都会以为那是古德森干的。”   “他们一定是这么想的!”   “就是。当然啦,他也不在乎大家这么想。大家撺掇那个可怜的索斯伯里老汉找他算账,老汉就照他们说的风风火火跑了去。古德森把老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好像要在索斯伯里身上找出一块自己特别瞧不起的地方,然后说:‘这么说,你是调查组的,是吗?’索斯伯里说:差不离吧。‘哦。依你说,他们是想仔仔细细地问呢,还是听点儿简单的就行了呢?’‘古德森先生,要是他们想仔仔细细地问,我就再来一趟;我先听简单的吧。’‘那太好了,你就让他们全都见他妈的鬼去——我觉得这够简单的了。索斯伯里,我再劝你几句;你再来仔仔细细打听的时候,带个篮子来,把你那几根老骨头提回家去。’”   “古德森就是这样;一点都没走样。他老是觉得他的主意比谁都强:他就这点虚荣心。”   “玛丽,这一来就万事大吉,把咱们给救了。那件事再也不会有人提了。”   “老天有眼,我想也不会有人提了。”   他们又兴致勃勃地把话头引回那袋神秘的金子上来。过了一会儿,他们的谈话开始有了停顿——因为沉思而停顿。停顿的次数越来越多。最后理查兹竟然想呆了。他坐了半天,神情茫然地盯着地板,慢慢地,他的两只手开始做一些神经质的小动作,圈点着心里的念头,好像是有点儿着急。这时候,他妻子也犯了老毛病,一声不吭地想心事,从神态看得出她心乱如麻,不大自在。最后,理查兹站了起来,漫无目标地在房间里溜达,十个手指头在头发里蓖过来,蓖过去,就像一个梦游的人正做一个噩梦。后来,他好像是拿定了主意;一声不响地戴上帽子,大步流星地出门去了。他妻子还在皱着眉头想心事,好像没有发觉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不时喃喃自语:可别把我们引到……可是——可是——我们真是太穷了,太穷了!……,可别把我们引到……啊,这碍别人的事吗?——再说谁也不会知道……可别把我们……”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只剩下嘴唇动弹。稍停,她抬头扫了一眼,半惊半喜地说——   “他去了!可是,天哪,也许太晚了——来不及了……也许还不晚——也许还来得及。”她起身站着想,神经质地一会儿把两手绞在一起,一会儿又松开。一阵轻微的颤栗掠过全身,她从干哑的嗓子挤出了声音:“上帝饶恕我吧——这念头真可怕呀——可是……上帝呀,看我们成什么样子啦——我们都变成怪物了!”   她把灯光拧小一点,蹑手蹑脚地溜到那只口袋旁跪下,用手触摸着鼓鼓囊囊的边边角角,爱不释手;年迈昏花的老眼中闪出一丝贪婪的光。她有时像灵魂出窍;有时又有一半清醒,嘟嘟囔囔地说:“我们要是能等一等就好了!——啊,只要等那么一小会儿,别那么着急就好了!”   这时候,考克斯也从办公室回到家里,把这件蹊跷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自己的妻子,迫不及待地议论了一番之后,他们猜到了已故的古德森,认为全镇子的男人里头只有他才会慷慨解囊拿出二十块钱来,用这笔不小的数目去接济一个落难的外乡人。后来,他们的谈话停了下来,俩人默默无言地想起了心事。他们的神经越来越紧张,烦躁不安。最后妻子开口了,好像是自言自语:   “除了理查兹两口子……还有咱们,谁也不知道这个秘密……没有别人了。”   丈夫微微受到触动,从冥思苦想中解脱出来;他眼巴巴地瞪着脸色刷白的妻子;后来。他迟迟疑疑地站起身。偷偷地膜了一眼帽子,又瞟了一眼自己的妻子——这是无声的请示。考克斯太太三番两次欲言又止,后来她以手封喉,点头示意。很快,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了。   这时,理查兹和考克斯脚步匆匆,穿过阒无人迹的街道,迎头走来。两人气喘吁吁地在印刷厂的楼梯口碰了面;夜色中,他们相互打量着对方的脸色。考克斯悄悄地问:   “除了咱们,没人知道这件事吧?”   悄悄地回答:   “鬼都不知道——我担保,鬼都不知道!”   “要是还来得及——”   两个人上了楼梯;就在这时候,一个小伙子赶了上来,考克斯问道:   “是你吗,约翰尼?”   “是,先生。”   “你先不用发早班邮件——什么邮件都别发;等着,到时候我告诉你。”   “已经发走了,先生。”   “发走了?”话音里包含着难以言传的失望。   “是,先生。从今天起到布里克斯顿以远所有城镇的火车都改点了,先生——报纸要比往常早发二十分钟。我只好紧赶慢赶;要是再晚两分钟就——”   俩人没听他说完,就掉过头去慢慢走开了。大约有十分钟,两个人都没有出声;后来考克斯气哼哼地说:   “你究竟赶个什么劲呀,我真不明白。”   毕恭毕敬地回答:   “我现在明白了,你看,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我老是不动脑子,想吃后悔药也来不及。不过下一次——”   “下一次个屁!一千年也不会有下一次了。”   这对朋友没道晚安就各奔东西;各自拖着两条腿走回家去,就像霜打了一样。回到家,他们的妻子都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她们用眼睛就得出了答案,不等听一字半句,自己先垂头丧气一屁股坐了下去。两家都发生了激烈的争论——这可是新鲜事;从前两口子也拌嘴,可是都不激烈,也没有撕破过脸面。今天夜里两家的口角就好像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理查兹太太说:   “爱德华,要是你等一等——要是你停下来琢磨琢磨呢;可是你不,你非要直奔报馆的印刷厂,把这件事嚷嚷出去,让天下的人都知道。”   “那上面是说了要发表呀。”   “说了又怎么样;那上面还说可以私访呢,只要你愿意才算数。现在可好——我没说错吧?”   “嗨,没错——没错,真是那么说的;不过,我一想这件事会闹得沸沸扬扬,一想到一个外乡人这么信得过哈德莱堡,这是多大的脸面——”   “啊,当然啦,这些我都明白;可是只要你等一等,仔细想想,不就能想起来已经找不到应该得这笔钱的人了吗。他已经进了棺材,也没有留下一男半女,连亲戚也没有;这么一来,这笔钱要是归了哪个急等用钱的人,对谁都没有妨碍呀,再说——再说——”   她说不下去,哭了起来。她丈夫本来是想找几句宽心话,可脱口而出的却是这么几句:   “可是,玛丽,别管怎么说,这样做肯定是最好的办法——肯定是;咱们心里有数。再说,咱们别忘了,这也是命啊——”   “命!嗬,一个人要是于了蠢事想找个借口,就说‘什么都是命啊!’要说命,这笔钱特地来到咱们家,不也是命吗?老天爷已经安排好的事,你非要插一杠子——谁给你这种权力啦?这叫瞎折腾,就是这么回事——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就别再装老实人、装规矩人啦——”   “可是,玛丽,你也知道咱们从小到大受的是什么教育,把咱们教的只要是老实事,想也不想就马上去做,全镇子上的人都是这样,这都变成咱们的第二天性——”   “噢,我知道,我知道——没完没了的教育、教育、教育,教人要诚实——从摇篮里就开始教,拿诚实当挡箭牌,抵制一切诱惑,所以这诚实全是假的,诱惑一来,就全都泡汤了,今天晚上咱们可都看见了。老天在上,我对自己这种僵成了石头、想打都打不烂的诚实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直到今天——今天,第一次真正的大诱惑一来,我就——爱德华,我相信全镇子的诚实都变味了,就像我一样;也像你一样,都变味了。这个镇子卑鄙,冷酷、吝啬,除了吹牛、摆架子的诚实,这个镇子连一点儿德行都没有了;我敢发誓,我确实相信,有朝一日这份诚实在要命的诱惑脚底下栽了跟头,它的鼎鼎大名会像纸糊的房子一样变成碎片。好,这一回我可是彻底坦白了,心里也好受了。我是个骗子,活了一辈子,骗了一辈子,自己还不知道。以后谁也别再说我诚实——我可受不了。”   “我——哎,玛丽,我心里想的和你一模一样,我真是这么想的。这好像有点怪,太怪了。过去我从来不敢相信会是这样——从来不信。”   随后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夫妻俩都陷入了沉思。最后妻子抬起头来说: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爱德华。”   理查兹一脸被人抓住了把柄的窘态。   “如实说出来真没脸见人,玛丽,可是——”   “没事,爱德华,我现在跟你想到一起去了。”   “我真盼着能想到一起去。你说吧。”   “你想的是,如果有人猜得出古德森对那个外乡人说过什么话就好了。”   “一点没错。我觉得这是罪过,没脸见人。你呢?”   “我是过来人了。咱们在这儿搭个床吧;咱们得好好守着,守到明天早上银行金库开门,收了这只口袋……天哪,天哪——咱们要是没走错那步棋,该有多好!”   搭好了床,玛丽说:   “芝麻开门——那句话到底是怎么说的?我真想知道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好吧,来;咱们该上床了。”   “睡觉?”   “不;想。”   “好吧,想。”   这时候,考克斯夫妇也打完了嘴仗,言归于好,他们上了床——想来想去,辗转反侧,烦躁不安,思量古德森究竟对那个走投无路的流浪汉说了一句什么话;那真是金口玉言哪,一句话就值四万块,还是现款。   镇子上的电报所那天晚上关门比平日晚,原因如下:考克斯报馆里的编辑主任是美联社的地方通讯员。他这个通讯员简直是挂名的,因为他一年发的稿子被社里采用超不过四次,多不过三十个字。可这一次不同。他把捕捉到的线索电告之后,马上就接到了回电:   将原委报来——点滴勿漏——一千二百字。   约的是一篇大稿子呀!编辑主任如约交了稿;于是,他成了全美国最风光的人。