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序    马克·吐温(1835—1910)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①(1884,简称《哈克》)是美国文学中的珍品,也是美国文化中的珍品。十年前(1984),美国文坛为《哈克》出版一百周年举行了广泛的庆祝活动和学术讨论,也出版了一些研究马克·吐温,特别是他的《哈克》的专著。专门为一位大作家的一本名著而举行如此广泛的纪念和专门的研究,这在世界文坛上也是少有的盛事。   这是因为《哈克》的意义不一般。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之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②其他的名家象埃略特、屈里林、巴灵顿、福克纳等,都有类似的评价。经过百余年的历史检验,《哈克》之为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世界名著,殆已成定论。   《哈克》的意义,事实上已变超出文学的领域而成为美国文化的珍品。在20世纪,电影、电视等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社会风尚、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迁,其影响之大,常使世人为之惊叹。这在美国尤其如此。而回顾美国的电影史,自从第一架活动电影机于1895年发明,百年来却一直偏爱马克·吐温迷人的小说,尤其是《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美国电影界在1900年便拍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黑白片。1917年拍了《哈克与汤姆》黑白片。1920年又拍了《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黑白片。拍片的公司为著名的派拉蒙电影公司,导演为著名导演威廉·特蒙特·泰勒。哈克由路维斯·索琪卡勃扮演,“国王”由汤姆·奥·贝茨扮演,“公爵”由考拉尔·亨佛莱扮演,杰姆由乔治·李特扮演。当时的《纽约时报》对影片作了好评。   --------   ①关于马克·吐温的生平,参阅附录《年表》。   ②海明威《非洲的青山》,纽约,1935,22—23页。   在市场经济国家,观众、票房价值决定电影公司的选题。观众并未满足于看过一次《哈克》就算了。于是在第一部黑白片以后的十一年,同一个公司再一次拍了《哈克》,全长73分钟。在这以后八年(1939),另一家公司,米高梅公司又拍了《哈克》,这一次扮演哈克的乃著名童星密克·隆尼。同一个公司(米高梅),在21年后(1960),第一次把《哈克》拍成彩色片,由埃迪·霍格斯扮演哈克。又14年以后(1974)美国艺术家——读者文摘拍了彩色片《哈克》。从1920年到1974年,历时半个世纪,同一部小说《哈克》,在美国拍成黑白片与彩色片,前后达五次。一部文学名著,成为文化上如此被热爱的珍品,也许还不多吧①。   --------   ①贝里·佛伦克《拍成电影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载《批评家论哈克·芬——百年纪念评论选1884—1984》,纽约,1984,271页。   意味深长的是,马克·吐温的作品,包括《哈克》,不仅成了美国文学与美国文化的珍品,也为俄国人所喜爱。据一个资料记载,从二十年代的早期到四十年代,在前苏联发行的马克·吐温的作品,达3,000,000册之多①。美国的苏联文学专家第明·勃朗教授说,“在苏联,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②。”有意思的是前苏联还把《哈克》拍成电影,那是1973年的事。虽然当时还是冷战的年代,苏联著名的电影制片厂——莫斯科电影制片厂,把《哈克》拍成了电影。导演为著名导演乔治·纳·丹尼莉娅。哈克由小学四年级学生十一岁的卢马·马第亚诺夫扮演。场景摄于第聂伯河上和波罗的海地区(原立陶宛)。当地的大河及河上市镇,颇类似密西西比河上的风光③。   此外至少有两次拍成电视,一次是1975年,又一次是1978年②。   另外象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电影公司在1965年把《哈克》拍成三集彩色的教育电影。1975年,ABC电影公司拍了90分钟的《哈克》彩色片。1978年,西克——苏恩名著出版公司拍了97分钟的《哈克》彩色片。   --------   ①同①353—354页   ②同①   ③②《百年纪念评论选》,271页。   凡是这些都表明了《哈克》既是美国文学珍品,又是美国文化珍品,并影响及于世界各国。而且从文化的视角看待文学名著,并非停留于文学本身,或停留于某些政治考虑而成为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美丑善恶等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迁发生强大影响的东西——这样的文化审美的观念正逐渐风靡世界。   是什么样的艺术魅力使美国和世界各国的读者如此喜爱《哈克》呢?是它给美国和世界各国的读者打开了一个独特的富于美国式幽默气质的心灵世界,一个西部开发时期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进行豪迈拓殖时幽默气质的心灵世界。幽默逗人发笑,幽默蕴含着智慧,幽默乃机智的闪光。这样的幽默与塞万提斯笔下没落骑士阶级战风车的幽默又不一样,乃是美国“西进”与“南下”声中千千万万勤劳的老百姓——这些强者在生活中的表现。它启发人笑着面对人生,面对坎坷曲折,怀着活泼泼的生机,开拓前进,因而是独特的,是美国式的,平头百姓的。作品迷人的奥秘也许正在于此。   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学传统以温柔敦厚见长,现代则以热情抒发见长,因而中国读者对《哈克》中活泼泼的幽默,由于审美习惯反差的原因,感受反倒会特别敏锐,也能得到特别强烈的审美享受。书一打开,就读到哈克、汤姆等这些孩子结成“强盗帮”,写了血书,效法罗宾汉这类英雄好汉,敢于“拦路抢劫”,敢于“杀人”。一次得到密报,有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带着二百只大象,六百头骆驼,一千多头驮骡,载满了珍宝,经过附近一座山岭。这伙“强盗帮”便埋伏在林中,一声令下,冲下山去。可是哪里有什么大象、骆驼的影子,只是一群教会办的主日学校的小学生在野餐,被他们冲散了。原来“强盗帮”成立了一个月光景,“既没有抢人,也没有杀人,只是当作那样罢了。”可这“当作那样”的幽默,既是孩子们的心态的真实写照,又闪耀着当年开拓者的孩子们粗犷、豪迈的心灵世界,多么使人神往。   儿童如此,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当年这些时代的弄潮儿粗犷的幽默气质,更是被作者描写得淋漓尽致:哈克从自己的木筏子上跳下水去,泅近一个大木筏,偷偷爬上去,在一片黑暗中偷听到一个水手在边跳边唱,①“喔——嚯!我是当年从阿肯色州荒野上来的铁下巴,铜肚子,骑铜马,杀人不偿命的老牌魔王!……一顿早饭要吃十九条鳄鱼,一桶威士忌酒。有病的日子里,一顿要吃一筐响尾蛇,外加一个死人!我瞧一眼,能叫千年岩石裂成两半。……”“西进”声中流传于边疆的歌词,何等活灵活现地表现了拓殖者与水手们的豪迈、粗犷的气概与幽默的气质。   --------   ①见《附录》(一)(《在木筏子上》)   从原文欣赏《哈克》的读者,也许可以仔细琢磨一下“国王”口里把那个Bridgewater公爵(勃里奇华特公爵)念成了Bilge-water公爵,(毕奇华特公爵)有何等魔法般的妙用。两三个字母之差,“桥下之水公爵”念成了“舱里之水公爵”——桥下的活水清又清,可船舱里的积水——水手们和水上人家都知道,那是脏又臭。这样的幽默叫人发笑,给人愉悦,又表现了鄙弃之情,叫人在幽默中潜移默化,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这种马克·吐温式的、当年美国式的幽默,在世界文学史上曾独领风骚,今天有些人也许还体会得有所不足,因而重温一下马克·吐温当年独到的见解,可能是有益的,马克·吐温在写完《哈克》后的一年(1885),在其《怎样说故事》这个名篇中说:   我并不自夸懂得一个故事应该讲些什么,我只是能自称懂得一个故事应该怎么个讲法。因为这么好多好多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和那些讲故事的行家里手在一起。   故事有各种各样,不过其中有一种最难驾驭,——幽默的故事。我主要谈的正是这么一种故事。幽默的故事是美国的,喜剧的故事是英国的,机智的故事是法国的①。   --------   ①克里恩斯·勃洛克斯、R.W.B.路易斯、洛勃特·华伦主编《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1973,卷二,1202页。   试读《哈克》,从儿童们的结成“强盗帮”开始,接着写杰姆的迷信与自吹;哈克“爸爸”的酒疯;哈克假死与逃到河上;哈克失散重聚后对杰姆的作弄;河上巡逻队的盘查和哈克的妙计;男扮女装;“国王”与“公爵”的洋相;“打冤家”;哈克的告发信与拼着下地狱;“国王”“公爵”欺侮弱女子与棺材藏银;汤姆导演的效法王公贵族式的地狱。幽默的插曲,有如夏夜的星星布满天空,读者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苦笑,人间烦恼为之一扫,而智慧的闪光,在愉悦中把读者的心胸照亮。   也许有些读者不理解马克·吐温在卷首写的出于虚构的《通令》:“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的指示,……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有的读者或者由于缺乏幽默感,或者对马克·吐温的幽默风格缺少了解,对这样的《通令》可能感到莫名其妙,感到迷惑。殊不知这正是马克·吐温开宗明义便向读者披露其情怀:这将是一个幽默的故事。言在此而意在彼,原本是一种幽默的手法。   马克·吐温的幽默,只是为了逗人发笑,为幽默而幽默么?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驰名世界的大作家马克·吐温?千百年来,从古到今,也从来没有过这样为文学而文学的大作家。反话正说,恰恰是为了点出幽默中一片苦心。   恰恰正是马克·吐温,而不是别人,在《自传》中说,“有人说,一本小说纯粹只是一部艺术品,如此而已。在小说里,你决不要布道,决不要说教。也许小说是这样,但幽默却并非如此。幽默绝不可以教训人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要永远传下去,必须两者兼而有之。”①   《哈克》之所以“不朽”,正因为它通过对一个14岁孩子的描写,在幽默逗笑声中酣畅淋漓地写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与灵魂。马克·吐温说得好:“……一个外国人可以复制一个民族的外貌……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能理解它的内在内容——它的灵魂、生活、语言、思想……只有一个专门家,他具有足以理解人民的灵魂与生活,并把它原原本本地描述出来的资格——这就是民族小说家。”②   --------   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330—331页。   ②《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97—98页   这是马克·吐温在写《怎样讲小说》这个名篇的同一年写的,也就是写了《哈克》以后的那一年写的(1885)。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是美国文论史上的珍宝,题目叫做《保尔·布尔热关心我们什么》。美国有些研究者反倒对此不大重视,而前苏联学术界倒是很重视。认为是马克·吐温文论的另一个名篇,这是对的,并且以这篇文章来照亮有关《哈克》的探索与研究,那才是正路,而文本主义与庸俗社会学就对此无能为力了。   要找出《哈克》为何不朽,自然并非易事,一部经历了百年的《哈克》批评史,其中有大量的论争性文章为此而发。意味深长的是一次著名的论争:“《哈克》的伟大在哪里?”论争的一方为两位名家:美英现代主义奠基人之一、《荒原》的作者T.S.埃略特和新批评派理论家莱昂纳尔·屈里林;论争的另一方是莱奥·玛克斯等一批后起之秀。屈里林的文章题目便是《哈克尔贝里·芬的伟大之处》(1948),说《哈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书,因为它“写的一个(密西西比河之)神——一个有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的那种力量,对有道德观念的想象力来说,它仿佛蕴含着一个伟大的道德观念,而哈克乃是这河神的仆人。”《哈克》可说是“与人的卑琐相比,对河之神的美、神秘、力量一曲伟大高尚的颂歌。”T.S.埃略特对此表示同感(1950)说“全书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孩子,一个是大河”,“那个孩子正是大河的精神所寄托的。”两位大师还都为全书结尾写得差而辩解。莱奥·玛克斯敢于对两位大家的观点提出质疑,说屈里林和埃略特“对大河的作用那种不无夸张的想象,表现了他们对全书主题所在、中心所在何等忽视。”还说他们对结局的败笔辩解,那是没有看到,结尾这样写法,使得“全书中最为严肃的寓意成了儿戏。总之,结局成了一场滑稽戏,而全书的其余的部分则并非如此。”玛克斯指出,两位大师“对全书所写的对自由的追求何等轻视”。①这场论战启人心智,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新批评派这种过于侧重文本、技巧、技法在方法论上的狭隘性,而新批评派称霸美国文坛达半个世纪,至今仍影响不小。   具有强大艺术魅力的全书主题——对自由的追求——并非是抽象的,而是充满了时代气息。可能有些读者对卷首的书名下面写明的话漫不经心。作者在这里特意标明了故事情节发生的地点与时间。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时间:40到45年前。按照小说末一页所标明的,全书完稿于1884—1885年。据此推算,故事写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杰克逊(总统)时代(有人把杰克逊时代界定为从1828—1848年)。   --------   ①俱见诺顿版《哈克》的资料,310—341页   《哈克》的专家安特鲁·杰·霍夫曼在《马克·吐温作品中的主人公及其天地》中个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说:“在个性、心态、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赫克》中的世界真切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到美国访问过的人所记录下来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马克·吐温对历史真实的描绘通过一幅精彩的画面而表现了出来,其对于时代生活的细节的极端重视使人惊叹。”“跟我们心目中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非常吻合”,“赫克是放在现实主义的天地中加以描绘的”,“这个天地充满历史感,是历史真实的现实主义描写,写的是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的美国。”“那个时代的美国人的理想,他们的希望及其潜在的梦想,可以从我们传统的英雄赫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哈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哈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②旭克雷在1960年的《哈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哈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③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哈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   ①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②《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③同①400—404页。   全书就是从哈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哈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哈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哈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哈克走出家庭,流亡河上,甚至不惜假死,所谓虽九死而犹未悔,当然不是一般地耍孩子脾气,而是对旧的一套文明的反感与厌恶。正如普烈乞待所说,“哈克的童年也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所以连比较保守的文艺理论家屈里体也承认“《哈克》实乃一部颠覆性的书(asubversiveCbook)。”①   --------   ①诺顿版《哈克》资料部分,316页。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正是由于写的是哈克对家里老的一套古板的文明规矩与教会办的主日学校桎梏心灵的那一套行为规范的厌恶与反抗。作品写一个十三四岁的穷孩子仿佛调皮捣蛋,连进出都不走大门,而是从楼上窗口里爬进爬出,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实则写他勇于反抗(假死),勇于开拓,勇于冒险。只身一人,敢于逃上小岛,搭窝棚,生篝火,钓鱼为生。小小年纪,成了小岛的主人;小小年纪,在大河之上,出生入死,没有叫过一声苦;永远前进,没有后退过一步。叫美国和世界的读者入迷的正是当年西部拓殖者、淘金者与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孩子们这样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这种开拓的精神,这种创业精神,这种美国人非常珍惜的个人首创精神,不是美国文明史上新的文化的萌芽又是什么呢?   叫读者入迷的是当年边疆与大河之上平头百姓家的孩子们对人性、人道的追求。“国王”和“公爵”对河上老百姓的欺骗与讹诈;对弱女子的冷酷欺诈的掠夺,河上世族人家“打冤家”的愚昧与残酷,由作者以幽默之笔,描叙得淋漓尽致,也可说是丑态百出。而与此对照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的下一代穷孩子对一种合乎人性、人情、人道的社会的向往。哈克这个穷孩子对“国王”与“公爵”的鄙弃,以及为了搭救险遭陷害的姑娘,巧施妙计,把金币藏在棺材里,这样秉性善良、正直、富于同情心而机智的穷孩子哈克的形象,不正是一种新的文化所孕育的一代么?能不迷人么?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当然更表现于当年白种人穷孩子哈克搭救黑奴杰姆的曲折经过与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显然是作品的核心部分。它写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对民主社会的追求,也写了对解放黑奴的觉悟过程。这方面的描写可说是震憾人心的重大主题找到了富于高超技巧技法的艺术形式。整个故事迂回曲折,分三个层次,奔向高潮。作品从哈克对黑奴杰姆既同情又加以戏弄写起。河上惊涛骇浪中失散后,哈克一度戏弄杰姆,后来深感惭愧,认识到这么戏弄人“太卑鄙了,恨不得用嘴亲亲他的脚”,“再也不出坏主意骗他了”(十五章),这是第一步。后来在河上遇巡逻队盘查逃亡黑奴,哈克本来深悔自己不该帮黑奴逃跑,觉得对不住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决心把船划列岸边上岸去告发杰姆。可巡逻队在河上逼近盘查时,哈克却由不得自己原来的盘算,推说自己船上是个生天花的白人,巡逻队深怕传染上天花,吓得落荒而逃(十六章),这是第二步。最后,哈克思前想后,下定了决心,写好了向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告发杰姆的一封信,还觉得自己写了告发信后不再负罪了,一身轻快了,深庆自己最后没有弄错了方向,没有“走进了地狱”。可是他又不禁想到了杰姆的种种好处,刚才写好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全身直发抖,终于把信一撕,一边说,“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哈克成了搭救杰姆挣脱奴隶桎梏的一名战士,一个种族平等与民主理想的体现者(三十一章),这也是全书高潮所在。   这样的描写不仅艺术上是高超的,而且真切地写了一个白人家穷孩子觉悟提高的过程。它没有写哈克一开始就是个包打天下的废奴主义者。哈克从一般地同情黑奴,又轻视黑奴、时或戏弄黑奴,到认识到黑人杰姆的高尚人品,为了解救他,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其间有个曲折的过程。马克·吐温自己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自传》中说,“我做小学生的时候,并不厌恶黑奴制度,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我耳朵里没有听到谁责难过它。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上帝认可的,说这是一件神圣的事,要是怀疑者心里有疑惑,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①事实上,密苏里当时便是一个政府许可的蓄奴州。并且,在南北战争以前,认为蓄奴乃理直气壮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哈克》中所写哈克的爸爸,虽为穷苦的白人,却认为蓄奴乃天经地义。他自认为比黑人教授还高明,认为黑人竟可以有选举权,竟可以投票,那还成什么天下。可见当年废奴的斗争是艰苦的,马克·吐温的描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而符合历史真实又找到了高超的艺术形式的描写,并且每一步洋溢着幽默,其艺术魅力自然特别强大。这样的写法并且对于一般普普通通的人的审美教育意义也特别真切。这种描写也表明了,哈克的童年,追求民主理想的童年,恰恰正是美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这样的描写能不迷人么?   --------   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第二章。   能认为《哈克》的意义只是旨在实现黑奴解放战争以前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亦即开拓创业、人道、民主的追求么?当然不是。作品写的是1826—1845年的事,但写成于1884—1885年。在动笔写的7年间(1876年、1879—1880年,1883年),南北战争已经打过了,黑奴制基本上废止了,在某些意义上,开拓、创业,个人首创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重人性、人情、人道的风尚有所进步,民主的事业有所前进。但是穷白人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实现了么?《赫克》的创作主体马克·吐温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创作的心态,只限于对40—50年前旧时美国的回忆么?   马克·吐温在完稿时已成长为美国文坛的巨人。他目击了40—50年间美国历史的发展变化。在写《哈克》前两年,便已写出了《镀金时代》。他写出了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美国、发财狂潮旋卷了一切的美国,实际上只是表面上镀了薄薄的一层金,里面却是包的一堆废铜烂铁,美国社会原来是个腐朽的社会。古往今来,曾有哪一个作家,给自己生活着的时代起了一个如此深刻而隽永、如此幽默的名字,并且为当时人们所认同,并为史家所接受呢?在写了《哈克》后的五年(1900),马克·吐温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写出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哈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哈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哈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①。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哈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哈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②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哈克,“用的是哈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哈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③   --------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②《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③《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哈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哈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哈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哈克》全书末一段哈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①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哈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哈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索亚的伙伴)①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②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③   --------   ①《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   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②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③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   ------------------ 通令   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①的指示,特发布命令如下:   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   --------   ①G.G,可能指GeneralGrant(格兰特将军)。这里说奉G.G的指示,发布命令,既为游戏文章,表现了作者以及本书特有的幽默风格,又含义深长。格兰特在南北战争时为北方联邦军名将,战后(1882~1885)任美国总统,乃马克·吐温好友。他从未担任过兵工署长,吐温戏称奉了他的指示发布严肃的命令,实属戏谑性质。《通令》表明作者反对说教,仿佛主张纯粹为了愉悦读者,实则旨在使读者在审美愉悦中得到启迪。这样,其审美作用与启迪作用反倒会更大。   ------------------ 作者说明   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派克县”一般性的土话以及这个县土话中四种略有变化的分支。这些不同色彩的差别,并非作者随意或想当然地构造出来的,而是严谨苦心地记录的结果,是由于作者通晓这些方言土语,因而是确实可靠的。   我所以作这样的说明是因为如果不加说明,读者便可能以为所有这些人物都想说同样的话,而又没有能做到,那就不符合事实了①。   --------   ①吐温在本书中大量采用方言土语是本书的特色之一。这大大有利于生动地表现各地的地方色彩和黑人的种族色彩,也大大有利于表现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适当地采用方言土话以铺叙情节,刻划人物,而不是单用叙述人语言这一种语言,这乃是文学史上一大进步。   本书出版时,适值方言土话进入美国文学作品达到了“高潮”时期。同类作品有1869年的斯托夫人的《老乡亲》,1871年她的《赛·劳逊的炉边故事》;爱德华·曷格尔顿1871年的《校长》;勃勒特·哈特1870年的《咆哮营的幸运儿》。这些被通称为“乡土文学”,其功绩在于打破了东部作家高雅文学的垄断,更贴近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促进了美国文学的繁荣。可见吐温此书采用方言土语,并为此在卷首发表一个说明,促请读者在开卷前便注意到本书这个特色,其意义非同一般。这样重视方言土话以突出人物的个性化以及地方色彩与民族色彩的特色,一直影响到今天美国的文学作品。   对方言土语这个特色,要在翻译中严格遵循原作的一字一句加以表现,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外语言不同,如果硬译,结果可能使读者读不下去,并使文学的特色几乎完全消失。过去已有的译本,有的只好完全放弃表现方言土话这个特色,有的只表现黑人(杰姆)土话的某些特色,对于白人的方言土话特色,难以表现,只好放弃。这个译本采取后一种路子,并适度地加以变通,以既表现黑人(杰姆)性格,又不致伤害作品的文学性与鉴赏中的可读性为原则。   阅读原文的读者、如果对本书中的方言土语感到兴趣,可参阅Harold Beaver《Huckleberry Finn》Unwin Critical Library,London,1987,中的有关资料。   ------------------ 第一章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本大体上讲实话的书,有些是生发开来的,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   ①为本书的姐妹篇,参阅有关本书故事的地点、时间的注。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那个山洞里的钱,这一下了。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灿灿的。把钱堆了起来,乍一看,好不吓人。后来,由撒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我们俩每人每天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这样——真是多得叫人没法办。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做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学文明规矩①。可是一天到晚,耽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那么刻板,那么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我就溜之大吉啦。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可是汤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我,说他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过得体体面面,就可以参加他们一起,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把我叫做一只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别的许多名称,不过,她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我实在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直冒汗,憋得难受。啊,这么一来,那老的一套就又重新开始啦。寡妇打铃开饭,你就得准时到。到了饭桌子跟前,你可不能马上吃起来,你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来,朝饭菜叽哩咕噜挑剔几句,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说,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一样,各样菜和在一起烧,连汤带水,味道就格外鲜美。   --------   ①“教我学学文明规矩”(sivilizeme,——应为civilizeme,作sivilizeme乃哈克讲的密苏里土话的发音)。哈克后出走河上,反对这类“文明规矩”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既为哈克主导性格所在,亦为全书主旨所在。全书末了一句为了反对“学学文明规矩”因而不愿回家,准备继续远走新区,这回应了本书开宗明义点出的话。可见反对当时“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黑奴制的思想,这两者一起贯串全书。参普烈乞特《美国第一部本土产生的杰作》(1941),载英格《哈克·芬评论资料集——百年纪念评论选》(1984)   吃过晚饭,她就拿出她那本书来,跟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①。我急得直冒汗,急着要弄清楚一切有关他的事。不过,她隔了一会儿才点明摩西是死了很久很久的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操什么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   --------   ①《旧约·出埃及》,第二章。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代,摩西率领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   没有好久,我就想要抽烟,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么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岔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么做的嘛。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细挑身材的老小姐,戴一付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啃了近一个钟点,寡妇这才叫她歇口气。我实在再也熬不住了。可是又是闷死人的整整一个钟点,我实在烦躁得不行。华珍小姐会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搁在那上边,哈克尔贝里。”①“别闹得嘎扎嘎扎响,哈克尔贝里,——坐坐正。”一会儿又说,“别这么打呵欠,伸懒腰,哈克尔贝里,——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讲到有关那个坏地方②的一切。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在那里,她就气坏了。我可并非心存恶意,我心里想的只是到个什么地方走动走动,我心里想的不过是换换环境,我决不挑三拣四。她说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全是下流坯说的话。要是她啊,她死也不肯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可是要活得规规矩矩,为了好升入那个好地方③。啊,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干那样的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因为一说出口,就只会惹麻烦,讨不到好。   --------   ①乃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全名为Huckleberry Finn马克·吐温自称,“芬”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Jimmy Finn的姓。但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Tom Blankenship的,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参皮佛《哈克尔贝里·芬》,伦敦,1987,10、16页)。   哈克尔贝里,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色彩与平民色彩。哈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至叛逆性格、不是偶然的(参汤姆斯·英格《百年纪念评论选》,纽约,1984,327页)。   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哈克·芬’是因为这个名字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哈克”发音与“马克”相近;“芬’发音与“吐温’相近(参《百年纪念评论选》327页)。哈克·芬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含意深长的。   ②指地狱。   ③指天堂。   她话匣子既然打开了,便不停地说下去,把有关那个好地方的一切,跟我说得没完没了。她说,在那边,一个人整天干的,只是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如此这般,永永远远如此。因此我对这一些不怎么挂在心上,只是我从没有说出口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会去那里么,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听了这个话,我满心欢喜,因为我要他跟我在一起。   华珍小姐不停地找我的岔子,日子过得又累又寂寞。后来,她们招了些黑奴①来,教他们做祷告,然后一个个地去睡觉。我上楼走进我的房间,手里拿着一支蜡烛,放在桌子上,然后在一张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存心拣些有劲儿的事想想,可就是做不到。我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②。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树叶在满满作响。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远处,正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嚎叫。还有那风声正想要在我耳边低声诉说,只是在诉说着什么,我捉摸不透。如此这般,不由得我浑身一阵阵颤抖。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声响。这个鬼,每逢他要把存在心头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于是在坟墓里安不下身来,非得每个夜晚悲悲切切地到处飘飘荡荡。我真是丧魂落魄,十分害怕,但愿身边有个伴。一会儿,一只蜘蛛爬到我肩上,我一抹,抹到了蜡烛火头上。我没有动一个指头,它就烧焦了。不用别人告诉我,我也明白,这可是个不祥之兆,我认定准要有祸事临头。我便十分害怕,几乎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就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划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想头发给扎起来,让妖怪不能近身。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人家把找到的一块马蹄铁给弄丢了,没有能钉在门上,才这么做的③,可从没有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也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   --------   ①此处第一次写到死,也是本书开宗明义便写到死,结合全书其它部分的描写,表现了哈克对死的敏感性,也使全书在幽默戏谑中透出了黯淡冷峻与悲凉气氛。   原文是nigger,黑人或黑奴,可以无贬义,也可以有贬义,因人因地因上下文而异。据诺顿版注、用nigger这个词,在蓄奴州里、未必有恶意,而是一般指奴隶。从全书看,一般往往有贬义。   ②诺顿版注:马克·吐温经常提到的一个主题是个人的极端孤独,而有关童年哈克在这方面的描写,尤为突出。这从下面描写的树林子里和河上一片荒凉景象,可以想见。此外,哈克的迷信心理,是当时儿童普遍的心理,也是当年拓殖过程中边疆地区普遍的心态。   ③当时迷信,找到一块马蹄铁,即说明要交好运;丢了它,就要倒楣。   我坐了下来,浑身直打颤,取出我的烟斗,抽了一口烟,因为屋子里到处象死一般静,所以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隔了好一会儿,我听到远处镇上的钟声敲响。噹——噹——噹,——敲了十二下。——然后又一片寂静,——比原来还要静。不久,我听到一根枝桠折断声,在那树丛的黑暗深处——啊,有什么东西在响动。我一动也不动地坐着静听。我立刻听到隐隐约约从那边传来“咪——呜,咪——呜”的声音,多好啊!我就发出“咪—呜,咪—呜”声,尽量越轻越好。接着,我吹熄了蜡烛,爬出窗口,爬到了棚屋顶上。再溜下草地,爬进树丛。千准万确,汤姆正等着我哩。   ------------------ 第二章   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小道,朝寡妇园子尽头往回走,一路上弯下身子,免得树桠子擦破脑袋。我们走过厨房时,我给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名叫杰姆的①,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仔细听了一会儿。接着,他说,“谁呀?”   --------   ①企鹅版注:杰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叫做丹尼尔的。马克·吐温曾夸他品性好。   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尖走下来,就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也没有响动,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拢。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动手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了,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中间,又痒起来了。真是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就是如此这般。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仪,或是明明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杰姆在说:   “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哩。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等到再听到响声才息(歇)。”   这样,他就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靠着一棵树,两脚往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过我没有抓。接着,我鼻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发痒。我真不知道怎样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难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六七分钟。接着,我身上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得气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   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开去。爬了十步远,汤姆在我耳朵边低声说,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这样好玩儿。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将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杰姆说不定会醒,会跟着来。不过汤姆要冒一冒险,这样,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想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静,感觉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   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   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   ②指密西西比河。   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   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   “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索亚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   “这儿的哈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   ②诺顿版注:乃哈克尔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   “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哈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   “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   “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   “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   “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   “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   “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哦,说说很容易,汤姆·索亚。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   “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   “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   “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   “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   “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   “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索亚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   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   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   ------------------ 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为了衣服的事,我被华珍老小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呢,她倒没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土搞干净了,一脸难过的样子。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话,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华珍小姐把我领到那间小房间里,还做了祷告①。不过祷告没有什么实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求什么,就能得什么。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钓鱼钩,钓鱼竿对我有什么用?我为了钓鱼钩,祷告了三四次,可就是无法搞得灵验。有一天,我请求华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过她说我可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可没有说。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个道道来。   --------   ①诺顿版注:《圣经》上说,“祷告时,要进你的内屋。”华珍小姐严格按照《圣经》行事。   有一回,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想了好一会儿。我自个儿盘算盘算,要是一做祷告,求什么就有什么,那么,教堂管事威恩为什么没有能讨回他买猪肉丢掉的钱?寡妇为什么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器的鼻烟盒子呢?华珍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不,我对自个儿说,没有那么一回事。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得了祷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对我可太难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对我讲了——说我务必帮助别人,该为了别人竭尽一切,并且随时随地照看他们,从不想到自己。据我推想这包括华珍小姐在内。我进了树林子里,在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了好长一个时辰,可是我看不出这样琢磨有什么好处——除了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为这个操什么心,还是随它去吧。有的时候,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去,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能叫小孩子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华珍小姐也许会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这样看来,是有两个上帝。一个穷光蛋,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不过,要是给华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归顺寡妇那个上帝划得来,只要他肯收我,尽管我不明白,他怎样能比他过去那么样的更好些,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贱,脾气又坏①。   --------   ①诺顿版注: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常常思考宗教问题。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对之运用喜剧性的评论。   至于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了。这样,我也乐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而我呢,只要有他在一起,总是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说是在离镇上十二英里那边。他们说,反正是他,没错。说淹死了的那个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着破烂的衣衫,头发长得出奇——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样——不过从脸上就看不出什么了,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脸就不象脸了。人家说,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安葬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舒坦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决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不希望他会回来。   如今有一个月光景,我们还是玩充当强盗那码子事儿。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哥儿们一个个全都退出了。我们并没有抢劫过什么人,我们并没有杀过什么人,不过是装成这样罢了。我们总是从林子里跳将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菜蔬运往菜市场去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做“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做“珍宝”。我们会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我们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哥儿们,手里举着一根正燃着的火棍,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做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的)。接着,他说他获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随带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才只四百个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个伏击,把这伙子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需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得把刀枪全都擦洗好,准备一切。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这些东西原本是那个料,不过是一堆灰烬罢了。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这么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啊,大象啊之类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一得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不见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见骆驼,不见大象。就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冲进了洼地。不过东西呢,我们什么也没有捞到,就只是一些炸面包、果子酱。朋·罗杰斯总算捞到了一只破旧的洋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小册子。接着,他们的老师赶来了,我们只能把一切全扔掉,赶快溜走。我可没有见到什么钻石。我也对汤姆·索亚这么说了。他说,反正那里一驮驮有的是。他还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哩,还有大象哩,还有其它等等的。我说,怎么我看不见啊?他说,只要我不是这么笨,并且读过一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这么问了,就会懂得了。他说这是魔法搞的。他说,那儿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宝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过,我们还有敌人,他把他们叫做魔法师,是他们,把整个儿这一切这么一变,变成了主日学校,就只是为了存心捣鬼。我说,那么好吧,我们该干的就是要去寻找那些魔法师了。汤姆·索亚说我真是个呆脑壳。   “那怎么行,”他说,“一个魔法师能召唤出一大批精灵。在你们还没有来得及喊一声哎哟,他们就能把你们剁成肉酱。   他们的身子有大树一般高,有一座教堂那般大。   “啊,”我说,“要是我们能让一些精灵帮我们那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把那群人打垮了吧?”   “你怎么能搞到他们呢?”   “我可不知道。人家又怎么能搞到他们的呢?”   “啊,他们把一盏旧的白铁灯或者铁环那么一摸,精灵们便在一阵阵雪声隆隆、一道道电光闪闪、烟雾腾腾中,呼的一声涌现了。然后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马上干什么。要他们把一座炮弹塔从塔基上拔起来,或是要他们用皮带抽打一个主日学校监督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在他们看来,那都不在话下。”①   --------   ①诺顿版注:上边这些记叙,仿自《天方夜谭》(关于神灯)和十七世纪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既表现汤姆的心态,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对幼时读书的美好回忆。有关孩子们“假想”“假作真”的描写,既是逗趣性质,又提供了哈克与杰姆后来河上真实历险的一个背景。   另据马克·吐温童年时的一位友人在1913年的回忆,当时汉尼拔没有什么书可供阅读,全镇只有一部《天方夜谭》,是马克·吐温的父亲的书,马克·吐温对书中的故事颇为熟悉。   “谁叫他们这么飞快赶来的呢?”   “怎么啦,当然是那个擦灯、擦铁环的人啰。他们得听从擦灯、擦铁环的人的指挥,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叫他们造一座皇宫,四十英里长,用珍珠宝贝砌成,里边装满了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的,还搞来一位中国皇帝的公主嫁给你,那他们也得服从命令去办——并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以前办好。还不只如此,——他们还得把这座宫殿在全国各地来回地搬来又搬去,只要你高兴到哪里就到哪里,你懂么?”   我们这件事想过来、想过去,想了两三天功夫。最后决定我不妨试它一试,看究竟有没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盏破旧的白铁灯,还有一只铁环。我到了林子里去,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汗湿透,湿透,活象个野人,为的是指望建造一座皇宫,然后把它出售。可是啊,怎么也不管用,始终不见精灵出现。我就断定,这全是汤姆·索亚撒的谎,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件罢了。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啊,大象啊那一套,我可不是那么想。这全是主日学校的那一套罢了①。   --------   ①诺顿版注:哈克把传奇小说中属于幻想性质的东西跟宗教里面神鬼之事联系了起来。这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幽默逗笑中对传统观念那一套刻意讥刺的笔法。   ------------------ 第四章   三四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如今是到了冬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大多是去学校的。我能拼音,能读书,能写一点儿,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②。可是要再背字去,我一辈子也做不到了。反正我就不相信数学那一套。   --------   ②诺顿版和企鹅丛书版等都说哈克“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这里照译。国内也有译本译为“背到五七三十五”的。本书译者认为马克·吐温原意,有可能是在戏谑逗笑中对传统的教育制度讥刺一下。并且译者对原文无权改动。   开头,我恨学校。不过,慢慢的,我变得能将就将就了。只要我厌倦得厉害,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揍对我也有好处,能给我鼓鼓劲。这样,上学的日子越长,也就越加好过些。再说,对寡妇的那一套,我也习惯一些了,她们对我也不是那么急躁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往往被管得够紧的。不过,冬季来临以前,我经常偷偷溜出去,有时候还睡在林子里,这在我真是一种休息。我挺喜欢过去我那种生活。不过,慢慢的,我也有点儿喜欢新的生活了。寡妇说我有长进,尽管慢些,可还稳当,表现不差。她说,她觉得我没有丢她的脸。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我打翻了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一些盐,往左肩后面扔,免得遭到恶运。不过华珍小姐已经抢在我前面,为我划了十字。她说,“哈克尔贝里,把手拿开——你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寡妇为我说了句好话。不过,这也不能叫我消灾避祸,这我心里明白。早饭以后,我走出门来,心事重重,不知道哪里会有什么灾祸临头,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灾祸。有些灾祸是有法子防止的,不过目前可不是这样一类的灾祸,因此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心里颓丧,打算事事留心些。   我走过了下面屋前的园子,爬上梯子,爬过高高的木栅栏。地上已有寸把积雪,我看到了有人留下的脚印。这些人是从采石场走过来的,在梯子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绕过园子里的栅栏往前去了。这些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却没有进来,这有点儿怪。是怎么回事,我可摸不清,反正有点儿离奇。我打算顺着脚印走,我弯下身来先看一看脚印,开头没有发现什么,可是再一看,却发现有一个左边鞋跟上用大钉钉的十字留下的印子,那本是为了防邪才钉上去的。   我马上直起身子,一溜烟似地冲下山去。我往后边左右张望,不过没有发现什么人。一会儿就飞快到了撒切尔法官家。   “怎么啦,我的孩子,这么上气不接下气的,是为了你的利息来的么?”   “不是的,先生,”我说,“是有些利息归我的么?”   “哦,是的,昨晚上半年到期。有一百五十来块钱。对你来说,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啊。最好还是由我连同你的六千块钱一起生息,你一取去,就会花掉。”   “不,先生,”我说,“我不打算花掉。这笔钱我不要——六千块钱也不要了。我要给你——那六千块钱和所有的钱。   他显得大吃一惊,仿佛摸不清头脑。他说:   “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   我说,“请你别问我问题,你会收下这笔钱的,是吧?”   他说,“真把我搞胡涂了,是出了什么事吧?”   “请收下,”我说,“别问我——我也不愿撒谎。”   他考虑了一会儿,接着说:   “哦,哦,我想我懂得了。你是想要把你全部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这是你的本意。”   接着,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立刻读了一下,然后说:   “上面写着——你看是这样写的,‘作为报酬’。这意思是说,我从你那儿把这个买了下来了,给你付过了钱的。这儿是一块钱。好吧,你在上面签个字吧。”   我就签了字,走开了。   华珍小姐的黑奴杰姆有一个拳头大的毛球,是从一只牛身上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是用这个来施展法术①。据他说,这里面藏着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就在一个晚上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爸又出现在这里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我要问明白的是,他究竟想干些什么呢,还有他是否要在这里耽下去?杰姆就把毛球取了出来,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杰姆又来了第二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杰姆双膝趴地,耳朵凑着毛球,仔细地听着。可是不济事。他说,它没有说话。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不肯说话。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伪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没有把铜露了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旧得象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一眼就给看出来了。(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可不能说啊。)我说,这是个伪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真假所在。杰姆把伪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的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伪币夹在当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镇上的人谁都会一眼就收下它,不只是毛球会收。是啊,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效果,可一下子把这个忘了。   --------   ①诺顿版注:动物内脏里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可作占卜之用。   杰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身子来又听。这回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我一生命运的话,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杰姆,再由杰姆告诉我。他说?   “你的老爸爸还布(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呢。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哀(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不会有什么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马(麻)烦,也会有些灰(欢)乐。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轩(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杯(被)吊死。”   后来,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我房间时,我爸爸正在那里。正是他本人。   ------------------ 第五章   我把房门关上。一转身,就见到了他。我往常总是害怕他。他揍得我可凶啊。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了。不过,顷刻之间,我知道我可错了。就是说,开头吓了一跳,真可说是连气都喘不赢,——他来得太突然了,不过一会儿以后,我知道我用不着怕他什么。   他差不多五十了,论样子也象这么个年纪。头发长长的,乱糟糟,油腻腻,往下披。你只见他的眼光一闪一闪,就象他正躲在青藤后面。只见一片黑色,不是灰色的。他那长长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这样。他脸上则尽是一片白色。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色,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白色,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那种白色——象树蛙的那种白色,象鱼肚白那种白色。衣服呢——穿得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开了口,两只脚趾露了出来,他还把两只脚趾不时动几下子。他的帽子给扔在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陷了进去。   我这边站着,看着他,他那边看着我。他坐的那张椅子往后翘着点儿。我把蜡烛放好。我发现窗子往上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搁子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说:   “浆得挺挺的衣服——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了,是吧?”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   “别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以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吧。我非得刹一刹你的威风,不然我和你就没个完。人家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你如今比你老子强了,因为他不会,是吧?