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所有的美国人都在念叨“拒腐蚀的哈德莱堡”,从蒙特利尔到墨西哥湾,从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到佛罗里达的柑桔园;千百万人都在谈论那个外乡人和他的钱袋子,都操心能不能找到那位应得这笔钱的人,都盼着快快看到这件事的后续报道——越快越好。     2   哈德莱堡镇的人们一觉醒来已经名扬天下,他们先是大吃一惊,继而欢欣鼓舞,继而得意洋洋。得意之情难以言表。镇上十九位要人及其夫人们奔走相告,握手言欢,彼此道贺,大家都说这件事给词典里添了一个新词——哈德莱堡:义同“拒腐蚀”——这个词注定要在各大词典里万古流芳啦!次要而无足轻重的公民及其老婆们也到处乱跑,举动也大同小异。人人都跑到银行去看那只装着金子的口袋;还不到正午时分,就已经有郁郁寡欢、心怀嫉妒的人成群结队地从布里克斯顿和邻近各镇蜂拥而至。当天下午和第二天,记者们也从四面八方纷纷赶来,验明这只钱袋的正身及其来龙去脉,把整个故事重新包装,对钱袋作了即兴的描摹渲染,理查兹的家,银行,长老会教堂,浸礼会教堂,公共广场,以及将要用来核实身份、移交钱财的镇公所,也没有逃过记者们的生花妙笔;此外还给几个人物画了几幅怪模怪样的肖像,有理查兹夫妇,银行家平克顿,有考克斯,有报馆的编辑主任,还有伯杰斯牧师和邮电所所长——甚至还有杰克·哈里代。哈里代游手好闲,脾气不错,是个在镇子里排不上号的粗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是孩子王,也是丧家犬们的朋友,是镇子上典型的“萨姆·劳森”①。其貌不扬的小个子平克顿皮笑肉不笑、油腔滑调地向所有来宾展示钱袋子,他乐颠颠地挂着一对细皮嫩肉的巴掌,渲染这个镇子源远流长的诚实美名以及这次无与伦比的例证,他希望并且相信这个范例将传播开去,传遍美洲,在重振世道人心方面起到划时代的作用。如此等等。   --   ①萨姆·劳森是以创作《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知名的美国作家斯陀夫人(Hdrriet Beecher Stowe)笔下的一个人物,他是一个知足常乐、嘴不饶人的懒汉。   --   一个星期过后,一切又平静下来;如痴如狂的自豪和喜悦已经渐渐化作轻柔、甜蜜和无言的欣慰——是那种深沉隽永,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满意足。人人脸上都流露着平和而圣洁的幸福表情。   这时发生了一种变化。这是一种渐进的变化:因为变得非常慢,所以开始时很难察觉;也许大家根本就没有察觉,只有在什么事情里都能看出门道来的杰克·哈里代是个例外。无论什么事情,哈里代总能拿来开玩笑。他发现有些人看起来不像一两天以前那么高兴,就开始说风凉话;接着,他说这种新的现象正在向闷闷不乐的方向深化;后来他又说人家满脸都是晦气;最后,他说人人都变得怒气冲冲,满肚子心思,心不在焉了,就算他把手一直伸到镇子上最吝啬的人裤袋深处抠一分钱,也不会让他清醒过来。   在这个阶段——也许大约在这个阶段——那十九户要人的一家之长在临睡前差不多都要说一句这样的话——通常是先叹一口气,然后才说:   “唉,那个古德森到底说过一句什么话呢?”   男人的妻子紧接着——用发颤的声音说:   “嗨,别说了!你心里转什么念头呢?怪吓人的。看在主的份儿上,快别想了!”   可是,到第二天晚上,这些男人又把这个问题搬了出来——照样受到呵斥。不过呵斥的声音小了一点。   第三天晚上,男人们再念叨这个问题的时候——声音里透着苦闷和茫然。这一次——还有次日晚上——妻子们略微有点心烦意乱,她们都有话要说。可是她们都没有说出口来。   接下来的那个晚上,她们终于开了口,热切地应和着:   “唉,咱们要是能猜出来多好啊!”   一天天过去,哈里代的评论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讨人嫌,越来越阴损了。他不辞辛劳地到处乱跑;取笑镇子上的人,有时候是一个个地挖苦,有时候又放在一起嘲笑。不过,全镇子里也只有他还能笑得出来:这笑声所到之处,尽是空旷而凄凉的荒漠。哪里都看不到一丝笑容。哈里代扛着一个三角架到处跑,上面放一个雪茄烟盒子,权当照相机;碰上过路的人就截住,把这玩艺儿对准他们说:“准备!——笑一笑,您哪。”可是,如此高明的玩笑也没能给那一张张阴沉的脸一个惊喜,让它们松弛一下。   三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还剩下一个星期。那是星期六的晚上——晚饭已经吃过。如今的星期六没有了以往那种热热闹闹逛商店、开玩笑的场面,街面上空空荡荡,人迹稀少。理查兹和老伴在小客厅里东一个、西一个地坐着——愁眉不展,满肚子心事。这种情形已经成了他们晚间的习惯:从前他们守了一辈子的老习惯——看书,编织,随意聊天,或者是邻居们互相走动,这些习惯已经成为历史,被他们忘却好长时间了——也许已经有两三个星期了;现在没有人闲谈,没有人看书,也没有人串门——全镇子上的人都坐在家里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地发呆。都想猜到那句话。   邮递员送来了一封信。理查兹两眼无神地扫了一眼信封上的字和邮戳——没有一样面熟——他把信丢在桌子上,重新接上刚刚被打断的思路,忍受着无望而沉闷的苦恼,继续猜度那句金口玉言。两三个小时以后,他的妻子精疲力尽地站起来,没有道晚安就想去上床了——如今这已经司空见惯——可是,她走到那封信旁停下了脚步,没精打采地看了看,然后拆开信,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理查兹正呆坐着,翘起的椅子背顶着墙,下巴额埋在两腿当中;这时候他听见了东西倒地的声音。原来是他妻子。他赶快跑过去搀扶,不料她却大叫起来:   “别管我,我太高兴了。你快看信——看哪!”   他接过信来就看。一目十行地看完,他的脑子就像腾云驾雾一般。那封信是从很远的一个州寄来的,信里说:   我和你素不相识,不过这没有关系: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刚从墨西哥回到家中,就听到了那条新闻。你当然不知道那句话是谁说的,可是我知道,在世的人当中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人是古德森。多年以前,我很熟悉他。就在那天晚上,我路过你们那个镇子,坐半夜的火车离开以前,我一直在他那儿做客。他在暗处对外乡人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在旁边听见了——那是在赫尔胡同。当时,从去他家的路上,直到后来在他家抽烟的时候,他和我谈论的都是这件事。他在谈话中提到了很多你们镇子上的人——对大多数人贬得都很厉害,只对两三个人还算手下留情;这两三个人当中就有你。我说的是“手下留情”——仅此而已。我记得当时他讲到,说实在话,全镇上的人他没有一个喜欢的——一个都没有;不过说到你——我想他说的是你——这应该不会错——有一次帮过他一个大忙,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忙帮得有多大,他说他希望有一笔财产,临死的时候留给你,至于镇上的其他居民,留给他们的只有诅咒。如此说来,假如那个忙确实是你帮的,你就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就有权利得到那一袋金子。我知道我可以信赖你的良知和诚实,因为每一个哈德莱堡镇的公民都具有这些世代相传、从未湮没的天性,所以我现在就把那句话透露给你,我非常放心:如果你自己不应得这笔钱,一定会去找到应得的人,让可怜的古德森得以报答因受惠而久的人情。那句话是这样说的:“你决不是一个坏蛋:去吧,改了就好。”   霍华德·L·史蒂文森   “啊,爱德华,那钱是咱们的了。我真是太高兴了,噢,太高兴了——亲亲我,亲爱的,咱们有多少日子没亲过了——咱们正用得着——这笔钱——现在你可以甩开平克顿和他的银行了,再也不用给别人当奴才了。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了。”   夫妻俩相互爱抚着在长靠椅上度过了半个小时的快乐时光;旧日的时光重又来临——那种时光从他们相爱就开始了,直到那个外乡人带来这笔该死的钱以后才被打断。过了一会儿,妻子说:   “啊,爱德华,当初帮他一个大忙真是你的福分,可怜的古德森!过去我从来不喜欢他,现在我倒喜欢上他了。做了这样的事你都没有说过,也不显摆,真不错,干得漂亮。”然后她又做了一点儿小小的批评:“不过你总该告诉我嘛,爱德华,你总该告诉自己的妻子呀。”   “这个,我——呢——这个,玛丽,你瞧——”   “别再这个那个的啦,跟我说说吧,爱德华。我一直是爱你的,现在更为你感到自豪。谁都相信这镇子上只有一个慷慨大方的好人,原来你也——爱德华,你怎么不告诉我?”   “这个——呢——呕——唉,玛丽,我不能说!”   “你不能说?怎么不能说?”   “你瞧,他——这个,他——他让我保证不说出去。”   妻子把他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很慢很慢地说:   “让——你——保证?爱德华,你跟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玛丽,你想我会撒谎吗?”   她不出声地闷了一会儿,然后把自己的手放在丈夫的手心里说:   “不是……不是。咱们这是把话扯远了——上帝饶恕我们吧!你这一辈子从来没有撒过谎。可是现在——现在咱们脚底下的根基眼看就要站不住了,咱们就——咱们就——”她一时想不出词儿来,后来又断断续续地说:“别把咱们引到邪路上去——我想你是跟人家保证过,爱德华。那就算了吧。咱们不说这件事了。好吧——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咱们还是高高兴兴的,别自找麻烦了。”   听着妻子的话,爱德华有点儿跟不上,因为他总是心猿意马——他在使劲想到底给古德森帮过什么忙。   夫妻俩一夜都没怎么合眼,玛丽高高兴兴地忙着想心事;爱德华也忙着想,却不怎么高兴。玛丽思量怎么用这笔钱。爱德华使劲回忆自己对古德森的恩惠。刚开始,他还因为对玛丽说了假话——如果说那也算假话——有点儿惴惴不安。后来他经过再三思索——就算说的是假话,那又怎么样呢?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吗?咱们不是经常作假吗?既然假的能作,怎么就不能说呢?你看玛丽——看她都干了什么。他抓紧时间做老实事的时候,她做什么呢?她正在吃后悔药呢,后悔自己没有毁了那张字条,把钱昧下来!偷东西能比说假话好到哪里去?   这一点不再那么显眼了——撒谎的事退居后台,而且还留下了一点儿聊以自慰的东西。另一点却变得突出了:他真帮过人家的忙吗?你看,史蒂文森的信里说了,有古德森自己为证;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了——这简直是他自己提交的证书啊。确定无疑。因此这一点就没问题了——不,并不是毫无问题。他忐忑不安地回想起,帮忙的人究竟是理查兹,还是其他什么人,这位素不相识的史蒂文森先生并没有十分把握,——而且,哎呀,他还把这件事全都托付给理查兹了!理查兹只能自己来决定这笔钱应该归谁——假如理查兹不是那个该拿钱的人,他一定会胸怀坦荡地把该拿钱的人找出来,对此史蒂文森先生毫不怀疑。把人摆布到这种地步,多可恨哪——哎,史蒂文森难道就不能不留下这个疑点吗!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   再往深处想想。是理查兹、而不是别人的名字留在了史蒂文森的印象中,让他觉得那个该拿钱的人就是理查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一点感觉不错。是的,这一点感觉很好。说真的,他越往下想,这种感觉就越好——直到这种感觉渐渐成为实实在在的证据。于是理查兹马上把这个问题放到一旁,不去想它,因为他有一种直觉:证据一旦成立,最好不要再去纠缠。   这样一来,他理所当然地放宽了心,可是还有一件琐事却老来干扰他的注意力:他当然帮过人家的忙——这一点已经成立了;可到底帮过什么忙呢?他必须想出来——这件事不想出来他就不能去睡觉;只有想出来才能让他心地坦然。于是他想啊想啊。他想到了十多件事情——从可能帮过的忙,直到很可能帮过的忙——可是这些事情好像没有一件够资格,没有一件够分量,没有一件能值那么多钱——值得古德森大亨盼着能立遗嘱给他留下一笔财产。这还不算,他根本就想不起自己曾经干过这些事。那么,这个——那么,这个——究竟要帮一个什么样的忙,才能让一个人感激不尽呢?噢——拯救他的灵魂!一定是这件事。对,他现在想起来了:当初他曾经自告奋勇去劝古德森改邪归正,苦苦地劝了他足有——他正想说劝了他足有三个月;可是经过慎重考虑,还是削减为一个月,然后又削减为一个星期,削减成一天,最后减得一点不剩了。是啊,他现在想起来了,那个场面不大好受,可是却历历在目,古德森当时让他滚蛋,少管闲事——他可不跟在哈德莱堡的屁股后面上天堂!   这条路走不通——他并没有拯救过古德森的灵魂。理查兹泄了气。稍停,又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他挽救过古德森的财产吗?不行,这办不到——他是个穷光蛋。救过他的命?对呀。正是。哎呀,他早就该想到这一点了。这一次他总算走对了路,毫无疑问。顷刻之间,他的想象机器就使劲转了起来。   在此后的整整两个小时里,他呕心沥血,忙于拯救古德森的性命。他尝试着历尽各种艰险救古德森一命。每次救命行动都推进到了一个功德圆满的地步;就在他开始深信这一行动确有其事的时候,总会冒出一个细节来捣乱,把整个事情都搅成无稽之谈。就拿救落水的古德森这个例子来说。这一次他劈波斩浪向前冲,把不省人事的古德森拖上岸来,四周还有一大群人围观喝彩;可是,正当他已经把整个过程想好,开始把这一切铭记在心的时候,一大堆拆台的细节却纷至沓来:这种事情镇上的人们总得知道吧,玛丽总得知道吧;自己的记忆里如果有这种事情,也会像打着灯笼一样照得清清楚楚,这又不是那种不足挂齿的小事,怎么会做完还“不知道帮了人家多大的忙”呢。还有,到了这个地步,他才想起来:自己还不会凫水呢。   啊——有一点他从开始就忽略了:这件事必须是他已经帮了别人的忙却“不知道这忙帮得究竟有多大”。唉,真是的,要找这样的事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嘛——比找其他事情容易多了。果然如此,不久他就想出了一件。好多好多年以前,古德森眼看就要和一个名叫南茜·体维特的非常漂亮的甜妞成亲,但是出于种种原因,这桩婚事后来还是吹了;那姑娘死了,古德森依然是个单身汉,而且慢慢变成了一个尖酸刻薄瞧谁都不顺眼的家伙。那姑娘死后不久,镇子上的人就发现,或是自以为早就知道:她有一点点黑人血统。理查兹把各种细枝末节想了半天,感到他终于想起了一些与此有关的事情,这些事情一定是因为好多年无暇顾及,已经从记忆中消失了。他似乎隐隐约约记得,当初就是他自己发现姑娘沾点儿黑人血统,也是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镇子上的人,镇子上的人也告诉了古德森他们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他就如此这般地挽救了古德森,使他免于和那个血统不纯的姑娘结婚。他帮了古德森一个大忙,却“不知道这个忙帮得有多大”,说实在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是在帮人家的忙,可是古德森明白帮这个忙的价值,也明白他是怎样侥幸逃脱的,于是才在临死前对帮他忙的人千恩万谢,巴不得能留给他一笔财产。现在全都弄清楚了,事情再简单不过,他越想这件事就越明白、越实在;最后,当他舒舒服服地躺下,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准备睡觉的时候,这件事在他的记忆中就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一样。说真的,他还能隐约记得古德森有一次对他表示过谢意。就在理查兹思考的这段时间里,玛丽已经为她自己花了六千元买新房子,还给她的牧师买了一双拖鞋,此刻她安安稳稳地睡着了。   就在这个星期六的晚上,邮递员给镇子上的其他各位大户分别送去了一封信——一共送了十九封。每个信封都不一样,信封上的笔迹各不相同,可是里面的信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分毫不差。每封信都和理查兹收到的那一封如出一辙——笔迹和其他一切——所有信的落款都是史蒂文森,只是在有理查兹名字的地方换上了其他收信人的名字。   整整一夜,那十八位本镇大户在同样的时间里做了与他们同命相连的理查兹做的同一件事——他们集中精力,想记起他们曾在无意中给巴克利·古德森帮过什么忙。无论对谁来说,这都不是、桩轻而易举的工作;然而他们都成功了。   在他们从事这项艰苦工作的同时,他们的妻子却用了一夜的时间来轻轻松松地花钱。一夜之间,十九位太太平均每人把那只口袋里的四万块钱花了七千块——加起来一共是十三万三千块钱。   第二天杰克·哈里代大吃一惊。他看出镇上的十九位要人及其夫人脸上重新呈现出安详圣洁的快乐神情。对此他不光难以理解,也想不出词来消除或者扰乱这种情绪。现在该轮到他对生活感到不满了。他暗自对这种快乐的起因作了诸多猜测,然而一经推敲,没有一条能站得住脚。他碰见威尔科克斯太太的时候,看见她那心醉神迷的样子,就想道:“她家的猫生了小猫咪了”——去问她家的厨子:结果并无此事。厨子也发觉了这四喜气,却不知道喜从何来。哈里代发现“老实人”(镇上人送的外号)比尔逊脸上也有心醉神迷的表情,就断定比尔逊的哪一家邻居摔断了腿,但是调查表明,此事也未曾发生。格里高利·耶茨强忍着得意忘形只可能有一种原因——他的丈母娘死了:结果又猜错了。“那么平克顿——平克顿——他一定是要回来一角钱的老账,这笔钱他本来以为没有盼头了。”如此等等。有的猜测只能存疑,有些则业已证明是大错特错。最后,哈里代自言自语地说:“不管怎么样,眼下哈德莱堡有十九家一步登天了。我还不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只知道上帝今天不值班。”   有一位邻州的设计师兼建筑商近日来到这个前景暗淡的镇子,冒险办了一家小公司,挂牌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还没有一个顾客上门。这人垂头丧气,后悔他不该来。谁料到突然间云开雾散。那些小镇大户的太太们一个接一个来找他,悄悄地说:   “下星期一到我们家来——不过这件事你先别声张。我们正打算盖房子哪。”   这一天他接到了十一家的邀请。当天晚上他给女儿写信,废了女儿和她一个学生的婚事。他说,她能找到一个比那小子好一万倍的。   银行家平克顿和其他两三位富家汉子筹划着盖乡村别墅——不过他们要先等等再说。这种人是不见兔子不放鹰的。   威尔逊夫妇策划了一个新派盛会——一场化妆舞会。他们并没有真地邀请客人,只是秘而不宣地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他们正在考虑这件事,认为应该举办这场舞会——“只要我们办舞会,当然会请你啦。”大家都出乎意料,议论纷纷:“嘿,他们准是疯了吧,威尔逊家这对穷鬼哪儿办得起舞会呀。”十九家中有几家的太太私下对他们的丈夫说:“这倒是个好主意:我们先别声张,等到他们那个穷会完了,我们自己再来办一个,让他们的脸没处放。”   时光流逝,预算开销也水涨船高,越来越没谱,越来越愚蠢,越来越无所顾忌了。现在看来,好像这十九家中的任何一家在进账日之前不但要花光那四万块钱,而且还真的要在那笔款子到手的时候借债呢。有几户头脑简单的不满足于纸上谈兵,竟然真的花起钱来了——靠赊账。