看我揍你。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告诉你可以这么干的?   “是寡妇,是她告诉我的。”   “嘿,那寡妇?——可又是谁告诉寡妇,有权插手根本与她不相干的事?”   “没有人对她讲过。”   “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瞎管闹事,会有什么下场。听我说——不准你上学去了,听到了吧?一个小孩子,装得比他老子还神气,装得比他老子还强,教他这么干的人,我可要好好教训他。不准你跟着学校转了,给我发现了可不依你,听到了没有?你妈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在他们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起来了。我可不是容得下这一套的人,听到了吧?——让我听听你是怎样读的。”   我拿起一本书来,从讲到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才读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把书抢过去,摔到了屋子那一头去。他说:   “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对我说的时候,我还有点疑疑惑惑的,现在你听好,不准你再这么装腔作势,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守候着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够你受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一个儿子。”   他拿起了一幅小小的画片,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他说:   “这是什么?”   “这是人家奖我学习好发的。”   他一把撕了,说:   “我会给你比这更强的——给你一根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气狠狠地唠叨了一会儿,又说:   “难道你还够不上一个香喷喷的花花公子了么?一张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一面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的老子只能在旧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儿子。我非得刹刹你的威风,不然我跟你没有完。哼,你那个神气可算得上派头十足啦——人家说,你发了财,啊——这怎么回事?”   “人家撒谎——就是这么回事。”   “听我说——该怎么样跟我说话,这可得留点儿神。我什么都经受过了——所以不许你瞎讲。我回镇上两天了,我听到的,都说你发财了。我在下面河上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你把钱给我——我要这笔钱。”   “我可没有什么钱。”   “撒谎。撒切尔法官收着。在你名下。我要这笔钱。”   “我跟你说了,我没有什么钱。你不妨去找法官撒切尔,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   “好吧,我会问他的。我会叫他交出来的①,再不然,我要他把理由讲讲清楚。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有用。”   --------   ①诺顿版注:哈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对儿子的财产,依法有所有权。也因为这个缘故,第四章写哈克一发现他父亲的脚印,便急忙设法把自己的钱在名义上归撒切尔法官所有。   “我只有一块钱。我有我的用处。——”   “你有你的什么用处,这无关紧要,你把钱交出来。”   他把钱拿了去。咬一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去,买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没有喝到酒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装出一付派头,仿佛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应该已经走了,可他又转了回来,又探进了头来,要我认真看待不许上学的事。还说,要是我不肯停止上学,他会守候在那里,狠狠揍我一顿。   第二天,他喝醉了。他到了撒切尔法官家里,对他一味胡搅蛮缠,想方设法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做不到。他就赌咒发誓,要诉诸法律,逼他交出来。   法官和寡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充当我的保护人。不过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情况,所以判决,非到万不得已,法院不能强迫干预,拆散家庭。他不主张叫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不得不作罢。   这样,老头儿就高兴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要狠狠地揍我,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爸爸拿去,喝得大醉,醉后到处胡闹,乱骂人,装疯卖傻,而且敲着一只白铁锅,闹遍了全镇,直到深夜。人家就把他关押了起来。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之上,又给判了关押一个星期。可是他呢,却说他挺满意的,说他是能管住他儿子的主子,他准定会叫他够受的。   老头儿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把老头儿变成一个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早饭、中饭、晚饭,都跟他全家人一起吃,真是说得上对老头儿诚心诚意的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戒酒之类的一套道理,讲得老头儿大叫自己在过去简直是个傻瓜,把一生的光阴白白虚度了。可如今,他要翻开一页新的篇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谁也不会为了他感到羞愧,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这样,法官他就哭了起来,他妻子也第二回哭了起来。我爸爸说,他过去是那么样的一个人,总是遭到人家的误解。法官说,这话我信。老头儿说,一个落魄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这样,他们就又一次哭了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刻,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一边说:   “先生们,全体女士们,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这曾经是一只猪的爪子,可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正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注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别怕。”   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的太太,她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是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神圣的时刻,总之说了许多如此这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空余的房间。有一次,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了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的上衣换了一壶“四十杆子”①,然后又爬回房间,乘兴快活了一番。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滑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人家在太阳升起后发现他时,他都快冻死了。等他们要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简直无处伸脚。   --------   ①诺顿版注:指烈性威士忌酒。   法官呢,他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他说,我捉摸着,也许人家得使一枝枪才能把那个老头儿改造过来,他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法子。   ------------------ 第六章   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哈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   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   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   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屋里也找遍了,前前后后找了总有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啊,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满了锈的旧锯子,连把子也没有。是搁在一根缘子和屋顶板中间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免得风从木头缝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工程得花些时间,不过,正当我干得差不多了,我听到了我爸爸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起来。我赶快把锯木屑收拾干净,把毯子放下来,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爸爸就走了进来。   爸爸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生性。他说他今天到了镇上去,一切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动手审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懂得种种的门道。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啊,她能赢。我吓得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象人家所说的那样守文明规矩。接着,老头子开腔骂起人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骂。接着,又一个不漏地重新咒骂一遍,好能确保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包括了连他们的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点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   他说,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妇怎样能把我弄到她手心里。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个去处,好把我藏在那里,人家怎么搜寻也搜不出来,无法找到我,最后只好歇手。这又叫我心慌了起来。不过,这种感觉,一刹那间也就过去了。我估摸着,在这个时刻来临的时候,我早已不在了①。   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   ①诺顿版注:哈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   “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   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又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   --------   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   “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哈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   ------------------ 第七章   “起来,你怎么搞的!”   我张开眼睛,四下里一望,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太阳已经升起,我是睡得熟了。爸爸站在我面前,一脸不快的模样——而且病歪歪的。他说:   “你摆弄这枝枪干什么来的?”   我断定他对自己那场所作所为全不知晓,就说:   “有人想进来,我埋伏好了。”   “干什么不叫醒我?”   “我叫过,可叫不醒,推你也推不醒。”   “嗯,好吧。别一整天站在那儿,废话连篇。跟我一起出门去看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吃早饭,我一会儿就来。”   他把上了锁的门打开了,我走了出去,上了河岸边。见到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去,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量,如果我是在那边镇上的话,如今该是我的大好时光了。六月涨水,我往常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有些大块木料漂下来,还有零散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整打原木捆绑在一起的,你只要拦住,便可以卖给木材场或者锯木厂。   我往河岸上走去,一只眼睛留意着爸爸,另一只眼睛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啊,但见一只独木小舟,看起来多么漂漂亮亮的,长十三、四英尺,浮在水上面活象一只鸭子。我象一只青蛙一般,从岸上纵身一跃,身上的衣服还全都没有脱,朝独木小舟游去。我料想,会有人躺在船身里,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作弄人,只等有人把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顿。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这是一只漂来的无主的独木小舟,肯定是如此,我爬上了这独木小舟,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到,准定会高兴——这小舟能值十块大洋。不过我一上岸,不见爸爸的影子。我把小舟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浜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萝和柳条,这时我心生一计。我断定,小舟我能藏好,不会有差错,等我出逃时,不必钻树林子了,不妨下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去处,挑一个地方露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搞得累死累活的。   这里离木屋很近,我仿佛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回来。不过,我还是把独木小舟给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往四下里一张望,但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往下走来,正用他那枝枪瞄准了一只小鸟。这样说来,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啰。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①往上拉。他责怪了我几句干得太慢之类的话,不过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水里,这才把时间拖久了。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这问那。我们从拦河钩上搞到了五条大鲶鱼,就回到了家里。   --------   ①诺顿版注:拦河钩绳是一条很长的钓鱼绳,上面拴着许多钓鱼钩,横在河上,一头放在水底,一头拴在岸旁树枝上。   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开始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累坏了。我可得盘算盘算,要是我能找到个什么法子,不让我爸爸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就肯定比光靠运气要来得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觉以前,就来个远走高飞。啊!暂时嘛,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法子。这时,爸爸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   “下一回再看见有人蹑手蹑脚到这儿转游,务必把我叫醒,听到了吧?此人来者不善,我要打死他。下一回,你可要叫醒我,听到了吧?”   说过,就往下一躺,又睡了。——可他的话激起了我恰恰正急切需要的一个念头。此时此刻,我得打定一个主意,好叫谁也不用想来追踪我。   十二点钟左右,我们出了门,沿着河岸走动。河水流得好急。随着涨水,不少木料淌过去——有九根原木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我们驾着小船追过去,拖到了岸边。接着,吃了中饭。除了爸爸,谁都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些东西,可他不是那种风格的人。一回有九根原木,那就足够啦。他必须立时立刻搞到镇上去,把原木给卖了。这样,他就把我锁在了屋内,驾着小船,把木筏子拖走,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钟。我断定,今晚上他是不会回来了。我安心等着,等到他早已动身了,便取出了我那把锯子,又对那个原木干开了。在他划到河对岸以前,我已经从洞中爬了出来,他和他那节木筏子在远处河上只是一个黑点子罢了。   我拿了那袋玉米粉,拿到了藏那只独木小舟的地方,拨开了藤萝枝桠,放到了小舟上。接着把那块腌肉和威士忌酒瓶放到了小舟上。还拿走了所有的咖啡和糖,还有火药,也全部带走。我还带走了塞弹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还有一只勺子和一只洋铁杯子。还有我那把锯子,两条毯子。还有平底锅和咖啡壶。我还带走了钓鱼竿、火柴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凡是值一分钱以上的东西,一股脑儿带走。我把那个地方都给搬空了。我需要一把斧子,不过没有多的了,只有柴堆那边唯一的一把了。我懂得为什么要把这个留下来。我找出了那杆枪。这样,我此时此刻,一切都搞好了。   我从洞洞里爬出来,又拖出了这么多的东西,把地面磨平得相当厉害。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在那里撒些尘土,把磨平的地方用锯屑给盖住了。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原处,在木头下面垫上了两块石头,另外搬一块顶住那节木头,不让它坠下来——因为木头正是在这儿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四五步外,不会知道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转游。   从这里到独木小舟那边,一路上尽长着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沿路察看了一遍。我站在河岸上,望着外边的大河之上。一切太平无事。我便提了枪,走进了林子,走了有一箭之遥,想打几只鸟。这时,我发现了一头野猪。家养的猪,从草原之上的农家一跑出来,不久便成了野猪。我一枪把那头野猪打死了,往回拖到住处。   我拿起了斧头,砸开了门——我又劈又砍,使了好大劲,才成功了。我把猪拖了进去,拖到了离桌子不远之处,一斧头砍进了猪的喉咙口,把它放在地上流血——我这里说的是地上,因为这确实是地面上。是夯结实的地面,没有铺木板。好啊,下一步呢,我拿来了一只旧的麻袋,往里面放进了不少大的石头——能拖来多少就拖多少——就从猪身子旁边开始,拖着口袋,拖到门口,推进林子,拖到河边,扔进河里,口袋就沉了下去,不见踪影。你一眼便可看出,在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给拖过了的。我但愿汤姆·索亚能在这里。我知道,他对这类玩意儿肯定会兴趣十足,搞出些异想天开的点子来。在这方面,没有人赶得上汤姆·索亚那么内行。   啊,最后呢,我拔了我的几根头发,在斧头上涂满了猪血,并且把头发沾在斧头的一边。接下来,我抱起那只猪来,贴紧了我胸前的外衣上(这样血就不会滴下来),一直到我找定了屋外一处理想的地方,然后扔进了河里。在这么一个时刻,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念头。我便走回去,把那袋玉米和我那把锯子,从独木小舟给取了出来,送回了木屋。把袋子放回平常安放的原处,用锯子在口袋底下钻了一个小洞,因为那里没有刀子或者叉子——爸爸烧菜总是光用他那把折叠刀。接下来,我背着那个袋子,走了一百码的光景,经过那片青草地,穿过屋外东手那个柳树林,到了那浅浅的湖边,有五英里宽,长满了芦苇——你不妨说,一到季节,还会有野鸭哩。在湖面的另一头,有一个水沟或者一处溪沟,可以通出去几英里之外,不知道通往何处,不过并非是注入大河的。王米粉一路漏出来,到浅湖边上,留下了小小的一道印子。我把爸爸的磨刀石也掉在那里,人家一看,会以为是无意间掉下来的。然后我把玉米粉袋的口子给缝了起来,不会再漏了,便把那个袋子和我那把锯子又带回了独木小舟上。   这时,天擦黑了,所以我把小舟放到了河上,河岸上的几株柳树覆盖着小舟,我就在那儿等着月亮升起。我把独木舟系紧在一株柳树上。我吃了口东西,隔了一会儿,在小舟上躺了下来,吸了口烟,然后计上了心头。我在心里算计,人家会跟踪这袋石块,一直追到岸边,然后往河里寻找我。人家还会跟踪这玉米粉袋,一直追到湖面上,然后沿着从湖水流出的小溪,寻找那些杀死了我、抢劫了财物的强盗。人家往河里找的,无非只是我的尸体。不用多久,人家就会找得厌烦了,不会再为了我烦心。好吧,我哪里都可以去得。杰克逊岛①呢,对我来说,可说是个好去处。这座岛我挺熟悉,没有别的人去过。这样,到了夜晚,我就可以划到镇上去,到处偷偷地遛遛,捡些我用得着的东西。杰克逊岛恰好是这样的去处。   --------   ①诺顿版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写了杰克逊岛,乃虚构的名字、实为格拉索克岛,在马克·吐温故乡附近的密西西比河上,后被淹没掉了。   我也真累了,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待到醒回来,一时间不知道身子在何方。我直起身子,四周一张望,可吓了一跳。不久就又回想起来了。河面上仿佛有好多英里宽。月亮通明,那往下漂过的圆木,我几乎能数得清清楚楚。离河岸上百码外,一片漆黑,一片寂静。一切死一般静悄悄。看来不早了,你闻得出来,时间不早了。我是什么个意思,你准知道——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能表达我的这个意思。   我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一下懒腰,刚准备解开绳子打算走的时候,听到远处河面上传来一点声响。我仔细听了一下。很快,我就听出来了。这是每逢寂静的夜晚,船桨在桨架子上发出的那种有节奏的沉闷的声音。我从柳树枝桠缝缝里往外偷偷张望,可不——河对面正有一只敞篷平底船。上面有多少人,我一时间还看不清。它正迎面驶来,等到几乎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才见到原来只有一个人。我心想,也许正是我爸爸吧。尽管我才不盼望是他呢。他顺着水势,在我的下面停了桨,在水势平稳的地方划到岸边。他离我离得那么贴近,我要是把枪杆支出去,就能触着他的身子。啊,正是爸爸,千真万确——并且不是喝醉的样子,这从他划桨的那个模样可以看得出来。   我毫未迟疑,马上就沿着岸荫底下,悄悄地、快速地朝下游划去。我划了两英里半,然后朝河中央划了四分之一英里多一些,因为我很快便会划到渡口,人家可能会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插到了漂着的木头中间,然后在独木小舟上往下一躺,听任着它漂到哪里就是哪里。我躺在那里,舒舒服服地休息,吸了一口烟,望着远处的天空,只见万里无云。在月光下,躺着望天,才发现天这么幽深,这是我从前所不知道的。象这样的夜晚,河上的声音,老远老远都听得到!渡口那边的说话声,我也听到了。还一个字一个字听得一清二楚。只听见有一个人在说,现今是快到日长夜短的时刻了。另一个人说,依他看,今晚上还不是夜短的时刻——接着他们笑了起来。这人把上面的话又说了一遍,两人又笑了起来。接下来,他叫醒了另一个人,对他也说了一遍,并且笑开了,可是这人并没有笑,只说了句气话,叫人家别惹他。第一个人说,他要把这话告诉他老婆——她准定会认为说得很对。不过,要是和他当年说过的一些话相比,这就算不上什么了。我又听见一个人在说,快三点钟了,但愿等天亮,不必象等一星期那么久。在这以后,谈话声越来越远,再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了,不过还能依稀传来些声响,间或有一声笑声,从远处传来。   现今我已经漂过了渡口。我直起身来,杰克逊岛就在眼前啦,就在河下两英里半外,林木深深,耸立在大河中央。又大,又黑森森,又沉稳,活象一只没有点灯的大轮。岛上顶端的沙洲,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如今都沉在水里了。   我没有花多大功夫就划到了那里。水流很急,我的小舟箭一般划过岛的顶端。接下来划到了静水地段,便在面对着伊利诺斯州的一边上了岸。我把小划子划到了我本来熟悉的一个深湾里去。我得拨开柳树丛的枝桠,这才进得去。等我们小划子栓好后,谁也无法从外边看到它的影子。   我上了岸,坐在岛顶端一根圆木上,朝外一望,只见前边是大河,还有黑森森漂流着的木头,三英里路外便是镇上了,只见三四点光亮在闪闪烁烁。上游一英里路外,正有一排庞然大物似的木筏子漂过来,木排正中间点着一盏灯。我看着它慢悠悠地过来,快到跟前时听到一个男子在说,“喂,摇尾浆啊!往右边掉头!”听得一清二楚,就仿佛这人是在我身边说的话。   天上有些发灰了。我便钻进了林子,躺了下来,在吃早饭以前,先打个瞌睡吧。   ------------------ 第八章   等我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我看,该是过了八点钟了吧。我躺在草地上阴凉的树荫里,一边思量着,觉得身上已经歇过气来了,挺舒服的,挺满意的。透过树荫的一两处空隙,我能见到阳光。不过,这里到处是一棵棵巨大的树木,一片阴森森的。有些地方,阳光透过树叶,往下筛落,留下了地上几处斑斑点点亮色。每当这些地方亮色摇曳,便知道有微风吹拂过。枝头有几只松鼠,态度友好地对着我吱吱地叫着。   我还是一味懒洋洋的,舒舒服服的,——还不想起身做早饭。是啊,我又打起了瞌睡。可是忽听得河上远处传来重重的“轰”的一声,我连忙爬了起来,支起一只胳膊,仔细地倾听。没有多久,又传来了一声。我跳起身来,走出去,通过树叶的空隙往外张望,但见远处大河之上一团黑烟——大约是在渡口附近。渡船上挤满了人,正往下游漂来。到了这一刻,我已懂得是怎么一回事了。“轰”,我看到渡船一侧喷出白烟。要知道,他们这是在河上放炮,指望我的尸体能浮到水面上来。   我正饿极了,不过眼下可不是我生火的时刻,因为人家会望见烟的。所以我就坐下来,看着炮火冒的烟,听着炮轰声声。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宽,每到夏天早晨,一片好风光——这样,看着人家忙着找寻我的尸体,委实是一种乐趣。只要我能有一口东西吃就好。嗯,我突然想起,人们往往把水银灌到面包圈里,然后让它们在水面上漂,因为它们往往对准了沉在下面的尸体漂去,一到那里便停下来不动了。我自言自语:我得留心看着,看有没有漂到我身边来找我的面包。要是有的话,定要给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我移到了岛上靠伊利诺斯州一边的地方,看一看我的运气究竟如何。事情倒并没有叫我失望,一只特大的面包漂了过来,我靠了一根长棍子,几乎把面包捞到手了,只是脚一滑,它就漂向远处了。当然,我是等在水流最靠近河岸的地方的——这个窍门我是精通的。可是不久又漂来了第二个,这一回啊,我可就旗开得胜啦。我拨开上面的塞子,把那一点儿水银给抖了出来,就咬了一口。这可是“面包房的面包”——是供上等人吃的——可不是你们下等人吃的那种玉米面包。   我在树荫深处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在那边一根原木上一坐,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热闹,好不开怀。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一个念头涌上我的心头。我对我自己说,据我现时推想起来,那寡妇或是牧师,或是别的什么人,肯定做过祷告,但愿这块面包会把我找到。如今它漂过来了,结果是如此这般,这已经毫无怀疑的余地。其中毕竟有些什么奥妙吧,这就是说,当寡妇或者牧师那样的人做了祷告,结果却在我身上便不灵验,这其中必定有些什么奥妙,我推想,大概必须是对路的人才灵,不然就不灵吧。   我点起了烟斗,痛痛快快吸了一口,一边继续看望着。渡船还在顺着水势漂流。我心想,渡船漂过来的时候,我肯定能有机会看一看清楚,船上究竟是哪些人,因为渡船势必会逼近面包沉下的地方漂过去。渡船顺水朝着我这个方向开来的时候,我把烟斗熄灭了,走到了我捞那块面包的地方,伏在一小片开阔地的岸边一根木头后边。透过木头桠叉的空隙,我能向外偷看到一切。   渡船慢慢漂了过来,离岸很近了,只要架上一块跳板,便能走到岸上来。几乎全部人马都在船上:爸爸,法官撒切尔,贝茜·撒切尔,乔·哈贝,还有汤姆·索亚和他的老阿姨葆莉,还有西特和玛丽等其他很多人。一个个都在谈论暗杀的事,不过船长插话说:   “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这儿离岸最近,说不定他给冲上了岸,在水边矮树丛里给绊住了,至少是我但愿如此。”   我可不愿如此哩。大伙儿便挤在一起,在船栏杆上探出身子,几乎跟我脸对脸。他们一齐静静地站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察看着。我能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们就是看不见我。接着,船长忽然高声喊:   “站开”!一声炮响,简直就是在我面前放的,震得我耳朵都聋了,炮灰几乎弄瞎了我的眼睛。我心想,这下子我可完了。要是他们放进几颗子弹的话,我看他们这回准定能找到他们寻找的那具尸体。啊,谢天谢地,我没有受伤。渡船继续往上面漂去,到了岛岬那边就见不到了。我时不时听到老远传来的炮声,一个钟点以后,就听不见了。这个岛有三英里长,我判断,他们已到了岛尾,便决定不找了。可事实上他们还是继续找了一会儿的。他们从岛尾往回转,开足马力,沿着密苏里州一侧的水道找,一路上偶尔也发了炮。我跑到了岛的那一侧去,看着动静。船开到了岛尖,他们便停止了炮轰,停靠在密苏里州一边的岸边,纷纷回到镇上各人的家里去。   到了这一刻,我知道一切平安无事了。不会再有人来寻找我了。我把独木小舟上的物品取了出来,在密林深处搭了个小巧的营帐。我利用毯子搭了个帐篷,下面堆放了我那些物品,免得遭雨淋。我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用我的那把锯子剖开了肚子。日落以前,我烧起了篝火,吃了晚饭。接着放了鱼竿,好钓条鱼以备明天的早餐。   天黑了,我在营帐边上抽着烟,心里觉得挺满意的。慢慢地又感到有点儿寂寞。我便在河岸上坐下,倾听着流水冲刷河岸声,数数天上的星星,数数从上游漂下来的木头和木筏子,然后去睡觉。在寂寞的时候,这是消磨时间最好的办法了。你不会老是这样的,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就这样,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一切照旧。不过,到第二天,我走遍了全岛,好好巡视了一番。我是一岛之主啦,这岛上一切全归于我啦,不妨这么个说法嘛。我得通晓这儿所有的一切啊。不过,话说回来,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消磨时光。我找到了好多好多的杨莓,熟了的,最好的杨莓,还有青的野萄萄和青的草莓,还有青的黑莓子。这些不久都会熟透。依我看,你随手可以摘来吃。   好,我在密林深处转悠,到后来,我估计已经离岛尾不远了。我随身带了枪的,不过我没有打过什么东西,只为了防身之用,只是想到了离家不远处,打几只野味。就在这时,我差点儿踩在一条大蛇身上。这时,这条蛇正在青草和花丛中游过。我追过去,满心想给它一枪。我正在向前飞跑,突然之间,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烬,并且还在冒烟呢①。   --------   ①诺顿版注:哈克发现篝火灰烬,乃富于戏剧性的细节,可与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第十一章发现脚印的细节先后媲美。   我的这颗心啊,简直要跳出来啦。我一刻也没有停下来察看,马上把枪上的扳机拉下来,踮着脚尖,偷偷往回缩,缩得越快越好。间或有时候放下脚步,在密密的一簇簇树叶丛中停个片刻,仔细倾听一下,可是我喘气喘得这么厉害,很难听到别的声音。一路之上,情况便是如此。要是看见一根枯树桩,我便当作是一个人。要是我踩在了一根树枝上面,踩断了,我便觉得仿佛有人把我的喘气砍成了两半,我只剩了半口气,而且是短的那半口气。   回到宿营地,我不再是那么急躁了,我原来的那股勇气所剩不多了。不过,我对自己说,没时间磨蹭了。我就把自己的什物再一次放到了独木小舟上,免得给人发现。我把篝火熄灭了,把灰烬往四周撒开,好叫人家见了以为是一年前的灰烬似的。接下来,我便爬上了一棵树。   依我估算,我爬在树上有两个钟头。不过我什么也没有见到,什么也没有听到——我只是自以为自己听见了、看见了上千桩事情。啊,我可不能老耽在那里啊。我终于爬了下来,不过我还是耽在密密的林子里,自始至终留着神。我能吃到的只是草莓,还有早饭吃了剩下的。   到了晚上,我可饿慌了。所以天黑尽的时候,我趁着月亮还没有上来,便划离岸边,找到了伊利诺斯州岸边——大致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一段路。我上了岸,进了林子里,烧好了晚饭,正当我快要打定主意,准备在整个儿一晚上都耽在那边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声“得——得——得——得”,我便对自个儿说,是马来了。接下来听到了人的说话声。我赶紧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了独木小舟,偷偷穿过林子,看一看究竟。走不好远,就听到一个男子在说:   “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最好在这儿宿营,马快累垮了。让我们四下里察看一下。”   我没有耽搁,便抄起桨来,划了出去。我把独木舟栓在老地方,思量着不妨在小舟里睡它一下。   我没有睡多久。不知怎么搞的,一想心事,便睡不着。每一回醒来,总仿佛觉得有人卡住了我的脖子。这样,睡也无益。后来,我对我自个儿说,我这样不行,我得弄明白究竟是谁跟我一起在这岛上。不弄清楚,便完蛋了。这样一想,我马上心里好过些。   这样,我便抄起桨来,先把小舟荡开,离岸一两步,再让小舟顺着黑影往下淌。月色皎洁,除了阴影处以外,亮得如同白昼。我小心翼翼地漂了近一个钟头。满世界如同一块岩石那般寂静,睡得好香,不知不觉间快到岛尾了。一阵凉风微微地吹来,这等于说,夜快尽了。我掉转船头,系到了岸边。然后带上枪,溜进了林子的边边上。我在那里的一棵圆木上坐下,透过一簇簇树叶,向外张望。但见月亮下沉,一片黑暗遮住了大河。不过没有多久,只见树梢头出现了一抹鱼肚白,便知白天正在来临。我就带了枪,朝发现了篝火灰烬的方向溜去,每隔一两分钟便停下脚步,倾听一番。可是,该我运气不好,仿佛总是找不到那块地方。不过,隔了一会儿,千真万确的,通过远处的树丛,我发现了火光一闪。我小心谨慎地慢慢地朝这个方向走去。慢慢逼近了,能看清了。啊,有一个人正躺在地上。这下子啊,真是吓得我簌簌打颤。他毯子蒙住了脑袋,脑袋凑近篝火。我坐在一簇矮树丛里,离他大约六英尺光景,眼睛盯住了他。现在天色灰白了。一会儿,他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掀掉了毯子,啊,原来是华珍小姐的杰姆啊!见了他,我有多高兴。我说:   “哈啰,杰姆!”我跳了出去。   他一下子蹦了起来,一脸狂野地瞪着我。接着他双膝下跪,双手合拢地说:   “别害我,别害我!我从尾(未)伤害过一个鬼魂。我一相(向)喜欢死人,尽力为他们做毫(好)事。你回到河里去吧,那是你的地方,可碧(别)伤害老杰姆,他可丛(从)来都是你的好朋友。”   不用花多少功夫,我便叫他弄明白了我没有死,我见到了他又多么高兴。我对他说,如今我便不寂寞了。我并不怕他会把我现今在哪里告诉别人。我一直说着话,可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不吭一声。我就说:   “大白天了。来,吃早饭。把你的篝火生生好。”   “生篝火有什么用处?草莓这类东西也用得着煮?不过你有一枝枪,不是么?我们能弄到比草莓祥(强)的东西。”   “草莓一类的东西,”我说,“难道你只靠这些活命?”   “我找不到碧(别)的东西啊,”他说。   “啊,杰姆,你在岛上有多久了?”   “就在你被杀的那一天,我道(到)岛上的。”   “啊,来了这么久?”   “是的,确确实实。”   “除了这些玩意儿,没有吃到别的?”   “没有——没有碧(别)的。”   “啊,你一定是饿慌了,是吧?”   “我看我能吞下一匹骂(马)。你在岛上又有多久?”   “从我被杀害的那一个晚上起。”   “啊,你靠什么活呢?不过你有枝枪。哦,是啊,你有枝枪。这就毫(好)。你现在可以打点什摸(么)来,我来生火。”   我们就一起到了系船的地方。他在树林里开阔地带草地上生起火,我去拿玉米、咸肉、咖啡和咖啡壶、平底锅,还有糖和洋铁皮杯子。这些把这个黑奴可吓了一跳,因为他认为这些都是魔法变出来的。我又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由杰姆用他的小刀收拾干净,放在锅里煎了。   早饭准备好了,我们便歪在草地上热菜热汤吃开了。杰姆使劲往肚子里塞,因为他实在饿慌了。等到肚子一装满,我们便懒洋洋躺了下来。   后来杰姆说:   “不过听我说,哈克,要不是你被杀死的话,那又是谁在那个小见(间)里被杀死的呢?”   我就把全部经过一古脑儿倒给他听。他说,这干得漂亮。他说,就是汤姆·索亚也不会干得比你这下子更漂亮的了。”   我就说:   “杰姆,你是怎样到这儿来的呢?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呢?”   他神色大为不安,有一阵子一声也不响。接下来他说:   “也许我还是不说的好。”   “为什么,杰姆?”   “嗯,是有原因的。不过嘛,要是我告诉你的话,哈克,你不会告发我的,是吧?”   “杰姆,我要是告发的话,我就是个混蛋。”   “好,我相信你,哈克——我是逃跑的”   “杰姆!”   “当心,你说过你不会告发的——你知道你说过决不告发的,哈克。”   “好啊,我是说过。我说过决不告发,我说了话算数。说老实话,我决不反悔。当然啰,人家会骂我是一个下贱的废奴主义者①,为了这个看不起我——不过这没有什么关系。我不会告发。反正我也决不会再回那儿去了。所以说,把事情原原本本全说一遍吧。”   “好吧,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老小姐——就是说华珍小姐——她从早到晚挑剔我——对我可凶啦——不过她老说,她不会把我卖到下游奥尔良②那里去。不过我注意到,最近有一个黑奴贩子,老在这里走动,我就心神不定。啊,一天晚上,我偷偷到了门口,那是很晚了,门没有关京(紧),我听到老小姐告诉寡斧(妇),说她要把我卖到下游奥尔良去。说她本不愿意卖,不过卖了能得八百块大羊(洋),这么泰(大)的一个数目,她不能不动心。寡妇劝她别这羊(样)干,不过我没有等她们说完,就急急忙忙溜之大吉了,就这样。   --------   ①当时密苏里这个新成立的州是蓄奴州,当地白人普遍认为废奴主义者是大逆不道者,就连马克·吐温年幼时也曾视奴隶制为当然的事。马克·吐温在《自传》第二章中说,“我读小学的时候,对蓄奴制还并无反感。当时我并没有认识到这样的制度有什么不对。”(参见皮佛《哈克尔贝里·芬》,3页。)   ②诺顿版注:当时伊利诺斯州法律上是自由州,和蓄奴州(包括密苏里州),仅隔了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黑人如果身上没有已获自由身份的证件而进入该州的,可被逮捕,并受到一定的处罚。杰姆当时如果要进入对逃亡黑奴表示同情的北方各州,切实可行的办法是越过俄亥俄河。   “我溜出家门,急忙赶下山去,原想到镇上一处地方偷一只小船。不过,那里人来人往。我就多(躲)在岸边那个箍桶匠的破屋子里,等人家一个个走开。我等了镇镇(整整)一个晚上,总是有人。直到早上六点钟,小船一条条开过。到八九点钟,每一条经过那里的小船都说,你爸爸怎样来到镇上,又怎样说你是如何如何被杀害的。一些船上挤满了太太和老爷们,去到现场看个究竟。有的停告(靠)在岸边,歇一歇再开。所以从他们的谈话里,我得知了你被杀死的全部情况。你被杀,我很难过。不过现在不难过了,哈克。   “我在刨花堆里躺了一整天,也真饿了。不过我心里并不黑(害)怕。因为我清楚,老小姐和寡妇一吃过早饭便去参加野营会,要去一正(整)天。她们知道我白天要伺候生(牲)口,因此她们在那里不会看到我。在天黑以前,她们不会想到找我。说到其余的佣人,他们也不会找我,因为一看到老家伙不在家,他们便早已逍遥直(自)在去了。   “是啊,天一黑,我便溜出门去,沿着大河走了两英里多路,到了没有人家住的地方。我该怎么办,我对此下钉(定)了决心。要知道,如果我光靠两只甲(脚)走路,狗会追中(踪)而来。要是我偷一只船渡过去,人家会发现自己家的船失踪了,并且会知道在对面什么地方上岸,这样也会跟踪而来。所以我对自个儿说,最好是找一个木筏子,这不会留下踪迹。   “一会儿工夫,我看到岛尖透出一道亮广(光),我就跳下水去,抓住一根木头往前推,泅到了河中央,游到漂着的木头堆里,把脑袋放得低低的,逆着水势游,一直等到有木筏子过来。接着,我游到木筏的后梢,紧紧爪(抓)住不放。这时候,天上起了云,一时间天很黑。我便乘机爬了上去,躺在木板子上。木筏上的人都聚在木筏中间有盏灯的地方。大河帐(涨)潮了,水势很猛。我估摸着,到早上四点钟光景,我可以下去二十五英里了。到那时候,天亮以前,我会溜下河里,游到岸上,舟(钻)进伊利诺斯州那一边的树林子里去。   “不过,我运气不好。快到岛尖了,一个人却提着登(灯)走过来。我一看不好,不能再耽搁了,便溜下了水,朝岛尖游去。我本以为,哪里都能尚(上)得去,可是不行——河岸太陡。快到岛尾,我才找到一个好去处。我钻进了树林子,心想木筏上灯移来移去的,我再也不跟木筏子打交道啦。我把我的烟斗和一块板烟①,还有一盒火柴都塞在我的帽子里,因此没有弄潮,所以我的日子还好过。”   --------   ①诺顿版注:指一种劣质烟叶。   “这样说来,你这阵子当然没有吃到肉和面包,是吧?你为什么不捉几只甲鱼吃呢?”   “我怎么个捉法?总不能偷偷地过去,光用手就能捉住吧?又怎么能光靠一块石子就打中它?在黑夜里怎么个干法?再说,在大百(白)天,我才不会在岸边暴路(露)我自己呢。”   “好,说得对。当然啰,自始至终,你得躲在树林子里。你听到了他们的炮声么?”   “哦,听到的,我知道这是冲着你的。我看见他们在这里过去的,我透过矮树重(丛),丁(盯)住了他们的。”   有几只小鸟飞来,一次飞一两码,便歇一歇。杰姆说,这是一种预兆,要下雨了。他说,小鸡这样飞的话,就是一种预兆,因此他推想,小鸟这样飞,便也是一种预兆。我想捉它几只,可杰姆不同意。他说,这样会死人。他说,他父亲当年病得很重,有人捉了一只小鸟,他年老的妈妈说,父亲会死去,后来他果真死了。   杰姆还说,凡是你准备在中午煮来吃的,你不能去数它一数究竟是多少,不然会招来恶运。太阳落山以后,你要是把桌布抖一抖,也会得恶运。他还说,一个人如果养了一窝蜂群,一旦这人死了,必须在第二天日出以前把死讯让蜂群知晓,不然,蜂群会病歪歪的,不采蜜了,死去了。杰姆说,蜂子不会蜇傻瓜蛋,不过我不信这个,因为我自己便试过好几回,可就是不蜇我。   这类的事,我以前也听说过了一些,不过听得不全。杰姆可懂得所有形形色色的预兆,他说他几乎什么都通晓。我说,据我看,仿佛预兆全都是坏的预兆,因此我问他,究竟有没有好运的预兆。他说:   “很少很少——再说,好的兆头对人一无用处。你要知道什么时候交好运,这有什么用处?难道是为了自个儿能笃(躲)过它?”他还说,“要是胳膊上是毛茸茸的,或是胸后是毛茸茸的,这是预兆你要发财。啊,这样的预兆还有点儿用,因为那是好旧(久)以后才会来的事。要知道,说不定你非得先穷个很长的时间,要不是你知道终究有那么一天你会发才(财),说不定你会灰心伤(丧)气到自杀的地步。”   “那你有没有毛茸茸的胳膊、毛茸茸的胸口,杰姆?”   “还用问?你没有看见我都有么?”   “那么,你发了财吗?”   “没有。不过,我是发过了的。下一回,我还会发。有一回,我有十四块大羊(洋)。我用来做了投鸡(机)生意,结果都裴(赔)光了。”   “你搞的什么投机生意,杰姆?”   “嗯,我先搞的是股票。”   “什么样的股票?”   “啊,活股票。牲口嘛①,你明白么?我买一头奶牛化(花)了十块大洋。以后我可不会在牲口上冒险化(花)钱啦。那头牛一到了我手上就私(死)啦。”   --------   ①活股票,英语中“活”与“股票”(livestock)合起来,即成另一个词:牲口。   “那你丢了十块钱?”   “不,我没有全赔光。我损失了十分之九。我把牛皮和牛邮(油)给卖了一块一毛钱。”   “你剩下了五块一毛钱。你后来又搞了什么投机生意了么?”   “搞了的。你知道波拉狄休老先生家那个一条推(腿)的黑奴么?他开设了一家银行。他说,谁存进一块钱,满一年可得四块钱。啊,黑奴全去存了。不过他们全没有很多钱,我是唯一有钱的一个。我坚持要比四块钱更皋(高)一些的利息。我说,不然的话,我自己另开一家银行。急(结)果呢,那个黑奴自然要阻挡我加进他们这一行,因为据他说,没有那么多的生意供两家银行干的。他说,我可以存进五块钱,年低(底)他给我三十五块大羊(洋)。   “我就干了。我还捉摸着不妨把三十五块大羊(洋)麻(马)上就投出去,好叫钱活起来,有一个黑奴叫鲍勃的,他买了一条平底蚕(船)①。他的主人对这事并不知道。我从他手里买了这调(条)蚕(船),告诉他,到年底,那三十五块大羊(洋)就是他的了。不过,就在那一个晚上,有人把蚕(船)给偷走了。第二天,一条腿的黑奴说,他的那家银行倒闭了。所以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拿到钱。”   “那么,那一毛钱你是怎么用的呢,杰姆?”   “啊,我正打算化(花)掉它呢。可是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该把钱给一个叫做巴鲁姆的黑奴——人家为了叫起来方便,叫他巴鲁姆的驴②。他可是个傻瓜脑袋,你知道吧。不过,人家说这人生来云(运)气好。我呢,我自己知道生来云(运)气不好。梦里交代我,该把一毛钱叫巴鲁姆去投放,他会给我赚钱的。好吧,巴鲁姆收下了这个钱。有一回,他上教堂去,听到传教士说,谁把钱给穷人,就是把钱给了上帝,他会得里(利)一百倍。巴鲁姆就把那一毛钱给了穷人,等着看急(结)果会如何。”   --------   ①诺顿版注:一种运木材的平底船。   ②诺顿版注:巴鲁姆(Balum)是杰姆把音念别了。应是巴兰(Balaam)。巴兰的故事见《旧约·民数记》22章21—34节。巴兰骑的乃仙驴。驴看见了天使挡住去路,且持刀在手要杀他。这些巴兰自己看不见。仙驴避开天使改道走,却一次次遭到看不见天使的巴兰鞭打。这里作者故意取笑杰姆纠缠,但也提示了杰姆在下一章中预测到了自己前途的凶险。   “那么结果如何呢,杰姆?”   “什么急(结)果也没有。我想尽办法也拿不回这钱,巴鲁姆也无发(法)。以后我要是看不到底(抵)押品,决不把钱放出去。传教士说什么可以得里(利)一百倍!要是我能把一毛钱收回来,我就认为是公平交叶(易),云(运)气不错啦。”   “啊,反正那没有什么,杰姆,反正你迟早还是会发财的嘛,杰姆。”   “是啊,——我如今已经发才(财)了。你想吧。我自己这个人,归我自个儿所有。我值八百块大羊(洋)。我但愿我自个儿有这笔钱。再笃(多)呢,我也不要了。”   ------------------ 第九章   我打算到岛中央一处地方去细看一下,那是我最初察看的时候便发现了的。我们就出发了,一会儿就到了那里,因为这个岛不过三英里长、四分之一英里宽嘛。   这个地方是个相当长相当陡的小山头,或者说山脊。有四十英尺高。我们爬到了顶顶上也够累人的。两侧的坡坡也挺陡,矮树丛生得密密的。我们围着这处地方爬上爬下,终于发现了山岩里有一个大山洞,是对着伊利诺斯州那一边的,快到山顶了。山洞里边有两三间房子合起来那么大,杰姆能直起了身子走动。里边阴凉得很。杰姆主张把我们的什物立刻搬进去。不过我说,我们可不愿意因此一天到晚爬上爬下的。   杰姆说,要是我们能把独木小舟找到一个很好的去处给藏起来,然后把什物放在山洞里,一旦有人到岛上来,我们就能直奔那边。除非带狗来,人家永远也别想能发现我们。再说,他说过,小鸟已经告诉我们说,天快下雨了,难道我乐意叫东西给淋湿么?   这样,我们便往回走,找到了独木小舟,划到了和山洞成一直线的地方,把什物都推进了山洞。等下来,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地方,把划子藏在密密的柳树丛下。我们从钓鱼竿上取下了几条鱼,再把鱼竿放好,就开始弄中饭。   洞口很宽,连一只大木桶都能滚进去。洞口的一边朝外突出了一小块地方,地势平坦,倒是生火的好地方。我们便在那里生火做饭。   我们在里边铺了些毯子作为地毯,就在那里吃饭。我们把其余的东西放在山洞紧里边顺手拿得到的地方。过了不多久,天黑下来了,只见雪电交作,可见鸟儿的话有道理。接下来,下起了雨。好个倾盆大雨!风又吹得如此猛烈,可是我从没有见到过的。夏天的雷阵雨,就是这样的阵势。天变得一片黑漆漆的,洞外又青又黑,十分好看。雨又急又密,斜打过去,不远处的树木看起来朦朦胧胧,仿佛给一张张蜘蛛网罩住了。突然吹来一阵狂风,把树木吹弯了腰,又把树叶背面苍白的一片片朝天翻起。接着又一阵狂风,但见树枝猛烈摇撼,简直象发了疯的一般。说话间,正当最青最黑的一刹那——唰!天亮得耀眼,只见千万棵树梢在暴风雨中翻滚,和往常不同,连几百码以外也看得清清楚楚。再一刹那间,又是一片漆黑。这时只听得雷声猛烈地炸开,轰隆隆、呼噜噜从天上滚下来,朝地底下滚过去,活象一批空空的木桶在楼梯上往下滚,而且楼梯又长,知道吧,就连滚带跳,不亦乐乎。   “杰姆,这有多痛快!”我说,“我什么地方也不想去了,就爱这里。再递给我一块鱼,还要一点儿热的玉米饼。”   “啊,要不是杰姆,你就不会得(耽)在这里,你就会留在林子里,没有饭吃,还会给淋得半死,真是这样,乖乖。鸡知道天什么时候下雨,鸟也知道,伙计。”   大河在十天到十二天中不停地涨水,后来淹没了河岸。岛上低洼处水深三四英尺,还有伊利诺斯州河边低地上也是这样。在这一边,河面有好几英里路宽。不过在伊利诺斯州那一边,还是原来那样的距离——半英里路宽——因为在伊利诺斯州那一边,沿岸尽是一堵堵高墙似的峭壁。   在大白天,我们坐了划子划遍了岛上各处。即使大太阳在外面晒得热辣辣的,密林深处还是到处树荫,一片阴凉。我们在树丛里穿进穿出。有些地方,藤蔓长得过密,我们得退回来,另找路走。啊,每一棵吹断倒下的老树,都能见到兔子和蛇这类东西,水漫全岛的一两天中,它们因为饿得慌,就变得那么驯顺,你简直可以划近了,高兴的话,可以用手摸它们身子。不过,蛇和鳖可不行——这些东西往往一溜就溜进了水里。我们那个山洞所在的山脊那里,到处是这类东西,你要是高兴的话,可以捉到好多这类玩物。   有一个晚上,我们截到了一小节木筏子——九块松木板。有十二英尺宽,十五六英尺长,筏面露出水面六七英寸,就好象一片结实、平滑的地板。在白昼,有时可以见到锯成的一根根木头淌过,我们听任它们漂去,因为我们白天不露面。   另一个晚上,天快蒙蒙亮了,我们正在岛尖,上游漂来一座木头房子,是在西边的一头。房子有两层,只见歪歪倒倒的。我们划了过去,爬了上去——从楼上窗口里爬了进去。   可是天太黑,看不清楚。我们便把小舟系好,等着天明。   我们到岛尾以前,天开始亮了起来。我们就窗口朝里边一望,看得清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两张椅子,地板上各处还有些什物,墙上还挂着几件衣服。屋角里地板上仿佛躺着什么东西,看上去象是一个男子模样。杰姆就说:   “哈啰,你好啊!”   可是他并不动弹。我便也喊了一声,杰姆接下来说:   “这人并非是睡着了,——他死了。你别动——让我去看。”   他去了,弯下身子,细看以后说:   “是个死了的男子。是啊,正是这样,而且还光着身子。是背后开枪打死的。估摸着,死了有两三天了。哈克,你进来,可是别看他的脸——样子太可怕了。”   我根本没有看他的脸。杰姆扔了几件旧衣服,遮住了他的脸。其实他不需要这么干,我不想看他。油腻腻的纸牌,这儿一堆,那儿一堆,散遍了地板各处。还有威士忌酒瓶,还有黑皮做成的几个面罩。墙上到处都是用木炭涂的字和画,尽是最愚蠢无聊的那一类。还有两件脏旧不堪的花洋布衣服,还有一顶太阳帽和几件女人的内衣,都挂在墙上。墙上还挂着几件男人的衣服。我们把一些东西放到了独木舟里。也许会有用得着的地方吧。地板上有一顶男孩子戴的带花点儿的旧草帽,我把这个也拣了。还有一只瓶子,里面还有牛奶,上面还有一个布奶头,是给婴儿咂奶用的。我们本想把瓶子带走,可是瓶子破了。还有一只破旧的木柜,一只带毛的皮箱,上面的合叶都已经裂开了。皮箱没有上锁,是敞开着的,不过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从东西凌乱散了一地来看,我们估计,人家是匆匆忙忙离开的,没有来得及定下主意把哪些东西带走。   我们找到了一盏旧的白铁皮灯盏,一把铁把子的割肉刀。还有一把崭新的巴罗牌大折刀,在随便哪家铺子里卖,也值两毛五分钱。还有不少牛油蜡烛,一个白铁烛台,还有一把葫芦瓢,一只白铁杯子,一条破烂的旧被子丢在床边,一只手提包,里边装着针线、黄蜡、钮扣等等东西。还有一把斧头和一些钉子。还有一根钓鱼竿,跟我的个指头一般粗细,上面还系着几只特别大号的鱼钩。还有一卷鹿皮,一只牛皮做的狗项圈,一只马蹄铁。还有几只没有标签的药瓶。正要离开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只马梳子,东西还可以。杰姆找到了一把破旧的提琴弓,还有一只木制假腿。上面的皮带已经裂开了,不过除此以外倒是好好的一条腿。只是对我来说嫌太长,对杰姆来说嫌太短,那另外的一条呢,我们找遍了,也没有找到。   这样,整个儿算起来,我们发了一笔大财。我们准备划走的时候,已经是在小岛下游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段。已是大白天了。所以我让杰姆躺在小舟里,用被子蒙上。因为如果他一坐起来,人家老远就能认出是个黑奴。我们划到了伊利诺斯州岸边,接着往下淌了半英里,我沿着岸边静水往上划,一路之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也没有见到什么人。我们太太平平回到了家。   ------------------ 第十章   吃过早饭以后,我本想讲讲有关死人的事,猜猜他是怎样会被杀害的,不过杰姆不乐意谈,他说,这会带来恶运。他还说,再说他也可能会来,给我们作祟。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入土埋葬,那么与平常埋葬的人比起来,更会到处游荡。这话听起来也很在理,我便没有再说什么了。不过呢,我不由得不想到要琢磨琢磨这回事,心里总希望能弄清开枪打死那个男子的是谁,又究竟为了什么缘故。   我们把搞来的衣服翻了一遍,在一条旧呢毯大衣的里子里找到了八块大洋。杰姆说,他推想,是那间屋子里的人偷了这件大衣,因为如果他们知道里边有钱,便不会把衣服留在那里。我呢?我说,我琢磨起来,是他们杀了他的。不过,杰姆不愿多谈这件事。我说:   “你啊,以为这是件倒霉的事。可是前两天我摸了我在山脊上发现的蛇皮壳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呢?你说,我用手去摸蛇皮,那是会遭到世界上最倒霉的恶运的。好啊,如今是你所说的最倒霉的恶运啦。我们拣到了一大堆东西,还有那八块大洋。杰姆,我但愿每天都遭到什么恶运才好呢。”   “别忙啊,乖乖,别忙啊。先别太高兴啦。眼看恶运要临头了,听我说,眼看恶运要临头了。”   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那是星期二。啊,星期五,吃过晚饭,我们躺在山脊顶的草地上。我的烟草抽光了,我到山洞里去取一些,发现那里有一条响尾蛇。我把它打死了。我把死蛇卷了起来,放在杰姆的毯子脚跟头,就象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等到杰姆猛一见,会有好玩的事可看的。啊,到晚上,我压根儿把蛇的事全给忘了。我点灯的时候,杰姆往毯子上一躺,那条蛇的老伴正在那里,咬了他一口。   他大吼一声跳将起来。灯光照处,照见的第一件事是那条可恶的东西昂起头来,正要再窜一回。我抄起一根棍子,一刹那间打死了它。只见杰姆抓起爸爸那个酒罐,大口往嘴里灌。   他是光着脚的,蛇就对准了他脚跟咬了一口。就是我这个傻瓜蛋忘了那里有死蛇,它的老伴就会游过来,盘在上面。杰姆要我把蛇头砍下来,给扔了,然后把皮剥掉,把蛇肉烤一段吃。我照着做了。他吃了,还说这能治病。他叫我取下尾巴上的响鳞,他缠到了他的手腕子上。他说这也管用。随后我悄悄地溜了出去,把死蛇扔到了矮树丛里。我不打算告诉杰姆说,那都是我的过错。只要做得到,我就不对他说实话。   杰姆对着酒罐呷了又呷。时不时的神志不清,跳来跳去,高声叫唤。每一回醒过来,便又去对着酒罐呷酒喝。他那只脚肿得好粗,小腿也肿得厉害。不过,慢慢地酒力见效了,我断定他没有事了。不过,我宁愿给蛇咬,也不愿意喝爸爸的酒。   杰姆躺了四天四夜,肿全消了,他又活动起来了。我打定了主意,从此不说什么用我的手摸蛇皮的话了。惹了这场大祸,不是很清楚了么?杰姆说,他估摸,下回我会信他的话。他还说,摸蛇皮的恶运非同小可,说不定我们遭到的灾祸还没有尽头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手摸蛇皮一回。是啊,我也开始觉得我自己在这么想了,尽管我一向认为,往左肩后边望新月,可说是一个人最抽劣、最愚蠢的事了。老汉克·朋格这么干过一回,还大吹大擂的,不到两年,他喝醉后,从制弹塔上摔下来,摔得简直可说是象一张薄饼,摊在地上。人家把仓房的两扇门板作为棺材,把他的尸体给塞了进去。这是人家这么说的,我没有亲见。是爸爸对我说了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这么傻呼呼地张望新月,就得了这么个下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大河河水又往下回落,在两岸当中流淌。我们干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只兔子剥了皮系在大鱼钩上,放下去,结果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简直象一个人那么大,长六英尺两英寸,重两百磅以上。我们当然对付不了它,它会把我们一下子扔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我们便光是坐着,看着它又蹦又跳,直到死在水里。我们在它的胃子里找到一只铜扣子和一只圆球,还有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们用斧头把那个圆球劈了开来,里边有一个线轴儿。杰姆说,线轴儿耽得时间久了,外面裹上了各样东西,成了个圆球。我看,这么大的一条鱼,是密西西比河上钓到的最大的鱼了。要是在村子里的话,能值很多钱。人家会在市场上论磅出售,每个人都会买一点。肉象雪一般白,煎着吃美味可口。   第二天早上,我说,日子过得太慢,太沉闷,我要来点儿热闹的。我说,不妨由我偷偷渡过河去,打听打听各方面的情况。这个主意杰姆很听得进。不过他说我必须晚上去,眼睛又要放得尖一些才行。接着,他端详了一番。然后说我能不能穿上旧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姑娘家呢?这可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动手把一件印花布衫子剪短,我把我的裤腿卷到膝盖上,穿上了衫子。杰姆用钩子替我在背后收紧了些,就弄得合身了。我带上了女用的遮阳大草帽,系到我的下巴颏儿上,这样,人家要细看我的脸,就好比要从火炉筒子往下看一样的难。杰姆说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即使是白天也难。我操练了一整天,让自己能掌握一些诀窍,慢慢地也就相当熟练了。不过杰姆说,我走起路来,还不象姑娘家的样子。他还说,我千万不可以把衣衫一提,把手插进裤子口袋,这个习惯必须改掉。这一点我注意到了,就有些进步了。   天黑以后,我便坐划子前往伊利诺斯州的河岸那边。   我在渡口下面不远处朝镇子划去。水流把我带到了镇梢头。我把独木舟系好了,沿着河岸往前走。有一间小小的草屋,已经好久没有人住了,如今点着亮亮的灯光。我心想,不知道是谁住在那里。我轻手轻脚走过去,从窗口朝里偷偷一望。只见有一位妇女,四十岁上下,正就着一张松木桌上的蜡烛光做针线活。她的脸我没有见过。她是个外乡人。镇上人的脸没有我不认识的,这也是该我的运气好。当时我正在心虚,开始懊悔这回该不该来。人家也许会听出我说话的声音,就会识破真相。不过嘛,如果这个妇女到小镇上来了两天了,那我想知道的一切,她准能告诉我。这样,我便敲了敲门,并且打定主意,要自己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个姑娘家。   ------------------ 第十一章   “进来”,那个妇女说。我就走了进去。她说:   “请坐。”   我坐了下来。她那亮亮的小眼睛把我端详了个仔细,接着说:   “你叫什么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里?是在这儿附近么?”   “不。是在霍克维尔,这儿下面七英里地。我一路走得来,实在累了。”   “我看也饿了吧。我给你找点东西吃。”   “不,我不饿。本来我倒是饿得很。我在离这儿两英里路的一家农庄不能不歇了一口气,所以不饿了。这样我才会弄得这么晚。我妈在家有病,又没有钱,我是来把情况告诉我叔叔阿勃纳·摩尔的。我妈对我说,他住在这个镇上的那一头。这儿我还没有来过呢。你认识他吧?”   “不,我还不认识什么人哩。我住在这里还不到两个星期。要到镇上那一头,还有不少路呢。你最好这晚上便歇在这里。   把你的那顶帽子给取下来吧。”   “不”,我说,“我看我歇一会儿,便往前走。天黑我不怕。”   她说她可不能放我一个人走。不过,她丈夫一会儿便会回来,大概是一个半钟头左右吧。她会让她丈夫陪我一起走。接下来便讲他的丈夫,讲她沿河上游的亲戚,讲她下游的亲戚,讲她们过去的光景怎样比现在好得多,怎样自己对这一带并没有搞清楚,怎样打错了主意到了这个镇上来,放了好日子不知道过——如此等等,说得没有个完。这样,我就担起心来,深怕这回找到她打听镇上的情况,也许这个主意是错了。不过,不一会儿,她提到了我爸爸以及那件杀人案,我就很乐意听她唠叨下去。她说到我和汤姆·索亚怎样弄到六千块钱的事①(只是她说成了一万块钱),讲到了有关爸爸的种种情况,以及他多么命苦,我又是多么命苦。到后来,她讲到了我怎样被杀害。我说:   --------   ①诺顿版注:在本书第一章中,以及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说是一万二千元,此处恐是作者记错了。   “是谁干的?在霍克维尔,我们听到过很多有关这件事的说法,不过是谁杀了哈克·芬的,我们可不知道。”   “嗯,据我看,就在这儿,也有不少人想要知道是谁杀了他的。有些人认为,是老芬头儿自己干的。”   “不吧——真是这样么?”   “开头,几乎谁都是这么想的。他自己永远不会知道他怎样差一点儿就会落到个私刑处死。不过,到了天黑以前,那些人主意变了。据他们判断,认为是一个逃跑的黑奴名叫杰姆的干的。”   “怎么啦,他——”   我把话打住了。我看,最好我别则声。她滔滔不绝讲下去,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插话。   “那个黑奴逃跑的那一个晚上,正是哈克·芬被杀害的日子。因此上,悬赏捉拿他——悬赏三百块钱。还为了捉拿老芬头儿——悬赏两百块钱。你知道吧,他在杀人后第二天早上来到了镇上,讲了这件事,然后和他们一起在渡轮上去寻找,可是一完事,人就走了,马上不见人了。在天黑以前,人家要给他处私刑,可是他跑掉了,你知道吧。嗯,到第二天,人家发现那个黑奴跑了。他们发现,杀人的那个晚上,十点钟以后,就不见这个黑奴的人影了。知道吧,人家就把罪名安在他头上。可是他们正嚷得起劲的时候,第二天,老芬头儿又回来了,又哭又喊地找到了撒切尔法官,索要那笔钱,为了走遍伊利诺斯州寻找那个黑奴。法官给了他几个钱,而当天晚上,他就喝得醉醺醺的,在半夜前一直在当地。半夜后,他和一些相貌凶恶的外地人在一起,接下来便和他们一起走掉了。啊,从此以后,再没见他回来过。人家说,在这件案子的风头过去以前,他未必会回来。因为人家如今认为,正是他杀了自己的孩子,把现场布置了一番,让人家以为是强盗干的,这样,他就能得到哈克的那笔钱,不用在诉讼案件上花费很长一段时间了。人家说,他是个窝囊废,干不了这个。哦,我看啊,这人可是够刁的了。他要是在一年之内不回来,他就不会有什么事了。你知道吧,你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定他的罪。一切便会烟消云散。他就会不费气力地把哈克的钱弄到手。”   “是的,我也这么看。我看不出他会有什么不好办的。是不是人家不再认为是黑奴干的呢?”   “哦,不。不是每个人都这么个看法。不少人认为是他干的。不过,人家很快便会逮到那个黑奴,说不定人家会逼着他招出来的。”   “怎么啦,人家还在搜捕他么?”   “啊,你可真是不懂事啊!难道三百大洋是能天天摆在那里让人随手一拣就到手的么?有些人认为那个黑奴离这儿不远呢。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我没有到处说就是了。才几天前,我对隔壁木棚里的一对老年夫妇说过话,他们随口讲到,人们如今没有去附近那个叫做杰克逊岛的小岛。我问道,那里有人住么?他们说没有。我没有接下去说什么,不过我倒是想过一想的。我可以十分肯定,我曾望见过那儿冒烟,是在岛的尖端那边,时间是在这以前的一两天。我因此上曾自个儿盘算过,那个黑奴多半就在那边啊。这样就值得花工夫到岛上去来个搜捕,在这以后,就没有再见到冒烟了。我寻思,说不定他溜走了,要是他就是那个黑奴的话。不过,我丈夫反正就要上那边去看一趟——他和另外一个人要去。他出门到上游去了,不过今天回来了,两个钟点以前,他一回到家,我就对他说过了。”   我搞得心神不安,坐也坐不住了。我这双手该干点什么才好啊。我就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只针,想要穿通一根线头,我的手抖抖的,怎么也穿不好。那个妇女话头停了下来,我抬头一望,她正看着我,一脸好奇的神气,微微一笑。我把针和线往桌子上一放,装做听得出神的样子,——其实我也确实听得出神——接着说:   “三百块大洋可是一大笔钱啊。但愿我妈能得这笔钱。你丈夫今晚上去那边么?”   “是啊。他和那个我跟你讲起的人到镇上去了,去搞一只小船,还要想想方法,看能不能弄到一支枪。他们半夜以后动身。”   “他们白天去不是能看得更清楚么?”   “是啊。可是那个黑奴不是也会看得更清楚么?半夜以后,他兴许会睡着了吧。他们就好穿过林子,轻手轻脚溜到那边,寻找到他的宿营地,乘着黑夜,找起来更方便些,如果他真有宿营之处的话。”   “这我倒没有想到。”   那个妇女还是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我,这叫我很不舒服。   “亲爱的,你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玛——玛丽·威廉斯。”   我仿佛觉得,我最初说的时候并没有说是玛丽,所以我没有抬起头来。我觉得,我最初说的是莎拉。我因此觉得很窘,并且怕脸上露出了这样的神气。我但愿那个妇女能接着说点什么。她越是一声不响坐在那里,我越是局促不安。可是她这时说:   “亲爱的,你刚进门的时候,说的是莎拉吧?”   “啊,那是的,我是这么说了的。莎拉·玛丽·威廉斯。莎拉是我第一个名字。有人叫我莎拉,有人叫我玛丽。”   “哦,是这样啊。”   “是的。”   这样,我就觉得好过了一些。不过,我但愿能离开这里。   我还抬不起头来。   接下来,那个妇女就谈起了时势多么艰难,她们生活又多么穷困,老鼠又多么猖狂,仿佛这里就是它们的天下,如此等等。这样,我觉得又舒坦了起来。说到老鼠,她讲的可是实情。在角落头一个小洞里,每隔一会儿,就能见到一只老鼠,把脑袋伸出洞口探望一下。她说,她一个人在家时,手边必须准备好东西扔过去,不然得不到安生的时候。她给我看一根根铅丝拧成的一些团团,说扔起来很准。不过,一两天前,她把胳膊扭了,如今还不知道能不能扔呢。她看准了一个机会,朝一只老鼠猛然扔了过去,不过,她扔得离目标差一截子,一边叫了起来:“噢!胳膊扭痛了。”她接着要我扔下一个试试看。我一心想的是在她家里的老头儿回来以前就溜之大吉,不过自然不便表露出来。我把铅团子拿到了手里,老鼠一探头,我就猛地扔过去,它要是迟一步,准会被砸成一只病歪歪的老鼠。她说我扔得挺准,还说她估摸,下一个我准能扔中。她把一些铅团子拿过来,又拿来一绞毛线,叫我帮她绕好。我伸出了双手,她把毛线套在我手上,一边讲起她自己和她丈夫的事。不过,她打听了话说:   “眼睛看准了老鼠。最好把铅团团放在大腿上,好随时扔过去。”   说着,她便把一些铅团子扔到我大腿上,我把双腿一并接住了。她接着说下去,不过才只说了一分钟。接下来她取下了毛线,眼睛直盯着我的脸,不过非常和颜悦色地问:   “说吧——你的真名字叫什么?”   “什——什么,大娘?”   “你真名是什么?是比尔?还是汤姆?还是鲍勃?——还是什么?”   我看我准定是抖得象一片树叶子。我实在不知所措。可是我说:   “大娘,别作弄我这样一个穷苦的女孩吧,要是我在这里碍事,我可以——”   “哪有的事?你给我坐下,别动。我不会害你,也不会告发你。把你的秘密一五一十告诉我,相信我,我会保守秘密的。还不只这样,我会帮你忙的,我家老头儿也会的,只要你需要他的话。要知道,你是个逃出来的学徒——就是这么一回事。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算得了什么啊。人家亏待了你,你就决心一跑了之。孩子,但愿你交好运,我不会告发的。原原本本告诉我——这才是一个好孩子。”   这样,我就说,事已如此,也不用再装了。还说,我会把一切的一切原原本本都倒给她听,只是她答应了的不许反悔。随后我告诉她,我父母双亡,按照法律,把我给栓住在乡下一个卑鄙的农民手里,离大河有三十英里。他虐待我,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他出门几天,我便乘机偷了他女儿的几件旧衣服,溜出了家门。这三十英里,我走了三个晚上。我只在晚山走,白天躲起来,找地方睡,家里带出来的一袋面包和肉供我一路上食用。东西是足够的。我相信我的叔叔阿勃纳·摩尔会照看我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上高申镇来。   “高申?孩子。这儿可不是高申啊!这是圣彼得堡啊①。高申还在大河上边十英里地呢。谁跟你说这里是高申来着?”   --------   ①诺顿版注:实指马克·吐温的故乡汉尼拔,作者在小说里给它取名为圣彼得堡。   “怎么啦?今天拂晓我遇到的一个男人这么说。稻。他对我说,那里是叉路口,需得走右手这一条路,走五英里便能到高申。?   “我看他准是喝醉了,他指给你的恰好是相反的路。”   “哦,他那样子真象是喝醉了的。不过,如今 第十二章   最后到达岛子下边的时候,准定快深夜一点钟了。看来木筏子是走得挺慢的。要是有船开过来,我们准备坐上独木小舟,冲向伊利诺斯州的河岸去。幸好没有船来。我们没有想到要把枪藏在独木小舟里,也没有想到把钓鱼竿放在小舟上钓东西吃。我们急忙慌乱之余,实在想不到这么多。当初把什么都放到木筏上,这实在并非是个好主意。   要是人家找到岛上去的话,我估计他们一定会找到我生起的火,在那边守候整整一个晚上,等着杰姆出现。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我们把他们调来了。我生的火如果没有能叫他们上当,那也不能怪我。我对他们施的花招,也够绝的了。   天蒙蒙亮了,我们就在靠伊利诺斯州这边一个大湾的旁边,找了个沙洲靠了岸,用斧子砍了一些杨树枝,把木筏子遮了起来。这样,这里看上去仿佛河岸在这里坍了一块似的。沙洲是一片沙土岗子,上面长满了白杨,密得象耙齿一般。   密苏里沿岸山岭起伏,伊利诺斯一边是密密的白杨树,航道在这里沿着密苏里一边,因此我们并不担心会遇到什么人。我们一整天躺在那里,看着一些木筏子和轮船沿着密苏里河岸向下游驶去,看着朝上游驶去的轮船在大河的河水中央使劲搏斗。我把我跟那个妇女瞎聊的话一五一十全讲给杰姆听,杰姆说,这个妇女可是个精明的人,还说,要是由她来搜捕我们的话,她准不会停下来坐等在火堆旁边——不,她会找好一只狗来。我说,那么她为什么不是叫她的丈夫找好一只狗呢?杰姆说,依他看,那几个男人准备动身的时候,她准定会想到找条狗。他相信,这些人准定是到镇上去找一条狗,这样,他们就把时间全耽误了,不然的话,我们此刻就不会来到下游离村子十六七英里的沙洲上了,——不,肯定不会。我们只会又回到我们老家那个镇上了。我就说,不管是什么个原因吧,反正他们没有能逮住我们。   天快黑下来了,我们在白杨枝桠里探出脑袋,朝四下里上下左右张望了一番,什么也没有见到。杰姆便拿起了木筏子上层的几块木板,搭起了一个挺舒适的小窝棚,好在太阳辣辣的时候或者下雨的时候,能有个保持东西干燥的去处。杰姆还在窝棚底下安了个地板,比木筏子高出一英尺多,这样,毯子啦和全部什物,都不会被开过来的轮船激起的水浪冲潮湿。在窝棚的正中央,我们铺了五六英寸的土,安了个框架子,四周围得严严实实,好在刮风下雨的天气生起火来,火光能由窝棚给遮住,从外边望不见。我们还做了一把备用的掌舵的桨,以备万一碰上暗礁什么的把原有的桨碰坏了。我们竖起一根矮树杈子,把那盏旧的灯挂了上去,因为每当有轮船往下游开来,我们必须点亮这盏灯,防止它把我们撞翻。