他们买地,抵押产业,买进农场,做股票投机生意,买漂亮衣服,买马,买各种各样的东西,先用现金付了小头,剩下的大头定期付清——以十天为限。没过多久,这些人三思之后开始清醒,于是哈里代注意到一种可怕的忧虑爬上了很多人的脸庞。他又糊涂了,不明白他们又忧从何来。“不是威尔科克斯家的猫咪死了,因为它们本来就没有生出来;没有人摔断腿;丈母娘的队伍没有减员;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真是个猜不透的问葫芦。”   还有一个人百思不得其解——这就是伯杰斯牧师。近来他无论走到哪里,不是有人跟着他,就是有人正在找他;只要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那十九家当中就肯定会有一家的人出现,偷偷把一个信封塞到他手里,再加上一句耳语:“星期五晚上在镇公所拆开,”然后就做贼心虚似地溜走了。一他原来猜想也许会有一个人申领那只钱袋——也说不定没有,毕竟古德森已经死了,——可是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多人来申领。等到星期五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到来时,他已经收到了十九个信封。     3   镇公所从来没有这么漂亮过。里侧的主席台后面挂上了鲜艳夺目的旗帜,两边墙上彩旗高悬,次第排开,楼座的前沿包着彩旗;柱子上也裹着彩旗;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外地人加深印象,因为外地来宾想必都不是等闲之辈,而且多半会和新闻界有联系。全场座无虚席。四百一十二个固定座位坐满了。过道里挤出来的六十八个加座也坐满了。主席台的台阶上坐了人,有几位重要来宾被安排在主席台就座,主席台前沿和两侧成马蹄形摆开一排桌子,桌子后面坐着来自各地的大批特派记者。人们的扮相达到了这个镇子的历史最高水平。这里还颇有几套价格不菲的华丽服装,穿了这种衣服的女士看上去有点儿不大自在。起码是本镇人觉得她们不大自在,也许只是因为镇子上的人知道她们从来没有穿过这种衣服,所以才有了这种感觉。   那一袋金子放在主席台前的一张小桌子上,全场都能看得见。在场的大多数人都饶有兴趣地盯着它,这是一种火烧火燎的兴趣,垂涎欲滴的兴趣,望洋兴叹的兴趣。占少数的那十九对夫妇却以亲切、爱抚和拥有者的眼神看着它,而这个少数派中的那一半男性还忙着一遍遍地默诵感谢与会者欢呼与祝贺的答词,他们很快就要站起来发表这篇振奋人心的答词了。这些先生中不时有一位从马甲口袋里摸出一张字条来,偷偷扫上一眼,把忘了的词想起来。   当然啦,场内一直回响着嗡嗡的交谈声——这是常事;可是后来牧师伯杰斯先生起立,把手往那只口袋上一按,全场就静得能让他听见自己身上的跳蚤磨牙了。他先叙述了钱袋子令人神往的来龙去脉,继而热情洋溢地谈起了哈德莱堡因无懈可击的诚实而获得的历史悠久、当之无愧的名望,全镇人对这种名望感到衷心的自豪。他说,这种名望原本就是一份无价之宝;靠上帝保佑,如今这笔财富的价值更是变得不可估量,因为最近发生的这件事把哈德莱堡的名声广为传播,让全美洲所有人的眼光都聚焦在这个镇子上,并使哈德莱堡这个名字永远——这一点他希望并且相信——成为“拒腐蚀”的同义词。(掌声)“那么,靠谁来呵护这笔高尚的财富呢——靠全镇人一起来呵护吗?不!呵护哈德莱堡名望的责任是每一个人的,而不是集体的。从今以后,诸位人人都要亲自担任它的特别监护人,各负其责,使它免受任何伤害。请问大家——请问各位——是否接受这个重托呢(台下纷纷答应)?那太好了。还要把这种责任传给你们的后代,子子孙孙传下去。今天你们的纯洁是无可非议的——务必让纯洁永远保持下去。今天,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会经不起诱惑去碰别人的钱,非己之财,一文莫取——一定要恪守这种美德(‘一定!一定!’)。这里我不想拿我们镇子和别的镇子对比——尽管有的镇子对我们缺乏善意。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让我们知足常乐吧(掌声)。我讲完了。朋友们,在我手下,是一位外乡人对我们的令人信服的表彰;通过他,从今以后全世界将永远明白我们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不过我谨代表各位向他表示感谢,请诸位放开喉咙,表示赞同。”   全场起立,发出长时间雷鸣般的欢呼声,表达他们的谢意,声音震得四壁乱颤。大家落座以后,伯杰斯先生从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他撕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字条,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他用语重心长的口气慢慢念出了字条上的内容——听众心醉神迷地倾听着这句有魔力的、字字千金的话:   “我对那位落难的外乡人说的话是:‘你绝对不是一个坏蛋;去吧,改了就好。’”伯杰斯念完后说道:   “咱们马上就能知道,这上面写的话和封在钱袋里那句话是否相同;如果相同——这一点毫无疑问——这一袋金子就属于本镇的一位公民了,从今以后,他将作为特立独行的美德模范屹立在国人面前,正是这种美德使本镇蜚声海内——比尔逊先生!”   全场的人正憋足劲要爆发出一阵狂风骤雨般的欢呼声;结果没有这样做,反而像集体中风似的,一起呆了一两秒钟,然后,一阵窃窃私语声在全场蔓延开来——内容诸如此类:“比尔逊!噢,别逗啦,这也太离谱了吧!拿二十块钱给一个外乡人——别管给谁了——就凭比尔逊!这话讲给水手们听还差不多!”这时,全场又因为发觉了另一件新奇事,突然静了下来:在会场的一处站起来的是比尔逊执事,他满脸忠厚地耷拉着脑袋,在另外一处,威尔逊律师也像他一样站了起来。众人好奇地沉默了片刻。   事出意外,人人都大惑不解,那十九对夫妇更是怒气冲冲。   比尔逊和威尔逊各自转过脸来,四目相对。比尔逊话里带刺地问:   “威尔逊先生,您干吗要站起来呀?”   “因为我有站起来的权利呀。也许您能行行好,给大伙儿说一说您干吗要站起来?”   “不胜荣幸。因为那张字条是我写的。”   “厚脸皮,撒谎!那是我亲手写的!”   这下轮到伯杰斯发呆了。他站在主席台上,茫然若失地望望这一位,又望望那一位,有点儿不知所措。全场的人也目瞪口呆。这时威尔逊律师开口了,他说;   “我请求主席念出那张字条上的签名。”   这句话让主席清醒过来,他大声念出了那个名字:   “约翰·华顿·比尔逊。”   “怎么样!”比尔逊大喝一声,“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还想蒙人呢,说说你到底打算怎么给我赔罪,给在场受侮辱的诸位赂罪吧?”   “我无罪可赔,先生;不仅如此,我还要公开指控你从伯杰斯先生那里偷走了我写的那张字条,照原样抄了一份,签上你的名字掉了包。除此以外,你没有别的办法能得到这句对证词;在世的人里面只有我一个人掌握着这些话的秘密。”   事情再这样下去非出丑不可;大家痛心地注意到记者正笔走龙蛇,拼命做笔记;很多人叫着“主席,主席!维持秩序!维持秩序!”伯杰斯敲着手里的小木槌说:   “咱们别忘了礼法。这件事显然是哪里出了一点儿岔子,不过,可以肯定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威尔逊先生给过我一个信封——我现在想起来了,他是给过我一个——我还保存着哪。”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撕开来扫了一眼,又惊又恼地站在那儿,好一会儿没有做声。他六神无主地用僵硬的姿势摆手,鼓了几次劲想说点什么,却垂头丧气地欲言又止。有几个人大声喊道:   “念呀!念呀!上面写的是什么?”   于是,他用梦游般恍恍惚惚的声调念了起来:   “‘我对那位不幸的外乡人说的那句话是:“你决不是一个坏蛋;(全场瞪着眼睛望着他,大为吃惊。)去吧,改了就好。’”(全场议论纷纷:“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主席说,‘这一张的落款是瑟卢·威尔逊。’”   “怎么样!”威尔逊大声喊道,“依我看,这件事就算水落石出了!再清楚不过:我那张字条是让人偷看了。”   “偷看!”比尔逊针锋相对。“我非得让你知道点儿厉害:别管是你,还是像你这样的混蛋,胆敢——”   主席:“肃静,先生们,肃静!坐下,你们两位都请坐下。”   他们服从了,可是依然晃着脑袋,怒气冲冲地喋喋不休。大家全都糊涂了;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奇特场面,人们不知如何是好。稍停,汤普森站了起来。汤普森是开帽子铺的。他本来有意跻身于十九大户之列,可是没能如愿以偿:因为想要与十九大户为伍,他铺子里的帽子还不够多。他说:   “主席先生,要让我说,难道这两位先生都没错吗?我想请教你,先生,难道他们俩都对那位外乡人说了一模一样的话不成?我觉得——”   皮匠站起来,打断了他的话。皮匠是个一肚子委屈的人,他自信有实力入选十九家大户,但是没有得到认可。因此,他的言谈举止也就掺杂了一点儿情绪。他说:   “嗨,问题倒不在这儿!这样的事也说不定会有——一百年里也许能遇上两回——可是,另外有一件事百年也遇不上一次。他们俩谁也没有给过那二十块钱!”   (一片喝彩声。)   比尔逊:“我给过!”   威尔逊:“我给过!”   接着两人又互相指控对方做贼。   主席:“肃静,请坐下——两位都请坐下。这两张字条无论哪一张一时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   一个声音喊着:“好——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皮匠:“主席先生,现在有一点弄明白了:这两位先生当中反正有一个曾经藏在另一家床底下,偷听人家的家庭秘密。要是不怕坏了开会的规矩,我就说一句吧:这件事他们两个人可都干得出来(主席:“肃静!肃静!”)。我收回这句话,先生,现在我只提一条建议:假如他们两个人当中有一个偷听过另一个对老婆说那句对证词,咱们现在就能把他揪出来。”   有人问:“怎么办?”   皮匠:“好办。这两个人引那句话的时候,用的字眼并不完全一样。读两张字条当中相隔的时间长了一点儿,还插进去一段脸红脖子粗的嘴仗,要不是这样,大家早就注意到了。”   有人说:“把不一样的地方说出来。”   皮匠:“比尔逊的字条写的是‘绝对不是’,威尔逊字条写的是‘决不是’。”   许多人的声音:“是那么写的——他说的对!”   皮匠:“那么,现在只要主席把钱袋里那句对证的话查对一下,咱们就能知道这两个骗子哪一个——(主席:“肃静!”)——这两位投机分子哪一个——(主席:“肃静!肃静!”)——这两位绅士哪一个——(哄堂大笑和掌声)——究竟谁有资格披红戴花,荣任本镇有史以来的首任骗人精——他让哈德莱堡丢了人,从今以后哈德莱堡也要让他不自在!”(热烈的掌声。)   许多人的声音:“打开!——打开口袋!”   伯杰斯先生把那只口袋撕开了一条缝,伸手抽出一个信封来。信封里装着两张折叠的字条。他说:   “这两张字条有一张写着,‘在写给主席的所有条子——如果有的话——全部念完以前不要查看,’另一张上写着‘对证词’。让我来念一念。条子上写的——是:   “我并不要求把我的恩公对我说过的话前半部分引用得一字不差,因为那一半比较平淡,而且可能遗忘;但是结尾的三十个字非常醒目,我想也好记;如果不能把这些字一字不差地重写出来,该申请人即可视为骗子。我的恩公在开始时说过,他很少给别人忠告,不过一旦给人忠告,那必定是字字千金。随后他就说了那句话——这句话刻在我的心中,一直没有淡忘:“你决不是一个坏人——”   五十个人的声音:“好了——钱归威尔逊了!威尔逊!威尔逊!讲话吧!讲话吧!”   大家一跃而起,簇拥在威尔逊身边,攥着他的手,热烈地向他道贺——这时候主席敲着小木槌,大声喊着:   “肃静,先生们!肃静!肃静!帮帮忙,让我念完。”场内恢复平静以后,主席继续宣读——接下来是:   “‘去吧,改了就好——否则,记着我的话——因为你作了孽,总有一天你得死,不是去地狱,就是去哈德莱堡——还是想办法去前一个地方吧。’”   随后是死一样的沉寂。起初,一片愤怒的阴云飘来,罩得人们脸色阴暗起来。过了一会儿,这片阴云慢慢飘散,一种幸灾乐祸的神色想努力取而代之。这种努力非常顽强,大家全力以赴,痛苦不堪地克服困难,才把它压了下去。记者们,布里克斯顿镇来的人,以及其他外地人都低着头,双手捂脸,靠了全身的力气和非同寻常的礼貌才忍住了。就在这时,一声桀骛不驯的吼声突然爆发,不合时宜地冲破了场内的沉寂——这是杰克·哈里代的声音:   “这话才是字字千金哪!”   全场的人,包括客人在内,全都忍不住了。就连伯杰斯先生也暂时放下了架子,这时,与会的人感到所有拘束都已正式解除,于是大家就随心所欲了。一阵长时间的大笑,笑得风狂雨骤,痛快淋漓,不过最后终于停了下来——这停下来的时间长得刚好让伯杰斯先生准备继续发言,长得让大家能擦掉笑出来的眼泪;跟着笑声又爆发了,后来又是一阵大笑;直到最后,伯杰斯才得以正正经经地发表如下讲话:   “想遮掩事实是没有用处的——如今,我们面临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事关本镇的荣誉,危及全镇的名声。威尔逊先生和比尔逊先生提交的对证词有两字之差,这件事性质非常严重,因为这表明两位先生之中总有一位做过贼——”   这两个人本来瘫坐在那里,有气无力,抬不起头来;可是一听到这些话,他们俩都像通了电一样行动起来,想挺身站起——   “坐下!”主席厉声说,他们都服从了。“我刚才说了,这件事值的性质非常严重。这件事情——虽然只是他们俩人之中的一个人干的,可是问题却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现在他们两个人的名誉都处于可怕的险境。我能不能说得更严重一点儿,是处于难以脱身的险境之中呢?两个人都漏掉了那至关紧要的三十个字。”他顿了一下。在这几秒钟的时间里,他故意让那遍布全场的沉静凝聚起来,强化它给人深刻印象的效果,然后接着说:“好像只有通过一种方式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我请问这两位先生——你们是不是串通好了?——你们是不是合伙的?”   一阵低语声掠过场内;意思是说“他一箭双雕了”。   比尔逊没有经历过意外场面,他无可奈何地瘫坐着;可威尔逊是律师。虽然脸色苍白,心烦意乱,他还是挣扎着站起来说:   “我请求诸位开恩,让我解释一下这件非常痛心的事情。很抱歉,我要把这些话说出来,因为这必定会让比尔逊先生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迄今为止,我一直对比尔逊先生另眼相看、非常敬重。过去我绝对相信,任何诱惑都奈何不得比尔逊先生——就像诸位一样的相信。可是,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名誉,我只得说了——打开天窗说亮话。我无地自容地承认——现在我要请求你们原谅——我曾经向那位落难的外乡人说过那对证词里包含的所有字句,连那三十个字的诽谤之词也说过。(群情冲动)最近报上登出这件事以后,我回忆起了那些话,决定来领这一口袋钱,因为我有充分的权利得到它。现在我请大家考虑一件事,仔细推敲一下:那天夜里外乡人对我感激不尽;他自己也说到想不出恰当的字眼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并且说假如有一天他力所能及,一定要给我千倍的报答。那么,现在我想请问诸位:难道我能想像——难道我能相信——就算想到天边也想不到——既然他对我满怀感激之情,反倒会干出这种忘恩负义的事来,在他的对证词里加上那完全没有必要加的三十个字?——给我设这么一个陷阱?——让我在自己人面前,在大庭广众之中,因为诽谤过自己的镇子而出丑?这太荒唐了,真不可想像。他的对证词应该只包含我给他的忠告开头那句情真意切的话。我对这一点毫不怀疑。只怕换了各位也会这么想。你们决不会想像,你帮了别人的忙,也没有得罪过他,可他反而这么卑鄙地陷害你。所以我满怀自信、毫不怀疑地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了开头的那句话——结尾是‘去吧,改了就好’——然后签了名。我正要把字条装进一个信封,有人叫我到办公室里间去,这时我连想也没有想那张字条正摊开摆在桌子上。”他停下来,慢慢地朝比尔逊转过头去,等了一会,接着说:“请大家注意:过了一小会儿我回来的时候,比尔逊先生正从我的前门走出去。”(群情冲动。)   比尔逊当时就站了起来,大喊一声:   “撒谎!这是不要脸的谎话!”   主席:“请坐下,先生!现在由威尔逊先生讲话。”   比尔逊的朋友们把他接到座位上,劝他镇静下来,威尔逊接着说: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那时我写的字条已经不在原先我放的地方了。我发现了这一点,不过当时并没有在意,我想可能是风吹的。我绝没有想到比尔逊先生居然会看私人文件,他是个台面上的人,想必不会屈尊干那种事情。容我直说了吧,我想,他把‘决’写成了‘绝对’,这多出来的一个字就已经说明问题:这是因为记性差了那么一点儿。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能一字不漏地写出对证词来——而且是用高尚的方式。我的话讲完了。”   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像一篇诱导演说那样富于煽动性,它能往不熟悉演说诀窍和骗术的听众的神经系统里灌迷魂汤,颠覆他们的信念,放纵他们的情绪。威尔逊得胜落座,全场赞许的欢呼声像浪潮一样淹没了他。朋友们云集在威尔逊周围,和他握手,向他道贺;比尔逊却被呵斥声压住,说不上一句话。主席使劲敲着小木槌,不断地喊:   “咱们还要继续开会呢,先生们,咱们继续吧!”   后来场内终于安静了许多,那位开帽子铺的说:   “可是,还继续干什么呢,先生,剩下的不就是给钱了吗?”   众人的声音:“对呀!对呀!到前面来吧,威尔逊!”   卖帽子的:“我提议:向特殊美德的化身威尔逊先生三呼万岁——”   话没落地就爆发了欢呼声。在欢呼声中——在主席的木槌声中——有些好事的人把威尔逊抬到一个大个子朋友的肩膀上,正打算把这胜利者送到主席台上去。这时候主席的嗓门压倒了喧闹声——   “肃静!回到你们的座位上去!你们都忘了还有一张字条没念呢。”会场恢复平静以后,他拿起那张字条正要开始念,却又把它放下来,说道:“我忘了;要先念完我收到的所有信件,才能读这张字条。”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抽出里面的信来扫了一眼——愣了一下——把信拿得远一点仔细端详——眼睁睁地看着。   有二三十个人的声音喊道:   “写的是什么?念呀!念呀!”   于是他念了起来——带着诧异神情慢慢念道:   “‘我对那位外乡人说的那句——(众人的声音:“嗨!怎么搞的?”)——话是:“你决不是一个坏蛋。(众人的声音:“老天爷!”)去吧,改了就好。”(众人的声音:“噢,乱了套啦!”)落款是银行家平克顿。”   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冲破了禁忌,轰然爆发。这种笑法让明白人简直想哭。没有受牵连的人们笑得眼泪直淌;肚子都笑疼了的记者们在纸上涂抹谁也认不出来的天书;一只正在打盹的狗吓破了胆,跳起来向一团糟的场面疯狂嗥叫。在一片喧嚣声中,各式各样的喊叫此起彼伏:“咱们镇子发财了——两位拒腐蚀的模范!——这还不算比尔逊哪!”“三个!——把‘老实人’也算进去吧——越多越好!”“对呀——比尔逊也当选了!”“哎呀,可怜的威尔逊——受过两个贼的害了!”   