不过,有上水的轮船开来,我们不用点灯,除非我们发现自己漂到了人家所说的“横水道”①上,因为河水还涨得很高,很低的河岸还有一小部分淹没在水下,因此上水的船往往不闯这个水道,而寻找流得慢一些的水道走。   --------   ①“横水道”指轮船在密西西比河上为了选择在平稳的水流中航行,有时从河中一边横向另一边。   第二个晚上,我们乘了大约七八个钟头,水流每小时四英里。我们捉鱼,聊天,或者为了打破瞌睡,下水游它一会儿。顺着这静静的大河往下漂,仰卧在筏子上望着星星,倒是一件带着庄严意味的事。我们这时候无心大声说话,大笑的时候也挺少,只不过偶尔低低地格格两声就是了。我们遇到的天气,一般总是好天气。那天夜里一切太平,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   每个晚上,我们都要漂过一些镇子,其中有一些是在上边黑糊糊的山脚底下,除了一些灯火之外,见不到一间房屋。第五个晚上,我们路过圣路易,顿时仿佛满世界都点上了灯。在圣彼得堡那边,人们总说圣路易有两三万人之多,我一直不信这话,只是到那个晚上,在两点钟的时候,亲眼见到了那奇妙的灯海,这才信了。在那里,没有一丝儿声音,家家户户都熟睡了。   如今我每个夜晚,在十点钟左右,都要溜上岸去,到一个小村子上去,买一毛、一毛五分钱肉或者咸肉,或者别的食品,间或遇见一只不好好躺在鸡笼子里的小鸡,便顺手提了回来。爸爸总说,机会来时,不妨顺手捉住一只小鸡,因为,如果你不愿干,愿意干的人有的是。再说,做了一件好事,人家是决不会忘掉的。爸爸不愿吃鸡那类事,我可从没有见过。不过他总爱那么说就是了。   一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进玉米田,借一只西瓜或是甜瓜,或是南瓜,或者几个刚熟的玉米,诸如此类。爸爸老说,借借东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时候偿还人家,那没有什么害处。不过,那位寡妇说,那不过是偷东西的好听一些的说法罢了,正派人没有一个肯干这样的事。杰姆说,依他看,寡妇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说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办法是我们搞好一份清单,从中挑出两三种东西,先借到手,然后说明,往后不再借了——依他看,这样一来以后再借别的东西就不碍事了。我们就这样商量了一整夜,一边在大河上朝下游漂过去,一边准备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吧。商量到天大亮,问题全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决定不借山里红和柿子,把这两项从单子上删掉。在这样决定以前,大家心里总有点儿不大痛快,决定以后,大家都觉得心里好受了。能这样作出决定,我也很高兴,因为山里红根本不好吃,柿子呢,还要两三个月才熟透。   我们有时候用枪打下一只早晨起得太早或是夜晚睡得太迟的水鸟。把种种情况归一起来说,我们生活得非常快活。   在第五个晚上,小船开到了圣路易下面。半夜以后,雷电交作,大雨倾盆,大雨仿佛一股股水柱子般倒下来。我们躲在窝棚里,听任木排往前漂去。电光一闪,只见前面是一条笔直的大河,大河两岸高高的山岩好不吓人。后来我叫了起来,“喂,杰姆,看前边!”前边是一只轮船撞到了一处岩石之上,被置于死地了。我们的木排正对着它直往前漂。电光闪处,照得一清二楚的。这条船已经一侧倾斜,上舱一部分浮在水面上。电光一闪,栓烟囱的一根根小铁链看得清清楚楚。还有大钟旁边一把椅子,背后还挂着一顶垂边的旧帽子。   时已深夜,风雨交作,一片神秘气氛。我这时的想法,跟一般孩子眼看到一只破船深夜在河上悲惨孤单的光景时是一样的。我要爬上去,偷偷遛一遭,探一探上面的究竟。因此我说:   “让我们上,杰姆。”   可是杰姆开头拼死反对。他说:   “我可不乐意到破船上去胡浑(混)。我们一路上太太平平的,让我们象圣书上说的,还是保持太太平平吧。破船上说不定还有一个看守的人呢。”   “去你奶奶的看守,”我说,“除了‘德克萨斯’①和领港房之外,还有什么好看守的。象这么一个深夜,眼看船快裂开,随时随刻会沉入河中,你说,有谁会肯冒生命危险,光为了‘德克萨斯’和领港房?”杰姆无话可说,一声不响。我说,“再说,说不定我们还能从船长卧室那边借到点儿什么也未可知。雪茄烟,是稳稳的——并且是五分钱现钞一支。轮船的船长总是阔老,六十大洋一个月,要知道,只要他存心要,一件东西不论值多少钱,他们才不在乎呢。你口袋里塞好一根蜡烛。杰姆,我们要是不在上面好好搜它一遍,我决不死心。你猜猜,汤姆·索亚要是遇到这样的事,他会错过机会么?他才不会哩。他会把这个叫做历险——这是他定的名字。他准会爬上这条破船,就是会死也要上。并且,他还要摆一摆他的那一套派头出来——他要不露他那一手,那才怪呢。嗐,你准定会认为,那是哥伦布在发现新大陆这样的派头呢!但愿今天有汤姆·索亚在这里,那才好。”   --------   ①诺顿版注:指轮船的上甲板管理人员的舱房,驾驶室在它的前面,或在它的上面,是船上最大的舱房。德克萨斯是美国最大的州,因此把船上最大的舱房通称为德克萨斯。   杰姆嘟嘟囔囔了一会儿,可是终于屈服了。他说,我们千万别再说话了,要说,也要说得轻声一些。刚好又是电光一闪,我们抓住了轮船右舷的起货桅竿边,把我们的筏子系好。   甲板翘得老高。我们在黑地里轻手轻脚沿着那个坡度①遛下那个‘德克萨斯’,靠着脚问路,靠双手摸,拨开吊货的绳索,因为黑漆漆的无法看清。没有多久,我们摸到了天窗的前边一头,爬了进去。下一步到了船长室的前边。门是开着的。哎哟,不好,从顶舱的过厅里望过去,但见一处灯光!   --------   ①轮船触礁导致船身倾斜,所以甲板一头高,一头低,形成一个斜坡。   与此同时,仿佛听到了那边传来的低低的声音!   杰姆低声跟我说话,还说他感到十分难受,要我还是一起回去吧。我说,那好吧。正准备往筏子那边走去,突然听到有人哭着说:   “哦,伙计们,别,别。我赌咒决不告发!”   另一个声音,在大声地说:   “你这是撒谎,杰姆·透纳。你以前也表演过这一手的,每回分油水,你总要在应得的一份之外多争一点,而且每回都争到手,就凭你所说的,要是争不到,就威吓着要告发。不过,这一回,你算是白说啦。你可算得上这个国度里最卑鄙、最歹毒的畜牲了。”   这时候,杰姆往筏子那边去了。我简直压不住我这份好奇心。我跟我自个儿说,此时此刻,汤姆·索亚决不会往后退缩,那我也不会。我要在此时此刻,看个究竟,看下边会怎么样。在狭窄的过道里,我四肢并用,在暗中爬行,爬到离顶舱的过厅只隔一间官舱那个地方。接下来,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男子躺在地板上,手脚都给捆绑住了,边上站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一手举着一盏暗幽幽的灯,另一个手里举着一只手枪。这个男子把手枪顶着地板上躺着的人的脑袋,说:   “我真想毙了你,我也该毙了你,你这个该死的混帐东西!”   地板上的那个男子吓得缩成一团,叫道:“哦,别,求求你,比尔,我一定不说出去。”   每次他这么说,手提着灯的人便会一阵大笑,一边说:   “你当然不会说喽!这样的事,你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真话,不是么?”后来又说:“听他这么苦苦哀求!可是,要不是我们制服了他,把他捆了起来,他准定会把我们两人都给杀了。又为的什么呢?什么也不为。就为了我们要保住我们的权利——就是为了这个。不过啊,杰姆·透纳,我料你从此也威胁不了什么人啦。比尔,把手枪先收起来。”   比尔说:   “不行,杰克·巴卡特。我要毙了他——他不就是用同样的方法杀死老哈特菲尔特的么?——他不是理该得此下场么?”   “不过,我可不想叫他被杀死。我有我的理由。”   “说这番话,上天会保佑你的,杰克·巴卡特!只要我活一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掉你的大恩大德!”地上的那一个带着哭声说。   巴卡特没有理会这些话,只是把灯挂在一只钉子上。在一片漆黑中,他往我藏身的地方走过来,一边招呼比尔也过来。我赶紧拼命往后爬,往后缩了两码。可是轮船船身倾斜得太厉害,我一时间爬不多远。为了不致被他们踩在身上,给逮住,我爬进了上舱一间官舱里,巴卡特在黑暗里用手摸着走,摸到了我在的那间官舱。他说:   “这里——到这里来。”   他进来了,比尔也随着进来了。不过啊,在他们进来以前,我爬到了上铺,已无退身的余地。这时我真后悔,我真不该爬上了这条船啊。接着,他们站在那里,手扶住了上铺的边上,说起了话来。我看不到他们,不过凭了他们一直在喝的威士忌的气味,能知道他们在哪里。我幸亏没有喝威士忌,这是该高兴的事。不过话说回来,喝不喝也无所谓,因为我多半时间里,连气也不敢喘,他们不会逮住我。再说,一个人要这样听人家说话,自己就不能喘气的。他们说话的时候,说得声音很低,可说得十分认真。比尔想要把透纳给杀了。他说:   “他说过他要告发,那就是说,他是会告发的,我们这样跟他吵了一架,又这么狠狠整了他一通,如今即便把我们的那两份都给了他,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他会到官府去作证,把我们给招出来。现在你还是听信我的话吧。我主张来个斩草除根,一了百了。”   “我也是这么个主意”巴卡特说,说得十分镇静。   “他妈的,我还以为你不是这么想的呢。那好,就这么定了。让我们动手吧。”   “等一会儿,我还没有把我的话说出来呢。你听我说。枪毙是个好方法。不过,如果事情势在必行的话,还有更加静悄悄的一条路呢。我要说的是这样:如果事过以后,得上法庭,把脖子往绞索上套,那可不是个好主意。如果你要办到的事,用别的方法,一样能办到,办得结局一模一样,同时又不会给你带来什么风险,不是更好么?你看是不是这样?”   “那当然。不过事到如今,你又有什么样一个办法呢?”   “嗯,我的路子是这样:我们赶紧动手,到各间舱房去把我们忘了的东西都收拾好,搬到岸上,给藏起来。然后静等着。我说啊,要不了两小时,这条破船便会裂开来,沉入河底。懂了吧?他就会给淹死,还谁都怨不得,只能怨他自己。依我看,这比杀他好得多。只要有一点法子可想,杀人,我是不赞成的。这不是个好主意,也不道德。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对——我看你说得对。不过,万一船不裂开,不沉呢?”   “那,我们不妨等它两小时啊,等着看着啊,不是么?”   “那好吧,来吧。”   他们就动身了,我也溜了出来,一身冷汗。我往前爬过去。眼前是一片漆黑。不过我哑着嗓子轻声地喊,“杰姆!”他应了声,活象有病在哼哼。原来他就在我的身旁呢。我说:   “快,杰姆,这可不是磨磨蹭蹭、哼哼唧唧的时刻了。那里是一帮杀人犯。要是我们不能把他们的小船找到,放掉,随它在大河上潮流往下漂走,好阻止这些家伙从破船上逃掉的话,那么,他们中只有一个人会遭殃。可是如果我们能找到他们那条小船,把它放走,那就能叫他们全体都遭殃——听候警察来抓他们。快——赶快!我由左舷找,你由右舷找。你从木筏子那儿找起——”   “哦,天啊,天啊!木筏子?木筏子不见啦!它散开了,被冲走了!——把我们给扔在这儿啦!”   ------------------ 第十三章   啊,我吓得停止了呼吸,几乎晕了过去。跟这样一帮人困在一条破船上!不过,这可不是感叹的时候啊。我们得把那条小船找到,马上找到——非得找来给我们自己用。我们便一边全身抖抖嗦嗦,一边顺着右舷摸过去。这事儿干得也真慢,——仿佛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摸到了船尾。可没有小船的影子啊。杰姆说他再也走不动了,——他说,已经吓得他有气无力了。不过我说,要挺住,要是我们给困在这条破船上,那我们准得遭殃。于是我们继续摸索。我们朝着顶舱的后尾摸过去,摸到了,然后攀着天窗一路摸过去,抓住一块窗板,再挪到另一块窗板,因为天窗的边儿已经歪到了水里。我们快到十字厅大门口的时候,只见一条小船正在那儿,千真万确是在那儿!我刚好能望到这条小船。真是谢天谢地!只要再有一秒钟,我就会上船了。可正是在这一刻,门开了。其中的一个人探出头来,离我才只几步远。我以为这下子我可完蛋了。不过,他又把头缩了回去,说:   “把他妈的那盏灯拿开吧,别叫人家看见了,比尔!”   他把一袋子什么东西扔进了小船,接着上了船,在船上坐了下来。原来是巴卡特。接着是比尔本人走了出来,上了船。巴卡特轻声地说:   “全搞好了——撑船吧!”   我在窗户板上几乎挂不住了。我全身虚弱无力。不过比尔说:   “等一等——你搜过他身子了么?”   “没有啊,你搜过了么?”   “没有啊。这么说,他那一份现金还是拿到了手。”   “那就动手吧——只把东西拿走,可钱却留了下来,这象什么话。”   “喂,——他会不会猜到了我们是要干什么来着?”   “也许不会。不过我们反正非得拿到手不可。走吧。”   他们便跳出小船,钻到舱里去了。   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因为门在破船上歪着的一面。一刹那间,我跳上了船,杰姆跟着一跌一撞上了船。我取出了小刀,割断了绳索,我们便溜之大吉啦!   我们连桨都没有摸,也不说话,连悄声说话也没有说,连呼吸都几乎停住了。我们一声不响,飞快地朝前直溜,溜过了外轮盖的尖顶①,溜过了船尾,刹那间离破船已有一百码。黑暗把我们吞没了,连最后一点影子也给吞没了。我们安全啦。这我们是清楚的。   --------   ①当时轮船靠安装在外的明轮旋转推动,轮子四周有框架保护。   朝下游划了三四百码远以后,我们还能看到那盏灯在顶舱门口忽地闪趁侵道,那两个流氓找不到他们那条船,逐渐明白了他们如今正跟杰姆·透纳一样陷进了绝路?   随后杰姆摇起了桨,我们就去追赶我们的木筏子。到这个时刻,我才第一次想到那帮家伙的处境。——在这以前,我实在顾不上。我在想,就算是杀人犯吧,陷入如此的绝境也真是够受的。我对自己说,说不定哪一天我自己也会是个杀人犯呢,难道我会高兴么?我便对杰姆说:   “我们只要一遇见灯光,便在这地方的上游或者下游一百码处登岸,找一个你我和小船躲藏的好去处。接下来,我再编出一个故事来,让人家听了去寻找那帮家伙,先把他们救出来,时辰一到,好把他们给绞死。”   但是这个主意落空了。不一会儿,又是风雨交加,比先前还要厉害。大雨一个劲地往下倒。又全不见一丝灯光。依我看,人们全都睡了吧。我们顺着水流往下游冲去,一边寻觅灯光,一边寻找我们的木筏子。隔了很长一段时辰,雨停了,不过云还没有散开,电光还在一闪一闪。电光闪处,只见前边有一个黑乌乌的什么东西,在水上漂浮。我们就追上去。   正是我们的木筏子。能重新登上自己的木筏,我们那个高兴劲儿,是没有好说的。这时候,我们见到有一处灯光,在下游右手,在岸上。我就说,我去。小船上放着那帮家伙从旧船上偷来的赃物,装了满满的半船。我们把这些东西胡乱堆在木筏上。我叫杰姆顺水往下漂,估计漂出有两英里路远,便点一个灯,一直点到我回来。接下来,我摇起桨,朝灯光划去。我顺着下水划去的时候,陆续出现了三四处灯光——在小山坡上。是个村子。我往岸上灯光那边靠拢,停住了桨,朝下边漂去。漂过时,见到那是一艘双舱渡船,船头旗竿上挂着灯。我四处找寻那边看船的人,心想不知道他在哪处睡觉。一会儿发现他坐在船头系缆桩上,脑袋垂在两个膝盖当中。我轻轻地推了他肩膀两三下,就哭将起来。   他就醒了,还有点儿吃惊。不过,他见到只是我,便打了一个好大的呵欠,伸了伸懒腰。接着说:   “啊,什么事啊?别哭了,小家伙。有什么难处啊?”   我说:   “我爸爸、妈妈、姐姐——”   我哭得说不下去了。他说:   “哦,该死的。好了,别这么伤心吧。我们各人都会有各人的为难之处,一切会好的。他们究竟怎么啦?”   “他们——他们——你是船上看船的么?”   “是的,”他说,仿佛颇为得意的样子。“我是船长,又是船主,又是大副,又是领港,又是看船的,又是水手头儿。有的时候,我还是货物和乘客。我比不上老杰姆·洪贝克那么富,我对待汤姆、狄克和哈利,就不能象他那么大方,那么好,象他那样把钱给乱花。不过,我对他讲过不只一回了,我可不愿意跟他对调一下位置。我说,因为一个水手的生活,这便是我的生活。要是叫我住在镇子外面两英里路的地方,没有什么地方好玩的,别说他那点儿臭钱都给了我,就是再加上一倍,我也不会干。我说啊——”   我插嘴说:   “他们大难临头啦,而且——”   “谁啊”   “啊,我爸爸、妈妈和姐姐,还有胡克小姐。只要你把渡船往上游那边开过去——”   “往上游哪里啊?他们现今在哪里啊?”   “在那艘破船上。”   “什么破船?”   “怎么啦,还不是只有一条破船么?”   “什么?你不是说‘华尔特·司各特’①么?”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称这艘沉没中的轮船为华尔特·司各特,因为他对这位英国著名作奇作家评价不高,认为他也在沉没之中。   “正是。”   “天啊!他们到那儿去干什么啊,真是天知道。”   “嗯,他们可不是存心故意要去的。”   “我想他们也不会。可是如果他们不能赶快离开,那就天啊,那就没有命啦。怎么搞的,他们怎么会钻进那么一个要命的地方呢?”   “说起来也是事出有因。胡克小姐是到上游那个镇上走亲戚去的——”   “是啊,是步斯渡口——往下说。”   “她是走亲戚去的。在步斯渡口。正是黄昏时分,她和黑女佣上了渡骡马的渡船,准备在一个朋友家住一晚上,那个朋友叫什么什么小姐来着,名字我记不住了。渡船上的人丢了掌舵的桨,船就打圈圈,往下游漂去,船尾朝前,漂了两英里多路,碰到那条破船上,就给撞翻了。摆渡的和黑女佣以及一些马匹,全都冲走了。只是胡克小姐一把抓住了那条破船,就爬了上去。嗯,天黑以后一个钟点左右,我们坐着我们做生意的平底船往上前开去。天黑,我们没有注意到那条破船,到了近处,就来不及了,所以也给撞翻了。不过我们都得了救,除了比尔·惠贝尔一人——啊,他可是个天大的好人啊——我宁愿那是我。”   “天啊,这可真是我平生遇到的最伤心的事了。接下来,你们又干了些什么呢?”   “啊,我们大声喊救命,闹了半天,可是河面太阔,我们再喊,也没有人听见。这样,爸爸说,总得有人上岸去求救啊。会游泳的,就只我一个人。于是我就争着由我来干。胡克小姐说,要是我一时不能马上找到人来搭救,就可以到这儿来,寻找他的叔叔,他会把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我在下边一英里路的地方上了岸,一直在白费劲,想找人帮忙,可是人家说,‘什么,夜这么深,水这么急,要人家干?简直是胡闹。还是去找渡船吧。’现如今,要是你愿去——。”   “我倒是愿去。我要是不愿去,那才怪呢。不过,由谁来付这笔费用呢?你看你爸爸——”   “啊,那好办。胡克小姐对我说,是特为对我说的,说她叔叔霍恩贝克——”   “好家伙!原来他就是她的叔叔啊。你听我说,你朝远处有灯光的那个方向跑过去,再往西拐,走四分之一英里,你就到了那家酒店,你告诉他们,要他们赶快带你去找杰姆·霍恩贝克。他准定会付这笔钱的。你别再瞎耽搁时间了,因为他会急于想知道你带去的消息。你告诉他,在他到镇上来以前,我肯定已经把他的侄女儿给平平安安地救出来了。你马上加把劲跑吧,我马上到这儿拐角那一头,去把我的司机叫起来。”   我就朝有灯光的那边走去。不过,等到他在拐角处一转弯,我就往回赶,跳上船,把船上的积水舀光,把船停靠在六百码外静水区域的岸边,自己挤到几只木船那里看着,因为不见渡轮出动,我就安不下心来。不过,九九归一,为了对付那帮家伙费了这么大的劲,我心里还是舒坦的,只因为肯象我这么干的,怕为数还不多。我倒是但愿寡妇会知道这件事。据我判断,她会把我这么帮助那帮恶棍引为骄傲,就因为这类恶棍和骗子正是寡妇和正人君子们最感兴趣的人哩。   啊,没有多久,前面就是那条破船了,黑乌乌的一片,往下游漂漂荡荡。一时间,我全身打了个冷战。我朝着它冲过去。它往水里下沉已经沉得挺深了。我一下子就看明白了船上活着的人没有多少指望了。我围着它划了一圈,高声喊了几下子,不过毫无回音,一片死一般静。我倒是为这帮家伙而感到心情沉重,不过也并非过份沉重。因为如果他们能顶得住,那我也能顶得住。   仿佛等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见到杰姆的灯光升起。升起时,仿佛灯光远在千里之外。待到我走拢,东方已经开始灰白。我们便去寻觅一座小岛,把木筏子藏起来,把小舟沉到水里,钻进窝棚里,睡得死死的。   ------------------ 第十四章   醒来以后,我们把破船上那帮家伙偷来的东西翻了一遍,发现有靴子、毯子、衣服和各式各样东西。还有一些书,一架望远镜,三盒雪茄烟。在这以前,在我们两人一生中,谁也没有这么富足过。雪茄烟是头等的。整整一个下午,我们躺在林子里聊天。我还读读这些书。着实快活了一番。我把破船上和渡轮上发生的一切全都讲给了杰姆听。我说,这种种的事便是历险。不过他说,他可不要再历什么险了。他说,当我爬进破船的顶舱的时候,以及他往回爬,想寻觅木筏子却发现木筏子已不翼而飞的时候,他差一点儿死了过去。因为他断定,这一切都是冲着他来的。反正他这下子是完了。因为要是没有人来搭救他,他就会给淹死;而且,要是他被救,他就会被救他的人送回家,以便得到那笔悬赏,华珍小姐又肯定会把他卖到南方去。是啊,他是对的,他往往总是对的。   对一个黑奴来说,他的脑袋可不简单。   我把书上说的那些事读给杰姆听:什么国王啊,公爵啊,伯爵啊,等等的。还有他们穿着多么华贵,他们那个派头又何等了得;彼此称呼起来,总是陛下啊,大人啊,阁下啊,等等的,并非只是先生而已。杰姆听了,眼睛鼓得大大的,听得入了神。他说:   “我还不知道他们有这么笃(多)啊。除了老王所罗门以外,我还从不曾听说过别的国王啦。除非你把扑克牌上的国王都算上。一个国王能挣多少全(钱)啊?”   “挣?”我说,“啊,他们啊,只要他们高兴,他们一个月可得一千块大洋,他们要多少便会有多少,什么东西都是归他们所有。”   “多快活,不是么?他们又得干些什么呢,哈克?”   “他们什么都不干。看你说的。他们只是这儿坐坐,那儿坐坐。”   “不吧——真是这样么?”   “当然是的。他们就只是四处坐坐。除非发生了战争,他们就去参加战争。不过别的时候呢,就是到处懒洋洋地那么样,或者托着鹰去打猎——就光是打猎——嘘,——你听到了一个什么声音了么?”   我们跳将起来,四下里张望了一下,不过没有发现什么,除了一只轮船轮子在水下搅动的声音,这只轮船正从下游绕过河湾开过来。我们便走了回来。   “是啊,”我说,“有些时候,闷得无聊,他们便和议会无事生非。要是有人不安分,他就砍掉他们的脑袋。不过,他们多半的时间耽在后宫里。”   “那是什么啊?”   “后宫。”   “后宫又是什么?”   “那是他把他的那些老婆放在那里的地方。你不知道后宫么?所罗门王就有一个,他有一百万个老婆。”   “啊,是的,确有其事。我——我可没有把这个忘了。我看啊,后宫是个管吃管住的大房子。在托儿室里,他们准是热闹非反(凡)的吧。我看啊,那些老婆准是吵架吵个不停,那就更热闹了。人家说,所罗门王是自古到今世上最聪明的人,我可不新(信)这一套。因为什么呢:难道一个聪明人愿意从早到晚老耽在那么个乱糟糟的鬼地方?不——他才不会呢。一个聪明人会造一座古(锅)炉厂。等到他想歇一歇的时候,把厂子乖(关)掉就是了。”   ‘嗯,不过他反正是最最聪明的人,因为是寡妇亲口对我说的。”   “我才不管寡妇是怎么说的。总之,他不是个聪明人。他尽干些我从没听说过的荒糖(唐)事。你知道他要把一个孩子一匹(劈)两半的事么?”①   --------   ①诺顿版注:见《圣经·旧约·列王纪》第三章,16——27节。   “知道,寡妇把这事一五一十都给我说了。”   “那么好啦!那还不是世界上最狠毒的心计?你只要好好想一想。听我说,这棵树桩就算是其中的一个妇女——那边是另一个妇女,我算是所罗门王。这张一块钱的吵(钞)票就算是那个孩子。你们两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我怎么办呢?我有没有到街坊邻居去走一走,调查清楚这张吵(钞)票究竟是谁的,然后太太平平地物归原主,这不是有点豆(头)脑的人都会这么办的么?可是不——我把这张票子,一撕撕成了两半,一半给你,另一半给另一个妇女。所罗门王正是这么对待那个孩子的。现在我要问你:这半张吵(钞)票有什么用?——能用来买东西么?那匹(劈)成了两半的孩子又有什么用?你就是给我一百万个匹(劈)成两半的孩子,我也不西(稀)罕。”   “可是,该死的是,杰姆,你根本没有抓住要害——真该死,你把问题看歪了十万八千里啦!”   “谁?我?滚你的。别跟我说什么要害。我看啊,有理没理,我一看就明白。他们这样干,就是没理。争的不在于半个孩子,是在乎一个活蹦活跳的孩子。可有人以为可以用半个孩子来判定一个活孩子的争吵,这就仿佛明明站在雨里头也不知道进来躲一躲。别跟我讲所罗门王了,哈克,就瞧一眼他的半(背)影就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了。”   “不过我跟你说,你没有抓住问题要害。”   “什么该死的问题要害!我看啊,我看明白的事,我自己心里有数。你可要知道,真正的问题要害,还埋在里边——还埋在深处,在于所罗门是怎样成长的。譬如说,有一个人,家里只有一两个孩子,这样的人会胡乱糟塌孩子么?不会,他不会。他糟塌不起。他准会知道怎样宝贝孩子。可是如果另外的一个人,家里有五百万个孩子在跳来跳去,那当然就不一样啰。他会把孩子匹(劈)成两半,就象对付一只猫一样。他还有的是啊。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多一点,或是少一点,对所罗门王来说,那根本无所谓,那个混帐东西!”   这样的黑奴,我可从没有见到过。只要他脑袋里有了一个想法,就再也不会打消。在黑奴里面,这么瞧不起所罗们的,他可说是第一个了。因此,我就把话题转到了别的国王身上,把所罗门给撇在了一边。我讲到了路易十六,就是那个好久以前被砍掉了脑袋的法国国王。还讲到了他的小孩——那个皇太子①。他本该继位为国王的,可人家把他给逮了起来,关在大牢里,后来有一天便死在牢里。   --------   ①诺顿版注:皇太子路易·查理(1785—1795),继其父路易十六在1793年上断头台后,死在狱中。哈克有关他后来逃亡的说法,乃是人们误传的,这样的传说,在民间流传颇广。比较十九章里有关所谓“国王”(以及“公爵”)的谱系的胡话。   “可怜的小家伙。”   “可是也有人说,他逃出了牢,逃离了法国,来到了美国。”   “这很好!不过他会孤孤单单的——他们在这里并没有国王,是这样么,哈克?”   “没有。”   “那么他找不到差事了吧?他打算干些什么呢?”   “啊,这我可不知道了。有些法国人去干上了警察这个行当,有些人教法语。”   “怎么啦?哈克,法国人讲起话来不跟我们一样么?”   “不。他们讲的话,你一个字也听不懂——一个字也听不懂。   “啊,可真要命!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事实便是如此。我从一本书上学了他们的几句怪声怪气的话。譬如说,有一个人来找你,对你说,‘巴赫符——佛朗赛’,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会觉得怎么样。我会冲他的脑袋一权(拳)打过去。这是说,如果不是白人的话。对黑奴,我可不准他这样叫我。”   “去你的吧,他并没有叫你什么啊。这只是在说,‘你会说法国话么?”   “啊,那么,为什么他不能那么说呢?”   “怎么啦,他不是正在这么说了么?法国人就是这么说的。”   “嘿,这他妈的好滑稽。我再也不愿听了。根本没有什么意思。”   “听我说,杰姆,一只猫说起话来跟我们一个样么?”   “不,猫不一样。”   “好,一条牛呢?”   “不,牛也不一样。”   “猫说起话来跟牛一样么?或者牛说起话来跟猫一样么?”   “不,它们都不一样。”   “它们说的各个不一样,这是自然而然的,理所当然的,是吧?”   “那当然。”   “那么,一只猫,一条牛,说起话来自然跟我们不一样,是吧?”   “那是当然的啰。”   “那么,一个法国人说起话来跟我们不一样,不也是自自然然、理所当然的么?你回答我这个问题。”   “一只猫是一个人么,哈克?”   “不是。”   “好,那么要一只猫象一个人那样说话,这是胡闹。一条牛是一个人么?——或者说,一头牛是一只猫么?”   “不。都不是的。”   “那就好了,它就没有理由跟人或是猫一样说话。一个法国人是不是人?”   “是的。”   “那就好了!那他妈的,他为什么不说人话呢?你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知道,这样白费口舌,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你根本没有法子跟一个黑奴展开辩论。因此我就没有把话再说下去。   ------------------ 第十五章   我们断定,再有三个晚上,我们就会来到开罗。那是在伊利诺斯的南头,俄亥俄河在此汇合,我们要到的地方正是这里。我们准备把木筏卖了,搭上轮船,沿着俄亥俄河往上走,到那些不买卖黑奴的自由洲去,这样也就摆脱了是非之地啦①。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为什么没有按照杰姆求得了自由那个原来的路子写下去,评论家们对此历来都有争论。据对手稿进行过研究的人说,马克·吐温写到近第十六章结尾处便停了下来,一搁笔,恐达两年。后来续写时,爱上了这样一个写法,即要抒写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由气氛,写成一种时间之流,在时间之流的流逝中,能免于陆地上的残酷与假冒伪善这类的灾难。比较本书第八章中的注释。   后来,在第二个夜晚,开始起了雾,我们便朝一处沙洲划去,把木筏系好,因为在雾中行舟是不行的。不过,我坐在独木小舟上,拉着一根缆绳,想把木筏拴在什么一个地方,却无处可拴,除了一些小小的嫩枝。我把缆绳套在那凹岸旁边的一颗小树上。不过正好有一个急流,木筏猛地一冲,就把小树连根拔了起来,而木筏也就往前漂去了。我见到迷雾正四面八方聚拢来,只感到心里既不舒服,又发慌,至少有半分钟动弹不得。——抬头一望,木筏已经无影无踪。二十码以外,就什么也望不清。我跳进了独木小舟,跑到船尾,抄起桨来,使劲往后一退。可是它动也不动。我一慌张,忘了解开绳索啦。我立起身来,解开了独木舟,可是我心慌意乱,两只手抖抖的,弄得什么事也干不成。   船一开动,我就顺着沙洲,朝着木筏,拼命追去。情况还算顺利,不过,沙洲还不到六十码长,我刚窜过沙洲的末尾,眼看就一头冲进了白茫茫一片浓浓的大雾之中了。我象个死人一般,连自己正在往哪一个方向漂行也一点儿辨不清了。   我寻思,这样一味地划可不行。首先,我知道会撞在岸上、沙洲上或是别的什么东西上面。我必须得坐着不动,随着它漂。可是啊,在这么一个关头,偏偏要人家空有双手不动弹,叫人如何安得下心。我喊了一声,又仔细地听。我听到,从下游那边,隐隐约约地从某处什么地方,远远传来了微弱的喊声。这下子,我的精神就上来了。我飞快地追赶它,一边又屏住气仔细地听。等到下一回听到那喊声的时候,我这才明白了自己并非是正对着它朝前赶,而是偏到了右边去了。等到再下一次,又偏到了左方——偏左也好,偏右也好,进展都不大,因为我正在团团地乱转,一会儿这一边,一会儿那一边,一会儿又回过头来,可木筏却始终在朝着正前方走。   我心里但愿那个傻瓜会想得到敲响洋铁锅这样一个办法,可是他从没有敲过一声。叫我最难受的,还是前后两次喊声间隙时听不到一点儿声音。啊,我一直在拼搏着,可猛听得那喊声又硬是转到我的身后去了。这下子真是把我搞胡涂了。准是别的什么人的喊声吧,要不然,那就是我的划子转过头了。   我把桨一扔,但听得喊声又起。还是在我身后,只是换了个地方。喊声不停地传来,又不停地更换地方,我呢,不停地答应。到后来,又转到了我的前边了。我知道,是水流把独木船的船头转到了朝下游的方向,只要那是杰姆的喊声,并非是别的木筏上的人叫喊声,那我还是走对了。在沉沉迷雾中,我委实无法把声音辨认清楚,因为在沉沉迷雾中,形体也好,声音也好,都和原来的本色不一样。   喊声继续响着。大约一分钟光景,我突然撞到一处陡峭的河岸上,但见岸上一簇簇黑黝黝、鬼影森森的大树。河水把我一冲,冲到了左边,河水飞箭似地往前直冲,在断枝残桠中一边咆哮着,一边夹着它们朝前猛冲。   不一会儿,又只见白茫茫的一片,四周一派寂静。我就静静地坐着,纹丝不动,听着自己心跳的声音。据我估计,心跳了一百下,我连一口气也没有吸。   在那个时刻,我算是死了心了。我明白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那陡峭的河岸是一座小岛。杰姆已经到了小岛的另一边了。这里可不是什么沙洲,十分钟便能漂过的。这里有一般小岛上那种大树。小岛可能有五、六英里长,半英里多宽。   估计有十五分钟时间,我一声不响,竖起了耳朵听。我当然是在漂着,我估计,一小时漂四五英里路,只是你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水上漂。不。你只觉得自己死了一般地躺在水面上。要是一眼瞥见一段枝桠滑过,也不会想到自己正飞快地往前走,而只是屏住了呼吸,心里想着,天啊,这段树枝往前冲得有多快啊。要是你想知道,一个人,在深夜里,四下一片迷雾,此情此景,会有多凄冷,有多孤单,那你不妨也来试一试——那你就准会知道。   随后大概有半个钟点光景,我时不时地喊几声,到后来,终于听到远处传来了回答的声音,我就使劲追踪,可是不成。我推断,我这里陷进了沙洲窝啦。因为在我的左右两旁,我都隐隐约约瞥见了沙洲的景色。有的时候,只是在两岸中间一条狭窄的水道上漂。有些是我看不见的。只是我知道自己是在那里,因为我听到了挂在河岸水面上的枯树残枝之类的东西被流水撞击时发出的声音。没有好久,我在陷进了沙洲窝里以后,连喊声也听不见了。我只是隔一会儿试着追踪一下。因为实际情况比追踪鬼火还要糟糕。声音如此地东躲西闪,难以捉摸,地点又如此变得飞快,而且面广量大,这些可真是闻所未闻的。   有四五回,我非得用手利索地推开河岸,免得猛然撞上高出水面的小岛。因此我断定,我们那个木筏子一定也是时不时撞到了河岸上,不然的话,它会漂到老远去,听也听不见了——木筏子与我的小舟比起来要漂得快一些。   再后来,我仿佛又进到了大河宽阔的河面上了。不过,到处也听不到一丝丝喊声了。我猜想,会不会杰姆撞到了一块礁石上,遭到了什么不测呢。我这时候也够累的了,便在小舟上躺了下来,跟自己说,别再烦什么神了吧。我当然并非存心要睡觉,不过实在困得没法了,所以我想就先打个瞌睡吧。   不过大概不只是打了个瞌睡。我醒来时,只见星星亮晶晶,迷雾已经烟消云散,我架的小舟舟尾朝前,正飞快地沿着一处大的河湾往下游走。开头,我还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还以为自己正在做梦呢。等到过去的事慢慢想起来以后,依稀仿佛象是上星期发生的事。   这里已是一片浩瀚的大河,两岸参天的大树浓浓密密,星光照处,仿佛是一堵堵结结实实的城墙。我朝下游远处望去,只见水面上有一个黑点,我就朝它追去。一走近,原来只是捆在一起的几根圆木。接着看到了另一个黑点,追上去,又是另一个黑点,这一回可是追得对了,正是我们自己的木筏子。   我上去的时候,杰姆正坐在那里,脑袋往两腿中间垂着,是睡着了,右胳膊还在掌舵的桨上耷拉着。另一柄桨已经震裂了,木筏子上到处是树叶、枝桠和灰尘。这样看来,他过去的那段时间也充满了风险。   我把小划子系好,在木筏上杰姆跟前躺下,打起了呵欠。   我伸出拳头对杰姆捅了桶。我说:   “喂,杰姆,我刚才睡着了么?你为什么没有把我叫醒啊?”   “天啊,难道是你么,哈克?你没有死啊——你没有烟(淹)死啊——你又活过来了么?这可是太好了,乖乖,难道会有这样的霍(好)事?让我好好看一看你,伙计啊,让我墨墨(摸摸)你。是啊,你可没有死,你回来了,活蹦活跳的。还是哈克那个老样子,谢天谢地!”   “你怎么啦,杰姆?你喝醉了么?”   “喝醉?我喝醉了么?我难道还有时间喝酒么?”   “好,那么为什么你说话说得没头没脑?”   “我又哪里说得没头没脑?”   “哪里?哈,你不是在说什么我回来了,如此等等一类的话,仿佛我真的走开过似的。”   “哈克——哈克·芬,你看着我,你看着我,难道你没有走开过?”   “走开?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哪儿也没有去啊。我能到哪里去啊?”   “嗯,听我说,老弟,该是什么地方出了岔儿吧,一定是的。我还是我么?,要不然,我又是谁呢?我是在这儿么?要不然,我又在哪里呢?这我倒要弄个一青(清)二粗(楚)。”   “嗯,我看嘛,你是在这里,明明白白的。不过我看啊,杰姆,你可是个一脑袋浆糊的老傻瓜。”   “我是么?难道我是么?你回答我这个问题。你有没有坐着小划子,牵着绳子,想把划子拴在沙舟(洲)上?”   “没有,我没有。什么沙洲?我没有见到什么沙洲啊。”   “你没有见到过什么沙舟(洲)?听我说——那根绳子不是拉松了么?木筏子不是在河上顺着水呜呜地冲下来了么?不是把你和那只小舟给撂在大午(雾)之中么?”   “什么大雾?”   “连大午(雾)都——大午(雾)下了整整一个晚上。难道你不是喊了么?我不是喊了么?喊到后来,我们便被那些小岛弄得晕头转向,我们一个迷了路,另一个也迷了路,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哪里。难道我没有在那些小岛上东撞西撞,吃足了苦头,差一点儿给烟(淹)死?你说是不是这样,老弟——是不是这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   “哈,这可叫我太为难了,杰姆。我没有见到什么大雾,没有见到什么岛屿,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什么都没有。我在这儿坐着,一整夜在跟你说话来着,只是在十分钟前你才睡觉,我呢,大概也是这样。在那个时间里,你不可能喝醉啊,这样说来,你肯定是在做梦吧。”   “真他妈的怪了,我怎么能十分中(钟)里梦见这么多一大堆的事啊?”   “啊,他妈的,你准定是做梦来着,因为根本没有发生过其中任何一件事啊。”   “不过哈克,对我来说,这一切是冥冥(明明)白白的——”   “不管多么明明白白,也没有用,根本没有这回事啊。这我明白。我自始至终,一直在这里嘛。”   杰姆有五分钟之久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坐在那里,想啊想的。接下来,他说:   “嗯,这么说来,我看我是做了梦了,哈克。不过啊,这可真是我平生一场极大极大的恶梦了。我平生也从没有做过这么把我类(累)死的梦哩。”   “哦,不错,这可没有什么,因为做梦有时候也确实会累人。不过嘛,这场梦啊,可真是无比美妙的梦哩——把梦的经过,一五一十全都对我说一说,杰姆。”   这样,杰姆就把全部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跟实际发生过的事说得一模一样,只是加油加醋描画了一番。他随后说,他得“详一详”这个梦,因为这是上天降下来的一个警告啊。他说,那第一个沙洲指的是存心对我们做好事的人,可是,那流水指的是另一个人,此人存心要叫我们遇不到那个好人。喊声呢,指的是一些警告,警告我们会有时候遇到些什么,要是我们不能对这些警告的含义弄个明白,那这些警告的喊声非但不能帮我们逢凶化吉,反倒会叫我们遭殃。至于沙洲的数目有多少,指的是我们会有多少回跟爱惹事生非的家伙和各种各样卑劣之徒吵架;不过只要我们管好自己本身的事,不去跟人家顶嘴,把事情弄僵,我们也能顶过去,平安无事;能冲出重重浓雾,漂到宽敞的大河之上,那就是到了解放了黑奴的自由州,从此无灾无难啦。   我上木筏的时候,起了云,天挺黑,这会儿倒是又开朗起来了。   “哦,好啊,杰姆,这样就把梦全都‘详’得个清清楚楚了,”我说,“不过嘛,这些个事情又指的是什么呢?”   我指的是木筏上的树叶子和那些破破烂烂的东西,还有那支撞裂了的桨。这会儿,这些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杰姆看了一眼那一堆肮脏的东西,接着对我看了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那一堆肮脏的东西。做过了一场梦这样的观念,在他的脑子里印得太深了,摆脱不掉,一时间无法把发生过的事重新理出个头路来。不过嘛,等到他把事情理清楚了,他便定神看着我,连一点儿笑容也没有,说道:   “这些个事情指的是什么嘛?我要对你说的。我使劲划,使劲喊你,累得没得命了。睡的时候,因为丢失了你,我心都率(碎)了,对自己,对木筏子,我也不放在心上了。一醒来,发现你可回来了,一切平安无事,我禁不住流出了眼泪,为了谢天谢地,我恨不得双膝跪下,吻你的脚。可是啊,你心里想的只是怎样编一个荒(谎)来糊弄老杰姆。那边一堆残枝败叶是肮脏的东西。肮脏的东西也就是人家把脏东西往朋友的脑袋上道(倒),叫人家为他害少(臊)的人嘛。”   然后他慢慢地站起身来,往窝棚走去,走了进去,一路之上,不则一声。可是这就够了。我只觉得自己那么卑鄙,简直想伏下身来亲他的脚,求他收回他刚才说的话。   足足经过了十五分钟,我才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黑奴面前低头认错——不过我总算认了错,并且从此以后,对此从未后悔过。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卑鄙地作弄过他。我要是早知道他会那么难过,我也决不会干那样的事①。   --------   ①诺顿版注:杰姆所说的话,具有朴质而高尚的特色,那是很明白的。有关这次事件的描写,也是作者第一次写了人与自然的启示。这样的抒写,往往是通过杰姆来写的。这方面的抒写,也表现了哈克天性的淳朴。否则的话,当哈克在童年时代涉世渐深,深知人世间种种罪恶以后,便很可能使淳朴的天性逐渐泯灭。   ------------------ 第十六章   我们睡了几乎一整天,在晚上才动身,这时看到了前边不远处,有一只长得出奇的木排。木排之长,仿佛象一个好大的游行队伍一般。木排上每一头有四根长桨①,因此我们估摸他们可能共有三十来个人之多。上面有五处窝棚,彼此离得很开。在中间的地方,露天生了个篝火。两头竖起了高高的旗竿。那个派头非同一般。它仿佛在大声宣告,在这样的大排上当个伙计,才称得上是个人物。   --------   ①诺顿版注:长桨作推进或掌舵之用。   我们正顺水漂到一处大的河流里。夜晚,天上起了云,挺闷热。河水很宽,两岸巨木森森,连绵不断,也透不出一丝亮光。我们谈到了开罗。还说,我们经过时,不知道能不能认出那个地方。我说,也许我们认不出来,因为我听说,开罗不过十几家人家罢了,要是镇上没有点起灯的话,我们经过时,怎么能知道那是开罗呢?杰姆说,要是两条大河在那儿合流,那一定能看得出来。不过我说,说不定我们会以为我们只是在经过一个小岛的岛尾,又回到了原来的河上,这也难说啊。这样一说,害得杰姆大为心神不安——我自己也如此。这样一来,就有一个该怎么办的问题了。我说,不妨一见有灯光,便划过去走上岸。不妨跟人家说,我爸爸在后边坐着商船,马上过来。还可以说,他做生意是个生手,想知道这儿离开罗还有多远。杰姆认为这个主意不错。我们便一边抽烟,一边等着①。   --------   ①诺顿版注:以下本有写密西西比河上木筏夫一节,为有关当年河上生活的名篇,后抽去编入《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1883)。按后来的不同版本,有不同的处理,有略去的,有移作附录的,有仍编入第十六章的。我们这个译本把这个名篇收作《附录》(一)。   眼下无事可做,就只是睁大了眼睛,留心察看着是否到了开罗。可别不在意,错过了还不知道啊。杰姆说,他肯定会认出来的,因为只要一认出来,从那一个时刻起,他便是一个自由人了。反之,如果一错过,他便会再一次身在奴隶制的州里,再也没有自由的机会啦。于是,每隔一会儿,他便会跳起来说道:   “到啦。”   可是并非灯火。那不过是些鬼火或者是萤火虫罢了。他便又坐了下来,象刚才那样,又盯着望。杰姆说,眼看自由就在眼前,他浑身发抖、发热。啊,我要说的是,听他这么一说,也叫我全身发抖发热。因为在我的脑子里,也开始在形成一个观念,这便是,他快要自由了。——那么,这事该怪罪谁呢?啊,该怪罪我啊。不管怎么说,不管什么个办法,在我的良心上,这一点就是去不掉。这可叫我坐立不安啊。在过去,我从没有想到这一层,从没有想到自己正在干的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可是现在想到了,认真想过了,这叫我越来越心焦。我也曾试图给自己辩解,说这怪罪不得我,因为我可没有叫杰姆从他那个合理合法的主人那儿逃跑啊。可是辩解也没有什么用。每一回,良心会站出来,说道:“可是你明明知道他为了自由正在逃跑啊,你尽可以划到岸上去,向人家告发他啊。”这话说得不错——这个理是我绕不过去的,无法绕过去。这是直刺良心的,良心对我这么说,“可怜的华珍小姐有什么地方亏待了你,你竟然可以明明看见她的黑奴在你的眼皮底下逃掉,却从未说过任何一个字?那个可怜的老妇人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你,你竟然这样卑鄙地对待她?啊,她想方设法要你好好读你的书,她想方设法要你有规有矩,她一桩桩、一件件,凡是能见到的,总是想尽办法对你好。她可就是那么样对待你的啊。”   我只觉得自己太卑鄙了,太难受了,但愿就此死了的好。我在木筏上忐忑不安地走来走去,一边怪怨自己,而杰姆也在忐忑不安地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们两人,谁也安不下心来。每一次,他跳起了舞,说道,“开罗到啦!”我就中了一枪,并且刺透了我的心。我这时心想,要真是开罗的话,我真会难受得死过去①。   --------   ①诺顿版注:关于对黑奴制的态度,人们务须记住,本书所写的故事,在当时,凡有钱人以及教会,都是支持黑奴制的。哈克当时内心里正有两种感情在交战、一种是忠于社会上流行的维护奴隶制的,另一种是对黑人表示同情。这样一种内心的矛盾,贯串全书。   在我自言自语的时候,杰姆不停地高声讲话。他在说,一到了自由州,他第一件事要干些什么,那就是拼命挣钱,决不乱花一分钱,等到积聚得够数目了,便要把老婆赎买回来。她如今是属于一家农庄的,地点靠近华珍小姐那里。然后他们两个人要拼命干活,好把两个小孩赎买回来。还说,要是他们那个主人不肯卖他们的话,他们就要找个反对黑奴制度的人,把孩子们偷出来。   听到他这样说,我几乎全身冰凉。在他一生中,在今天以前,他决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当他断定自己快要自由的这一刹那间,他这人的变化有多么大。正是老话说得好:“给黑奴一寸,他便要一尺。”我心想,这全只是因为我没有好好地想一想,才会有如此的结果啊。在我的面前,如今正是这么一个黑奴,我一直等于在帮着他逃跑,如今竟然这么露骨地说什么他要偷走他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原本是属于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的,而且此人从来也没有害过我啊。   听到杰姆说出这样的话来,我非常难过。这也是杰姆太不自爱才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的良心从我心里煽起的火正越煽越旺,到后来,我对我自己的良心说:“别再怪罪我吧——还来得及呢——见灯光,我就划过去,上岸,去告发他。”于是我马上觉得满心舒坦,很高兴,身子轻得像一根羽毛似的。我所有的烦恼也都烟消云散了。我继续张望着,看有没有灯光。这时我高兴得要在心里为自己歌唱一曲哩。没有多久,出现了一处灯光。杰姆欢呼了起来:   “我们得救啦,哈克,我们得救啦!跳起来,立个正,大好的开罗终于到啦,我心里有数的!”   我说:   “我把小舟划过去,看一看,杰姆。你要知道,也许还不是呢。”   他跳将起来,弄好了小舟,把他的旧上衣放在船肚里,好叫我坐在上面。他把桨递给了我。在我划的时候,他说:   “马上,我就要欢呼啦。我要说,这一切,都得归功哈克。我是个自由人啦。可要不是哈克,我哪里会自由呢。全是哈克干成功的。杰姆永生永世忘不掉你,哈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也是我杰姆唯一的一个朋友。”   我刚把小船划开,急着想去告发他,可是他这么一说,我就泄气泄了个精光。我动作缓慢起来了,也辨不清我心里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我划了有五十码,杰姆说:   “你去啦,你这个对朋友忠心耿耿的哈克。在白人绅士先生里面,你是对我老杰姆唯一守信用的人。”   啊,我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不过我心想,我还是非得这么干不行——这事我躲不过啊。恰恰在这么一个时刻,开过来一只小船,上面有两个人,手上有枪。他们停了船,我也停了船。他们中有人说:   “那边是什么啊?”   “一只木筏子”,我说。   “你是木筏子上的人么?”   “是的,先生。”   “上面有人么?”   “只有一个,先生。”   “嗯,今晚上逃掉了五个黑奴,是上边河湾口上的。你那个人是白人还是黑人?”   我并没有立刻回答。我想要回答的,可就是话说不出口。一两秒钟以后,我决定鼓起勇气说出来,可是我那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不够——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我知道自己正在泄气,便干脆放弃了原来的念头,直截了当地说:   “一个白人。”   “我看还是去亲自看一下。”   “你们这样做得好”,我说,“是我爸爸在那一边,最好请你们劳驾帮个忙,把木筏子拖到有灯光的岸边,他有病——   跟我妈和玛丽·安一个样。”   “哦,孩子,我们他妈的忙得很啊。不过我看我们还是得去一趟。来吧——使劲划起来,一块儿去。”   我用力划,他们也用力划。划了一两下,我说:   “我跟你们说实话,爸爸一定会十分感谢你们。我要人家帮个忙,把木筏子拖到岸上去,可是一个个都溜了。我一个人又干不起来。”   “嗯,这可真是卑鄙万分啦。而且很怪。再说,好孩子,你爸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是——是——嗐,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他们停下来不划了。这一刻,离木筏才只一点点儿路了。   有一个人说:   “孩子,你这是在撒谎。你爸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样对你也好。”   “我会的,先生,老老实实——不过千万别把我们丢在这里。这病——这——先生们,只要你们把船划过去,我把木筏子船头上的绳索递给你们,你们就不用靠拢木筏——求求你们了。”   “把船倒回去,约翰,把船倒回去!”有一个人说。他们在水上往后退。“快躲开,孩子——躲到下风头去。他妈的,我估摸着风已经把它吹给我们了吧。你爸爸得了天花,你自己应该是清清楚楚的。那你为什么不老老实实说出来?难道你要把这个散布得到处都是么?”   “嗯,”我哭哭啼啼地说,“我跟每一个人都说了,可是他们一个个都溜了,抛下了我们。”   “可怜的小鬼头,这话也有些道理。我们也为你难过,不过,我们——滚他妈的,我们可不愿意害什么天花,知道吧。听我说,我告诉你怎么办。你一个人可别想靠拢河岸,不然的话,你只会落得个一塌糊涂的下场。你还是往下漂二十英里左右,就到了河上左手一个镇子上。那个时辰,太阳出了很久了,你求人家帮忙时,不妨说你们家的人都是害的一忽儿发冷、一忽儿发热,倒了下来。别再充当傻瓜蛋了,让人家猜想到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也是存心为你做一桩好事,所以嘛,你就把我们和你之间保持个二十英里吧,这才是一个好孩子。要是到点灯的那边上岸,那是毫无用处的——那边只是个堆放木头的厂房。听我说,——我估摸,你爸爸也是穷苦人,我不能不说,他眼前命运挺艰难。这里——我留下值二十块钱的金元,放在这块板子上。你捞上这块板子,就是你的了。抛开你们不管,我自个儿也觉得对不住人,不过,我的天啊,我可不愿意跟天花开什么玩笑,你明白不明白?”   “别撒手,巴克,”另一个人说,“把我这二十块钱也放在木板上。再见了,孩子,还是遵照巴克先生的嘱咐为好,你会把什么问题都给解决得好好的。”   “是这样,我的孩子——再见了,再见了。你要是见到有逃跑的黑奴,不妨找人帮个忙,把他们给逮起来,你也可以从中得些钱嘛。”   “再见了,先生,”我说,“只要我办得到,我决不会让黑奴在我手里逃掉。”   他们划走了,我上了木筏,心里头可不是个滋味,因为我很清楚,自己这是做了错事。我也明白,我这个人要想学好也是做不到的了:一个人从小起,没有一开始就学好,以后也就成不了气候——一旦危急临头,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支撑住他,把事干好,这样,就只能败下阵来。我又思量了一会儿,就对自己说,等一等——假如说,你是做得对了,把杰姆交了出去,你心里会比现在这个时刻好受些么?不,我说,我会难受的——我会象眼下一样地那么个感觉。我就说,这么说来,既然学好,做得对,需得费劲,做错不必费劲,而代价都是一个样,不多一分,不少一分,那么又何必学着做对的事呢?这个问题可把我给卡住了,我回答不出来。我就想,从今以后,别再为这个操什么心了吧;从此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事,只要怎样办方便就怎样办吧。   我走进窝棚,杰姆不在那里。我四下里一找,到处见不到他。我说:   “杰姆!”   “我在这里啊,哈克。那些人望不见影子了么?别大声叫嚷。”   他身在河水中,在船舶的桨下,只有鼻子露出水面。我告诉他,那些人望不见了,他这才爬上船。他说:   “你们讲的话,我全听到了。我溜到了河中,要是他们上船的话,我会游上岸去。他们一走,我就会又游到筏子上来。不过啊,我的天,你可把他们作弄得够苦的了,哈克。这一手玩得可真帅!我跟你说,老弟,你这一下可是救了老杰姆一命——老杰姆永永远远也不会忘掉老弟啊。”   随后我们谈到了钱。这下子可真捞了不少。每人二十块大洋呢。杰姆说,如今我们可以在轮船上打统舱票了。这笔钱够我们到各自由州,愿去哪里就去那里的所有花费了。他说,再走二十英里路,对木筏子来说,也不算远。他但愿我们已经到了那里才好。   拂晓时分,我们系好了木筏。杰姆对怎样能把木筏藏得好好的,特别留神。接下来,他用了一整天把东西捆好,准备好随时可以离开木筏子。   那一个夜晚十点钟光景,我们望见左手河湾下边一个镇子上透着灯光。   我把小船划过去进行探询。不久我见到有一个人在河上驾着小船,正在水中下拦河钩绳。我划过去问道:   “先生,这里是开罗镇么?”   “开罗?不,你可真是个傻瓜蛋。”   “先生,那么,是什么一个镇子?”   “你要想知道,不妨去问一问。你要是再缠着我半分钟,就有你好看的。”   我划到了木筏那边,杰姆失望到了极点。可是我说,不用灰心,据我估计,下面一个镇子就会是开罗了。   我们在拂晓以前到了另一个镇子。我正要出去,一看是片高地,因此也就不出去了。杰姆说,开罗四周并没有什么高地,我差点儿把这个给忘了。我们白天混了一天,那是在离左岸不远的一处沙洲。我开始产生了一些疑虑,杰姆也一个样。我说:   “说不定那晚上我们在大雾中漂过了开罗。”   他说:   “别谈这个啦,哈克。可怜的黑人就是交不到好云(运)气。我一直在疑心,那条蛇皮给我们带来的坏云(运)气还没有完呢。”   “我但愿从没有见到过那张蛇皮的,杰姆——我但愿我这一双眼睛从没有见到过那张蛇皮。”   “这不是你的什么车(错),哈克。你根本不知道嘛。你用不着为这个怪罪自己嘛。”   天一亮,岸这一边果然是俄亥俄河清清的河水,千真万确。外边还是原先那种混浊的河水。啊,原来开罗确实已经错过了①。   --------   ①诺顿版注:开罗镇位于俄亥俄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入口处。俄亥俄水较清,流入水浊的密西西比河。哈克和杰姆看到了清浊两种水,因而知道已错过了开罗镇。   我们把事情的方方面面谈了一遍。走陆路,那是不行的。我们当然无法把木筏划到上游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到天黑,再坐小划子往回走,试试运气了。所以我们便在密密的白杨丛里睡了一整天。等到擦黑我们回木筏那里,小划子不见啦!   一时间,我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没有什么话好说的嘛。我们两人肚子里都明白,这是蛇皮又一次作的怪,说有什么用?说只能仿佛我们故意找岔子,结果只能招来更多的坏运气——而且不停地招来恶运,一直要到我们终于懂得了该一声不吭才行。   后来我们谈到了我们最好该怎么办。最后认定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只能坐木筏往下游漂去,一直到找到一个机会,能买只小划子往回走。我们不打算趁四周无人时随手借它一只,就象我爸爸当年干的那个样子,因为那么一来,就会有人在后面追我们。   因此,我们就在天黑以后,坐着筏子走开了。   蛇皮给了我们这么多祸害,要是有人至今还不相信玩弄蛇皮该是多么愚蠢,那么,只要他继续读下去看看它怎样进一步加害我们,就一定会相信了。   要购买独木舟,通常是就在有木筏停靠着的那个岸边。不过我们并没有看见那边有什么木筏子,所以我们一直往前走了三个多小时。啊,夜色变得灰蒙蒙的,闷得很,这是仅次于大雾那么叫人讨厌的。河上是什么个光景,你就是看不清。连远和近也辨不清了。夜已深,一片寂静,这时下游开来了一只轮船。我们把灯点亮了,断定人家在轮船上会见到灯光的。下游开来的船,一般开来时不会和我们很靠近,它们开出去时沿着沙洲,挑暗礁底下水势平缓的水上走。不过,在这样的夜晚,它们便不顾一切往水道上拱,仿佛跟整个儿的大河作对似的。   我们听得见它轰轰轰开过来,不过在靠近以前没有看得很清楚。它恰恰正朝着我们开来。这些轮船一般往往这么干,好露一露它们能多么贴近得一擦而过,可又能碰不到我们。有的时候,大轮盘把一根长桨咬飞了,然后领港的会探出脑袋,大笑一声,自以为挺帅的。好,如今它开过来了。我们说,它是想要给我们刮一刮胡子吧。可是它并没有往旁边闪那么一闪啊。这可是一条大轮,正急匆匆地开过来,看上去活象一大片乌黑乌黑的云,四周围亮着一排排萤火虫似的亮光,可是一刹那间,它突然露出了它庞然大物的凶相,但见一长排敞得开开的炉门,一闪闪发着红光,仿佛红得炽热的一排排牙齿,它那大得吓人的船头和护拦装置直接罩住了我们。对着我们发出了一声大叫,又响起了停止开动引擎的铃声,一阵阵咒骂声,一排排放气声,——正当杰姆从那一边、我从这一边往水下跳的一刹那,大轮猛冲过来,从木筏的中间冲过去。   我往下潜水——目的是要摸到水底,因为一只直径三丈的大轮子眼看着要在我的头项上开过去。我得保持一个距离,我得有个足够活动的空间。我能在水下停留一分钟,这一回嘛,我估计停留了整整一分半钟。然后我急着窜到水面上,因为我委实快要憋死了。我一下子把脑袋探出水面,水齐着胳肢窝,一边由嘴里往外喷水,一边由鼻子里往外擤水。当然啰,水流得很急。轮船停机以后十秒钟,又开动了机器。因为这些轮船根本没有把木筏子上的工人放在眼里,眼下它正沿着大河往上游开过去,在浓重的夜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偶尔我还能听到它的声音。   我大声叫唤杰姆有十来回,不过毫无回音。我就把我“踩水”时碰着我身子的一块木板抓住了,推着它往岸上游去。不过我发现,水是朝着左岸流的①。这也就是说,我已来到了横水道里了,于是我转了一个方向,朝那个方向游去。   这是一条两英里长的斜斜的横水道,因此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游过去。我找了一个安全地点爬上岸来。我没法看得很远,只能在坑坑洼洼的地上摸着往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路。接下来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座老式的那种用双层圆木搭成的大房子跟前。我正要急匆匆走过,突然窜出几条狗,朝我汪汪乱叫,我知道,我还是站着不移动一步的为是。   --------   ①诺顿版注:指肯塔基,下面一章写的“打冤家”就发生在这里。   ------------------ 第十七章   大约过了半分钟,窗下有个什么人在说话。他并没有探出头来,只是说:   “准备好,孩子们!外边是谁?”   我说:   “是我。”   “‘我’是谁啊?”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要什么?”   “我什么都不要,先生。我只要走过去,可是狗不让我过去。”   “夜这么深,你东荡西荡,干什么来着?”   “我不在东荡西荡,先生,我是在轮船上失足落了水。”   “哦,是么,真是么?你们哪一个在那边点一个火。你刚才说你的姓名是什么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还是个孩子。”   “听我说,你要是说的真话,那你就不用害怕——没有人会伤害你。不过你不要动,就站在你那个地方。你们哪一个去把鲍勃和汤姆给叫起身来,再把枪带来。乔治·杰克逊,还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   “没有,先生,没有什么人。”   这时我听见屋子里人们在走动,还看到了一处烛光。那个人喊道:   “快把那个蜡烛拿开,贝茵,你这老傻瓜——你还有点儿头脑么?把它放在前门后边的地板上。鲍勃,要是你跟汤姆准备好了,就站到你们的位置上去。”   “准备好了。”   “嗯,乔治·杰克逊,你知道歇佛逊家的人么?”   “不知道,先生——我从没有听说过他们啊。”   “嗯,也许是这样,也许又并非是这样。好,都准备好。乔治·杰克逊,往前走一步。要注意啦——千万别急——要慢慢地慢慢地走过来。要是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叫他靠后——要是他一露面,就得挨枪。好,走过来。慢慢地走,把门给推开,你自己开——只开那么一丝丝,够挤进来就行了,听见了么?”   我没有着急,着急也没有用。我慢慢地一次走一步。什么声音都没有,只听得见自己心砰砰地跳。狗静得跟人一个样,不过紧钉在我的后面。等到我走到了由三根圆木搭的台阶时,我听到了开锁、拉开门闩、去插销的声音。我把一只手按住了大门,轻轻推了一点点儿,再一点点儿,到后来有人在说话了,“好,够了,把你的脑袋伸进来。”我照着做了,可是我还担心人家会把它“摘”下来呢。   蜡烛放在地板上,他们的人全都在场,他们望着我,我望着他们,这样有十几秒钟。三个大汉枪对着我瞄准着,吓得我畏畏缩缩,知道吧。年纪最长的一个,头发灰白,六十岁左右。另外两个三十多岁——全都长得一表人才——还有一位非常慈祥的头发染霜的老太太,背后还有两位年轻妇女,我看不大清楚。老绅士说:   “好吧——我看没有什么,进来吧。”   我迈进屋,老绅士就锁了大门,把门闩上,把插销插好。他招呼那些带着枪的年轻人往里边去,他们就全聚齐在地板上铺着百衲地毯的一间大厅里。他们都挤在一个拐角上,那里,从前面窗口朝里打枪是打不到的——两旁是没有窗的。他们举着蜡烛,对我着实打量了一番,异口同声地说,“哈,他不是歇佛逊家的人啊——不是的,他身上一点儿也没有歇佛逊家人的味道。”接下来,老人说,要搜一搜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不用介意,他并没有什么恶意——不过是要弄一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搜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在外面摸了一摸,摸后说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我别拘束,一切象在自己家里一样,把自己的身世全都讲一讲。可是那位老太太说:   “嗳,你呀,苏尔,这个可怜的孩子全身湿透啦。再说,你看他会不会已经饿慌了吧?”   “你说得对,拉结——我忘了。”   老太太就说:   “贝茜(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赶快给他弄点吃的,这个可怜的孩子。你们哪位姑娘去把勃克给叫醒了,告诉他说,——哦,他来了。勃克,把这个小客人带去,把他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把你自己的干衣服给他穿上。”   勃克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十四五岁光景①,但是比我长得块头大一点儿。他身上只披着一件衬衫,头发蓬蓬松松的。他打着呵欠走进来,一个拳头揉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拖着一支枪。他说:   “没有歇佛逊家的人来吧?”   人家说没有。说是一场虚惊。   “好啊,”他说,“要是有的话,我看我准能打中一个。”   大家都齐声笑了起来。鲍勃说:   “哈,勃克,象你这样慢慢吞吞出来,人家说不定会早把我们的头皮都剥下来了②。”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在一个笔记本上明确地说过,哈克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参见华尔特·勃莱尔《马克·吐温和哈克·芬》,143页。   ②美国的土著印第安人常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剥下,作为战利品。   “啊,根本没有人来叫我啊,这可不行。我老是被落下,捞不到表现一下的机会。”   “别担心,勃克,我的孩子,”老人说,“你迟早总会有机会表现表现的,急什么。现在你去吧,照妈对你说的去做。”   我们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一件粗布衬衫和一件短茄克,还有他的一条裤子。我穿上了身。我正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他就急着跟我说,他前两天在林子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熄的时候,摩西在哪里①?我说,我不知道,过去也从没有听过这件事。   --------   ①这里写孩子玩的猜谜游戏。《旧约·出埃及》写摩西出生三个月,母亲把他放在蒲草编的箱子里扔在河岸边,“河岸”与“黑暗”,英语发音接近,故这里系通过双关语玩猜谜的游戏。   “那你猜一猜,”他说。   “我怎么猜得着?”我说,“既然过去从没有听说过。”   “不过你能猜啊,不是么?容易猜啊。”   “哪一支蜡烛啊?”我说。   “怎么啦,随便哪一支啊。”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啊,”我说,“他在哪里呢?”   “他在黑暗中呢!那就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又问我干什么?”   “啊,真是的,这是一个谜语嘛,你不知道么?听我说,你在这里准备耽多久?你非得长久耽下去不可。我们会过得快快活活的——现今也没有什么学校了。你有一条狗么?我有一条狗——这条狗能冲进河里,把你扔进河里的小木片给叼回来。在星期天,你喜欢把头发梳得光光的,以及干诸如此类的傻玩意儿么?对你说,我是不乐意的,可是我妈逼我这么干。这些旧裤子可真讨厌死人,我看最好还是穿上了吧,尽管我不喜欢。怪热的。你都搞好了么?好——来吧,老伙计。”   冷的玉米饼,冷的腌牛肉,黄油,和酪乳——他们那里给我吃的就是这一些。我吃过的东西,从来没有比这一些更加好吃的了。勃克,他妈,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抽玉米轴烟斗,除了那个女黑奴,她走开了,还有那两位年轻妇女。他们全都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呢,是一边吃,一边谈话。那两个年轻妇女都披着棉斗篷,头发披在背后。他们都问我一些问题。我告诉他们说,我爸爸、我和一家人是怎样在阿肯色州南头一个小农庄上的;我姐姐玛丽·安怎样出走,结了婚,从此杳无音讯;比尔怎样出去四处寻找他们,连自己也从此没有下落;汤姆和摩尔怎样也死了;除了我和我爸爸,我们这一家就没有留下别的人了;爸爸磨难重重,也穷得精光。所以等他一死,既然庄子不属于我们所有,我就把剩下的一点点东西带着走,打了统舱往上游去,可又掉到了水里,这才投奔到了这里①。他们就说,我可以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爱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快大亮,大家一个个去睡觉了,我和勃克一床睡,早晨一觉醒来,糟了,我把我自己的名字给忘了。我躺着想了一个钟头。勃克醒来时,我说:   --------   ①诺顿版注:哈克编造的身世,往往反映出他个人的不幸经历,饱和着突然从天而降的坎坷,灾难与死亡这等等方面的遭遇。另一方面,喜剧讽刺小品,传统上也往往有这类奇闻轶事。   “你会拼字母么,勃克?”   “会,”他说。   “我估摸着你才不会拼我名字的字母呢,”我说。   “我敢说,你会的,我都会,”他说。   “好吧,”我说,“那你拼拼看。”   “考——治——杰——克——宋——①怎么样,”他说。   “不错,”我说,“拼出来了,我原本以为你不行呢。这名字不疙里疙瘩,——不用想就能拼得出来。”   我私下里把名字记了下来,因为下一回可能会有人要我拼出来,我得记熟了,一张嘴就能咔嗒咔嗒说出来,仿佛说惯了似的。   这是挺可爱的一家人,屋子也是挺可爱的屋子。以前在乡下从没见到这么可爱的,这么有气派的。大门上并没有安装铁门闩,也不装带鹿皮绳子的门闩,用的是可以转动的铜把手②,镇上的人家也都是这样的。客厅里没有床,也没有铺过床的模样。可是在一些镇子上,大厅里铺着床的可有的是哩。有一个大壁炉,底下铺了砖的,这些砖上面可以浇水,用另一块砖在上面磨,就擦得于干净净,红红的。他们间或抹上一种叫做西班牙赫石的红色颜料,用这个来洗擦,和镇子上的人家一个样子。壁炉的铜架大得可以放一根待锯的圆木。炉台中间放着一只钟,钟的玻璃罩下半部画着一个镇子,玻璃罩的中间部位,画着一个圆轮,那就算是太阳了。在这个后边,你看得见钟摆在摆动。听到钟的滴嗒声,那是挺美的。有时会有走乡串镇的工匠来擦洗一遍,整得象模象样的,它就能一口气敲响一百五十下,这才累得停下来。这样的一台钟,不管你愿出多少价,他们也不肯卖。   --------   ①这里是勃克拼错了,应为GeorgeJackson,乔治·杰克逊。   ②指弹簧锁。   钟的两旁各立着一只有点儿怪模怪样的大鹦鹉,是用白垩①般的什么东西塑成的,颜色涂得红红绿绿的。在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猫;另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狗;在这些东西的身上一按,就会哇哇地叫起来,只是嘴并没有张开,也不变样,也没有什么表情,是从肚子里发出声的。在这一系列东西的后边,正张开着几把由野火鸡翅膀做成的大扇子。屋子中间有一只惹人喜爱的瓷蓝子,里边装着一堆堆苹果、橘子、桃子、樱桃,颜色比真的还要来得更红或者更珍贵,也更可爱。这些当然不是真的,从破损处露出里面的白垩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就可以看得很分明。   --------   ①指石膏。   这张桌子铺着一张美丽的漆布,上面画着红蓝两色展翅翱翔的老鹰,四周围着花。人家说,这是从老远的费城运来的。还有一些书,堆得整整齐齐,放在桌子的四角上。有一本是大开本的家用《圣经》,附有很多的图画。一本叫做《天路历程》,是讲一个离家出走的人的,至于为什么原因离家,上面没有说。我有时拿来读读,已经读了不少。书上的句子难懂,但是还算有趣。另一本叫做《友谊的献礼》,①尽是美丽的文字和诗歌,不过诗歌我没有读。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的演讲集②。另一本是昆恩博士的《家庭医药大全》,是讲一个人生了病或死了该怎么办的事的。还有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其它别的一些书。屋子里有几张柳条编底的椅子,还挺挺的,并没有象旧篮子那样中间陷下去或者开裂。   --------   ①始刊于1843年,乃一年一度的感伤性诗文集。   ②亨利·克雷(1777—1852),美国共和党创始人之一。   墙上挂得有画——大多有关华盛顿、拉法耶特②和一些战役的,还有“高原上的玛丽”③,有一幅标明为“独立宣言签字式”。有几张他们所说的炭画,是一位已故的女儿亲手画的。她死的时候才只十五岁。她这些画跟我过去见过的不一样,大多比一般的要黑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一个妇女,身穿瘦长的黑衣裳,胳肢戴一顶又大又黑、象煤铲似的遮阳帽,帽子上挂下来一张黑面纱。又白又细的腕子上绕着黑丝带。一双黑色的小巧的便鞋,活象两把凿子。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边,用右肘斜靠在一块墓碑上,作沉思状,另一只手在另一侧往下垂着,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网线袋。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诀。”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姑娘,头发从四边拢到头顶上,在一把梳子前挽了一个结,象椅子靠背似的。她正用手帕捂着脸哭泣。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两脚朝天仰卧着。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在另一幅画上,一位年轻的姑娘正凭窗仰望着月亮,眼泪沿着腮帮往下淌,一手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信封的一头还有黑色的火漆。她用力把带链子、装照片的鸡心盒子贴在嘴上。画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长逝了么?唉,长逝了啊,多么伤心!”据我看,这些画都画得很好,不过,我仿佛不大喜欢这些画,因为每当我心里不痛快的时候,这些画总叫我更加心神不定。每个人都为她的死而惋惜。因为她已经打算好要画更多的画,人们从她已经作出的贡献,可知这损失有多大。不过我又估猜着,以她的脾性,在坟墓里也许还开心些。人家说,她病倒的时候正在用力于她那幅最伟大的画。她每天每晚祈祷的,便是能恩准她把这画画成功,可惜的是,没有能如愿以偿。画上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身穿一件白色长袍,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已经准备好,要纵身一跃。她秀发披肩,仰望明月,泪流满面。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张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原意是想要看一看,哪两个双臂画得更好些,定了以后,便把其余的给抹掉。不幸的是,正如我所说的,在她打定主意以前,突然逝世。家人如今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每到她的生日,他们在上面放了花。平时是用一块小小的幔帐给遮了起来。画上的年轻姑娘,脸又美又甜,只是胳膊太多了,我总觉得看起来有点儿象蜘蛛似的。   --------   ②拉法耶特(1757—1834),法国将军和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时,率军援助美军。   ③指苏格兰大诗人彭斯著名的情人玛丽·坎贝尔不少感伤性诗画中的主人公。   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把《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某些人默默地忍受煎熬的事迹保留下来,还诉说自己的胸怀,写下了诗篇。诗写得好。有一首诗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不幸坠井而死写的: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①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病了?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死了?   莫非悲伤的人啊,正越加哀痛?   莫非吊唁的人啊,在痛哭失声?   不,年轻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遭到了的并非是这样的命运,   周围的人固然哀伤得愈来愈深,   他可并非因为病痛而丧身。   并非百日咳折磨了他的身子,   并非可怕的麻疹害得他斑斑点点布满身,   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这才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鬈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给捞起了,也挤出了肚子里的水,   可是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至善至伟的圣境。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拟当时流行的哀伤诗体,他对这一类诗体很喜爱。   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足岁时便能写她要是不死,会写出么样的好诗,那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勃克说,她能出口成诗,不用费劲。