一个有震慑力的声音:“静一静!主席又从他衣兜里掏出东西来了。”   众人的声音:“哇呀呀!又有新东西了?念一念!念呀!念呀!”   主席(念道):“‘我说过的那句话’,等等:‘你决不是一个坏蛋。去吧,’等等。落款是格里高利·耶茨。”   暴风般的呼声:“有四个模范了!”“耶茨万岁!”“再掏一张!”   这时,全场一片插科打诨的吼声,打算把在这件事里能找到的乐趣一点不剩地全部发掘出来。十九家大户中的几个人脸色苍白,有苦难言,他们站起身来想往过道里挤,可是很多人大声嚷着:   “各门注意,各门注意——把门都关上;可不能让拒腐蚀的人物离开会场!大家都坐下!”   大家听从了这个要求。   “再掏一封!念吧!念吧!”   主席又掏出了一封,那些听起来耳熟的词句又开始从他两片嘴唇中间淌了出来——“‘你决不是一个坏蛋——’”   “名字!名字!他叫什么名字?”   “L·因戈尔斯比·萨金特。”   “有五位当选了!把这些模范都摞在一起!接着来,接着来!”   “‘你决不是一个坏——’”   “名字!名字!”   “尼古拉斯·惠特沃斯。”   “呼啦!呼啦!今天是模范节呀!”   有人用哭腔唱起歌来,用的是那首好听的“天王调”里“男人心里伯伯的,漂亮姑娘——”那几句的曲子(省略了“今天是”那几个字);听众高高兴兴地一起唱着;这时,有人不失时机地提了一句词——   你千万别忘记——   全场刚把这句词吼出来,马上就有人编好了第三句——   哈德莱堡是腐蚀不了的——   全场又把这一句吼了出来。歌声刚落,杰克·哈里代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补足了最后一句——   各位模范全都到齐!   这首歌唱得酣畅淋漓。然后全场兴高采烈地从头开始,又把四句词唱了一遍,唱得波澜壮阔,气势磅礴,唱完之后,又用雷鸣般的声音为“将于今晚金榜题名的拒腐蚀的哈德莱堡及其各位模范”欢呼了三三得九遍,末尾还嗷嗷了几声。   然后,人们又从四面八方向主席喊道:   “接着来!接着来!念吧!再念一些!把你收到的全都念出来!”   “对——接着来!咱们要万古流芳了!”   这时有十几个男人站了起来,表示抗议。他们说这件蠢事一定是哪个二流子瞎胡闹,是对全镇人的侮辱。毫无疑问,这些签名都是伪造的——   “坐下!坐下!住嘴!你们这叫做不打自招。我们马上就能在那些信封里找出你们的名字来。”   “主席先生,你一共收到几个这样的信封?”   主席数了一下。   “算上已经查对过的,一共十九封。”   一阵暴风雨般的哄笑声轰然响起。   “里面也许都藏着这个秘密呢。我提议你全都打开,把如此这般的那番话末尾的签名念出来——也念念开头那八个字。”   “附议!”   这个建议在一片喧嚣声中通过并付诸实施。这时可怜的理查兹老汉站了起来,他的太太也和他并排站了起来。她低下头,不让别人看出她在哭泣。她的丈夫一边伸出胳膊搀着妻子,一边用颤悠悠的嗓音说:   “各位朋友,大家都了解我们俩——玛丽和我——了解我们这一辈子,我想,以前你们大家都喜欢我们、也瞧得起我们——”   主席打断了他的话:   “让我说两句吧。一点不错——理查兹先生;你说的话都对:本镇上的人确实了解你们,确实喜欢你们,确实瞧得起你们;不但如此——大家还敬你们,爱你们——”   哈里代的大嗓门又响了起来:   “这话不假,是金玉良言!如果大家认为主席说得对,就全体起立表示赞成。起立!来吧——嗨!嗨!嗨!——大家一起来!”   全场起立,热情洋溢地面对着这对老夫妻,各个角落挥动的手绢,就像漫天飞舞的雪花,大家发出了充满爱心的欢呼声。   主席接着说道:   “刚才我正要说:我们都知道你们是一片好心,理查兹先生,可是现在不是怜悯罪人的时候(“对呀!对呀!”的喊声)。从脸上我就看得出你的涵养,可是我不能允许你替那些人求情——”   “不,我是要——”   “请坐下吧,理查兹先生。咱们必须查对其他字条——哪怕只是为了对那些已经败露的人公平一点儿,也应该这样做。等这件事一办完——我向你保证——就听你说。”   许多人的声音:“对!——主席说得对——在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插进来一杠子!接着来吧!——念名字!念名字!——就按刚才说的办!”   老夫妻不得已,只好坐下了,丈夫对妻子悄悄地说:“别管多难受,只有等着了;等他们发现咱们原来是替自己求情,那可太丢人了。”   一个个人名念下去,肆无忌惮的哄笑声又响了起来。   “‘你决不是一个坏蛋——’落款:‘罗伯特·提特马什。’   “‘你决不是一个坏蛋——’落款:‘埃里费勒特·维克斯。’   “‘你决不是一个坏蛋——’落款:‘奥斯卡·怀尔德。’”   这时候大家又想出了一个主意——把开头那八个字从主席手里接管过去。他正巴不得这样做呢。此后他只须依次把字条拿在手里等着。大家则异口同声,用整齐划一、如歌一般的深沉语调吟诵出那八个字来(放肆地、维妙维肖模仿一首耳熟能详的教堂赞美曲的调子)——“‘你——呀——决——呃——不是一个坏——唉——唉——蛋’”然后主席说,“落款,‘阿契波尔德·威尔科克斯。’”如此等等,一个名字接一个名字,除了那倒霉的十九家大户以外,人人都沉浸在越来越舒心的欢乐时光之中。有时念到一个特别响亮的名字,大家就让主席停下来,一齐把那段对证词从头吟诵一遍,一直到最后那句话:“不是去地狱,就是去哈德莱堡——还是想办法去前一个地方吧。”在这种特别情况下,他们还要加上一个气势磅礴、忧心如焚而又堂而皇之的“阿——门!”   名单上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一念到和他相近的名字时,可怜的理查兹就畏畏缩缩,他不断暗自数着,在缓期执行的痛苦中煎熬,等待那个时刻到来,到那时他就将拥有特权,和玛丽站起来说完求情词了。这段求情词他打算这么说:“——直到如今,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一件错事,只想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没有丢过脸。我们过的是苦日子,年纪大了,又没有儿女帮衬;我们刚在河边走了一回,就湿了鞋。我刚才站起来的时候,本来是想如实坦白,求求大家别在大庭广众之中读我们的名字,觉得那样做我们实在承受不了;可是大家没有容我说出来。这也公平,我们应该和别人一样自作自受。出了这种事我们心里难受。活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次听别人念叨我们的名字——是骂名。请大家可怜可怜——看在我们过去老实的份儿上;请大家高抬贵手,别让我们脸面上太过不去。”正想到这里,玛丽看他灵魂出窍的样子,就用胳膊肘轻轻擦了他一下。这时,全场正吟诵到“你——呀——决——呃——”。   “准备,”玛丽悄悄地说,“该念你的名字了,他已经念过十八个名字了。”   吟诵的声音停止了。   “下一个!下一个!下一个!”一连串的吆喝声从全场各个角落响了起来。   伯杰斯又把手伸到衣袋里。那对老夫妻战战兢兢地想站起来。伯杰斯摸了一会说:   “啊,原来所有的条子都念完了。”   夫妻俩惊喜交加,头昏眼花地瘫坐在椅子上。玛丽悄悄地说:   “哦,上帝保佑,咱们得救了!——他把咱们的信弄丢了——这可是一百袋金子都换不来的事啊!”   全场又爆发出用“天王调”改编的油滑小曲,一连唱了三遍,一遍比一遍更带劲。到第三遍结束的时候,全体起立唱道——   各位模范全都到齐!   唱完以后,大家齐声为“哈德莱堡的纯洁以及我们的十八位不朽代表”欢呼,末尾又嗷嗷了几声。   这时,马具匠温格特站起来提议,为“全镇最清白的人、惟一没想偷盗那笔钱财的大户——爱德华·理查兹”欢呼。   大家怀着极大的、发自内心的热忱向理查兹夫妇欢呼致意;这时又有人提议推举理查兹为神圣的哈德莱堡传统的惟一监护人和化身,使他有力量也有权利面对整个世界的冷嘲热讽昂然挺立。   提议在欢呼声中通过,于是大家又唱起了那首“天王调”,尾句改成:   一位模范原来在这里!   停了一下,这时——   一个声音:“那么,现在谁该拿这袋金子呢?”   皮匠(尖酸刻薄地):“这好办。应该把这笔钱让那十八位拒腐蚀的大人分了。他们每人给了那落难的外乡人二十块钱——外加一番忠告——他们轮流说了一遍——从头到尾一共花了二十二分钟。在外乡人身上下注——共计三百六十块钱。现在他们只不过是返本——外加利息——总共四万块钱。”   许多人的声音(冷嘲热讽地):“好主意!分享!分享!可怜可怜这些穷鬼吧——别让他们望眼欲穿啦!”   主席:“肃静!我现在宣读那位外乡人的另一个文件。文件里说,‘如果没有出现申领人(众口一词的大声嘲弄),我希望你打开钱袋,把里面的钱点交贵镇的各位要人,托他们保管(“嗬!嗬!嗬!”的喊声),并以他们认为最佳的方式,用于永葆贵镇因拒腐蚀的真诚而获得的崇高声望并使之发扬光大(又是一阵喊声)——他们的名字和他们的成就将为这种声望增添新的、普照四方的光彩。’(热烈的讥讽喝彩声轰然响起)好像就是这么多了。不——还有一段附言:   “‘附言——哈德莱堡的公民们:没有什么对证词——没有人说过那些话(剧烈的骚动)。没有外乡穷叫花子,没有那二十块钱的施舍,也没有为此表达谢意和捧场的话——这一切都是编出来的(全场一片惊讶和快意的嗡嗡声)。让我来说说我的来历吧——用几句话即可。某日路过你们镇的时候,我被狠狠地羞辱了一番,但我本不该受此羞辱。假如换了其他人,他只要杀了你们镇上的一两个人也就心满意足,两清了;可是在我看来,这样的报复是小打小闹,还不够分量;因为死人感觉不到痛苦。再说,我又不能把你们斩尽杀绝——当然,就算我真能把你们斩尽杀绝,那还是不能称我的心。我想要毁掉这地方的每一个男人,以及每一个女人——要毁掉的不是他们的(禁止),不是他们的产业,而是他们的虚荣——这是那些软弱的蠢人身上最脆弱的部位。于是我乔装打扮回到这里来观察你们。你们太容易被耍弄。你们早就博得了崇高的诚实声望,对此你们自然引以为豪——这是你们的宝中宝,是你们的眼珠子。一经发现你们小心翼翼而又十分警惕地防备你们自己和儿女们受到诱惑,我马上就明白应该采取什么步骤了。