她不需停下来想啊想的。他说,她随便一抹就是一行。这时,如果她找不到能为下一句押韵的,她便把那一句抹掉,重新开头。她题目不限,不论你挑了什么题目,要她写,她就能写。只要是写悲哀的便行。每当一个男人死了,或是一个女人死了,或是一个孩子死了,尸体未寒,她便已把“挽诗”送来了。她把这些诗称做挽诗。邻居们都说,最先到场的是医生,然后是哀美琳,再后面是殡仪馆里的人——殡仪馆里的人从没有能赶在哀美琳前边的,除了一回,因为押死者惠斯勒这个名字的韵,多耽误了些功夫,这才来迟了。从这以后,她大不如前了。她从来没有怨天尤人,只是从此消瘦了下去,没有能活下去。可怜的人,我曾多少次下了决心,到她那生前的小房间去,找出她那本叫人伤心的剪贴簿来阅读啊。那是在她的那些画使我感到心里发闷,甚至对她有些情绪的时候。我喜欢他们全家人,死了的,活着的,决不让在我们之间有什么隔阂。可怜的哀美琳活着的时候曾为所有的死者写下诗篇,如今她走了,却没有什么人为了她写诗。这也许是件憾事吧。因此,我曾绞尽脑汁,要为她写一首挽诗,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成。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尽管她有的是女黑奴。她往往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成。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尽管她有的是女黑奴。她往往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成。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尽管她有的是女黑奴。她往往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一些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估猜,钢琴的里面,准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曲“金链寸寸断”①,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②,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粉过的,大都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   --------   ①为失恋者的悲歌。   ②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首次听到,认为是不成腔的作品。   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两所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面也有屋顶,下面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委实是个阴凉、舒适的去处,没有法子再好了。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 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时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三对一干了一仗,干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   ①诺顿版注:哈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这样的语言风尚。   吃过中饭以后一个小时,大家一个个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挺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熟。我往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她卧室的门口。她的卧室就在我们那一间的紧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肯不肯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的人。我说我愿意。她就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带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位子上了,这位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问我能不能一声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带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愿意。于是我一溜烟似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只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①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   --------   ①诺顿版注:这种地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铺成,刨平的一面朝上。   我自己寻思,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这于是我把书在手里抖了一抖,一小片纸抖了下来,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找了个遍,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找到。这意味着什么,我也搞不清,于是我把它放回书里。我回了家,上了楼,苏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等着我。她把我一把拉了进去,关上了门,然后往《圣经》里找,终于找到了那片纸。她看到了上面写的,就显得很高兴。她冷不防一下就抱住了我,紧紧地搂了搂,还说我是世上最好的孩子,还要我不跟任何人说。一时间,她满脸红通通的,眼睛闪着亮光,看起来可真是绝色美人。我倒是吃了一惊。不过,我喘过气来,便问她纸片是怎么一回事。她问我看了没有,我说没有。她问我认得不认得写的字。我告诉她,“不,只认得印刷字体。”她说,这片纸只是起个书签的作用,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后说,我可以走了,可以玩儿去了?   我走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思量了一番。一会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到了后面那间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后、往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说:   “左(乔)治少爷,你要是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我指给你看,那么一大堆黑水蛇。”①   --------   ①美国南方特有的一种类似响尾蛇的毒蛇。   我想,这好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照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爱黑水蛇,不会到处去寻觅啊。他究竟是什么个意思呢?所以我说——   “好吧,你头里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半英里多路,他就蹚着泥水塘,泥水没到膝盖骨。又走了半英里路,我们就走到了一小片平地,地势干燥,密密长满了大树、矮树丛和藤萝。他说:   “左(乔)治少爷,你往前走,只要几步路,就可以看见黑水蛇啦。我以前看过,不想再看了。”   随后,他蹚着泥水马上走开了,才不一会儿,树木把他给遮住,看不见他人了。我摸索着往里走,到了一小块开阔地段,才只象一间卧室那么大,四周满是青藤,有一个人正在那里睡着了——天啊,这正是我那老杰姆啊!   我把他叫醒了。我原以为,又见到了我,他准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并非如此。他差点儿哭了起来,他高兴得非同一般,不过并没有吃惊。他说,那天晚上落水以后,他跟在我后边泅水。我每喊一声,他都听到了的,不过没有回答,因为他不想让人家把他逮住,再一次沦为奴隶。他说:   “我受了点儿双(伤),游不快了,到最后,我掉在你后边相当一段路了。你上岸的时候,我原想,我能赶上来。我正想朝你叫喊,但是我看到了那座大屋子,我便放慢了。我离你离得远了些,人家对你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我害怕那些勾(狗)——不过,当一切静了下来,我知道你是进了屋里去了,我便走到了树林子里,等候白天来到。拂晓时分,你们家的几个黑奴走过来,到田里去干活。他们把我领到这儿来,指点给我这个地方,因为有水,勾(狗)追踪不到我。每晚上,他们给我东西吃。说说看,你过得怎么样。”   “啊,你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叫我的杰克把我带到这儿来呢,杰姆?”   “唉,哈克,在我们还没有想好办法之前,去打搅你有什么用呢?——不过,如今我们一切太平了。一有机会,我总去买些盆、碗、口粮,晚上我就修补木伐(筏)。”   “什么木筏,杰姆?”   “我们原来那个木伐(筏)啊。”   “你是说我们原来那个木筏没有给撞成碎片片?”   “没有,没有撞成碎片片。撞还(坏)了不少——有一头损还(坏)得可厉害——不过还碍不了大事,只是我们那些东西可全完了。要不是我们往水里扎得那么深,泅得又那么远,加上天又那么黑,我们又给下(吓)得那么晕头转向,我们原本是可以看到我们的木伐(筏)的。不过,看到也好,没有看到也好,如今是无所谓了,因为如今木伐(筏)已经整修得跟原来那个样子差不多了,原来损失掉的东西也给布(补)上了。”   “啊,你究竟怎样又把那个木筏给弄回来的呢——是你一把抓住了它的么?”   “我已经躲到那边林子里了,怎么能张(抓)住?是这儿几个黑人发现木伐(筏)给一块礁石当(挡)住了,就在这儿河湾里,他们就把它藏在小河浜里,在柳树的深处。他们为了争木伐(筏)归谁所有,争得不可开焦(交),很快就给我听到了。我跟他们说,木伐(筏)本不是他们中间哪一个人的,原本属于你和我的。我还说,你们难道是想从一个白人少爷手里,把他的财产给夺过去,藏起来?这样,才把他们间的纠葛给解决了。我还给他们每人一角全(钱),他们这才欢添(天)喜地,但愿以后还有木伐(筏)漂来,好叫他们伐(发)财。他们对待我可好哩。凡是我要他们为我干些什么,从来不需要我说第二匹(遍),老弟。那个杰克可是个很好的黑人,为人挺鸡(机)灵。”   “是啊,他挺机灵。他没有对我说你在这里。他要我到这儿来,说是要给我看黑水蛇。要是出了什么事啊,与他可毫不相关。他可以说他自己从没有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这倒也是实情。”   关于第二天的事,我简直不愿意多说啦。我看还是长话短说吧。我清早醒来,本想翻个身,再睡一会儿,发现一片寂静——没有任何人走动的声音,这可是异常的事。第二件事我注意到的,是勃克也已经起了身,人不在了。好,我马上起了身,心里疑疑惑惑的,一边走下楼梯——四周寂无一人,四下里一片静悄悄。门外边呢,也是一样。我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到了堆木场那儿,我遇到了杰克,我说:   “怎么一回事啊?”   他说:   “你不知道么,左(乔)治少爷?”   “不,”我说,“不知道。”   “啊,苏菲亚小姐出走啦!她确实出走啦。她是晚上什么一个时候出走的——究竟是什么一个时间,谁也不知道——是出走去和年轻的哈尼·歇佛逊结昏(婚)去的,知道吧——至少人家是这么个说法,是家里给发现的,大约是在半个钟头以前——也许还更早一些——我告诉你吧,他们可真是没有耽误一点儿时间。那么样急急忙忙立刻带抢(枪)上马,真是恐怕你从来也没有见识过。那些妇女也出动了去孤同(鼓动)她们的亲戚们。骚尔老爷和儿辈们拿了抢(枪),上了马,沿着河边大道追,要想方设法在那个年轻人带着苏菲亚小姐过河以前抓住他,打死他。我看啊,前途可是匈(凶)多吉少啊。”   “勃克没有叫醒我就出去了?”   “是啊,我料想他是没有叫醒你。他们不想把你绢(卷)进去。勃克少爷把抢(枪)装好子弹,说要淡(逮)住一个歇佛逊家的人押回家来,要不然,就是他自个儿玩淡(完蛋)。我看啊,歇佛逊家的人在那边有的是,他只要有机会,准会谈(逮)一个回来。”   我沿着河边的路拼命往上游赶去。一会儿听到稍远处传来了枪声。等到我能望见堆木场和轮船停靠的木材堆那边,我拨开树枝和灌木丛使劲往前走,后来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处所。我爬上了一棵白杨树,躲在树杈那儿。子弹打不到那里,我就在那里张望。不远处,在这棵大树的前边,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堆在那里。我本想躲到木垛后边去的,后来没有去,这也许是我的运气好。   有四五个人在木场前一片空地上骑着马来回转动,一边咒骂吼叫,想要把沿轮船码头木垛后边的一对年轻人打死——可就是不能得手。他们这伙人中,每次有人在河边木垛那儿一露面,就会遭到枪击。那一对年轻人在木垛后边背靠着背,因此对两边都把守得牢牢的。   隔了一会儿,那些人不再骑着马一边转游一边吼叫了。他们骑着马往木场冲过来。就有一个孩子站了起来,把枪搁在木头上面瞄准,一枪,就有一人翻身落马。其他的人纷纷跳下了马,抓住受伤的人,抬着往木场那边走过去。正是在这一个时刻,那两个孩子撒腿就跑。他们跑到了离我这棵树有一半路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发现。等到他们一发现,就立刻跳上马在后紧追。眼看着越追越近,可是仍然无济于事,因为那两个孩子起步早,这时已经赶到木垛后边躲了起来,又占了对方的上风。这木垛就在我那棵树的前边。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就是勃克,另一个是细挑个儿的年轻人,大约有十九岁左右。   这些马上的人乱闯了一阵,然后骑着马走开了。等到望不见他们的影子了,我便朝勃克大叫一声,告诉他我在这里。他起初还弄不清楚我是从树上发出的声音,被吓了一大跳。他叮嘱我仔细瞭望,一见那些人重新出现,立刻告诉他。还说他们准定是在玩弄鬼花招——不会走远的。我原来想要从树上爬下来,可是没有下去。这时勃克就一边大哭、一边跳脚,说他和他的堂兄乔(就是那另一个年轻人)发誓要报今日之仇。说他父亲和两个哥哥给打死了;敌人方面,也死了两三个人。说歇佛逊家的人设了埋伏。勃克说,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们本应等候他们的亲属来增援以后再行动的——歇佛逊家的人的力量,远远胜过他们。我问他,那个年轻的哈尼和苏菲亚小姐的情况怎么样。他说,他们已经过了河,平安无事。听到这么说,我是高兴的。可是勃克是另一个样子。他又气又恨,因为这一天他朝哈尼开了枪,可是没有打死他——   象这样的事,我还闻所未闻哩。   突然之间,砰!砰!砰!响起了三四响枪声。那边的人没有骑马,偷偷穿过林子,绕到他们后边,冲了过来。那两个孩子往河里跳——两人都受了伤——他们往下水划,对方在岸上对着他们一边射击,一边大叫,“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我当时是多么难受啊!几乎从树上栽下来。这种种全部的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种种的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种种的一切啊。   我躲在树上,一直躲到天黑,害怕爬下树来。我间或听到远处林子里有枪声。有两回,我看到有一小伙的人骑着马、带着枪,驰过木材场,因此我估摸着冲突还没有完。我心里万分沉重,因此打定了主意,从此决不再走近那座房子。因为我寻思,这全是我闯的祸啊!我推想,那张纸片是苏菲亚小姐要和哈尼·歇佛逊在晚上两点半钟一起出奔。我寻思起来,我原本应该把这张纸片的事以及她行动的怪异之处告诉她父亲的。这样,他父亲也许会把她关在房间里不许出来。这么一来,这多么可怕的灾祸就根本不会发生。   我一下了树,就沿着河岸下游偷偷走了一段路。我发现河边躺着两具尸体。我把他们一步步拖上岸来,然后盖住了他们的脸。随后我就赶快离开。把勃克的脸盖起来的时候,我不禁哭了一会儿,因为他对我多么好啊。   这时天刚黑。从此以后,我从未走近那座房子。我穿过林子,往泥水塘那边走。杰姆不在他那片小岛上。我急忙往小河浜那边赶,一路拨开了柳树丛,火烧火燎地只想跳上木筏,远离这片可怕的土地——可是木筏不见了!我的天啊!我多么惊慌啊!我几乎有一分钟时间喘不过气来。我使劲吼叫了一声。离我二十五英尺,响起了一个声音:   “天啊,难到(道)是你么,老弟?别作申(声)。”   是杰姆的声音——这样美妙的声音,过去可从来没有听到过啊。我在岸边跑了一段路,登上了木筏,杰姆一把抱住了我。见了我,他真是异常高兴。他说:   “上帝保佑你,乖乖。我断定你又丝(死)啦。杰克来过。他说他料想你已经中蛋(弹)丝(死)了,因为你再也没有回家。所以我这会儿正要把木伐(筏)划到小河浜口口去。我已经做好准备工作,只要杰克回来告诉我你肯定已丝(死),我就把木伐(筏)划出去。天啊,见你又回来了,我多么高兴啊,乖乖。”   我说:   “好——好极啦。他们再也找不到我啦。他们会以为我已经打死了,尸体往下游漂走了——那边确实有些东西会叫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杰姆啊,别再耽误时间了,赶快朝大河划去,越快越好。”   木筏向下游走了两英里多路,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河中间了,我这才放下了心。然后我们悬挂起了信号灯,断定我们如今又自由、又平安无事了。从昨天起,我一口东西也没有吃过,因此,杰姆拿出一些玉米饼、酪乳、猪肉、白菜和青菜——味道又烧得可口,世上没有更好吃的了——我一边吃晚饭,一边和他谈起来,高兴得什么似的。能够离打冤家远远的,我十分高兴。杰姆呢,能离开那片泥水塘,也十分高兴。我们说,说来说去全世界没有一个家能赶得上木筏子的。别的地方总是那么别扭、那么憋死人,只有木筏子是另一个天地。在一只木筏子上啊,你感觉到的,就是自由,就是舒坦,就是轻松愉快①。   --------   ①诺顿版注:有关格伦基福特事件的两章把有关这家人家诗情画意的描写和“打冤家”的野蛮、不人道、令人生厌的虚骄,形成鲜明对比。并且马克·吐温始终以河上风光与陆上生活作对比,以淳朴的自然与人性作对比。这章末了一句话,是哈克带有总结性质的体会。   ------------------ 第十九章   两三个白天和夜晚就这么过去了。我看我不妨说是漂过去了,那么宁静、那么顺当、那么甜美地滑过去了。我们是这样消磨时光的。一到下游那边,只见一条大得吓人的大河——有的地方河面有一英里半开阔。我们在夜晚行驶;白天,便躲起来。夜快尽了,我们便停止航行,把筏子靠岸——总是靠在一处沙洲水流平静的地段,然后砍下白杨和柳树的嫩枝,把木筏子给遮盖起来。随后我们放好钓鱼竿。接下来我们溜下水去,游它一下,提提精神,凉快凉快。然后我们在沙滩上坐下来,在那里,水只有膝盖深。我们就迎接白天的到来。到处没有一点儿声音——万籁俱寂——仿佛整个儿世界沉沉入睡了,只是偶然有牛蛙叫几声。往水面上望去,首先看到的是灰蒙蒙的一条线——那是河对岸的树林子——别的便什么也看不清——接着是天空中有一点儿鱼肚白;然后鱼肚白多了些,逐渐朝四周散开去;接下来,远处河水的颜色淡了些,不是那么黑了,而是灰灰的了。更远处,可以看到小小的黑点子在漂过来——那是些载货的驳船之类。还有黑黑的一长条——那是木筏子。有时能听到长桨吱吱地响,或者一些杂音。四周这么寂静,声音又来自很远的远方。过了一会儿,你看到一道水纹。凭了水纹的模样,你知道那里有一块礁石,急流朝着它冲过去,流水飞溅,成了这个模样。你看到,雾气袅袅上升,离开水面,东方红了起来,河面红了起来。你可以看到对岸河边树林子边上一处原木搭成的小屋,那可能是一个木材场,在那里堆着的一堆堆木材,中间却是空的,容得狗钻来钻去,为了能叫人家上当①。然后微风轻拂,从河上一阵阵吹来,那么凉凉的,那么清新,闻起来那么甜美,这是全凭了那些树林子和那些鲜花的缘故。可有时候也并非全是如此美妙。因为人们把死鱼扔得到处都是,象尖嘴鱼之类,弄得臭不可闻,然后是大白天来到了,万物在阳光下微笑,百鸟在争鸣。   --------   ①诺顿版注:当时木材买卖论堆,木头当中的空隙也算在内,因而堆放时往往故意搞成空隙。   到这时,有点儿炊烟不会惹人注意,我们便从鱼钩上取下几条鱼,煮一顿热呼呼的早饭。然后我们便面对着河上的寂寞,懒洋洋地、懒洋洋地睡了过去。等到慢慢醒来,看看情况,也许会看到一只轮船一路喘着气,往上游开去。只因为是在对岸老远的地方,所以除了它的明轮是装在船两旁或是在船尾之外,什么也看不清。并且在一个钟点以后,连听也听不见什么了,看也看不见什么了——留下的只是一片冷清。再隔一个时候,你也许会看到一只木筏老远地滑过水面。也许上面会有一个楞头楞脑的小伙子在劈木柴,因为木筏子上总有人干这个活。你会看到斧头一闪,朝下一劈——声音你是听不到的;又见斧头往上举起,举到人头那么高,然后喀嚓一声——从水上经过一些时间才传到你耳朵里。我们在白天里就是这么懒洋洋,这么懒懒散散,在一片寂静之中凝听着。有一会浓雾沉沉,河上驶过的木筏之类,一路上敲打着白铁锅,免得自己被轮船撞翻。有时候一只驳船或者一只木筏贴近我们开过去,离我们这么近,说话声、咒骂声、调笑声,声声入耳——听得一清二楚,就只是看不见人的影子。这叫人浑身汗毛直竖,仿佛是精灵在天空中显灵。杰姆说,他肯定那是精灵,不过我说:   “不,精灵不会说什么‘开(该)死的雾’啊什么的”。   没有多久,天黑了,我们就出发。我们漂到河中心的时候,听任它自然地漂,由它随水漂到哪儿就是哪儿。我们点燃了烟斗,两脚泡到水里面,谈天说地——不论白天、黑夜,我们通常总是光着身子,只要没有蚊子咬——勃克家的人给我做的新衣服,做得太讲究了,穿起来浑身不自在。再说,对衣服,我可从来不讲究。   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偌大一条大河全归我们所有。那边是河岸,是一些岛屿,和我们隔水相望。也许会有一点微光闪闪——是船舱里的一支烛光——有的时候,你会在河面上见到一两处闪光——是木筏子上的,或是驳船上的。也许你还能听到一处船上传来提琴声或者歌声。生活在木筏子上,这是何等美妙。头上的天空是我们的,正布满着一闪一闪的的星星。我们朝天躺着,仰望着星星。我们议论着这些星星是造出来的呢,还是自然而然地生成的——杰姆认为是造出来的,我呢,认为是自然而然生成的。我断定,要造这么多,该要多少多少时间啊,费的时间太长啦。杰姆说,这些是月亮下的蛋。啊,这仿佛也有道理,因此我没有说什么反对的意见。因为我见到过一只青蛙便能下好多好多的卵,因此这也是做得到的。我们也留心看着星星掉下来,看着它划过天空。杰姆认为,这些星星是变坏了,这才被从窝里扔了出来。   每天晚上,我们总有一两回看到一只轮船轻手轻脚在暗地里溜过去,从烟囱里喷出一大簇火花来,象雨点般地落在水面上,煞是好看。然后它拐过一个弯,灯不亮了,吵闹声停下来了,留下的是一片寂静的大河。轮船卷起的水浪,在它开走以后好久才流到我们的面前,把木筏轻轻摇动几下。在这以后,你耳朵里一片寂然,有好长好长一段时间里一片寂然,只是偶然传来青蛙的叫声。   半夜过后,岸上的人都上床了。有两三个钟头,岸上一片漆黑——木屋的窗内也看不见灯光了。这些灯光就是我们的钟表——第一道灯光表明早晨正在来临。这样,我们就会马上寻找一处地方,好躲藏起来,并且把木筏子系好①。   有一天拂晓时分,我发现了一只独木小船②,便划过了一道狭窄的急流靠到岸边——只有两百码路——然后划进了一英里外柏树林子里一条小河浜,看能不能摘些浆果。我正经过一处牛走的小道,跨进小河滨,忽听得有两个人在小路上飞奔而来。我想这下子我可完啦。因为每逢有人追什么人,我总以为追的是我——要不然,就是杰姆。我正想赶快溜,可是他们已经逼近我了,还喊出了声,苦苦哀求我救他们一命。——还说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可人家却要追捕他们——后面正有一伙人带着狗在追来。他们想要马上跳上木筏,不过我说:   “别跳。我还没有听到后边的狗和马的声音嘛,你们还有时间闯过灌木林子,往小河浜上游走一小段路,再下到水里,蹚到下边我这里来,然后上木筏子来——这样,狗就闻不到气味啦。”   --------   ①诺顿版注:以上是马克·吐温的名篇之一,写了回到了木筏子上的自由天地,写了河上风光,洋溢着抒情色彩。这样的抒写,刚好插在两次有关人类暴行的描叙的中间,一是前面的“打冤家”,另一是后面要写的冒充国王与公爵的丑态;一个有悲剧性,另一个有讽刺喜剧性,插在中间的抒情性,与之形成鲜明对照。   ②《文库》本注:十六章本来已写到哈克他们已丢失了独木小舟,后来作者续写时写成“我上了那独木小舟”,校清样时发现错了,于是改写成“我找到了一只独木小舟”,这样便可以继续抒写作者所熟悉的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物人情。   他们就照我的话做了。他们一上筏子,我就开往一处沙洲。三五分钟后,我们听到远处狗啊,人啊,吵做一团。从声音听来,他们是往小河浜来的,不过我们没有看到他们。仿佛他们在那里停了下来,转了一会儿。在这个时间里,我们愈走愈远,后来就根本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了。等到我们离林子一英里多路,驶进了大河,一切平静了下来。我们划到了沙洲那边,躲到了白杨树丛里,就平安无事了。   两人中有一个七十岁光景,也许更大些,秃头,胡子快白了。头戴一顶宽边软呢帽,身穿一件油腻腻的蓝色羊毛衬衣,一条破破烂烂的蓝斜纹布旧裤子,裤脚塞在靴筒里,背腰用家织的两条背带吊着——不,只剩了一条了。他胳膊上搭着一件蓝斜纹布旧上衣,钉着亮堂堂的铜扣子,下摆老长①。两人各提着一只用毡子做的又大又肥的旧提包。   --------   ①哈克不识燕尾服,才这样形容。   另一个人呢,有三十上下,一样的穷酸打扮。早饭过后,我们躺下来闲聊。首先暴露出来的一件事,却是这两个家伙谁也不认识谁。   “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啦?”秃头问另一个人。   “我在推销一种去牙垢的药水——这药水确实能去掉牙垢,往往连牙磁也一块儿去掉——不过,错就错在我不该多住了一个夜晚。我正要溜走的时候,半路上在镇子的这一头碰到了你。你对我说,人家正在追你,要我帮你一把,摆脱他们。我就对你说,我正遇到麻烦,自身难保,那就跟你一道溜之大吉吧。事情的全部经过便是这样,——你的呢?”   “啊,我正在那边搞点儿重振戒酒运动的事,大致搞了个把星期。告诉你吧,娘儿们,不论大的小的,都挺宠我,因为我把那些酒鬼描画得够他们受的。一个晚上,我能得五六块大洋——一人一毛,儿童、黑奴免收——生意好兴隆。不料,昨晚上,有人到处散布一个小道消息,说我私下里藏着一罐子酒,自个儿偷偷地喝。今早上,一个黑奴叫醒了我,说人家正在静悄悄集合起来,带着狗,带着马,马上要来聚齐。他们会先放我一码,先走半个钟头,然后他们就追上我。追上以后,肯定要给我浇柏油,撒羽毛,骑木杠①。我没有等到吃早饭就溜啦——反正我不饿②。”   “老头子,”那个年轻的说,“我看,我们两个不妨来一搭一档,你看如何?”   “我不反对。你的行当——主要的——是什么?”   “就职业来说,是个打零工的印刷工人③。还干点儿医药、演员——你知道吧,演悲剧。有机会时,搞点儿催眠和摸头颅算算命。为了换换口味,也曾在歌唱——地理学校教过书,偶尔来次演讲④,——哦,我能干不少行当哩——多半是什么方便就干什么,所以也算不上什么职业。你的行当呢?”⑤“我干的是行医的,干了不少时候。我的拿手好戏是‘按手’——专治癌症,半身不遂,诸如此类⑥。我算个命还挺准的,只要有人替我把事情打听个明白。传道也是我的一行,还有野营会啊,巡回布道啊,等等的。   --------   ①《文库》本注:十九世纪美国盛行私刑,南方尤甚。将犯众怒的人身上浇热的柏油,上撒羽毛。另外有一种叫受刑的人骑在一根劈开的圆木尖利的一边上,抬着游街。这类私刑,往往造成重伤,甚至致死。   ②喝了半夜的酒,故不饿。   ③四处漂泊打零工的印刷工人。马克·吐温本人十八岁——十九岁时便当过印刷工人。   ④当时的地理学校,把地理知识编成歌曲教学生唱,以便学生易记。   ⑤诺顿版注:当时有关西部开发的作品中往往有行骗的流浪汉这类人物,马克·吐温的特色在于把笔下的两个人写得充分的个性化。   ⑥当时南方落后、迷信,故有这种用祷告、念咒治病的。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后来那个年轻人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叹啊!”   “你叹些什么啊,”秃头说。   “我落得如此一个下场,堕落得跟这伙人为伍,想起来也可叹。”他用一块破布头抹抹眼角。   “他妈的,这伙人有哪一点配不上你?”秃头说。话说得相当不客气。   “是啊,是配得上我,也是我该受的。是谁把我从那么高贵弄成这么低贱?还不是我自己。我不责怪你们,先生们——不光如此,我谁也不怪,是我自作自受。叫冷酷的世界露出它的凶相吧。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反正世界上总有我一块葬身之地。这世界会照样的转,并且从我身边把一切都夺过去——我爱的人,财产,一切的一切——可就是这一个它拿不走。有一天,我将长眠在那里,并且把种种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我那破碎的心将永久安息。”他一边又擦起泪来。“收起你那可怜见的破碎的心吧!”秃头说,“你那颗可怜见的破碎的心朝着我们唏嘘悲叹干什么呀?我们可没有害过你啊。”   “是的,我知道你们没有害过我。先生们,我不是在责怪你们。我自己把自己从上面掉了下来,——是的,我咎由自取。我理当受难——完全活该——我决不哼一声。”   “从什么地方掉了下来?你从什么地方把自己掉了下来?”   “啊,说来你们也不会相信。全世界也永远不会相信——随它去吧——一切无关紧要。我出身的那个秘密——”   “你出身的秘密?你的意思是说——”   “先生们,”那个年轻人非常庄严地说,“我现在向你们透露,因为我觉得我对你们是信任的。从出身的权利来说,我是一个公爵。”   一听见这话,杰姆的眼睛鼓鼓的。我看啊,我自己也如此。随后,秃头说,“不!你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是的。我的曾祖父,勃里奇华特公爵的长子,在上世纪末,逃亡到这个国家来,好呼吸最纯粹的自由的空气。在这里结的婚,死在这个国家,留下了一个儿子,而他自己的父亲呢,也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逝世的。已故公爵的次子夺取了爵位和财产——可那个真正的公爵、那个婴儿,却被抛在一边。我就是那个婴儿的直系后代——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勃里奇华特公爵。如今我就在这里,形单影只,被剥夺了高位的尊荣,遭到人家的追捕,冷酷的世界白眼相加,衣衫褴褛,心灵破碎,落难到与木筏子上的罪人为伍!”   杰姆对他无限同情,我也如此。我们试图安慰安慰他。不过他说,这于事无补,他不可能得到多大安慰。他说,要是我们有心认可他是公爵,那就会比任何其它的事更有价值了。我们就说我们有心,并且问他该怎么一个做法。他说,我们该在对他说话的时候对他鞠躬,并且称他为“大人”,或者说“我的爵爷”,或者“爵爷大人”——还说,如果我们光称他为“勃里奇华特”,他也不会介意。他说,那反正是一个封号,而不是一个人的姓名。还说,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一个人在他边上侍候他,还做些他希望他们干的零星小事。   啊,这好办,我们就照办了。吃饭的时候,杰姆自始至终站在边上,侍候着他,还说,“大人,你来点这个,或者来点那个?”如此等等。旁人一看就知道他对这样做挺满意。   不过那个老头儿一会儿不作声了——没有多话要说的,对围着公爵团团转的吹捧那一套,仿佛不很舒服,好象他心里有些什么。所以到了下午,他开口了:   “听我说,毕奇华特,”①他说,“我真是为你难过极了,不过嘛,象你那样落难的,你可并非是唯一的一个。”   --------   ①冒充的公爵自称是勃里奇华特(Bridgewater)公爵,老头儿仿佛不经意,念成了毕奇华特(Bildgewater)公爵。毕奇华特,乃船舱里的污水,又脏又臭,这是水上人家都知道的。   “不是唯一的一个?”   “不是的。你不是唯一的一个。象你这样从高位给人家违反正义,一口咬住,拖下来的,可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可叹啊!”   “不,怀有出身的秘密的,你并非是唯一的一个。”真糟糕,他竟哭了起来。   “等一等!你这是什么意思?”   “毕奇华特,我能信得过你么?”那老头儿说,一边还不停地呜呜咽咽。   “我要是靠不住,天诛地灭。”他握住了老头儿的手,紧紧握着,并且说,“把你的来历的秘密说出来吧!”   “毕奇华特,我是当年的法国皇太子!”   你准能猜得到,这一回啊,杰姆和我可吓了一大跳。随后公爵说:   “你是什么啊?”   “是的,我的朋友,——这可是千真万确——你的眼睛现今这一刻看到的是可怜的、失踪的路埃十七,路埃十六和曼雷·安东纳特的儿子①。”   “你呀!就凭你这个岁数!没有那么回事②!你莫非要说你是当年的查理曼么③?至少至少,你非得是六百岁、七百岁的人吧。”   --------   ①骗子把路易说成路埃,把安东埃纳特说成安东纳特,连国王、王后的名字都说不全。   ②诺顿版注:法国王太子如果当时活着,应该只有五十多岁,可见冒充者的年龄不合。   ③查理曼,佛兰克斯和罗马帝国大帝,死于814年。   “都怨我遭的劫难啊,毕奇华特。劫难招来了这一切。劫难叫我头发白了,额头未老先秃。是啊,先生们,你们看到了,在你们面前,是身穿蓝布裤子,身陷灾祸、漂泊、流亡、被糟塌、受苦受难的合法的法国国王。”   啊,他一边说,一边伤心痛哭,叫我和杰姆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们非常难过——又非常高兴,非常骄傲,因为能有他和我们在一起。于是我们就凑上前来,象刚才对待公爵那样,试图安慰安慰他。不过他说,这于事无补,除非人死了,一了百了。不过他又说,要是人家按他的名分对待他,对他说话时,双膝跪下,并且总是称呼他“皇上”,吃饭时第一件事是侍奉他,在他面前非经面谕,不敢坐下。如果那样的话,他总会感觉到舒服一些,好过一些。因此,杰姆和我就称呼他为皇上,为了侍候他,做这做那,当他的面站得直挺挺的,一直要等到他发了话。叫我们坐下为止。这样百般地侍候他,他就变得高兴起来,舒坦起来了。不过公爵对他还有点儿酸溜溜的,对这般光景仿佛有所不满。可国王还是主动对他表示真情实意的友好。国王说,公爵的曾祖父和其他的毕奇华特公爵曾经得到他先父的恩宠,经常被召入宫内。只是公爵还是有好长时间在睹气。后来国王说:   “毕奇华特,说不定我们得在这个木筏子上,耽在一起一个相当长的时光,你这样酸溜溜的有什么用呢?只能叫大家心里不痛快。我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公爵,这不是我的过错;你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国王,这也不是你的过错——因此,干吗要烦那个心?我说啊,随遇而安——这是我的座右铭。我们碰巧在这里相聚,这也并非是件坏事——吃的还丰富,活的还清闲——好,把你的手给我,公爵,让我们交个朋友。”   公爵依着他的话做了。杰姆和我眼见这一切,心里挺高兴的。种种不快,一扫而光,我们都觉得高高兴兴的。如果在木筏子上彼此不和,这该多么倒霉,在木筏子上,人家图的便是能一个个感到心满意足,对别人合情合理,和和气气。   我无需多长时间,就在心里断定了:根本不是什么国王、公爵,而是下三烂、骗子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来,从没有露出口风,只是自个儿心里明白。还是这样最好,免得争吵,也不致招来麻烦。要是他们要我们称呼他们皇上,公爵什么的,我们也不反对,只要这一家子能保个太平。再说,把实情告诉杰姆,也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我就没有告诉他。也许从我爸爸那里我从没有学到什么有益的东西,只是除了一件,那就是,和这么一类人相处,最好的办法是:他们爱干什么,就随他们干什么。   ------------------ 第二十章   他们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他们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们要把木筏子这样遮盖起来;为什么要白天躺下,不把木筏开出去——杰姆是一个逃亡的黑奴么?我说:   “老天爷啊,难道一个逃亡的黑奴竟会朝南方走的么?”   不会的。他们也认为不会的。我得把事情原委说出个道道来,就说:   “我家人是密苏里州派克郡的。我就出生在那里。后来他们一个个死了,只留下了我和我爸爸和我的兄弟伊克。我爸爸认为应该离开那个地方,到下边去和我叔叔朋思一起过。我叔叔在离奥尔良四十四英里的河边上有一块巴掌大的地。我爸爸穷得很,还欠下债。因此还清债以后,就所余无几了,只有十六块光洋和黑奴杰姆。靠这点儿钱,要走一千四百英里地,不论是买轮船的统舱票,或是别的什么办法,都是办不到的。嗯,在大河涨水的时间里,爸爸交上了好运,有一天捞到了这个木筏子。我们就认为,不妨坐这个木筏子前往奥尔良去。爸爸的运气没有能好到底。有一晚,一只轮船撞到了木筏前边的一只角,我们都落了水,泅到了轮子下面。杰姆和我游了上来,平安无事。可爸爸是喝醉了酒的,伊克是才只四岁的孩子,他们就再也没有上来。后来一两天里,我们遇到过不少麻烦,因为总有人坐了小船追过来,想要从我手里夺走杰姆,说他们确信他是个逃亡的黑奴。从此,我们白天就不开。在夜晚,没有人给我们找麻烦。”   公爵说:   “让我独个儿想出个主意来,好叫我们高兴的时候,白天也能行驶。让我仔细考虑一番吧——我会设计出一个办法来,把事情弄得稳稳当当的。今天我们暂时不去管它,因为我们当然不想在大白天走过下边那个镇子——那不太稳妥。”   黄昏时分,天黑起来了,象要下雨的样子,天气闷热,闪电在天边很低的地方闪来闪去。树叶也颤抖了起来——这场雨将会来势凶猛,这已经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了。所以公爵和国王便去检查一下我们的窝棚,看看床铺是什么一个样子。我那张床,铺的是一床草褥子——比杰姆那条絮着玉米皮的褥子,多少要好一点。他那一条,掺杂着许多玉米棒子,躺在上面,刺得生痛;一翻身,玉米皮响起来,人象在干燥的树叶子上打滚,那声响准把你吵醒。公爵表示要睡我那张床,可是国王不同意。他说:   “依我看,爵位高低会提示你,一张塞了玉米棒的床,不适宜于我睡。还是由阁下去睡那张塞玉米棒的床吧。”   杰姆和我一时间再一次急得汗直冒,生怕他们中间又生出更多的纠葛来。等到公爵说出了下面的话,我们真是太高兴了——   “老是给压迫的铁蹄在泥地里踩,这可是我的宿命。我当年高傲的劲头,已经给不幸的命运打得粉碎啦。我屈服,我顺从,这是我的宿命嘛。我在这世界上孤零零只一个人——让我受苦受难吧,我受得了这种种的一切。”   等到天大黑,我们马上开动。国王嘱咐我们要尽量朝大河的中央走,在驶过了那个镇子后再经过很长一段路以前不要点灯。我们逐渐逼近一小簇灯光——那就是那个镇子了,知道吧——我们又偷偷走了半英里地,可一切太平。等到开出下游四分之三英里,我们就挂起了信号灯来。十点钟光景,又是大雨倾盆,又是雷电交加,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国王交代我们两人都要留心看守好,一直要等到天气好转。随后,国王和公爵爬进窝棚宿夜。下边是该我的班,要值到十二点钟。不过,即使我有一张床,反正我也不会去睡的,因为这样的暴风雨,并不是一周之内天天能见到的。不,简直就很少见到。天啊,风正在一路上尖声叫唤啊!每隔一两秒钟,电光一闪,半英里路之内,一下子照得明晃晃的。你会见到,在大雨中,一处处小岛全都灰蒙蒙的,大树被大风吹得前仰后合。然后喀嚓一声,呼隆隆、呼隆隆、呼隆隆——雷声在滚动,一直滚向远处,才逐步消失——紧接着,唰的一下,来了个大闪,跟着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霹雳。急浪有时差点儿要把我从木筏子上冲到水里去。不过我身上没有穿什么衣服,我也不在乎。对水上露出的树干、木桩,我们不难对付。既然电光老在四下里闪来闪去,我们就能对水面上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会不费事地拨动筏子的头头,避开它们。   你知道,我该值半夜里的班。不过,我到那时实在困得不行,所以杰姆就说,开头一半的时间,由他替我代值吧。他就是这样体贴人。杰姆一向这样。我爬进了窝棚,不过国王和公爵在铺上摊开了手脚,就没有我容身之地了。我就睡到了外边去。雨,我不在乎,因为这是暖暖和和的。眼下,浪头也不会那么高了。到两点钟,风浪又大了起来,杰姆本想叫醒我,后来一想,便改变了主意。因为依他看来,浪不致于掀得太高,造成祸害。可这下子他看错了。没有多久,突然之间,猛然冲过来一个地地道道的急浪,一下子把我打到了水里去。杰姆开怀大笑,差点儿就笑死了。他是黑奴中间最容易哈哈大笑的一个呢。   我接过了班。杰姆躺了下来,一会儿就打起呼噜来了。暴风雨慢慢过去了,天转晴了。一见到岸上木屋里有灯光,我就把他叫醒,把木筏子藏进隐蔽的地方,藏它个一整天。   国王在早饭后拿出一付又旧又脏的纸牌。他和公爵玩了一会儿“七分”①,第一场五分钱的输赢。玩腻了以后,他们就说要——用他们的话说——“制定作战计划。”公爵从他的旅行包里掏出许多印着字的小传单,并且高声念着上面的字。   --------   ①一种有王牌的纸牌游戏,谁先赢到七分者胜。   一张小传单上写道:“巴黎大名鼎鼎的蒙塔尔班·阿芒博士,定于某日某地作‘演讲’,门票每人一角。”“备有骨相图表,每张二角五分。”公爵说,那就是他自己。在另一张传单上,他就是“伦敦特勒雷巷剧院扮演莎士比亚的世界著名悲剧演员小迦里克①。”在其它一些小传单上,他又有了别的一些名字,能有种种非凡的能耐,象用“万灵宝杖”,可以划地出泉,掘土生金;还有“驱赶邪魔外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后来他说?   “演戏的行当是我最最心爱的了。皇上,你登过台没有?”   “没有,”国王说。   “那么,不出三天,下台的皇上②,你将要登台演出。”公爵这么说。“到了下面第一个镇子,我们要租下一个会场,演出《理查三世》中斗剑一场和《罗密欧——朱丽叶》中阳台情话一场。你看怎么样?”   --------   ①大卫·迦里克(1717—1779)是英国演莎剧名演员,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经理。但并没有“小迦里克’之说。诺顿版注:可比较第二十一章中关于捏造出来的“小迦里克”之说。   ②诺顿版注:“毕奇华特’(“舱内污水’)和“下台的皇上’这类名词的创造,可见马克·吐温使人物个性化并进行幽默讽刺的工夫,也表现了边疆老百姓善于起绰号以逗笑的本领。   “毕奇华特,我是倒霉透顶了,只要能进钱,我都赞成。不过嘛,演戏,我实在一窍不通,看得也不多。我爸爸把戏班子抬进宫的时候,我年纪还太小。你看,你能教会我么?”   “那容易!”   “那好,我正急着要干些什么新鲜的事儿呢。马上就干起来。”   公爵就对他讲了罗密欧是怎样一个人,朱丽叶又是怎样一个人。他说,他通常演罗密欧,所以国王可以演朱丽叶。   “公爵,既然朱丽叶是那么年轻的一位姑娘,拿我的秃秃的脑袋,白白的胡子,演她,也许显得有些异怪吧。”   “不,不用担心——那些乡巴老不会想到这一些①。再说,你得穿上行头啊,那就不大一样了。朱丽叶是在阳台上,在睡觉以前,赏赏月。她穿着睡衣,戴着打皱摺的睡帽。这里就是角色穿的行头。”   --------   ①诺顿版注:“国王”扮演朱丽叶的角色可能会引起观众的意见,倒不是由于性别关系,而是由于年龄太大。据专家研究,在当时,如同在十七世纪的英国一样,女子没有登台演出的,女角都由成年男子或男孩扮演。   他拿出了两三件窗帘花布做的戏装。据他说,这是理查第三和另一个角色穿的钟(中)古时代的战袍。还配上一件白布做的长睡衣和一顶打皱摺的睡帽。国王感到满意了。公爵就拿来他的戏本,念角色的台词,念时双手一伸一伸,极尽装腔作势的能事。一边跳来跳去,作示范的动作,表演了该怎么个演法。随后他把那本书交给了国王,要他把他那个角色的台词背熟。   离河湾下游三英里路,有一处巴掌大的小镇。吃过饭后,公爵说,他已经琢磨出了一个主意,能叫木筏子在白天行驶,又不致叫杰姆遭到危险。他说他要到那个镇子去亲自安排一切。国王表示他也要去,看能不能碰上什么好运气。我们的咖啡吃完了,所以杰姆和我最好能和他们坐了划子一起去,买点咖啡回来。   我们一到那里,不见有人来往,街上空空荡荡,简直有点儿死气沉沉,一片寂静,仿佛是星期天似的。我们找到了一个有病的黑奴,他正在一处后院里晒太阳。据他说,只要不是年纪太小或者病太重,或者年纪太老,全都去了露营布道会了。那是在林子里,离这儿两英里路。国王打听清楚了怎么个走法,说他要前去,把那个布道会好好利用一下①。还说我也可以去。   --------   ①诺顿版注:当时边疆地区,常有骗子假借宗教的名义在布道会上行骗捞钱的。   公爵说他正在找的是一家印刷店。后来我们找到了,匠和印刷工人都去参加布道会去了,门倒是没有上锁。地方很脏,又零乱。床上到处是油墨和一些传单,上面有马和逃亡黑奴的图画。公爵把上衣一脱,说现今一切有办法了。所以我和国王就去找布道会去了?   我们在半个钟头左右到了那里,身上一身汗,因为天气挺热。四下里二十英里方圆,聚着一千人之多。林子里到处拴满了骡马、车辆。这些牲口一边把脑袋伸进车槽里吃料,一边踢着脚驱赶苍蝇。那里的棚子是用竿子搭的架,树枝盖的顶,出售柠檬水和姜饼以及青皮的嫩玉米一类东西。   就是在这样的棚子里,有人正在布道。只是棚子大一些,能容一群群的人。凳子是用劈开的原木外层做的,在圆的一面凿几个窟窿,安上几根棍子,当做凳腿。这些凳子并无靠背的。布道的人站在棚棚一头的高台之上。妇女们戴着遮阳帽。有些妇女穿着毛葛上衣,有几个穿着柳条布上衣。还有些年轻姑娘穿着印花布褂子。有些青年男子光着脚丫子,有些小孩除了一件粗帆布衬衣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穿。有些老年妇女在做针线。有些年轻人在偷偷地谈情说爱。   在我们走进去的第一个棚子里,布道的人正在一行一行地念赞美诗。他念两行,人家就跟着唱起来,听起来颇有点庄严的味道。因为人又多,唱得又很带劲。随后再念两行,大家又跟着唱——就这样先念后唱。会众越来越兴奋,唱得越来越宏亮,到后来,有些人呻唤起来,有些人使劲吼叫起来。接下来,布道的人开始传道,讲得十分认真,先在讲台这一头摇摇晃晃,然后到另一头摇摇晃晃,再后来往台前向下弯着腰,胳膊和身子一直都在摇摇摆摆。他布的道是使出了全身力量喊叫出来的。每隔了一会儿,他就把《圣经》高高举起,摊了开来,仿佛是向左右两边递着看的,一边高喊着,“这就是旷野里的铜蛇!看看它,就可以得着活命①。”会众就会高喊,“荣耀啊,——阿门!”他就这样布下去,会众跟着呻唤着、哭喊着,还说着“阿门”。   “哦,到这悔罪的板凳上来吧②!过来吧,罪过大的人们!(阿门!)过来吧,害病的人和伤心的人!(阿门!)过来吧,病腿的人,跛脚的人,瞎眼的人!(阿门!)过来吧,穷苦无告的人,陷于耻辱的人!(阿门!)过来吧,所有衰弱的、堕落的、受罪的人!——带着一颗破碎的心过来吧!带着一颗悔恨的心过来吧!带着你们褴褛的衣裳,带着罪孽和肮脏过来吧!洗涤罪孽的圣水是自由供给的,天国之门是永远开着的——哦,进来吧,安息吧!(阿门!光荣啊!光荣啊!哈里路耶!)”   --------   ①《旧约·民数记》以色列人随摩西出埃及,一路死了许多人,他们埋怨上帝和摩西,自认有罪。摩西为他们祷告,并制造一条铜蛇,凡被蛇咬的,一望铜蛇,就必定得活。   ②诺顿版注:放在前排,专供悔罪的人就座。   布道会就是如此这般地进行着。由于一片吼叫、哭喊声,布道的人在说些什么,你就无法听清。一堆堆人群里,人们站起身来,全凭力气,挤着出来,挤到了那一排悔罪的板凳这边来,脸上流着泪水。等到一群悔罪的人全都到了这排悔罪的板凳那里,他们就唱了起来,吼了起来,并且扑倒在面前的稻草上,简直就疯狂了。   啊,我一眼就看到国王正在跑过去。你听得到他那压倒一切人的声音。接着,他一抬腿就走上了讲台,牧师请他对大家讲话,他也就讲了。他对大家说,他是一个海盗——已有三十年历史的海盗,远在印度洋之上。在春天一次战斗中,他部下的人损失惨重。如今他已回了国,想招募一批新人。昨晚上,他不幸遭到了抢劫,被赶下了轮船,落得身无分文。他对这个遭遇倒是很高兴,认为该谢天谢地,看作是平生一大好事。因为,如今嘛,他已经是变了一个人,平生第一回真正感到了什么叫做幸福。尽管他如今确实很穷,但是他主意已定,要立即设法返回印度洋,以此余生,尽力劝导那些海盗走上正道。干这样的一件事,他能比任何人做得更好,因为他和纵横印度洋上的海盗全都非常熟悉。尽管他远途前往,要花很多时间,加上自己又身无分文,他反正要到达那里的。他要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对被他劝说悔改过来的每一个海盗说,“你们不必感谢我,你们不用把功劳记在我的名下,一切功劳归于朴克维尔露营布道会的亲人们,人类中天生的兄弟和恩人们——还应归功于那里亲爱的传教师,一个海盗们最最真诚的朋友!”   说着说着,他哇哇地哭了,大家也一个个哭了。这时有人高声叫喊:“给他凑一笔钱,凑一笔钱!”刚说过,就有五六个人争着干开了,不过有一个人喊道:“让他托一顶帽子转一圈凑这笔钱吧!”接着一个个都这么说,传教师也这么说。   所以国王就托着他的帽子在人群前走了一圈,一边抹眼睛,一边为大伙儿祝福,并且感谢大家对远在海上的海盗如此仁义。每隔一会儿,就会有最美丽的姑娘泪流满面,走上前来,问他能不能让她亲亲他,作为对他的一个永久的纪念。   他呢,有求必应。有些漂亮姑娘,他又搂又亲了五六回之多。——人家又邀请他多留一个星期,大家一个个都愿邀请他到他们家住,还说,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光荣。不过他说,既然今天已是露营布道会的最后一天,他留下来没有什么用了。   再说,他恨不得马上到印度洋去,好感化那些海盗。   我们回到木筏上以后,他数了一数钱,发现他募得了八十七元七角五分。外加他捡来了一只三加仑威士忌的酒罐,那是他在穿过林子回家的路上在一辆大车下面捡的。国王说,要算总帐的话,今天要算是他传教生涯中收获最大的一天了。他说,空讲没有什么用,对不信教的蛮子,跟对海盗一样,搞野营布道会那一套没有什么用。   公爵呢,本来自以为他干得挺不错。等到国王讲了他怎样露了一手以后,他这才不那么想了。他在那家印刷店接了活,为农民干了两件小小的活,——印了出售马匹的招贴。还收了钱:四块钱。他还代收了报纸广告费十元。他还宣传说,如果预付,四元即可,人家也就按此办法付了钱。报费原是两块钱一年,他收了三个订户,按照他的规定,凡是预付,只收五角钱一年。订户原本想按老规矩,用木柴、洋葱头折现付款。可是他说,他刚盘下这家店,把价钱定得低而又低,无法再低了,所以贷款一律付现。他还写了一首小诗,是他自己发了诗兴写的——一共三首——是那种既甜美又带点儿悲凉的——有一首诗的题目是:“啊,冷酷的世界,碾碎这颗伤透了的心吧”。他临走前,把这首诗排好了铅字,随时可以印出,登在报上,分文不取。他得了九块半大洋,还说,为了这点儿钱,他干了整整一天。   随后他给我们看了他印的另一件小小的活计,也不要钱,因为这是为我们印的。那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逃亡的黑奴,肩膀上杠一根木棍,上面挑着一只包裹。黑奴像下面写着“悬赏大洋两百元”。这都是写的杰姆,写得一丝一毫也不差。上面写道,此人从圣·雅克农庄潜逃,农庄在新奥尔良下游四十英里地,潜逃时间是去年冬天。说很可能是往北逃,凡能捉拿住并送回者,当付重酬云云。   “如今啊”,公爵说道,“在今晚上以后,只要我们高兴,就不妨在白天行驶了。见到有人来,我们就用一根绳子,把杰姆从头到脚捆绑好,放在窝棚里,把这张招贴给人家看看,说我们是在上游把他给抓住的,说我们太穷,坐不起轮船,所以凭我们的朋友作保,买下了这个木筏子,正开往下游去领那个赏金。给杰姆戴上个脚镣手铐,也许更象个样子,不过和我们很穷这个说法不很相称。那就象戴上珠宝一类很不相称了。用绳子,那是恰到好处——正如我们在戏台上说的,‘三一律①’非得遵守不可啊。”   --------   ①“三一律”,法国古典卞义诗学规定,戏剧剧情必须时间在一天内,地点不变,刷情一致,称“三一律”。   我们全都说公爵干得很漂亮,白天行驶从此不再会有什么麻烦了。公爵在那个小镇上印刷店里干的那一套,一定会引起一场大闹,不过我们断定,我们当晚会走出去离镇好几英里路远,那场吵闹就跟我们无关了——只要我们高兴,我们完全可以一帆风顺向前开了。   我们躲起来,静悄悄的,等到晚上近十点钟才开动,然后轻手轻脚地离镇远远地溜了过去。   早晨四点钟杰姆叫我值班时,他说:   “哈克,你看我们往后还会遇到什么国王么?”   “不”,我说,“我看不会了吧。”   “那,”他说,“那好。一两个国王我还不在乎,不过不能再多了。这一位喝得蓝(滥)醉,公爵呢,也霍(好)不了多少。”   我看到杰姆总想叫国王讲法语,好让他听听法国话究竟是什么个样子。不过国王说,他在这个国家已经很久很久了,而且又这么多灾多难,所以他已经把法国话给忘了。   ------------------ 第二十一章   这会儿太阳已经升起了,可是我们一直往前开,并没有靠岸把木筏系好。到后来,国王和公爵走出棚来,脸色不大好看。不过,后来他们跳下水去,游了一下,显然高兴多啦。早饭以后,国王在木筏子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把靴子脱了,裤脚管卷了起来,两腿在水里荡着,舒服舒服。他点起烟斗,心里默默念着罗密欧——朱丽叶的台词。背得挺熟以后,他和公爵开始操练起来。公爵还得一遍又一遍地教他,教他每句话该怎么讲,教他该怎样叹气,怎样把手按在心口上。隔了一会儿,他说他练得很不错了。“不过”,他说,“你喊罗密欧的时候,可千万不能象一条公牛那么吼叫——你务必说得那么轻柔,那么病恹恹的,心神恍惚的,吐出——罗——密——欧!就该这样,因为朱丽叶是那样可亲可爱,甜甜蜜蜜,还只是个孩子那样的姑娘家,你知道吧,她决不会象公驴般地呜呜叫唤。”   好,到下一步,他们取出了一对长刀,是由公爵用橡木条做成的。他们开始练习斗剑——公爵自称是理查第三。他们那样一来一去开打,在木筏子上跳过来,又跳过去,那个模样叫人看得入迷。不过,后来国王摔了一跤。在这以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了。他们谈到了他们在别的时候在河上那种种历险的事迹。   吃过饭以后,公爵说:   “好,卡贝①,你知道吧,我们要把这一场戏演成第一流的精彩节目。所以我看我们不妨添加点儿什么。反正人们一声‘恩各尔②’,你总得应付应付才行啊。”   --------   ①《文库》本注:马克·吐温喜读汤姆斯·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一书,书中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废黜以后,革命者称他为公民路易·卡贝。卡贝是中世纪法国权势极大的一个家族。   诺顿版注:在这里,冒充的公爵还可能把朱丽叶家的姓Capulet和法国国王的姓capet混为一谈了。   ②法语:再来一个。   “毕奇华特,‘恩各尔’是什么啊?”   公爵对他作了解释,然后说:   “我就来上一段苏格兰舞,或是水手跳的笛舞,你呢——啊,让我想一想——好,有了——你不妨念一段哈姆雷特的独白。”   “哈姆雷特的什么啊?”   “哈姆雷特的独白,知道吧,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台词。啊,这是多么辉煌,多么辉煌!每一回总是把全场给迷住啦。我这本书里没有这一段——我只搞到一卷——不过我看啊,我能凭了记忆凑齐它。我只需来回走走台步,走个把分钟,看能不能从记忆的仓库里回想起来。”   于是他就来回走起了台步,一边思索。有时候间或把眉头紧锁,有时候眉毛往上一耸。接下来,一只手紧紧按住了额骨,踉踉跄跄倒退几步,仿佛还哼了几声。然后他会长叹一声,再后来他装成流下了热泪。这种种表演,煞是好看。慢慢地他回忆起了,于是他叫我们注意了。接着他摆出了一个最最高贵的姿势,一只脚往前探,两只胳膊往上往前伸,脑袋往后仰,眼睛望着天。接下来,他开始中了邪似地叫嚷,磨他的牙。然后,在念这段台词时,从头到尾吼叫着,两手摊开,胸膛鼓起,这样就使我过去见过的表演,都为之黯然失色。这段台词是这样的——他教国王念的时候,我很容易地便记住了的。①   --------   ①诺顿版注:演莎剧时,把不同剧本中的著名台词随意拆散,东拼西凑,这在当时边疆地区演出时常有的情况。   活下去呢,还是不活下去,这是一把出鞘的宝剑,   使这漫长的一生成为无穷的灾难,   谁愿挑着重担,一直到勃南森林,真是来到了邓西宁,   可是对死后的遭遇深怀恐惧,   害死了无忧无虑的睡眠,   伟大天性的第二条路,   使我们宁愿抛出恶运的毒箭,   决不逃往幽冥去寻求解脱,   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才不得不踌躇。   你敲门吧,去把邓肯敲醒!但愿您做得到;   谁愿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压迫者的虐待,傲慢者的凌辱,   法律的拖延,和痛苦可能带来的解脱,   在这夜半死寂的荒凉里,墓穴洞开,   礼俗的黑色丧服,一片阴森。   但是那世人有去无还的冥界,   正向人间喷出毒气阵阵,   因此那刚毅的本色,象古语所说的那只可怜的小猫,   就被烦恼蒙上了一层病容,   一切压在我们屋顶上的阴云,   因此改变了漂浮的方向,   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那正是功德无量。且慢,美丽的峨菲丽雅:   别张开你那又大又笨的大理石嘴巴,   赶快到女修道院里去吧——快去①。   --------   ①《文库》本注:“公爵”自以为在背诵哈姆雷特这段著名独白,其实背得颠倒错乱,还胡乱插进了莎剧《麦克白》和《理查三世》中的台词。   又,故意把莎剧弄得面目全非,是十九世纪喜剧惯用的手段。又,如果查一下,“公爵”怎样把不同莎剧的台词胡乱拼凑在一起,以获得逗笑的效果,是很有趣的。特别是怎样把《麦克白》一剧中的台词和《哈姆雷特》的台词拼凑在一起的。象第三行后一半,第五行,第六行,第十二行,第十八行后一半,都是如此。   啊,那老头呢,倒也喜欢这段台词,很快便记住了,所以能够作出了第一流的表演。那情景仿佛他生来就是为了表演这段台词似的。等他练熟了,激动起来了,他演的时候那个狂吼乱叫、哭哭啼啼的模样,可真美妙。   一有机会,公爵就印好了几份演出的海报。在这以后,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在河上漂流,木筏子上显得很活跃,不同寻常,因为木筏子上整天在斗剑啊,彩排啊——是公路叫的这个名词——除此以外,没有干别的。一天早晨,我们到了阿肯色州下游老远的地方,可以望见前边一个大的河湾处,有一个巴掌大的小镇,我们就在离镇上游大约西分之三英里的地方,把木筏子系好了。那是在一条小河浜出口处,两边有柏树浓荫覆盖,仿佛象一条隧道似的。除了杰姆以外,我们都坐了独木舟前往那个镇子上,看看在那里能否有个机会好演出。   我们可交了好运。那边下午恰好有一场马戏演出,乡下的人已经纷纷坐各式各样的旧篷车或是骑着马开始前来。马戏团要在夜晚以前离镇,这样,就给了我们的演出非常好的机会。公爵租下了法院大厅,我们便四处张贴我们的海报。海报上面写着①:   莎士比亚名剧隆重再演!!   惊人魅力!   只演今晚一场!   世界著名悲剧演员:   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的小但维·迦里克与伦敦匹凯特里·布丁巷白教堂皇家草料场剧院及皇家大陆剧院的老埃特蒙特·基恩演出莎士比亚出类拔萃之名剧《罗密欧——朱丽叶》中精彩的阳台一场!!   罗密欧——迦里克先生   朱丽叶——基恩先生   由本剧团全体演员协力演出!全新行头,全新布景,全新道具!       并演   惊险万状、惊人绝技、惊心动魄   《理查三世》中之斗剑场面   理查三世——迦里克先生   里士满——基恩先生       加演     (应观众特邀)   哈姆雷特的不朽独白!   由声名赫赫的基恩演出!   在巴黎连续演出了300场。   因欧洲各地有约在先,   只演今晚一场。   入场票两角五分,童、仆一角。   --------   ①诺顿版注:这里“公爵”故意把演莎剧的三个名演员混在了一起。这三人年代各异,迦里克(1717—1770),老基恩(1787-1833),小基恩(1811?—1868)。第二十二章中《王室异兽》海报上也有这样的情况。   随后我们在镇上逛来逛去。①所有商店、住家大多是干木头搭的房子,东倒西歪的,也没有刷过油漆。离地有三四英尺高,底下用木桩撑着,这样,大水漫过来时,房子不会进水。屋子四周都有小园子,不过上面仿佛没有栽什么东西,所以杂草丛生,只长些向日葵。此外便是灰堆,破旧的鞋靴,破瓶子,破布头和用旧了的白铁器具。围墙是用各种板子拼凑的,在不同的时间里给钉牢的,歪歪斜斜,很不雅观。大门只有一个铰链——是皮做的。也有些围墙曾于某年某月刷白过,不过据公爵说,那是在哥伦布时代②的事了,这倒很象。   --------   ①诺顿版注:以下是马克·吐温对当时边疆地区的人往往懒散、邋遢表示不满的描写,实乃写的故乡汉尼拔。马克·吐温在其它地方写到汉尼拔时,往往出之以怀旧抒情的笔调,与这里的文笔有所不同。   ②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美洲。   园子里往往有猪闯进去,人们就把它们赶出去。   所有的店铺都开设在一条街上。各家门口都支着一个自家制成的布篷。乡下人把他们的马拴在布篷的柱子上。布篷下堆放着装杂货的空木箱,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整天坐在上面,或是用他们身边带的巴罗牌小刀,在箱子上削来削去,或是嘴里嚼嚼烟草①,或是张开嘴打打呵欠,伸伸懒腰——这群十足的无赖。他们通常戴顶黄色的草帽,边宽得象顶雨伞。他们不穿上衣,也不穿背心,彼此称呼比尔、勃克和汉克、乔、安特。说起话来懒洋洋,慢腾腾,三句不离骂人的话。往往有游手好闲之徒,身子靠着布篷柱子,双手老是插在裤袋里,除非要伸出手来拿一口烟嚼嚼,或是抓一下痒。人们总是听到在说:   “给我一口烟嚼嚼吧,汉克。”   --------   ①当时卷烟尚未流行,南方乡间大多嚼烟叶。   “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尔去讨吧。”   也许比尔会给他一口。也许这是他在撒谎,推说自己没有了。这些流氓,有的人从来身无分文,也从没有自己的烟叶子。他们嚼的烟都是借来的——他们对一个家伙说:“杰克,借口烟嚼嚼,怎么样。我刚把我最后一口烟给了朋·汤浦逊”——而这是谎话。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这骗不了谁,而杰克可并非生人,他就说:   “你给过他一口烟,真是这样么?你妹妹的汉子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纳,你先把我借给你的那几口还给我,然后我借给你一两吨,并且不收利息,怎么样。”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回啦。”   “哦不错,你是还过——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嚼的大多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一边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本主,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哭丧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么都没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懒洋洋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走过时必须绕过它走,它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神态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可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后来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发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往往从乡下带着中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过三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   “老博格斯来啦①。——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回——他来啦,伙计们。”   --------   ①诺顿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据马克·吐温十岁时在故乡汉尼拔亲眼见到的惨事写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马克·吐温的父亲。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我看他们惯于拿博格斯开开心。其中一个人说:   “不知道这一回他要搞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别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一边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个架势,他吼道:   “快让开,快让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用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工夫,因为他到镇上来,是要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东西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临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往前走,一边说:   “你从哪里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往前去了。我吓得什么似的。可有一个人说:   “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调调儿。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把脑袋低了下去,好从篷布帘子底下朝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他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都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嘻嘻哈哈笑。他就这样骂下去。隔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纷纷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慎静自若,一板一眼地说起话来——他说:   “这一套叫我烦死了,不过,我只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到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论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用种种脏话,倒在歇朋头上,不停地高声叫骂。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停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试图劝他就此收场别骂了,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十五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就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劲骂个不停。他还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漫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跨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让他酒醉醒过来。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起来,再一次大骂歇朋。隔了一会儿,有人说:   “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来的。他光着脑袋,歪歪倒倒朝着我走过街,两旁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催他快走。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模样。   有人喊了一声:   “博格斯!”   我往那边张望,看是谁喊的,一看正是歇朋上校。他一动不动站在大街中央,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向前伸着,枪筒对着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同她在一起。博格斯和搀他的人一转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一跳。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中乱抓——砰!第二枪响了,他摊开双手,扑通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轻姑娘尖声大叫,猛冲过来,扑在她父亲身上,一边哭泣,一边说着,“哦,他杀了他啦,他杀了他啦!”围观的群众推推搡搡,紧紧围着他们,伸长了脖子,想看个究竟。已经在里边的人使劲推开他们,叫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好喘气!让他好喘气!”   歇朋上校呢,把手枪往地上一扔,脚后跟一转身,走了开去。   大伙儿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杂货店,四周围的群众还象原来那样围得紧紧的,全镇的人都来了。我赶紧冲上前去,在窗下占了个好位置,离他近,能看得清。他们把他平躺在地板上,拿一本大开本的《圣经》放在他的头下,并且还拿了另一本《圣经》,把《圣经》打了开来,放在他的胸上——不过他们先把他的衬衫扯开。我看到两颗子弹中有一颗就打进了他的胸膛。他长长地喘着粗气。这样有十来回。他吸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上升,呼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下坠——这样十来回以后,他就躺着不动了,他死了。大伙儿把他女儿从他身上拉开。女儿一边尖声叫唤,一边哭泣,他们把她拉走了。她不过十六岁左右,又甜,又长得文静,不过面色很苍白,一脸惊慌、害怕的样子。   啊,没有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推搡搡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清楚。不过,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嘛,你们老占着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仗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纷纷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乱子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个围着一批人,伸长了脖子,认真听着。一个长头发的瘦高个子,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边,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博格斯站在哪个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边点点头,表示他们听明白了,还稍稍弯下了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喊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击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完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招待了他一番。   啊,隔了一会儿,就有人说,歇朋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人人都在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出发了。一路之上象疯了似的,大声吼叫,还把路上见到的晾衣服的绳子扯了下来,好用来绞死歇朋。   ------------------ 第二十二章   他们涌上大街,朝歇朋家而去,一路上狂吼乱叫、气势汹汹,活象印第安人一般。无论什么东西都得闪开,要不就给踩得稀巴烂,这景象可真吓人。孩子们在这群暴徒的前面拼命乱跑,尖声喊叫,有的拼命躲开压过来的人群。沿路一家家窗口,挤着妇女们的脑袋。每一棵树上都有黑人小孩扒在上面。还有许多黑人男男女女从栅栏里往外张望。每次只要这群暴徒逼拢来,他们便仓惶逃散,退到老远老远的去处。   许多妇女和女孩子急得直哭,她们几乎吓死了。   暴徒们涌到了歇朋家栅栏前,挤挤嚷嚷,密密层层,吵得你连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都听不清。这是个二十英尺见方的小院子。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接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倒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便象海浪般冲了进去。   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立,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喊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缩。   歇朋一言不发——就是那么一站,俯视着下边。那一片静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扫到那里,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很不舒服,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   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吞吞,极尽挖苦。   “你们居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只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逐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敢于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大白天,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人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准包会太太平平、安然无恙的。   “难道我还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也没有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因此,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清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跨过去,然后回转家门,祈祷上帝让自己谦卑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单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抢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大夸特夸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实际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害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黑夜里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干的。   “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便只会在黑夜里行事,而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起前来。这是一项错误。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挑黑夜里来,也没有带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个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奔逃得喘不过气了。   “你们本来并不想来的嘛。常人嘛,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捉住,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住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边,到这儿来胡闹,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便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不是靠了他们生下来便有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嘛,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谈不上了。现如今你们该做的事嘛,就是夹起尾巴,回家去,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嘛。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带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一起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提,往左胳膊上一架,还扳上了枪机。   暴徒们突然之间往后退,纷纷夺路而逃,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挺狼狈的。我原本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   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逛荡了一会儿,等着警卫的人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二十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思量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为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你不能不多留一点心眼嘛。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掉啊。   那可是货真价实顶呱呱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辉煌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也不蹬鞋,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又潇洒,又舒坦,——一共至少有二十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挺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光亮。这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这般可爱,可是我平生没有见到过的。随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轻盈,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极其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灵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裹住了她们的下身,正轻盈地、丝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可爱的小阳伞。   随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只腿翘在半空中,然后翘起另一只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一圈地来回转,一边挥起鞭子啪啪啪地响,一边吼叫着“嗨!——嗨!”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再后来,所有的骑手撒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背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跳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然后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在场的一个个鼓掌,全场象发了狂似的。   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末了,全都叫人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又差点儿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总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突如其来,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弄不明白,哈,换了是我的话,花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隔了一会儿,一个醉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论起来,想不让他进去。他偏偏不听,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样一来,大家伙儿也火了,便纷纷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揍得他躺下来!把他给扔出去!”有一两个女的尖声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闹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让他骑马,只要他认为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乐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使劲拖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醉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场观众乐得站立起来,大喊大笑,笑得眼泪直流。临了,尽管马戏班的人想尽法子,那匹马还是挣脱开了,疯了似地绕着场飞奔起来,醉鬼伏在马背上,使劲抓住脖子,一只脚几乎在一边拖到了地上,接着另一只脚也差点儿拖到地上了,观众就乐得几乎发了疯似的。对这一些,我倒并不觉得什么好玩。只是看到他这么危险,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不过并没有多久,他就用力一挣,跨上了马鞍,抓住缰绳,晃到这一边,又晃到那一边,坐立不稳。再歇了一会儿,他又一跃而起,撒开了缰绳,站立在马背上啦!那只马呢,仿佛象屋子着了火似地飞奔了起来。他笔挺地站在马背上,绕着圈子走,神态自自然然,似乎此人平生滴酒不沾——随后他把身上衣服脱掉,然后摔掉。他脱下的衣服那么多,扔得那么快,一时只见空中尽是一团团的衣服,他一共脱了十六件衣服。这时刻,但见他站在马背之上,英俊,漂亮,一身打扮花哨、华丽得见所未见。他这时马鞭子一挥,在马身上使劲地抽,逼着马拼命地跑——最后他跳下马来,一鞠躬,翩然退场,回到更衣室去,全场观众又喜又惊,发狂地吼叫。   到了这时候,领班仿佛才明白过来,发觉自己怎样被作弄了。据我看,仿佛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成了世上最惨的领班。原来醉汉竟是他们自己的人嘛!这一套把戏,全是他自个儿一个人动的脑筋设计了的,并且还从未对任何人透露过。嗐,我让他作弄了一番,真是够丢人的。不过呢,我可不愿意处在那个领班的地位,即便给我一千块大洋,我也不干。世上有没有比这个更棒的马戏,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从未见过。反正对我来说,这是够好的了,以后如果在哪里遇见它,我肯定会光顾不误。   哈,那晚上还有我们的一场好戏呢。不过观众只有十二位,刚够开销。这些人从头至尾嗤嗤地笑个不停。这叫公爵大为光火。反正戏全部演完以前,观众一个个都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小孩。他是睡着了。因此公爵就说,这些阿肯色州的蠢小子才不配看莎士比亚的戏呢。他们要看的嘛,是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据他估计,也许比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更低一个层次的吧。他说他已经能摸得准他们的口味了。这样,到第二天,他搞到了一些大的包书纸和一些黑漆,他就涂了几张海报,在全村各处张贴了起来。海报上说:   兹假座法院大厅   只演三晚!   伦敦和大陆著名剧院的   世界著名悲剧演员   小但维·迦里克     和   老埃特蒙·基恩   演出惊心动魄的悲剧   《国王的长颈鹿》     又名   《王室异兽》   门票每位五角   海报底下用最大的字体写下了这样一行:   妇孺恕不接待①   “你瞧吧”,他说,“要是这一行字还不能把他们招来,就算我不了解阿肯色州的人了。”   --------   ①《文库》本注:马克·吐温曾说,“在我的一本书里——我想是《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我曾用了杰姆即兴讲的一个故事,题目是《一场奇耻大辱的悲剧》”,只是“曾不得不大加删改。”另据有关资料,马克·吐温大概读过爱伦·坡的《四兽合一——人变长颈鹿的故事》,“君王四肢着地,爬来爬去。”马克·吐温对这样辛辣嘲讽兽化了的国王的章句,必然十分欣赏。本书下一章写“国王”扮演的“悲剧”可能是由爱伦·坡的故事引发的。   ------------------ 第二十三章   他和国王拼命地忙了一整天,搭戏台,挂幕布,安一排蜡烛权当脚灯。这一晚,大厅里一转眼就挤满了人。等到场子里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人了,公爵从入口处走开,绕到场后,走到了台口,站在幕布前面,作了一个小小的演说。他对这次演的悲剧大大夸奖了一番,称作从来戏剧里最为惊心动魄的戏。他大吹大擂地把这个悲剧介绍了一番。还替老埃特蒙·基恩吹嘘了一通,说他要演剧中的主角。最后,当他把观众的胃口吊足的时候,他把幕布向上一拉。一会儿,但见国王全身一丝不挂,四肢着地,蹦上场来。他全身涂着红红绿绿的各种颜色,一圈一圈的条纹,就象天上彩虹那么色彩鲜艳。并且——不过嘛,他身上别的打扮也就不用提了,总之是放肆到家了,却又非常引人发笑。观众笑得前仰后翻,几乎笑死。国王蹦跳了一番,然后一蹦,跳进了后台,只听得全场又是吼叫,又是鼓掌,象暴风雨似地大笑大叫,直至国王走回台前,把全部动作重新表演了一番。在这以后,又鼓噪着叫他又表演了一下。啊,看这个老傻瓜的这番精彩演出,恐怕连一头牛也会哈哈大笑吧。”   接下来公爵拉下大幕,对观众一鞠躬,说这场伟大悲剧只能再演两个晚上,因为伦敦方面有约在先,在特勒雷巷戏院里的座位早已预订一空。然后他又朝大伙儿一鞠躬,还说,如果这回演出,还能叫大伙儿满意,给了他们以启迪的话,就请他们跟亲戚朋友们多作介绍,叫他们也来看看。   有二十个人大声喊道:   “怎么啦,就这么完了么?难道就全部演完了么?①”   --------   ①诺顿版注:据说,马克·吐温是采用了当时人所讲的一个猥亵故事改写的,那是他在加州时听到的。边疆地区幽默故事中不乏这类行骗的故事。了大河中央以后,顺流往下漂,然后在镇子下游两英里光景,找个地方藏了起来。   公爵说是的。这一下啊,接下来可真是一场好戏。一个个都在大声说“上当了”,象疯了似地跳将起来,纷纷对着舞台和两个悲剧演员扑过去。不过呢,有一个样子长得漂漂亮亮的大个子男人一跃跳到了一张长凳上,大声吼了起来:“先别动手!先生们,听我说句话,”大家就停下来听着,“我们是上了当啦——上当上得可不轻啊。不过,依我看,我们不会愿意给全镇人当作笑料吧,给全镇人一辈子也笑不完吧,不。我们下一步要干的是,不作声地从这儿走出去,把这出戏好好地捧它一场,让镇上其他的人都来上当!这样一来,我们全都成了一只船上的人了嘛。听懂了么?”(“你不妨打赌说,听懂啦!——这个主意出得好!”在场的人一个个都这么叫。)“那就好,那就这样——上当的事,一字也不提。   回转家门,劝说大家一个个都来,来看看这场悲剧。”   到第二天,全镇上传来传去的,尽是演出多么精彩这类的话。此外简直听不到谈论别的什么事了。当晚上,场子里又一次挤得水泄不通。我们照老办法,叫大伙儿又上了一次当。我、国王和公爵回到木筏子上以后,一起吃了晚饭。后来,大致半夜前后,他们要杰姆和我把木筏子撑了出去,到   到了第三个晚上,全场又一次挤得满满的——而且这一回啊,他们并非新面孔,而是前两个晚上的看客。我在门口站在公爵的旁边。我发现每一个进场的人,口袋里都是鼓鼓的,要不就是上衣里塞着什么东西——我就知道这些并非是香料,绝对不是的,一眼便知。我闻到了整桶的臭鸡蛋、烂白菜这类东西的味道。你要是问我是不是有人把死猫带了进来,我敢打赌说有。一共有六十四个人带着东西进了场。我挤进去待了一会儿,可是那种种气味,叫我实在受不住。好,等到场子里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人了,公爵把两角五分钱的一个银币给了一个人,要他替他照看大门口一分钟。然后他绕着通往戏台的小门那条路走过去,我跟在他的后面走。我们一绕过拐角,到了黑呼呼的地方,他便说:   “快跑,等你跑得离这些房子远远的,便拼命往木筏子跑去,要仿佛有鬼在你后面追你!”   我就跑开了,他也跑。我们在同一个时间上了木筏子,一刹那间,我们便往下游漂去,四周一片漆黑,没有一点儿声响,只是斜对着河心划过去,也没有人说一句话。我估计,那可怜的国王准定会被前来看戏的观众揍得够呛,可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不一会儿,他从窝棚里爬将了出来,说道:“哈,我们那一套老戏法这一回是怎么样得手的,公爵?”   原来他根本没有到镇上去。   在划离那个村子十英里路以前,我们没有点灯。后来才点燃了灯,吃了晚饭。一路之上,为了他们如此这般耍弄了那些人,笑得连骨头都要散架了。公爵说:   “这群笨蛋、傻瓜!我早知道第一场的人不会声张开,只会叫镇上其他的人跟他们一起钻进圈套。我也早知道他们想在第三个晚上在四下里埋伏好整我们,自以为这下子可该轮到他们来一手啦。好吧,是轮到他们来一手了,我会赏他们点儿什么,好叫他们知道能得多少便宜。我倒真想知道他们会怎样利用这下子的好机会。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尽可以把它变成一次野餐会——他们带了好丰盛的‘吃食”嘛。”   这两个无赖在三个晚上骗到手了一共四百六十五块大洋。我可从来没见过这样整车整车把钱往家拉的。   后来他们睡了,打呼了,杰姆说:   “哈克,国王这样的行经(径),你不觉得吃惊么?”   “不,”我说,“不吃惊。”   “为什么不,哈克?”   “这有什么好叫人吃惊的,因为他们那个种就是这样的料。依我看,他们全都是一个样子的。”   “不过,哈克,我们这儿的国王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流忙(氓),就是这么回事,不折不扣的大流忙(氓)。”   “是啊,我要说的也是这个话:天下的国王都是大流氓,我看就是这么一回事。”   “真是这样么?”   “是的。你只要学过一点儿有关他们的事——你就明白了。你看看亨利第八吧。咱们这一个要是跟他比起来,那还可算是个主日学校的校长哩。还看看查尔斯第二、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詹姆斯第二、麦德华第二、理查第三,还有其他四十个呢。此外还有撒克逊七王国的国王们①,在古时候都曾猖狂一时,闹得坏人当道。天啊,你该看看那个亨利第八老王当年志得意满的时候的那些事迹啊②。他可真是个花花太岁。他每天要娶一个老婆,第二天早上就把她的脑袋砍下来。他干这样的玩意儿,就如同他吩咐要几只鸡蛋吃吃一样随随便便,不当作一回事。他说,‘给我把耐儿·格温带来。’人家就把她带了来。第二天早上,‘把她的脑袋给我砍下来。’人家就把脑袋砍了下来。他说,‘替我把珍妮·旭尔带来。’她就来了。第二天早上,‘砍掉她的脑袋。’——人家就把脑袋砍了下来。‘按一下铃,把美人儿萝莎蒙给带来,’美人儿萝莎蒙应召来了。第二天早上,‘砍下她的脑袋。’此外,他还叫她们每人每晚讲一个故事,他把这些积累起来,这样积累成一千零一个故事,并且把它们编入一本书,把这本书叫做《末日之书》③——这书名起得好,名实相符。杰姆,你还不了解国王这帮子人哩,我可看透了他们。我们这儿的老废物,要算是我在历史书上见到的国王里最最干净的一个了。是啊,亨利心中起了一个念头,要给这个国家来点儿麻烦,他怎么搞法呢——来个通知么?——给这个国家来点颜色瞧瞧?不。他突然之间把波士顿港船上的茶叶全都抛到了海里去。还发表了一个《独立宣言》④,看人家敢不敢应战。这就是他的那种作风——他可从来不为人家的死活考虑一下呢。他对他父亲威灵吞公爵起了疑心。啊,你可知道他怎么办?——要他露面么?不——把他推到一大桶葡萄酒里,给淹死了事,就象淹死一只猫一样。假如有人把钱放在他附近什么个地方,——你说他会怎么办?他偷走。假如他订了合同要做一件事,你把钱付给了他,可是你并没有在旁边,亲自看他把事情干好——你说他怎么着?他干的总是别的什么一件事。假如他一张嘴——下一步怎么样呢?要是他不是马上把嘴闭上,他就会放出一句谎话来。这屡试不爽。亨利就是这么一个大好佬。要是一路之上和我们在一起的是他,而不是我们家的国王老子们,那他准把那个镇子糟塌得比我们家那位干的不知要厉害多少倍。我并不是说我们家的那一些是羔羊,因为他们并不是羔羊,你只要认清冷酷的事实就清楚了。可是要和那些老浑蛋相比,那就算不上什么了。总而言之,国王就是国王那样的货色,这你得忍着点儿。归总来说,这些人是十分难惹的货色。他们就是这样教养长大的嘛。”   --------   ①《文库》本注:五至九世纪,英格兰分裂为七个王国,世称盎格鲁——撒克逊七王国。   ②诺顿版注:哈克把有关亨利第八(1509-1547)的描述,搞成了一笔糊涂账,把历史与小说搅混了。把历史上的《末日记》和《天方夜潭》,以及其人其事搅混了,甚至把与亨利生平以及其时代并无牵涉的若干世纪的事搅混在一起。他把十六世纪的亨利第八写成了十九世纪的威灵吞公爵之子,又把威灵吞公爵和十五世纪的克拉伦斯公爵搅混了。他甚至把亨利第八写成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人。又,美女萝莎蒙乃十二世纪的亨利二世的情妇。耐儿·格温乃十七世纪查理二世的情妇。珍妮·旭尔乃十六世纪爱德华第四的情妇,这些都给搅混了。   ③《末日之书》,原来应为《杜姆斯台纪》。征服者威廉在下令对英格兰的土地进行一次丈量后所作的记录,作为征税的根据。杜姆斯台与英语“末日”一词相似,以示调查所得犹如末日审判那样不可更易。   ④以上这些事,实与亨利第八毫无关系。   “不过,这个人的身上有一种怪微(味),叫人受不了,哈克。”   “杰姆,他们这帮子全都是这样。国王发出这么一种味道,叫我们有什么办法?历史书上也没有说出一个解决办法啊。”“说到那个公爵,有些地方倒还不是那么讨人咸(嫌)。”   “是啊,公爵不一样。可是也并非十分不一样。作为公爵来说,他可说是个中等货色。只要他一喝醉,近视眼的人也难说出他和国王有什么不一样了。”   “反正我不希望再碰到这样的人了,哈克。已有的已经叫我够寿(受)了。”   “杰姆,我也是这么个想法。不过,既然这两个我们已经粘上了手,那我们只好记住他们是怎样的货色,一切忍着点。有的时候,我但愿能听到说,有哪一个国家是并没有国王这类货色的。”   至于这些家伙并非是真的国王和公爵,去对杰姆说明,也没有什么用处,效果不会好。并且,正如我说过的,你也说不出来他们和那些货真价实的有什么不一样。   我就去睡了。该由我当班的时候,杰姆并没有叫醒我。他总是这样的。我一醒来,天已大亮,他坐在那里,脑袋垂到膝盖中间,一边在独自唉声叹气。我并没有十分在意,也没有声张。我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正在想念他的老婆和他的孩子们,在那遥远的地方。他情绪低沉,思家心切,因为他一生中还从未离开过家,并且我相信他跟白种的人们一样,爱怜他自己的人。这似乎不合乎自然,不过我看这是实情。他总是这样唉声叹气,那是在晚上,他以为我已经睡着了,便自言自语:“可怜的小伊丽莎白!可怜的小强尼!命好苦啊!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们一面啦!”杰姆这个人啊,可真是个好心肠的黑人啊。   不过这一回啊,我还是想法子跟杰姆谈到了他的老婆和他年幼的小孩。他后来说:   “这一回我这么难过,是因为刚才听见岸上那一边‘啪’的一声,象是打人的声音,又象关门的声音。这不由得叫我想起了我当初对小伊丽莎白,自己的脾气多么坏。她还不满四周岁,还害了一场腥红热,苦苦折腾了好几天,不过后来逐渐好了。有一天,她在附近站着,我对她说着话。我说:“‘把门关上。’   “她没有关门,只是在原地站着,对我微微一笑。我就火了,我就又说了一遍,而且高声地吼叫。我说:   “‘听到了吧?——把门关上!’   “她还是照样站在那里,对我笑咪咪的。我冷(忍)不住啦。我说:   “‘我叫你不听话!’   “我一边这么说,一边在她脑袋上一个巴张(掌),打得她满地滚。接着我到了另一个房间去,去了大约十分钟,我转回来,见到门还是开着的,孩子正站在门坎上,朝下面张望着,眼泪直淌。天啊,我真是气疯了。我正要对孩子扑过去,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门是往里开的,——就在这一刹那,刮起一阵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正好由后面打着了孩子,喀嘭一声,把孩子打倒在门外的地上。天啊!孩子从此动也不动啦。这下子,我的心快跳出腔子啦——我难受得——难受得——我不知道我难受得到了乎(何)等程度。我全身颤抖地摸了过去,一步步摸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把门轻轻打开,静悄悄地伸着脖子从后面看着孩子。我猛然间死命吼叫了一声:‘哎!’她一动也不动。哦,哈克,我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把她抱在怀里:‘哦,我可怜的儿啊!但愿上帝饶恕可怜的老杰姆吧①!’我今生今世,再饶不了自己啦!哦,她是完全隆(聋)了,亚(哑)了,哈克,完全隆(聋)了,亚(哑)了——可是我一直这么很(狠)心对待她啊!”   --------   ①据茹斯丁·卡普兰《克莱门斯先生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在手稿上曾在这句话下面划了一道,并在边上批了一句:“这一表述不能更改。”   ------------------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傍晚时分,我们在河心一个长满柳树的小沙洲停靠着。大河两岸各有一个村落。公爵和国王开始设计一个方案,好到镇上去施展一番。杰姆呢,他对公爵说,他希望能只去几个钟头,因为不然的话,他得整天捆绑在窝棚里,实在闷得慌。知道吧,我们每次留他一个人的时候,就得把他捆起来,不然的话,要是碰巧有人发现就只是他一个人,并没有捆绑着,他就会仿佛是个逃亡的黑奴似的,你知道吧。公爵就说,整天给捆绑着,这确实有点儿难受,他得想出一个法子来,免得受这个罪。   他这人绝顶聪明,公爵就是这号人,他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法子。他把李尔王的服饰给杰姆打扮了起来——那是一件印花布长袍,一套白马尾做的假发和大胡子。他又取出了戏院里化装用的颜料,在杰姆的脸上、手上、耳朵上、颈子上,全都涂上了一层死气沉沉的蓝色,看上去仿佛一个人已经淹死了九天之久。那要不是从未见过的最怪异的模样才怪呢。接下来,公爵拿出来一小块木板,在上面写着:   有病的阿拉伯人——只要不是发疯的时候,与人无害   他把木板钉在一根木桩上,这木桩就立在窝棚前面,离四五英尺光景,杰姆大为满意。他说,这比被捆绑住的时候,每天度日如年,一听到什么声响,就全身抖擞,要强一些。公爵对他说,不妨自由自在一些。要是有什么人来近处打扰,那就从窝棚跳将出来,装腔作势一番,并且象一头野兽那么吼叫一两声。依他看,这样一来,人家会溜之大吉,尽管让他一个人自由自在。这样的判断,理由倒很充分。假如是个平常人,不必等他吼出声来,就会撒腿便逃。因为啊,他那个模样,不光是象个死人,看起来比死人还要难看得多哩。   这两个流氓又想演出《王室异兽》那一套,因为这能捞到大钱。不过他们也认定不安全,因为时至今日,上游的消息传闻,也许已经一路传开了。他们一时间捣鼓不出最合适的妙计,因此临了公爵便说,暂时放一放,给他一两个钟头,让他再动动脑筋,看能不能针对这个阿肯色州的村落,搞点儿好主意出来。国王呢,他说他准备上另一个村子去,不过心中倒并无什么确定的计划,单靠上天帮忙,指引一个捞钱的路子——依我看,这意思是说,靠魔鬼帮忙吧。我们在上一站都从铺子里添置了一些衣服,国王这会儿便穿戴了起来。他还要我也穿起来。我自然就照办了。国王的打扮一身是黑色的。看起来果然颇有气派。我过去从没有想到过服装会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样子。啊,原来呢,他本象个脾气最乖僻的老流氓,可如今呢,但见他摘下崭新的白水獭皮帽子,一鞠躬,微微一笑,他那种又气派,又和善,又虔诚的神气,你准以为他刚从挪亚方舟里走出来,说不定他根本就是利未老头儿本人①呢。杰姆把独木舟打扫干净了,我也把桨准备好了。大约在镇子上游三英里的一个滩嘴下面,正停靠着一只大轮——大轮停靠了好几个钟头了,正在装货。国王说:   --------   ①《圣经·旧约·利未记》:利未人是古代以色列人,这里哈克误以为是一个老头儿的名字,又把他错当作挪亚,即关在方舟里逃过洪水灭顶之灾的挪亚。   “看看我这身打扮吧。依我看,最好说我是从上游圣·路易或者辛辛那提,或是别的什么大地方下来的。哈克贝里,往大轮那边划过去,我们要坐大轮到那个村子去。”   听到说要去搭大轮走一趟,我不用吩咐第二遍,便划到了离村子半英里路的岸边,然后沿着陡峭的河岸附近平静的水面上快划。不多一会儿,就遇见一位长相不错、涉世不深、年纪轻轻的乡巴佬。他坐在一根原木上,正擦着脸上的汗水,因为天气确实很热,并且他身旁还有几件大行李包。“船头对着岸边靠”,国王说,我照着办了。“年轻人,要到哪里去啊?”   “搭大轮。要到奥尔良去。”   “那就上船吧,”国王说。“等一等,让我的佣人帮你提一提你那些行李包吧。你跳上岸去,帮一下那位先生,阿道尔弗斯。”——我知道这是指我。   我照着办了,然后我们三人出发了。那位年轻人感激万分,说这么热的天气,提着行李包赶路,真够呛。他问国王往哪里去。国王对他说,他是上游来的,今天早上在另一个村子上的岸,如今准备走几英里路,去看看一处农庄上一个老朋友。年轻人说:   “我一看见你,就对我自个儿说,‘准是威尔克斯先生,肯定是的,他刚刚差一步,没有能准时到达。’可是我又对自个儿说,‘不是的。依我看啊,那不是他。要是的话,他不会打下游往上划啊。’你不是他,对吧?”   “不是的。我的名字叫勃洛特格特——亚历山大·勃洛特格特——亚历山大·勃洛特格特牧师。我看啊,我该说,我是上帝谦卑的仆人中的一个。不过嘛,不管怎么说,威尔克斯先生没有能准时到达,我还是替他惋惜,要是他为此失掉什么的话——我但愿事实并非如此。”   “是啊,他不会为此失掉什么财产,因为他照样可以得到财产,可就是他失去了在他哥哥彼得瞑目以前最后见上一面的机会啊——也许他哥哥不会在意。这样的事,谁也说不准——不过他哥哥会为了能够咽气以前见他一面,付出他在世上的任何代价。最近三个星期来,他唠叨的就是这件事了,此外没有什么别的了。他从小时候当孩子时起便没有和他在一起了——他的兄弟威廉。他根本从未见到过——那是个又聋又哑的——威廉,该还不过三十岁,或者三十五岁。彼得和乔治是移居到这里的两个。乔治是弟弟,结了婚,去年夫妻双双死了。哈维和威廉是弟兄中仅剩下来的人了。正如刚才说的,他们还没有及时赶到送终啊。”   “有没有什么人给他们送去了信呢?”   “哦,送了的。一两个月前,彼得刚得病,就捎去了信。这是因为当时彼得说,他这一回啊,怕好不了啦。你知道吧,他很老了。乔治的几个闺女陪伴他,她们还太年轻,除了那个一头红发的玛丽·珍妮。因此,乔治夫妇俩死后,他就不免觉得孤单,也就对人世很少留恋了。他心里急切想的,是和哈维见上一面,——还有和威廉见上一面——因为他是属于那么一类的人,这些人说什么也不肯立什么遗嘱之类。他给哈维留下了一封信。他说他在信中交代了钱偷偷放在什么地方,也讲了他希望怎样妥善地把其余的财产分给乔治的几个闺女——因为乔治并没有留下什么别的文件。这封信嘛,是人家想尽方法叫他签了名的文件啦。”   “依你看,哈维为什么没有来?他住在哪里?”   “哦,他住在英格兰——在歇费尔特——在那边传教——还从未来过这个国家。他没有多少空余的时间——再说呢,也可能他根本没有收到那封信啊,你知道吧。”   “太可惜了,可怜的人,不能生前见兄弟一面,太可惜了。   你说你是去奥尔良的?”   “是的。不过这是我要去的一处罢了。下星期三,我要搭船去里约·热内卢。我叔叔住在那儿。”   “那可是很远的路啊。不过,走这一趟是挺有趣的。我恨不得也到那儿去一趟。玛丽·珍妮是最大的么?其他的人有多大呢?”   “玛丽·珍妮十九,苏珊十五,琼娜十四光景——她是顶倒霉的一个,是个豁嘴。”   “可怜的孩子们。冷冷清清地给抛在了这个冷酷的世界上。”   “啊,要不然的话,她们的遭遇还可能更糟呢。老彼得还有些朋友。他们不会听任她们受到伤害。一个叫霍勃逊,是浸礼会的牧师;还有教堂执事洛特·霍凡;还有朋·勒克、阿勃纳·夏克尔福特;还有律师勒未·贝尔;还有罗宾逊医生;还有这些人的妻子;还有寡妇巴特雷——还有,总之还有不少人,上面是彼得交情最深的,他写家信的时候,常常讲到过他们。因此,哈维一到这里,会知道到哪里去找一些朋友的。”   哈,那老头一个劲地问这问那,几乎把那个年轻人肚子里都掏空了。这个倒霉的镇子上一个个的人,一件件的事,以及有关威尔克斯的所有的一件件事和彼得的生意情况,他没有问个遍,那才算是怪事一桩呢。彼得是位鞣皮工人。乔治呢,是个木匠。哈维呢,是个非国教派牧师。如此等等,如此等等。接下来老头儿说:   “你愿意赶远路,一路走到大轮那里,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这是到奥尔良的一只大船。我担心它到那边不肯停靠。这些船在深水里走的时候,你尽管打招呼,它们也不会肯停靠。辛辛那提开来的船肯定会停。不过如今这一只是圣·路易来的。”   “彼得·威尔克斯的生意还兴旺么?”   “哦,还兴旺。他有房有地。人家说他留下了三四千块现钱,藏在什么一个地方。”   “你说他什么时候死的啊?”   “我没有说啊,不过那是昨晚上的事。”   “明天出丧,大概是这样吧?”   “是啊,大致是中午光景。”   “啊,多么悲惨。不过呢,我们一个个都得走的,不是这个时辰,便是另一个时辰。因此缘故,我们该做的事,便是做好准备,这样,就不必操心了。”   “是啊,先生,这是最好的办法。我妈总是这么个说法。”   我们划到轮船边的时候,它装货快装好了,很快便要开了。国王一字没有提我们上船的事,所以我最后还是失去了坐轮船的运气。轮船一开走,国王嘱咐我往上游划一英里路,划到一个没有什么人的去处,然后他上了岸。他说:   “现在马上赶回去,把公爵给带到这儿来。还要带上那些新买的手提包。要是他到了河对岸去了,那就划到河对岸去,把他找到。嘱咐他要丢下一切上这儿来。好,你就马上走吧。”   我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我自然不则一声。我和公爵回转以后,我们就把独木舟藏了起来。他们就坐在一根原木上,由国王把事情的原原本本讲给了公爵听,跟那位年轻人说的一个样——简直一字不差。在他讲述的过程中,始终象一个英国人讲话的那个调调儿,而且学得惟妙惟肖,也真难为这个流氓。要学他那个派头,我可学不起来,因此也就无心学了,不过他确实表现得顶呱呱。接下来,他说:   “你扮又聋又哑的角色,怎么样,毕奇华特?”   公爵说,这包在他身上就是了。说他过去在舞台上演过又聋又哑的角色。这样,他们就在那儿守候着轮船开过来。   下午,开来了几只小轮船,不过并非从上游远处开来的。最后开来了一只大轮,他们就招呼它停下。大轮放下一只小艇,我们就上了大轮。它是从辛辛那提开来的。等到他们知道我们只要搭四五英里路就要下船,他们就气坏了,把我们臭骂了一顿,还扬言说到时候不放我们上岸。不过公爵挺镇静。他说:   “要是两位先生愿意每英里路各付一块大洋,由轮船上派一只小艇接送,那大轮就该让他们坐了吧,你们说呢?”   这样,他们就软了下来,说好吧。于是一到那个村子,大轮就派小艇把我们送上了岸。当时有二十来个人聚集在那里,一见小艇开过来,就聚拢过来。国王说:   “你们哪一位先生能告诉我彼得·威尔克斯先生住哪里?”他们就我看着你,你看着我,点点头,仿佛在说,“我说的怎么样?”然后其中一人轻声而斯文地说道:   “对不住,先生,我能对你说的,只是昨天黄昏时分他还在哪儿住。”   一眨眼间,那个老东西、下流胚就连身子也撑不住了,一下子扑到那个人身上,把脸颊伏在他肩膀上,对着他的后背哭了起来,说道:   “天啊,天啊,我们那可怜的哥哥啊——他走啦,我们竟然没有能赶上见一面。哦,这叫人怎么受得了啊!”   随后他一转身,呜呜哭着,向公爵打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手势,于是公爵就把手提包往地上一丢,哭将起来。这两个骗子要不是我遇见过的最混蛋的家伙,那才怪呢。   人们便聚拢来,对他们表示哀悼,说了种种安慰的话。还给他们提了手提包,带上山去。还让他们靠着自己的身子哭。又把彼得临终前的情况一一告诉他们。国王就做出种种手势,把这些告诉了公爵。这两个人对鞣皮工人之死那种哀痛啊,就仿佛他们失去了十二门徒一般①。哼,我要是以前见过这样一类的异怪,那就罚我当一名黑奴吧。真叫人为了人类害羞啊②。   --------   ①指《圣经》上所说耶稣的十二门徒。   ②诺顿版注:威尔克斯事件中,“国王”与“公爵”的种种策划,表明了他们已进一步深深堕落到了绝对无耻的地步,企图掠夺正在哀痛逾恒的一家人。哈克体会到,这使全人类蒙羞。这时他没有出面揭发,是因为他考虑到这两人知道杰姆是逃亡的黑奴。参阅28章中的哈克与玛丽·珍妮的谈话。   ------------------ 第二十五章   才只两分钟时间,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儿村落。但见人们从四面八方飞也似地跑来,有些人还一边跑一边披着上衣。才一会儿,我们就被大伙儿围在中间,大伙儿的脚步声如同军队行军时发出的声音一般。窗口、门口都挤满了人。每分钟都能听到有人在隔着栅栏说:   “是他们么?”   在这帮一溜小跑的人中间,就会有人说:   “可不是么。”   等我们走到这所房子时,门前大街上人头济济,三位闺女正站在大门口。玛丽·珍妮确是红头发,不过这没有什么,她美丽非凡,她那脸上,她那对眼睛,都闪着光彩。她见到“叔叔”来了,十分高兴。国王呢,他张开双臂,玛丽·珍妮便投进他的怀抱。豁嘴呢,她朝公爵跳过去。他们着实亲热了一番。大伙儿看到他们终于团聚,彼此这般欢悦,几乎一个个都高兴得为之落泪,至少妇女们都是这样。   随后国王偷偷推了一下公爵——这我是看到了的——接着四周张望,看到了那口棺材,是在角落里,搁在两张椅子上。国王和公爵一只手搁在对方的肩膀上,一只手抹着眼泪,神色庄严地缓步走过去,大伙儿纷纷为他们让路。说话声、嘈杂声,都一下子停息了。人们在说“嘘”,并且纷纷脱下帽子,垂下脑袋,简直连一颗针落地,都能听到声音。他们一走近,就低下头来,朝棺材里望,只望了一眼,便呼天抢地大哭起来,那哭声哪怕你在奥尔良也能听到。接下来,他们把手臂勾着彼此的脖子,把下巴靠在彼此的肩膀上,有三分钟之久,也许还是四分钟呢。眼泪象撒尿一般地流淌,这样的洋洋大观,我过去可从没有见识过。请你注意,人们一个个都这样,把地都给弄潮了,这也是我见所未见的。接下来,这两人一个到棺材的一侧,另一个到另一侧,他们跪了下来,把额骨搁在棺材的边上,装做全心全意祷告的模样。啊,到了这么一步。四周人群那种大为感动的情景,委实是从未见过的。人们一个个哭出了声,大声呜咽——那几位可怜的闺女也是一样。还有几乎每一个妇女,都朝几位闺女走过去,吻她们的前额,手抚着她们的脑袋,眼睛望着天,眼泪哗哗直淌,随后忍不住哭出声来,一路呜呜咽咽、抹着眼泪走开,让下一位妇女表演一番。这样叫人恶心的事,我可是见所未见。   随后国王站了起来,朝前走了几步,酝酿好了情绪,哭哭啼啼作了一番演说,一边眼泪直流,一边胡话连篇,说他和他那可怜的兄弟,从四千英里外,仆仆风尘赶到这里,却失掉了亲人,连最后一面也未见到,心里有多难过,只是由于大伙儿的亲切慰问和神圣的眼泪,这样的伤心事也就加上了一种甜蜜的滋味,变成了一件庄严的事,他和他兄弟从心底里感谢他们。因为嘴里说出的话无法表达心意,语言委实太无力、太冷淡了。如此等等的一类废话,听了叫人要吐。最后胡诌了几声“阿门”,又放开嗓子大哭一场,哭得死去活来。   他一说完,大伙儿中间就有人唱起“赞美诗”来,大家一个个加入了进来,并且使出全身的劲直喊,听了叫人来了兴致,仿佛做完礼拜、走出教堂时的那种感受。音乐嘛,实在是个好东西,听了一遍奉承的话和这些空话以后,再听听音乐,就使人精神一振。并且那音乐听起来朴朴实实、那么悦耳。   接下来国王又张开大嘴,胡诌起来,说如果这家人的好友中,有几位能留下和他们一起晚餐,并且帮助他们料理死者的遗骸,他和侄女们会十分高兴。还说如果躺在那一边的哥哥会说话的话,他知道该说哪些人的名字。因为这些名字对他是十分可贵的,也是他在信上时常提到的。为此,他愿提下列的名字——霍勃逊牧师、洛特·霍凡执事、朋·勒克先生和阿勃纳·夏克尔福特先生,还有勒维·贝尔律师、罗宾逊医生,还有他们的夫人。还有巴特雷寡妇。   霍勃逊牧师和罗宾逊医生正在镇子的另一头合演他们的拿手好戏去了,我的意思是说,医生正为一个病人发送到另一个世界,牧师就做指路人。贝尔律师为了业务去路易斯维尔了。不过其余的人都在场,他们就一个个走上前来,和国王握手,谢谢他,并和他说起话来。随后他们和公爵握手,并没有说什么话,只是脸上始终透着笑容,频频点点头,活象一群傻瓜蛋。而他呢,做出种种手势,从头到尾只说“谷——   谷——谷—谷—谷”仿佛象一个婴孩还说不成话似的。   这样国王便信口开河起来,对镇上一个个的人,一只只的狗,几乎都问了个遍。还提到了人家的姓名。镇上以及乔治家、彼得家,过去曾发生过的芝麻绿豆小事,也一桩桩一件件给提到了。而且装作是彼得信上提起过的。不过这些都是谎话,这些全是他从那个年轻的笨蛋、也就是从搭我们的划子上大轮的人嘴巴里掏来的。   随后玛丽·珍妮拿出了她爸爸的那封遗书,国王大声读了一遍,一边读一边哭。遗书规定把住宅和三千块钱金洋给闺女们,把鞣皮工场(这行业正当生意兴隆的时候),连同房屋和土地(值七千元)和三千元金洋给哈维和威廉。遗书上还说,这六千块现钱藏在地窖里。这两个骗子便说由他们去取上来,一切办得光明正大、当众公开。他还嘱咐我带一支蜡烛一起去。我们随手把地窖的门关上。他们一发现装钱的袋子,便往地板上一倒,只见金灿灿的一堆堆,煞是好看。天啊,你看国王的眼睛里怎样闪闪发光啊!他往公爵的肩膀上一拍,说道:   “这太棒啦!这还不棒,天底下还有什么棒的呢?哦,不。我看没有了!毕奇,这比《王室异兽》还强,不是么?”   公爵也承认是这么回事。他们把那堆金洋东摸摸、西摸摸,让金钱从手指缝里往下溜,让金洋叮叮噹噹掉到地板上。   国王说:   “说空话无济于事。作为富裕的死者的兄弟,留在国外的继承人的代理人,我们该扮的就是这么个角色,毕奇。一切听从上天的安排,我们这才有这样一个遭遇。从长远来看,这才是最靠得住的一条路。一切我都试过了,除此以外,别无更好的路。”   有了这么一大堆钱,换了别的人,都会心满意足了,都会以信任对待一切了。可是不,他们非得把钱数过才行。于是他们就数了起来。一数,还缺四百十五块钱。国王说:   “妈的,真不知道他把四百十五块钱搞到哪里去了?”   他们为这件事烦恼了一会儿,把各处也都搜了个遍。后来公爵说:   “啊,他是个重病在身的人,很可能是搞错了——依我看,就是这样。最好的办法是随它去吧,不必声张。这点亏我们还吃得起。”   “哦,他妈的,是啊,我们还吃得起。我对这个根本不在乎——我如今想到的是我们数过了。我们要把事情就在这儿搞得公平交易、坦坦白白、光明正大你知道吧。我们要把这儿的钱拿到上边,在众人面前公开点数——好叫人起不了疑心。既然死者说是六千块大洋,你知道吧,我们就不愿——”   “等一等,”公爵说,“由我们来补足”——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金灿灿的钱。   “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好主意,公爵——你那个脑袋瓜可真是聪明绝顶了,”国王说,“还是《王室异兽》这出老戏帮了我们的忙。”——一边他也顺手掏出了金币,摞成一叠。   两人的口袋几乎掏空了,不过他们还是凑足了六千块钱,一文不少。   “听我说,”公爵说,“我又有一个想法。让我们走上楼去,在那儿把钱数一数,随后把钱递给闺女们。”   “我的天,公爵,让我拥抱你!这可是一个人能想到的最光辉灿烂的主意啦。你的脑袋肯定是聪明到了最惊人的地步。哦,这说得上是锦囊妙计,一点儿漏洞也没有。要是他们还心存疑虑的话,凭这下子管叫它一扫而空——这一下啊,管叫他们无话可说。”   我们一上了楼,大伙儿一个个围着桌子。国王把金币点过数了,随手摞成一叠叠,每三百元一叠——整整齐齐的二十小堆。大伙儿一个个眼馋得不知道怎样才好,并且使劲舔嘴唇。随后他们把钱重新扒进了袋子里。我注意到了国王正在蹩着劲,准备又一次发表演说了。他说:   “朋友们,耽在那一边的我那可怜的哥哥,对我们这些留在阳间这伤心之谷的人是慷慨大方的。他对他深爱的、他保护的、失去父母的这些可怜的羔羊是慷慨的。是啊,凡是了解他的人,我们都知道,要不是他怕亏了他亲爱的威廉和我本人,他准会对她们更加慷慨的。他到底会不会呢?依我的心里思量,这绝对不会错的。既然如此,——如果在这样一个时刻,竟然出来挡道,那还算什么叔叔?如果在这样一个时刻,竟然想对他深爱的这些可怜的甜蜜的小羔羊存心掠夺,——是的,掠夺,——那还算什么叔叔?对威廉,如果我还了解他——我想我是了解他的——好,我来直接问他。”他一转身,对公爵做出种种的手势借以达意。公爵呢,有一阵子只是傻乎乎地瞪着眼睛望着,随后仿佛突然懂得了是什么个意思,一跳跳到国王面前,咕咕咕地不停,快活得不知怎样才好,并且拥抱了他足足有十五下左右,才放开手。接着,国王说,“我早知道了。我料想,他对这件事是什么个态度,从这一些看来,能叫大伙儿一个个都信得过。来,玛丽、苏珊、琼娜,把钱拿去——全部拿去。这是躺在那边的,身子凉了,心里却是高兴的人赠送给你们的。”   玛丽·珍妮就朝他走过去,苏珊和豁嘴朝公爵走过去,一个个拥抱、亲吻,那么热烈,是我见所未见的。大伙儿也一个个含着热泪,大多数人还和骗子们一个个握手,一路上还说:   “你们这些亲爱的好人啊——多么可爱——真没想到啊!”   接下来一个个很快又讲到了死者,说他是多么好的一个人;他的死对大家是多大的一个损失;如此等等。这时候,有一个大个子、说话冲的人,从外边往里挤,站在那里一边听,一边张望,默不作声,也没有人对他说话,因为国王正说着话,大伙儿正在忙着听。国王在说——说到了半中间:   “……他们都是死者至好的朋友。这是为什么今晚他们被邀请到这里。不过,到明天,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来——我说所有的人,因为他素来对每一个人都尊重,对每一个人都和好。因此他的殡葬的酒宴理当对大家都敞开的。”   此人就是爱听自己说话,所以唠唠叨叨没有个完。每隔一会儿,他又要提到殡葬酒宴这句话。后来,公爵实在受不了了,便在一张小纸片上写了几个字“是葬礼,你这个老傻瓜”,折好了,便一边嘴里谷——谷——谷,一边从众人头上扔给他。国王看了一遍,把纸片往口袋里一塞,说道:“可怜的威廉,虽然他害了病,他的心可始终是健康的。他要我请大家每个人都来参加葬礼——要我请大伙儿务必参加。不过他不用担心——我说的正就是这件事嘛。”   随后,他不慌不忙,滔滔不绝地胡谄下去,时不时地提到殡葬酒宴这个词,跟刚才一个样。他第三次这么提时,他说:   “我说酒宴,倒并非因为这是通常的说法,恰恰不是的——通常的说法是叫葬仪——我这样说,因为酒宴是正确的词。葬仪这个词,在英国是不再沿用了。酒宴这个词更好些,因为这意思是更正确地指明了你的意向。这个词源自希腊文DγgD,指外面,露天,国外;希伯来文是Jeesum,指种植,盖起来,因而就是埋的意思。你们知道吧,所以殡葬酒宴就是当着大众的公开的下葬。”   这是我见到的最拙劣的表演了。啊,那位说话冲的人当了他的面大笑了起来。大伙儿一个个都惊呆了。一个个在说,“怎么啦,医生?”阿勃纳·夏克尔福特说:   “怎么啦,罗宾逊?你没有听到这个信息么?这位是哈维·威尔克斯。”   国王更巴结地满面堆笑,伸过手来说:   “这位是我那可怜的哥哥的好朋友、医生吧?我——”   “你这双手别碰我!”医生说。“你说话象一个英国人么——可真是么?学得这么糟的,我可还从没见过。你这个彼得·威尔克斯的兄弟啊。你是个骗子,这才是你的真面目!”   哈,这下子可把大伙儿惊呆了!他们一个个围住了医生,要叫他的气平下来,想给他作种种解释,告诉他哈维已经在四十件事上表明他确实是哈维,他怎样知道每个人的姓名,知道每一只狗的名字。还一个个求他,求他千万别伤害哈维的感情、可怜的闺女们的感情和大伙儿的感情。可是不论你怎么劝说,都没有用,他还是一个劲儿地大发雷霆。还说不论什么人,装做英国人却又英国话说得那么糟,准是个骗子,是个撒谎的家伙。那几位可怜的闺女偎着国王哭泣,医生突然一转身,对着她们说:   “我是你们父亲的朋友,我至今是你们的朋友,我作为一个朋友,一个忠诚的朋友,一个要保护你们免遭伤害的朋友,现在我警告你们,马上别再理会那个流氓,别再理睬他,这个无知识的流浪汉。他满口胡言乱语,乱扯所谓的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他是一眼便能被识破的诈骗犯——不知从什么地方拣来一些空洞的名字和没影子的事,就当作什么依据,还由这儿的一些本该明白事理的糊涂朋友帮着糊弄你们。玛丽·珍妮·威尔克斯,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也是你无私的朋友。现在听我一句话,把这个可怜不足惜的流氓给轰出去——   我求你干这件事,行吧?”   玛丽·珍妮身子一挺,我的天啊,她多么漂亮啊。她说:   “这就是我的回答。”她抱起那一袋钱,放在国王的手心里,还说,“收下这六千块大洋吧,为我和我的两个妹妹投放出去吧,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也不用给我收据。”   随后她一边用一条胳膊搂着国王,苏珊和豁嘴搂着另一个。大伙儿一个个鼓掌,脚蹬着地板,仿佛掀起了一场风暴。   国王呢,昂起了脑袋傲然一笑。医生说:   “好吧,我洗手不管这号事了。不过我警告你们全体,总会有一个时刻来到,到时候你们会为了今天的看法害羞的。”——说罢,他就走了。   “好吧,医生,”国王嘲笑他说,“我们会劝她们来奉告你的。”——这话逗得大家笑了起来。他们说,这下子挖苦得恰中要害。   ------------------ 第二十六章   等到大伙儿都走了,国王问玛丽·珍妮,有没有空闲的屋子。她说有一间是空的,威廉叔叔可以住这一间。她呢,要把她自己那一间更大些的留给哈维叔叔住。她会搬到妹妹的房间去,睡一张帆布床。上面顶楼有个小间,摆着一张小床铺。国王说,这可以叫他的跟随住——也就是说我。   玛丽·珍妮领我们上楼,让他们看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陈设简单,不过倒也挺舒适。她说,如果哈维叔叔嫌碍事的话,她可以把她的一些衣衫和零星什物从她房间里搬出去。不过国王说,不用搬了。那些衣衫是沿墙挂着的,一排衣衫前面有一张印花布的幔子从上面垂到地板上。一个角落里,有一只旧的毛皮箱子,另一个角落放着一只吉它盒子,各式各样的零星小家什、小玩意儿,散在各处,都是些姑娘家爱用来点缀房间的东西。国王说,这些家具使得房间里增添了家常气氛,也更舒适,因此不必挪动了。公爵的房间小巧而舒适。我那个小间也是这样。   那天晚餐很丰盛,男男女女,济济一堂,我站在国王和公爵坐的椅子后边侍候他们,其余的人由黑奴们侍候。玛丽·珍妮坐在桌子一头的主人席上,苏珊坐在她的旁边。她们的话题是说油饼的味道怎么糟,果酱怎么不行,炸鸡怎么炸老了,口味差——如此等等的废话,尽是妇女们搬出来的一套客气话,用来逼客人说些恭维的话。客人都明白今天的饭菜全是上品,并且也这么说了:“这油饼你是怎么烤的,烤得这么鲜美?”“天啊,你哪里弄来这么好吃的泡菜啊?”诸如此类的废话,不一而足。你知道,人们在饭桌上就爱搬弄这一些。   把大伙儿都侍候过了,我和豁嘴在厨房里吃剩下的饭菜,别的一些人帮着黑奴收拾整理。豁嘴一个劲儿地要我多讲讲英国。有的时候,我真怕快要露出破绽来了。她说:   “你见过国王么?”   “谁?威廉第四?啊,我当然见过——他上我们的教堂去的。”我知道他几年前死了,不过我没有露出一点口风。我说他去过我们的教堂以后,她就说:   “什么——每星期都去么?”   “是的——每星期都去。他的座位正好在我的座位的对面——在布道台的那一边。”   “我原以为他住在伦敦啊,不是么?”   “哦,是的。他不住在伦敦住哪里啊?”   “不过我原以为你是住在谢菲尔德哩!”   我这下子知道自己快招架不住了。我不得不装做给一根鸡骨头卡住了喉咙,好抓住时间想一个脱身之计。我说:   “我的意思是说,他在谢菲尔德的时间里每星期上我们的教堂。这只是说夏季,他夏季来洗海水浴。”   “啊,看你说的——谢菲尔德并非靠海啊。”   “嗯,谁说靠海啦?”   “怎么啦,你说的嘛。”   “我可没有说。”   “你说了的!”   “我没有说。”   “你说了的!”   “我从没有说过这类的话。”   “好,那你说了些什么呢?”   “我说的是他来洗海水浴——我说的是这个。”   “好吧,如果不靠海,他怎么洗海水浴?”   “听我说,”我说,“你看见过国会水①么?”   --------   ①诺顿版注:纽约萨拉托迦的国会泉有矿泉水。   “看见过。”   “好,你是不是非到国会去才弄得到这个水?”   “怎么啦,不是啊。”   “好啊,威廉也并非必须得到海上去才能洗海水浴啊。”   “那么他怎么搞到的呢?”   “这里的人怎样搞到国会水,他也就怎样搞到海水——一桶桶运吧。在谢菲尔德的宫里,有锅炉,他洗的时候就是要水烫些才好。在海边人家没有法子烧开这么多的水。他们没有这样方便的条件嘛。”   “哦,我如今明白了。你可以一开头便说清楚嘛,也好节省些时间。”   听到她这么说,我知道我总算得救啦。我就舒坦、快活了起来。下面她说:   “你也上教堂么?”   “是的——每星期去。”   “你坐哪里呢?”   “怎么啦,坐在我们的长椅上啊。”   “谁的长椅?”   “怎么啦?我们的啊——你叔叔哈维的啊。”   “他的?他要长椅有什么用?”   “坐嘛。依你看,他要了有什么用?”   “啊,我原以为他是站在布道台后边的。”   糟了,我忘了他是个传教师。我知道我又快招架不住了。因此,我就再一次玩起了鸡骨头的法宝,好再想一想。随后我说:   “真该死,你以为一个教会只有一个传教师么?”   “啊,多了有什么用呢?”   “嘿!——在国王面前布道么?象你这样傻的姑娘,我还从没有见过。他们一共有十七位之多呢。”   “十七位!我的天!要我听这么一长串,即便进不了天堂,我也坐不住啊。听他们布完道,得一个星期吧。”   “别胡说了,他们并非同一天都布道——只有其中一个布道。”   “那么其余的人干些什么呢?”   “哦,没有多少事。到处走走,递递盘子,收收布施,——   如此等等。不过一般他们不干什么。”   “那么,要他们有什么用?”   “哈,是为了有气派嘛。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才不要懂得这样的蠢事呢。英国人对待佣人怎么样?   他们对待佣人比我们对待黑奴强些么?”   “不!一个佣人在那里是不算人的。他们所受的待遇连狗还不如。”   “象我们这样给他们假期么?象圣诞节啊,新年啊,七月四日等等的。”   “哦,听我说!从这一些,人们就知道你没有去过英国。啊,豁①——嗳,琼娜,他们从年初一到年底,从没有假期,从没有去过马戏团,从没有上过戏院,也没有看过黑奴表演,哪儿也不去。”   --------   ①哈克在这里几乎说出了“豁嘴”这样不礼貌的话,幸亏说了“豁”急忙收住。   “教堂也不去么?”   “教堂也不去。”   “不过你怎么经常上教堂?”   啊,我又给问住了。我忘了自个儿是老头儿的仆人啦。不过一转眼间,我马上胡乱抓住了一种解释,说一个侍从怎样跟一个仆人是不同的,不论他本人高兴或者不高兴,他非得上教堂去,去跟一家人坐在一起,因为这是法律上有了规定的。不过我这个解释搞得不怎么样,我解释完以后,她仿佛还不满意。她说:   “说老实话,你是不是一直在跟我撒谎?”   “我说的是老实话。”我说。   “连一句假话也没有?”   “连一句假话也没有,没有撒一句谎。”我说。   “把你的手放在这一本册子上,然后这么说一遍。”   我一看,不是什么别的书,只是一本字典,所以我就把手按在上面,然后又说了一遍。这样,她显得比较满意些,说道:   “那好吧,其中有一些,我信。不过其余的话,要我的命也不能信。”   “琼,你不信的是什么啊?”玛丽·珍妮跨进门来,苏珊跟在她的后面。“你这样对他说话,他一个生人,离自己的人那么遥远,这样说话既不应该,又不客气。换个位置,你愿意人家这样对待你么?”   “你总是这样个脾气,玛丽——怕人家受委屈,爱半道上便插进来帮人家。我并没有得罪他啊。依我看,他有些事说得加油加醋的,我在说,我不能句句都照吞不误。我就说了这么几句话。这么小事一桩,我想他还受得住,不是么?”   “我才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哩。他是在我们家作客,你说这一些是不对的。你要是在他的位置上,这些话会叫你害臊的,因为这个缘故,凡是能叫人家害臊的话,你都不该对别人说。”   “只是,玛丽,他在说——”   “他说些什么,这不相干——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应该对他和和气气,凡是足以让人家感觉到自己不在本乡本土、不是和自家人在一起的话,一概不说。”   我对自个儿说,“恰恰正是这样一位姑娘,我却听任那个老流氓去抢劫她的钱财!”   随后苏珊她也插了进来。你信不信,她把豁嘴狠狠地剋了一顿!   我便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位姑娘,我却听任那个老流氓抢劫她的钱财!   随后玛丽·珍妮又责怪了一通,随后又甜甜蜜蜜、亲亲热热地说起话来——这是她的章法——不过等到她把话说完,可怜的豁嘴就无话可说了,只是一迭声地央告起来。   “那么好吧,”另外两位姑娘说,“你就请他原谅吧。”   她也照着办了。而且她说得多么动人啊。她是说得如此动人,听起来叫人多么快乐。我真是但愿能给她讲一千回的谎话,好叫她再这么说一回。   我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位姑娘,我正听任那位老流氓抢劫她的钱财。她赔了不是以后,她们便对我百般殷勤,让我觉得是在自己家里,是和朋友在一起。我呢,只觉得自己何等缺德、何等卑鄙、何等丧失人格。我对自个儿说,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死活也要把那笔钱给藏起来。   于是我就跑开了,——我嘴里说是去睡觉的,我的意思却是说等一会儿再说吧。我一个人在的时候,独自把当前的事从头至尾在心里过了一遍。我对自个儿说,要不要由我私下里去找那位医生,把这两个骗子都加以告发呢?不——这不妥。他说不定会说出来是谁告诉了他的。那么,国王和公爵准会狠狠地收拾我。我该不该私下里去告诉玛丽·珍妮呢?不——这个办法不行。她脸上的表情准定会表现出一种暗示来。如今既然他们把钱弄到了手,他们便会立刻溜之大吉,把钱带走,不见踪影。要是她找人帮忙,我看啊,在事情真相大白以前,我会被卷了进去。不,除了一个办法,其它的路子都行不通。无论如何,非得由我把钱偷到手。我非得找出一个办法来,把钱偷到手,而又不致叫他们起疑心,以为是我偷的。他们在这里正得手哩。他们是不会马上就离开的。在把这家人家和这个镇子油水挤干以前,是不会走的。所以我还有的是机会。我要把钱偷到手,藏起来。等我到了大河下游,我可以写封信,告诉玛丽·珍妮钱藏在哪里。不过嘛,只要做得到的话,最好今晚上便能偷到手。因为医生不见得象他所说的真的撒手不管这事了,他未必真会善罢甘休。他反倒兴许会把他们吓得从这里逃走哩。   于是我思量,还是由我去房间里搜一搜。在楼上,厅堂里是黑的。我先找到了公爵的那一间卧室,便用手到处摸着。不过我一想,按照国王的脾气,未必会肯叫别人照管好这笔钱,而是非得由他自己管不可的,于是我去了他那间房间,到处掏摸。然而我发现,没有一支蜡烛,我什么也干不成。当然啰,我并没有点燃蜡烛。依我看,还是得走另一条路——躲起来,偷听。正在这个时刻,我听到有脚步声。我想钻到床底下面为好,便伸手去摸床。不过我原以为放床的地方,却并没有床。我摸到的是遮住珍妮小姐衣衫的布幔,我便纵身一跃,跳到了布幔后边,躲在衣衫中间,一动不动站着。   他们进来了,随后把门一关。公爵干的第一件事便是弯下身子,朝床底下张望。我真是高兴极了,刚才我本想摸到床,可并没有摸到。不过嘛,你要知道,人如果干什么偷偷摸摸的勾当,便很自然的会想到要藏到床底下去。他们坐了下来。国王说:   “你有什么话要说?有话就快说。因为咱们要是在楼下大着嗓子谈论丧事,总要比在楼上让人家议论我们来得安全些。”   “喂,我要说的是:卡贝,我心里不安着哪。我感到不舒坦啊。那个医生老压在我的心上。我要知道你的打算。我如今想到了一个念头,我看是稳妥的。”   “什么念头,公爵?”   “今晨三点钟以前,我们最好溜之大吉,带了已经到手的,飞快地赶到大河下游去。特别是这样,既然得来这么轻易——又还给了我们,简直可以说是当面扔给我们的。我们原本以为非得重新偷回来才行哩。我主张就此罢手,来个溜之大吉。”   这话叫我感到情况不妙。在一两个钟头以前,也许感觉会不一样,可如今听了,感到情况不妙,很是灰心失望。国王发急了,嚷道:   “什么?其余的财产还没有拍卖掉就走?像两个傻瓜蛋那样就此开路。值八九千块钱的财产就在我们手边,尽我们捡,反倒丢着不管,——而且全都是能轻易便脱手的。”   公爵嘟嘟囔囔地说,那袋金洋就够了嘛,他可不愿进一步冒什么险啦——不愿意把几个孤女抢个精光。   “嘿,听你说的!”国王说,“我们并没有抢劫她们,不过就只是这钱嘛。那些买家产的才是受害者嘛。因为只要一发现我们并非财产的主人——我们溜掉以后,不用多久便会查明的——那么这回买卖便并无法律效力,财产就会物归原主。这些孤女就会重新取得这些财产,这对她们来说,就心满意足啦。她们还年轻,手脚轻快,挣钱吃饭并非难事。她们并不会受什么苦。啊,你只要好生想一想,世上赶不上她们的,还有成千上万个人呢。天啊,她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国王把公爵说得晕头晕脑,他最后便屈服了,说那就这样吧。不过他还说,这样耽下去,还有医生威胁着他们,他确信那是傻瓜才会这么干。不过国王说:   “滚他妈的医生!我们还在乎他么?镇上所有的傻瓜不都是站到了我们这一边么?这难道不是占任何一个镇子上的大多数了么?”   于是他们准备重新到楼底下去。公爵说:   “我看这笔钱藏的地方不合适。”   这话我听了为之精神一振。我原本以为我得不到什么线索找到这笔钱啦。国王说:   “为什么?”   “因为玛丽·珍妮从现在起要守孝。她会吩咐那个收拾这间屋子的黑奴,把衣物装进盒子里收起来。难道你以为黑奴发现了这笔钱,不会顺手借一些么?”   “公爵,你的脑袋又精明起来啦。”国王说。他在离我两三英尺的地方的布幔下边摸了一会儿。我紧贴住墙,纹丝不动,尽管身子在颤抖。要是这些家伙抓住了我的话,真不知道他们会对我说些什么。我就思忖着,要是他们真的把我给逮住了,我该怎么办?不过,我还来不及在念头一闪以后进一步进行思考,国王已经把钱袋拿到了手。他根本没有怀疑到我竟然就在旁边。他们拿过袋子,往羽绒褥子底下一张草垫子的裂缝里使劲塞,塞了足足有一两英尺深。还说,这么一放,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因为一个黑奴只会整理整理羽绒褥子,不会动草垫子,草垫子一年只翻两回,把钱塞在里面,就不会有被偷的危险啦。   不过我比他们知道得更多一些吧。他们才只下了三步楼梯,我就把东西取到了手。我摸着上去,走进了我的小间,先行找个地方藏了起来,以便以后再找个更好的地方。据我判断,放在屋子外面什么一个地方为好。因为一旦这些家伙发现丢了,肯定会在整个屋子里搜个不亦乐乎,这我很明白。于是我转身睡了,身上的衣服一件未脱。但是要睡也睡不着,心里火烧火燎似的,只想把事情办了。随后听到国王和公爵走上楼来。我便从毛毡上滚下来,下巴颏搁在梯子口上,等着看会不会发生什么危险。不过什么事也没有。   我就这样等着。后来夜深了,一切的声音全都静了下来,而清早的声息呢,也还没有开始,我这才溜下了梯子。   ------------------ 第二十七章   我爬到了他们房间的门前去听,只听见他们在打呼噜,我就一路踮着脚尖,顺顺当当下了楼梯。四下里一点声响也没有。我从饭厅一道门缝里往里望,见到守灵的人都在椅子上睡着了。门朝客厅开着,遗体放在客厅里。两间屋里都各点了一支蜡烛。我走了过去。客厅的门是开着的。不过除了彼得的遗体外,我没有见到那里还有什么别的人。于是我继续往前走,可是前门是上了锁的,钥匙不在那儿。正是在这个时刻,我听到有人从我背后的楼梯上下来。我便奔进客厅,急忙往四下里张望一下,发现眼下唯一可以藏钱袋的地方只有在棺材里了。棺材盖移开了大约有一英尺宽,这样就可以看到棺材下面死者的脸,脸上盖着一块潮湿的布。死者身上穿着尸衣。我把钱袋放在棺材盖下面,恰好在死者双手交叉着的下边。害得我全身直发抖。死者双手是冰凉凉的。接着我从房间的这一头跑回到另一头,躲在门背后。   下来的是玛丽·珍妮。她轻手轻脚地走到棺材边跪了下来,朝里边看了一下,然后掏出手帕掩着脸。我看到她是在哭泣,虽说我并没有能听到声音。她的背朝着我。我偷偷溜出来。走过餐厅的时候,我想确定一下,看我有没有被守灵的发现。所以我从门缝里张望了一下,见到一切正常,那些人根本没有动弹。   我一溜烟上了床,心里有些不称心,因为我费尽了心思,又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却只能搞成这个样子。我在心里思忖,如果钱袋能在那里安然无恙,我到大河下游一两百英里地以后,便可以写个信给玛丽·珍妮,她就能把棺材掘起来,把钱拿到手。不过嘛,事情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人家来钉棺材盖的时候,钱袋给发现了。这样,国王又会得到这笔钱。在这以后,要找个机会,从他手里弄出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当然啰,我一心想溜下去,把钱从棺材里取出来,不过我没有这样做。天色每一分钟都渐渐亮起来了,守灵的人,有一些会很快醒来的,我说不定会给逮住啊——逮住时手里还明明有六千块大洋,而且谁也没有雇我来照管这笔钱啊。这样的事,我可不愿意牵扯进去。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早上我下楼梯的时候,客厅的门是关了的,守灵的人都走了。四周没有别的什么人,只有家里的人,还有巴特雷寡妇,还有我们这帮家伙。我仔细察看他们的脸,看有没有发生什么情况,可是看不出来。   快正午的时候,承办殡葬的那一些人到了,他们把棺材搁在屋子中央几张椅子上,又放好了一排椅子,包括原来自家的和跟邻居借的,把大厅、客厅、餐室都塞得满满的。我看到棺材盖还是原来见到的那个样子,不过当着四周这么多人,我没有往盖子下面望一望究竟。   随后人们开始往里挤,那两个败类和几位闺女在棺材前面的前排就坐。人们排成单行,一个个绕着棺材慢慢走过去,还低下头去看看死者的遗容,这样每人有一分钟的光景,一共半个钟点,有些人还掉了几滴眼泪。一切都又安静,又肃穆,只有闺女们和两个败类手帕掩着眼睛,垂着脑袋,发出一两声呜咽。除了脚擦着地板的声音和擤鼻涕的声音以外,没有任何别的声音——因为人们总是在丧仪上比在别的场合更多地擤鼻涕。教堂里除外。   屋里挤满了人,承办殡葬的人带着黑手套、轻手轻脚地四处张罗,作一些最后的安排,把人和事安排得有条有理,同时又不出多大的声音,仿佛一只猫一般。他从来不出声,却能把人们站的位置安排好,能让后来到的人挤进队伍,能在人堆里划出行走的通道,而一切只是通过点点头、挥挥手。随后他贴着墙在自己的位置上站好。我委实从未见到过能这么轻手轻脚、动作灵活、毫不声张就把事情安排得如此熨熨帖帖的。至于笑容呢,他的脸就象一条火腿一般,与笑容并没有多大的因缘。   他们借来了一架风琴——一架有毛病的风琴。等到一切安排停当,一位年轻的妇女坐下弹了起来。风琴象害了疝气痛那样吱吱吱地呻吟,大伙儿一个个随声唱起来。依我看,只有彼得一个人落得个清闲。随后霍勃逊牧师开了个场,语气缓慢而庄重。也正是在这个时刻,地窖里有一只狗高声嗥叫,这可大杀风景。光只有一条狗,却已吵得大伙儿六神无主,而且狗还叫个不停。闹得牧师不得不站在棺材前边不动,在原地等着——闹得连你自己在心里想些什么你自己也听不见。这情景着实叫人难堪,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可是没有多久,只见那个腿长长的承办殡葬的人朝牧师打了个手势,仿佛在说,“不用担心——一切有我呢。”随后他弯下腰来,沿着墙滑过去,人们只见他的肩膀在大伙儿的脑袋上面移动。他就这么滑过去。与此同时,吠叫声越来越刺耳。后来,他滑过了屋里两边的墙,消失在地窖里。接下来,一刹那间,只听得“啪”的一声,那条狗最后发出了一两声十分凄厉的叫声,就一切死一般地寂静了。牧师在中断的地方重新接下,去说他庄重的话语。一两分钟以后,又见到承办殡葬的人,他的背、他的肩膀又在大伙儿的脑袋后面移动。他就这么滑动,划过了屋子里面三堵墙,随后站直了身子,手掩住了嘴巴,伸出脖子,朝着牧师和大伙儿的脑袋,操着沙嘎的低声说,“它逮住了一只耗子!”随后又弯下身子,沿着墙滑过去,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我看得很清楚,大伙儿都很满意,因为究竟是什么个原因,他们自然都想知道。这么一点点儿小事,本来说不上什么,可正是在这么一点点儿小事上,关系到一个人是否受到尊重,招人喜欢。在整个儿这个镇子上,再也没有别的人比这个承办殡葬的人更受欢迎的了。   啊,这回葬仪上的布道说得挺好,只是说得太长,叫人不耐烦。接下来国王挤了进来,又搬出一些陈腔滥调。到最后,这一套总算完成了,承办殡葬的人拿起了拧紧螺丝的钻子,轻手轻脚地朝棺材走去,我浑身是汗,着急地仔细看着他怎样动作。可是他一点儿没有多事,只是轻轻把棺材盖子一推,拧一拧紧,最后拧好了。这下子可把我难住了!我根本不知道钱在里边,还是不在里边。我自个儿心里在想,万一有人暗中偷走了这个钱,那怎么办!——如今我怎么能决定究竟该不该给玛丽·珍妮写信呢?假定她把棺材挖掘了起来,却什么也没有找到——那她又该怎样看我呢?天啊,说不定我会遭到追捕,关进监牢哩。我最好还是不做声,瞒着她,根本不给她写信。事情如今搞得越来越复杂啦。本想把事情弄好,却弄得搞糟了一百倍。我存心想做好事,可是原不该瞎管这闲事啊!   人家把他下了葬,我们回到了家,我又再一次仔细察看每一个人的脸——这是我自个儿也由不得自己的,我还是心里不安生啊。可是,结果仍然一无所获,从人家的脸上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傍晚时分,国王到处走访人家,叫每个人都感到甜甜的,也叫他自己到处受人欢迎。他是要叫人家有个印象,就是他在英国的那个教堂急需要他,因此他非得加紧行事,马上把财产的事解决掉,及早回去。他这样的急促,他自己也十分抱歉。大伙儿呢,也是一样。他们原希望他能多耽一些日子。不过他们说,他们也明白,这是做不到的。国王又说,当然啰,他和威廉会把闺女们带回家去,这叫大伙儿听了一个个都欢喜,因为这样一来,闺女们可以安排得好好的,又跟亲人们生活在一起。姑娘们听了也很高兴——逗得她们高兴得了不得,以致根本忘掉了她们在人世间还会有什么烦恼。她们还对他说,希望他能赶紧把东西拍卖掉,她们随时准备动身。这些可怜的孩子感到这么高兴,这么幸福,我眼看她们如此被愚弄,被欺骗,实在万分心痛啊。可是我又看不到有什么可靠的办法能插上一手,把局面给整个儿扭转过来。   啊,天啊,国王果真贴出了招贴,说要把屋子、把黑奴、把全部的家产统统立即拍卖——在殡葬以后两天实行拍卖。不过,如果有人愿意在这以前个别来买,那也是可以的云云。   因此在下葬以后的第二天,在中午前后,姑娘们的欢乐心情首次遭到了打击。有几个黑奴贩子前来,国王以合理的价格把黑奴卖给了他们,用他们的话说,是收下了三天到期付现的期票,把黑奴卖了。两个儿子给卖到了上游的孟菲斯,他们的母亲卖到了下游的奥尔良。我想啊,这些可怜的姑娘啊,这些黑奴啊,会多么悲伤,连心都要破碎啊。她们一路上哭哭啼啼,景象如此凄惨,我实在不忍看下去。那些姑娘说,她们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们会全家活活拆散,从这个镇上给贩卖到别处去啊。这些可怜的姑娘和黑奴,彼此抱住了颈子哭哭啼啼的情景,我将永世难忘。要不是我心里明白,这笔买卖最终不会作数,因而黑奴们一两个星期内就会返回,要不是这样的话,我早就会忍不下去,会跳将出来,告发这帮骗子。   这件事在全镇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好多人直接了当说这样拆散母女是造孽。这些话叫骗子们有些招架不住了,不过那个老傻瓜不管公爵怎么个说法,或者怎么做法,还是一个劲地坚决要干下去。我不妨告诉你一句话,那个公爵如今已经慌得很哩。   第二天是拍卖的日子。早晨天大亮以后,国王和公爵上阁楼来,叫醒了我。我从他们的脸色就知道已经出了事。国王说:   “前天晚上你到我的房间里来过?   “没有啊,陛下,”——这是在边上没有旁人只有我们这一帮子人的时候我平常对他的称呼。   “昨天或者昨晚上,你有没有去过啊?”   “没有,陛下。”   “事到如今,要说老实话——不用撒谎。”   “说老实话,陛下。我对你说的是真话。从玛丽小姐领你和公爵看了房间以后,我就没有走近过你的房间。”   公爵说:   “你有没有看到有人进去呢?”   “没有,大人,我想不起有什么人进去过。”   “好好想一想嘛。”   我考虑了一下,想到我的机会来了,便说:   “啊,我见到黑奴们有几回进去了的。”   这两个家伙听了都跳了一下,那神气仿佛说,这可是他们没有料想到的;一会儿以后,那神气又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个似的。随后公爵说:   “怎么啦,他们全都进去过啦?”   “不是的——至少不是全体一起进去的。我是说,我从没有见他们同时间里一起走出来,只除了一回。”   “啊——那是在什么时候?”   “就是殡葬那一天,是在早上。不是很早了,因为我醒得迟了,我正要从楼梯上下来,我见到了他们。”   “好,说下去,说下去——他们干了些什么?他们有什么动作?”   “他们什么也没有干。反正,拿我看到的来说,他们并没有做什么事,并没有多大动作。他们踮着脚尖走了。我自然认为他们是进去整理陛下的房间的。他们原以为你已经起身了,结果看到你还没有起身,他们就想轻手轻脚出去,免得吵醒你,惹出麻烦来,如果他们并非已经把你吵醒的话。”“老天爷,真有他们的。”国王说。两人的神色都很难看,有点儿傻了眼的样子。他们站在那里想些什么,直抓脑袋。随后公爵怪模怪样地笑了几声说道:   “可算本领高强,黑奴们这一手多么漂亮。他们还装作因为要离开这方土地伤心得什么似的!我相信他们是伤心的。你也这么相信。大伙儿一个个都这么相信。别再告诉我说黑奴没有演戏的天才啦。哈,他们表演起来的那一手啊,尽可以糊弄任何一个人。依我看,在他们身上,有一笔财可发。我要是有资本、有一座戏院的话,那别的班子我都不要,就要这个班子——可如今我们把他们卖了,简直是白送。我们没福消受,只会白送啊。喂,那张白送的票子在哪儿——那张期票?”   “正在银行里等着收款呢。还能在哪里呢?”   “好,谢天谢地,那这期票就保险了。”   我这时插了话,仿佛胆小怕事地这么说:   “是出了什么事么?”   国王猛然一转身,恶狠狠地对我说:   “不关你的什么事!不许你管闲事。你要是有什么事的话——就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只要你还在这个镇子上,你可别把这句话给忘了,你听到了吧?”随后他对公爵说,“我们只能把这件事硬是往肚子里咽,决不声张。我们只能不声不响。”   他们下楼梯的时候,公爵又咯咯地笑起来,说:   “卖得快来赚得少!这笔生意真不赖——真不赖。”   国王回过头来,恶狠狠对他说:   “我正尽力而为嘛,正尽快拍卖掉嘛。就算结局捞不到赚头,或是倒赔了不少,什么都没有能带走,那我的过失也未必比你大多少,不是么?”   “当初要是能听从我的劝告,那他们就会还在这屋子里,而我们就会早走了。”   国王强词夺理地回敬了他几句,随后转过身来拿我出气。他责怪我见到黑奴从房间里那样走出来的时候没有过来告诉他——说再傻也会知道是出了事啦。随后又转过去对自己骂了几句,说全怪自己没有迟一点儿睡,早上便自然可以多歇一会儿。他以后再这么干才怪呢。他们就这样唠唠叨叨走了,我呢,快高兴死了,我把事情推在黑奴身上的路子生了效,黑奴呢,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 第二十八章   过了一会,到了该起身的时间了。我便下了梯子到楼下去。我走过姑娘们的房间,门是开着的。我见到玛丽·珍妮坐在她那只旧的毛皮箱的旁边。箱子盖是打开着的,她正在整理行装——准备前往英国去。不过这一刻她住了手,一件叠好的衣衫放在膝盖上,双手掩着脸,正在哭泣。见到这个景象,我心里十分难过。自然人人都会难过的。我走了进去,说道:   “玛丽·珍妮小姐,你生来见不得人家陷于不幸,我也不行——总是不行。请告诉我吧。”   她就对我说了。是黑奴的事——不出我的所料。她说,她美妙的英国之行差一点儿给毁了。她说,既然知道了母女从此分离,再也见不到一面,她不知道此后怎么会快活得起来——说着说着又哭得更加辛酸,双手往上一举说:   “哦,天啊,天啊,试想一想吧,永生永世不能再见一面啦!”   “不过她们会相见的——不出两个星期——这我可知道!”我说。   天啊,我还没有仔细想一想,就这么脱口而出了——她呢,不容我往后缩,就两条胳膊紧紧围住了我的脖子,要我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再说一遍。!   