唉,你们这些头脑简单的家伙,在所有薄弱环节中,最薄弱的一环就是没有经过诱惑考验的道德。我制定了一个计划,搜集了一张名单。我的计划就是要腐蚀这个拒腐蚀的哈德莱堡。我的想法是要把好几十个没有任何劣迹、一辈子从不说一句谎话、也没有偷过一分钱的男男女女都变成撒谎的人和窃贼。不过我担心的是古德森。他不是在哈德莱堡土生土长的。我担心,一旦我的计划开始实施,我的那封信摆在你们面前,你们心里就会想:“我们这里只有古德森才会给一个穷鬼二十块钱呢”——那样,你们可能就不上钩了。可是老天把古德森收了去;那时我知道万事大吉,于是就设下陷阱,放好了诱饵。也许我不能把收到我寄的伪造对证秘语的人一网打尽,但是只要我明白哈德莱堡人的本性,我就能让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上圈套(一些人的声音:“没错——这些人一个个全都上了他的圈套。”)。我相信他们哪怕去偷这笔谎称的赌资,也不会放过它,这些可怜的、经不住诱惑的家伙,真是朽木不可雕啊。我想一劳永逸地轧碎你们的虚荣心,叫它永世不得翻身,再赋予哈德莱堡一个新的名声——一个抹不掉的名声——让这个名声远扬。如果我已经成功了,就请打开口袋,召开“哈德莱堡永葆美名发扬光大委员会”会议吧。’”   一阵旋风似的声浪:“打开!打开!十八家好汉到前面去!‘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委员会’!拒腐蚀的——往前走!”   主席把口袋扯开,抓了满满一把明晃晃、黄灿灿的大块钱币,攥在手里摇一摇,再细细察看——   “朋友们,这只不过是些镀金的铅饼!”   全场立即对这一消息报以兴高采烈的欢呼声;喧嚣声平息以后,皮匠大声喊着:   “干这种事情最拿手的显然是威尔逊先生,就凭这个,他就是‘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委员会’的主席了。我提议威尔逊代表他们那一帮人上前接受委托,保管这笔钱财。”   上百人的声音:“威尔逊!威尔逊!威尔逊!讲话吧!讲话呀!”   威尔逊(用气得打颤的声音说):“大家要是容我说句话,我就豁出去说句粗话——这笔他妈的钱!”   某人的声音:“啊,亏他还是个浸礼会信徒哪!”   某人的声音:“还有十七位模范!登台吧,先生们,接受委托吧!”   等了一会——没人应声。   马具匠:“主席先生,在这帮前正人君子当中,总算给咱们剩下一位清白先生;他需要钱,也应该拿钱。我提议主席指定杰克·哈里代到主席台上去,拍卖那一口袋二十元一块的镀金币,把拍卖所得给应得的人——这人正是哈德莱堡乐意表彰的——爱德华·理查兹。”   大家采纳了这个提议,在狂热的气氛中,那条狗又来凑热闹。马具匠先投了一块钱的标,从布里克斯顿来的人和巴南镇的代表激烈竞争,标价每提高一档,大家就欢呼一番,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兴奋,投标的人勇往直前,胆子越来越大,立场越来越坚定,标价由一元跳到五元,又跳到十元,再跳到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然后——   拍卖开始时,理查兹愁容满面地对妻子说:“玛丽,哪能这么干呢?这——这——你想,这是荣誉奖啊,是褒奖清白人品的,可是——可是——哪能这样干呢?我最好还是站起来——玛丽,咱们该怎么办呢?——你觉得咱们应该——(哈里代的声音:“有人出十五块钱啦!——十五块买这一袋!——二十块!——好,谢谢!——三十块——多谢!三十、三十。三十块钱!——是有人出四十块吗?——这位出四十啦!接着来呀,先生们,接着来!——五十块!——谢谢好心肠的天主教教友!加到五十啦、五十,五十块!——七十!——九十!——好极了!——一百!——往上加呀,往上加呀!——一百二十——一百四十!——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哇!——一百五十!——二百!——了不起!有人出二百——谢谢!——二百五十!——”)   “这又是一次诱惑,爱德华——我浑身打哆嗦——可是,啊,咱们已经逃过了一次诱惑,那应该给咱们提个醒了——(“是有人出六百吗?——多谢!——六百五十,六百五十——七百块啦!”)不过,爱德华,要是你想想——谁也不会怀疑——(“八百块啦!——噢嗬!——出九百吧!——帕森斯先生,你是不是说——谢谢——九百!——这么一袋真铅宝贝九百块就要出手了,算上镀金全套在内啦——等等!是不是有人说——一千块!——多谢!——有人出一千一百吗?——这一袋铅马上就要名扬四海啦——”)噢,爱德华,”(开始呜咽),“咱们太穷了!——可是——可是——你看怎么好就怎么办吧——你看怎么好就怎么办吧。”   爱德华堕落了——也就是说,他坐着没有动。他坐在那儿,虽然良心上有点过不去,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身不由己。   此时在场的还有一位陌生人,他的样子恰似想化装成英国伯爵又不大像的业余侦探。这人怀着浓厚的兴趣一直注视着当晚的进程,心满意足的表情都挂在脸上,心里一直在打小算盘。此时他的内心独白大概是这样的:“那十八家没有一家投标,这可不够圆满。我一定要改一改——总要按演戏的规矩来呀,得让这些人把他们原来打算偷的这一袋东西买下来,还要让他们出高价——他们当中有几家阔气着哪。另外,我在估量哈德莱堡人的本性时有一处失误,那个让我出现失误的人理应得到高额回报,也要有人出这笔钱。理查兹这个穷老汉让我看走了眼;他真是个老实人:这件事我虽然理解不了,不过我得认账。是啊,他看我出的是‘立二’,他自己却摆出‘一条龙’,他拿这笔赌注理所应当。假如我能办得到,他还可能赢一笔大钱呢。他确实让我失算了,不过这事不提也罢。”   他观察着投标的进程。涨到了一千块钱以后,行情就不行了;涨幅渐渐放慢。他等待着——继续观察。一个竞标的撤了,然后又是一个,又是一个。现在他加入进去投了一两次标。当出价降到十块钱一档的时候,他就加五块钱;有人跟着加了三块钱;他等了一会,然后猛抬了五十块钱,结果这袋东西归了他——标价是一千二百八十二块钱。全场爆发出一阵欢呼——却又停了下来;因为他站起来,举起一只手,开始讲话。   “我想说句话,请大家帮个忙。我是做精品生意的商人,我和全世界各地热衷钱币收藏的人们有生意往来。今天我买的东西原封不动就能赚一笔钱;不过,假如能征得大家的同意,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这些二十元面值的铅币每一块都当真金的用,也许更值钱。只要你们同意我的办法,我就把赚到的钱分一些给你们的理查兹先生,今晚,他那坚不可摧的诚实已经得到了如此公正和诚挚的认可。我准备分给他的那一份是一万元,明天我就把钱交给他(全场放声喝彩。可是那句“坚不可摧的诚实”却让理查兹夫妇涨得满脸通红;不过,这被当做了谦虚的脸色,所以不妨事)。如果你们能以绝对多数通过我的提议——我希望能有三分之二的人赞成——我将视为全镇的授权,我的要求仅此而已。只要上面有能激发好奇心并已让人不得不看的印迹,这种精品总是好卖的。现在,也许我能征得你们的许可,让我把这每一块假金币都印上那十八位先生的名字,他们——”   十分之九的听众一下子站了起来——连人带狗——这项动议在旋风般表示同意的喝彩和哄笑声中获得通过。   大家坐了下来;除了克莱·哈克尼斯“博士”以外,全体模范都站起来强烈抗议这个人的提议是恶意伤害,并且威胁要——   “请你们不要威胁我,”那个陌生人镇定地说,“我知道我自己有合法权利,从来不怕说大话吓唬人的。”(喝彩声)他坐下了。哈克尼斯“博士”这时看到有机可乘。他是当地两大富豪之一,另一位就是平克顿。哈克尼斯家开的简直就是造币厂,换句话说,他专卖一种风靡一时的药品。他作为一个党派提名的候选人,正在角逐议员职位;而平克顿正是另一党提名的候选人。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激烈角逐,正在日趋白热化。对于金钱,这两位都是狮子大张口;俩人都买了一大片地,各有所图;有一条新铁路即将修建,所以他们俩人都想在州议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这有助于划定对自己有利的路线;这场角逐可能是一票定胜负,胜者就可以发两三笔财。赌注不小,而哈克尼斯又是一个大胆的投机家。他恰好紧靠那位陌生人坐着。正当其他各位模范提出抗议、大声疾呼,被人们取笑的时候,他却凑过身子悄悄问道:   “这一袋东西你打算卖什么价钱?”   “四万块钱。”   “我给你两万块。”   “不行。”   “两万五。”   “不行。”   “三万吧。”   “价钱就是四万块;一分钱也不能少。”   “好吧,我给你。明天早上十点钟我到旅馆里来。这件事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咱俩私下见面。”   “很好。”于是那位客人站起来,向全场的人说:   “我看时间不早了。这几位先生的话不乏可取之处,不乏趣味,也不乏魅力;不过,如果大家不怪罪的话,我就先走一步了。承蒙大家同意了我的请求,多谢诸位的盛情。请主席替我保管这个口袋,等我明天早上来取,另外,这三张五百块钱的钞票,也请您转交理查兹先生。”钞票交给了主席。“九点钟我来取这口袋,十一点我会到理查兹先生府上交那一万块钱的余数。晚安。”   于是他溜了出去,撇下了正在大声喧闹的听众,喧闹声中夹杂着乱七八糟的欢呼声、“天王调”的歌声、不驯服的犬吠和“你——呀——决——呃——不是一个坏——唉——唉——蛋——阿——阿——阿门!”     4   回家以后,大家的祝贺和恭维把理查兹夫妇一直折磨到半夜。然后才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他们脸上挂着一丝悲哀,一声不响地坐着想心事。后来玛丽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这能怪罪咱们吗,爱德华——真能怪罪咱们?”她转眼望着躺在桌子上前来声讨的三张大钞;刚才来道贺的人们还在这儿满怀羡慕地看、敬若神明地摸呢。