我发现自己说得太突然了,也说得太多了,一时间感到左右为难。我要求她让我想一分钟,她便坐在那里,很不耐烦,又很激动!样子又漂亮,神情有点儿快乐而舒坦,仿佛一个人刚把病牙拔掉。我于是又思索了起来。我跟我自己说,当一个人处境艰难的时候,要能站立起来,把真相给说出来,那是要冒风险的。我虽然还没有经验,不能说得十分肯定,不过依我看,事情是这么样的。可是,眼前这件事,我总以为说实话要比撒谎好得多,也保险得多。我非得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有时间时多多琢磨琢磨。这委实是件怪异的事,非同寻常可比。我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我临了对自己说,好吧,我还是好歹试它一试。这一回啊,我倒要站出来,把真相给说出来,尽管这很象是坐在一桶炸药上,用火把它点燃起来,看看究竟会把你崩到哪儿去。于是我说:   “玛丽·珍妮小姐,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在离这个镇子不太远的地方,找到一个什么去处,去耽那么三四天?”   “能啊——洛斯罗浦先生家。为了什么啊?”   “眼下还不用问为什么。要是我对你说,我知道这些黑奴是会重新团聚的——不出两个星期——就在这间屋子里团聚——而且我证明我是怎么知道的——那你肯不肯到洛斯罗浦家去耽四天?”   “四天!”她说,“我愿耽一年哩!”   “那好,”我说,“我要你说的正就是这句话,不用说更多的话了,——我要你这句话,比人家吻了《圣经》说的话还要强呢。”她微微一笑,脸红了起来,那么甜甜的。我说,“要是你不在乎的话,我要把门关上——把门闩好。”   随后我走了回来,坐下来说:   “别嚷啊,就这样静静地坐好,要象个男子汉一般对待这一切。我得把真相告诉你,你呢,得鼓点儿勇气,玛丽小姐,因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叫人难以忍受的事,但是事已如此,是无可奈何的了。你们的这些叔叔啊,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叔叔——他们是一伙骗子——地地道道的大流氓。啊,如今已经把顶可怕的事端了出来了,——其余的话你便能受得住了。”   不消说,这些话对她的震撼是无以复加的。不过我呢,仿佛鱼游过了浅滩,我便继续说下去。我一边说,她眼睛里发出的光越来越亮。我继续把这些为非作歹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她,从我们第一次遇到那个搭轮的年轻傻瓜讲起,一直讲到她怎样在大门口投进国王的怀抱,他吻了她不下十六七回——这时她跳将起来,满脸通红,仿佛烧得象落山的太阳。   她说:   “那个禽兽!来——别再耽误一分钟——一秒钟——我们要给他抹柏油、撒羽毛,把他扔到河里去。”   我说:   “那当然。不过,你难道是说,在你到洛斯罗浦家去以前便动手么?——”   “哦,”她说,“你看我在想些什么啊!”一边说,一边又坐了下来。“别见怪我说了些什么——请别见怪——如今你不会见怪,不会了,是吧。”她把那柔滑得象绸子一般的手搁在我的手上,这份情意就是叫我去死我也是愿意的。“我从未想到我会这么激动,”她说,“好吧,说下去,我不会再这样激动了。我该怎么办,你尽管说。不论你怎么说,我一定照着办。”   “啊,”我说,“那可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家伙啊,这两个骗子。我事已至此,非得跟他们一起走一程,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至于是什么原因,我暂时还不能对你说——你如果告发他们,那这个镇子上的人,倒是会把我从他们的爪子下搭救出来,可是这里还牵涉到一个你不知道的人。他可要遭殃啦①。唉,我们得搭救他啊,不是么?当然是这样。这么说来,那我们还不必告发他们。”   --------   ①诺顿版注:指黑人杰姆,参看24章末了的记叙。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心生一计。我想到了我和杰姆怎样摆脱掉那两个骗子,并且皆谡饫锉愀亟斡2还也幌朐诖蟀滋炀突痉ぷ樱蛭庋幕埃宋遥兔挥斜鸬娜嗽谀痉ぷ由匣卮鹋涛实娜耍虼宋也辉敢獍涯歉黾苹诮裢砩钜挂郧熬涂鹄础N宜担?   “玛丽·珍妮小姐,我会告诉你我们该怎么办——你也不用在洛斯罗浦家耽那么久。那里离这里有多少路?”   “四英里路不到些——就在后边那个乡下。”   “好啊,这就行了。现今你可以到那边去,耽到今晚九点,或者九点半,不要声张,随后请他们送你回家——对他们说是你想起了什么一件事这才要回去的。要是你在十一点以前到,在窗子上放一支蜡烛,到时候我如果没有露面,等我等到十一点,随后如果我还没有露面,那就是说我已经远走高飞啦,已经脱身啦,已经平安无事啦。随后你就可出场了,可以把信息在各个方面传开来,并且把这些败类关进牢狱。”   “好,”她说,“我会照着办的。”   “万一我没有能走掉,跟他们一起被抓住,你务必挺身出来,说我是怎样把事情的全盘经过在事前就告诉了你的,你务必竭尽你的全力站在我的一边。”   “站在你的一边,当然我会的。他们决不会动你的一根毫毛。”她说。我见她说的时候鼻翼微张,眼睛闪着光亮。“要是我走成功了,我就不会在这里了,”我说。“不会在这里为这些流氓并非你的叔叔这件事作证。如果我到时候还在这里,我也无法这样干。我能宣誓证明说这是些败类,是痞子,我能做的,仅此而已。尽管这还是有点儿价值的。可别的人也能这么干,并且干得比我更强——他们这些人一出场就不会遭到怀疑,和我有所不同。我来告诉你怎么找到这些人。你给我一支笔和一张纸。就这样——《王室异兽》,勃里斯克维尔。把这个藏好,别丢了。一旦法院要弄清这两个家伙的事,让他们派人上勃里斯克维尔去,去对镇上人说,你们已经抓住了演出《王室异兽》的家伙,要他们前来出场作证——哈,不用你一眨眼的工夫,全镇的人会涌来作证,玛丽小姐。而且他们准会怒气冲冲地赶来。”   依我看,我们已经把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都安排好了。我因此说:   “不妨让拍卖就这样进行下去,不用担什么心。拍卖以后,人家在整整一天之内,不用为了买下的东西付现款,因为通告的时间太局促了,他们在取到钱以前无法付款——依照我们设下的方案,拍卖不会作数,他们也就拿不到钱。黑奴的事和这没有什么两样——这不是买卖,黑奴不久也就会回来。哈,黑奴的钱,他们是到不了手的——他们可陷进了最糟的困境啦,玛丽小姐。”   “好啊,”她说,“我如今先下去吃早饭去,随后径直往洛斯罗浦家去。”   “啊哟,那不成啊,玛丽·珍妮小姐,”我说,“这绝对不行啊。吃早饭以前就走。”   “为什么?”   “依你看,我要你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玛丽小姐?”   “嗯,我从未想过啊——让我想一想。我不明白啊。是什么原因呢?”   “为什么?因为你可不是那种脸皮厚厚一层的人啊。要是我念的书能象你的脸一样,那该多好啊。人家一坐下来,就读到粗黑的铅字体,看得清清楚楚的。依你看,你难道能够见到你叔叔,你叔叔来亲你,说声早安的时候不露——么?”   “对,对,别说啦!好,我在吃早饭以前就走——我乐意的。难道让妹妹跟他们在一起?”   “是的——根本不用为她们担什么心。她们还得忍耐一会儿。要是你们都走了的话,他们说不定会起疑心。我不要你见到他们这些家伙,也不要见到你的妹妹,或是这个镇上的任何别的人——要是今天早上一个邻居问起你叔叔,你的脸啊,会说出点儿什么来。不行,你还是径直去吧,玛丽·珍妮小姐。至于其余的人,我会一个个安排好的。我会让苏珊小姐替你向叔叔们问候的,还让她们说,你要走开几个钟头,好小小休息一下,换一换环境,或者是去看一个朋友,今晚或者明晨就会回来的。”   “去看一个朋友,这样说是可以的,不过我可不要向他们问候。”   “好,那就不问候。”对她这样说一下,那就够了——这样说不会有什么坏处。这是小事一桩,不会惹什么麻烦。可往往只靠一些小事,便能清除人们深层里的障碍。这样一件小事能叫玛丽·珍妮小姐感到舒服,却又不用花费什么代价。随后我说:“还有另外一件事——就是那袋钱的事。”   “啊,他们拿到了手啦。一想到他们是怎么样搞到手的,我觉得我是多么傻啊。”   “不对。你可不知情哩。他们并没有搞到手。”   “怎么啦,那么在谁手里?”   “我但愿我知道就好了,不过我并不知道。钱曾经在我的手里。因为我从他们那儿偷了过来。我偷来是为了给你们的。我也清楚我把钱藏在什么一个地方,不过我怕如今不在那里了。我非常难过,玛丽·珍妮小姐。我实在难过得无以复加,不过能做到的我都做过了,我都做过了,这是说的实在话。我差一点儿给逮住了。我不得不随手一塞塞好,拔腿就跑——   可塞的不是个理想的地方。”   “哦,别埋怨自己罢——光埋怨自己,那太不好了,我不准许这样——你也是无可奈何嘛,这不是你的错嘛。你给藏在哪里啦?”   我并不愿意让她又想到自己的烦恼。我仿佛张不开嘴来对她说些什么,以致叫她仿佛见到棺材里躺着的尸体,肚子上放着那个钱袋。因此,我一时间什么也没有说——随后我说:   “我宁可不告诉你我把钱放在哪里的,玛丽·珍妮小姐,如果你能不追问我的话。不过我可以为了你起见,把这写在一张纸片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在去洛斯罗浦家的路上拿出来看。你看这样行么?”   “哦,行的。”   我就写了下来:“我把钱袋放到棺材里了。那天你在那儿哭的时候,也就是在当晚,钱还在棺材里。当时我躲在门背后,我也替你非常难过啊,玛丽·珍妮小姐。”   写着写着,我眼里也流了泪,我想到她怎样深夜只身一人哭哭啼啼,可就在她自己家的屋檐下,这些魔鬼正住在那里,叫她丢丑,掠夺她。我把纸片折好递给她时,看见她眼睛里也热泪盈眶。她用力握住我的手说:   “再见了,——你刚才对我说的话,一桩桩、一件件,我都会照着做。要是我再也见不着你了,我也永远不会把你忘掉,我会一次又一次,无数次地想你,我会为你祈祷。”——   说过,她飘然而去了。   为我祈祷!我看啊,要是她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的话,她就会挑另一件和她更般配的事去干。不过我敢打赌,话虽这样说,她还是为我祈祷的——她就是这么一类人。只要她打定了主意,她就有胆子甚至敢为犹大祈祷哩——我看啊,她身上没有软骨头。尽管你爱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不过据我的看法,她是我见到的姑娘中最有胆量的人了,她浑身是胆。这话听起来仿佛是过于奉承的话,其实并非如此。要是说到美——以及善——她就比人家高出一头。自从我亲眼看到她走出这道门以后,我就从没有再见到过她了,不过我想念到她的次数啊,我看恐怕有千百万次了吧。还不时想到了她所说的要为我祈祷的话。要是我认为,为了她祈祷会对我有点儿用处的话,我死活也要为她祈祷啊。   是啊,依我看,玛丽·珍妮是从后门溜走的,因为并没有人见到她走开。我见到苏珊和豁嘴时,我说:   “你们有时候全家去拜访的河对面那家人家叫什么名字来着?”   她们说:   “有几家哩。主要是普洛克托斯家。”   “正是这个名字,”我说。“我差点儿把这忘了。玛丽·珍妮小姐要我告诉你们,她急急忙忙到那里去了——有人病了。”   “哪一个?”   “我不知道。至少是我忘啦,不过我想是——”   “天啊,但愿不是汉娜?”   “真对不起,”我说,“恰恰正是汉娜。”   “天啊,——她上个星期还身体好好的嘛!她病得厉害么?”   “是叫不出名字的病。玛丽·珍妮小姐说,人家陪了她整整一个晚上,还深怕她拖不过多少时间了。”   “到了这么个地步啊!她究竟得的什么病呢?”   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一种合理的病,就说: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别瞎扯啦!得了流行性腮腺炎,也不致于要人整夜守着啊。”   “不用守着,是么?你不妨打个赌,对这样的流行性腮腺炎,人家是要整夜守着的。玛丽·珍妮小姐说,这是新的一种。”   “怎么新的一种?”   “因为跟别的病并发的。”   “什么些别的病?”   “嗯,麻疹、百日咳,还有一种非常厉害的皮肤病,还有痨病、黄疸病、脑膜炎,还有别的什么,连我也说不清。”   “天啊!还把这个叫做什么流行性腮腺炎!”   “玛丽·珍妮小姐就是这么个叫法。”   “啊,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个叫做流行性腮腺炎呢?”   “为什么?因为这是流行性腮腺炎,这病开头从这个开始的。”   “哈,这就没有道理了。一个人也可能最早先碰痛了大拇脚趾,随后吃了毒药,又掉到了井里,扭坏了脖子,摔坏了脑子,有人出来问起此人怎么死的,可是一个蠢家伙却出来说‘啊,他碰伤了大拇脚趾。’这样的说法难道有什么道理么?   不,毫无道理。这病传染么?”   “扎人①?看你说的。假如有一张耙——在黑地里——会扎人么?你不给这个耙齿扎住,就会给别的耙齿扎住,你说对不对?你要想挣脱掉这张耙齿,就非得把整张的耙拉开,不是么?这流行性腮腺炎就不妨说如同一张耙一样,——可不是平平常常的一张耙,让它扎上了就下不来啦。”   --------   ①原文catching可作抓住、挂住解,也可作传染解,这里哈克可能有意逗笑,也可能不知道有后面一种意思(传染)。   “我看啊,这太可怕了,”豁嘴说。“我要到哈维叔叔那里去——”   “哦,是啊,”我说,“我要是你的话,当然我得去。我要一时一刻也不耽误。”   “嗯,为什么一时一刻也不耽误呢?”   “你只要稍稍想一想,你就会明白的。你的叔叔们不是非得尽快回英国老家去么?你难道以为他们会那么卑鄙,以致自己说走就走,而让你们单独走这样远的路程么?你们知道他们肯定会等你们一起走的。到此为止,一切还顺当。你叔叔哈维是位传教师,不是么?既然这样,一个传教师会欺骗一只轮船上的伙计么?他会欺骗一只船上的伙计么?——就为了让他们同意玛丽·珍妮小姐上船?现在你明白了,他是不会这样干的。那么,他会怎么干呢?啊,他会说,这实在没有办法。教堂的事只好由它去了,因为我的侄女接触了那可怕的综合①流行性腮腺炎,我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儿留下来,等三个月,看看她有没有得这个病。不过不用担什么心,要是你认为最好是告诉哈维叔叔的话——”   --------   ①原文为拉丁文,美国国徽上以此作为箴言,意为“合众为一”,这里用作多种病症形成的综合症。   “别胡说了。放着我们能在英国过快活日子,却要耽在这儿鬼混,光为了看看玛丽·珍妮是不是沾上了这个病?你这不是在说傻话么?”   “不管怎么说,也许最好还是跟你们邻居中哪一位先说一说。”   “你听我说吧。你可说是生来就比任何什么人都要笨。你难道不明白,他们就会去告诉别的人?如今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根本谁也不告诉。”   “啊,也许你是对的——是啊,我认为你是对的。”   “不过依我看,我们应该至少告诉一下哈维叔叔,说她要离开一会儿,好叫他不必为她担心。”   “是啊,玛丽·珍妮小姐要你这么办。她说,‘对她们说一下,要她们向哈维叔叔和威廉叔叔问候,说我到对河去看——你们的彼得大伯经常念叨着的那一富有人家叫什么来着——我是说那一家——叫什么来着。”   “哦,你一定是指阿贝索贝斯,不是么?”   “当然是的,他们这种姓名啊,真是烦死人,叫人家怎么也记不住,多半记不住。是的,她说她要过去求阿贝索贝斯家务必到拍卖的现场来,并且买下这座房子,因为她认定,彼得大伯宁愿由他们家而不是别的人家把这座房子买下来。她准备缠着他们不放,直到他们答应会来。如果能说通,并且她还没有累倒,她就会回家来。如果那样的话,她会回家来的。如果这样,至少她在早上会回家来的,她还说,关于普洛克托斯家,什么也别说,只提阿贝索贝斯家便行了——这是完全实实在在的话,因为她去那里是为了讲她们买下房子的事。这我清楚,因为是她亲口对我这么说的。”   “好吧。”她们说。随后就去找她们的叔叔,向他们问候,给他们传口信。   如今一切顺利。姑娘们不会说什么,因为她们想去英国。国王和公爵呢,他们宁愿玛丽·珍妮出门为拍卖出一把力,而不愿意她们就在身边,叫罗宾逊医生一找就能找到。我呢,也感觉良好。据我自个儿判断,我干得挺漂亮——依我看,就是汤姆·索亚吧,也未必能干得更漂亮些。当然啰,他会搞得更有气派些。我因为从小缺少这方面的锻炼,便不能那么得心应手。   啊,他们在公共广场上进行着拍卖,一直搞到傍晚。拍卖拖啊,拖啊,一直在拖下去。那个老头儿亲自到场,站在台上主持拍卖的人身边,神情十分虔诚,不时插进去引一小段《圣经》上的话,或是几句假仁假义的话。公爵呢,也在旁边咕咕咕地叫,想方设法引起人家对他表示同情,并且借这个机会,好叫自己出出风头。   事情终于拖到了尽头,一切都拍卖光了。什么都拍卖掉了,除了墓地上的一些小玩意儿。他们还要不遗余力把这些都拍卖掉——国王那种决心把一切的一切都吞下去的那个贪财劲头,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啊,这一切正在进行着的当口儿,一只轮船靠岸啦。在这以后不过两分钟,就有一群人来了,他们一边大声喊叫,一边哈哈大笑,闹着玩地叫道:   “如今来了你们的对头啦!老彼得·威尔克斯家,如今有了两套继承的人马啦——你们只要掏出钱来,押哪一家,尽你们挑!”   ------------------ 第二十九章   那伙人带来了一位挺体面的老先生。还有另一位挺体面的年轻一些的人,只是右胳膊用绷带吊着。天啊,大伙儿吼啊,笑啊,没完没了。不过我看这可不是笑笑的事。我还料想,公爵和国王如果看出了什么,势必会神情紧张起来。我以为他们的脸一定会吓白了。可是错了,他们的脸才没有吓白呢。公爵丝毫没有流露出他担心出了什么意外,而是继续在谷——谷——谷地到处叫唤,显得又高兴,又得意,仿佛象一把咕嘟嘟倒出牛奶来的奶壶。至于国王呢,他只是悲天悯人地两眼朝下望,望着那两个刚来的人,仿佛在心里哀叹世上竟然会有这样的骗子和流氓,把他肚子都气痛了。哦,他这种表演,可算精彩到万分。不少有身分的人围在国王的身边,为了让他知道他们是站在他这一边的。那位刚来的老先生仿佛给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没多久,他就开了口。我马上觉得,他发音就象一个英国人那么样,跟国王可大不一样,尽管国王能模仿成那样,也算挺不错的了。我就不会说老先生说的那些话,并且要学也学不来。他转过身来,对着大伙儿,说了下面这些话:   “目前的情况叫我大吃一惊,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坦白地说,我承认我还没有作好准备该怎样对待这样的事。因为我的兄弟和我本人刚遭到了无妄之灾。他摔坏了胳膊,我们的行李因为昨晚上天黑给错卸在这儿上游一个镇上。我是彼得·威尔克斯的兄弟哈维,这位是他的兄弟威廉,他又聋又哑,连做手势也做不了多少,如今又只有一只手好使了。至于我们是否是象我们自己所说的那样的人,等一两天内,行李一到,我就能够拿出证据的。不过,在这以前,我不准备说什么了,只准备上旅馆里去等着。”   这样,他和新来的聋哑人就走了。国王呢,他大笑了一声,便胡话连篇了:   “摔坏了胳膊——很可能,不是么——说起来方便得很嘛。一个骗子就非得打手势不可,可是又恰恰还没有学好嘛。丢了行李!这有多巧啊——这个主意妙极啦——特别在目前的情况之下!”   说着,他又大笑了起来,旁人也一个个笑了起来,只除了三四个人,也许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就是医生,另一个是一位目光锐利的先生,手里提着一只用毛毡做的老式手提包。他刚从轮船上下来,正跟医生在低声说话,时不时用眼睛瞟一眼国王,还点点他们的脑袋——此人就是勒维·贝尔,去了上游的路易斯维尔刚回来。另外还有一个人是一位又高又大的粗壮汉子。他走过来,听完了老先生的话,如今正听着国王在说话。国王的话刚说完,这位粗壮大汉就挺直了身子说道:   “喂,听我说,如果你是哈维·威尔克斯,那你是什么时候到这个镇上来的?”   “在殡葬的前一天,朋友。”国王说。   “在那一天的什么时间?”   “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以前一两个钟点。”   “那你怎么来的呢?”   “我搭了萨珊·鲍威尔号轮来的,从辛辛那提开来的。”   “那好啊,那么你怎么会在那天早上——坐了一条划子——在滩嘴子的呢?”   “我早上没有去滩嘴子。”   “这是撒谎。”   有几个人朝他跳将过来,求他别以这样的态度对一位老人和传教师说话。   “去他妈的传教师,他是个骗子,是个撒谎的家伙,那天早上,他就到了滩嘴子了。我就住在那里,不是么?啊,我正在那里,他也在那里。我看到他在那里。他坐着一只小划子来的,还有丁·柯灵斯,还有一个孩子。”   医生就站出来说话了。   “那个孩子,你如果看到了,能认出来么,哈纳斯?”   “我看我能,不过我说不准。啊,那边那个不正是他么?   我认得他一清二楚的。”   他指着的正就是我。医生说:   “众乡亲,我不知道新来的一对是骗子还是不是,不过,如果这两个不是骗子,那我就是个白痴了,就是这么一句话。我认为,我有这个责任不让他们从这儿溜走,一直到我们把事情弄清楚为止。来吧。哈纳斯,还有大伙儿都来吧。我们把这些人带到酒店里去①,去和另外那一对人对质。据我估计,不用我们盘问到底,就能发现些什么了。”   --------   ①当时村镇酒馆兼营客栈业。   大伙儿这下子可来了劲啦,尽管国王的朋友们未必这样想。于是我们都去了。这是在日落前后。医生呢,他手牵着我,态度还是挺和气的,不过就是从没有放开我的手。   我们全都集中在旅馆一间大房间里。点起了蜡烛,还把新来的一对人也带了来。由医生首先说话:   “我不想太难为这两个人,不过我认为他们是骗子,他们还可能有我们全不知情的同伙的。要是有的话,那些同伙会不会把彼得·威尔克斯留下的那袋现金携款潜逃呢?这不是不可能。要是这些人并不是骗子,那他们就不会反对去把钱取来,交我们保管,等到他们能证明自己没有什么问题为止——是不是这样?”   大伙儿一个个都表示赞成。所以我料想,大伙儿一开头就叫我们这帮子人无处逃生了。不过国王呢,只是显得伤感而已。他说:   “先生们,我也但愿钱还在那里,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妨碍大伙儿对这件不幸的事进行一次公正、公开、彻底的调查。可不幸的起,钱不在那儿了。你们愿意的话,不妨去查看。”   “那么,钱在哪里?”   “啊,侄女儿把钱给我,叫我替她保管好以后,我就收下了,藏在我床上的草垫子里。我想可以不必往银行里去存放了,因为我们在这里耽不了几天;还认为放在床下是放到了一个靠得住的地方。我们对黑奴又不熟悉,以为她们是老老实实的,就如同在英国的佣人一个样。可是在第二天早上,我们下楼以后,黑奴就把钱偷走了。我把她们卖掉的时候,我还没有发现钱已经不见了,所以她们就把钱全数带走啦。这里有我的仆人可以把情况奉告诸位先生。”   医生和别的几个人“嘘”了一声。我看啊,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话。有一个人问我有没有看见黑奴偷那袋钱。我说,没有。不过我看见她们轻手轻脚从卧室走出来,当时我并未在意,只以为是她们怕吵醒了我的主人,在他跟她们生气以前就溜掉。他们问我的就只是这一些。随后,医生猛然一转身,朝着我说:   “你也是英国人么?”   我说是的。他和其他几个人便笑了起来说,“狗屁!”   好,接下来他们开始详细的调查。我们就被他们翻来覆去问个不停,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谁也没有提过吃晚饭的话,连想也没有谁想到这一点——他们就这样追问来,追问去,追问的是从未有过的一笔糊涂账。他们要国王讲自己的经历。他们又要老先生讲他的经历。除了一些怀有成见的傻瓜以外,谁都看得清清楚楚,那老先生讲的是实话,而另外两个是在撒谎。随后他们要我把我所知道的讲出来。国王从眼梢给我递过来一个眼色,所以我便懂得了该怎样说才是对路的。我开始讲到谢菲尔德,讲到我们在那儿是怎样生活的,还讲到在英国的威尔克斯一家种种的一切,如此等等。不过我还没有说多少,医生就大笑了起来,勒维·贝尔律师就说:   “坐下来吧,我的孩子。我要是你的话,才不费这么些力气呢。依我看,你也不是惯于撒谎的人,说起谎来还不怎么顺口。你需要的是多练。你如今还搞得别别扭扭的嘛。”   对这样的恭维话我倒并不在意。不过我高兴的是他们毕竟放过了我。   医生开始在说些什么了。他转过身来说:   “勒维·贝尔,要是你起先在镇上的话——”   这时候国王插了进来,伸过手去,说:   “啊,是我可怜的亡兄信上常常提起的老朋友吧?”   律师和他握了手。律师微微一笑,样子仿佛挺高兴,他们两人便谈了一会儿,随后转到一旁去,低声说起话来。最后,律师开腔说:   “就这样定夺吧。我接受委托,把你和你兄弟的状子递上去,这样,他们就知道一切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他们搞来了一张纸,一支笔,国王坐了下来,脑袋歪到一边,咬了咬舌头,潦潦草草涂了几行字。他们随后把笔递给了公爵——公爵第一次露出了不舒服的神气。不过他还是接过了笔,写了字。于是律师转过身来对新来的老先生说:   “请你和你的兄弟也写一两行字,并且签一下你们的名字。”   老绅士就写了,只是写的字没有人能认得清。律师显得大吃一惊的样子,并且说:   “啊,这下子可把我难倒了”——一边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叠子旧的信件来,并且细细地看,随后仔细地看了老头的笔迹,然后又细细看了旧信,接着开了腔:“这些旧信是哈维·威尔克斯寄来的。这里还有那两个人的笔迹,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信可不是他们写的。(我对你们说,国王和公爵露出了这样的神色:上当了,被作弄了,知道是律师对他们设下了圈套。)还有,这儿是这位老先生的笔迹,谁都能一下子便看出来,他并不是写这些信的人——事实上,他涂的这些玩意儿根本不是在写字。请看这儿的一些信,是从——”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说:   “请你让我解释一下。我写的东西,谁也认不出来,只除了正在那儿的我的兄弟——是他给我抄写的。所以你们收到的那一些,是他的笔迹,可不是我的。”   “啊,”律师说,“原来如此。我接到过威廉的一些信。所以如果你能让他写一两行,那我们就能比——”   “他可不能用左手写啊,”老先生说。“如果他能用右手写,你就能认出他写的信和我的信。请把这两种信都对一对——   这两种信都出自同一个笔迹。”   律师照着对了一下,然后说:   “我相信是这么一回事——即使不是这样,反正比我早先注意到的,有一大堆相似的地方。啊,啊,啊,我原以为我们正朝着解决疑案的方向前进,不过我们是部分地失败了。但是至少有一件事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两个人,谁也不是威尔克斯家的人。”——他一边说,一边朝国王和公爵摇了摇头。   啊,你猜怎么着——那个死不认账的老傻瓜竟然还不肯认输呢!是啊!他还不肯认输。说什么这样一个测试不公平。说他的兄弟威廉是天底下最爱开玩笑的人,他压根就没想写——他看威廉拿起笔在纸上写,就知道他存心要开个玩笑了。就这样,他越说越来劲,滔滔不绝地胡诌一通,到后来,说得连他自己也信以为真了——不过,没有多久,那位刚来的老先生插话说:   “我刚想到了一件事。在场的有没有谁帮忙装殓我哥——   已故的彼得·威尔克斯?”   “有啊,”有人在说,“有我和阿勃·特纳帮过。我们两人如今都在这儿。”   随后老人朝国王转过身去,说道:   “也许这位先生能告诉我们在他的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吧?”   啊,这下子如果国王不能在一刹那间便鼓足勇气来立刻作答,那他就会像给河水淘空了的河岸一样,一下子突然塌下去——请注意,象这样猝不及防而又硬碰硬的问题,准能叫十个人有九个招架不住——因为他怎么会知道死者身上刺了些什么啊?他脸色有点儿发白啦,这可是由不得他自己的。这时在场的一片肃静,大伙儿一个个都往前倾,凝视着他一个人。我对自个儿说,这下子他会认输了吧——挣扎也挣扎不起来了嘛。啊,他真认输了么?可是谁也不会相信,他硬是没有认输。依我着,他的思路是要把事情顶下去,把人家搞得精疲力尽,只好软下来,他和公爵就能钻个空子,溜之大吉。反正他还是稳坐在那儿,不多久,只见他开始笑了起来,并且说:   “啊,这可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不是么?是的,先生,我能告诉你他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刺的就是一支小小的、细细的、蓝色的箭——就是这样。并且你要不是贴近地细看,就会看不见。这下子啊,你有什么说的——呢?”   啊,象这样一个死皮赖脸的老东西,我可从没有见过。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立刻转过身来,面对阿勃·特纳和他的伙伴,他的眼睛里闪着亮光,仿佛他已经断定他这下子可把国王逮住啦。他说:   “好——他刚才说了些什么,你们都听到啦!在彼得·威尔克斯的胸口可有这样的标记么?”   这两人都开了腔,说:   “我们并没有看见这样的标记。”   “好!”老先生说。“啊,你们在他胸膛上真正看到的是一个小小的看不太清的P,还有一个B(这是他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可他年轻时就不用了),还有一个W,字母的中间有破折号,所以是P—B—W”——他一边说,一边在一张纸上照这样记了下来。“你们看——你们看到的不是这样的么?”   两个人又开了腔,说:   “不,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根本从未见到过什么标记。”   啊,这会儿大家伙一个个都非常气愤了,他们喊道:“这一群东西全都是骗子!来,让我们把他们按到水里去!让我们来淹死他们!让他们骑着杠子去游街!”大伙儿一个个都在齐声狂叫,乱成一片。不过,那位律师呢,他跳上桌子,高声吼道:   “先生们,——先生们!只听我的一句话——只是一句话——请了!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去,去把尸体挖出来,看一看。”   大伙儿接受了这个办法。   大家高呼“好啊”,立刻就出发了。不过律师和医生高声说:   “等一等,等一等!要揪住这四个人,还有那个孩子,把他们一路带着走!”   “照这些话干!”他们这样大叫,“要是找不着那些标记,我们把这帮子家伙全都上私刑!”   我告诉你吧,这下子可把我吓坏啦。可是又无路可逃,你知道吧。他们把我们全都揪住了,一路上押着我们一起走,直冲墓地,那是在大河下游一英里半路。全镇的人都跟在我们的后面,一路之上我们大声嚷嚷,那时还只是当晚九点钟。   我走过我们那间屋子时,我心里想的是,当初我不该叫玛丽·珍妮离开镇子的。因为不然的话,只要如今我对她使个眼色,她就会挺身而出,把我搭救出来,并且会把那两个死皮赖脸的无赖的丑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揭发出来。   啊,我们沿着河边的路涌去,吵吵嚷嚷,活象一大群动物似的。这会儿,天空更暗起来了,电光到处一闪一闪,风吹得树叶簌簌发抖,使得情景更加变得可怕。这可是我一生中最吓人的大灾大难,也是最最危险的一回啦。我简直给吓呆了。情况跟我当初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原以为,只要我高兴,我能一旁看笑话玩玩,爱看多久就看多久,背后会有玛丽·珍妮做我的靠山,一旦情况紧急,她会出来搭救我,恢复我的自由,而不是象如今这样一切听任人家摆布。在这个世界上,在生命和突然死亡之间,只隔着那刺着的标记了。要是他们没有找到这些刺的标记呢……   我简直连想也不敢再想了。不过,除了这个呢,我又什么也没有想。天越来越黑了,要从人群里溜走,这本该是最好不过的机会了,可是那个彪形大汉——哈恩斯——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腕,要从他手里逃掉,就仿佛想从巨人歌利亚①手里逃掉一样难。他一路上拖着我往前走。他又是那么激动,我非得一路小跑才追得上他。   --------   ①《圣经·旧约》中所写的巨人,后为大卫王所杀。   大伙儿一到,就涌进墓地,象洪水漫过了堤坝。大伙儿到了坟场,就发现他们带子,比需要的多出了一百倍,可偏偏谁也没有想到该带一盏灯来。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凭了电光一闪一闪,还是挖掘了起来。同时派了一个人到半英里路外最近的一家去借一盏灯?   他们就挖啊挖啊,一个劲地挖。天黑漆漆一片,雨开始在下,风在呼啸,电闪得更急了,雷声在隆隆作响,可是大伙儿对这些理也不理,全都把心扑在挖掘上。这一大群人群中间每一样样东西,每一张张脸,一刹那间都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铲子把一铲铲泥巴从坟上挖出来。可是再一刹 第三十章   他们一上了木筏,国王便朝我走过来,揪住了衣领,使劲摇我。还说:   “好啊,想把我们给甩了,你这狗崽子!跟我们在一起嫌腻味啦,——是不是?”   我说:   “不,陛下,我们不敢——请别这样,陛下。”“那好,马上说出来,你安的是什么心?不然的话,我把你的五脏六肺全给掏出来!”   “说实话,我把一切经过从实说出来,实话实讲,陛下。那个揪住我的人对我可非常好,还老是说,他有一个孩子,跟我一般大,不幸去年去了。还说,看到一个孩子身处险境,他也十分难过。后来他们发现了金币,为之大吃一惊,朝棺材冲过去的时候,他放开了我的手,还轻声地说,‘开路吧,要不然的话,他们会绞死你,肯定会的!’所以我就赶紧溜了。我看我耽下去,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我干不了什么事,并且如果能逃掉,我也不想被绞死嘛。因此我就不停地奔起来,直到后来找到了一只划子。我一到这里,就叫杰姆赶紧划,要不然他们会逮住我,把我给绞死。我还说,你和公爵,恐怕都已经保不住了,活不了了,我也为此万分难过,杰姆也万分难过。如今看到你们回来了,我们又万分高兴,你不妨问问杰姆,事情是不是这样?”   杰姆说是这样的。国王对他说,要他闭嘴。还说,“哦,是啊,也很可能是这样的!”一边说,一边又把我使劲地摇。   又说,要把我扔到河里淹死。不过公爵说道:   “放了孩子,你这个老傻瓜!要是换了你的话,你还不是一样这么干,有什么不一样?你逃的时候,有没有问一下他怎么样了?我可记不得你曾问过。”   于是国王放开了我,并且开始咒骂那个镇子以及镇上每一个人。不过公爵说:   “你最好还是骂你自己吧,因为你是最为罪有应得的人。从一开始起,你就从没有干过一件在理的事,除了那一件事算是例外,那就是既态度沉着、又老脸皮厚地凭空编了个蓝颜色箭头标记这码事。这下子高明——确实顶呱呱,只是这下子啊,才救了我们一命。要不是这下子啊,他们早就把我们关在看守所里了,要等到英国人的行李运到作最后的处理——那就是坐班房,这我可以跟你打赌!正是这个妙计把他们引到了坟地去,那袋金币更是帮了我们的大忙。因为要不是那些激动的傻瓜松开了他们的手,涌上前去看一眼,那我们今晚上怕就要带上大领结①睡觉啦——这个大领结还保证经久耐用,可我们只要带上一次就完啦。”   --------   ①指绞索。   他们停了一会儿没有说话——是在想心事——随后国王开了腔,仿佛有点儿心不在焉的模样。   “哼,可我们还以为是那些黑奴偷走的呢!”   这一下可叫我提心吊胆啦!   “是啊,”公爵说,声音低沉,用意深长,带着挖苦的味道。“我们是这么想的。”   大概半分钟以后,国王慢声慢气地说: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公爵说了,用了同一种腔调:   “不见得吧,——我才这么想。”   国王气呼呼地说:   “听我说,毕奇华特,你这是什么意思?”   公爵回答得挺干脆利索:   “讲到这个嘛,也许该由我问你一下,你是什么意思?”“嘘!”国王说得十分挖苦。“可是我并不知道——也许你是睡着了吧,连你自己干的什么事,你也搞不清楚了吧?”   公爵这下子可发火了,他说:   “嘿,别讲这一套废话——你把我当一个大傻瓜?你有没有想到,我知道是谁把钱藏在棺材里的?”   “是啊,先生,我知道你是知道的——因为是你自己干的嘛!”   “撒谎!”公爵朝他扑了过去。国王高声叫道:   “把手放开!——别卡住我的喉咙!——我把这些话都收回!”   公爵说:   “好吧,那你就得承认,第一,你确实把钱藏在那里,打算有朝一日把我甩掉,然后你回转去,把它挖掘出来,归你一个人所有。”   “等一下,公爵——回答我这个问题,老老实实、公公道道地说。要是你并没有把钱放在那儿呢,你也就照实这么说,我就相信你,把我说过了的话一律收回。”   “你这个老流氓,我没有,你也明明知道我没有。就是这话。”   “那就好吧,我相信你。不过只要你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不过别发火,你心里有没有想过要把钱给拐走、给藏起来呢?”   公爵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作声,随后说:   “哼——要是说我曾想过吧,我也并不在乎,反正我没有这么干过。可你呢,不光是心里想过,而且还干过。”   “公爵,要是我干过的话,我就不得好死,这是大实话。我不是说我并非正要这么干,因为我是正要干,不过你——   我是说有人——赶在了我的前面。”   “这是撒谎!你干了的,你得承认你是干了的,不然——”   国王喉咙口咯咯地直响,随后喘着粗气说:   “行啦——我招认!”   听到他这么一说,我可高兴啦,我觉得比先前舒坦得多啦。公爵这才放开了手,说道:   “要是你再否认的话,我就淹死你。你活该光只坐在那儿抹你的眼泪,活象一个婴孩——在你干了这些事以后,你只配这样——可我过去却一直相信你,把你看做象我的父亲一般呢。你那么样站在一旁,听任人家给可怜的黑奴栽赃,自己却一言不发,你不该害臊么?想想看,我竟然那么软心肠,相信了你的那些胡话,这有多可笑。你这个混蛋,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你那么急于把那笔缺的数目给补足——是你存心要把我从《王室异兽》以及别处搞到的一笔笔钱财都拿出来,好全都归你一个人吞掉。”   国王仍然有点胆怯怯、可怜兮兮地说:   “怎么啦,公爵,那是你说的该把缺数补上,可不是我说的嘛。”   “给我闭嘴!我再也不愿意听到你的话了!”公爵说。“如今你看到了,你落得个什么样的下场。他们把他们自己的钱全都讨了回去啦,还把我们自己的钱,除了零零星星的以外,也都裹走了。滚到床上去吧——从今以后,只要你活一天,不论你缺什么钱,不准你缺到我的头上来!”   这样,国王偷偷钻进了窝棚,拿起了酒瓶,自我慰劳一番。没多久,公爵也抓起了他的酒瓶。这样,半个钟头以后,两人又亲热得什么似的。并且越是醉得厉害,也就越是亲热,最后抱在一起大打起呼噜来。两人都非常高兴,不过我注意到,公爵还没有高兴到忘掉那件事,就是不许他否认是他把钱藏起来的。这叫我非常宽心,非常满意。他们大打呼噜的时候,我和杰姆自然就有机会聊了好长时间,我把整个儿的经过一桩桩、一件件都告诉了杰姆。   ------------------ 第三十一章   从这以后,我们没有在任何哪一个镇上停留过。一天又一天,一直往大河的下游漂去。如今我们到了气候暖和的南方了,离家已经很远很远了。我们逐渐见到了生着长长藓苔的树木,藓苔从树桠上垂下来,仿佛象长长的白胡子似的。我平生第一回见到这样生长的树木,这样,树林子就带上了庄严、惨淡的色彩。这两个骗子以为他们如今已经摆脱了危险,又想到了要到村子里去表现一番了。   他们的第一下子就是搞了一次戒酒演讲。不过他们从中捞到的钱还不够他们醉一回的。随后在另一个村落,他们办了一所跳舞学校,不过他们对舞蹈的知识并不比一只袋鼠更高明。他们刚开始练舞步,公众便跳将进来,把他们轰出了镇子。还有一回,他们想教朗诵,不过他们教了没有多久,听众便起来把他们痛骂了一顿,他们只好逃之夭夭。他们也曾干过传教、讲道、治病、催眠、算命,样样都干了一下,可就是命运不济。所以最后不得不快要穷死了,整天躺在木筏子上。木筏子一路往下漂去,他们一路想啊,想啊,有时候整整半天,不则一声,神情暗淡而绝望。   临了他们起了某种变化,两个家伙把脑袋凑在一起,在窝棚里交头接耳、谈机密的话,有时一谈就是两三个钟头。杰姆和我开始不安起来。这样的一种光景,可不是我们所喜欢的。我们断定,他们这是正在策划什么比往常更加恶毒的主意。我们猜来猜去,最后我们断定他们是想闯进什么一个人家的家里,或者哪一家店铺里,或是想搞伪钞的生意经,或是别的什么玩意儿。所以我们吓得不轻,我们商定了,走遍天下,也决不跟这样的胡作非为沾上一点点儿的边。并且讲定,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会给他们一个冷不防,马上溜开,把他们甩掉。一天清早,我们在离一个又小又破,叫做比克斯维尔的村落两英里路的地方,找到了隐藏木筏的安全去处。国王上了岸。临走时说,他到镇上去,去到处嗅嗅情况,看有没有人得到过《王室异兽》的风声。还招呼我们在他走后躲起来,(我这时对自个儿说,“你是说,去看有哪家人家好下手去抢吧。等到一抢完,你们转回来的那个时刻,可就不知道我和杰姆、还有那木筏子哪里去啦——到那时候,你就只好干瞪眼,无计可施啦。”)他还说,要是中午时分他还没有回来,那我和公爵就该知道,那就是一切平安无事,我们就可以前去会合了。   于是我们便在木筏上等着。公爵焦躁不安,脾气不好。他动不动就责怪我们,仿佛我们一无是处,连一点点儿小事都要找岔儿。事情很明显,他们正在酝酿着什么玩意儿。到了中午,还不见国王的影子,这叫我挺高兴的。我们的生活好歹能有点儿变化嘛。——也许是有个机会搞点儿盼望着的变化吧。于是我和公爵往村子里去,四处寻觅国王的踪迹。后来在一家下等酒馆的后边房间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喝得醉醺醺,一些游手好闲之徒正在拿他开玩笑。他呢,正使劲一边骂人,一边唬人,醉得路也走不成,对人家更无还手之力。公爵呢,就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马上还嘴,乘他们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刻,我便溜出了酒馆,撒开腿就跑,活象一只小鹿沿着河边大路往前飞奔——因为我看到机会来啦,我下定了决心,从此以后,他们要是想再见到我和杰姆,那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啦。我奔到了那里,几乎连气都喘不应,可是心里是满心高兴的。我大声地叫:   “放开木筏,杰姆,我们这回可好啦!”   可是没有人应声。窝棚里也并没有人钻出来。杰姆已经不在啦!我再一次大叫一声——又叫——再叫,又奔到林子里,一边使劲吆喝,一边尖声叫唤,可是一无用处,——老杰姆已经不在啦。于是我坐了下来,一边哭喊。这是我由不得自己的。不过我不能老是坐等啊。我立刻走到了大路上,一边思量该怎么办才好。我遇见一个男孩正在路上走,我问他有没有见到一个外地来的黑奴,穿着得是如何如何的。他说:   “见到的。”   “在哪里?”我问。   “在下面西拉斯·费尔贝斯那边,离这里两英里地。他是个逃亡的黑奴,人家把他给逮住啦。你是要找他么?”   “我才不是要寻找他呢!我是在一两个钟头以前在林子里遇见他的。他说,要是我叫喊起来,他就开我的膛——还叫我躺着别动,耽在原地,我就照着他的话做。就这样,一直耽在那一边,不敢出来。”   “啊,”他说,“你不用再害怕啦,因为人家已经把他逮住了。他是从下边南方什么地方逃出来的。”   “人家把他逮住,这可是一笔好买卖啊。”   “是啊,我看是这样!人家出两百元大洋的悬赏呢。这正是如同在大路上捡到的一笔钱啊。”   “是啊,真是这么一回事——我要是大人的话,这笔钱就归我的了,我是第一个看到他的呢。到底是谁把他抓住的?”   “是一个老家伙——一个外乡人——他才只要了四十块钱,就把得悬赏的机会卖给了人家,说是因为他有事非得往上游去不可,不能多等了。你想想看吧!要是我的话,等七年我也干啊。”   “我也是这样,一点儿也不差,”我说。“不过,既然他以这么便宜的价钱便卖掉了,可见他的这个机会也许不过值这个价罢了。也许其中有点儿什么曲折吧。”   “可是这是实情——事情一清二楚。我亲眼看到了那张传单。传单上把他的所有情况都说得详详细细——把他描绘得简直象给他画了一幅画,还讲了他是从哪一家庄园逃出来的,是在新良斯①下游那边的。不,错不了,这笔投机买卖不会出差错,不用担心。喂,给我一口烟叶子嚼嚼,行不行?”   --------   ①密西西比河入海处的大城市,也是拍卖黑奴的中心。   我没有,他也就走开了。我走到了木筏上,在窝棚里坐着前思后想起来。可是出个道道来。想得头也发疼了,可就是找不到摆脱困境的路子。经过了这么一段长途跋涉中的种种辛苦,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如此这般地为这两个流氓尽心尽力,却落得个白白辛苦了一场,什么样的打算都砸了锅,全都给毁了。这全只是因为这些人心肠这么狠,竟然使出了这样的狡计,叫他又一次成为了终身的黑奴,并且是在他乡异地。而一切就只是为了四十块大洋?   我曾经心里想,杰姆要是注定做奴隶的话,在家乡做要比在外地强一千倍。在家乡,他有家啊。为此,我曾经想,不妨由我写封信给汤姆·索亚,要他把杰姆目前的情况告诉华珍小姐。不过我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原因有两个。她准定会发火,又气又恨,认为他不该如此忘恩负义,竟然从她那儿逃跑。这样,她会干脆把他卖掉,再一次把他卖到下游去。如果她不是这么干,大伙儿自然会一个个都瞧不起忘恩负义的黑奴,他们势必会叫杰姆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搞得他狼狈不堪、无地自容。并且再想想我自己吧!很快便会传开这么一个说法,说哈克·芬出力帮助一个黑奴重获自由。这样,要是我再见到这个镇子上的随便哪一个人,我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愿意趴在地下求饶。一般的情况往往是这样的嘛。一个人一旦做了什么下流的勾当,可是又并不想承担什么责任,自以为只要把事情遮盖起来,这多么丢人现眼啊。这恰恰正是我的情况。我越是想到这件事,我的良心越是受到折磨,我也就越是觉得自己邪恶、下流、不出息。到后来,我突然之间猛然醒悟了,认识到这明明是上帝的手在打我的耳光,让我明白,我的种种邪恶,始终逃不开在上天的眼睛。一个可怜的老妇人平生从没有损害过我一根毫毛,我却把她的黑奴拐跑,为了这个,上帝正指引着我,让我明白什么都逃不过“他”那高悬的明镜,“他”决不允许这类不幸的事再发展下去,只能到此为止。一想到这一些,我差一点儿就立刻跌倒在地,我委实吓得不得了啦。于是我就想方设法,试图为自己开脱。我对自个儿说:我从小就是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的,因此不能过于怪罪我啊。不过,在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声音在不停地说,“还有主日学校哩。你本该到那儿去啊。要是你早去的话,他们会在那儿教导你的嘛,教导你说,谁要象我那样为了黑奴所干的这一切,是要下地狱受到永恒的烈火的熬煎的。”   我全身簌簌发抖。我正要立意跪下祈祷,但愿能与过去那个孩子的所作所为一刀两断,重做一个新人。于是我双膝跪下。可是啊,偏偏话到了口边却说不出来。为了什么,话出不了口啊?企图瞒过“他”,那是做不到的嘛。要瞒过我,那也是做不到的嘛。我深深地明白,为什么那些话说不出口来。这是因为我的这颗心还不正啊;因为这颗心还有私心啊。这全因为我在玩两面倒的把戏啊。我一面装做要改邪归正,可是在私下里,在心底里,我却黏住了其中最最大的邪恶不放。我试图叫我的嘴巴说什么我要干正正当当的事,干干净净的事,还打算给这个黑奴的主人去信,告诉她他如今在那里。可是在我心底深处,我知道那是在撒谎——而上帝也知道。你可不能对上帝撒谎啊——这个道理,我如今算是弄明白啦。   我因此就心里乱糟糟,可说乱到了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到后来,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我对自个儿说,我要把信写出来——然后再看我到时候能不能祈祷。啊,这有多怪啊,我这么一想,就仿佛立时立刻自己身轻得如一片羽毛,我的种种烦恼都一扫而光。于是我找来了纸和笔,既高兴,又激动,坐下写了起来:   华珍小姐,你在逃黑奴杰姆现正在比克斯维尔下游英两里地被费尔贝斯先生逮住了,你如把悬赏金额给他,他会把他交还给你。   哈克·芬   我觉得挺痛快,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平生第一回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祷啦。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就祈祷,而是把纸放好,坐在那里思前想后——想到了这种种的一切终于能成如今这个样子,这有多么值得高兴啊,而我又怎样差点儿迷失路途,掉进地狱。我又继续地想。想到了我们往大河下游漂去的情景。我见到杰姆正在我的面前,片刻不离,在白天,在深夜,有时在月夜,有时在暴风雨中。我们漂啊漂,说话啊,唱啊,笑啊。不过呢,不管你怎么说,我总是找不到任何一件事,能叫我对他心肠硬起来。并且情况恰恰相反。我看到他才值完了班便替我值班,不愿意前来叫我,好让我继续睡大觉。我看到,当我从一片浓雾中回来,当我在世仇械斗那儿,在泥塘里又见到了他,在所有这类的时刻里,他是多么兴高采烈,总要叫我乖乖,总要宠我,总要想尽一切方法为我设身处地设想,他对我始终如一这么好啊。最后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对划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害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多么地感激,说我是老杰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这个时刻,我碰巧朝四下里张望,一眼看到了那一张纸。   这可是个叫人左右为难的事啊。我把纸拣了起来,拿在手里。我在发抖。因为我得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而且永远也不能反悔。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认真考虑了一分钟,并且几乎屏住了气考虑的,随后我对自个儿说:   “那好吧,就让我去下地狱吧。”——随手把纸给撕了①。   --------   ①这几段是马克·吐温的名篇。百年多来,从来是研究与评论的焦点之一。从全书的构思谋篇论,也可说是高潮所在,其峰回路转,奔向高潮的高超技巧,也使后人得益良多。作品中有关哈克的内心矛盾、天人交战的心理描写,既生动地描写了哈克的高尚情操的胜利,也折射出了反黑奴制度的斗争在普普通通老百姓心中艰难曲折的胜利历程。   这可是可怕的念头,可怕的话语啊,不过我就是这么说了。并且我既然说出了口,我就从没有想过要改邪归正。我把整个儿这件事从脑袋里统统赶了出去。我说,我要重新走邪恶这一条路,这是我的本行,从小就这样长大的嘛。走别的路就不内行了。作为开头第一件事,我要去活动起来,把杰姆从奴隶的境地给偷出来。要是我还能想出比这更为邪恶的主意,我也会照干不误。因为既然我是干的这一行,那么,只要有利,我便要干到底。   随后我就琢磨着该怎样下手。我在心里盘算过好多条路子,最后定下了一个最适合于我的计划。接下来,我认准了大河下游一处林木森森的小岛,等到天一黑,我便把木筏子偷偷划到那一边去,把木筏子就藏在那里,然后钻进窝棚去。我睡了整整一个晚上,天蒙蒙亮前爬了起来,吃过了早饭,穿上了我那套现成的新衣服,把一些零星东西打成一捆,坐上独木小舟,就划到对岸去了。我在据我判断是费尔贝斯家的下边上了岸,把我的一捆东西藏在林子里,接着把独木舟灌满了水,装满了石块沉到了水里去。沉下去的地方是我需要时能找到的去处,离岸上那家小小的机器锯木厂,有四分之一英里地。   随后我就上了路。我走过锯木厂的时候,看到了一块牌子“费尔贝斯锯木厂”。又走了两三百码,就走到了农庄了。附近没有见到什么人,尽管天已经大亮了。不过我对这些并不在意,因为我暂时还不想见到什么人——我只想看看这一带的地形。按照我原来的计划,我本应该是从下游不远的一个村子来的。因此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就径直往镇子走去。啊,一到那里,我第一个遇见的人却是公爵。他正在张贴一张《王室异兽》的海报——只演三个晚上——跟早先一个样。他们还是这么死不要脸——这些骗子!我刚好跟他面对面,躲也躲不及了。我仿佛大吃一惊。他说:   “哈——啰!你从哪儿来啊?”随后他仿佛很高兴、很关心的样子说,“木筏在哪里啊?——把它藏在一个好地方了么?”   我说:   “哈,这正是我要问你大人的呢。”   他就显得不那么高兴了,他说:   “你问起了我,这是什么个意思?”   “啊,”我说,“昨晚上,我在小酒馆里见到国王的时候,我对自个儿说,在他醒过来以前,在几个钟点内,我们是无法把他弄回家的了。因此我就在镇上到处闲逛,一边消磨时间,一边等。有一个人找到我,愿出一角钱,要我把一条小船划到对河去,把一只羊给赶回来,我就去了。我们把羊拖到船边,那个人让我一个人抓住绳子,他在羊的后面把羊往船上推,可是羊力气太大,我顶不住,一松手,它就挣脱掉了,我们就在后面追。我们身边没有带狗,于是不能不在四野里到处追赶,一直到羊累得跑不动为止。要到天黑了,我们这才把它捉住,然后把它带过河来。我呢,就去下游找我们的木筏子。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一看,木筏不见了。我对自个儿说,“准是他们遇到了麻烦,不能不溜之大吉吧。可是他们把我的黑奴也带走了,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个黑奴啊。如今我流落他乡,身无分文,连生计也没有着落,因此我就趴在地上哭了起来。我在林子里睡了整整一个晚上。不过,木筏子究竟怎么样啦?——还有杰姆呢,那可怜的杰姆?”“该死的,我怎么知道?——我是说,我不知道木筏子哪里去了。那个老傻瓜做了一笔买卖,得了四十块大洋。我们在小酒馆里找到他的时候,那些二流子正跟他赌钱,赌半块钱的赌。除了他付威士忌酒账的钱以外,他们把他所有的钱骗了个精光。到下半夜,我把他弄回家,一看,木筏子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流氓把我们的木筏子偷走啦,他撇下我们不闻不问,往大河下游去啦。’”   “我总不会撇下我自己的黑奴吧,不是么?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个黑奴,唯一的财产啊。”   “这一点我们倒是没有想到。事实是,依我看,我们已经把他看成我们的黑奴啦,是啊,我们就是这么看待他的——他给我们惹的麻烦也够多啦。这样,见到木筏子不见了,我们已经穷得精光了,没有别的生路,只好把《王室异兽》再演上一回。为了这个,我一直忙得不亦乐乎。我已经好久没有润润喉咙,干得象火药筒似的。你那个一角钱哪里去了?马上给我。”   我身边还有不少钱,便给了他一角钱。不过我央求他要把钱用在吃食上,还得捎带分给我一些,说我就只这点儿钱了,从昨天起,还没有吃过东西呢。他没有吭一声。再一会儿以后,冲着我怒气冲冲地问:   “依你看,那个黑奴会告发我们么?他要是这么干啊,我们非剥他的皮不可。”   “他怎么能告发?他不是逃跑了么?”   “不!那个老傻瓜把他给卖啦。连钱也没有分给我,如今钱也光啦。”   “卖了他?”我一边说,一边哭了起来。“啊,他可是我的黑奴啊,这可是我的钱啊。他在哪里——我要我的黑奴。”“嘿,你要不回你的黑奴啦,就是这么一回事——所以你哭哭啼啼也没有什么用。听我说——你也曾想要告发我们么?   我要是相信你,那才该死呢。嘿,你要是想告发我们的话——”   说到这里,他没有说下去,可是他眼色里露出的凶相,是我从没有见到过的。我继续抽抽嗒嗒地哭着说:   “我谁也不想告发,我也没有时间去告发哪一个。我得跑去把杰姆给找回来。”   他那个神情仿佛有点儿为难似的,就站在那里,一边胳膊上搭着的海报随风飘动,一边在左思右想,眉头紧皱。最后才说:   “我来点拨你一下吧。我们得在这里耽三天。只要你保证不告发我们,也不让那个黑奴告发我们,我就会告诉你,哪里能找到他。”   我作了保证,他就说:   “有一个农民,叫做西拉斯·费——”说到这里打住了。你可以看得出来,他一开头是要对我说实话的,可是如此这般一打住,他又仔细一想,我估计他就变卦了。事实正是这样。他不愿信任我,他想的是要想方设法,在这三天中,不让我碍他的事。因此很快便接着说,“把他买下来的那个人,名字叫阿伯拉姆·福斯特——阿伯拉姆·格·福斯特——住在去拉法耶特的路上一个乡下,离这里四十英里地。”“好啊”,我说,“我走三天就可以走到。我今下午就走。”“不,你不用等,你现在就得动身。你千万别耽误时间,一路上也不准你随便乱说。只许你把嘴巴紧紧封起来,赶你的路,那你就不致于给我们惹麻烦了,你听到了没有?”   这正是我盼望的一道命令,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就是盼望能自由自在地实现自己的计划。   “那就赶快走吧,”他说。“不管你心里想要些什么,你不妨对福斯特先生直说。说不定你能说服他杰姆·是你的黑奴——世界上是有些傻瓜并不要求人家提出什么文件——至少我听说,在这一带下游南方地区就有这样的人。只要你告诉他那张传单和悬赏等等都是假的,以及为什么要要这套把戏,也许人家会相信你的话。好,现在就动身吧,你爱怎样对他说就怎样对他说,不过要记住,从这儿到那儿的一路之上,可不许你多嘴多舌。”   这样我就走了,朝内地乡间走去。我并没有回头望,不过我感觉到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但是我知道我有办法叫他盯得不耐烦。我在乡间一直走不一英里左右才停下来,随后一转身,加快穿过林子,往费尔贝斯家而去。我思量,最好还是别再迟疑,马上按照我原来的计划就干起来。因为我要设法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之前封住杰姆的嘴。我不愿意跟这帮人再打什么交道。他们玩的那套把戏我已经看得够了,我要的是跟他们一刀两断。   ------------------ 第三十二章   我到了那里,但见四下里静悄悄的,象在过星期天的样子。天气又热,阳光热辣辣的——干活的人都到田里去了。空中隐隐约约响起了虫子或者飞蝇的嗡嗡声,格外叫人感到沉闷,仿佛这儿的人都已离去或者死光了。偶尔一阵微风吹过,树叶簌簌作响,使人分外伤感,因为你仿佛感到是精灵在低诉——那些死了多年的精灵——你并且觉得他们正在谈论着你。总之,这一切叫人滋生着一种愿望,觉得自己生不如死,可以一了百了①。   --------   ①诺顿版注:作品中这样的情绪也见于十一年以后出版的《侦探汤姆·索亚》的全书开头一段,用词也类似。   费尔贝斯家是那类巴掌大的产棉小农庄,这类小农庄到处都差不多一个样子①。两亩地一个场院,围着一个栅栏。有一排梯磴,是用锯断的圆木搭成的,好象高矮不等的木桶似的,从这儿可以跨过栅栏,妇女们可以站在上面,再跳上马去。在大些的场院里,还有些枯黄的草皮,不过大多数场院里地面光光滑滑的,活象一顶磨光的绒毛旧帽子。给白种人住的是一座二合一的大房子——全是用砍好了的圆木搭成的。圆木缝隙里,都用泥或者灰浆堵上了,这些一条条形状的泥浆,后来或先或后给刷白了。用圆圆的原木搭成的厨房,边上有一条宽敞、上有顶、下无墙的回廊,和那座房子连接起来。在厨房后边有一座圆木搭成的熏肉房。熏肉房的另一侧,有一排三间圆木搭成的小间,是给黑奴住的。离这里稍远,靠后边的栅栏,有一间小小的木屋。在另一侧,有九间小屋。小屋旁边,放着一个滤灰桶,还有一把大壶,是熬肥皂的。厨房门口有一条长凳,上面放着一桶水和一只瓢。一只狗在那里躺着晒太阳。有更多的狗分散在各处睡大觉。在一个角落,有三棵遮阴大树。栅栏旁边,有一处是醋栗树丛。栅栏外面是一座花园和西瓜地,再过去就是棉花田了。从棉花田再往前去,便是树林子了。   --------   ①这里的农庄很象马克·吐温的叔叔约翰·奎尔斯在汉尼拔附近的农庄。马克·吐温童年时常去那里。   我绕到了后面,踩着碱桶旁边的后梯磴,朝厨房走去。我走近了一点儿,就隐约听到纺纱车转动的声音,象在呜呜地哭泣,一忽儿高,一忽儿低。听了这种声音啊,我当时心里但愿我死了的好——因为这是普天之下最凄婉不过的声音了。   我只管往前走,心里也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打算。一旦那个时刻来到,就听凭上帝安排吧。要我这张嘴巴说些什么,我就说些什么。因为我已经体会到,只要我能听其自然,上帝总会叫我的嘴巴说出合适的话。   我走到半路,先有一只狗,然后另一只狗站起身,朝我扑来。自然,我就停了下来,对着它们,一动也不动。于是狗又汪汪汪乱叫一通。一时间,我仿佛成了一个车轮子的轴心,——一群狗——一共十五只之多,把我团团围在当中,对着我伸着脖子、鼻子,乱叫乱嗥。又另有些狗往这边窜过来,只见它们纷纷跳过栅栏,从四面八方绕过拐角窜出来。   一个女黑奴从厨房飞快地奔出来,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棍,使劲喊道,“小虎,你给我滚开!小花,你给我滚开!”她给了这个一棍,又给另一个一下子,把它们赶得一边汪汪汪直叫,一边逃跑,其它的也就跟着逃跑。一会儿以后,有一半的狗又窜了回来,围着我摇尾巴,又友好起来。狗毕竟对人是无害的。   在女黑奴后边有一个黑女孩和另外两个黑男孩,身上只穿了粗夏布衬衫,此外什么都没有穿。他们拽住了妈妈的衣衫,害羞地躲在她身后,偷偷地朝我张望。黑孩子一般总是这个样子的。这时只见屋子里走出来一位白种妇女,年纪在四十五到五十左右,头上没有戴女帽,手里拿着纺纱棒,在她身后是她的几个孩子,那动作、神情跟黑孩子一个样。她正笑逐颜开,高兴得几乎连站也站不稳了似的——她说:   “啊,你终于到啦!——不是么?”   我连想都来不及想,便应了声“是的,太太。”   她一把抓住了我,紧紧地抱住了我,随后紧紧地握住我两只手,摇了又摇,眼泪夺眶而出,泪流满面,抱着我,握住我,没有个够,不停地说“你长得可不象你妈,跟我料想的不一样。不过嘛,我的天啊,这没有什么。能见到你,我是多么高兴啊。亲爱的,亲爱的,我真想把你一口吞下去!孩子们,这是你姨表兄汤姆——跟他说一声‘你好’。   可是他们急忙低下头,把手指头含在嘴里,躲在她身子后面。她又接着说下去:   “莉莎,快,马上给他做一顿热腾腾的早饭吃,——也许你在船上吃过了吧?”   我说在船上吃过了。她就往屋子走去,握住了我的手,领着我进去,孩子们跟在后面。一进屋,她把我按在一张藤条编成的椅子上,自己坐在我对面的一张矮凳子上,握住了我的两只手说:   “现在让我好好看看你,我的天啊,这么久的年月里,我多么盼着你啊,如今总算盼来啦!我们等着你来到,已经有好多天啦。再说,是什么事把你绊住——是轮船搁了浅?”   “是,太太——船——”   “别说,是的,太太——就叫我萨莉阿姨。船在哪里搁的浅?”   我不知道怎么说的好,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船是上水到的还是下水到的。不过我全凭直觉说话。我的直觉在告诉我,船是上水开到的,——是从下游奥尔良一带开来的。不过,这也帮不了我多大的忙,因为我不知道那一带的浅滩叫什么名字。我看我得发明一个浅滩的名字才行,再不然就说把搁浅的地方的名字给忘了——再不然——这时我想到了一个念头,于是脱口说了出来:   “倒不是因为搁浅——这不过耽误了我们不一会儿的时间。我们船上一只汽缸盖炸了。”   “天啊,伤了什么人么?”   “没有,死了一个黑奴。”①   --------   ①评论家认为,这一句话真切地表明了,在蓄奴州里,在白人眼里,轮船出事,死了一个黑奴,还是可说“没有伤人”。   “啊,这真是好运气。有的时候会伤人的。两年前,圣诞节,你姨父西拉斯搭乘拉里·罗克号轮船从新奥尔良上来,一只汽缸盖爆炸,炸伤了一个男子。我看啊,他后来就死了。他是个浸礼会教徒。你的姨父西拉斯认识在巴顿·罗格的一家人,他们对他那一家人很熟悉。是啊,我记起来了,他如今确实死了。伤口烂了,长大疮,医生不得不给他截肢。不过这没能救他的命。是的,是因为伤口烂了——是这么个原因。他全身发青,临死还盼望光荣复活。人家说,他那个样子惨不忍睹。你的姨夫啊,他每天到镇上去接你的。他这会儿又去了,去了不过个把钟点,现在就快回来了。你一定在路上遇见过他的,不是么?——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带着——”   “没有啊,我没有遇见什么人啊,萨莉阿姨。船到的时候天刚亮。我把行李放在码头的小船上,到镇上四周和乡下溜达了一番,好打发时间,免得到这里来时间太早,所以我是打后街绕过来的。”   “你把行李交给哪一个啦?”   “没有交给哪一个啊。”   “怎么啦,孩子,不是会被偷么?”   “不,我藏在了一处地方,我看不会被偷走的。”   “你怎么这样早就在船上吃了早饭?”   这下子可要露馅啦。不过我说:   “船长见我站着,对我说,上岸以前最好吃些东西。这样,他就把我带到船顶上职员饭厅上去,把我要吃的都弄了来。”   我心神不定,连听人家说话也听不大清楚。我心里老是在孩子们身上打主意。我打算把他们带到一边去,套些话出来,好弄清楚我究竟是谁。可是我总是不得手。费尔贝斯太太不停地说话,滔滔不绝。没有多久,她叫我顺着脊梁骨直冒凉气。   “不过我们在这儿说了半天,你可还没有跟我说起有关我姐姐,或是他们中任何哪一个人的一个字啊。现在我要把我的话头收住,由你来说。要把所有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告诉我——所有的事全对我说一说。他们的情况怎样啦,如今在干些什么啦,他们又要你对我说些什么啦,凡是你能想到的,都说给我听。”   啊,我心里明白,这下子可把我难住了——毫无退路。到目前为止,老天爷帮忙,一切顺顺当当,不过如今可搁了浅,动弹不得啦。我看得清楚,企图往前闯,那是办不到了,——我只能举起双手投降了。我因此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次走上了非说实话不可的绝路啦。我刚想张嘴说话,可是她一把抓住了我,推到了床的背后。她说:   “他来啦!把你的脑袋低下去——好,这样行了,人家看不见你了。别露出一点儿风声说你已经来了。让我开他一个玩笑。孩子们,可不许你们说一个字啊。”   我知道我如今是进退两难啦。不过也不用瞎操什么心嘛。除了一声不响,你也无事可做嘛。等待雷电轰顶以后,再从下面钻将出来嘛。   老先生进来时,我只能瞥了一眼,随后床把他挡住了。费尔贝斯太太呢,她跳过去问他:   “他来了么?”   “没有啊。”她丈夫说。   “天啊,”她说,“他会出了什么事么?”   “我也想不出来,”老先生说,“我得承认,这叫我心里非常不安。”   “不安!”她说,“我都快发疯了。他一定是已经到了。你一定是路上把他给错过了。我知道一定是这样的——我推算得出来。”   “怎么啦?萨莉。我不可能在路上错过他的——这你也明白。”   “不过,啊,天啊,天啊,我姐会怎么说啊!他准定已经到啦!你准是把他错过了。他——”   “哦,别再叫我难受啦。我已经难受得够啦。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实在不知所措啦。我不能不承认,我已经吓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不可能已经到了,因为他到了,我却错过了他,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嘛。萨莉,这可怕——简直可怕——轮船出了什么事,肯定是的。”   “啊,西拉斯!往那边看一眼——往大路上看!——看是不是有人正在走来?”   他一跳,跳到床头窗口,这就给了费尔贝斯太太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她赶紧弯下身子,一把拉住了我,我就出来了。当他从窗口转过身来,她就站在那里,红光满面,满脸笑容,仿佛房子着了火似的。而我呢,温温顺顺的,急汗直冒,站在她的身旁。老先生呆住了,说:   “啊,这是哪一个啊?”   “你看是哪一个?”   “我可猜不出。是哪一个啊?”   “这是汤姆·索亚啊!”   天啊,我差点儿没栽到地板底下去。不过这时已不由人分说,老人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握个不停,在这同时,他的老伴呢,正手舞足蹈,又哭又笑。随后他们两人连珠炮似地问到茜特和玛丽以及那家子其余的人来。   不过要说高兴的话,恐怕没有人能比我更高兴的了,因为我几乎象重投了一次娘胎,终于弄清楚了我原来是谁。啊,他们对我问这问那,一连问了两个钟头,最后我的下巴颏也说累了,连话也说不下去了。我讲给他们听有关我家——我是说汤姆·索亚家——的种种情况,比起实际的情况多出六倍还不止。我还讲了,我们的船怎样到了白河口,汽缸盖炸了,又怎样花了三天时间才修好。这样的解释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效果也是头等的,因为为什么要三天才修好,他们一窍不通。要是你说是一只螺丝帽炸飞了,他们也照样会相信。   现今我一方面觉得挺舒坦,另一方面又觉得挺不舒坦。作为汤姆·索亚,我是挺自在、挺舒坦的,而且始终这样自在、舒坦,直到后来我听到了一只轮船沿着河上开来时发出的气喘声——这时我对自个儿说,万一汤姆·索亚搭了这条轮船来了呢?——万一他突然走进来,在我给他递去一个眼色,示意他别声张以前,就喊出了我的名字呢?啊,决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这样就糟啦。我必须到路上去截住他。我便告诉他们,我得到镇上去,把行李取来。老先生本想跟我一起去,不过我说不,我自己可以骑马去,不用给他添麻烦了。   ------------------ 第三十三章   于是我就坐车前往镇上去。半路上我见到有一辆车迎面而来,那肯定是汤姆·索亚无疑了。我就停下车来,等他过来。我说了声“停车”,车就停了,靠在一边。他的嘴巴张大了半天合不拢。他咽了两三口口水,活象口渴得不行似的。他说:   “我可从没有害过你。这你自己明白。那你为什么要还阳找我算账?”   我说:   “我并没有还阳啊——我根本没有到阴间去啊。”   他一听清是我的声音,神志便镇静了些,不过还是不很放心。他说:   “别作弄我了,我也不作弄你。你说句实话,你是不是鬼?”   “说实话,我不是。”我说。   “那好——我——我——那好,当然,这样就不成为问题了。不过,我实在弄不懂。听我说,你不是已经给害死了么?”   “不,我根本没有被害死——是我作弄了他们。你过来,摸一摸我,要是你不信我的话。”   他就过来,摸了摸我,这才放了心。又见到了我,他很高兴,只是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些什么。他急于想马上知道一切的真相,因为这可是一次轰轰烈烈的冒险,又神秘兮兮,这正合他的脾气。不过我说,这不妨暂时放一放,且待以后再说,还招呼他的车夫在边上等一会儿。我们就把车往前赶了几步,随后我把当前为难的处境对他说了,问他该怎么办才好。他说,让他想一会儿,别打搅他。他就左思右想起来,没多久,他便说:   “不要紧,我有啦。把我的行李搬到你的车上去,装成是你的。你就往回转,慢吞吞地走,挨到原该到的时候才到家。我呢,往镇上那个方向走一段路,我重新开始,在你到家后一刻钟或者半个钟点才到。在开头,你不必装作认识我。”   我说:   “那行。不过等一下。还有一件事——这件事,除了我,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还有一个黑人,我想力争把他给偷出来,好不再当奴隶——他的名字是杰姆——华珍老小姐的杰姆。”   他说:   “什么!怎么是杰姆——”   他没有说下去,便思量了起来。我说:   “我可知道你要说些什么。你会说这是一桩肮脏下流的勾当,不过那又怎么样呢?——我是下流的,我准备把他偷出来,我要你守口如瓶,别泄漏出去。行吧?”   他的眼睛一亮。他说:   “我会帮你把他偷出来!”   啊,这句话可叫我大吃一惊,仿佛一声晴天霹雳,恰好打在我身上。这可是我平生听到的最叫人诧异的话了——我不能不说,在我眼里,汤姆·索亚的份量,大大地下降了许多。我怎么也不相信汤姆·索亚竟然会是一个偷黑奴的人①。   --------   ①诺顿版注:哈克一向把汤姆看作代表了社会上“有身份的人”和守法的人,因而如今他答应参加搭救、解放杰姆的计划,便认为汤姆这是有失身份了。   (又,杰姆当时还并不了解他的女主人有关他命运的决定,并且他对汤姆的为人也毕竟缺乏真正的认识。)   “哦,去你的吧,”我说,“你这是在开玩笑吧。”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那好,”我说,“开玩笑也好,不开玩笑也好,要是你听到什么有关一个逃亡黑奴的任何什么事情,别忘了,你对这个人什么也不知道,我呢,也什么都不知道。”   随后我们把行李放到了我的车子上。他就走他的路,我赶我的车。不过我把应该慢些走的话压根儿忘得一干二净,因为实在高兴得不得了,有一肚子的事得思量一番。这样一来,我到家便比这段路该花的时刻快得太多了些。这时老先生正在门口。他说:   “哈,真了不起。谁想到母马会跑得这么快。可惜我们没有对准了看一下时间。它连一根毛都没有汗淋淋的——连一根毛都没有。这多了不起。啊,如今人家出一百元这个价买我的马我也不肯卖啦。往常我十五块钱就肯卖了,以为它只值这么个价。”   他说的就是这些话。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天真最善良的老人了。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他不光是一个农民,他还是一个传教士。在他农庄后边,他还有一个巴掌大的由圆木搭成的教堂呢。那是他自己出资并亲自建成的,作为教堂兼学校。他传教从不收钱,讲也讲得好。象他这样既是农民又兼传教士,并且干这类事的,在南方可有的是。   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汤姆的马车赶到大门的梯磴前。萨莉姨妈从窗户里就望见了,因为相距只有五十码。她说:   “啊,有人来啦!不知道是谁哩?啊,我相信肯定是位外地来的,吉姆(这是她一个孩子的名字),跑去对莉丝说,午餐时添一只菜盘子。”   大伙儿一个个朝大门口涌去,因为有一个外地的客人来到,这可并非每年都有的事。他一来,比黄热病更加引人注意。汤姆跨过了门口的梯磴,正朝屋里走来。马车沿着大道回村去了。我们都挤在大门口。汤姆身穿一套新买的现成衣服,眼前又有一伙观众——一有观众,汤姆·索亚就来劲。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用费力,他就会表现出气派来,而且表现得很得体。他可不是一个卑躬屈膝的孩子,象一只小绵羊那样驯服地从场院走来。不,神情镇静,态度从容,仿佛一只大公羊那般模样。一走到我们大伙儿的面前,他把帽子往上那么提了一提,态度高雅,分外潇洒、仿佛是一只盒子上的盖子,里面蒙着蝴蝶,他只是不愿惊动它们似的。他说:   “是阿区鲍尔特·尼科尔斯先生吧?”   “不是的,我的孩子,”老先生说,“非常抱歉,你那个车夫把你骗了,尼科尔斯的家在下面三英里地。请进,请进。”汤姆往身后望了一下,说,“太迟了些——他看不见了。”   “是啊,他走啦,我的孩子,你务必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顿中饭,随后我们会套车把你送到下边尼科尔斯家的。”“哦,我可不能太打搅你了。这不行。我能走——这点子路我不在乎。”   “不过我们不会让你走了去——这可不合乎我们南方人礼貌待客的规矩。请进吧。”   “哦,请进吧,”萨莉阿姨说。“这对我们谈不到什么麻烦,一点儿也谈不到。你务必请留下来。这三英里路不短,路上灰尘又多。我们决不能让你走得去。我已吩咐添一份菜盘子啦。见你进来的时候就吩咐下去的,可别叫人失望了。请进来吧,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   汤姆便热情道谢了一番,接受了邀请,进了屋里。进来时说他自己是一个外乡人,是俄亥俄州希克斯维尔的人。说他的名字叫威灵·汤普逊——一边说,一边又鞠了一躬。   是啊,他就滔滔不绝地如此这般地讲下去,讲到希克斯维尔以及每一个人的事,只要能编到哪里就讲到那里,可我倒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这些话能否帮我摆脱目前尴尬的处境。到后来,他一边谈下去,一边把头伸过去,对准萨莉阿姨的嘴巴吻了一下,随后又在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准备继续高谈阔论下去。可是萨莉阿姨却猛然跳将起来,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   “你这不要脸的狗崽子!”   他满脸委屈说:   “真想不到您会这样,夫人。”   “你真想不到——嘿,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真想好好——你说,你吻我,这是什么意思?”   他仿佛很低声下气地说:   “没有什么意思啊,夫人。我并无坏心眼。我——我——   以为你会乐意我亲一下。”   “什么,你这天生的傻瓜!”她拿起了纺纱棒,那模样仿佛她使劲克制自己这才没有给他一家伙似的。“你怎么会认为我乐意你亲我?”   “这我可不知道。不过,他们——他们——告诉我你会乐意的。”   “他们告诉你我会乐意。谁告诉你,谁就是又一个疯子。   我从没有听到过这样的神经病。他们是谁?”   “怎么啦——大家啊。他们全都这么说,夫人。”   她简直要忍不住了,眼睛里一闪一闪,手指头一动一动,仿佛恨不得要抓他。她说:   “谁是‘大家’?你给我说出他们的名字来——要不然,世界上就会少一个白痴。”   他站起身来,仿佛很难受似的,笨手笨脚地摸着帽子,他说:   “我非常抱歉。这不是我所料想到的。他们这样告诉我的。他们都是这么说的。他们都说亲亲她,她会欢喜的。他们都这么说——一个个都这么说。不过我非常抱歉,夫人,下一次不会了——我不会了,说真的。”   “你不会了,你敢么?嘿,料你也不敢!”   “不会了,说实话。决不再犯啦,除非你请我。”“除非我请你!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神经病的话。我请你,你等着吧,等到你活成千年怪物——糊涂蛋——   或者这么一类活宝,我也不会请你啊。”   “唉,”他说,“我真没有想到,我实在弄不明白,他们说你会的。我呢,也认为你会的。不过——”他说到这里,把话收住,朝四下里慢慢地扫了一眼,仿佛他但愿有什么人能投以友好的眼色。他先是朝老先生看了一眼,并且说,“你是不是认为,她会欢迎我亲她,先生?”   “嗯,不,我——我——,啊,不。我看她不会。”   然后他还是照他那个老法子,朝四周张望,他朝我看了一眼——随后说:   “汤姆,你难道认为萨莉姨妈不会张开双臂说‘西特·索亚’——”   “我的天啊,”她一边打断了话头,一边朝他跳了过去,“你这个顽皮的小坏蛋,这么糊弄人啊——”她正要拥抱他,可是他把她挡住了,并且说:   “不,除非你先请我。”   她就一秒钟也不耽误地请了他。她搂住了他,亲他,亲了又亲,随后把他推给老人,他就接着亲他。等大家稍稍定下神以后,她说:   “啊,天啊,我可从没有料想到。我们根本没有指望着你会来,只指望着汤姆。姐信上只说他会来,没有说到会有别的人。”   “这是因为原来只打算汤姆一个人来,没有别的人。”他说。   “可是我求了又求,最后她才放我,从大河往下游来。我和汤姆商量了一下,认为由他先到这个屋里,我呢,慢一步跟上来,装做一个陌生人撞错了门,这样好叫你们喜出望外。不过,萨莉阿姨,我们可错了。陌生人上这儿来可不大保险哩。”   “不,——只是对顽皮的小坏蛋不保险,西特。本该给你下巴颏一个巴掌呢。我已经不知有多少年没有冒这么大的火啦。不过我才不在乎哩。什么条件我都不在乎——就是开一千个玩笑我也愿意承受,只要你能来。试想一想刚才的情景真叫人好笑。我不否认,你刚才那啧的一下,真是把我给惊呆啦。”   我们在屋子和厨房间宽敞的回廊上吃了中饭。桌子上东西可丰富啦,够六家人家吃的——而且全都是热腾腾的,没有一道菜是那种松塌塌可又嚼不动,在潮湿的地窖的食厨里放了一夜,明早上吃起来象冰凉的老牛肉似的。西拉斯姨夫在饭桌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感恩祷告,不过这倒是值得的,饭菜也并没有因此凉了,要热好多回才行。我曾多次遇到过这样的事。   整整一个下午,谈话谈得没完没了。我和汤姆呢,一直在留着一个心眼,可是无济于事,没有人有一句讲到逃亡的黑奴的。我们呢,又不敢把话引到这上面去。不过到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有一个小孩在说:   “爸爸,汤姆、西特和我可以去看戏吧?”   “不行,”老人说。“依我看,也演不起来了。就是有戏,你们也不能去。因为那个逃亡黑奴已经把那个骗人的演戏这回事,原原本本给我和伯顿都说了。伯顿说,他要给大伙儿公开这件事。所以啊,依我看,这时候,他们已经把两个混帐流氓给轰出这个镇子啦。”   原来如此!——而我却无能为力。汤姆和我要在一间房一张床上睡。这样,既然困了,我们刚吃了晚饭,便道了声晚安,上楼去睡了。后来又爬出窗口,顺着电线杆滑下来,朝镇上奔去,因为我料想,不会有谁给国王和公爵报信的。因此,要是我不能赶紧前去,给他们报个信,他们就会出事无疑。   在路上,汤姆告诉了我,当初人家怎样以为我是被谋害了,我爸又是怎样在不久以后失踪的,从此一去不回;杰姆逃走的时候又是怎样引起了震动的;一桩桩、一件件,原原本本都讲了。我呢,对汤姆讲了有关两个流氓演出《王室异兽》的事以及在木筏上一路漂流等等的全部经过。因为时间不多,只能讲到哪里就算哪里。我们到了镇上,直奔镇子的中心——那时是八点半钟——只见有一大群人象潮水般涌来,手执火把,一路吼啊,叫啊,使劲地敲起白铁锅,吹起号角。我们跳到了一旁,让大伙儿过去。队伍走过时,只见国王和公爵给骑在一根单杠上——其实,那只是我认为是国王和公爵,因为他们遍身给涂了漆,粘满了羽毛,简直已经不成人形——乍一看,简直象两根军人戴的狰狞可怕的粗翎子。啊,看到这个模样,真叫我恶心。这两个可怜的流氓,我也真为他们难过,仿佛从今以后,我再也对他们恨不起来了。   这景象看起来真是怕人啊。人对人真能这么残酷啊。   我们知道我们已经来迟了——已经无能为力了。我们跟在旁边看热闹的人打听了一下。他们说,大伙儿都去看演戏,仿佛若无其事似的。大家沉住气,不露一点儿风声。后来当那个倒霉的老头国王在台上起劲地又蹦又跳的当儿,有人发出了一声信号,全场涌上前去,把他们给逮住了。   我们慢慢吞吞地转回家,心里也不象原来那么乱糟糟的了,只是觉得有点儿心里有愧,对不起人,——尽管我自己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住人的事。世上的事往往如此,不论你做得对也罢,错也罢,根本无关紧要。一个人的良心反正不知好歹。要是我有一条黄狗,也象一个人的良心那么个样子,分不清好歹,我便会把它毒死拉倒。一个人的良心占的地方比人的五脏六肺还多,可就是一无可取之处。汤姆·索亚呢,他也是这么个说法。   ------------------ 第三十四章   我们停止了谈话,各自思索起来。后来汤姆说:   “听我说,哈克,我们多傻啊,先前连想也没有想到这一下子。我敢打赌,我知道杰姆在哪里了。”   “不会吧?在哪里呢?”   “在装灰的桶子旁边那间小屋里。你听我说。我们吃中饭的时候,你没有看见一个黑奴带着食物走进去么?”   “看到啦。”   “你看食物是给谁吃的?”   “给一只狗嘛。”   “我原先也这样想。哈,这可不是给一只狗吃的哩。”   “怎么啦?”   “因为其中有西瓜。”   “有这么回事”——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啊,这可真是个怪事。我竟然没有想到狗不吃西瓜。这表明,一个人是会视而不见的。   “是啊,那个黑奴进去的时候把门上的挂锁打开,出来时再锁上。我们吃完饭,站起身来的时候,他从我们叔叔那里取了一把钥匙——我敢打赌,那就是同一把钥匙。西瓜表明了那是一个人,锁表明了那是一个囚犯,而且小小一个农庄对人又和气善良,因而也不会有两个囚犯。那个囚犯便是杰姆。好啊——我们按侦探的那个路子——查清了这回事,这叫我挺高兴的。我是不会按别的路子去查了。现在你来开动开动脑筋,设想出把杰姆给偷将出来的方案来,我呢,也要设想出我的方案来,然后我们从中挑选一个最佳方案。”   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一个脑袋,有多了不起。我要是有汤姆·索亚的脑袋啊,如果要用它作为交换条件,可以换个公爵当当,或者当一个轮船上的大副,马戏班的小丑,或者其它任何玩意儿,那我也决不干。我想啊想的,想搞出一个办法,不过那也只是装装样子罢了。我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好办法该从哪儿来。没多久,汤姆说:   “想好啦?”   “是的,”我说。   “好啊——说说看。”   “我的计划是这样,”我说。“杰姆在不在里面,我们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查出来。然后我们在明晚上便把我的独木舟找出来,再从小岛那边把木筏子弄来。等到哪一天没有月亮,我们在叔叔睡了以后,从他裤袋里把钥匙偷到手,就同杰姆一起坐木筏子朝大河的下游漂去,大白天躲起来,晚上走,就和往常我和杰姆干的那个样。这个方案行不行?”   “行不行?哈,当然啰,能行。就象耗子打架一般,清清楚楚。不过,毛病是简单了,搞不出什么名堂来。一个方案,执行起来不用费任何什么周折,这有什么劲?味道淡得象水。啊,哈克,这样叫人家议论起来,不过象谈到抢劫一家肥皂厂,如此而已。”   我一句话也不说,因为跟我预料的一点也不错。我心里透亮,只要他想出了一个方案,那是肯定挑不出一点儿毛病的。   事情果然如此。他跟我说了他的方案,我马上看出了他的计划,论气势,长处胜过我的计划十五倍,如同我的计划一样能叫杰姆得到自由,而且可能叫我们都把性命赔上。因此我挺满意,并且说我们该说干就干。至于他的计划,在这里,我无需讲出来,因为我很清楚,他不会一成不变。我知道执行时,一路之上,会随机应变。而且一有机会,就会添些漂漂亮亮的新花样。这可是他的一贯作风。   啊,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这就是,汤姆·索亚是全心全意的,是在切切实实想方设法把杰姆给偷出来,不再当奴隶。而正是这一点,叫我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是个有身份的孩子,受过良好的教养,人品又好,家里人也都是人品好。他为人又聪明,不是那种木头脑袋的人。有学问,不是愚笨无知。不是下流胚,而是为人和善。可如今,竟然不顾自己的体面,不顾是非,不顾人情,降低身份干起这档子的事,在众人面前,丢尽自己的脸面,丢尽他一家人的脸。这我实在弄不懂,百思不得其解。这真是荒唐透顶。并且我心里明白,我应该站出来,把这些告诉他,这才算是他的真朋友,让他赶紧到此为止,立刻洗手不干,免得毁了自己。而且我确实在开始对他这么说了,可是他马上叫我闭嘴,还说:   “难道你不知道,我对我自己在干些什么,心里面一清二楚么?我如今正要干些什么,难道我不是肚子里雪亮么?”   “是的。”   “难道我不是说过,要把那个黑奴给偷出来么?”   “是的。”   “那就好了。”   他说的就是这些,我说的也就是这些。这样就用不到再说什么了,因为每当他说要干什么,他总是干什么。不过我委实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甘心搅在这件事里面,所以我只好随它去,不再为此操什么心。要是他非如此干不可,我也无能为力。   我们到家时,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寂静。我们便走到下边放灰桶那儿的小屋去,察看了一番。我们在场院里走了一遍,看看狗会有什么反应。这些狗已经认得了我们,因此就象乡下一般的狗夜间遇见有什么事的时候照例会发出些声响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反应。我们走到了那间小屋,对小屋的正面和两侧都察看了一番。在没有察看过的一侧——那是朝北的一侧——我们发现了一个四方形的窗洞,相当高,只有一块厚实的木板钉在窗洞的中间。我说:   “要找的就正是这个。窗洞的大小刚好能叫杰姆钻出来。   只要我们把木板撬开就行。”   汤姆说:   “这就跟下五子棋一样,未免太简单了,也跟逃学一样容易。我宁愿我们能找到一种路子,能比这个更复杂些的,哈克·芬。”   “那么好,”我说,“把它锯断,就象我前次被害死那一回那么样,行不行?”   “这就多少好一些,”他说,“要来个真正神秘兮兮的,曲曲折折的,并且够味儿的。”他说,“不过我们准保还能找到需得花一倍以上时间的方案。不用心急,让我们再找找看。”   在后边的一侧,在小屋和栅栏的中间,有一个披间,它接着小屋的屋檐,是木板做成的。跟小屋一般长,只是窄窄的——只有六英尺宽。门开在南头,门上了挂锁。汤姆走到煮肥皂的铁壶那儿,四处搜寻,把人家拿来开壶盖的东西拿了来,用它撬开了一只链环。链子随着掉下来。我们随手开了门,走了进去,把门关上,点起一根火柴,发现披间只是靠着小屋搭的,并非连起来的。地上也并没有地板,披间里只放了用坏了的发锈的锄头、铁锹、尖镐和一张坏了的犁。火柴熄了,我们便走了出来,重新把链环安上。门就象刚才一样锁得好好的。汤姆兴高采烈。他说:   “如今我们有办法啦。我们挖个地道让他钻出来。得个把星期时间!”   随后我们往屋子走去,我从后门进——只消拉一下用鹿皮做的门闩绳子就行了,他们门是不锁的——不过这样还不够浪漫,不合汤姆·索亚的胃口。他非要爬那根避雷针上楼才算够味。不过他大致有过三回爬到了半中间,一失手滑了下来。最后一次,还差点儿摔破了脑袋。他寻思,他非得放弃不可了。可是一休息后,就又要再度试一试运气。这一回啊,他终于爬了上去。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就下去到黑奴住的小屋去,拍拍狗,跟那个给杰姆送吃食的黑奴套个近乎——如果里面关的是杰姆的话。那些黑奴刚吃过早饭,要开始到地里去。给杰姆送吃食的那个黑奴呢,他正在把面包、肉等等东西放在一只白铁盆里。别的一些人正走开的时候,屋里送来了钥匙。   这个黑奴的脸看上去是一副脾气好、傻呼呼的样子。他的一头卷发用细绳子扎成一撮一撮的。那是为了避开妖魔作祟。他说,这些天晚上妖魔作祟,害得他好苦。他见到了种种异象,听到了种种怪声怪调,他一生中还从没有被作祟得时间这么久。这些搞得他神魂不定,坐立不安,害得他连平日里该做些什么事也记不得了。汤姆就说:   “这些食物送给谁啊?是喂狗么?”   这个黑奴脸上漾开了笑容,好象一块碎砖扔进了一片泥塘。他说:   “是的,西特少爷。喂一条敢(狗)。你想去看一看么?”   “好的。”   我捅了汤姆一下,轻声对他说:   “你就去啦,天一亮就去?这可不在原来的方案之内啊。”   “不在,是不在——不过在现今的方案之内。”   唉,管它呢,我们一起去了,可心里却老大不以为然。我们一进去,四下里什么也看不见,小屋里太黑了,不过杰姆确确实实在里面,他能看清楚我们。他叫了起来:   “啊,哈克!我的天啊!这不是汤姆少爷么?”   这一切,都跟我预料的那么样,早在我意料之中。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使知道,也办不到,因为那个黑奴冷不防地插嘴说:   “啊,老天!难道他认识你们这两位先生?”   这时我们能对四下里看得相当清楚了。汤姆呢,他定神地看了黑奴一眼,仿佛莫名其妙地说:   “难道有谁认识我们?”   “啊,这个逃跑的黑奴啊。”   “我看他并不认识。不过,究竟是什么叫你脑子里竟会有这么个想法呢?”   “有这么个想法?他不是刚才喊了声,好象认识你们么?”   汤姆仿佛大惑不解似地说:   “啊,这可太稀奇古怪啦。有谁喊啊?什么时候喊的?喊了些什么?”他转身对着我,态度非常地安详镇静。他说,“你听到有谁喊么?”   当然没有什么好说的,答案只有一个。我就说:   “没有啊,我没有听到有谁说话啊。”   随后他就朝杰姆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那神情仿佛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他。他说:   “你喊了么?”   “没有。少爷,”杰姆说。“我没有说什么啊,少爷。”   “一个字也没有?”   “没有,少爷,一个字也没有。”   “你过去见到过我们么?”   “没有,少爷,我不记得曾在哪儿见过你。”   汤姆便转过身来对着那个黑奴,这时他已经有点儿神经错乱的模样了。汤姆厉声地说:   “你倒底是怎么回事啊?你怎么会想得出来,说有人在叫喊啊?”   “唉,少爷,全是妖魔在捣鬼啊,我但愿死了的好,说真格的。他们老是跟我捣淡(蛋),快把我折幕(磨)死了,吓得我魂不附梯(体)。请你别对任何人说,少爷,要不然,西拉斯老爷会狠狠刮我一顿。因为他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我但愿他现今就在这里,——看他有什么好说的!我看啊,我能打赌,这一回他可说不圆啦。不过啊,说来也总是如此,人就是这个样子,人一傻,就傻到底,从来不肯认真看一看,自个儿把事情看个清,人家即使告诉他真相,他也不肯新(信)。”   汤姆给了他一角钱,还说,我们不会对别人说什么。还说,他不妨多买几根绳线,把头发给扎起来。随后他对杰姆看了一眼说:   “我不知道西拉斯姨父会不会把这个黑奴给吊死。要是我抓住了一个忘恩负义逃亡的黑奴,我可不会放掉他,我会吊死他。”这时趁那个黑奴走到门口认一认清那个银币,咬一咬,看是真是假,他就低声对杰姆说:   “别流露出认得我们。要是你晚上听到挖地这类声响,那是我们。我们要恢复你的自由。”   杰姆只能匆匆地抓住了我们的手,紧紧握了握,随后那个黑奴回来了。我们说,只要那个黑奴要我们再来,我们准来。他就说,他要的,特别是最好在夜晚,因为妖魔多半在黑夜里作怪,这时如果能有人作伴,那就好得多了。   ------------------ 第三十五章   这时离吃早饭还有个把钟头,我们就离开了那里,到了林子里去。因为汤姆说,挖地道时最好能有点儿光亮,能看得见,而灯呢,又太亮,怕给我们惹出乱子。我们最好能找到一些烂木头,人们称做“狐火”①的,放在黑洞洞的地方,能发出幽幽的光。我们在林子里找到了一些,堆放在草丛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以一种不大满意的口气说道:   --------   ①诺顿版注:腐烂的木料发出的磷光。   “真该死,这件事嘛,整个儿说来,有多容易就多容易,有多别扭就多别扭。要搞出个曲曲折折的方案,可真是太难啦。又没有一个看守理该毒死的——本来就应该有这么一个看守嘛。甚至连应该下蒙汗药的狗也一只都没有。杰姆呢,也只是铐上了一付一丈长的脚镣,一头拴住了一条腿,一头拴在床腿上,你只须把床往上那么一提,脚镣就往下掉了。再说,西拉斯姨父这人啊,他对谁都一概信任,把钥匙给那个傻呼呼的黑奴,也不派一个人从旁监视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杰姆早就能从窗洞里爬出来,只不过腿上拴了一丈长的铁镣,走不了路。真是糟透了,哈克,这样一类顶顶愚索的安排我从未见过。所有的艰险曲折,一桩桩、一件件都得凭空制造出来。啊,实在无法可想,我们只能凭眼前的材料能做到怎么样就做到怎么样。不过有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必须经过千难万险方能把他搭救出来,这才称得上光荣。可这样的千难万险,原本应该有人有这个责任提供的,如今却一无着落,必须由你从自己的脑袋里编造出来。眼下就拿灯这一件事来看一看吧。面对眼前无情的现实,我们就非得装做那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其实呢,据我看,只要我们高兴,我们原本不妨来个火炬大游行也碍不了事啊。哦,我眼下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一有机会,我们就得找些材料做一把锯子哩。”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不是我们得把杰姆那张床的腿给锯断,好叫脚镣脱下来?”   “哈,你不是说,只要有人把床往上一提,脚镣就能往下掉么?”   “啊,哈克·芬,你这话真是活象你这样的人说的。你遇到一件事,就会象一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那样对待它。难道你从没有念过那些书?——难道没有念过有关屈伦克伯爵,或者卡萨诺伐,或者贝佛努托·契里尼,或者亨利第四这类英雄好汉的书①?有谁听说过曾有人用老娘们的那套办法去救出一个囚犯的?那可不行。凡是赫赫有名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是这么干的,把床腿给锯成两截子,让床照原样放在那里,把锯下的木屑吞下肚去,好叫人家无从找到。在锯过的地方呢,涂上泥和油,好叫眼睛最尖的人也看不出一点儿锯过的痕迹,还以为床腿还是好好的。随后,到了夜晚,你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对准床腿那么一踢,床腿的一截子给踢到了一边,那脚镣就脱落了,就大功告成了。此外不用忙别的什么事,只消把你的绳梯拴在城垛上,顺着它爬下去,然后在城墙里摔坏了腿——因为,你知道吧,那绳梯短了十九英尺——好,你的马,你忠实可靠的亲随正守在那里,他们连忙把你给打捞起来,扶你跨上马鞍,你就飞奔而去,去到你的老家朗格多克或者纳伐尔,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这才叫有声有色哩,哈克,我多么希望小屋下面有个城墙啊。到了逃亡的那个晚上,要是有时间,让我们挖出一个城壕来。”   --------   ①诺顿版注:以上四人都曾试图冒险越狱,或越狱成功,或失败。屈伦克伯爵是菲特烈大帝的重臣;卡萨诺伐为意大利有名的情人;契里尼为著名雕刻家;亨利第四为法国国王。   我说:   “我们要个城壕干什么?我们不是要从小屋下面让他象蛇一般偷偷爬出来么?”   可是他根本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把我啊以及其它的一切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手托住了下巴颏,陷进了沉思。没多久,他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随后又叹起气来。他说:   “不,这个行不通——这样干还没有必要。”   “干什么?”我说。   “啊,把杰姆的腿给锯断。”他说。   “我的老天!”我说,“怎么啦?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干嘛。   你要锯断他的腿,究竟又为的什么呢?”   “嗯,有些顶出名的人物便是这么干的。他们无法挣脱锁链,便干脆把手砍断了逃走。砍断腿相比起来要更好一些。不过我们得把这个放弃掉。拿这回的事来说,还没有这样干的必要。再说,杰姆是个黑奴,对必须这样干的原因也无法懂得。这是在欧洲流行的风俗嘛,所以我们只得放弃。不过有一件事非办不可——他必须有一根绳梯才行。我们不妨把我们的衬衫撕下来,便能不费事地给他搞一根绳梯。我们可以把绳梯藏在馅饼里给他送去。人家多半是这么干的。比这还难吃的馅饼我也吃过。”   “啊,汤姆·索亚,你说到哪里去了啊,”我说,“杰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非得用绳梯不可。看你说的。你倒不如说,对这个你还一窍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绳梯不可,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嘛。”   “你得说一说,他用这个能干些什么啊?”   “干些什么?他不妨把这个藏在褥子底下,不是么?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他就得也是这么干。哈克,你啊,仿佛总不肯按照规矩办事。你总喜欢搞些新花样。就算这个他派不上用处吧,在他逃走以后,这个不还是留在床上,也就成了一个线索么?你以为他们不是都需要线索么?当然,他们都需要。你怎么可以不留下点线索呢?不然的话,岂不是叫人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么,你说是不是啊?这样的事,我可从没有听说过。”   “好吧,”我说,“如果这是规矩,那他就准得有一根绳梯。那就让他有一根吧。因为我并不退回到不按规矩办事的地步,不过嘛,还有一件事呢,汤姆·索亚——要是得把我们的衬衫给撕下来,给杰姆搞一根绳梯,那萨莉姨妈肯定会找我们算帐,这是可以断得定的。依我看,用胡桃树皮做成一挂绳梯,既不用花什么钱,又不用糟塌东西,也一样可以包在馅饼里,藏在草垫子底下,跟布条编的绳梯一个样。至于杰姆,他并没有什么经验,因此他不会在乎究竟是什么一种——”   “哦,别胡说了,哈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缺乏知识的话,我宁愿不则声的——我就会这么做。可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竟然从一根胡桃树皮做的绳梯逃跑的?啊,这简直荒唐透顶。”   “那好吧,汤姆,就照你自己的路子办吧。不过嘛,要是你听从我劝告的话,你会赞成由我从晒衣绳上借条把床单。”   他说这也行。并且这引发了他另一个想法,他说:   “顺便还借一件衬衫吧。”   “要一件衬衫干什么,汤姆?”   “为了让杰姆在上面写日记。”   “记你奶奶的日记——杰姆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符号,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行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并且更快便能把笔做成么?”   “囚犯可没有鹅在地牢周围容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实、最费劲的东西,象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用来做成笔。这就得花好多个星期、好多个月才能锉成笔,因为他们非得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①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哩。”   --------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哈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手边任何一样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了,他逼着我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也没有对他们说明是付的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不过他说,我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需要这个,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这里。他说要是我需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用来杀死看守监狱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因此,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西瓜,却非得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么好处了。   好,我刚才说了,我们在那个早上在等着大伙儿一个个开始干正事了,在场院四周也看不到人影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带进了披间。我呢,站在不远的地方,替他放风。随后他出来了,我们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来说起话来。   “眼下一切都搞得顺顺当当的,除了工具一项。那是容易解决的。”   “工具?”我说道。   “是的。”   “工具,干什么用?”   “怎么啦?挖地道啊。我们总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条道儿来叫他出来,不是么?”   “那儿不是有一些旧的铁镐等等东西,能挖成一个地道么?”我说。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怜一个哭着的娃娃似的。他说:   “哈克·芬,你难道听说过有一个囚犯用铁铣和镐头,以及衣柜里的所有现代工具,用来挖地道逃出来的么?我现在倒要问问你——如果你头脑还有点儿清醒的话——这样一来,他还能怎么轰轰烈烈表演一番,显出他的英雄本色?哈哈,那还不如叫人家借给他一把钥匙,靠这个逃出来算了。什么铁铣、镐头——人家才不会拿这些给一个国王呢。”“那么好吧,”我说,“既然我们不要铁铣和镐头,那我们究竟要些什么呢?”   “要几把小刀。”   “用来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哟!这有多蠢!汤姆。”   “蠢不蠢有什么关系,反正该这么办——这是规矩。此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反正我从没听说过。关于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来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总是坚硬的石头。得用好几个星期又好几个星期的时间哩,硬是没完没了。就拿其中一个囚犯为例吧,那是在马赛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层地牢里的囚犯。他就是这样挖了地道逃出来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时间①?”   --------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受到大仲马影响的又一个例子。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伯爵》中的主人公。   “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中国。这才是好样的。我但愿如今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头。”   “杰姆在中国可不认识什么人啊。”   “那有什么关系?哪一个在中国也没有熟人嘛。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到枝节问题上去。为什么不能紧紧抓住主要的问题不放?”   “好吧——我并不在乎他从哪里出来,反正他是出来了,可杰姆还没有。不过有一点可不能忘了——要杰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来,年纪太大了。他活不了这么久。”   “不,他会活这么久的。挖土质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对吧?”   “那要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西拉斯姨父也许不用多久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下游的消息。他会得知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采取其它类似的行动。因此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可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前途难卜,我建议这么办:我们事实上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在这以后,我们不妨只当是我们已经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随后,一旦有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妥当的办法。”   “好,这话有点道理,”我说,“‘只当是’不费什么劲,‘只当是’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如果这是必要的话,我并不在乎‘只当是’已经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动手以后,我也不会觉得太累人。我这就去,去把两把刀子偷得来。”   “偷三把,”他说。“得用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合规矩,犯忌讳,”我说。“在那个熏肉房后边防雨板下面,有一根长了锈的锯条哩。”   他的脸色有点儿疲倦,鼓不起精神。他说:   “哈克啊,要想教你多学一点东西,可就是白费劲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来——偷三把。”我便按照吩咐办了。   ------------------ 第三十六章   那天晚上,估计大家都熟睡了,我们便顺着避雷针滑了下来,躲进那个披间,把那一堆烂木头狐火取出来,就动手干了起来。我们把墙根底下那根横木的中段前面的东西搬开,清出了四五英尺宽的一块空地。汤姆说,他现在的位置恰好是在杰姆床铺的背后,我们就该在下面挖起来,等到我们一挖通,在小屋里的人谁也不会知道下面有个洞,因为杰姆的被单快要垂到地上了,你得把被单提起来仔细地看,才能看到地洞。因此我们便挖了又挖,用的是小刀,一直挖到了半夜。到那个时辰,我们累得要死,两手也起了泡,可是还见不到有什么进步。最后,我说:   “这可不是要三十七年完工的活。这是要三十八年完工的活,汤姆。”   他没有说话。不过他叹了一口气,没多久,便停挖了。隔了一会儿,我知道这是他在思索了,他才说:   “这样不行,哈克,这样行不通。要是我们是囚犯,那就行得通。因为我们要干多少年便有多少年,用不到着急。每天,趁着监狱看守换班的当儿,只能有几分钟的时间挖掘,因此我们的手也不会起泡,我们就可以一直挖下去,一年又一年地挖得好,挖得又合乎规矩。不过如今我们可拖不得,得赶紧,我们没有时间好浪费的了。要是我们再这么干一个晚上,我们就得歇上一个星期,手上的伤才能养好——不然的话,我们的手连这把小刀也都不敢碰一碰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汤姆?”   “我来告诉你吧。这当然是不对的,也不道德,我也不喜欢靠了这个逃出去——不过如今也只有一条路了。我们只能用镐头挖,把他给弄出去,‘只当是’用小刀挖的。”“你这才象句话!”我说。“你的脑瓜子水平越来越高啦,汤姆·索亚。”我这么说。“镐头才能解决问题嘛,合乎道德也罢,不合乎道德也罢。对我来说,我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呢。我偷一个黑奴,或者偷一只西瓜,或者主日学校的一本书,我并不操心该怎样偷,反正偷就是了。我要的是我的黑奴,或者要的是我的西瓜,或者我的主日学校的书。如果镐头是最容易弄到手的东西,我便用它来挖那个黑奴,或者那只西瓜,或者那本主日学校的书。至于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怎么个看法,我才不管呢。”   “嗯,”他说,“拿这样一件事情来说,镐头和‘只当是’是情有可原。要不是这样,我就不会赞成,也不会站在一旁,眼看规矩遭到破坏——因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个人如果有知识,有识别的能力,就不会干错事。拿你来说,你靠了镐头,把杰姆挖掘出去,又并没有‘只当是’什么的,那行,因为你不知道识别嘛。可是如果是我,那就不行了,因为我有识别的能力嘛。给我一把小刀。”   他有他自己那一把,可是我还是把我的小刀递给了他。他把小刀往地上一摔,并且说:   “给我一把小刀。”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我在当时便思索起来了。我在那堆破烂的农具里翻了一下,找到一把尖嘴镐,递给了他。他接过去了,干起来了,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就是这么特特别别。一脑子原则。   我找到了一把铁锹。我们两个就你一镐,他一锹地干了起来。有时把工具倒一下,活儿干得飞快。我们使劲干了半个钟头左右,这是我们能使劲使到最高限度了,不过挖的地方倒也挖得有了个洞的模样。我上楼以后,朝窗外一望,只见汤姆拼命抱住避雷针往上爬,可是怎么也爬不上来。他的双手尽是泡。后来他说:   “不行啊,爬不上啊。你看我该怎么办才好?你想不到别的法子么?”   “有法子,”我说,“不过依我看,怕不合规矩。走楼梯上来嘛,‘只当是’爬避雷针上来的。”   他就这么上来了。   第二天,汤姆在屋里偷了一只调羹和一座铜烛台,为了给杰姆做笔用的。还偷了六支蜡烛。我呢,在黑奴小屋四周转,等待机会,偷了三只洋铁盘子。汤姆说这些还不够用的。不过我说,杰姆摔出来的盘子不会有谁看见,因为盘子落到窗洞下面野茴香和曼陀罗草丛里,——我们可以捡回来,他可以再使。这样,汤姆认为满意了。随后他说:   “眼下该研究的问题是怎样能把东西送到杰姆手里。”   “洞一挖通,”我说,“就把东西往洞里送。”   他表现出不屑一听的架势,还说,可有谁曾听到过这样的馊主意。接下来,他自个儿思索开来了。后来他说,他想出了两三条路子,不过暂且还不忙决定哪一种好。他说,还得先通知杰姆一下。   当天晚上,我们在十点钟以后,顺着避雷针滑了下去。还顺手偷了一支蜡烛。我们在窗洞口一听,只听得杰姆在打呼噜,我们就一抬手把蜡烛扔了进去。可是这并没有弄醒杰姆。随后我们抡起镐头和铁铣猛干了起来,大约两个半钟点以后,大功便告成了。我们爬到了杰姆的床底下,这样进了小屋。摸了半天,才摸到了蜡烛,点了起来。我们在杰姆边上站了一会儿,见到他那样子还挺健旺。随后我们轻轻地、慢慢地把他推醒了。他见到我们,高兴得快要哭出来,叫我们乖乖、宝贝等等他能叫出来的种种亲热的称呼。他还要我们找一只凿子,把腿上的镣铐给打开,并且不要耽误时间,马上逃出去。不过汤姆对他说了为什么这样不合乎规矩。汤姆还坐了下来,详详细细讲了我们的计划的方方面面。还说明,万一情况有变,我们会怎样立时立刻对计划进行改动,完全不用害怕,因为准会想尽办法,确保他逃出去。杰姆便说这样很好。我们就坐在那里,谈了一阵过去的事,汤姆也提出了一些问题询问他。后来杰姆说,西拉斯姨父每隔一两天来一回,跟他一起作祷告,萨莉阿姨也来看他过得是不是舒服,吃得饱不饱,两人都和善得无以复加。汤姆说:   “现今我知道该怎样安排了。我们要通过他们把有些东西送给你。”   我说,“这样可使不得,这种办法可是最笨不过的办法。”不过我的话他只当耳边风,还是他干他的。一旦主意已定,他就是按他的老路子办。   所以他就对杰姆说了我们准备怎样通过给他送吃食的黑奴纳特,把绳梯馅饼等等东西偷偷送进来,要他随时注意,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他打开这些东西时,别叫纳特看见。我们还打算把一些小玩意儿塞进西拉斯姨夫的口袋里,他务必把这些东西偷到手。我们还打算一有机会,把一些东西拴在萨莉阿姨的围裙带子上,或者放进围裙口袋里,还会设法告诉他,那是些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他还对杰姆说,该怎样在他的衬衫上,蘸着他自己的血写下日记,如此等等。他对他讲的这么多种种的事,杰姆多半听了莫名其妙,不过他承认,我们是白种人,懂得的比他多,因此他也就满意了。还说他一定一一按汤姆的话去做。   杰姆有的是玉米轴烟斗和烟叶子,因此我们在那里快快活活地聊了一阵,随后从洞中爬了出来,回屋里睡觉。两只手呢,磨破了好几处,乍一看,仿佛被什么东西啃过似的。汤姆兴高采烈,说这是他平生最开心也最用脑筋的一段时光。还说,只要他能想出个法子,我们便能一辈子干到老死,让儿辈把杰姆搭救出去。因为按照他的想法,杰姆会越来越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也就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他说,这么一来,便可一拖拖到八十年,从而成为历史上的最高纪录。他还说,这能叫我们这些有关的人一律都成为赫赫有名的人物。   到早上,我们走出去,到了木材垛那边,把那座黄铜烛台砍成几小截,汤姆把这一些和一把锡镴调羹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后我们到了黑奴的小屋,由我把纳特的注意力引开,汤姆把一小截烛台塞在给杰姆送饭的锅里一块玉米饼中间。我们和纳特一块儿去小屋,看这办法灵不灵。果然这办法灵得很哩。杰姆一口咬下去,烛台几乎把他的牙给崩飞啦,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灵的办法了。汤姆就是这么说的。杰姆呢,他装做若无其事,仿佛只是吃到了一粒小石子之类的东西。你知道的,吃面包时往往难免会吃到小粒石子。不过,在这以后,杰姆吃东西时,总是先用叉子戳个三四处再吃。   我们正在不明不暗的披间里站着,忽然有几条狗在杰姆床底下钻了出来,并且越聚越多,后来一共有十一只之多,挤得连呼吸的余地都快没有了。天呀,我们忘了把披间的门关上了。黑奴纳特呢,只听得叫了一声“妖魔”,便昏倒在地,倒在狗群里,开始呻吟,仿佛快死的一般。汤姆砰地推开了门,把给杰姆的肉往门外扔了一块出去,狗纷纷去抢,汤姆紧跟着出去,一会儿就回来,把门关上。我知道披间的门他也关上啦。随后他又去对付那个黑奴,好言安慰他,亲热地拍拍他,还问他是不是他自以为又看到了什么。他站起身来,朝四下里眨了眨眼睛说:   “西特少爷,你一定会说我是个傻瓜。不过,如果我不相信自己确实见到了一百万只狗,或是魔鬼,或是别的什么,那就叫我当场使(死)在这儿。我确实看到了的,千真万缺(确)。西特少爷,我觉着他们——觉着他们在我眼前,他们扑到了我身上。该死的东西,我要是有一回能抓住这些妖魔中的一个那才好呢——哪怕只抓住一回——那就好啦。不过,顶好还是它们别来缠住我,那就好啦。”   汤姆说:   “好吧,我来跟你讲讲我是怎么看的吧。是什么原因叫他们在逃亡的黑奴吃早点的时候到这儿来的呢?这是因为他们饿了,这就是原因所在。只要你能给他们做一个妖魔馅饼就行了。你该做的就是这个。”   “可是天啊,西特少爷,叫我怎样做一个妖魔馅饼呢?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啊。我过去连听也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东西啊。”   “那好吧,我来替你做。”   “真的么,我的好少爷——你肯?我要巴(趴)到地上给你磕头!”   “好吧,看在你的面上,我来做。你对我们这么好,还带我们来看这个逃跑的黑奴。不过你得非常小心才好。我们过来时,你就该转过身子去。不管我们把什么东西放到锅子里去,你看见了也不许跟人家说。杰姆打开锅子的时候,你也不准看——看了怕会出什么事,这在我也说不准。顶顶要紧的是,你别去碰那些妖魔鬼怪的东西。”   “我哪敢逢(碰),西特少爷?看你说的。我连手指也不敢逢(碰)一逢(碰)。就是给我一百万亿块大洋,我也不会逢(碰)一逢(碰)哩。”   ------------------ 第三十七章   这样就把一切安排好了。我们便走了出来,到了场院里的垃圾堆那里。这家人的旧皮靴啊、烂布头啊、碎瓶子啊、旧白铁什物啊这类破烂都扔在那儿。我们翻捡了一阵,找到了一只白铁做的旧洗碗盆,把盆子上的洞洞尽可能堵好,用来烘饼子。我们下到地窖里去,偷偷装了一盆面粉,随后去吃早点,又找到了几只小钉子。汤姆说,这些钉子,囚徒可以用来在地牢墙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愁苦。他把一只小钉放到了搭在椅子上的萨莉阿姨围裙口袋里。另一个塞在柜子上搁着的西拉斯姨父的帽箍里。这是因为我们听到孩子们说,说他们的爸爸妈妈今早上要去到逃亡黑奴那间屋去。随后我们去吃早饭。汤姆又把一只调羹放到西拉斯姨夫的上衣口袋里。萨莉姨妈还没有到,我们只得等一会儿。   她一来,便气呼呼的,脸涨得通红,一肚子火,几乎连做感恩祷告都等不及似的。随后她一只手端起咖啡壶哗哗地给大家倒咖啡,一只手用套在手指上的顶针给身边最近的一个孩子脑袋上一个爆栗,一边说:   “我上天入地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你那另一件衬衫怎么一回事啦?”   我的心往下一沉,沉到了五脏六肺的底下去了。一块掰下的玉米饼皮刚进我的喉咙,可在半路上一声咳嗽,啪地喷了出来,刚巧打中了对面一个孩子的眼睛,疼得他弓起身子象条鱼虫,疼得他哇地一声大叫。这一声啊,可比得上印地安人打仗时的吼叫声。汤姆的脸色马上发青,大约有十五秒钟这么久,情势可称非常严重。这时候啊,我恨不得有个地缝好钻。不过在这以后,一切重归于平静——刚才是事出突然,害得我们吓得慌了神。西拉斯姨父说:   “这太过于离奇啦,我委实弄不懂。我记得清清楚楚,明明是我脱了下来,因为——”   “因为你身上只穿了一件。听听这个人说的什么话!我知道你脱了下来,知道得比你那个晕晕沉沉的脑袋还清楚些。因为昨天还在晾衣绳上——我亲眼看到的。可是却不见啦——说长道短,一句话,便是这回事。现在你只好换那件法兰绒红衬衫,等我有工夫再给你做一件新的。等做好的话,那就是两年当中给你做的第三件了。为了你穿的衬衫,就得有人忙个不停。你这些衬衫是怎么穿的,我实在弄不懂。这么大年纪,你也该学着点管管好了吧。”   “这我懂,萨莉,我何尝不注意。不过这不能光怪我嘛。你知道,除了穿在身上的以外,我既见不到,也管不着嘛。再说,就是从我身上脱下来的,我看我也从没有丢掉过啊。”“好吧,西拉斯,要是你没有丢过,那就不是你的过错了——依我看,你要是存心丢的话,你是会丢的。再说,丢的也不光是衬衫啊。还有一把调羹不见了,而且还不只是这个。原本是十把,如今却只有九把。我看,是牛犊子搞走了衬衫,不过牛犊子可决不会搞走调羹啊,这是断得定的。”   “啊,还丢了什么,萨莉?”   “六根蜡烛不见啦——这是怎么回事。耗子能叼走蜡烛,我看是耗子叼走的。我一直奇怪,它们怎么没有把这儿全家都给叼走,——凭了你那套习性,说什么要把耗子洞全都堵死,可就是光说不做。耗子也实在蠢,要不,耗子真会在你头发窝里睡觉了。西拉斯——而你也不会发觉。不过嘛,总不能怪耗子叼走了调羹吧,这我有数。”   “啊,萨莉,是我有错,这我承认。我疏忽大意了。不过我明天准会把洞给堵死。”   “哦,我看不用急,明年还来得及嘛,玛蒂尔达安吉里娜·阿拉明达·费尔贝斯!”   顶针叭地一敲,那个女孩赶紧把爪子从糖盆子缩了回去。   正在这时,黑女奴走上了回廊说:   “太太,一条床单不见了。”   “一条床单不见了?啊,老天啊!”   “我今天就去把耗子洞给堵死。”西拉斯姨父说,一脸愁苦相。   “哦,给我闭嘴!——难道你以为是耗子叼走床单,丢到哪里了,莉兹?”   “天啊,我实在不知道,萨莉太太。昨天还挂在晒衣绳子上,可就是不见了,已经不在那儿啦。”   “我看是到了世界末日啦。我一生当中,从没见过这样的日子。一件衬衫,一条床单,还有一把调羹,还有六根蜡——”   “太太,”来了一个年轻的黑白混血儿丫头,“一只铜烛台不见了。”   “你们这些娘儿们,给我滚,要不,我可要骂你们一顿啦。”   她正在火头上。我想找个空子,偷偷出去,到林子里一钻,等风头过去。她却一直在发作个不停,光她一个人几乎闹翻了天,大伙儿一个个缩头缩脑,不则一声。后来,西拉斯姨父,那样子傻呼呼的,从自己口袋里东摸摸、西摸摸,摸出了一把调羹。她马上停住了,嘴巴张得大大的,举起了双手。我呢,恨不得往地缝里钻。不过,没多久就好了,因为她说:   “不出我的所料。啊,调羹一直在你的口袋里,这样说来,别的一些东西也在你手里吧。调羹怎么会到了你的口袋里呢?”   “我确实不知道啊,萨莉,”他带着道歉的口气说。“不然的话,我早就会说了。早饭以前,我正在研读新约第十七章①。我想我是无意之中放了进去,还以为放的是新约呢。肯定是这样,因为新约不在这里。不过我倒要去看一下,看新约在不在我原来放的地方。我知道我并没有把调羹放进口袋里。这样会表明,我把新约放在了原处,拿起了调羹,随后——”“哦,天啊,让人家清静一下吧!出去!你们这些讨厌鬼,连大带小,都给我出去,在我静下心来以前,别来打搅我。”   --------   ①诺顿版注:《新约·使徒行传》写书中的赛拉斯被罗马长官“下在监牢里”,马克·吐温意在讥刺本书中的赛拉斯把黑奴关了起来。《文库》本注:马克·吐温认为《使徒行传》谴责奴隶制。   我听到了她说的话。要是她这是自言自语,我也能听得清,更何况这是说出了口的了。我便站了起来,听从了她的话。即便我是个死人吧,我也会这么干的。我们穿过起居间的时候,老人他拿起了帽子,小钉子便掉到了地板上。他只是捡了起来,放在了壁炉架上,没有则声,便走了出去。汤姆亲眼看到了他这些动作,想起了调羹的事,便说:“啊,通过他送东西是不行了,他靠不住。”随后又说,“不过嘛,他那调羹无意之中帮了我们的忙。所以我们也要在无意之中帮他一回忙——堵住那些耗子洞。”   在地窖里,耗子洞可真不少啊,我们花了整整一个钟头才堵完。不过我们堵得严严实实,堵得又好,又整齐。随后我们听到梯子上有声音在下来,便把我们的蜡烛吹熄了,躲了起来。这时老人下来了,一手举起了一支蜡烛,另一只手里拿着堵耗子洞的东西,那神情有点儿心不在焉的模样,就跟一年前一个样。他呆呆地查看了一个耗子洞,又呆呆地查看另一个耗子洞,又查看另一个,后来把一个个都查看遍了。随后他站在那里,有五分钟之久,一边掰掉了蜡烛滴下的烛油,一边在思索。随后他慢吞吞地、仿佛在睡梦中似地走上梯子,一边在说:   “啊,天啊,我可记不得曾在什么时候堵过了。如今我能跟她表明,那耗子的事可怪不得我。不过算了——随它去吧。   我看啊,说了也不管什么用。”   这样,他就自言自语上了梯子,我们也就走开了。他可是个老好人啊。他从来如此。   汤姆为了再找一把调羹,可费了不少事。不过他说,我们非得找把调羹,便开动了脑筋。等他一想出了办法,他就把我们该怎么办的路子对我说了。随后我们在放调羹的篮子边上等着,等到萨莉阿姨走过来。汤姆走过去数数调羹,随后把调羹放在一边,我呢,乘机偷偷地拿了一把,放在袖口里。汤姆说:   “啊,萨莉阿姨,只有九把啊。”   她说:   “玩你的去吧,别打搅我,我有数,我亲自数了的。”   “嗯,我数了两遍了,阿姨,我数来数去只有九把。”   她那神气显得很不耐烦。不过,她当然走过来又重数了一遍。谁都会这么做嘛。   “我向老天爷声明,只有九把啦”她说。“啊,天啊,——倒底是怎么回事啊,——是瘟神拿走啦。让我再点一遍。”   我把我刚拿走的一把偷偷放了回去。她点完以后说道:“这些破烂货,尽捣蛋,滚它的,如今明明是十把啊。”她显得又气又烦恼。不过汤姆说:   “啊,阿姨,我看不是十把。”   “你这糊涂虫,你刚才不是看着我数的么?”   “我知道,不过——”   “好吧,我再数一遍。”   我又偷掉了一把。结果是九把,跟刚才的一回一个样。啊,这一下她可真火了——简直浑身直抖。她气痛了。不过她还是数了又数,数得头昏眼花,甚至把那只篮子也数作一把调羹,数来数去,有三回数对了,另外三回却又数得不对了。随后她伸手抓起那只篮子,往屋子对面一扔,正好扔在那只猫身上,打得它魂飞魄散。她叫我们走开去,让她安静一会儿。要是从现在这一刻到吃饭这段时间里,我们敢来打搅她,她要剥我们的皮。这样,我们就得了那把作怪的调羹,趁她给我们发出开路的命令时,把调羹放进了她围裙口袋里。杰姆也就在中午以前得了调羹,还连同那只小钉。这一次的事叫我们非常满意。汤姆认为再花一倍的麻烦也值得,因为他说,如今啊,她为了自己保命起见,从此再也不会数调羹啦。即使再数吧,她也不会相信自己是数对了。往后三天里,她还会再数,数得自己晕头转向,从此便不会再数了。谁要是叫她再数调羹,那她非要跟这人拼命不可。   所以我们就在那天夜里,把床单放回晒衣绳子上,另外在衣柜里偷了一条,就这样放放偷偷,有好几天之久。到后来,她也弄不清自己究竟有几条床单,还说反正她也不操这份心了,也不想为了这个白费劲啦。为了多活几天,也不愿再数啦,不然的话,她宁愿死了拉倒。   这样,我们如今就太平无事啦。衬衫啊,床单啊,调羹啊,还有蜡烛啊什么的,靠了牛犊子、耗子和点数目的一笔胡涂账,就这样全都混过去了。至于蜡烛台,那无关紧要,慢慢也会混过去的。   不过馅饼的事倒是个难题。为了馅饼,我们可受累无穷。我们在下边老远的树林子里做好了,随后在那里烘焙,最后终算做成了,并且叫人非常满意。不过,并非一日之功就能做成的。我们用了满满三面盆面粉才做成的,并且烤得我们伤痕累累,眼睛几乎给浓烟熏瞎。因为,你知道,我们要用的只是那张酥皮,可是这酥皮总是撑不起来,老是往下陷。不过,后来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把绳梯放在馅饼里一块儿烘。于是在第二天晚上,我们到了杰姆的屋里,把床单全撕成一小条一小条,搓在一起,远在天亮前就搞出了一根美美的绳索,用来绞死一个人也行。我们“只当是”花了九个月时间才做成了的。   在上午,我们把这个带到了下边的树林子里,不过馅饼包不住这绳索。既然是用整整一张床单做的,绳索就够四十个馅饼用的,如果我们真要做那么多的话。此外还有大量剩余的,可以用来做汤、做香肠或者别的你爱吃的东西都成。总之足够一顿筵席用的了。   不过我们并不需要这些。我们所需要的,就光只是放在馅饼里的,所以我们把多余的都扔掉了。我们并没有在洗衣盆里烘饼,深怕盆的焊锡见火会化。西拉斯姨父有一把珍贵的铜暖炉,是他珍爱之物,因为这有木头长把子的炉,是他的一个祖先随着征服者威廉坐“五月花”之类早先的船只从英格兰带来的,他一直把它和其它珍贵的古物藏在顶楼上。珍藏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有什么价值,它们并无什么价值,但却是因为这些是古董。我们把它偷偷弄了出来,带到下边的树林子里。烘开头几次馅饼时失败了,因为我们开头不得法,不过最后还是成功了。我们先把炉底和炉边铺了一层生面团,把炉子放在煤火上,再放上一团布索子在里面,上面加一层面团,把它罩住,盖上炉盖子,上面放一层滚烫的煤炭。我们站在五英尺之外,握着长长的木把子,既凉快,又舒服。十五分钟以后,馅饼就成了,看起来也叫人挺舒服。不过嘛,吃这个馅饼的人得带好几桶牙签才行,因为要不是馅饼会把他的牙缝塞得结结实实,那就是说我是在胡说八道了。再说,一吃以后,准会叫他肚子疼得止不住。   我们把魔法般的馅饼放进杰姆的锅里时,纳特并没有看一眼。我们又把三只白铁盘子放在锅底上饭食下面。这样,这一切杰姆都拿到了手。当只剩他一个大的时候,他立刻把馅饼掰开了,把绳梯塞在草垫子里。还在洋铁皮盘子底上划了一些记号,随后从窗洞里扔了出去。   ------------------ 第三十八章   做笔可是苦不堪言的活儿。做锯子也一样。杰姆说,刻字的活儿,那就是苦上加苦了。这是指囚犯需得刻在墙上的字。不过我们非得有这样的字不可。汤姆说,我们非有不可。一个国事犯不留下字,不留下他的纹章,那是闻所未闻的。“看看珍妮·格雷夫人吧;”他说,“看看基尔福特·杜特雷吧;看看老诺森伯兰吧①!啊,哈克,就算这是挺难办的事吧,——你又有什么办法?——你能绕过它么?杰姆非得留下字和纹章。非留不可。”   --------   ①诺顿版注:珍妮·格雷夫人(1537—1554)自称有权继承英国王位,因此和她的丈夫基尔福特·杜特雷,及其父诺瑟伯雷公爵同囚伦敦塔中,后均被斩首。   ②纹章这个词组,其中第一个词可作“上衣”解释,杰姆只懂这个词义,故误解了。   杰姆说:   “啊,汤姆少爷,我可没有上衣②啊。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你的这件旧衬衫。你知道,我得在上面写下日记。”   “哦,杰姆,那是你不懂,一个纹章可大不一样。”“啊,”我说,“反正杰姆说的是对的。他说他没有纹章,因为他就是没有嘛。”   “我看,这一点我还知道吧,”汤姆说,“不过,你不妨打赌,在他从这里出去以前,他会有一个纹章的——因为他要堂堂正正地出去,决不能在有关他事迹的记录上留下污点。”   这样,我和杰姆各自用碎砖头磨笔,杰姆磨的是一截铜烛台,我磨的是调羹。这时,汤姆就为了纹章在开动脑筋。后来他说,他已想出了好多图样,不知道挑中哪一个,不过其中有一个他可能选中,他说:   “在这盾形纹章的右侧下方,画一道金黄斜带,在紫色中带之上,刻一个斜形十字,再加上一条扬着脑袋蹲着的小狗,当做通常的标记。狗的脚下是一条城垛形的链子代表奴役。在盾的上部成波纹的图案中是一个绿色山形符号。在天蓝底色上有三条瓦棱形的线。纹章中心稍下的脐点左高右低,下面是一道锯齿形饰纹。顶部是一个浑身漆黑的逃跑的黑奴。在左横格上,是他肩扛着的行李卷儿。横线下是两根朱红支柱,它们代表你和我①。纹章的箴言是Maggiorefrettaminoreatto。这是我在一本书上找到的——意思是‘欲速则不达’。”   --------   ①诺顿版注:一般盾形纹章分为上部、中横带和底部。汤姆的设计更复杂些,有许多横线,六种颜色,又有狗和黑奴。   “我的老天爷,”我说,“那么其余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现在顾不上这个,”他说,“别人越狱,都得拼命地干,我们也得拼命地干。”   “那好吧,”我说,“你多少得说一些嘛。中带是什么?”   “中带是——中带是——你不必知道中带是什么。等到他画的时候,我会教给他的。”   “去你的,汤姆,”我说,“我看你讲一讲也可以嘛。什么是左横①带啊?”   --------   ①黑恩详注本注:左横带在贵族纹章中暗指有私生子女。“所有的贵族都有”,是作者对贵族的讥刺。   “哦,我也不知道。反正他非有不可。凡是贵族都有嘛。”   汤姆就是这么个章法。要是他认为不必向你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委,那他就怎么也不会解释。你哪怕钉着他问上一个星期也没有用。   他已经把纹章的事都定下了,所以如今便开始要把其余的事干完。那就是设计好一句伤感的题词——他说,杰姆非得留下一句,人家全都如此嘛。他定下了不少的留言,都写在一张纸上。他逐个念道:   1.一颗被幽囚的心在这里破碎了。   2.一个不幸的囚犯,遭到了人世和朋友们的背弃,熬过了他悲苦的一生。   3.这里是一颗孤单的心破碎了,一颗困乏的心终于得到了安息,在三十七个年头单身囚禁以后。   4.在这里,一个无家室、无亲友的高贵的陌生人,经过三十七年辛酸的幽囚终于死去了。他原本是路易十四的私生子。①   --------   ①黑恩详注本注:一说,大仲马笔下的铁面人是路易十四的私丝子。   汤姆在念的时候,声音在颤抖。差点儿要哭起来。他念过以后,杰姆刻在墙上。每句都好得很嘛。杰姆说,要他用一根钉子把这么多的玩意儿刻在圆木上,得用一年的工夫才行。再说他又并不会写字母啊。汤姆说,他可以替他画个底子,杰姆不用干别的,只消照着描画就是了。随后他接着说?   “想起来,这木头可不行。地牢里不会有木头的墙嘛。我们得刻在石头上才行。我们得弄一块石头来。”   杰姆说石头比木头更糟。他说在石头上刻字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行,那他就不用想出去啦。不过汤姆说,他会叫我帮他把这事做好的。随后他看了一下我和杰姆磨笔磨得怎样了。这实在是又累又苦又慢的活儿,我的两只手,泡一直没有消过,看情况,简直难有什么进展。所以汤姆说:   “好,我有办法了。为了刻纹章和刻伤感的遗言,我们得弄一块石头来,这样,我们可以利用这块石头来个一举两得。锯木厂那儿有一块又大又棒的磨刀石,我们可以去把它偷来,在上面刻东西,另一方面又可以在上面磨笔和锯子。”   这个主意不能说是糟主意,只是要搬动磨刀石,那可是够糟的了。但是我们还是决定要干。天还没有到午夜,我们就出发往锯木厂去,留下杰姆干他那份活儿。我们偷出磨刀石,开始住家滚,可是这活儿多艰难啊,有的时候,尽管我们使出了全身的劲,还是阻止不住磨刀石往后滚,差点儿把我们给压扁了。汤姆说,在推到家以前,我们两人中,看来有一个准定会吃它的亏哩。我们滚了一半的路,就筋疲力竭,出的汗简直能把我们淹死。我们眼看不行了,便去把杰姆给找来。他就把床一提,从床脚下脱出了脚镣,把脚镣一圈又一圈地套在脖子上。随后我们从洞口爬了出来,到了下面。杰姆和我把磨刀石一推,毫不费力,就叫它滚动着往前①。汤姆呢,他在场督导。他督导起来,就我所知,能胜过任何一个孩子。不论什么事,都能十分来得。   --------   ①诺顿版注:在这些结尾的几章中,一再进行的恶作剧,看来是对杰姆的一种残酷的行为。另一方面,诚如前面所提到的,这些也是在彼此相知的孩子们中间干的滑稽可笑的事,有人如果要躲掉,也是不难做到的。作者在这里用的是喜剧性的夸张笔法,这在当时边疆地区也是习以为常的。不过在这里也表现了作者对人性理解得非常透彻。   我们挖的洞,本来已经够大的了。不过要把磨刀石给滚进去,就不够大了。杰姆举起了铲子挖起来,一会儿就挖大了,能容磨刀石滚过。随后汤姆用钉子把那些东西画在磨刀石上,让杰姆照着干起来,用钉子当钻凿,用从披间废料堆里捡到的一只铁螺栓当鎯头刻。还叮嘱他干到蜡烛熄灭为止,就可以上床睡了,临了得把磨刀石藏在床垫下面,人就睡在上面。随后我们帮着把杰姆的脚镣放回床腿上。我们自己也准备睡觉去了。不过汤姆又动起了什么念头。他说:   “你这里有蜘蛛么,杰姆?”   “没有,汤姆少爷,我这尔(儿)没有,谢天谢地。”   “那好,我们给你弄一些来。”   “多谢你啦,老弟,我可是一个也不要。我拍(怕)蜘蛛。我还不如要响尾蛇,也不要蜘蛛。”   汤姆想了一两分钟,随后说:   “这是个好主意。依我看,人家也干过的,必须干过,因为这符合理性。是啊,这是个出色的主意。你养在哪里呢?”   “养什么啊,汤姆少爷?”   “怎么啦,一条响尾蛇啊。”   “天啊,汤姆少爷。要是这里来了一条响尾蛇,我就立刻把脑袋往圆木墙上撞去,我会这么干的。”   “啊,杰姆,隔不多久,你就不会害怕它了。你能驯服它嘛。”   “驯服它!”   “是啊——容易得很嘛。动物嘛,只要对它和善,对它亲热,它总是感恩的。凡是对它亲热的,它是不会想到要加害于他的。任何一本书上都会把这层道理告诉你的。你不妨试一试——我要求你的,不过如此而已。只要试它个两三天就行了。啊,不用多久,你就能养熟了,它就会爱上你了,就会跟你一起睡了,会一时一刻也离不得你了,会让你把它在你脖上围成一圈又一圈,还能把它的脑袋伸进你的嘴巴里哩。”   “求求你,汤姆少爷——别这么说!我可收(受)不了啊。它会让我把它的头塞进我的嘴巴里——作为对我的情意,是么?我敢说,它就是等上一辈子,我也不会这么请它。再说,我根本不愿意它跟我睡啊。”   “杰姆,别这么傻嘛。一个囚犯嘛,就得有个不会说话的心爱的宠物。要是说过去还没有人养过响尾蛇,那你就是破天荒第一个,能在其它的方法以外,用这样的方法搭救自己的人,那就更加光荣啦。”   “啊,汤姆少爷,我可不要这样的光用(荣)啊。蛇一进来,就会把杰姆的下巴给咬掉,那还说什么光用(荣)?不,我不愿意这么干。”   “真该死,你试一试不行么?我只是要你试一试嘛——要是试得不灵,你就不用养下去嘛。”   “不过嘛,我刚一试养它的当儿,蛇就咬我一口,那我不就遭养(殃)了么?汤姆少爷,不论什么事,只要不是不合情理的,全都愿干。不过,如果你和哈克把一条响尾蛇弄到这里来,我便利克(离开)这里,这是一定的。”   “那好吧,那就算了吧,那就算了吧,要是你这么死心眼儿的话。我们可以给你弄几条花蛇来,你可以在蛇尾巴上绑上几个扣子,只当是响尾蛇,我看这该行了吧。”   “这样的蛇我深受得了,汤姆少爷。不过我跟你说,要是说没有这些玩意儿,我就会活不下去的话,那才是怪事一桩呢。做一个囚犯,麻烦事、灾祸事可真不少啊。”   “嗯,按照规矩,总是如此这般的嘛。你这里有耗子么?”   “没有。我没有见到过一只耗子。”   “好吧,我们给你弄几只耗子来。”   “怎么啦,汤姆少爷,我根本不需要耗子啊。这些东西最讨厌。你想睡觉,它就在你身边转来转去,咬你的脚,我见到的都是这样。不,要是非有不可的话,我宁要花蛇,也不要耗子。耗子对我一点儿涌(用)处也没有。”   “不过杰姆,你总得有耗子啊——人家都有嘛。凡是囚犯,没有耗子,那是没有的。过去没有这样的先例。人家就驯养耗子,对耗子亲亲热热的,教耗子各种各样的把戏。耗子变得象苍蝇那样随和。不过你需得为它们奏起音乐来。你有什么乐器能奏乐么?”   “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粗木梳子,一张纸和一只口拨近(琴)①。不过依我看,这口拨近(琴)嘛,它们是看不中的啰。”   --------   ①一种简单的乐器,奏时用嘴咬住琴身,用手指弹拨铁簧发声。   “不,它们会看中的。它们并不在乎是哪一种的音乐。对一只耗子来错了。凡是动物,都是爱好音乐的——在牢房里,它们爱音乐爱得入了迷。尤其爱悲怆的音乐,而口拨琴呢,除了这个,别的音乐它也奏不出来。耗子对这个兴趣挺大,它们便喜欢出来看一看你究竟是怎么了。是啊,你是一切好好的啦,你给一切安排得妥妥贴贴的嘛。在夜晚,你想要上床去了。而在你睡以前,以及一清早,你想玩玩你的口拨琴。奏一曲《最后一个连环断了》——这曲子挺能打动耗子的心,比什么都奏效更快。你只消奏它个两分钟左右,你就会见到耗子啦、蛇啦、蜘蛛啦、还有其它等等的,都会开始为你发起愁来,会走拢来。它们简直全都围拢着你,快快活活地玩上一阵子。?   “是的,汤姆少爷,我看它们是会这样的。不过,杰姆怎么样呢?我要是能懂得其中的笃里(道理)才怪呢。不过如果必要的话,我会干的。依我看,我得设法叫这些动物开开新新(心心)的免得在屋子里惹事生非。”   汤姆等了一下,想了一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事要解决。   没多久,他便说:   “哦——有一件事我可忘了。你能不能在这里种一株花,你看呢?”   “我不知道,不过也许能吧,汤姆少爷。不过这尔(儿)挺黑的。再说,我养花也没有什么用,见了叫人家刺眼,会惹出麻饭(烦)来。”   “嗯,反正你不妨试一下嘛。别的囚犯也有种过的嘛。”   “有一种象猫尾巴的大毛蕊花,我看在这尔(儿)大概忽(活)得了,汤姆少爷。不过养起来,得化(花)很大力气,怕花(划)不来。”   “别信这一套。我们会给你弄一株小的。你就栽在那边角落里,把它养起来。也别叫它毛蕊花,就叫它毕巧拉就行了——这是在牢房里叫的名字①。并且你得用眼泪来灌溉它。”   --------   ①诺顿版注:博尼法斯的《毕巧拉》(1836)中即写一个贵族囚徒在狱中养花。藉此得以维持生命。   “怎么啦,我有的是丰富的泉水嘛,汤姆少爷?”   “你用你的眼泪浇花的时候,泉水就用不上啦。人家都是这样的一个路子嘛。”   “啊,汤姆少爷,别的人里眼泪浇毛蕊花,我却能用泉水浇,还能长得比他快一贝(倍)呢。”   “这个路子不对。你得用眼泪浇嘛。”   “花就会撕(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必撕(死)无疑,因为我从来难得哭上一回。”   这一下子可把汤姆给难倒啦。不过他考虑了一下,随后说,杰姆只好用一只洋葱头来对付着挤出眼泪来。他答应要到黑奴的房间里去,在早上偷偷把一只洋葱头放到杰姆的咖啡壶里。杰姆说他宁愿在他咖啡壶里放点儿烟叶子的。随后他牢骚一大串,说又要栽毛蕊花,又要给耗子奏口拨琴,又要对蛇、蜘蛛之类献殷勤。并且作为囚徒,论麻烦、论烦恼、论责任,难上加难的,而在这些活儿以外,还得磨笔、题词、写日记、如此等等,没有料想到做囚徒须得干这么多事。这么一说,汤姆可火了,对他失去了耐性。他说,杰姆空有这么好的机会,能比世上任何一个囚徒扬名天下,却不知好歹,眼看这些好机会正在他手里给白白错过了。于是杰姆急忙赔不是,说他要从此改正。我和汤姆便回屋睡觉去了。   ------------------ 第三十九章   到早上,我们到林里买了一只铁丝编的耗子笼子,拿了回来,又把最好的一个耗子洞重新挖开了。才只个把钟头,就捉到了十五只顶呱呱的大耗子。我们把笼子放到了萨莉阿姨床底下一个最安全可靠的地方。可是啊,我们去捉蜘蛛的当儿,给小汤姆斯·佛兰克林·朋杰明·杰佛逊·费尔贝斯①发现了。他打开了笼子,看看耗子会不会出来,而耗子果然出来了。萨莉阿姨走了进来。当我们走回家时,只见她正站在床头大叫大喊,而耗子正在表现它们的拿手好戏给她解解闷。所以她一见我们,便抄起木棍,揍了我们一顿。我们不得不重新花了两个钟头才另外搞到了十五六只。那个爱淘气的小鬼就是这么跟我们捣乱。而且这回捉到的又不象样。赶不上第一批那种精英之辈。象第一批那么棒的,我还没见过哩。   --------   ①当时普通人家给儿子取名,经常取历史上大人物的姓作为名字,几乎每家都有叫华盛顿的,还有从拜伦或司各特作品中人物取名字的。   我们又弄到了挺棒的一大批各式各样的蜘蛛、屎壳郎、毛毛虫、癞蛤蟆,还有许多别的东西。我们本想弄到一个马蜂窝,后来没有弄成。那一家子正在窝里呢。我们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跟它们比一比耐性的劲儿,因为我们知道,在耗时间上不是它们把我们轰跑,就是我们把它们轰跑,结果是它们胜了。我们找了点草药,在给蜂子蜇过的地方擦了擦,就好得差不多了,不过坐下来的时候还不怎么灵便。于是我们去捉蛇,捉到了二三十来条花蛇和家蛇,放进了一只袋子里,随后放到了我们的房间里。这时正是吃晚饭的时间,忙忙碌碌干了一整天,肚子饿不饿呢?——哦,不,我看是不饿!等到我们回来,一看,一条蛇都不见了——我们没有把袋口扎紧,蛇就溜跑了。不过问题还不大,因为它们总还在这房子里嘛。因此我们认为,总能把一部分捉回来吧。不,有好一阵子,这间屋里可真是闹起了蛇的天下。时不时的,你能看见房椽子上等处地方突然掉下一条蛇来,往往掉到了你的菜盘子里,或是掉到了你的背上,你的脖子上,而且多半总是在你不愿见到它的时间里掉下来。说起来,这些蛇还长得挺漂亮,身上一条条花纹。这些蛇,即便是一百万条吧,也害不了人。可是在萨莉阿姨眼里,蛇就没有什么好歹之分。她讨厌蛇,不管它是哪一种、哪一类。不管你怎么说,只要是蛇,她就受不了。每逢有一条蛇跌到她身上,不论她正在干着什么,她就一概丢下活儿往外跑。这样的女人我真没见过。而且你能听到她大声叫喊。你就是告诉她用火钳就能把蛇给夹住,她也不干。要是她睡时一翻身,看见了床上盘着一条蛇,那她就马上滚下床来,拼命嚎叫,仿佛房子着了火。她还把那位老人吵得六神无主,弄得他只好说,他但愿上帝创造万物时能没有创造蛇才好。啊,即便最后一条蛇在屋里消失了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对萨莉阿姨来说,这事还未了结,还谈不到快了结这样的话。只要她坐着想些什么,你用一根羽毛在她颈背后轻轻一拂,她会立时立刻跳将起来,吓得魂不附体。这也真怪。不过据汤姆说,女人一概如此。他说,她们这是生来便是如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每次有蛇惊了她,我们就得挨一回揍。还说,要是下次还是搞得满屋是蛇,她会揍得叫我们觉得这一回的挨揍简直就算不上什么。我并不在乎挨揍,因为那实在算不上什么,我怕的是再去捉一批蛇,那可是麻烦事。不过我们还是去捉了蛇,还捉了其它别的东西。每逢这些东西在杰姆的小间里挤在一起听着杰姆的音乐,围着杰姆打转,那个热闹啊,可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杰姆呢,他不喜欢蜘蛛;蜘蛛呢,也不喜欢杰姆。所以它们和杰姆打起交道时,弄得杰姆真是够受的。他还说,他这样在在耗子、蛇和磨刀石的中间,在他那张床上,他简直没有容身之地了。他说,即便是可以容身的时候吧,他也睡不成觉,因为在那个时候,这儿可闹得欢呢。而且这里老是这么闹得欢,因为这些东西从来不是在同一个时候入睡的,而是轮流着睡的。蛇睡的时候,耗子出来上班。耗子睡了,蛇就出来上班。因此,这么一来,他身子下面总有一群东西,而这时另一群则在他身上开演其马戏。要是他起身寻觅一处新的地方,蜘蛛就会在他跨过去的时候,找个机会蜇他一下。他说,要是这一回他能出得去,他再也不愿当一个囚犯了,即便发给他薪水,他也不干了。   这样,一直到第三个星期的末了,一切进行得非常有条有理。衬衫早就放在馅饼里送了进来。每一回耗子咬他一口,杰姆便起身,趁血水未干,在日记上写点儿什么。笔也磨好了,题词等等已经刻在磨刀石上了。床腿已经一锯为二。锯下的木屑,我们已经吃了,结果肚子痛得要命。我们原以为这下子要送命了,可是倒并没有。这种木屑之难于消化,是我见所未见的了。汤姆也是这么个说法。不过,正如我说的,这些活儿如今都终于完成了。我们都吃尽了苦头,最苦的还是杰姆。那位老人写了好几封信到奥尔良下面的那家农场,要他们来把逃跑的黑奴领回去。不过信去后没有收到回信。因为根本没有那么一个农场。所以他表示,要在圣路易和新奥尔良两地的报纸上为招领杰姆登广告。这个消息,我听后全身冰凉得直发抖。我看,我们再也耽误不得啦。汤姆因此说,写匿名信的时机如今到啦。   “匿名信是什么呀?”我说。   “是警告人家,谨防发生什么意外的。警告的方式有时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有时是用另外一种方式。不过总会有人暗中察访,知照城堡的长官。当年路易十六准备逃出都勒里宫时,一个女仆就去报了信。这个办法很好,写匿名信也是个好办法。我们不妨两种方法并用。通常是囚徒的母亲换穿他的服饰,改扮成他,她留下,而他改穿上她的衣服溜之大吉。   我们不妨照着做。”   “不过你听我说,汤姆,我们为什么要警告什么人,说什么要有意外发生呢?让他们自己发现不好么,——这原本是他们的事嘛。”   “是啊,这我知道。不过光靠他们是靠不住的。事情从一开始起,他们就是这么一回事——什么事都得由我们来干。这些人啊,就是喜欢轻信人家的话,死脑筋,根本不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嘛,要不是我们给他们提个醒,那就不会有谁来干涉我们。这样一来,尽管我们吃了千辛万苦,这场越狱,会变得平淡无奇,落得一场空——什么都谈不上。”   “那好啊,拿我来说,汤姆,这是我求之不得的嘛。”   “去你的。”他说,仿佛不胜厌恶的样子。我就说:   “不过我不想埋怨什么。只要你认为合适,我都行。那个女仆的事,你有什么打算呢?”   “你就是她,你半夜里溜进去,把那个黄脸丫头的袍子偷出来。”   “怎么啦,汤姆,那样一来,第二天早上便麻烦了。因为那可以断得定,她很可能只有这么一件嘛。”   “这我知道。不过嘛,你送那封匿名信,把信塞到大门底下,最多十五分钟嘛。”   “那好,我来干。不过我穿自己的上衣,也一样可以送嘛。”   “那样的话,你就不象女仆了,不是么?”   “是不象。不过反正不会有人看见我是个什么模样嘛。”   “问题不在这里。我们该干的是:尽到我们的责任,而不是担心有没有别人看到我们。难道你丝毫没有原则观念么?”   “好吧,我不说了。我是女仆。那么谁是杰姆的妈妈呢?”   “我是他的妈妈。我要偷萨莉阿姨的一件袍子穿上。”   “那好吧,我和杰姆走了以后,那你就得留在小屋里啰。”   “也留不了多久。我要在杰姆的衣服里塞满稻草,搁在床上,算是他那乔装改扮了的母亲。杰姆要穿上从我身上脱下来的萨莉阿姨的袍子,我们就一起逃亡。一个有身份的囚徒逃跑,就称做逃亡①。举例说,一个国王逃走的时候,就称作逃亡。国王的儿子也如此,不论是否是私生子,一概如此。”   --------   ①原文为evasion,意为“躲避”。   汤姆就写下了那封匿名信。我呢,按照汤姆的吩咐,在那天晚上,偷了那黄脸皮丫头的衫子穿上,把那封信塞到了大门下面。信上说:   当心。灾祸快临头。严防为妙。   一位不相识的朋友   第二天晚上,我们把汤姆蘸血画的骷髅底下交叉着白骨的一幅画贴在大门上。再下一个晚上,把画了一付棺材的画贴在后门口。一家人这么恐慌,我可是第一回见到。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仿佛他们家到处是鬼,在每一样东西的后面,在床底下,在空气里,隐隐绰绰的,都是鬼。门砰的一声,萨莉阿姨就跳将起来,喊一声“啊唷!”什么东西掉了下来,她就跳将起来,喊一声“啊唷!”她没有留意的时候,你偶然碰了她一下,她也会这样子。不论她的脸朝那个方向,她总是不放心,因为她认为在她身子背后,每一回都有什么妖怪之类——所以她不停地突然转身,一边说“啊唷”。还没有转到三分之二,就又转回来,又说一声“啊唷”。她又怕上床,可又不敢坐着熬夜。汤姆说,可见我们那套办法很灵验。他说,搞得这么灵验,他过去还没有过。他说,这表明,事情是做得对的。   于是他说,压轴戏如今该上场啦!所以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把另一封信准备好了,并且正在考虑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因为我们在吃晚饭时听到,他们说,他们要通宵在前门后门都派黑奴看守。汤姆呢,他顺着避雷针滑了下去,在四下里侦察了一番。后门口的黑奴睡着了,他就把信贴在他颈子背后,随后就回来了。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你们别泄露我的秘密,我是有心做你们的朋友的。现下有一帮杀人犯,是从那边印第安领地来的①,要在今晚盗走你家的黑奴。他们一直在试图吓唬你们,好叫你们待在屋里,不敢出来阻拦他们。我是这一帮团伙中的一分子,可是由于受到宗教的感化,有心脱离这个团伙,重新做人,因此愿意揭露这个罪恶阴谋。他们定在半夜整沿着栅栏,从北边偷偷摸进来,带着私造的钥匙,打开黑奴的小屋,将他盗走。他们要我在稍远处放风,一有危险,便吹起白铁皮号筒。不过我现在决定不照他们的办,根本不吹白铁皮号筒,而准备他们一进来,我便学羊的声音,喝喝地叫唤,望你们趁他们在给他打开脚镣时,溜到小屋外,把他们反锁在里面。一有工夫,就可把他们杀掉。千万要按我的话办,如果不照办,他们就会起疑心,惹出一场滔天大祸。我不想获得什么报酬,只愿知道自己是做了一桩好事。   一位不相识的朋友   --------   ①诺顿版注:指当年的俄克拉荷马,当时为印第安人领地,不法之徒不少。   ------------------ 第四十章   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兴致很高,便坐了我的独木船,往河上钓鱼,还带了中饭,玩得很开心。我们还看了一下木筏子,见到木筏子好好的。我们很迟才回家吃晚饭,发现他们惶惶不安,不知道前途吉凶。他们叮嘱我们一吃好晚饭便上床去睡觉,却并没有告诉我们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灾难。对那封刚收到的信,他们也一字不提。不过那也是不必要的事了,因为我们跟不论哪一个人一样肚里清楚。我们走到楼梯半中间,萨莉阿姨一转身,我们就溜进了地窖,打开食柜,把中上的午餐食品装得满满的,带到了我们的房间里,随后就睡了。到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我们便起身了。汤姆就穿上了他偷来的萨莉阿姨的衣服,正要带着饭食动身。他说:   “黄油在哪儿?”   “我弄了一大块,”我说,“搁在一块玉米饼上。”   “那就是你忘了拿搁在那儿啦——这里没有啊。”   “没有,我们也能对付。”我说。   “有,我们也能对付嘛,”他说,“你就溜到下边地窖里去一趟,弄一些来,随后抱着避雷针下楼,赶上来。我就去,去把稻草塞进杰姆的衣服里,假扮成他妈的模样。等你一到,我就学羊叫,呣的一声,然后一块儿逃跑。”   于是他就出去了,我也去了地窖。一大块黄油,象拳头般大,正在我刚才忘了拿的地方。