爱德华没有马上回答;后来他叹了口气,犹犹豫豫地说:   “咱们——咱们也是没有办法,玛丽。这——呃,这是命中注定。所有的事情都是命中注定。”   玛丽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他,可是他没有看妻子。停了一会儿,她说:   “从前我还以为被人恭喜被人夸的滋味挺好呢。可是——现在我觉得——爱德华?”   “嗯?”   “你还想在银行里呆着吗?”   “不……不想了。   “想辞职?”   “明天上午吧——书面的。”   “这样办也许最保险了。”   理查兹用两只手捧着脑袋,喃喃地说:   “从前,别人的钱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我手上,我心里从来不打鼓,可是——玛丽,我太累了,太累了——”   “咱们睡吧。”   早上九点钟,陌生人来取那只口袋,装在一辆马车里运到旅馆去了。十点钟,哈克尼斯和他私下交谈了一会。陌生人索要到手五张由一家都市银行承兑的支票——都是开给“持票人”的——四张每张一干五百元的,一张三万四千元的。他把一张一千五百元的放进钱包,把剩下总共三万八千五百元全都装进一个信封;还在信封里夹了一张在哈克尼斯走后写的字条。十一点钟时,他来到理查兹家敲门。理查兹太太从百叶窗缝里偷偷地看了看,然后去把信封接了过来,那位陌生人一言不发地走了。她回来时满脸通红,两条腿磕磕绊绊,气喘吁吁地说:   “我敢保证,我认出他来了!昨天晚上我就觉得从前可能在哪儿见过他。”   “他就是送口袋来的那个人吗?”   “十有八九。”   “如此说来,他也就是那个化名史蒂文森的了,他用那个编造的秘密把镇上的所有头面人物都毁了。现在,只要他送来的是支票,不是现款,咱们也就毁了,原先咱们还以为已经躲过去了呢。睡了一夜,我刚刚觉得心里踏实了一点,可是一看见那个信封我又难受起来。这信封不够厚;装八千五百块钱,就算都是最大的票子,也要比这厚一点儿。”   “爱德华,你为什么不愿要支票呢?”   “史蒂文森签字的支票!假如这八千五百块钱是现钞,我也认了——因为那还像是命中注定的,玛丽——我的胆子向来就不大,我可没有勇气试试拿一张签了这个招灾惹事名字的支票去兑现。那准是一个陷阱。那人本想套住我;咱们好歹总算躲过去了;现在他又想了一个新花招。如果是支票的话——”   “唉,爱德华,真是糟透了!”她举着支票,嚷了起来。   “扔到火里去!快点儿!咱们千万别上当。这是把咱们和那些人绑在一起,让大家都来耻笑咱们的奸计,还有——快给我吧,你干不了这种事情!”他抓过支票,正想紧紧攥住,一口气送到炉火里去;可是他毕竟是凡夫俗子,而且是干出纳这一行的,于是他停顿了一下,核实支票上的签名。不看则已,一看,他差点儿昏了过去。   “给我透透气,玛丽,给我透透气!这就像金子一样呀!”   “噢,那太好了。爱德华!为什么?”   “支票是哈克尼斯签的。这究竟是搞的什么鬼呀,玛丽?”   “爱德华,你想是——”   “你看——看看这个!一千五——一千五——一千五——三万四。三万八千五百!玛丽,那一口袋东西本来不值12块钱,可是哈克尼斯——显然是他——却当作货真价实的金币付了钱。”   “你是说,这些钱全都是咱们的——不只是那一万块钱?”   “嗯,好像是这么回事。而且支票还是开给‘持票人’的。”   “这有什么好处吗,爱德华?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看,这是暗示咱们到远处的银行去提款。也许哈克尼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这件事。那是什么——一张字条?”   “是呀。是和支票夹在一起的。”   字条上是“史蒂文森”的笔迹,可是没有签名。那上面说:   “我失算了。你的诚实超越了诱惑力所能及的范围。对此我本来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但是在这一点上我错看了你,我请你原谅,诚心诚意地请你原谅。我向你表示敬意——同样是诚心诚意的。这个镇子上的其他人不如你的一个小手指头。亲爱的先生,我和自己正正经经地打过一个赌,赌的是能把你们这个自高自大的镇子上十九位先生拉下水。我输了。拿走全部赌注吧,这是你应得的。”   理查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   “这好像是用火写的——真烫人哪。玛丽——我又难受起来了。”   “我也是。啊,亲爱的,但愿——”   “你想想看,玛丽——他竟然信得过我。”   “噢,别这样,爱德华——我受不了。”   “要是咱们真能担当得起这些美言,玛丽——老天有眼,我从前的确担当得起呀——我想,我情愿不要这四万块钱。那样我就会把这封信收藏起来,看得比金银财宝还珍贵,永远保存。可是现在——有它像影子一样在身边声讨咱们,这日子就没法过了,玛丽。”   他把字条扔进了火中。   来了一个信差,送了一封信来。   理查兹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纸念了起来;信是伯杰斯写来的。   在困难日子里,你救过我。昨天晚上,我救了你。这样做是以撒谎为代价的,但是做出这个牺牲我无怨无悔,而且是出于内心的感激之情。这个镇子上没有谁能像我一样深知你何等勇敢、何等善良、何等高尚。你心底里不会看得起我,因为我做的那件事是千夫所指,这你也明白;不过请你相信,我起码是个知恩必报的人;这能帮助我承受精神负担。   伯杰斯(签名)   “又救了咱们一命。还要这种条件!”他把信扔进火里。“我——我想真还不如死了,玛丽,我真想无牵无挂。”   “唉;这日子真难过,爱德华。一刀刀捅到咱们心窝子上,还要他们格外开恩——真是现世现报哇!”   选举日前三天,两千名选民每人忽然获赠纪念品一件——一块大名鼎鼎的双头鹰假金币。它的一面印了一圈字,内容如下:“我对那位不幸的外乡人说的话是——”另一面印的是:“去吧,改了就好。平克顿(签名)。”于是那场著名闹剧的残羹剩饭就一古脑儿泼在了一个人头上,随之而来的则是灾难性后果。刚刚过去的那次哄堂大笑得以重演,矛头直指平克顿;于是哈克尼斯的竞选也就马到成功了。   理查兹夫妇收到支票的一昼夜之后,他们的良心已经逐渐安稳下来,只是还打不起精神;这对老夫妻慢慢学会了在负罪的同时心安理得。不过有一件事他们还须学会适应,那就是:罪孽仍有可能被人觉察的时候,负罪感就会形成新的、实实在在的恐怖。这样一来,负罪感就以活生生的、极为具体而又引人注目的面貌呈现出来。教堂里的晨祷布道是司空见惯的程序,牧师说得是老一套,做的也是老一套。这些话他们早就听过一千遍了,觉得都是废话,和没说一样,越听越容易打瞌睡;可是现在却不同了:布道词好像成了带刺的檄文,好像是指着鼻子骂那些罪大恶极而又想蒙混过关的人。晨祷一散,他们尽快甩开那些说恭维话的人,撒腿就往家里跑,只觉得寒气一直钻到骨头缝里,这种感觉——一种影影绰绰、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恐惧,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碰巧他们又瞥见了在街角处的伯杰斯先生。他们点头和他打招呼,可他没有搭理!其实他是没有看见,可他们并不知道。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呢?可能是——可能是——哎呀,可能有好多层可怕的意思。也许他本来知道理查兹可以还他一个清白,却不动声色地等待时机秋后算账?回到家里,他们忧心忡忡,不由得猜想那天晚上理查兹对妻子透露伯杰斯无罪的秘密时,他们的佣人也许在隔壁房间里听见了;紧接着,理查兹开始想像当时他听到那个房间里有衣服窸窸窣窣的响声;接下来他就确信真的听到过。他们找个借口叫莎拉来,察言观色:假如她向伯杰斯先生出卖了他们,从她的行为举止就能看得出来。他们问了她几个问题——问得不着边际、前言不搭后语,听起来毫无目的,让那姑娘觉得这对老夫妻一定是让飞来横财冲昏了头脑。他们用犀利的目光紧紧盯住她,把她吓坏了,事情终于弄假成真。她满脸通红,神经紧张,惶恐不安。在两个老人眼里,这就是做贼心虚的明证——她犯的总归是一桩弥天大罪——毫无疑问,她是一个奸细,是一个叛徒。莎拉离开以后,他们开始把许多毫无关联的事情东拉西扯,凑在一起,得出了可怕的结论。等到形势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理查兹忽然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的妻子问:   “唉,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那封信——伯杰斯的信!话里话外都是挖苦,我刚刚明白过来。”他复述着信里的话,“‘你心底里不会看得起我,因为我做的那件事是千夫所指,这你也明白’——啊,现在再清楚不过了,老天保佑吧!他知道我明白!你看他字眼用得多有学问。这是个陷阱——我瞎了眼,偏要走进去!玛丽,你——?”   “唉,这太可怕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他没把你的那份假对证词还给咱们。”   “没有——他是要攥在手里整治咱们。玛丽,他已经跟别人揭了我的底。我明白——我全明白了。做完晨祷以后,我在好多人脸上都看出这层意思来了。啊,咱们和他点头打招呼,他不搭理——干过什么他自己心里有数!”   那天夜里请来了大夫。第二天早上消息传开,说这对老夫妻病得很厉害——大夫说,他们是因为得了那笔外财过于激动,再加上恭喜的人太多,贪了点夜,积劳成疾了。镇上的人都真心实意地为他们难过;因为现在差不多只剩下这对老夫妻能让大家引以为荣了。   两天以后,消息更糟了。这对老夫妻脑子有了毛病,做起了怪事。据hushi亲眼所见,理查兹摆弄过几张支票——是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