我就拿起搁了黄油的大块玉米饼子,吹灭了我的烛火,偷偷走上楼去,平安无事地到了地窖上面那一层。不过萨莉阿姨手持蜡烛正在走过来。我赶快把手里的东西往帽子里一塞,把帽子往头上一扣。再一瞬间,她看到了我。她说:   “你刚才在下面地窖里啊?”   “是的,姨妈。”   “你在下面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姨妈。”   “天这么晚了,是什么叫你这个样子下去,是你见了鬼么?”   “我不知道,姨妈。”   “你不知道?汤姆,别这样回答我的问话。我要知道你在下边干了些什么?”   “我什么事都没有干,萨莉姨妈。要是能干过什么那倒好了。”   我以为,这样她会放我走了。要是在平时,她是会放我走的。不过,如今这么多怪事不断,只要有一点儿小事出了格,她就急得什么似的。所以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给我到起坐间去,耽在那儿等我回来。你卷进了与你丝毫不相关的事。我决意要把这个弄清楚,不然的话,我可饶不了你。”   于是她走开了,我把门打开,走进了起坐间。我的天,这么一大群人!有十五个农民,一个个带了枪。我怕得要死,便轻手轻脚走了过去,在一张椅子里坐下。这些人围坐在一起,其中有些人偶然谈几句话,声音放得轻轻的。一个个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可又装得若无其事。不过我知道他们真正的心理,因为你可以看到,他们一会把帽子摘下来,一会又戴上,一会儿抓抓脑瓜,一会儿换个座位,一会儿摸摸钮扣,如此等等。我自己呢,也心神不定,只是我自始至终,并没有把帽子摘下来。   我确实巴不得萨莉阿姨快来,跟我说个清楚,高兴的话,就揍我一顿,随后放开我,让我好告诉汤姆,我们怎样把事情搞得太过火了,怎样已经一头撞上了一个天大的马蜂窝了,怎样该在这些家伙失去耐性找到我们头上来以前,就和杰姆溜之大吉,一逃了事。   她终于来了,便开始盘问我,不过我无法直接了当地回答。我已经慌得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因为这伙人如今已是焦躁不安,其中有些人主张立时立刻马上就动手,去埋伏好,等候那些亡命之徒。还说现在离半夜整只有几分钟了。有些人则力图劝说他们暂时按兵不动,静候羊呣呣叫的信号。姨妈呢,偏偏盯着我问这问那。我呢,浑身发抖,吓得要晕过去了。房间里又闷又热,牛油开始在化,流到了我的颈子里和耳朵根的后边。这时,有一个人在叫:“我主张先到小屋里去,现时立刻就去,他们一来,就逮起来。”我听了差点儿昏过去,同时一道黄油从额骨头上往下流淌,萨莉阿姨一见,马上脸色白得象一张纸。她说:   “天啊,我的孩子怎么啦——肯定是他得了脑炎,准没有错,脑浆正往外流啊!”   于是大伙儿都跑过来看,她呢,一把摘下了我的帽子,只见面包啦、剩下的牛油啦,都掉了出来。她立刻把我一把抓住,搂在怀里。她说:   “哦,你可吓坏了我啦!现在我又多么高兴,原来你没有病啊。我们如今运气不好,碰上了祸不单行。我一见那浆子,以为这下子你的命可要保不住了。一见那颜色,分明和你的脑浆一个样啊——亲爱的,亲爱的,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说一说你到地窖里去为的是什么,我根本不会在乎嘛。好了,睡觉去吧,天亮以前,别让我再看见你。”   我马上就上了楼,又一眨眼便抱住了避雷针滑下来。我在黑地里如飞一般冲往那个披间,心里急得连话也差点儿说不成。不过我还是赶快告诉了汤姆说,大事不好,必须马上就逃,立时立刻就逃,一时一刻也不容耽搁——那边屋里已经挤满了人,都带着枪哩。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他说:   “不会吧!——真是这样!多棒啊!啊,哈克,要是能从头再来一次的话,我打赌,准能抬来两百个人!只要我们能推迟到——”   “快!快!”我说,“杰姆在哪里?”   “就在你眼皮底下。只要手一伸,你能摸得到他。他衣服穿好了,什么都准备好了。现在我们就溜出去,发出羊叫的暗号。”   不过我们那时已经听到大伙儿的脚步声,正一步步逼近门口。接着听到摸弄门上那把挂锁的声音,只听得其中一人在说:   “我早就对你们说了,来得太早啦,他们还没有来嘛——门是锁着的。好吧,我现下把几个人锁在小屋里,你们就在黑洞洞里守候着,他们一进来,就杀死他们。其余的人分散开来,仔细听着,看能不能听到他们摸过来。”   有些人便进了小屋,只是黑漆漆的看不见我们,差点儿踩着了我们。我们这时急忙往床底下钻。我们顺顺当当钻到了床底下,从洞中钻了出来,行动迅速,轻手轻脚——杰姆在前,其次是我,汤姆最后,这都是按照了汤姆的命令的。如今我们已经爬到了那间披间,只听得外面不远的脚步声。我们便爬到了门口。汤姆要我们就地停下来,他往门缝里张望,可是什么也望不见,实在天太黑了。他低声说,他会听着,看脚步声有没有走远。要是他用胳膊后捅我们一下,杰姆就必须先走,由他压阵最后走。随后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啊,听啊,听啊,可是四下里一直有脚步声。到最后,他用胳膊后捅了捅我们,我们便溜了出来,弓着腰,屏住了呼吸,不发任何一点点儿声音,一跟着一个,轻手轻脚,朝栅栏走去,平平安安地走到了栅栏边,我和杰姆跨过了栅栏,可是汤姆的裤子给栅栏顶上一根横木裂开的木片给绊住了,他听到脚步声在走拢来,他使劲扯,啪地一声把木片扯断了。他跟在我们后面跑。有人叫了起来:   “是谁?答话,不然我要开枪了。”   不过我们并没有答话,只是拔腿飞奔。接着有一群人追上来了。砰,砰,砰,枪弹在我们四周飞过!只听得他们在喊叫:   “他们在这里啦。他们在朝河边跑啦!伙计们,追啊!把狗放出来!”   于是他们在后边穷追。我们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因为他们脚上穿的是靴子,又一路喊叫。我们呢,没有穿靴子,也没有喊叫。我们走的是通往锯木厂的小路。等到他们追得逼近了,我们就往矮树丛里一躲,让他们在身边冲过去,然后在他们后面走。他们为了不致于把强盗吓跑,把狗都关了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有些人把狗放了出来,这些狗便一路奔来,汪汪直叫,仿佛千百只一齐涌来,不过这些毕竟是我们自家的狗,我们一收住脚步,等它们赶上来,它们一见是我们,并非外人,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朝呼喊声和重重的脚步声那个方向直冲过去。我们便鼓足马力,在它们的后面跑,后来到锯木厂,便改道穿过矮树丛,到原来拴独木舟的那边,跳了上去,为了保住一命,使劲往河中心划,不过一路上尽量不发出声音。随后舒舒服服、自自在在地到了藏着我那个木筏子的小岛,这时还听得见沿河从上边到下边一路之上人吼狗叫,乱作一团。到后来,离得越来越远了,声音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消失了。我们一跨上木筏子,我就说:   “杰姆啊,如今你再一次成了个自由的人啦。我敢打赌,你不会再一次沦为奴隶啦。”   “这一回也真干得飘良(漂亮),哈克。计划得太巧妙了,干得也巧妙。谁也搞不出一个这么复杂又这么浜(棒)的计划啦。”   我们都高兴非凡,最高兴的是汤姆,因为他腿肚子上中了一枪。   我和杰姆一听说这事,便没有刚才那样的兴致了。他伤得挺厉害,还在淌血,所以我们让他在窝棚里躺了下来,把公爵的一件衬衫撕了给他包扎,不过他说:   “把布条给我,我自己能包扎。现如今我们不能停留啊,别在这儿磨磨蹭蹭了。这一回逃亡搞得多么漂亮。划起长桨来,顺水放木排!伙计们,我们干得多棒——确实如此。这一回啊,要是我们是带着路易十六出奔,那该多有劲。那样的话,在他的传记里便不会写下什么‘圣·路易之子上升天堂’之类的话啦。不会的,我们会把他哄过国界,——我们肯定会带他哄过国界——而且干得十分巧妙。划起长桨来,划起长桨来!”   不过这时我和杰姆正在商量——正在考虑呢。我们想了一分钟以后,我就说:   “杰姆,你说吧。”   他就说了:   “那好。据我看,事情就是如此的。哈克,要是这回逃出来的是他,伙计们中间有一个吃了一抢(枪),那他命不会说,‘为了纠(救)我,往前走吧,别为了纠(救)其他人惹麻烦,找什么医生啊。’汤姆少爷是那样的人么?他会这么说么?你可以打多(赌),他才不会呢!那么杰姆呢,我会这样说么?不,先生,要是不找医生,我一布(步)也不走,即便要等四十年也行!”   我知道他心里是颗白人的心。我也料到了他会说他刚才说的话——所以现在事情就好办了。我就对汤姆说,我要去找个医生。他为了这便大闹了起来,可是我和杰姆始终坚持,寸步不让。后来他要从窝棚里爬出来,自己放木筏子,我们就不许他这么干。随后他对我们发作了一通,——可是,那也没有用。   他见到独木船准备好了,就说:   “那好吧。既然你执意要去,我告诉你到了村子里怎么办。把门一关,把医生的眼睛用布给绑个严严实实,要他宣誓严守秘密。随后把一袋金币放在他手心里。接着在黑地里带他在大街小巷里转来转去,然后带他到独木舟上,在各处小岛那里转圈子。还要搜他的身,把粉笔扣下来,在他回到村子里以前,不要发还给他。不然的话,他准会在这个木筏子上做上记号,以便往后找到它。这样的方法是人家都这么干的。”   我就说,我一定照着办,就出发了。杰姆呢,只要一看见医生来,就往林子里躲起来,一直到医生离开为止。   ------------------ 第四十一章   我把医生从床上叫了起来。医生是位老年人,为人和气、慈祥。我对他说,我和我的一个兄弟昨天下午到西班牙岛上去钓鱼,就在我们找到的一个木筏子上露宿。大约半夜里,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脚踢到了枪,枪走了火,一枪打中了腿。因此我们请他到那边去看一看,诊治一下,还要他不必声张出去,不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因为我们准备当晚回家,好让家里人惊喜一下。   “你们家的人都是谁啊?”   “费尔贝斯家,是住在下边的。”   “哦,”他说。隔了一分钟,他说,“你刚才说的他是怎么受的伤啊?”   “他做了一个梦,”我说,“就挨了一枪。”   “奇怪的梦。”他说。   他就点了灯笼,拿起药箱,我们就出发了。不过他一见到那只独木舟,就不喜欢这条独木舟那个模样,——说船只能坐一个人,坐两个人恐怕不大安全。我说:   “哦,你不用害怕,先生,这条船能坐我们三个呢,还绰绰有余。”   “怎么三个?”   “啊,我,西特,还有——还有——还有枪,我的意思是指这个。”   “哦。”他说。   不过他在船边上踩了踩,晃了一晃,随后摇了摇脑袭,说最好由他在附近找一条大一些的船,不过,附近的船都是锁上、拴好了的,所以他只得坐我们的那条独木舟,要我在这里等他回来,我也可以在附近继续找一找,或者最好是到下边家里走一走,好叫他们对惊喜有个准备。要是我愿意的话。不过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把怎样能找到我们的木筏子对他说清楚了,他就划船走了。   我马上想到了一个念头。我对自个儿说,万一他不能象俗话所说,羊尾巴摇三摇,很快就把腿治好,那怎么办?万一得花三四天呢?那我们怎么办?——难道就只是躺在那儿,由着他把秘密泄露出去么?不行,先生,我知道我该怎么干。我要等在这里,等他回来。如果他说他还会再去,我就跟他去,就是我得泅水过去也得去。随后我们就要抓住他,把他绑起来,不放他走,松了木筏子往下游漂去。等他把汤姆治好了,我们会重重地酬谢他,把我们的所有一起掏给他都行,然后放他回到岸上。   于是我就钻到一个木材垛里睡了一会觉,一觉醒来,太阳已经移到我的头顶上了!我立刻朝医生家奔去,人家说他晚上什么一个时辰出诊的,至今未归。我就寻思,这样看来,汤姆的病情恐怕很不好,我得马上回岛上去。于是我转身便走,刚到转弯的街角,一头差点儿撞到了西拉斯姨夫的肚子上。他说:   “啊,汤姆你这个流氓,这一阵子,你哪里去啦?”“我什么地方也没有去啊,”我说,“光只是追捕那个逃跑的黑奴啊——我和西特两个。”   “你究竟去了哪儿?”他说,“你姨妈担心得不得了啊。”“她不用担心嘛,”我说,“我们不是好好的嘛。我们跟在大伙儿和狗的后面。不过他们冲到前面去了,我们就找不到他们了。可是我们仿佛听到在河上发出的声音,我们就找着了一只独木船,在后面追上去,就划过河去,可就是不见他们的踪影,我们就沿了对岸往上游慢慢划,到后来,划得累了,没有力气了,就把独木舟系好,睡了过去,一觉睡到一个钟头前才醒来,随后划到了这边来,好听听消息。西特到邮局去了,看看能否听到什么消息,我呢,四处遛遛,给我们买些吃的,我们正要回家转呢。”   我们便往邮局走去,去“找”西特,不过正如我意料中的,他不在。老人呢,他从邮局收了一封信。我们等了相当久,可是西特并没有来。老人说,走吧,让西特玩够后步行回家吧,或是坐独木舟回去,我们可要坐马回去。我要他答应把我留下来,等等西特,可就是说不通。他说,不必等了。还说我得跟他一起回去,好叫萨莉阿姨看看我们是好好的。   我们一到家,萨莉阿姨高兴得又笑又哭,搂住了我,给我不疼不痒地揍了几下子。还说,等西特回来,也要这样揍他一顿。   家里可挤满了农民和他们的娘儿们,是来吃饭的。这样唠唠叨叨没个完的场面,可是从没见过。霍区基斯老太特别饶舌,场上只听见她的声音。她说:   “啊,费尔贝斯妹子,我把那间小屋兜底翻身搜了一遍,我确信,那个黑奴准是疯啦。我对顿勒尔妹子就是这么说的——顿勒尔妹子,我不是这样说的么?——妹子啊,他是疯啦,——这就是我说过的话。你们全都听到了我说的话:他是疯啦,我说。一切的一切说明了这一点,我说。你看看那磨刀石吧,我说。有谁能告诉我:一个脑子清醒的人会在磨刀石上刻下这么多的疯话。这儿刻着什么一个人的心破碎了。那里又说在这儿苦熬了三十七个年头,诸如此类的。还说路易的私生子什么的,尽是这些胡话。他准是疯啦,我说。我一开头就是这么说的。在中间是这么说,到最后也还是这么说,始终是这么说——那个黑奴是疯啦——疯得跟尼鲍顾尼愁①一个样,我说。”   --------   ①指《旧约·但以理书》中的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不听但以理的忠告,上帝使之丧失理智,这里是说话的乡下老太太胡乱拼的音。   “还看看那个破布条搞成的绳梯吧,霍区基斯大姐,”顿勒尔老太说。“天知道他想用这个干——”   “我刚才跟厄特巴克大姐说的,就是这样的话,这你可以问问她本人嘛。只要看一看那个破布条绳梯,她,她,我说,是啊,只要看一看这个,我说——他能用来干什么,我说。她,她,霍区基斯大姐,她,她——”   “不过,天知道他们怎么能把这块磨刀石弄进去的?又是谁挖搁了这个洞?是谁——”   “我恰恰正是说的这些话,奔洛特大哥!我刚才说的——把那碟子糖浆递给我,好不好?——我刚才对顿拉普大姐说的正是:他们怎样把磨刀石弄进去的?我说。别忘了,还没有人帮忙——没有人帮忙!怪就怪在这里!别跟我这么说吧,我说。一定有人帮忙的,我说。而且有很多很多的人帮忙,我说。有十来个人帮那个黑人的忙。我非把那边每一个黑奴的皮剥掉不行,不过我先得查清楚究竟是谁干的,我说,而且,我说,——”   “你说十来个!——四十个也干不了那一桩桩,一件件啊。看看那些小刀做的锯子什么的,他们做起来有多费事?再看看用这个锯断的床腿吧,需得六个人干一星期才干得了!再看看那用稻草装成的在床上的黑奴吧,再看看——”“你说得不错,海托华大哥!我刚才还对费尔贝斯大哥他本人说的,正就是这个出,知道吧?霍区基斯大姐,你又怎么看?费尔贝斯大哥,你又想到了什么?我说。想到了这床腿竟然会这样被锯断,是吧?想一想吧,我说。我断得定,床腿不会自己断的,我说——是有人锯断的,我说。我就是这么个看法,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也许不重要,我说。不过,既然情况如此,我就是这么个看法,我说。如果你能提出一个更好的说法,让他提出来好了,我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我跟顿拉贝大姐说了,我说——”   “说来真见鬼,要干完所有这些活儿,须得一屋子挤得满满的黑奴,用四个星期,每晚每晚地干,费尔贝斯大姐。看看那件衬衫吧,——上面密密层层地蘸着血写满了非洲神秘的字母。准定是有一木筏子的黑奴几乎夜夜在干这个。啊,谁能把这个读给我听,我愿意给他两块大洋。至于写了这些的那批黑奴呢,我保证要抽他们——”   “说到有人帮他们,玛贝尔斯大哥!啊,依我看,要是你在这间屋里耽过一阵,你准会这么想的。啊,他们凡是能偷到手的都偷了——你别忘啦,可我们还一直在时时刻刻地看着呐。他们干脆在晾衣绳上把衬衫偷走。说到他们用来做绳梯的床单,他们已经偷了不知多少回啦。还有面粉啊,蜡烛啊,烛台啊,调羹啊,旧的暖炉啊,还有我如今已经记不起来的上千种东西,还有新的印花布衣服啊等等的。可我和西拉斯,还有我的西特和汤姆,还日日和夜夜看守着、提防着呢,这些我都对你说过了。可是我们没有一个能抓住他们的一根毛,或者见到过他们人,或者听到过他们的声音,而如今到了最后一刻,啊,你看吧,他们竟然能溜之大吉,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呢;还竟然敢于作弄我们,并且还不只作弄了我们,还作弄了印第安领地的强盗,并且终于把那个黑奴太太平平地弄走了,即便立即出动了十六个人、二十二条狗拼命追踪也无济于事!我告诉你吧,这样破天荒的事,我确实是闻所未闻。啊,就是妖魔鬼怪吧,也做不到这么巧妙、这么漂亮。依我看,一准是妖魔怪鬼在施展法术——因为,我们的狗,这是你知道的,没有比这些狗更机灵的了,可是连他们的踪迹也没有嗅出来!你有本事的话,不妨把这个解释给我听听。要是你有本事的话!——你们随便哪一位!”   “啊,这真是把人难倒了——”   “老天!我从未——”   “天啊!我可还不——”   “毛贼和——”   “天啊,我真怕住在这样的一个——”   “怕住在——是啊,我吓得简直既不敢上床,又不敢起床,躺下来也不是,坐着也不是,里奇薇大嫂!啊,他们还会偷——老天爷,昨晚上,到半夜时刻,我吓成了什么样子,你们连想也想不出来哩。要是我说,我不怕他们把家里的什么人都偷走,那只有天晓了!我简直到了这么个地步啦。我已经神志不清了。如今,在大白天,我当时那种情形仿佛太傻了,可是在昨晚上,我对我自个儿说,我还有两个可怜的孩子在楼上那间冷冷清清的房间里睡着呢。老天在上,现在我可以说了,当时我慌乱到了极点,我偷偷上了楼,把他们锁在了房间里!我就是这么干了的。换了别人,谁都会这么干啊。因为,你知道,人要吓成这个样子,而且吓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糟,你的脑袋给吓懵了,你就什么样的荒唐事都做得出来。到了后来,你会自个儿寻思,假如我是个男孩,独自在那里,门又没有上锁,那你——”她说到这里停住了,神情显得有点儿惶惑,慢慢地转过头来,当眼光落到我身上时——我站了起来,出去遛达一会儿。   我对我自个儿说,关于那天早上我怎样没有在房间里的事,要是我能走出去,找个地方,好好想一想,我就能解释得更圆些。于是我就这么办了。不过我并没有走远,不然的话,她会找我的。到了傍晚,大伙儿都走了,我就转回家,对她说:当时喧闹声,枪声把我和西特吵醒了,门又是上了锁的,我们想要看一看这场热闹,便顺着避雷针滑了下来。我们两人都受了点儿伤,不过这样的事,我以后再也不会干了。随后我把先前对西拉斯姨父说过的那一套话,对她说了一通。她就说,她会饶了我们的,也许一切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谈到了人们对男孩子该怎么看,因为据她说,男孩子嘛,全都是冒失鬼。既然没有受到伤害,她该为了我们活着,一切平平安安,她仍跟我们在一起等等,好好感谢上帝,不必为了过去的事烦神了。所以她亲了亲我,拍拍我的脑袋,又自个儿沉思幻想起来了。没多久,她跳将起来说:   “啊哟,天啊,快天黑了,西特还没有回来哟!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啊?”   我看到机会来了,便一纵身说:   “我马上到镇上去,把他找回来。”   “不,你不用去,她说。“你待在原地别动。一回丢一个,就够糟的啦。要是他不能回来吃晚饭,那你姨父会去的。”   果然,吃晚饭时还没见他来。所以一吃过晚饭,姨父就出去了。   姨父十点钟左右回来的,显得有些神情不安。他没有找到汤姆的踪影。萨莉阿姨就大大不安起来,西拉斯姨父说,不用担什么心——男孩嘛,就是男孩,明早上,你准定会看到他,身体壮壮实实,一切平安无事。她于是只得安下心来。不过她说,她要等他一会儿,还要点起灯来,好叫他能看到。   随后我上楼睡觉时,她跟着我上来,替我掖好被子,象母亲一般亲热,这叫我觉得自己太卑鄙了,连她的脸我都不敢正视一下。她在床边上坐了下来,和我说了好一阵子的话。还说西特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孩子。她仿佛说到西特时就是爱说得没有个完。她再三再四问我,要我说说,认为西特会不会死了,或者受了伤,或者落水了,这会儿说不定躺在什么个地方,或者受了伤,或者死了,可她却不能在边上照看他。说着说着,眼泪暗暗淌了下来。我就对她说,西特是平安无事的,准定会在早上回家来的。她呢,会紧紧握着我的手,或者亲亲我,要我把这话再说一遍,还不停地要我把这话再说一遍,因为说了她就好受一些。她实在是太苦啦。她临走的时候,低头望着我的眼睛,目光沉稳而温柔。她说:   “门不锁了,汤姆。还有窗,还有避雷针。不过你准会乖乖的,对吧?你不会走吧?看在我的份上。”   天知道我心里是多么急于见到汤姆,多么急于出去。不过,在这以后,我就不会出去了,说什么也不出去了。   不过嘛,她是在我的心上,汤姆呢,他也在我的心上,所以我睡得不安生。在夜晚,我两次抱住了避雷针滑了下去,轻手轻脚绕到前门,从窗子里看到她在蜡烛火边上眼睛朝着大路,眼泪在眼眶里转。我但愿我能为她做点儿什么,但是我做不到,只能暗暗发誓从此决不再做什么叫她伤心的事了。到清晨我第三回醒来,便溜了下来。她还在那里。蜡烛快要熄灭了,她那飘着白发的头托在手上,她睡着了。   ------------------ 第四十二章   老人在早饭前又去了镇上,可就是找不到汤姆的踪影。两人在饭桌上想心事,一句话也不说,神色凄凉。咖啡冷了,他们什么都没有吃。后来老人说:   “我把信给了你么?”   “什么信?”   “我昨天从邮局取的信啊。”   “没有,你没有给我信。”   “哦,准定是我忘了。”   于是他掏了掏口袋,随后走到他放信的地方,把信找到了,递给了她,她说:   “啊,是圣·彼得堡来的——是姐寄来的嘛。”   我正想再出去遛达一会,对自己有好处,不过我已动弹不得。啊,这时,她还来不及拆信,便把信一扔奔了出去——因为她看到了什么啦,我也看到了。是汤姆·索亚躺在床垫上。还有那位老医生。还有杰姆,身上穿着她的那件印花布衣服,双手捆在身后。还有不少人。我一边把信藏在近旁一样东西的后面,一边往门外冲。她朝汤姆身上扑去,哭着说:   “哦,他死啦,他死啦,我知道他死啦。”   汤姆呢,他把头微微地转过来,口中喃喃有词,这些表明了他如今已神志不清。她举起了双手说:   “他活着呢,谢天谢地!这下好啦!”她啧地吻了他一下,往屋里飞奔,去把床铺铺好。一路上舌头转得飞快,对黑奴和其他的人一个个下了命令,跑一步,下一个命令。   我跑在人群后边,看人家准备怎样对待杰姆。老医生和西拉斯姨父跟在汤姆后面走进了屋里。人群里怒气冲冲,其中有些人主张要绞死杰姆,好给这儿周围的黑奴做个榜样,叫他们从此不敢象杰姆那样逃跑,惹出这么天大的乱子来,多少个日日夜夜,吓得全家人半死。但也有些人说别这么干,这么干不妥,他可不是我们的黑奴嘛。他的主人会出场,肯定会为了他这个人叫我们赔偿损失。这样一说,大伙儿冷静了一些,因为那些急着要绞死那做了错事的黑奴的人,往往是最不愿意为了出过气拿出赔偿金的。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恶狠狠地咒骂杰姆,还时不时地给他一个巴掌。不过杰姆决不吭一声。他装做不认识我。他们把他押回原来那间小屋,把他自己的衣服套在他身上,再一次用链子把他铐了起来。这一回可不是拴在床腿上了,而是拴在墙脚那根大木头上钉着的骑马钉上,把他的双手和两条腿都用铁链拴住了。还对他说,吃的只给面包和水,此外不给别的,一直要到他的原主人来,或者在过了一定期限原主人还不来,就把他给拍卖掉。他们把我们当初挖掘的洞填好了。还说每晚上要派几个农民带上枪在小屋附近巡逻守夜。白天要在门口拴一条恶狗。正在这时,正当他们把事情安排得差不多,最后骂几句作为告别的表示时,老医生来了,四下里看了一下说:   “对待他嘛,别太过分了,因为他可不是一个坏黑奴。我一到那个孩子所在的地方,发现非有一个助手不可,不然,我就无法把子弹取出来。按当时的情况,我无法离开,到别处去找个帮手。病人的病情越来越糟。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神志不清了,又不允许我靠近他身边。要是我用粉笔给木筏子上写下记号,他就要杀死我。他这类傻事几乎没有个完,我简直给弄得束手无策。所以我对自个儿说,我非得有个助手不可,怎么说也非有不可。我这么刚一说,这个黑奴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了出来,说他愿帮忙。他就这么做了个助手,而且做得非常出色。当然我断定他准是个逃亡黑奴。我实在处境为难!可是我不得不钉住在那儿,整整一个白天,又整整一个夜晚;我对你们说吧,我当时实在左右为难!我还有几个病人正在发烧发冷,我自然想回镇上来,给他们诊治,但是我没有回。这是因为这个黑奴可能逃掉,那我就会推脱不掉那个责任。加上过往的船只离得又远,没有一只能叫得应的。这样一来,我得钉住在那里,一直顶到今早上大白天。这样善良、这样忠心耿耿的黑奴,我从未见过。而且他是冒了丧失自由的危险这么干的,并且干得筋疲力竭了。再说,我看得清清楚楚,在最近一些日子里,他做苦工也做得够苦了。先生们,我对你们说吧,为了这一些,我挺喜欢这个黑奴。象这样的一个黑奴,值一千块大洋——并且值得好好对待他。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所以那个孩子在那里养病,就跟在家里养病一个样——也许比在家里养还好一些,因为地方实在太清静了。只是光我一个人,手头要管好两个人,并且我非得钉在那里不可,一直到今天清早,有几个人坐着小船在附近走过。也是活该交好运气,这个黑奴正坐在草褥子旁边,头撑在膝盖上,呼呼睡着了。我就不声不响地对他们打了招呼,他们就偷偷走过来,抓住了他,在他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就把他绑了起来。凡是这一切,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那个孩子当时正昏昏沉沉睡着了,我们就把桨用东西裹上,好叫声音小一些,又把木筏子拴在小船上,悄悄地把它拖过河来。这个黑奴始终没有吵闹,也不吭一声。先生们,这可不是一个坏的黑奴,这就是我对他的看法。”   有人就说:   “那好,医生,听起来挺不错,我不能不这么说。”   别的一些人态度也和缓了些。这位老医生对杰姆做了件大好事,我真是非常感激他。这也表明了,我当初对他没有看错人,这也叫我很高兴。因为我一见他,就认为此人心肠好,是个好人。后来大伙儿一致认为杰姆的所作所为非常好,人们应该看到这一点,并给以奖励。于是大伙儿一个个都当场真心实意地表示,此后决不再责骂他了。   随后他们出来了,并且把他锁在里面。我本来希望大伙儿会说,不妨把他身上的镣铐去掉一两根,因为实在太笨重了。或者有人会主张除了给他面包和水外,还该给他吃点肉和蔬菜。不过这些人并没有想到这一些。依我看,我最好还是不必插进去。不过据我判断,等我过了眼前这一关,我不妨设法把医生说的这番话告诉萨莉阿姨。我是说,作一些解释,说明我怎样忘了说西特中了一枪的事,也就是指那个吓人的夜晚,我们划了小船去追那个逃跑的黑奴,忘了提西特中枪的那回事。   不过我有的是时间。萨莉阿姨整天整夜呆在病人的房间里。每逢西拉斯姨父没精打采走过来,我马上就躲到一边去。   第二天早上,我听说汤姆病情大大好转。他们说,萨莉阿姨已经前去打盹去了。我就偷偷溜进了病房。我心想,如果他醒了,我们就可以编好一个经得起盘问的故事给这家子人听。不过他正睡着哩。并且睡得非常安稳。他的脸色发白,可已经不象刚回家时那么烧得通红的了。所以我便坐了下来,等着他醒转来。大约半个钟头光景,萨莉阿姨轻手轻脚走了进来。这样一来,我又一次不知道怎样办才好啦。她对我摆摆手,叫我别作声。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低声说起话来。说如今大家都可以高高兴兴了,因为一切迹象都是第一等的。他睡得这么久,看起来病不断往好处发展,病情也平静,十有八九醒来时会神志正常。   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守着。后来他微微欠动,很自然地睁开眼睛看了看。他说:   “哈啰,我怎么在家里啊?怎么一回事啊?木筏子在哪里?”   “很好,很好。”我说。   “那杰姆呢?”   “也很好。”我说。不过没有能说得爽快。他倒没有注意到,只是说:   “好!精彩!现在我们一切平安无事啦!你跟姨妈讲过了么?”   我正想讲是,可是她插进来说:   “讲什么?西特?”   “啊,讲这件事前前后后的经过啊。”   “什么前前后后?”   “啊,就是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啊。就只是一件事啊,就是我们怎样把逃亡的黑奴放走,恢复自由啊——由我和汤姆一起。”   “天啊!放——这孩子在讲什么啊,亲爱的,亲爱的,眼看得又神志不清啦!”   “不,不是我神志不清。我此时此刻说的话,我都是一清二楚的。我们确实把他放走了——我和汤姆。我们是有计划地干的,而且干成了,并且干得非常妙。”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她也一点儿不想拦住他,只是坐在那里,眼睛越睁越大,让他一股脑儿倒出来。我呢,也知道不用我插进去。“啊,姨妈,我们可费了大劲儿啦——干了好几个星期呢——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当你们全熟睡的时候。并且我们还得偷蜡烛,偷床单,偷衬衫,偷你的衣服,还有调羹啊,盘子啊,小刀啊,暖炉啊,还有磨刀石,还有面粉,简直说不完的东西。并且你们也想象不到我们干的活多么艰苦:做几把锯子,磨几枝笔,刻下题词以及这个、那个的。而且那种乐趣,你们连一半也难以想象得到。并且我们还得画棺材和其它的东西。还要写那封强盗的匿名信,还要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还要挖洞直通到小屋里边。还要做好绳梯,并且装在烤就的馅饼里送进去。还要把需用的调羹之类的东西放在你围裙的口袋里带进去。”   “老天爷啊!”   “还在小屋里装满了耗子、蛇等等的,好给杰姆作伴。还有你把汤姆拖住了老半天,害得他帽子里那块黄油都化掉了,差点儿把整个儿这回事给弄糟了,因为那些人在我们从小屋里出来以前就来到了,因此我们不得不急着冲出去。他们一听到我们的声响便追赶我们,我就中了这一枪。我们闪开了小道,让他们过去。那些狗呢,它们追了上来,可对我们没有兴趣,光知道往最热闹的地方跑。我们找到了独木船,划出去找木筏子,终于一切平安无事,杰姆也成了自由人。凡此种种,都是我们自个儿干出来的,难道不是棒极了么,姨妈?”   “啊,我这一辈子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事。原来是你们啊,是你们这些坏小子掀起了这场祸害,害得大伙儿颠三倒四的,害得我们差点儿吓死。我恨不得在这时这刻就狠狠地揍你一顿。你想想看,我怎样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在这里——等你病好以后,你这个小淘气鬼,我不用鞭子抽你们两个,抽得你们叫爹叫娘,那才怪呢。”   可是汤姆呢,既得意,又高兴,就是不肯就此收场,他那张舌头啊,就是收不住——她呢,始终是一边插嘴,一边火冒三丈,两个人一时间谁也不肯罢休,活象一场野猫打架。   她说:   “好啊,你从中快活得够了,如今我告诉你一句话,要是我抓住你再管那个人的闲事啊——”   “管哪一个人的闲事?”汤姆说。他收住了笑容,显得非常吃惊的样子。   “管哪一个?当然是那个逃跑的黑奴喽。你以为指的哪一个?”   汤姆神色庄重地看着我说:   “汤姆,你不是刚才对我说,说他平安无事么?难道他还没有逃掉么?”   “他哟,”萨莉姨妈说,“那个逃跑的黑奴么?他当然跑不掉。他们把他给活活逮回来啦,他又回到了那间小屋,只给他面包和水活命,铁链子压得他够受的,这样要一直等到主人来领,或者给拍卖掉。”   汤姆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两眼直冒火,鼻翼一开一闭,仿佛象鱼腮一般,朝我叫了起来:   “他们没有这个权把他给关起来!快去啊——一分钟也别耽误。把他给放了!他不是个奴隶啊!他跟全世界有腿走路的人一样自由啊!”   “这孩子说的是些什么话?”   “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实话,萨莉阿姨。要是没有人去,我去。我对他的一生清清楚楚,汤姆也一样。两个月前,华珍老小姐死了。她为了曾想把他卖到下游去感到羞愧,而且这样明明白白说过了。她在遗嘱里宣布了还他自由。”   “天呀,既然你知道他已经自由了,那你为什么还要放他逃走呢?”   “是啊,这是一个要害问题,这我必须得承认,而且凡是女人,都会要问的。啊,我要的是借此过过冒险的瘾,哪怕是须得淌过齐脖子深的血泊——哎呀,葆莉姨妈①!”   --------   ①诺顿版注:葆莉姨妈,在小说开头就提到了。是汤姆的亲戚和监护人。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是重要角色之一。   可不是,葆莉姨妈站在那里,站在进门口的地方,一付甜甜的、知足乐天的模样,活象个无忧无虑的天使。真想不到啊!   萨莉姨妈朝她扑了过去,紧紧搂着她,几乎掐掉了她的脑袋,我就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地方,往床底下一钻,因为对我来说,房间里的空气把人憋得慌。我偷偷朝外张望,汤姆的葆莉姨妈一会儿从怀里挣脱了出来,站在那里,透过眼镜,眼睛打量着汤姆——那神情仿佛要把他蹬到地底下去似的,这你知道。随后她说:   “是啊,你最好还是把头别过去——我要是你啊,汤姆,我也会别过去的。”   “哦,天啊,”萨莉姨妈说,“难道他变得这么凶?怎么啦,那不是汤姆嘛,是西特——是汤姆的——啊哟,汤姆哪里去了?刚才还在嘛。”   “你准是说的哈克·芬——你准是说的他!我看,我还不致于养了我的汤姆这坏小子这么些年,却见了面还认不出来。   这就太难了。哈克·芬,给我从床底下爬出来!”   我就爬了出来。可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萨莉阿姨那种给搞得颠颠倒倒、莫名其妙的神态,还真少见。无独有偶的是萨莉姨父了。他进来,人家把所有的情况跟他一讲,他就成了那个样子。你不妨说,他就象个喝醉了酒的人。后来的一整天里,他简直是什么都弄不懂了。那天晚上,他布了一次道。他这回布道,使他得到了大出风头的名声,因为他布的道,就连世界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听得不知所云。后来葆莉姨妈把我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原原本本说了一通。我呢,不得不告诉他们我当时的难处。当时费尔贝斯太太把我认作了汤姆·索亚了——她就插嘴说,“哦,罢了,罢了,还叫我萨莉阿姨吧,我已经听惯了,就不用改个称呼了。”——我接着说,当时萨莉阿姨把我认作汤姆·索亚,我就只得认了——没有别的路子嘛。并且我知道他不会在乎的,因为这种神秘兮兮的事,正中他的下怀,他会就此演出一场冒险,落个心满意足。结果也真是如此。所以他就装作是西特,尽量让我的日子变得好过一些。   他的葆莉姨妈呢,她说,汤姆所说华珍老小姐在遗嘱里写明解放杰姆的话,是说的实情。这样一来,那汤姆·索亚确确实实是吃尽苦头,费尽周折,为的是释放一个已经释放了的黑奴!凭他的教养,他怎么可能会帮助释放一个黑奴,这是在这以前,我一直弄不懂的,如今算弄明白了。   葆莉姨妈还说,她接到萨莉姨妈的信,说汤姆和西特都已经平安到达,她就对自个儿说:   “这下子可糟啦!我本该料到这一点的嘛,放他这样出门,却没有一个人照看好。看来我非得搭下水的船走一千一百英里的路,才好弄明白这个小家伙这一回究竟干了些什么,既然我接不到你这方面消息的回信。”   “啊,我可从没有接到过你的来信啊。”萨莉阿姨说。   “啊,这怪啦。我给你写了两封信,问你信上说的西特已来这里是什么意思。”   “啊,我一封也没有收到啊,姐。”   葆莉姨妈慢慢地转过身来,厉声说:   “你,汤姆!”   “嗯——怎么啦。”他有点儿不高兴地说。   “不准你对我‘怎么啦’、‘怎么啦’的,你这淘气鬼——   把那些信交出来。”   “什么信?”   “那些信。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是我非得揪住你不可的话,那我就——”   “信在箱子里。这下好了吧。我从邮局取的,至今原封未动。我没有看。我动也没有动。不过我知道,信准会引起麻烦。   我心想,如果你不着急,我就——”   “好啊,真该揍你一顿,准没有错。我发了另一封信,说我动身来了,我恐怕他——”   “不,那是昨天到的,我还没有看,不过这没事,这封信我拿到了。”   我愿意跟她打两块钱的赌,她肯定没有拿到。不过我想了一下,还是不打这个赌保险一些。所以我就没有作声。   ------------------ 最后一章   我一有机会能和汤姆单独交谈,便问他当初搞逃亡的时候,究竟是什么用意?——如果他搞的逃亡能成功,并且设法释放掉的黑奴原本已经自由了,那他的计划究竟是什么?他说,从一开始,他脑子里的计划是,一旦能把杰姆平安无事地释放掉,就由我们用木排送他到大河的下游,在大河入海口来一番真价实货的历险,然后告诉他已经自由了,于是叫他风风光光地坐了轮船,回到上游家里来。至于这段耽误了的功夫,我们照样付给他最后的一笔钱。并且还准备事前写个信,把四下里所有的黑奴全都招得来,让他们组成一个火炬游行队伍,再来个军乐队,吹吹打打,在一片狂欢中,送他回到镇上。这样一来,他就会成为一名英雄,而我们也会成为英雄。不过依我看,目前这个情形,也应该说是差不多可以满意了。   我们赶紧给杰姆卸下了身上的镣铐。葆莉姨妈、西拉斯姨父和萨莉姨妈知道了他怎样忠心地帮助医生照看汤姆以后,就大大地夸奖了他一番,从优把他安顿好,他爱吃什么就让他吃什么,还让他玩得开心,不用做任何什么事。我们把他带到楼上的病房里,痛痛快快地聊了一番。此外,汤姆还给了他四十块大洋,作为他为了我们耐着性子充当囚犯,并且表现得这么好的酬劳。杰姆开心得要死,不禁高声大叫:“你看,哈克,我当初怎么对你说的,——在杰克逊岛上,我是怎么对你说的?我对你说,我胸上有毛,明(命)中就会有些什么。我还对你说,我已经发过一回才(财),以后还会发。如今可不是都应了验,运气已经来啦!别再跟我说啦——命相就是命相,记住我说的话,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是会再发,这如同我如今这一刻正站在这里一样的敏敏拜拜(明明白白)。”   接下来是汤姆滔滔不绝地说得没完没了。他说,让我们三人挑最近的一个晚上从这儿溜之大吉,备齐了行装,然后到“领地”①去,在印第安人中间耽上两三个星期,来一番轰轰烈烈的历险。我说,行啊,这很合我的心意。不过我没有钱买行装。依我看,我也不可能从家里弄到钱,因为我爸爸很可能如今早已回去了,并且从撒切尔法官那里把钱都要了去,喝个精光啦。   --------   ①即印第安人领地,见三十九章的注。   “不,他没有,”汤姆说,“钱都还在那里,——六千多块钱。你爸爸从此就没有回去过。反正我出来以前,他就没有回去过。”   杰姆以庄严的语气说道:   “他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哈克。”   我说:   “为什么呢,杰姆?”   “别问为什么啦,哈克——不过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是我钉住他不放,他终于说了:   “你还记得大河上漂下来的那个屋子么?还记得屋里有个人全身用布该(盖)着的么?我进去,揭开来看了看,还不让你进去,你还记得么?所以说,你需要的时候,能拿到那笔钱的,因为纳(那)就是他。”   如今汤姆身体快完全康复了,还把子弹用链子拴好,系在颈子上,当作表用,还时不时拿在手里,看看是什么一个时辰。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要写的了。我也为此万分高兴,因为我要是早知道写书要费多大的劲,我当初就不会写,以后自然也就不会写了。不过嘛,依我看,我得比其他的人先走一步,先到“领地”去。这是因为萨莉阿姨要认领我做儿子,要教我学文明规矩,这可是我受不了的。我先前经受过一回啦。   完啦,你们真诚的朋友哈克·芬   1884,1885   ------------------ 附录(一) 在木筏子上①   --------   ①当年马克·吐温写《哈克》时,下面这些文字原本是接着第十六章第二段写的。后来把这部分移入《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诺顿版和企鹅版都把这个名篇收作附录。我们认为,把这名篇收作附录,那是做得对的。现收作附录(一)   为了具体说明大河的货船上人们言谈举止的派头,以及如今已经见不到并且人们也难以回忆起来的木筏子上的生活,我要在这里把一部书中的一章插进来。这部书我在过去时断时续地写了五六年了,也许还得写五六年才能完成。那部书是写一个没有知识的乡下孩子哈克·芬的生活片断的。这个孩子是我那时候西部一个镇子上一个醉鬼的儿子。他从虐待他的父亲那里,和一位心地善良,要把他培养成一个乖乖的、讲真话的体面孩子而叫他吃尽苦头的寡妇那里逃了出来。寡妇的一个黑奴和他一起逃亡。他们找到了一截木筏子(当时正是河里涨水的盛夏季节),在夜晚漂流而下,白天则躲在树荫里——目的地是前往开罗——在那里,在自由州的中心,他们将会找到自由。可是在一次大雾中,他们不知不觉错过了开罗。木筏子走啊走啊,可他们开始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于是,那个黑人说服了哈克·芬,叫他朝老远处就见到的前面一只绝大的木筏子游过去,乘着一片漆黑,爬上木筏子,去偷听偷听人家的谈话,以便取得一些消息。   不过你要知道,一个年轻人,一旦急于要把一桩事情弄清楚,总不肯耐心等候。我们把这件事谈了一下。后来杰姆说,天这么黑,这时候下水游到那个大木筏子那里,爬上去,偷听偷听,不会有什么危险,——大木筏子上的人会讲到开罗啊什么的,因为他们也许会上岸去开开心,再不然,他们反正会派小舟上岸去采办威士忌、鲜肉什么的。杰姆有一个对黑奴来说顶呱呱的脑袋:只要需要,他总能搞出个好主意来。   我站起身来,把破衣烂衫一脱,一跃跳进了大河,朝大木筏的灯光那边游去。慢慢游近了,我就放慢速度,轻轻地、小心地游过去。不过一切顺利——划长桨的地方并没有人。于是我就顺着木筏子旁边往前游,一直游到和木筏子当中篝火一般齐的地方,这才爬了上去,一步一步往前移,爬到了篝火挡风那边几捆木瓦的中间。那里有十三个人——当然啰,是在上面值班守夜的。一群长得好粗野的家伙。他们有一把酒壶,一些白铁杯子,他们把酒壶递来递去。其中有一个人在唱歌——你不妨说是在吼,再说,那也不是一支好歌——反正要在厅堂里唱,那是不行的。他从鼻子里发出吼声来,把每一句的最后一个字拖得挺长。他一唱罢,这伙人便一起发出印第安人那种战时呐喊声。随后,他又唱另一首歌。歌词起头是这样的:     我们镇上有一个娘儿们,   她就住在我们镇上,   她爱她当家的,爱得亲亲热热,   可就是双倍地爱一个野汉。   唱啊唱,里啰,里啰,里啰,   里吐,里啰,里莱……唉,   她爱她当家的,爱得亲亲热热,   可就是双倍地爱一个野汉。   就这么往下唱,一共十四节。唱得可并不高明。他正要另唱一首,有人说,那可是老牛临死时的哀鸣。另一个人说,“哦,好歹让我们歇一会儿吧。”另一个人劝他去遛达一会儿吧。他们全都开他的玩笑,惹得他发起火来,一跃而起,把大伙儿臭骂了一顿,说这伙儿全是贼,他能打断他们的腿。   大家正要对他动手,那边一个比谁都高大的家伙跳起来说:   “诸位,请坐着别动。把他交给我,这块肉该我来吃。”   接着他往空中跳了三下子,每次都把脚后跟碰得咯咯响。他把缀满流苏的麂皮上衣一脱,说“你们只当已经整了他一顿就行啦”,一边把缀满缎带的帽子往地上一摔说,“你们只当他已经吃过了苦头就行啦。”   接着又往空中一跳,又把脚后跟碰得咯咯响,吼道:   “嚯——嚯!我是当年从阿肯色荒野上来的铁下巴、铜肚子、骑铜马的杀人不偿命的老牌魔王!——瞧瞧我!能叫人突然屈死,到哪儿都能叫人烟绝迹的,便是我!飓风尊我一声爵爷,地震尊我一声贵人,霍乱是我半个兄弟,天花是我娘家的至亲!好好看我一眼吧!我身体健壮的时候,一顿早餐要吃十九条鳄鱼,一桶威士忌酒。有病的日子里,一顿要吃一筐响尾蛇,外加一个死人。我看一眼,能叫千年岩石裂成两半。我一开口,就把雷声压了下去!嚯——嚯!大家往后退,看我有多大力气,就给我腾出多大地方来!我天生爱喝的是血,临死的人哀哀的哭声,对我的耳朵来说,是一声声音乐!各位,好好看我一眼!——趴下身子,憋住气,眼看着我要大发其威啦!”   他一边大吹特吹,一边摇头晃脑,神气象凶神恶煞。他绕着一个小小的圈子转来又转去。还把袖口往上一拉,腰一挺,拳头拍打着胸膛说,“诸位,瞧着我!”这套一耍完,便跳将起来,脚后跟咯咯咯碰了三下子,吼叫一声“嚯——嚯!   我是天下最凶恶的冒失鬼,杀人不眨眼!”   接着,那个惹起这场争吵的人把他那顶宽边旧帽歪过来遮住右眼,然后朝前躬下腰,弯着脊背,屁股往后蹶得老高,一对拳头从前胸伸出去,收回来,围着小圈子转了三圈,挺胸叠肚,喘着粗气。接着身子一挺,往上一跳,脚后跟咯咯咯响了三下子,然后落地(大伙儿大声叫好),他又吼叫了起来:   “嚯——嚯!把你的颈子低下来,趴在地下吧,因为悲哀的王国正临到人间!把我按在地上吧,因为我自己已经感觉到,我身上那股威力快要发作出来啦!嚯——喔!我是魔鬼的儿子,可别让我发作出来啊!喏,这儿是遮阳镜,大伙儿快戴上。①诸位,可别打算用肉眼看我!我要是玩儿的话,就拿地球的经纬线当做大鱼网,把大西洋里的鲸鱼一网打尽!我用闪电抓我的头皮,我用雷声给我催眠!我冷的时候,就跳到墨西哥湾暖流里洗个澡;我热的时候,就唤来一阵赤道风暴来给自己煽一煽;我渴了,就朝天上伸出头去,把一团乌云吸干,象吸海绵一个样;我饿着肚子周游地球时,我足迹所到之处,饥荒就跟在后面!嚯——喔!把你的颈子低下来,趴在地上!我用手遮住太阳的脸,地球上就顿时成了黑夜;我在月亮上啃一块,就能叫季节加快更迭;我身子一抖,就叫山岳崩坍!你看我,得用皮子蒙上眼睛才行,可别用肉眼!我可是个铁石心肠的人,肚皮好象一个铁锅炉!屠杀掉一个个孤零零的村落,那是我的逢场作戏!消灭一个个民族,那是我平生正经的行当!广漠无垠的美利坚大沙漠,是我圈定的私产,我把我家的死人埋在自己的地产上!”他跳了起来,把脚后跟咯咯咯碰了三下子,这才落下(大伙儿再一次为他欢呼),他一边落下,一边吼叫:“嚯——嚯,低下你的颈子,趴在地下,因为大灾星的儿子快要来临!”   --------   ①黑恩详注本注:直视太阳时用来保护眼睛的眼镜。在这场吹牛比赛中,鲍勃把自己吹成有过人力气的凡人,而此人则吹自己是能呼风唤雨,支配宇宙的神。   接着那另外的一个又转起了圈子,大吹特吹起来——也就是开头的那一个——人称鲍勃的。接着,大灾星的儿子再一次插了进来,并且吹得更神啦。随后,两人同时间吹了起来,绕着彼此的身子转啊转,各人伸出拳头,差点儿打到对方的脸上,并且象印第安人那样大叫大吵,随后鲍勃大骂那个大灾星之子,大灾星之子也大骂鲍勃。再下来,鲍勃把一大堆粗俗不堪的词语往他头上倒,大灾星之子以更加难听的词语回骂。接下来,鲍勃把大灾星的儿子那顶帽子打掉了。大灾星之子捡了起来,把鲍勃那顶满是缎带的帽子一脚踢到了六英尺开外。鲍勃走过去,捡了起来,一边说,尽管放心,事情不会就此完结,他本人从来不会忘掉什么,宽恕什么,所以大灾星之子得好好留神,时辰一定会到,只要他活着,就得用他自己身上的鲜血偿还这笔债。大灾星之子回骂说,谁也不会比他更欢迎这样的时辰来临,此时此刻,他可要对鲍勃进个忠告,从此以后,别再冤家路窄,撞上了他。因为他要不是叫人家流尽鲜血,是决不罢休的。这是他生性如此。只是这一回看在鲍勃家里人的面子上——如果他还有个家的话——姑且饶了他一命。   两人分头朝相反的方向退走,一边吼叫,摇晃着脑袋,吹说他们打算着如何如何。不过有一个长着黑黑的小胡子的家伙跳了出来说:   “回这儿来,你们这一对不出息的胆小鬼,我可要把你们两个揍一顿!”   他并且说到做到。他把他们一把抓住,推推搡搡,踢来踢去,一次又一次打得他们趴倒在地下,连爬起来都来不及。这样才只两分钟,他们就象狗一般求饶——在旁的一伙人便从头到尾在大吼大笑,掌拍个不停,大叫“上啊,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嘻!他又挨揍了,这个大灾星之子!”“好样的,小但维!”这一场闹热一刹那间可干得漂亮。鲍勃和大灾星之子挨揍以后,鼻青嘴肿,眼睛也黑了。小但维逼着他们承认自己是小偷、胆小鬼,甚至不配和狗一起吃东西,和黑奴一起喝水。随后,鲍勃和大灾星之子握手讲和,神色庄重,还说他们从今彼此相互敬重,愿意让过去的从此过去,重新开张。于是他们用河水洗了脸。正在这时,只听得一声令下,叫大家准备过一道横水道,有些人便往前去掌前长桨,其余的往后边去掌后长桨。   我伏在那里不动,等了十五分钟,还捡起了人家丢在我近处的一只烟斗,抽了一口烟。随后,横水道过了,大伙儿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原地,轮流喝了一口酒,然后又唱了起来。随后有人取出一只旧了的提琴,有一个人弹了起来,另一个人跳着黑人伦巴舞,其余的人跳起大河货船上流行的老式黑人舞。可是他们要不是提提神,那是跳不长久的。于是又围着酒罐坐了下来。   他们唱着“我爱快乐的木筏上的生活”,中间还有兴高采烈的合唱。随后谈起了各种的猪有何不同,习性如何各异。接着谈到了女人以及如何各个不同。接下来讲到房子一旦着火,如何才能最有效地灭火。又讲到对印第安人最好该如何对付。又讲到一个国王该干些什么,他能有多少财富。又讲到怎样能惹得猫打架。又讲到一个人突然昏倒了该怎么办。又讲到清水河和浑水河有什么不一样。大伙儿把他叫做埃特的人说,浑浊的密西西比河水,喝起来比俄亥俄河清清的水来得养身体。他说,如果让一品脱的密西西比河黄黄的水沉淀下来,底上就会有一英寸的一半到四分之三的泥。这要看是河上哪一带舀上来的。这样的水并不比俄亥俄河上的水强一些——你只要不停地搅动就行,——河水浅时,手边就得备好泥和进去,让它象正常一般的那样稠。   大灾星之子说,这话说得不错。他说泥里含有营养。他说,一个人喝密西西比河的水,肚子里就能长粮食,如果他想长的话。他说:   “你看一看坟场吧,事实就说明得一清二楚了。在辛辛那提,坟场里的树长得象什么样子。可是在圣路易呢,坟场里的树长得八百英尺高。这全因为他们在埋葬前所喝的水的缘故。一个辛辛那提人的尸体肥不了田。”   他们还讲到俄亥俄河的水怎样不喜欢和密西西比河上搀杂在一起。埃特说,你要是在密西西比河涨潮的时候(那时候俄亥俄河落潮)取水,你会发现在密西西比河东段,有一百多英里长,一路之上,在宽阔的河面上,水清清的。要是你离岸四分之一英里,过了那条分界线,另外那半边,就见河水全是又黄又稠。接着,他们讲到怎样能叫烟叶子不发霉,从这又扯到鬼,讲到别人亲眼目睹过的许多鬼。不过埃特说:   “你们干吗不讲讲你们自己亲眼目睹的呢?好吧,如今让我来说一个。五年以前,我在一个如同这般大的木筏子上。一个月光明亮的夜晚,我正值班,主管着右舷前长桨。我的一个伙伴,叫做狄克·奥尔勃莱特的,他来到木筏上前边我坐着的地方,——他张大了嘴,伸着懒腰——他在木筏边上弯下身子,用河水洗了脸,走过来在我边上坐了下来,拿出了他的烟斗。他刚把烟装好,便抬起头来说道:   “‘啊,你瞧这儿,’他说,‘那不是勃克·摩勒的家,就在那边河湾里吗?’   “‘正是,’我说,‘是的——那又怎么样呢?’他把烟斗放下,脑袋托在他的手上,说:   “‘我原以为我们已经过了那儿呢。’他说。   “‘上一班我下班的时候,也以为过了那地方’——我们是值班六个钟头,休息六个钟头——‘不过大伙儿告诉我,’我说,‘过去一个钟头里,木筏子仿佛没有怎么动啊’,——我说,‘虽说如今溜得还可以。’我说。他呻吟了一下,说:“‘从前,在这里,我也见过一只木筏子是这个样子的,’他说,‘依我看,这两年来,在这儿河湾上边,水流好象不爱动似的。’   “‘嗯’,他站起来了两三回,朝四下里和远处的水上张望。我也跟着张望起来。人总是喜欢看见人家做啥他做啥,本无他意。一会儿,我见到从远处水面上朝右舷漂过来一样黑糊糊的什么东西,漂到我们后边便停住了。我见他也正对着这个张望着,我便说:   “‘那是什么?’   “他有点儿不高兴地说:   “‘没有什么,就只是一只旧的空桶。’   “‘一只空桶!’我说,‘啊,’我说,‘你那双眼睛啊,就是有一付望远镜也是白搭。你怎么能说那是一只空桶呢?’他说:   “‘我说不上来,我猜那不是一个桶,不过我想也许是的。’   “‘是啊,’我说,‘也许是的,不过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嘛。离得这么远,根本就说不准。’我说。   “我们本来没有别的什么事干,因此就继续张望着,后来我说:   “‘啊,你看这里,狄克·奥尔勃莱特,那个玩意儿,我看啊,快追上我们啦。’   “他就从此再也没有说什么。那个东西漂得越来越近。据我判断,准是一只泅得快筋疲力尽的狗吧。啊,我们正漂进了河上一道横水线,那个东西漂过了月光照亮了的横水线,天啊,我说,正是一只木桶。   “‘狄克·奥尔勃莱特,你怎么会在半英里路外就想到那是一只桶?’我问。   “‘他说,‘我说不上来。’   “我说,‘你告诉我吧,狄克·奥尔勃莱特。’   “他说,‘嗯,我知道那是一只桶,我以前见过,好多人见过,大伙儿说那是一只闹鬼的木桶。’   “我把其他值班的人叫了来,他们来了,站在那里,我把狄克说的话告诉了他们。这时候,那个东西跟我们漂得一般齐了,它再没往前赶啦。离得有二十英尺远。有人主张把它捞上木筏,不过其余的人不乐意。狄克·奥尔勃莱特说,那些跟它闹着玩儿的人可为这遭了殃。值班的班长说他可不信这个邪。他说,桶撵上了我们,是因为它在那股流水里,比我们要流得稍快一些。他说,它慢慢地会离远的。   “所以我们就讲起了别的事了,我们唱了一支歌,又跳了一个黑人舞。在这以后,值班班长要大家再唱一支,不过,这时天上起云了,那只桶赖在原来的地方不走。不知怎么,唱歌的也并不带劲,因此也就没有唱完。也没有人叫好。搞得有气无力的。一时间谁也没有则声。随后又一个个想一齐开口说话了。其中有一个家伙说了个笑话,可是无济于事,大伙儿听了也不笑,连说笑话的家伙自己也并没有笑。这可是少见的情况。我们大伙儿阴沉沉地守在那里,瞪着那只桶,心里不踏实,不自在。嗯,天一下子黑啦,没一点儿声息。随后起了风,四下里呜呜叫。接下来闪电雷鸣。没有好久来了一场暴风雨。在这中间,有一个家伙往后边跑,中途绊倒了,伤了脚踝骨,只好躺下。这件事叫大伙儿直摇头。每回闪电一亮,就见到那只桶,桶四周闪着青光。我们老是一个劲儿盯住着它。不过到后来,天蒙蒙亮时,它不见了。到白天,我们哪里也见不到它了,也并未觉得有什么可惜。   “可是到第二个晚上九点半钟光景,正当大伙儿唱着歌、玩得带劲的时候,它又来了。还是停在木筏子右边的老地方。热闹的场面不见了。大伙儿一个个神情严肃起来。没有说话的。全都围坐着,愁眉苦脸,望着那只桶,此外简直无法叫他们干什么别的。天上又起了云。换班的时候,下班的人留了下来,没有回去休息的。暴风雨闹了整整一个晚上不得安生。半夜里又有一个家伙绊倒了,扭伤了脚脖子,只得撤下来休息。到了大白天,桶又不见了,谁也没有见到它离开。   “整整一天,大伙儿一个个既清醒,又垂头丧气。我不光是指不喝酒那样的清醒——不光是这样。大伙儿不言不语,不过全都喝得比平日还多——不是凑在一起喝——而是各自溜到一边,各自偷偷地喝。   “天黑以后,下班的人没有去休息;没有人唱歌,没有人说话。大伙儿也并没有四散开。他们拥到前面,挤在一起。有两个钟点,他们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老盯着一个方向,偶尔叹一口气。啊,桶又来了。还在那个老地方,一直呆了一个晚上。也没有人回去休息。半夜以后,又起了风暴,四下里一片漆黑。大雨哗啦啦往下倒,还下了雹子。雷也轰隆隆、轰隆隆响个不停。风刮了起来,成了飓风。闪电朝四下里撇下一大片一大片的白光,把木筏子照得清清楚楚,如同白昼一样。极眼望去,几英里之内,但见河上白浪滔天,看不到尽头。而那只桶呢,还象早先那样一拱一拱往前漂去。班长下令叫大伙儿掌好长桨,准备通过河上的横道线,可是谁也不去——大伙儿说,谁也不愿意再把脚踝骨给扭伤了。他们甚至不肯往后边慢步走去。啊,正是在这刹那间,一声霹雳,天上裂开大大的一个口子,电光闪处,把后面值班的劈死了两个,还打伤了两个。你会问,伤在哪里?啊,又是拧伤了脚脖子。   “在拂晓前,两次闪电中间的一片黑暗里,桶溜走了。嗯,那个早晨,该吃早饭时,没有一个人吃过一口东西。在这以后,大伙儿三个一堆、两个一堆地转游,低声说话。不过谁也不跟狄克·奥尔勃莱特结伴。一个个对他冷冷的。他走到哪里,那里只要有人,便会散开来,分头溜掉。大伙儿不愿意和他一起掌长桨。班长把所有的小舟全都拉到木筏子上来,放在窝棚一边,不让死者的尸体运上岸去埋掉。他不相信这时有人上了岸还会回来,而他是对的。   “天黑以后,你可以看得很清楚,要是桶又来的话,准包会出事。暗地里已经有人在嘁嘁喳喳了。好多人要杀死狄克·奥尔勃莱特,因为他在另外几回放木筏子的路上见过这个木桶。这事凶险得很。有些家伙主张把他弄到岸上去。也有几个人说,要是木桶再来,大伙儿干脆一起上岸去拉倒。   “正当大伙儿切切促促低声说话,聚在木筏子前头,看木桶来不来时,啊,你看,木桶又来啦。它慢慢吞吞、稳稳当当地漂下来,又在它的老地方呆住了,这时,连一根针落地,你都能听到。这时,船长走了过来,说:   “‘伙计们,别象一群小孩和傻瓜似的。我可不想让木桶一路上钉住我们不放,直到奥尔良。你们也不愿意这样啊。那么,好吧,用什么法子收拾它最好呢?把它烧掉——就是这个办法。我去把它捞上来。’他说。还没等别人说什么,他就跳下水里去了。   “他朝木桶游过去。他把木桶推上木筏子的时候,大伙儿都闪到了一边去。不过老头儿还是把它弄上了木筏子,砸开了木桶的顶,里面是一个小娃娃!是啊,诸位,是一个一丝不挂的小娃娃。这是狄克·奥尔勃莱特的小娃娃。他自己也承认了的,也这么亲口说了的。   “‘是啊’,他俯在桶口说,‘是啊,是我可怜的亲生的小宝贝,我那苦命的早死的查尔斯·威廉·奥尔勃莱特,’他说。这家伙只要存心捡好听的话来说,那就不管什么场合,舌头一转,张嘴便是,不费什么劲。是啊,他说,他原本住在河湾的上头。有一个晚上,小娃娃哭叫,他掐住了他的喉咙,可并非存心要弄死他——他这么说,也许是存心撒谎——可他吓坏了,就在他老婆回到家里以前,把小娃娃装在一只木桶里,自己也就离家出走,沿着北边的小路跑掉了,当上了木排夫。如今已是木桶跟踪他的第三个年头了。他说,开头还只是碰到小小的倒霉的事儿。到后来,便会死掉四个人。而在死了人以后,木桶就不会再出现。他说,大伙儿如果容它再追一个晚上——那就照例要重演这么一回——可是大伙儿实在受够了。他们动手放下一只小舟,把他弄上了岸,打算私刑处死他。可是他突然之间一手抓住了小娃娃,紧紧抱在胸前,痛哭流涕,朝大水里纵身一跃,大伙儿从此没有再见过他一面,这个可怜的受苦的人,并且人们再也没有见到过查尔斯·威廉了。”   “是谁在流泪?”鲍勃说,“是奥尔勃莱特,还是那小娃娃?”   “怎么啦,当然是奥尔勃莱特嘛,我不是跟你说过,那小娃娃是死的么?死了三年啦——怎么会哭呢?”   “嗯,不用管他怎么会哭——他怎么能保住了这么久不烂,”但维说,“你回答我这个。”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样,”埃特说。“可就是这么样——我知道的就是如此。”   “那么——他们对木桶是怎么个处置的?”大灾星之子说。   “啊,他们把它一掀,就象一块铅沉了下去。”   “爱德华,那小娃娃象不象是掐死的样子?”有一个家伙这么说。   “他的头发是往两边分开的么?”另一个人问。   “埃迪,那木桶上是什么个牌号?”一个叫做比尔的家伙说。   “埃特孟特,你有没有办死亡证明,让人家统计进去?”杰米说。   “喂,爱德温,你是不是给闪电劈死的人中间的一个?”但维问。   “他啊?哦,不对,那两个人都是他一个人嘛。”鲍勃说,于是大伙儿哈哈大笑。   “喂,爱德华,你看你是不是服一片药丸子才行?你气色不对——你不觉得自己脸色发青么?”大灾星之子说。“哦,好了,好了,埃迪,”杰米说,“拿出证据来吧,你准是保留了木桶的一部分,好作为证明。让大伙儿看看那个桶口,——快拿来——那我们就信你了。”   “喂,伙计们,”比尔说,“让我们分一分吧。我们一共十三个人,我能把那大谎话吞下十三分之一,只要其余的你们能吞下去。”   埃特腾地站了起来,他发火了。他说,让他们这帮子人全都滚到他臭骂过的那么个地方去吧,说完便往木筏子后边去了,一边还独自骂着。大伙儿也就对着他吼啊,嘲弄啊,叫啊,笑啊,连一英里路外都能听到。   “伙计们,我们来劈一个西瓜开开心吧。”大灾星之子说,一边他就在一片漆黑里摸,摸到我所在的木瓦片堆中来,一摸摸到了我。我光着身子,暖烘烘,软塌塌。他叫了一声“啊哟!”往后一跳。   “伙计们,弄个灯来,或是弄个炭火儿也行,——这里有条蛇,大得象一头牛哩!”   于是大伙儿弄了一个灯奔向那里,拥在一块儿,冲里面望着我。   “给我出来,你这个叫化子!”有一个人说。   “你是什么人?”另一个说。   “你在这里想干什么?说,快说,要不,把你扔到水里去。”“把他搜出来,伙计们,揪着他脚后跟,把他倒着拖出来。”   我就开始讨饶,浑身哆嗦着爬了出来,站在他们当中。大伙儿把我浑身上下端详了一番,觉得挺怪。那个大灾星之子说:   “是个可恶的小偷!谁来帮我一手,把他掀到河里去?”“不,”胖子鲍勃说,“让我们把油漆罐拿出来,从头到脚,给他全身涂个天蓝色,然后再把他掀到河里去。”   “好,就这么办。杰米,去把油漆拿出来。”   油漆罐一拿到,鲍勃拿起了刷子,准备干起来了。别的一伙人哈哈大笑,摩拳擦掌。我就哭了起来,这样打动了但维。他说:   “住手!他还不过是个小毛孩子嘛。谁动他,我就给谁涂上油漆。”   我于是朝四下里望着他们。他们有些人在嘟嘟囔囔,正在气愤不平。鲍勃把油漆放了下来,别的人没有接的。   “到火塘这边来,我们倒要看看,你上这儿来是干什么的。”但维说。“好吧,在那边坐下来,说一说你自己的情况。   你在这里呆了有多久啦?”   “还不到一分钟。”我说。   “你怎么会身上干得这么快?”   “先生,这我也不明白。我总是这个样,多半是这样。”   “哦,是么,是这样么?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打算讲我的真实姓名,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就脱口说:   “叫查尔斯·威廉·奥尔勃莱特,先生。”   大伙儿哄地笑了起来——齐声大笑;我因为自己能这么说,也很得意,因为这样一笑,他们准会脾气变得好一些。   他们笑够以后,但维说:   “那可不大说得过去嘛,查尔斯·威廉。你决不能在五年里长这么大,你知道,你从木桶里出来的时候才只是个小娃娃嘛,还是个死了的。好,来吧,来个实话实说吧。只要你不打算干什么坏事,没有人会伤害你。你叫什么名字?”   “阿勒克·霍浦金斯,先生。阿勒克·詹姆斯·霍浦金斯。”   “好吧,阿勒克,你从哪儿到的这里?”   “从一条货船上来。这条船停靠在那边河湾里。我是在那条船上出生的。爸爸一生在这一带上上下下做生意。他要我游到这里来,因为你们开过的时候,他要你们这里有人能给开罗的约拿斯·端纳先生带个信,对他说——”   “哦,快说!”   “是的,先生,千真万确,爸爸他说——”   “哦,你奶奶的!”   大伙儿齐声大笑,我还想讲下去,可是他们打断了我,不让我说下去。   “好吧,听我说,”但维说,“你是吓怕啦,这才乱说一通。说实话,你是住在一条货船上呢,还是这不过是一句谎话?”   “是的,先生,是在一条货船上。船停泊在河湾的头上。   不过我并非生在船上的。这是我们第一次行船。”   “这才象话啊!你上这儿来是为的什么?是偷东西?”   “不,先生,我不是的——就只是来尝尝坐木筏子的滋味儿。孩子们全都想尝尝这滋味儿。”   “嗯,这我明白。不过,你躲起来干什么?”   “人家有时候会把孩子们赶走嘛。”   “是这样。他们有的偷东西嘛。听我说,要是这回我们放你走,你以后能不再找这样的麻烦?”   “我再也不敢了,老板。不信你可以考验我。”   “那就好。你离开河岸挺近。你就下水去吧,可你下一回别再干这样的傻事啦——他妈的,你这孩子,如果碰到别的木排夫,不把你搞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那才怪呢!”   我不等他们和我亲嘴告别,就跳下水去,往岸边泅去。过了一会儿,杰姆过来的时候,那只大的木筏子已经绕过岸岬不见影子了。我游过去,爬上了小木筏子。又回到了老家,心里可高兴啦。   ------------------ 附录(二) 马克·吐温年表   1835.11.30 赛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马克·吐温)生于密苏里的佛罗里达,父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母珍妮·兰蒲顿·克莱门斯。赛缪尔是他们第五个孩子。   (约翰·克莱门斯为一低级的地方法官,收入微薄——译者)   1839年秋 全家迁居密苏里的汉尼拔(当时人口450人)。   1843.3.24 约翰·克莱门斯死于肺炎。   (从12岁——1847年起,家世寒微的赛缪尔·克莱门斯当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淘金工人、记者等——译者)   1852.5.1 《拓殖者大吃一惊的花花公子》发表于波士顿的幽默周刊《手提包》上。这是赛缪尔·克莱门斯的处女作。   (自学的马克·吐温在印刷所当学徒、排字工人时,即开始练笔,发表这个处女作时年17岁。——译者)   1859.4.9 赛缪尔·克莱门斯成了密西西比河上的领港。   1861年春 内战爆发,赛缪尔·克莱门斯离开了密西西比河领港工作,参加了南方的叛军。   (马克·吐温出生前15年,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参加了联邦。马克·吐温家世寒微,但仍曾有过一个黑奴。马克·吐温从小生长在蓄奴的环境里。马克·吐温参加南方叛军的时间极短,一说为两周左右,参加的并非正规军。——译者)   1861.7.18 前往西部的内华达(时为准州)作为该州州长秘书即其兄奥里翁的助手。其兄一贯反对蓄奴,支持林肯。他这个新职是林肯对他的酬劳。   1861年秋—1862年夏 加入了当时西部的“淘金潮”。   1862.8 任弗吉尼亚城《事业报》的专业记者和专栏作家。   (时年27岁,从此献身写作,近半个世纪——译者)   1863.2.2 第一次采用笔名马克·吐温。(原意是“两浔”,水手术语,水深两浔,即十二英尺,轮船可以安全通过——译者)   1864.6 移居旧金山,在《晨报》工作。开始为《旧金山人》写稿,时主编为小说家勃勒特·哈特。   1865.11.18 纽约的《星期六邮报》发表了马克·吐温的《卡拉维拉斯郡著名的跳蛙》。各处纷纷转载,马克·吐温开始在国内取得名声。   1866.3.7 马克·吐温作檀香山之游。他与《萨克拉门托联盟》订了合同,为之撰写旅游通讯。   1866.10.2 马克·吐温在旧金山发表以幽默为基调的演讲,讲述夏威夷之行,这是马克·吐温初次作为公共讲坛上的演讲人出现于讲坛上。   1866.12.15 马克·吐温前往纽约,作为《阿尔达——加利福尼亚》的通讯员。他经过一次艰苦的旅行,在1867.11.2到达纽约。   1867.4.25 查尔斯·韦勃出版了马克·吐温的第一本书《卡拉维拉斯郡著名的跳蛙和其它随笔》。   1867.6.8 马克·吐温作为《阿尔达——加利福尼亚》的记者搭乘《奎克城》号轮,作欧洲之行,该船为一游艇,乘客为一些有钱的美国人,计划游历地中海,为期五个月。   1867.11.21 康涅狄克州哈特福特的美国出版公司出版曷里夏·勃里斯约马克·吐温就游历欧洲之行写一本书。   1867.12.27 马克·吐温认识了《奎克城》号上一位同船旅客的妹妹奥莉薇娅·兰顿。   1868.11.17 马克·吐温作第一次的国内演讲旅行,在克里弗兰特首次讲《美国人在国外的暴行》。   1869.7 马克·吐温的《傻子国外旅行记》出版,发行者为易里夏·勃里斯。   1869.8.14 马克·吐温成为布法罗《快报》的老板之一,这是由于其后来的老丈人杰尔维斯·兰顿支持的缘故。   1869.11 马克·吐温到波士顿作演讲,在那里结识了作家豪威尔斯(著名刊物《大西洋月刊》主编)。豪威尔斯从此成为其文学上进忠告者与友人,前后达四十年。   1870.2.2 与奥莉薇娅结婚。地点在纽约的埃尔弥拉。   1870.7 马克·吐温与美国出版公司的易里夏·勃里斯订了合同,写一本有关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的书,六个月内交稿。   1870.8.6 岳父杰尔维斯·兰顿患癌症逝世,女儿、女婿随侍在侧。   1870.11.7 奥莉薇娅生一子,起名兰顿。   1871年秋 全家迁至康涅狄克州的哈特福特。   1872.2 《艰难历程》由勃里斯的美国出版公司出版。   1872.3.19 生第二个小孩。是个女孩,起名奥莉薇娅·苏珊,爱称为苏茜。   1872.6.2 子兰顿·克莱门斯患白喉,不治逝世。   1873年冬 马克·吐温与作家查尔斯·特德雷·华纳合作,写了《镀金时代》。华纳为其在哈特福特的邻居。   1873.12 《镀金时代》出版。发行者为美国出版公司的勃里斯。   (为美国历史上的一个时代起一个幽默而讽刺的名字,并为世人所认同,尚乏先例——译者)   1874.6.8 第二个女儿克拉拉出生。   1874年夏 马克·吐温开始写《汤姆·索亚历险记》,并把《镀金时代》编成剧本。当时是在纽约的埃尔弥拉附近的夸雷农庄。   1874.9 全家搬进在哈特福特陈设讲究的新居,有十九个房间,地点在发敏顿路351号。本月16日,《镀金时代》在纽约上演,由著名喜剧演员约翰·特·雷蒙饰主角赛勒斯。演出大获成功,马克·吐温每个月收益900元,一直演到冬天。   1875.1 《密西西比河上昔日的时光》共七篇,其第一篇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   1876.1 《康涅狄克焦最近的狂欢节上的罪行纪实》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   1876年夏 马克·吐温开始写《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地点在夸雷农庄。   1876.10 与勃勒特·哈特合作写喜剧《阿星》。十二月完成,但两人的友谊从此难以维持。   1876.12 《汤姆·索亚历险记》由勃里斯出版。时间是在交稿后一年以上,这样就没有能赶上圣诞节的好生意季节。马克·吐温开始考虑换一家出版商出版其著作。   1877.7.31 《阿星》在纽约的“第五条街剧院”演出。   五周后停演,演出者在钱财上有亏损。   1877.11 开始写《王子与贫儿》。   1877.12.17 马克·吐温作了其著名的“祝惠基埃生日”的演讲。   (即抨击“斯文传统”的著名演讲——译者)   1878年春—1879年夏 全家往欧洲旅行,特别是游了德国。为《国外旅游记》收集了材料。   1880.3 《国外旅游记》出版。出版者为美国出版公司的勃里斯。   1880.7,26 琪恩·克莱门斯出生——乃马克·吐温夫妇第四个孩子,也是其最小的一个孩子。   1881.4 马克·吐温任命其侄儿子查尔斯·勒·惠勃斯特为其业务上的经理。   1881.12 《王子与贫儿》出版。出版者为波士顿的詹姆斯·勒·奥斯谷特。   1882.4 马克·吐温重访密西西比河上,以便为其《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下半部收集材料。他遍访密西西比河流域,一直到五月底。   1883年夏 马克·吐温在夸雷农庄完成了《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的写作。《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由奥斯谷特出版。   1884年冬 为了能更好地掌握其作品的出版事宜,马克·吐温开办了查尔斯·勒·惠勃斯特出版公司。   1885.2.18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由惠勃斯特出版公司出版。   1885.3 麻省康谷尔顿的图书委员会称《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为“无聊之作,只能供贫民窟阅读”。不得放在书架上,从而开始了禁书的一段历史,其影响直至今日。虽然如此,到五月份时,《哈克》出售了五万一千本。   (按,这样的禁书是个别单位的,并非全国性的——译者)   1885.12 惠勃斯特公司出版了《格兰特回忆录》,格兰特一家收益四十万元,使得他们能免于破产。马克·吐温也深信自己有经商的天才。   (格兰特将军,1869—1877任总统。格兰特与马克·吐温交谊较深——译者)   1886.1 马克·吐温开始写《在亚瑟王朝的康涅狄克州的美国佬》。   1886年秋 买下潘琪排字机公司一半的股票,答应承担房屋建筑、机器制造及销售的全部费用。   1889.12 《在亚瑟王朝的康涅狄克州的美国佬》由惠勃斯特出版公司出版。马克·吐温取得潘琪排字机公司的全部股权,先付十六万元。除这以外,以后十七年中每年付二万五千元。   1890.10 珍妮·克莱门斯逝世,享年九十岁。   1891年春 克莱门斯一家把其在哈特福特的住宅空关了起来,前往欧洲,希望藉此节省开支。在这以后九年中,大半时间住在国外。   1894.4.16 《汤姆·索亚在国外》由惠勃斯特公司出版。   1894.4.18 马克·吐温宣告破产——原因是马克·吐温在十四年前投资于潘琪排字机公司后销路一直打不开。其法律顾问设法把马克·吐温著作的版权归到了奥莉薇娅的名下。   1894.11 《傻瓜威尔逊》由美国出版公司出版。   1895.7 马克·吐温开始其环球演讲计划,以便筹款偿还债务。第二年将到太平洋西北部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锡兰、印度和南非等国作演讲。   1896.5 《冉·达克》由哈泼公司出版。   1896.8.18 单身一人住在英格兰,得悉爱女苏茜在哈特福特死于脑膜炎。   1896.11 《侦探汤姆·索亚》由哈泼公司出版。   1897.11 《赤道游记》由美国出版公司出版。   1898.11 马克·吐温偿清了所有的债务。(“美国反帝国主义联盟”1898年6月成立,马克·吐温是领导人之一——译者)   1900.10.15 马克·吐温返回美国。   (1900年11月23日,马克·吐温在纽约勃克莱博物馆内举行的公共教育协会上发表演讲,当时八国联军侵略我国,并火烧圆明园,其藉口是义和团事件。马克·吐温在演讲中的名言是“中国人不需要外国人,在这一点上,我任何时候都是和义和团在一起的。义和团是爱国者。我祝愿他们成功。义和团要把我们赶出他们的国家。我也是义和团”——译者)   1901.2 《致坐在黑暗中的人》在《北美评论》上发表。   (这是马克·吐温反对帝国主义在世界各地实行侵略的名篇——译者)   1904.6.5 奥莉薇娅·克莱门斯死于心脏病。   1904年秋 马克·吐温迁居第五条街21号,在这里住家达四年。   1905.12.5 哈泼出版公司举行盛宴,祝贺马克·吐温七十寿辰。客人中有各色人,象有作家薇拉·卡塞,有煤油大王卡内琪等,都向马克·吐温热忱祝贺。   1906.1 马克·吐温正式约请阿尔勃特·比琪罗·潘恩为其作传记。   (1906年马克·吐温支持高尔基来美为1905年开始的俄国革命筹款。马克·吐温说,“从出身、教养和信仰,我总是同情革命的。”——译者)   1907.6 马克·吐温由牛津大学授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英王爱德华二世在温莎故堡设宴款待马克·吐温。   1908.6 马克·吐温移居新寓所,这里也是他最后的寓所。地点在康涅狄克州勒亭的斯笃姆菲尔特,为意大利式的别墅。   1909.10 克拉拉·克莱门斯嫁给钢琴家奥西浦·卡勃里格维区。两人作欧洲之行。马克·吐温与其女琪恩在家中。   1909.12.24 琪恩·克莱门斯在一次洗澡时发了癫痫病,不治逝世。   1910年冬春 马克·吐温健康恶化。   1910.4.21 马克·吐温因狭心症不治逝世。   (据洛勃特·凯斯·密勒《马克·吐温》,菲特烈——恩卡出版公司,纽约,1983,vii)①   --------   ①参阅许汝社编译《马克·吐温年表》,载《外国文学教学参考资料》(5),福建人民出版社,551—563页。   ------------------ 附录(三) 木筏子的行程 地点(括弧内为真实地名)      与前一程的距离   所花时间    耽了多久 圣彼得堡(密苏里的汉尼拔)      0 杰克逊岛(格拉索克岛)       0 圣路易(在密苏里州)        139.5英里    31小时      4天 波司渡(密苏里的贝恩桥)      128       28.5小时     8天 华尔特·司各特(船名)       2英里       1     28天 西岸的村庄(密苏里的基拉度角)    8英里      2小时     8天 开罗(在伊利诺州)         约45英里    约10小时    10天 东岸的村庄(肯德基州的哥伦布)   约62英里      约14小时    12天 东岸岭上的村庄(肯德基州的希克曼) 约20英里      约4小时     13天 格伦基福特农庄(田纳西州)     约30英里      约8小时     14天 (格伦基福特事件也可能经历三周) 国王与公爵上船          100-300英里   3-4天 博克维尔              34英里      1天 阿肯色州的勃里克斯维尔(几乎可肯定为路易斯安那州)   至少四天四夜 威尔克斯村(密西西比州)                1天1晚 比克斯维尔(路易斯安那州或密西西比州)        “好多好多天”   据哈洛尔特·比佛《哈克尔贝里·芬》,阿伦—恩温公司,伦敦,1987,123页。   ------------------